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知道,韦伯对德意志统治阶级发出的诅咒,不幸曾一语成谶。这会令人不由得想到,在现代民族国家,如果仍然空谈“社稷兴亡,匹夫有责”之类的政治逻辑,就实在是本末倒置了,换句话说,即便匹夫有责,责亦在于要求自由地表达相反的政治诉求:“匹夫兴亡,社稷有责。”“德国议会与政府”、“德国的选举权与民主”、“帝国的总统”、“俄国的立宪民主形势”等文便集中论述了威权主义国家的这种变革路径,即实现平等公民权,摈弃歧视性选举制度,有效推进议会制生活,让官僚机器回归它的工具性,总之,厉行宪政民主,只有在这种对统治者与被统治者都不例外的政治教育过程中,一个民族才有希望生发出在世界上安身立命的政治大智慧,这样的民族就断不至于误把练达狗苟蝇营的“潜规则”当做政治成熟。 事在人为。谈政治就不能不谈政治人。有关政治人的论说已不知凡几。但韦伯的著名演讲“以政治为业”,即便在作为一门独立学科源远流长的西方政治学说史上,无疑也是独具匠心的重要文献。尽管不难看出当时欧洲的强权政治背景对韦伯的影响,然而,韦伯那种冷峻的客观精神却始终不为所动,这使他对政治人的剖视具有了无可辩驳的普遍意义。他对政治人的二分法,即可奉为圭臬,这一点已是广为人知。一类是“靠政治为生”,另一类则是“为政治而生”。他们都可能“以政治为业”,尽管两者的行为方式未必总是截然分明,但精神本质却不可同日而语。 前一种情况下,政治人多以政治为职业,也就是靠政治混碗饭吃,无论那饭是寒酸还是阔绰、是洁净还是龌龊,也无论那吃相是下作还是高雅,终归是把政治当成了食槽子;相应地,“只有在后一种情况下,他才能成为一个具有崇高境界的政治家”(p.190),因为,这种人是以政治为志业,是把从事政治当做一种使命的召唤。 毋庸置疑,韦伯这里谈论政治家的“崇高境界”,当然不是对他们进行简单的道德评价,而是说他们具有三种“前提性的”素质,这些素质对于有权参与转动历史车轮的人来说是决定性的——“激情、责任感和眼光”(p.352),这种激情是真诚投身于一项事业的观念激情,与癫痫性的浪漫主义亢奋毫不相干,这使他们与常人有别,与政治官僚、行政专家和政治半吊子有别;他们知道自己是在上帝与恶魔之间纵横捭阖,没有理由奢望借助权力去冒充天使或圣徒,同时更没有理由堕落到滥用暴力去掩饰弱智、怯懦和虚荣,无疑,在一个已被除魅的世界上,“政治不是一桩伦理买卖,但是,羞耻心和正派做人的义务还是有一道底线的,不能突破这个底线而不受惩罚,即使在政治上也不例外”(p.83),因此,他们知道,必须随时准备面对手段和目的之间那种固有的紧张关系,这意味着他们必须竭尽全力把握“信念伦理”和“责任伦理”的平衡,或者说,必须为自己的行动后果承担责任,韦伯铿然指出,“这需要眼光”。而且,惟有将这三种素质熔铸在同一个灵魂中,才能造就一副政治家不可或缺的强大政治人格(p.353)。 不过归根结底,韦伯念兹在兹的仍然是,只有一个自由的民族,一个“习惯于通过它的当选代表为自己的政治命运共同负责”的民族(“毕竟,这是一个民族有可能在政治眼光方面得到训练的惟一途径”)(p.144),才能锤炼和选择出“为政治而生”的政治家以担负民族政治的领导权,不管当时的现实多么愚陋不堪。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