关键词:常小琥 特邀嘉宾:徐晨亮 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当代》杂志执行主编 常小琥的创作别有根芽。最初读到他的小说,就有这样的感慨。相比在期刊亮相时间接近的同龄作者,他的作品从题材选择到叙事调性,起手便有鲜明的个人标识。广受好评的《琴腔》《收山》,主角身上带着“武林高手”的气势,分别以舞台和后厨为江湖,与无可挽回的衰颓之势作战。阅读过程中,“传奇”“技艺”“京腔”“怀旧”这些关键词难免会跃入脑海。 然而随着日后读到他更多作品,尤其是近年完成的长篇,我又不断怀疑自己的判断。把常小琥放在“京味小说”的谱系里,甚至视为老舍《断魂枪》一脉的传人,是否限缩了他作品的阐释空间?其作品中明显区别于刻意“做旧”姿态的“怀旧感”,跟他作为80后的成长经验,两者之间的关系究竟怎样理解? 《大狗》是他近年中短篇里比较特殊的一篇,我读到的小说初稿与后来杂志发表的版本有很多关键情节要素的调整,此处不便多做讨论,只是有些惋惜,那个整日窝在防震棚里捣鼓坦克模型的退伍老兵王力,原本是个多么有光彩的人物,几乎就是《收山》里老师傅的另一重化身。然而又不必遗憾,这终究已是管片民警“大狗”的故事了。他站在常小琥书写过的琴师、名厨及形形色色落魄英雄的延长线上,面对从未来逆向吹来的时代飓风,裹紧身上的制服,欲言又止。他不是身怀绝技的高手,只是一个“职人”,职业身份已渗透在血液里,即便脱掉制服,走路的样子、看人的眼神“都挂着相”。但他分明又意识到,自己同时领受了另一种不可推卸的“天职”,那并非得自更高处的超越性力量,而是来自盆儿胡同的小院里——老少爷们儿你一杯我一杯,你给我剥蒜,我给你递烟,喝到天色渐晚,能看见一抹绯红色晚霞披挂天边——这里另有一种神圣感和尊严。在职业伦理和“天职”之间,他矛盾过、选择过,也曾不顾一切想赎救选择带来的伤害,因为他一直相信,二者应该并且可以统一起来,就像那些在陶然亭公园里走直线的老警察们,默默教给他的一样。 老去的“大狗”,把他的秘密讲给了那个叫常小琥的小说家,像给独门绝技找到了传人,因为他也相信,这个从小在陶然亭、自新路和半步桥厮混过的后生,应该见过他从盆儿胡同的小院里看到的晚霞。 赵天成 中央民族大学青年教师 这是一篇关于负疚的小说。 在中西语言中,表达内疚与惋惜的单词往往多义。比如古代汉语的“恨”,一半是悔一半是怨,正像英语中的sorry,有时是愧有时是憾。而无论愧悔憾怨,负疚总是从心。人心有道理和原则,但也有弹性和例外。不巧人又有记忆,这就埋下了愧疚的种子。 多年前读《神雕侠侣》,看到“郝大通是全真教高士,道学武功,俱已修到甚高境界,易理精湛,全真教中更是无出其右,只因一个失手误杀了孙婆婆,数年来一直郁郁不乐,引为生平恨事”,心下凛然,亦知长恨之长。借用黑格尔的理论术语,对于愧疚的极致表达,应该是在两种善或正义的伦理力量之间做出选择。愧疚的来源,是善与善、正义与正义的冲突。尽管这种和那种善与正义,可能都是片面的、不完善的。《大狗》的主人公就体现了愧疚的极致状态,没有失手,也不后悔,但是造成别人痛苦的疚感,却始终伴随着他。 写这篇小说的常小琥,重新回到自己舒适的地带(是读者和评者眼中的舒适,未必是作家本人的舒适),以人的进退、业的兴衰折射历史的点滴变迁。尽管这里的“历史”,出于种种原因不免是乔装和稀释的表达。在我的阅读视野里,常小琥喜欢通过故事的结局,直率传达自己的价值观念,这一点与石一枫相似。而他的“三观”,又常常与主流价值龃龉,有时甚至难以自洽。但这篇小说的尾声和余音,似乎是在说:无论怎样艰难,人都应该正面面对自己的愧疚——“连我都可以回来,您也没什么不能回的”。这个尾巴不坏。秃子在“亮得发白”的阳光中翻向“我”的三白眼,胜过遗恨如梅花落满南山。 韩欣桐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 这不是一个简单的警察抓小偷的故事,作者在创作谈中提醒读者:“大哥的事,别说小说里写不了,创作谈里也写不了。”这意味着我们能够阅读到的《大狗》并非它的本来面目,更毋宁说这篇小说是双面的,表层故事后还有深层的无法言说的人和事,所刊登的小说文本似是意犹未尽又暗藏抵牾,而正是这些断裂的情节暗示了另一种历史的存在,其深层的生命力依然能够胀破文字拘囿去刺激读者的想象疆域。如果不考虑那些未能说出口的故事,仅就表层文本来说,这篇小说最打动人心之处在于作者将秩序的维护者与破坏者之间的鸿沟消弭了,作为警察的大狗与“小流氓”秃子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之外,更有一层生命层面的观照,更准确地说,作者发掘出了个体在冷硬规则面前的平等性和一致性,这份悲悯是铁汉柔情的前提,更是创作的推动力和源泉。 但是被简化的故事往往暗示着历史的遗忘症,如果写作无法转换为文字知识和历史经验,它的价值和意义便会大打折扣,希望有一天,“大哥的故事”可以被自由讲述。 李玉新 中国人民大学硕士 小说的故事并不算复杂,但颇具别样风味。一方面,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之交的时代物象,片警的日常工作隐秘,搭配浅白的京味儿口语,呈现出精彩纷呈的老北京俗世风情画。另一方面,小说以大狗的“警服”为中心,揭示出权力关系与人际交往的龃龉。在秩序管理的权力序列中,大狗和秃子具有鲜明而严格的等级差异,这必然阻碍对均等化有天然需求的情感关系。在大狗与秃子的恩怨中,大狗凭借自己的身份特权对秃子施“恩”,秃子同样凭借自己的身份“特权”报“恩”(提供情报;表达认同),但也是因为身份要求,大狗不得不亲手把秃子送进监狱,也不得不把无妄之灾带给秃子的家人。于是,只有在退休——脱掉警服之后,大狗才会带着女儿去见秃子,给几十年的恩怨一个交待,秃子也才终于把眼睛“翻向了我们”。这实在是出于世情的无奈,也是小说张力生产的机制:不管是片警与混混,还是教师和学生,领导和职工,只要身处管理与被管理的直接关系,都难以生成稳固的情感关系。 胡志 中国人民大学硕士 作者以颇具京韵的语言掀开“严打”前后的北京往事,笔锋力透之处在于审视特定年代中大狗的“警察”职业——这一常被笼统地概念化、道德化的身份,将大狗和他的朋友们还原为鲜活、多面的个体。三十年时过境迁的陶然亭、自新路与半步桥圈定大狗的职业生涯,小说也以这三处地点为坐标后设性叙述他的精神来路。 “警服”是审视大狗这一人物内面的要门,选择穿上、脱下警服的动作隐含大狗对职业与日常生活的理解。警服是权力象征,作为制服它更是具象的规训,意味着穿制服的人被权力关系所影响、干预来执行规定。习惯穿警服显威风的大狗在秃子家杂院把酒畅谈时“将警服一卷”,此时他庇佑一方,被盆儿胡同的市井人情接纳。押送秃子后,大狗下班不愿穿警服,这是他作为一个秩序维护者暴力管治自己江湖兄弟后内心的矛盾,选择主动避开愧疚之地。当“民兵事件”发生后,穿警服的他为街坊们厌恨,街坊们亦是在排斥警服所象征的权力秩序。最终,失去警服的大狗在女儿的鼓励下去直面秃子,这一机械降神的和解倾向结尾恰恰彰显大狗个人难以弥合的生命暗疾。在复杂、混沌的转型时代,以大狗为代表的个体在秩序与人情的夹缝间纠葛,精神的困惑终成记忆之流中的漩涡,而跃进漩涡恰涌向时代言说的背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