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在生活中可以偷奸耍滑,在工作中可以敷衍了事,在学习中可以三心二意,唯独写作要百分之百真诚。 现在审视这本写完一年有余的小说,先不说结构,仅凭真诚二字即让我面无赧色。相较于短篇写作的一蹴而就,长篇的书写总要占据我过长的时间,这里的时间不是说书写的时间,也不是寻找素材的时间,这两样对我来说,都不成问题,而是无法号准素材的成熟时刻,就如掌握不了焐热一颗心的火候一样。 有时候,我宁愿找不到素材,如此我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去干别的事,然而我不去找它,它却自动送上门来,就在我窗边那棵陌生的树上。 正值冬季,树冠上有一个鸟窝,刚降过雪,地面一片洁白,我的大脑瞬间就被这幅雪景激活了,旋即回到幼时最冷的那一年。 接下来的几天,我试图忘记这个场景,因为我一直有个偏见,在脑海发酵不了三天的想法不值一写。没想到,三天过去了,脑海中的这棵树却越长越高,记忆里的雪也愈下愈大。我到底是被它攫住了,无法挣脱。 于是,我只好放下手头一切活计,每天通过散步或者观看街头大爷下象棋来喂养这娇贵的素材,我知道这次不会再无功而返,强烈的预感让我忍不住对将要书写的这本书狂喜不已,误以为彼时还不到27岁的我将要重现加缪27岁写出《局外人》的壮举。 就如在牌桌上最后一刻才能分高下,定输赢一样,我知道在这种紧要关头一定要冷静,千万不能因为不必要的冲动而吓跑这位高贵的缪斯女神。 所以我又把它在脑海里焐了一段时间——我还是首次克制这种强烈的创作欲望,待我在心中想好大概的开头和故事走向后,我终于要大干一场了。 那天早上,我去菜市场买菜做饭,在去和回的路上,都碰到了同一个发健身传单的小伙,那天我心情很好,因此我来回两次接了这个小伙的传单,而且我还在菜市场对每个大妈表示了我的友好和不差钱(因为我没让她们找零),这些大妈看着一个年轻的小伙子一脸幸福地在摊位前东挑西选,都在掩嘴偷乐。 回到住处,我给自己做了一顿可口的早餐,然后抹了抹嘴对自己说: “从今天开始,你就要开始一段激动人心的旅程了。你准备好了吗?” 我回答说:“准备好了。” 就这样,从那天起,我每天保持写五千字,在写作期间尽量关闭手机,尽量不与我的狐朋狗友来往,就连话都变少了,写作让我由一个话唠变成了哑巴。 我确实说不了太多话,因为我在书中和我创造出来的人物说太多了。我对书中的族长说,你应该跟别人不一样,族长真用他的举动给了我惊喜,如他在过年期间竟然认为乌鸦是孝顺的象征(乌鸦反哺),而其他人则认为是不祥的预兆;还有我在书中以“我”的视角围观了一场巴别塔事件,一个从城里回村的小孩和留守在乡村的小孩分别用普通话与土话对骂,但却彼此听不懂的滑稽场面…… 走笔至此,如果非要我说写作长篇的必备条件,除了刚才所说的真诚,即把最有感触,最能触及内心柔软的情愫表达出来之外,另一个条件就是结构。 真诚是长篇的食材,结构则是佐料,两者缺一不可,缺了真诚则无法成席,少了结构味道又难免寡淡,因此如何避免发生茶壶里煮饺子倒不出来的情况,又得另费一番功夫。 以往无数成功的例子告诉我们,按照时间顺序发展是最保险的办法,就如现实中的每个人都从昨天来到今天,直至走向明天,一切都是新奇的,一切都是未知的,但这种结构的缺点就是过于平铺直叙,体现不出一个作者的匠心,毕竟我现在还年轻,还处于时刻要证明自己的阶段,当然不能像个千帆过尽的中老年人那样,怎么稳妥怎么来。 我选择的结构是把故事劈成三截,先捡第二截开始写,然后回过头去写第一截,最后再处理第三截,后来我看川端康成的《雪国》,发现他老人家也用了类似的结构,我才稍微松口气。 当然,每本小说都有不同的结构,每本小说同样也有不同的内容,这两者看似技术层面的环节,却对一本小说的好坏至关重要,因为这关系作者书写时是否真诚,是的,我们不是作者心里的蛔虫,无法获悉作者内心真实的想法,不过却能从结构和内容上大致判断一个作者的写作心态。 这也是我最担心的问题,我害怕要是读者觉得我写的不好,会不会认为我不够真诚,从而把书丢了? 一座南方村庄的喧哗与骚动 一个傻子的心灵暗潮和低语 编辑手记/郑筱诗 “我”是倪氏家族的独孙,因脑袋反应慢,被人视为“傻子”。“我”常常陷入幻想,像一只好奇的鱼,经常被外界丢过来的诱饵勾引过去。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回顾视角,由“我”发声,讲述了“我”在十岁那年春节前后的所见所想。十二个小节——大量的意识流、闪回、作者及人物对“我”的视角盲点的补充——共同将倪家三代人的生命画卷铺展开来:姐姐与“我”在家中的地位相去天壤,作为独孙的“我”即便脑袋不灵光,仍被视作珍宝。她却从小在家中成为劳力,六岁辍学回家放牛,在母亲的眼中牛比女儿的命值钱。父亲命途乖舛,被倪家收留,后与母亲渐生情愫,意外得子,入赘倪家,从此与走出乡村的同学们踏上殊途。爷爷是非常年代的狂热分子,时至今日也未能清明醒悟,甚至怀念那些可以动武的光辉岁月...... 不同于鲁迅《祝福》里的旧历年欢天喜地的场景,《万物春生》并不是年味儿十足,即使讲到传统习俗“传灯活动”也是滑稽可笑,还有小叔正月里在垃圾桶里找吃的、父亲在炮仗烟雾里捡鞋等一系列荒诞情节,使作品达到了与《祝福》同样的反讽效果,增添了小说的悲剧色彩。 作者书写的是自己最熟悉的那边土地,正如他自己所言——“写这部小说是为了给自己的童年作个告别,让自己的执念暂且放下,或者说小说是我抒发郁结的通道”——小说确实郁结着一股苍凉的气息。故事发生在“我”十岁那年,也就是2008年,中国的现代化转型已推进多年,然而读者依然可以在主要人物及次要人物——爱爬树的族长、会驱鬼的大脖子奶奶、与女尸温存的捞尸人、看黄色录影带的花甲老人——的身上看到闭塞乡村的落寞与村民命运的悲凉。 作品涌动着深沉而复杂的情感,作者试图往人物心灵深处挖掘,寻找人物心理的裂痕,揭开重男轻女、迷信神灵、不辨是非等一个又一个愚昧的伤疤,借傻子之口表达知识分子对乡村病症的指控,激起读者的阵阵隐痛。在小说的最后,作者将答案寄予未来,给外甥(女)取名“春生”正是作者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期盼,故事的尽头是其内心郁结的疏散。文中说“置身事外的怀念总比置身其间的苦熬容易”,如今,作者终于可以将这部小说作为置身事外的怀念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