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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远平 奉振]苗族民间故事善恶观与基层社会治理研究

http://www.newdu.com 2019-03-29 中国民俗学网2019-03-23 肖远平 奉振 参加讨论

    
    摘要:民族传统文化是民族智慧的结晶,其蕴含的文化精髓对当前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治理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深入挖掘苗族民间故事中的治理观念,将其所蕴含的善恶观如何与基层社会治理理念、主体、方式和结果相结合进行研究,探索有效降低基层社会治理成本、提高治理效果、推动治理现代化的新视野和新途径。
    关键词:苗族;民间故事;善恶观;社会治理
    习近平同志强调:“中华民族创造了独树一帜的灿烂文化,积累了丰富的治国理政经验”,“我们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然要学习和借鉴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少数民族文化作为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所蕴含的治理文化精髓曾在中国社会的治理历史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意识范畴的少数民族文化能够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影响并规范人的行为,因此充分和合理运用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将其运用到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治理的社会实践中去,将是完善当前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方式。作为苗族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苗族民间故事及其所蕴含的善恶观必将有效助推我国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治理实现新突破。
    一、苗族民间故事的善恶观在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
    (一)作为优秀传统民族文化对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新视角
    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基层社会结构更加复杂、利益主体和思想意识也日益多元,基层社会治理面临诸多困境,因此承认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并尝试协调利益冲突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必然选择。而这其中,文化作为非经济、非政治的因素不容忽视,以文化的角度切入基层社会治理,不仅没有脱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反而将基层社会治理根植于优秀文化的肥沃土壤中,实现经济、政治、社会等的全方位的与时俱进。
    实际上,对于中国基层社会的社会结构以及治理形态的研究在一段时间里曾是历史学、社会学和政治学等学科共同关注的话题,且在国内外汉学领域占据着重要位置。其中,国内尤以费孝通、费正清、卜正明提出的“士绅研究”和周锡瑞、冉玫练等人提出的“地方精英”研究最具代表性。此外,韦伯在其比较社会学的分析中对传统中国社会治理形态的研究,更是为后续对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研究提供了可持续研究动力。作为近年较有影响的基层社会治理文献综述资料,在董娟《基层治理研究文献的统计分析》一文中,对1996年以来基层社会治理相关文献的研究内容、视域、方法等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出当前我国的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研究视域过于狭窄、研究方法过于单一等问题。
    由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蕴含着丰富的处理人与人关系的治理观念,如传递和讴歌忠贞纯洁的爱情、团结互助的友情、温暖感人的亲情、和谐共生的民族感情,因此另辟蹊径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尤其是民间广为流传的民族民间故事反映的善恶观入手,以人口排名全国第四的苗族为个案,对基层社会的治理理念、治理主体、治理方式和手段、治理结果进行结合分析,将会为探索我国当前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新视角。
    (二)作为伦理观念完善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善恶观是传统文化中的重要伦理观念,是社会道德形成的基石,而善则是各民族道德范畴指向正向的价值取向和目的。恩格斯指出:“善恶观念从一个民族到另一个民族、从一个时代到另一个时代变更得这样厉害,以致它们常常是互相直接矛盾的”。善恶观在规范社会行为的同时,有效促进社会和谐,创造和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促使中华民族伦理道德、民族精神和品格的形成和完善。
    少数民族民间故事是反映一个民族社会生活状态、历史文化积淀的一面镜子,体现了少数民族的“天人合一”生命理念和以人的现实社会生活为中心的体悟特征及和谐社会的原则,是少数民族民众审美历史观的重要特征。德国现代卓有影响的文学评论家、思想家和哲学家瓦尔特·本雅明指出:“民间故事和童话因为曾经是人类的第一位导师,所以直至今日依旧是孩子们的第一位导师。无论何时,民间故事和童话总能给我们提供好的忠告;无论在何种情况,民间故事和童话的忠告都是极有助益的”。因此,探讨少数民族民间故事对传承民族历史和文化、教化子孙、了解民族社会治理体系都具有重要意义。
    据考证,苗族历来注重对青年儿童的品格和道德伦理的培养,在专门教育机构较为缺乏的历史长河中,苗族民间故事成为民众进行德育教化的重要助手,并在苗族社会道德教化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有力推动了苗族人民“扬善惩恶”伦理道德主张的传播。这种苗族民间故事中所蕴含的“扬善惩恶”观念,对当下在法治统领下实现国家“善治”,特别是苗族聚居区乡村社会的治理,将会发挥重要作用。
    二、苗族民间故事中的善恶观与基层社会治理理念
    治理理念是国家和社会治理理论的轴心。俞可平指出治理是“官方的或民间的公共管理组织在一个既定的范围内运用公共权威维持秩序,满足公众的需要”,“是一个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它主要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的目标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治理的实质在于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合作”。因此,治理理念最大的特点在于官方或民间公共组织与民众通过合作、协商等方式,开展上下互动的共同管理过程。从这一特点可以看出,与统治不同的是,治理理念下,参与方是平等的合作,而不是领导与被领导、命令和被命令的关系,其核心在于通过合作实现共管。
    在苗族社会史上,没有设立过专门的军事、治安、司法等专业的统治组织,各村各寨之间相互独立、无隶属关系,遇重大事务通过传统的议榔制协商形成自治联盟,以议榔维持利益平衡、协调各村寨关系。尽管由于地域的不同各地苗族议榔及其组织名称不尽相同,且通过其确立被苗族民众广为认可的章程制度的名称也不一样,但他们的依托原则却是高度一致的,即以善恶的评判作为这一传统理念的基础。如在苗族民间故事《张秀眉的故事·起义》中,讲述了苗族英雄张秀眉,为了反抗封建王朝的压迫和统治,以议榔的方式联合各族各寨,“串通了台拱、剑河、丹江一带的穷兄弟,决定议榔起义”,在议榔仪式上盟誓“赶走官家,分享太平。有福同享,有祸同分”,成立议榔组织统筹商议决策起义有关事宜。在议榔机制下,“鼓社与鼓社之间,榔款组织间只有血缘宗族和地域的不同,没有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区别,各鼓社、榔款区之间的联盟与联合都是平等的,在联盟组织内,人人平等,无贵贱之分,在榔规款约面前,无特殊村民”,“在决策过程中,议榔面向所有苗族大众,榔规榔约的制定和修订共同议定”。
    可以说故事中所反映的通过议榔机制来进行的平等决策,正贴合当前提出的社会治理理念,即社会各方通过合作、协商等方式,进行上下互动共同管理社会。在当代,不少边远的苗族聚居区还保留着这种族内事务决策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是当前村民自治制度的有效补充,在这些地区的社会治理中仍然产生着重要影响,彰显了少数民族传统治理文化的传承性。对其进行进一步研究,并结合时代精神进行完善和发展,可以使其符合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以增强基层社会民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从而有效促进苗族乡村社会的和谐治理。
    三、苗族民间故事中的善恶观与基层社会治理主体
    治理主体主要指的是在实施治理的过程中参与其中的相关机构、组织和群体。俞可平、徐秀丽指出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如果按照在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来划分不同的角色,那么乡村治理的主体又可进而区分为普通村民、农村精英(即俗称的乡贤、乡绅、能人)和村干部”。这一论断基本上对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进行了较为清晰的界定。在苗族的民间故事中,这些主体有着形象的描述,且明显受苗族传统善恶观的制约行事。
    在故事《岩林和他的母亲》中,苗族穷苦孩子岩林和母亲相依为命,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母亲和全村不少村民都染上了瘟疫。病中的母亲想吃鱼,但是在寒冷的三九天,河水都结成了冰,锄头等工具都无法将冰面砸开。为破冰取鱼,岩林脱衣赤身躺在河冰上,希望用体温融化河冰下河捕鱼。上天被岩林的行为感动,帮助岩林治好了母亲和全村人的瘟疫。而在《洛帮和勾香的故事》的讲述中,苗民洛帮和勾香原本是一对十分恩爱幸福的夫妻,但是苗王为了自己的利益,强迫洛帮抛弃结发妻子改娶自己的丑女为妻。洛帮和勾香盟誓海枯石烂不变心,虽然洛帮被强迫与苗王女儿结婚,但凭着机智勇敢逃出来与妻子相会,最终双双殉情。两则故事分别反映了苗族人民纯朴的敬老爱幼、和睦互爱的家庭善恶伦理道德观。而家庭是整个社会系统的基本组成单元,是整个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社会成员赖以栖息的场所,家庭是否和睦对基层社会是否安定影响重大。苗族民众正是在传统善恶伦理道德的约束下生产生活,形成了稳定的家庭和社会规范。
    此外,苗族广为流传的民间故事,对类似乡贤、地方官这类治理主体,也形成了鲜明的思想道德制约。地方官员,为官清廉,体察民情,爱护百姓,乡贤、乡绅全心全意为民众办事情,就会受到大家的拥护,否则就会受到惩罚和报应。如《哈氏三兄弟》讲述:四川文兴县凌霄城有一位苗族头领,带领苗民辛勤劳作,五谷丰登。龙王的女儿因其勤劳善良对其倾慕,后来与他结婚,生了三个儿子。在其去世以后,哈氏三兄弟继承父志一直保护着附近苗民,三兄弟在战胜欺压苗民的官兵后离去。苗民怀念他们,给他们盖了庙宇,塑了神像,长期供奉。在《张秀眉的故事·张秀眉是白虎星变的》中“传说张秀眉不是凡人,是白虎星变的。从前,清朝官家压迫太过火了,天家(上天)不服,才放白虎星下凡,给穷人报仇。张秀眉在火线上,不管敌人兵多广,炮多猛,刀多快,他全不在乎。远打近杀,都不会伤害他一根毫毛”。两则故事分别是对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另外两类主体:乡贤(或叫者地方精英)与地方官的善恶行为描述,前一则故事反映了广大苗民对行善乡贤的爱戴拥护之情,后一则故事则反映了对作恶欺压百姓的地方官员的厌恶和反抗,对后世的基层社会治理的影响深远悠长。
    当前,国家正在推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通过改善民生、加强法制和思想教育引导等方式,让基层社会能人(如“万元户”“带头致富能手”等)在基层社会治理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让村民懂法、用法,让一线干部树牢服务宗旨意识,以此达至基层社会和谐治理的目的,并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然而由于受改革开放后经济利益至上等不良社会世俗思想的影响,部分基层社会治理的效果尚不能达到国家的预期。另一方面,长期以来扎根于基层社会各类主体心目中的传统善恶观,可以说从其出生开始,就受到身边亲人朋友的熏陶和耳濡目染,并从一开始就作为一种无形的制度规范着他们的一言一行,在整个基层社会的和谐运行和发展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一定程度上,由于不具强制性,传统的善恶观对各类主体的规范比当前其他方式更容易被接受。因此,通过完善传统的善恶观,以善恶观加强对基层社会治理主体的规范,对于当前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四、苗族民间故事中的善恶观与基层社会治理方式
    民间传统文化是基层社会历史的重要积淀,作为民间传统文化之一的苗族民间故事所反映出来的善恶观,承载了基层社会民众的行为规范、思维方式、道德观念。要实现基层社会的有效治理,就应该重新挖掘优秀的传统文化积淀,充分吸收利用其合理可用部分为当代社会治理所用。而这其中,苗族民间故事中所反映的依托善恶观建立起来的苗族习惯法、苗族善恶道德治理方式,对不断改进和完善现今的基层社会治理方式方法提供了较有价值的借鉴。
    苗族社会对苗族习惯法的遵守源于苗族人民对苗族文化的认可,苗族习惯法是规范苗族民众日常行为的重要准则,对苗族的所有成员都具有约束力。在故事《长工斗财主》中,两兄弟给财主做工,并立字据协定:财主做什么兄弟俩就应该做什么,否则不给工钱。第一年弟弟去做工,年底财主为克扣弟弟一年的工钱,使坏主意要弟弟与他同去偷腊肉过年。因善良的弟弟不愿去,财主拒付了弟弟一年的工钱。第二年,哥哥去做工,在签订字据的时候增加一条:若主人无故辞退长工,就要给双倍的工钱。结果财主宴请客人时,哥哥也跟着陪客,财主打骂自己妻子时,哥哥也跟着打骂。由于字据上写明财主做什么兄弟俩就应跟着做,财主无奈辞退长工,并按双倍工钱支付给哥哥。这样哥哥把弟弟之前一年的工钱也一起领了回来。从故事中可以看出,在苗族订立的字据(或约定)对每个人的约束是一样的,不管是高高在上的财主还是地位低微的平民,都必须遵从。此外,通过苗族议榔制度制定的榔规、榔约等苗族民间习惯法,涉及节日、祭祀、婚姻、生育、丧葬诸方面。而这些习惯法“均由各户主参加的议榔会议讨论。凡参加会议的人都可以自由发表意见,依据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议榔的榔头、款首等虽然备受民众尊崇,但他们只有为人家调解纠纷、处理日常公共事务的义务,没有超越群众之上的特权。而且,榔头、款首都是由群众民主选举产生的,不称职者随时撤换。议榔组织所制定的榔规榔约,一经群众通过,就成了不成文的法律,上至榔头,下至群众,人人必须遵守,无一例外”。由于苗族民众有遵从苗族习惯法的传统,因此可以改进和完善的民族习惯法,使之适应当前基层社会治理的需要。
    此外,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社会舆论及道德奖惩机制,在历届朝代的基层社会治理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在苗族社会里也不例外。如《程察程波》的故事说:两兄弟父亲去世得早,哥哥程波容不下弟弟程察,母亲去世后,弟弟每次得到好的东西都被哥哥借去并毁坏,后来龙王看不惯善良诚实的程察总是被欺负,于是让其贪得无厌的哥哥淹死于河里,然后带程察来到一个世外桃源,过上幸福生活。在《他的下场》故事里,一个奸诈险恶之徒,通过卑鄙的手段,劫了与其一同经商的朋友的银两,并将朋友推下深渊,结果他劫来的银两突然化为白水。被推下深渊的朋友却因祸得福,不但没有死,反而得了很多钱财回家,让恶徒更加眼红。恶徒决定模仿被其谋害朋友幸运得财的道路,让朋友把自己推下深渊,结果将自己摔死。从这两则苗族民间故事可以看出:善因得善果,恶因得恶果,在道德的社会表现形式方面,善恶奖惩机制是道德规范体系的稳定保证,行善就会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褒奖,行恶必会受到社会的惩罚。
    以上两种方式曾经是历史上苗族社会治理的主要载体和手段,且至今仍然发挥着积极作用。当前,国家大力推行依法治国,善用科学合理的民族地区习惯法的影响力对于推行基层社会法治具有积极的作用。同时,中国作为传统文明古国,礼治、德治理念在全国各民族人们心中影响深远,在当今基层社会治理中充分利用发挥好传统善恶道德观的作用,对于实现基层社会的和谐治理乃至中国复兴梦具有重要助力。
    五、苗族民间故事中的善恶观与基层社会治理所追求的结果
    俞可平在《全球治理引论》中指出:“治理的目的是在各种不同的制度关系中运用权力去引导、控制和规范公民的各种活动,以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利益”“概括地说,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可以说,社会治理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社会“善治”,即使公共利益最大化。这一点与苗族民间故事中的善恶观所反映出的朴素的集体主义和原始共产主义道德观念是一致的,“苗族人民在处理个人和集体利益的关系问题上,崇尚为集体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甚至生命的道德原则”。
    苗族民间故事《保生树》叙述:有一年苗族遭受了严重的旱灾,旱情十分严重,苗族青年保生在外出劳作时机缘巧合下找到一处水源后,打算告诉乡亲们一同开发,但是天神不同意并威胁说:这水源是月亮姑娘的浴池,如果不告诉他人,可保证他日后过上丰盈的生活,否则他将受到惩罚,父母立死,自己也会变成树。为拯救在死亡中挣扎的乡亲,他决定宁愿牺牲自己也要保全大家。回村后,他把找到水源的消息告诉了大家。后来,乡亲们得救,而宝生父母当场死亡,宝生马上变成一棵树。这则苗族民间故事很好地反映了古代苗族人民朴素的舍小家保大家、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利益的集体主义精神,而这一精神正是当前我们进行基层社会治理实现“善治”所必不可少的。在苗族发展史上,由于科技不发达,人们征服自然的能力很低,所以个人在生产、生活中对集体的依赖程度很高,维护家族、村寨等集体的共同利益,实现集体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就成了社会道德的基本原则。基于此,在苗族基层群体中是决不允许任何破坏公共利益的行为的,并且通过民间故事等所蕴含的善恶观、集体主义观教育苗族民众和后代子女,形成关爱集体的传统美德。
    《保生树》所反映的主人公为了集体成员的幸福,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而不借牺牲自己性命的精神,对于当前在苗族地区乃至整个少数民族基层社会的治理以及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结语
    当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民族地区已经进入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与此同时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这种变化使当地的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着新的挑战,迫切需要重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以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再者,尽管改革开放使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治理环境和结构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基层社会居民原有的价值观念、风俗习惯和组织模式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但现代社会中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治理依旧离不开优秀传统民族文化的助推。因此现代基层社会的治理应善于从民族传统文化中发掘有价值的成分,使之在建立现代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发挥积极作用,从而有效降低基层社会治理成本、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效果,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实现现代化。苗族民间故事中的善恶观所反映出来的与基层社会治理理念、主体关系、治理方法和手段以及目标结果的关系,对当前的基层社会治理具有重要的参考和借鉴价值,应成为当前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载体之一。
    原文载于:《贵州民族研究》2016年第12期,注释从略,详见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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