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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裔美国文学中的地理空间及其文化表征

http://www.newdu.com 2020-08-05 《外国文学评论》2009年第 王玉括 参加讨论

    摘要:地理空间在非裔美国文学中具有强烈的种族意识形态特征。本文通过分析三个不同历史时期的代表性文本《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一个黑人奴隶的自述》、《看不见的人》与《所罗门之歌》,指出地理空间在非裔美国文学中的隐喻作用及其文化表征。
    关键词:非裔美国文学; 空间; 奴隶叙述; 自由; 自我; 文化身份
    基金:南京邮电大学项目[NY207155]阶段性成果; 2008年美国国务院富布赖特当代美国文学研讨班项目资助;
    作者简介:王玉括,男,文学博士,南京邮电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

 
    在非裔美国文学中,地理空间经常构成一种隐喻,呈现出强烈的种族意识形态特征。本文从中选择三个代表性文本《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一个黑人奴隶的自述》、《看不见的人》以及《所罗门之歌》[1],探讨非裔美国文学中对“南方”与“北方”这种地理空间的想象与再现,以及作为地理概念的空间所体现出来的文化意蕴及其种族意识形态特征。非裔美国文学中的空间既非约瑟夫·弗兰克分析的现代主义作品中的形式空间化[2],也迥然有别于后现代主义作品中因为“平面化”、“无深度”,从而“仿佛把一切都彻底空间化了,把思维、存在的经验和文化的产品都空间化了”的空间。[3] 文本将从非裔美国人追求自由、自我身份以及文化身份这三个方面,分析非裔美国文学中地理空间的转换及其体现出来的黑人个体意识的觉醒与黑人种族文化意识的自觉。
    自1619年非洲黑人被带到美国以来,特别是由于美国南方扩大棉花种植的需要,大量黑人作为奴隶被卖到南方,成为南方经济发展的主要劳动力。作为既得利益者,美国南方的奴隶主不愿放弃奴隶制,而且利用十九世纪美国西进运动,试图继续扩大蓄奴州的范围,奴隶与奴隶主之间的矛盾因此日趋尖锐。内战前美国南方曾发生过数起小规模的黑人奴隶起义,这些黑人渴望从南方的奴隶州逃往北方的自由州。由于渴望摆脱奴役,本来只是自然地理概念的空间符号“南方”与“北方”,成为“奴役”与“自由”的象征。这种对北方的向往,以及由此产生的对北方的文化认同,在早期非裔美国文学中有所反映。当时最著名的奴隶叙述作品《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一个黑人奴隶的自述》(1845,以下简称《自述》)就叙述了黑奴道格拉斯摆脱南方的奴役状态,到北方寻找自由的过程。在该作品中,作为地域概念的美国南方和北方富含文化意蕴,其地理空间特征十分明显。

 
    道格拉斯在《自述》第一章就开门见山地道出自己的出生地,“我出生在马里兰州塔波特县的特卡荷依,那地方离希尔斯巴勒不远,距伊斯顿约十二英里”(39),并多次在书中详细介绍自己在美国南方的生活区域与具体的生活环境,再现自己作为奴隶的生活经历。经过一番磨难,道格拉斯终于逃到北方纽约,摆脱了奴役。胜利逃亡获得自由这一结果使他欣喜若狂,认为这“是自己经历过的最令人激动的时刻”(98)。不过,对逃奴来说,纽约依然充满危险,因此道格拉斯想继续北逃去加拿大。
    由于文辞优美,细节真实感人,《自述》出版后非常成功[4],到1860年内战开始前,再版累计发行30,000册。此书不仅揭示了奴隶的悲惨遭遇、唤醒了人们的废奴意识[5],而且强化了北方即自由的观念,并发展成为非裔美国文学传统中的一种经典范式:从南方逃到北方寻找自由。这种由于地理原因所造成的“北方” 即自由的观念,在非裔美国文学作品中持续存在,内战之后的美国著名黑人活动家布克·T.华盛顿的《从奴隶制中奋起》(Up form Slavery)就与道格拉斯的自述极其相似,只是尽量避免了早期奴隶叙述中常见的情感宣泄与政治说教。一直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之前,非裔美国文学都主要采用从南方向北方迁移寻找自由的传统主题,从哈莱姆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作家及其作品,如沃尔特·怀特的《逃离》(1926),鲁道夫·费希尔的《耶利哥之墙》(1928),克劳德·麦凯的《回到哈莱姆》(1928),康蒂·卡伦的《天堂一途》(1932),杰茜·福塞特的《葡萄干面包》(1929);到其后的著名非裔美国作家与作品,如理查德·赖特的《土生子》(1940),拉尔夫·埃里森的《看不见的人》(1953)以及詹姆斯·鲍德温的《向苍天呼吁》(1953)等,大都采用类似的从南方乡村到北方城市寻找自由的范式。[6] 但是,埃里森的《看不见的人》在延续传统的寻找自由主题的同时,也通过这一范式为读者展示了黑人个体意识的觉醒以及对自我身份的探寻,体现了非裔美国文学在主题方面的变化。

 
    埃里森对地域空间所产生的影响有着清醒的认识,他非常赞同赫拉克利特的格言:“地域即命运。”他认为,如果弗雷德里克·杰克逊·特纳的边疆理论影响了人们对美国历史的认识,那么人们在这种认识中忽略了地域环境在非裔美国人命运中所起的作用。[7] 他通过自己的创作实践,展示了地理空间的变迁所导致的复杂影响。
    《看不见的人》被称为是一部“划时代的小说,是现代美国黑人生活的史诗”[8],讲述了一个生活在南方的“老实黑人”的故事。小说主人公开始时也像道格拉斯自述中所描述的那样渴望获得白人社会的认可,但是随着社会阅历的增加,对种族之间以及个人与社区之间关系理解的深入,他经历了从追求个人自由到追问自我身份的转变。小说第一章叙述了“我”努力成为好学生,并荣幸地作为毕业生代表讲话。但是,虽然最后获得了去北方上大学的奖学金,但是也得到了“尊敬的阁下,要让这个小黑鬼不停地跑下去”的“推荐”。“我”依然是白人眼中的“小黑鬼”,虽然奔向代表自由的北方,但也从此踏上不停地“跑下去”(寻找身份)的旅程:从大学跑到纽约,从工厂跑到“兄弟会”,并最终跑进一间地下室,融入黑暗,用电灯电力专利公司的电照亮自己看不见的身影。
    在小说中,由于所上的大学不能为自己提供更多机会,“看不见的人”决定继续向北走,向那个被黑人视为“希望之乡” 的纽约市进发。但是具有反讽意味的是,作者笔下的纽约已经不再是黑人理想中的天堂,而是形同地狱。其实从1902年邓巴发表《诸神的游戏》以来,对城市梦想的质疑与拒绝就一直存在,并在四十和五十年代的非裔美国文学作品表现得更为明显。[9]《看不见的人》所描写的“堕落的主题、地下世界的画面、浓烟、炉子难以忍受的热量,以及最后(但并非不重要)使人联想到魔鬼撒旦(Lucifer)的卢修斯(Lucius),都使有形的地狱概念清晰可见”。[10] 代表自由的北方俨然成了一个“地狱”,身处其中的“我” 又如何找到自己的位置呢?哈莱姆的骚乱使主人公的“看不见” 特征更加明显,为躲避拉斯,他不得不到一家药店买副墨镜和帽子戴上来伪装自己,而且由于被误认为是变化多端的莱因哈特,他获得了一种新的身份。主人公寻找自我、定义自我的过程混乱不堪。后来埃里森自己也确认了这一点:
    我用莱因哈特这个名字作为混乱的化身。他也被用来再现美国与变化?? 他是一个没有可靠过去或稳定阶级路线的人;因此,能够轻易从一个地方来到另一个地方。
    不过,评论界认为,最后,主人公对自己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他最后走入地下实际上是沉浸在“一种新的知识与一种关于自我的新的理解” 当中。[11]
    有些评论者认为《看不见的人》属于(新的)奴隶叙述,但是埃里森本人并不以为然。在1978年的访谈中,埃里森指出:
    这种迁移模式以及所遭遇的障碍是非裔美国人生活经历中的基本内容,我根本不需要借助奴隶叙述来领会其意义或基于此来组织一个虚构的叙述。如果我写自传,我也会使用同样的策略。[12]
    查尔斯·戴维斯也同样认为,《看不见的人》是一部无名主人公的虚构自传,它既包含了大约两个世纪以来不断重复的黑人叙述策略,但是也超越了它。[13]
    美国著名文化批评家埃里克·桑德奎斯特在《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文学与历史新论文》的引言中指出,道格拉斯与美国其他黑人的经历引发的思考是多方面的,涉及到美国多元文化中的一个核心观念:即双重意识。[14] 黑人们已经开始体验到既是黑人同时又是美国人的双重意识,这对其后的非裔美国文学创作有着很深的影响。因此,如果说1840年代中期出版的《自述》通过地理空间的转换,表现了主人公对自由的追寻,1950年代出版的《看不见的人》通过地理空间的变化,强调主人公对自我身份探寻的话,那么1970年代出版的《所罗门之歌》则通过挪用白人与黑人文学的地理空间主题,探讨了主人公的文化身份问题,这既受二战以后美国主流意识形态环境的影响,也是非裔美国人追求自由、平等的反映。
    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到六十年代初,美国黑人抗议运动的主导性意识形态是种族融合[15] ,但是六十年代中期以来,强调文化与族裔身份成为处于美国社会边缘的少数族裔成员的共同理想与追求。正如考贝纳·默瑟所指出的那样,“只有深处危机之中,当人们所假定的一些确定无疑、连贯与稳定的东西被人们经历的怀疑与不确定错置时,身份才成为一个问题”[16]。于是,六十年代末开始,许多非裔美国人抵制或拒绝欧洲中心主义范式。黑人美学的代表人物之一拉里·尼尔(Larry Neal)指出,六十年代绝大多数美国黑人的作品旨在摧毁杜波伊斯所描述的美国黑人的双重意识,而提倡和巩固非裔美国人的个性,并把注意力转向黑人群体内部,主要关注黑人民族的良知。在“黑人艺术运动”一文中,尼尔把“黑人美学”定义为“直接述诸于美国黑人的需要与渴望”,寻求“对西方文化美学彻底的重新定位”,争取“分离的符号论神话、批评与象征性表现”。[17] 在这种艺术追求中,黑人不断确认着自己的文化归属和文化身份。
    “黑人美学”强调艺术与政治的联姻,具有特定的政治诉求,其独特的美学追求也在许多非裔美国文学作品中得以展现,托尼·莫里森的《所罗门之歌》就是很好的范例。与十九世纪起发展延续至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大多数非裔美国作品中所展示的从南方来到北方的叙述模式不同—— 他们通常要抛弃家庭、朋友,甚至放弃自己的名字,从而得以逃脱,获得自由;而且与主流美国文学作品中展现的主人公通常从乡村来到城市,从呵护自己的家庭与朋友的保护中走向隔离、孤独与异化的西方个人主义也不同的是,莫里森的《所罗门之歌》使用流浪汉小说的结构,通过主人公奶人独特的“寻宝” 经历— —从北方来到南方,从城市走向乡村,寻找祖先留下的财富—— 不仅对上述美国主流文学的空间结构进行颠覆,而且对传统的非裔美国文学中的地理空间再现也予以了改写。[18] 这种“南”、“北”地域空间的置换,显示了对传统的质疑与新的追求:《所罗门之歌》的主人公奶人通过从北方来到南方,从个人走向家族、种族,并最终融入自己家族的过去与黑人种族的文化当中,获得了一种新的文化身份,他在寻找祖先遗留下来的财富的过程中,意外地获得了对于自己祖先文化之根的认识,并最终认同非洲文化传统。
    为了强化奶人由北向南追寻“财富”,并逐渐成长的主题,小说中还描述了彼拉多与吉他对“地理”(空间)问题的思考。彼拉多在父亲被白人打死后,想去父亲的老家弗吉尼亚,途中被牧师收留上学。其间彼拉多爱上了地理课,后来被赶出牧师家门时,她也不忘带上地理书,“我就拿了我的地理书和我在地上拾的一块石头当作纪念品上路了。”(164)一路上,每经过一个州,她就拾一块石头当作纪念。由于她生来就没有肚脐眼,所以总是遭到别人的遗弃与孤立,但是她的地理书一直陪伴在她身边。具有反讽意味的是,她郑重其事挂在家里,非常珍惜的绿袋子,那个令她兄弟梅肯以及侄儿“奶人”神往的绿袋子——他们认为里面装的可能是黄金——只不过是她流浪途中捡来作为纪念途经不同区域的石头以及她不愿遗忘的一具白人的尸骨。
    小说中另外一个主要人物吉他——有点极端主义倾向,渴望为无辜受到伤害的黑人复仇,从而平衡黑人和白人的比例——也在思考着“南方” 与“北方”的差异:“我真的相信我全部生活就是地理”,“比如说,现在住在北方了。于是我想到的第一个问题是在什么地方的北方?噢,在南方的北方。所以北方因有南方才存在。可这是不是说北方就和南方不同呢?不是的!南方不过是在北方的南边……”(133)本来仿佛显而易见的“南方” 与“北方”的地理概念在吉他的思考中进一步“模糊”,为奶人后来的“南下”寻宝拓宽了空间。
    小说主人公奶人对“地理空间” 的觉悟要晚得多。在美国北方城市密执安长大的奶人和外甥女哈加尔持续十几年的恋情由热变冷,他想彻底摆脱这种有点“乱伦”意味的恋情,却屡屡被后者追杀,烦恼中他想离开自己一直备受呵护的家庭逃走。此时父亲告诉他,妹妹彼拉多在幼年时可能独吞了他们兄妹一起发现的黄金,这让奶人的离家理由更为充分。他决定沿着彼拉多的足迹南下,一定要找到那袋金子。不过他并没有像彼拉多当年那样沿途流浪,而是身着“本色毛呢三件装、领口带扣的浅蓝色衬衫和黑条纹领带以及他那漂亮的‘弗罗尔希姆’牌皮鞋”,坐飞机到匹兹堡,然后乘长途汽车到丹维尔,去找那个认识自己祖父、把彼拉多接到这个世界的接生婆,以及在祖父被自人打死后收留他父亲和彼拉多的瑟斯——因为瑟斯知道那个可能藏着黄金的山洞。
    但是只有到了祖父当年奋斗的地方,听到与祖父熟悉的黑人们对祖父的羡慕与赞美,奶人才深切体会到摆脱奴役,恢复自由身份的祖父取得了多么伟大的成就。据邻居们说,他的祖父刚到此地时“像傻子一样无知,像囚犯一样身上一文不名。他仅有的只是自由人的身份证、一本《圣经》、一个漂亮的黑发妻子;而在一年之内,他租了十英亩地,过一年又租了十英亩。16年之后,他拥有了芒图尔县最好的农场之一。那片农场像彩笔一样给他们的生活涂上了色彩,像牧师布道一样地对他们说话。”(273)由于没有在丹维尔的山洞找到黄金,奶人决定追踪彼拉多当年的足迹继续向弗吉尼亚的沙里玛尔进发。尽管仍然没有找到黄金,但是奶人终于弄清楚了自己祖父母的真实姓名以及他们各自家庭的基本情况。祖父是所罗门王的第21个儿子,本来叫杰克,所罗门飞回非洲时,曾想带杰克一起飞离——这与非洲人能够飞翔的传统,以及所罗门之歌的传说联系在一起,充分说明了非洲的飞翔神话所承载的“希望”寓意。更为关键的是,奶人在寻宝的过程中,通过置身于自己的祖父母所生活过的美国南方,遇到了解先辈的牧师库勃与瑟斯以及一些普通黑人,奶人开始感到一种在北方城市生活中从来没有体会到的新奇、亲密与归属感,“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找到一个陌生人,碰巧他认识你家的人,这个感觉是很不错的。” (266)本来只是普通的南方景物,由于祖先的纽带作用,使得奶人能以新的眼光予以欣赏,他也通过自己的诸多“第一次”经历——第一次单独随同黑人捕猎冒险,第一次珍惜心爱的女人等——认识到这个沙里玛尔将会是他的家乡,他的原籍,他的文化之根(313)。他第一次体会到“与她们有一些连带关系,就好像某根心弦、脉搏或信息是和她们分享着的。在家他从无这种感觉,从未感到自己属于什么地方,属于任何人”(338 - 339)。
    尽管从理查德·赖特和兰斯顿·休斯到拉尔夫·埃里森与艾丽丝·沃克时期的作家都修正了奴隶制时期把南方视为奴役黑人的人间地狱的观点,但是他们仍把南方视为压迫黑人的地方,而最近二三十年的新兴作家们看待南方的观点及角度有了一些微妙的变化。对许多当代非裔美国作家来说,美国南方开始成为一种裔美国文学中的地理空间及其文化表征传统之源,成为自己熟悉的家园。[19]
    莫里森指出,对于二十世纪的非裔美国社区来说,抹去南方记忆的孤立的个人主义会毁掉人的精神与道德身份。[20]当代著名非裔美国女性作家,如班巴拉(Bambara),马歇尔(Marshall)与内劳特(Naylot)等把美国南方沿海地区作为疗救与恢复自己传统的中心。[21] 莫里森所塑造的奶人经过到南方寻宝,经过认同自己南方的祖先及其所代表的黑人文化,从一个没有责任心,没有家庭意识的大男孩,成长为一个了解自己家族的过去,了解美国黑人的过去,敢于承担责任,而且毫无敌意地面对朋友吉他死亡威胁的男人。通过了解南方黑人儿童的歌谣,他认识到自己是所罗门的后代;通过认同南方黑人的价值观念,他觉得自己是他们当中的一员,并像自己的曾祖父所罗门一样,把自己交给大气,准备飞翔——在南美与加勒比地区,有许多关于黑人飞回非洲的传说。小说结尾留下的悬念,预示着延续非裔美国文化与传统的希望。此外,《所罗门之歌》也重新提醒人们注意黑人在美国社会的地位问题——从黑人获得解放以来,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他们——“在一个充满敌意与敌对的世界里,黑人如何确定自己的身份”。通过塑造女性祖先彼拉多这个人物,
    莫里森强调无论是同化美国主流社会还是绝对地分离,黑人都没有出路,但是她提供了另一种选择——不是顺从、调和,而是通过接受自己的非洲价值观与文化传统,从而辩证地表明自己的双重自我。[22]
    本文所分析的这种三个非裔美国文学代表文本,勾勒了美国黑人从追求自由到追寻自我身份的确认的过程,其中,地理空间作为一种隐喻,成为勾勒这种变化的载体和文化表征。在对空间的认同、反思和反讽过程中,非裔美国人不懈地追求着真正的自由和真正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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