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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信仰,抑或历史的互照

http://www.newdu.com 2020-11-24 《阿来研究》 蔡洞峰 殷洋宝 参加讨论

    关键词:《命定》 达真
    一
    达真在谈到这部小说的创作时,曾说:“国人必须意识到,大量西方知识体系中的评判规则很多是不适合评价中国的。因为,这个有着五千年历史版图上的任何一个民族,无论用什么方式脱离这个大群体都是不成立的,中国是各民族组成的大家庭是命中注定的,就像本书的主人公义无反顾地走向抗曰战场那样,是命中注定的。”[1]作为藏族作家小说,这部小说的“形式”与“内容”都给我震撼,《命定》是达真将“伏藏”在雪域高原的故事整理出来的一篇史诗性的著作,继《康巴》之后的“里程碑”式作品。
    “伏藏”一词,见于《命定》的后记,以往并没有被论者注意,达真说道:
    这些英雄标志也令我深思,我采访过的那些康巴籍抗日军人们的英雄故事仍然“伏藏”在雪域,似乎离纪念馆纪念碑墓志铭太遥远了。俗语常说“是金子就会闪光”,因此我深信:“伏藏”的金子一定会闪光。于是一种神圣力量驱使我像一个刻玛尼的石匠那样,把遗漏在历史微尘中震撼心灵的“亮点”用文学的形式“刻”给读者。[2]
    达真的“伏藏”仍然是从“深信”出发。在“后记”中,达真谈及了历史的大问题,包括对人生、社会、信仰的思考,这种对民族历史的思考也体现在《康巴》中。“康巴”作为地理概念处于青藏高原与云贵高原、四川盆地过渡地带的横断山区,怒江、澜沧江、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等大江河平行地贯穿全境,高山深谷是这个区域最主要的地貌特征。作为雪域高原的康巴拥有奇特和神奇自然景观和深厚的文化积淀,是康定情歌和格萨尔王的诞生之地。达真就是依靠这片生活的神奇之地进行创作。康巴地区人的信仰与人的生存存在密切的关联,而二者如何演绎,达真以独特的视角来展示人性和爱这类问题,刻画冲突来触及问题的实质。
    在小说《康巴》中开始,他找到一个非常典型的又被边缘化的人物:回族青年郑云龙,勾连起人性和信仰的伦理秩序,本人信仰伊斯兰教,在带情人私奔的路途中,历经艰险,机缘巧合,来到康巴地域,为了更好地生存,在藏传佛教的土地上,他开始学习佛教,始终在佛教和自己的信仰之间挣扎、困惑,“莫非在藏地,真的有凡界看不见的神在转悠?”,“藏地信仰的魅力源于心灵重叠在山水间的一种集体情绪,一种对自然深不可测又无从解释时的敬畏”。《康巴》的这部小说也提供了一个非常有启发性的问题,就是在“现代性”的今天,如何去重新讲述“少数民族”的历史经验。
    达真的策略类似于经典现实主义,也就是再造“典型人物”,“人物”本身负载的“身份”有效地体现着、印证着民族内部的结构、纹理。在《康巴》的封底,麦家写道:“这是一部康巴藏人的史诗,每一处细节都包含着人性最深处的美好与感动”,李敬泽指出:“(达真的)作品不仅仅属于康巴的历史和文化,更属于康巴藏人的深刻人性,……这是藏族文学题材的又一收获。”在《命定》的封底,谢有顺谈到:“达真小说的民族经验和精神质地,如此特异、灿烂,他所寻找的多文化的冲突与和解这一交汇点,也值得各民族正视。”
    在读完《康巴》、《命定》后,我认为达真呈现康巴的历史是我们不熟悉的抑或不是我们想象的那种样式,正如有研究者认为:“达真怀着创作‘史诗化’作品的抱负,以独特的历史文化视角,对康巴大地百年的历史风云成功地进行了‘全景式’的呈现,强调了康巴藏区民族、宗教、文化和平共处给人们的启示,并通过塑造颇具特色的人物谱写了大爱与宽容的人性赞歌。”[3]与许多读者一样,我习惯从后记开始阅读作品,《命定》的后记云:“我认为时至今日:奉献给读者的书必须从人性出发、从爱出发,如果不具备这两点,一切的精彩都是昙花、都是浮云、都是彩虹。基于这两点,《命定》的出版发行无疑就是偶然中的必然,不是我写出这些故事,而是这些湮没在历史深处的故事在不知不觉中找到了我。”[4]达真在创作这部作品时,应该是信心十足的。这里应该加以说明:首先《命定》试图抒写中华民族抗日的伟大历史,意味着是在重写抗战史,“仍然继续写枪炮里的宣泄吗?还是写战争的正义和非正义等二元论一类让读者看一页开头就知道结尾的故事?”[5]因此,他决定再返回那段历史,挖掘“伏藏”在历史深处的故事。其次,这句话表明他要以新的视角来观照这段历史,而放弃一直以来的写作战争的模式。在重写抗战历史中,达真有重新认识和表现“故事”的必然“命定”。
    二
    当达真有了如此的创作实践意图后,我们必然关注的问题是其在《命定》中想要表达什么和如何表达?在讨论此问题之前,我们不妨先注意一下其写作的缘起,这也许可以窥见他是如何决定以“人性”和“爱”为主题描写抗战历史。亚里士多德认为“诗比历史真实”,文学与历史的纠缠与相互体认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文学之所以有自身书写历史的合法性,乃在于它能够提供一个自立于历史之外的别样记忆体系。如果以这个视角来看待达真《命定》则包括了军事、成长、藏地历史题材的形式和结构。小说以藏族边缘的小人物为主人公,通过抗日战争时期土尔吉和贡布的经历,但这并不是重点所在。“我不是历史专家,但作为一个中国藏人,历史常识和我亲身履足的中国空间让我坦言;文学的立场永远是作家个人的立场。因此,我只能从我的立场出发去表达个人的情怀。”[1]进一步说,尽管是通过描写抗战历史来表达作者的价值立场,但如果没有个体的情感的介入,那《命定》也就没有存在的价值,即没有灵魂,可以说,抗战的大历史与个体的小历史互为表里,这是达真创作《命定》的用心之处。
    《命定》用了大量的篇幅描写藏族青年土尔吉和贡布的经历。不妨说,康巴青年土尔吉是达真塑造的最成功的形象之一。同时也通过土尔吉和贡布的形象构建了一个民族寓言:在个体和民族的双重困境下自为的少数民族族裔青年成长为一名英勇的战士,完成了自我身份的现代转型。战争的洗礼使他们具有了现代精神和战士的坚强:
    滇西大反攻开战以来的惨烈让土尔吉悟出了在藏地难以悟出的道理,人的灵魂与肉体的较量与人的肉体与钢铁的较量,是有本质的不同的。战争告诉他,在人的肉体与钢铁的较量中,人的肉体显得如此的脆弱,像摆放在桌上的瓷花瓶,像阳光下的积雪、风中的云朵那样脆弱,那样悲壮。
    但悲壮中往往显露出卓越,卓越所创造的奇迹和付出的代价就是人的精神驱使肉体与钢铁的较量。这种精神可以把阳光下的积雪融化为滔滔的洪流并以翻江倒海之势摧毁一切。在洪流的浪尖上,再次出现获得全军战斗英雄称号的贡布的身影,他将一面仿制的岭·格萨尔王征战时期的旗帜像背子弹带一样偷偷捆在腰间,再次发出康巴男人狂放不羁的吼声——根嘿嘿!冲进枪林弹雨……[2]
    或许对达真而言,土尔吉和贡布这样的转变是“命定”的结果,我们当然不能说这样的描述就是民族抗战的全部,或者说战争、人性的全部。但无疑是作家想要表达的主要思想和情感。达真在创作《命定》的时候就秉持着这样一种信念,完整的中华民族抗战史应该包括康巴籍抗日军人的历史,作家希望将康巴少数民族与中华民族现代国家形成命运共同体的同构。从这个意义上看待达真的写作,就体现出作家的创作意图,“这不唯是两个藏族士兵的成长史,也是整个现代‘中华民族’在反对帝国主义入侵中成长的历史。”[3]因此,如何将少数民族叙事融入中华民族的宏大叙事是解读达真《命定》的关键,这是一个雄心勃勃的写作。《命定》如何表现“中国问题?”在讨论此问题之前,我们不妨回顾《命定》创作主题。
    《命定》结构上主要分为上下两部,上部题为“故乡”,下部题为“异乡”。《命定》围绕两位主人公的生活足迹展开,犯了淫戒的喇嘛土尔吉和因赛马纠纷而杀人的康巴汉子贡布展开,上部“故乡”分别讲述了土尔吉和贡布在家乡的生活,下部“异乡”讲述在逃亡中相遇后,土尔吉和贡布两个人一起参加抗日远征军奔赴战场的故事。无常的命运将这两位藏族青年推上逃亡之路,他们从麦塘草原上与现代社会隔绝的生活,走上了现代民族国家反抗侵略的国际反法西斯征途,这一切在他们看来仿佛是命定的结果,但也是他们自己的选择。土尔吉作为喇嘛因动了儿女私情而被寺庙驱赶,在与头人女儿私奔的过程中遭到追杀,只能逃离故乡;贡布为了尊严也逃离家乡,达真塑造的贡布是典型的康巴血性男儿,敢爱敢恨,为了得到心爱的女人雍金玛,他上演了一出“人杀刀”的传奇故事:徒手握住情敌刺来的刀刃,一掰两半。这个故事传遍草原,与格萨尔王“地狱救妻”的故事齐名。对贡布而言,爱情固然珍贵,但还有比爱情更珍贵的,那就是“卡颇热”(意即为了面子也要给自己争口气):
    从贡布能记事的那一天起,就随着年龄的渐渐增长体会到卓科部落的男人和康巴男人在某种意义上都是在为面子而活着。等他长成大人后,他在赛马场看到骑手们在为“卡颇热”这句话较劲;在部落与部落间为争夺操场的较量上,也在为“卡颇热”这句话较劲……总之,“卡颇热”这句话在某一件事情上一旦在心中或嘴里说出来之后,接下来的演变和发展有时就无法控制了,它也许会给当事人、家庭、部落带来好处,甚至带来荣誉,反之也许会带来不利,甚至是灾难。[4]
    《命定》“原生态”呈现了康巴藏族族裔生活、风俗、争斗、历史和未来,其中包括 环环相扣的故事,以及由于偶然的原因成长出来的抗战英雄人物。在这样的叙事中,达真不仅重写了抗战的历史,又在重写历史中反省了作为“少数民族”的出身和履历,在来龙去脉中拆穿了很多虚幻的康巴想象,从而对康巴藏族与中华民族的关系作了进一步的阐释。我们在小说中读到康巴藏族的各色人等,读到康巴族的风俗人情和世间百态。读到与我们不一样的雪域高原的世界和不一样的抗战历史。我觉得,这是《命定》最独特之处。
    三
    在这样的历史叙述中,我们体会到达真是如何塑造了藏民族是如何通过历史的偶然后者说是命定的必然走上现代性进程的。在下部《异乡》开头部分,达真写道:
    四天的一路狂奔黑马将土尔吉和汉子带向了异乡。土尔吉当下的唯一念头就是远离熊朵草原,越远越好,用一句草原谚语来形容此时的心情最为恰当——撒手劈开生死路,转身跳出是非地。
    一路上极富节奏的马蹄声使土尔吉联想到为格萨尔王在冰天雪地里送信的那匹马,等信送到大王手里时,马的蹄子竟成了白色,跟胯下的马蹄一样,他暗自为黑马取了一个名字——四蹄白。几天来四蹄白的蹄声成为连接土尔吉和救命人共同踏向未知的奏鸣曲。[1]
    在《命定》中,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动物的关系,人与历史的关系,人与故乡和异乡的关系,乃至人与人的关系等,都是那样的紧张和错综复杂,以及纯洁和美好。达真的叙述给我们带来了不同的阅读体验,赋予康巴文学独异的审美特色和思想内涵。达真以历史的宏大叙事作背景进入康巴历史的小叙事,这对于作家来说无疑是个挑战,因为“人不可能用太多的现实时间去阅读过去的事情,以现实时间与过去时间进行兑换,必定是因为关于过去的记述具有重大价值,否则人不会用极其有限的生命去阅读过去的事情,以自己的生命去过别人的生活。”[2]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在其写作文本中,尽量用讲故事的方式来写康巴的人和事。达真在《命定》的创作中小说描写的功力和在精神境界上的开拓,让人感受到俄罗斯文学的那种深厚悠长的刚健风格。在后记中,达真透露其创作过程中确实受到俄罗斯文学的影响,或者说有意为之:令长辈意外的是,他每次上楼来都看见我在灯下捧着厚厚的《战争与和平》在阅读,而我每次感到他来后嘴里都有酒味,但言谈中没有丝毫的醉意,平日里独身一人的他把孤独用酒麻醉了。他告诉我,肖洛霍夫的《静静的顿河》和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这一系列的俄罗斯作品在他就读于成都西北中学时,就已成为其爱不释手的读品……其中最为关键的话,在我创作《命定》的过程中才有了真正的了悟,他曾颇为担心地说:“康巴人的故事同俄罗斯文学描绘的故事大有相似之处,俄罗斯民族的尚武精神、宗教感情同康巴人有太多的相同,遗憾的是,如果康巴人像俄罗斯人那样多一些文学气质就好了。”[3]
    我们知道俄罗斯文学对中国现代文学的影响非常深刻。鲁迅的写作是受到俄国人的启发的。俄罗斯的文学传统是受东正教影响而存在,精神延伸到形而上的世界,相对而言“中国的艺术向来缺少这样的环节,往往趴在地上,反而没有灵动的闪光了。”鲁迅看到了汉语言文化的缺失,因此“支持青年译介俄国作品,乃借来别国的火,煮自己的肉,这是他的本意。他晚年的思想偏于社会的改造,最好的参照自然来自俄国。”[4]鲁迅对待俄罗斯文学遗产的态度给了我们启发,这也是我们观照《命定》与俄罗斯文学关系的一个视角。
    在达真《命定》叙述战争的历史中有着人道主义和宗教情怀的表达。无论是描写战场上的血腥场面,还是康巴藏地浓郁的民俗风情,或者是人物心理描写的细致入微,都在当代文坛上显得别具一格,显示了他丰富、独特的文化构成与生命体验。在康巴作家中,达真可能是少见的融合了汉民族“大传统”与少数民族“小传统”的作家,文本的意义构成,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其对这种复杂传统融合立意的影响。
    阅读俄罗斯文学以及为写作《命定》而做的各种准备,让达真对康巴少数民族抗战历史有了新认识,由此激活了他观察和书写康巴抗战历史的热情并转换了写作中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决定为将“这些穿透心灵的故事激励我挥笔为他们留下文字。”[5]《命定》中主人公土尔吉和贡布在逃亡过程中相遇。当他们在色甲果金矿听到抗日宣讲团演唱《松花江上》时,这两个“化外之地”的青年还不能理解“抗日”的含义,土尔吉处于对宣讲者的激励和兴奋加入了捐助者队伍,在采金场上的“这片空地上,掌声、口号声这两样新品种同藏人的口哨声、‘根嘿嘿’的助威声混交在一起,成为这片草原上以‘杂交’方式重新孕育的聚会方式,并在此处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传宗接代。”[6]在修机场的过程中也是土吉尔从对“飞机”的想象到受到“抗日”宣传的成长时期。使他逐渐从一个边缘的少数民族佛教徒走进现代性征程中的一员,“随着时间的向前推移,躲避追杀的惊恐因天长日久混杂在人堆里而慢慢减退,逐渐被渲染起来的抗日情绪所感染,他甚至产生了邀约贡布去当兵杀敌的愿望”[7],作为一名佛教徒,土吉尔并没有想主动走进战场,但命运再次显示了它的力量,他和贡布加入了抗日远征军队伍,在战争中他们逐渐理解了民族、国家的现代意义,逃离故乡最终变为踏入现代性的征途,参与远征军意味着成为现代民族国家和政治中的参与者。
    达真在这样的抗战叙述中,也塑造了佛教徒的视角来看待战争和信仰的心灵历程。在抗战胜利六十周年,土尔吉一直住在缅东北的小镇巴默守护着在五六六高地牺牲的战友,等待被历史“正名”的那一刻。达真通过写作打捞这一被历史尘封的碎片的同时也完成了一次历史的正名和思想的升华,如同土尔吉“对人性和神性的理解在故乡的柔情和异乡的惨烈所形成的巨大反差里”使其获得顿悟一样,“战士和佛教徒的双重身份在残酷的战争中获得了前所未有的体验”,即“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个体,一旦面临野兽一样的军队的凌辱,慈悲为怀的菩萨心里也充满了憎恨,真正表达了生命的最高境界——爱和友善”。[8]一个优秀的小说家都会在自己的作品中死去一次,都会在作品中完成生命的洗礼和灵魂的升华,“大地等同于人和神,是有生命的,充满了思想和灵性,是自然和人融为一体的境界,是佛的境界”[9]。但优秀的小说家总会死而复生,将历史从冰冷的文字中还原出来,使其重新获得情感和烟火气息。这也是达真对待中华民族和历史的信念,即“大中国文化的宽广性、包容性和命定性——和而不同、美人之美、美美与共,这一直是中华文明走向多元一体的驱动力。”[10]
    结语
    在《命定》的后记中,其实已经可以领略到达真所追求的文学理想、历史书写和精神追求。在情节上安排是按照线性时间的顺序,主人公从故乡到异乡的经历也是按照实践的逻辑推进,在诗意的叙事中塑造了中国当代文学史上典型的康巴英雄贡布形象,同时,也通过土尔吉这个人物诠释了藏传佛教的真谛。在这两个命运坎坷的小人物背后,是一段曾经轰轰烈烈的历史记忆,达真是以平民化的历史观来阐释佛教的众生平等的世界观。这无疑暗合了俄罗斯文学中的人道主义思想,但是,正如孙郁所说:“托尔斯泰的思想在根柢上是宗教的,中国的新文人去掉了这个宗教的外衣,保留的只是人间的人道意识,神性却未能降临其间。”[1]鲁迅早期的国民性批判中所列举中国人各种精神劣根性,都可以说作为托尔斯泰精神的对立面。托尔斯泰的思想作为一种参照,照出了国民精神的原色。达真对康巴的描写是否以托尔斯泰精神作为镜子来映照康巴人的信仰和精神世界呢?与鲁迅批判中国国民精神中缺乏诚与信相反,达真肯定了康巴民族诚与信的精神品格,这种思索是根植于康巴藏族文化的洞见,同时也具备了给予其他族群和文化以普遍性参照的意义。
    达真“写作的目的是要还原‘真实的西藏(康巴)’。力图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向外界化解那些像藤蔓一样七缠八绕地绞在一起的那种‘雾障’”。[2]文学的生命力在于形式和内容的创新,达真的创作为我们了解康巴大地的文化和历史提供了新的视点和别样的文学体验,按照海德格尔的说法,“作品之为作品仅仅属于它所敞开的领域。因为作品的作品之在,就在而且只在这敞开中到场。我们说,在作品中有起作用的真理的发生。”[3]抗战历史作为中华民族共同的精神烙印不仅留存在汉族和少数民族身上,也印刻在当代中国作家所寻求的现代性民族经验和精神质地上,达真的探索与创作实践无疑保证了其与中国当代文学精神的内在同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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