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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后感大全:牛虻读后感

http://www.newdu.com 2019-04-01 互联网 佚名 参加讨论
观后感大全:牛虻读后感:
    
    一、
     牛虻这本书应该是文革时期知名度最高的小说之一,我知道这本名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四川话里的牛和流氓里的流是同一个发音,而虻正确的蒙的发音被人篡改成了氓,所以这本书在四川境内大概都被人戏称为“流氓”吧。
    这也是小孩子对这本书表现出好奇的原因,因为它是父辈看过的,而且在他们那个年代里这本书似乎有一种被神圣化的企图,很多从文革里过来的人都声称深受牛虻的影响。
    于是上周日在首图的图书架的最下面一排,我看到好几个版本的牛虻,我从里面选了一本相对新相对干净的。这是译林的版本,古绪满译的,在序里也有看到这本书的一些八卦,仅在中国似乎都有四五个版本,有从苏联的俄语里翻来的,有从原版的英文版翻来的。牛虻在中国得到这么广泛的传播,仅仅是因为“钢铁是怎么炼成的”这本书里,有人用牛虻来形容保尔科察金,也就是钢铁的男主角。所以中国人民在革命的年代非常好奇,牛虻是什么?为什么会有这个形容。于是这本书就被翻译并广泛传播了。
    其实我对政治类的书籍完全没有兴趣,所以我并没有看过钢铁是怎么炼成的,我也不知道有这个典故,那天借来,只是好奇为什么这本书会对爸爸那个年代的人产生了这种影响。
    看完这本书,其实挺让我惊讶的。因为书写得出乎意料的好。整本书抛开十九世纪的时代限制,它甚至带有那么点陀思妥耶夫的味道。书里体现了非常激烈的冲突,戏剧性很强,牛虻以及他的神父父亲的人物刻画也相当到位。
    当然现在看来,有些情节显得有点刻意,在情节以外的描写性语言有点做作,但整体的故事性和深刻性都达到了一个很高的水准。这本书并不红色,它更多在探讨人性、宗教里那些在那个时代的人里必须面对和质问的东西。它一点都不虚,写得很扎实。
    如果有时间翻闲书,这本书倒是可以翻一翻。
    二、
    东方的佛教提倡“禁欲修行,忍受现实的苦难。”这种缺乏人情味的教义在西方宗教中同样有体现。
    在马太福音中有这么一句“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做我的门徒;爱儿女胜过爱我的,不配做我的门徒。”这条教义一改《圣经》之前在我心中博大宽容的印象,感觉有些专制。
    从公元建元以来,《圣经》本身已经经历了足够多的考核与修改。每一条教义,对于虔诚的信徒而言,都是一生必须恪守的准则。所以从逻辑上推断,我们可以认定每一条教义也都是有其存在的实际意义。那么,对于这样一条令人感到“专制”的教义,它的意义在何处呢?
    我认为答案是不言自明的——排他。更明确的说,是对其他宗教体系的排他。显然,信仰与信仰之间,在某些或具体或抽象的问题上,会产生逻辑上的矛盾。举个简单的例子,谈到世界的起源问题。佛教认为“悟者所居之外,大地无寸土。”境由心生;基督教不言自明,上帝创世;而在印度教徒的心目中,我们以及所生存的这个世界不过是梵天的一场梦罢了。
    所以,作为一名虔诚的教徒,就必然要发誓完全遵守教义,服从教规,拒绝异教思想。但是,单调的教规往往是与现实中的人性所相抵触的。教义不允许丰满的人性存在,同时丰富的人性也容不下枯燥的教义。但是,在古代乃至近代、尤其是西方,宗教往往与政治相挂钩。如果想要得到社会的尊重以及相应的社会地位,唯一的道路就是成为神职人员。
    “我,还是上帝?”这是牛虻抛给生父蒙泰里尼主教的问题。不妨换一种问法:“亲情还是地位?”这是一个道德难题。选择哪一方,都会遭到内心的谴责。
    作为一个红衣主教,蒙泰里尼最终选择了前者,宗教。这毕竟是他倾注一生精力研究与热爱的领域。但随之而来的伦理上的痛苦又摧毁了他。查了一下资料,发现这本书解放后不久就被引入国内,原因同样是不言自明的。但当我看完之后,却丝毫不存在这种感觉。
    相反,我倒认为应该感谢于宗教,宗教已经帮了蒙泰里尼太多。孤身一人远赴中国传教数年;乃至承受儿子死去的负罪感数十载;这其中如果没有主、没有天主教的支持,蒙泰里尼是无论如何也承受不住的。天主教已经赋予了蒙泰里尼太多,不只是名誉和地位,更是安慰与救赎。毫无疑问,蒙泰里尼那充满罪恶感的内心无疑在每天深夜在上帝面前忏悔的过程中得到了慰藉。
    对于一个现代科学并不能够证明实际存在的个体,科学工作者们确实不能够小觑“主”的地位。事实上,有很多从事尖端领域研究的科学工作者最后会把全部或部分的精力投入到神学的领域中。这不得不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信仰的伟大。
    信仰的伟大往往就在于他能够使个人在关键的时刻拥有强大的内心。
    大部分学者认可,基督教,乃至其他宗教,究其本源而言是不可证明的。换言之,宗教于个体而言,“信”就是“信”,不能用逻辑证明。宗教是一种信仰,这种信仰包含的人生观、价值观、处世规则,自成体系。于哲学上它们并不存在更深层的逻辑来源,而它们的作用则是影响一个社会绝大部分的运行规则。 我认为这就是宗教教义伟大力量的体现。因为它是由至善的人性所创立出来的至善的法则。
    我并不反对把宗教教义与数学上不言而明的公理作类比。同样作为人类思想的凝聚与结晶,其内容本身就富有极大的美感与魄力。
    但是是否这些就足以构成个人内心的全部精神世界呢?当然不是,宗教的意义在于,它能够使个人以善的准则来约束自身,并非是去填充满空虚的心灵。当然我并不否认在遥远的青藏高原、遥远的南亚大陆、遥远的欧罗巴土地上,存在着长千上万把宗教视为毕生事业的信徒。
    人性的使然,我们的内心存在着一些信仰所无法弥补的空洞。在个人最柔软、最隐蔽的内心深处,有些地方的黑暗哪怕“主”的光芒再亮都照不亮。主不能够赐予我们爱情、亲情;相反,主还会阻止这一切的到来。
    牛虻看到了这一点,他摆脱了宗教的依靠。但是他幸福吗?不,相反他终日生活在仇恨中。他强迫自己对曾经最亲密的人保持满满的仇恨,换来的却只是看到自己真实内心时的伤心绝望。缺少了宗教的依靠,他仍不断地与自己内心真实的情感做着斗争,但是他能够胜利吗?自然不能。任何由生物种群自身所创造出来的产物都不可能在与该种群本自身自伊始就存在的特性的斗争中取得胜利的。宗教也好,个人强大的意志力也好,它们在于我们自身从诞生就所存在的法则——人性相比,都是不值得一提的。
    也正是因为这种特性,任何信仰间的冲突只要涉及到了人性,最后只能是个悲剧。
    三、
    这本书说来也巧,去年10月份的时候曾经拿来品读,只不过当时可能因为一些心情原因,没有看进去而放弃掉。不过我相信一句话,如果是跟你有缘的书,总会在合适的时间与你重逢的。前几天正好在一位作家开的书单上又看到这本书,便耐着性子把它读完,颇有感慨...
    这个小说的故事很简单,讲的是阿瑟,一位神父的私生子,因为被自己的青梅竹马误会而愤然漂泊到南美,受尽磨难,而后化名“牛虻”,并最终因为革命缘由英勇就义的故事。其实刚开始读第一遍的时候,我是没太搞懂它的剧情的,一部分原因在于作者蔡慧的翻译。比如“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这句话中本来可以直接说成丧失生命,将会永生;再比如“就是每天在大街上跟你擦肩而过的那些人他们的灵魂”定语修饰的太多,明显是异种语言翻译过来的。跳戏感蛮强;还如“趁这位好米歇还没走,求他给你请神赐个福”,我觉得完全可以说成“求他请神给你赐个福”...翻译讲求“信”“达”“雅”,而词句连贯则是基本的译文要求。不知作者是何缘故?记得杨绛在译《堂吉诃德》的时候,在原有张广森翻译基础上,删删减减十万余字,不光保持了故事的连贯性,还看起来更加紧凑。我想这也是她获得西班牙最高文学奖“智慧国王阿方索十世勋章”的一个原因吧。而也因为这个,我给本书少打一星。
    但本书仍然可圈可点,书中高潮部分在第三部第八章,蒙塔奈利主教在六月三号圣体节时带领民众,官员以及其他神父进行祈祷。其中有关于血的描述大体出现了六处,摘录其中比较经典的:
    “老是血,血,血!铺展在他面前的地毯就像一条血水汇成的河流,满地的玫瑰花也仿佛溅在河边石子上的血迹”;
    祂看着人间的痛苦和死难,咧开了两片沾血的嘴唇在”;
    “我只落得孑然一身,私下茫茫一片荒寂,脚下是埋葬了我心上宝贝的血染的土地,头上是留给我的那缥缈而森严的天!”等等.而本章同样出现了诸多色彩,加以衬托,以圣体比喻牛虻,以圣血比喻牺牲,以红衣主教神志紊乱作为本章的终结。当神父悲痛至极,目光扫到之处群众的身体就像一片麦田遇上了一阵特大的狂风一样,回首过往,无不叹息自己做下的最错误的决定:“我悔不该干出这样的蠢事,”倒不如由着你们这些人去做尽坏事而自取灭亡...也许,以死于动脉瘤是他最好的归宿。本来作为基督教的办神功神父,切断与世俗的纠纷,六根清净是他基本的义务。只可惜残根未断,徒生事端。这让我想起《追风筝的人》当中阿米尔的父亲,同样没有管住自己的欲望,睡了奴仆的女人,从此给自己带来了无尽的烦恼。
    另外,作者在本书第一部第一章就曾对本书全局发展走势有过多次暗示,比如:“我以前和你说过,除了你,我在这世界上就再没有一个亲人了”表明他们两个不同于一般的关系;“你在暗中行这事,我却要在以色列众人面前,日光之下,报应你。......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暗示阿瑟最终的结局种种。通过第一章对阿瑟的描写,更让我对阿瑟成年后报复性心理有着不同的看法:
    曾经有一项心理学研究显示:幼童有一种奇行,有时候会把自己藏起来,让大人找不到。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会感到格外的紧张深怕大人会自此忘却他们,可是在这个过程中却又享受着刺激的快感,把它当成一个好玩的游戏。而这一切的原因,不过是幼童想看看大人是否真的在意自己。这种自虐行为交织着幼童的恐惧与刺激。而这应用到阿瑟上面,幼年严重缺爱让他表面上看起来波澜不惊,但内心深处十分渴望被人爱的感觉。这个时候蒙塔奈利主教出现了,充当了“心理妈妈”的作用,为了能够被”她”爱,不惜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像文末和他青梅竹马的琴玛就曾经十分怀疑他不是去为了完成任务,而是去送命。这在我看来,倒像是阿瑟想借此来引起蒙塔奈利主教的关注,让他能够注意到自己。而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阿瑟要装扮成蒂亚戈的老汉去调侃主教,分饰两角写文章讨伐主教,以及到最后黑牢内质问主教,“是选择祂还是我”,当没有听到自己的答案,不禁在死前最后一个夜晚痛哭,哭的不是生命的丧失,而是爱始终没有得到。于是从幼年砸坏基督十字架开始,就埋下了因果的种子,它在轮船上累积,在黑矿里累积,在马戏团累积,在监狱里累积,在教堂里累积,终于,在主教面前爆发了!爆发的酣畅淋漓,爆发的毫无保留。而这,也是阿瑟对神父爱恨交织的再一次升华。可以说,作者借用阿瑟这个载体,在第三部第八章运用大量的心理描写,一方面是为了阐述阿瑟对神父的感情,另一方面也借他口来讨伐当时的社会腐朽制度,对教皇国当权者的不满,甚至作者假借阿瑟口吻:“我要把自己的一生献给意大利,要出一份力替意大利摆脱眼下所受的奴役和困哪,把奥地利人驱逐出去,使意大利能成为一个自由的共和国。”言下之意不就是要废除教皇国统治吗?
    当然我在读书过程中,发现一个蛮有意思的细节和读者分享:在文章中部以及末尾,当牛虻和博拉太太,神父对话的时候,在遣词造句上出现结巴的症状,作者是这么描述的:他就拿起刚才琴玛进门时见他还在琢磨的那封信,大声的念了起来,这一念却忽然结巴得厉害了...作者文中没有细致提及结巴的原因,那我想妄加揣测一番,也许他就和《陆犯焉识》里面的老几一样,受到邓指的传讯,说话故意结结巴巴,在这空出的时间内迅速观察邓指的脸色以便以最合理的口吻说出自己的要求,一看脸色不对,立马转口他处,自留一片安全地带。
    总之这本书虽然在经历上没有很多的共鸣点,但是仍然觉得前几天没有放弃读这本书是我的一大幸事~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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