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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新小说”辨义(2)

http://www.newdu.com 2019-02-13 《文学评论》 夏晓虹 参加讨论

    “旧小说之体裁”
    梁启超对于“新小说”文体的设定,是所谓“旧小说之体裁”。这与他提倡“诗界革命”的保留“古风格”(亦称“旧风格”)貌似一致,实则仍有差异,根源即在诗与小说在传统的文类等级中因雅俗之别而地位悬殊。因此,在“新派诗”中执着于“古风格”可视为守旧,但在“新小说”中坚持旧体裁则未必尽可如是观。
    依照梁启超的文意,“旧小说之体裁”乃指向章回体。不像后来的继起者如《小说林》标明“格式不论章回、笔记、传奇”(15),各种文体均平等看待;创办《新小说》时,梁启超的钟情所在唯有章回:“至其风格笔调,却又与《水浒》《红楼》不相上下。”不过,章回体只是形式,真正的要义实在白话。故此,在编辑《新小说》第一号时,梁氏已在检讨“惟中有文言、俗语互杂处,是其所短”(16),可见对文白掺杂是不满意的,这也是他所认为的《新小说》杂志仅有的缺憾。
    其实,从最初看中小说的启蒙功效,维新人士所青睐者便只是白话小说。康有为称其“通于俚俗,故天下读小说者最多也”(17);《本馆附印说部缘起》以向路人提问的方式开头,所问小说人物无不出自《三国演义》与《水浒传》,而路人也皆以小说而非史书中的人物形象对答;作者又认定说部“入人之心,行世之远,几出于经史上,而天下之人心风俗,遂不免为说部之所持”,很重要的原因即在小说“出于口之语言”(18)即白话,故易于流播、接受。据此,对“新小说”文体的设定也自然偏向白话。梁启超即断言:“小说者,决非以古语之文体而能工者也。”(19)到1912年管达如发表《说小说》,更直言“白话体”“可谓小说之正宗”(20)。
    “新小说”应采用白话体,无可否认,首先是出于启蒙的需要。康有为通过市场调查,了解到小说的销量远高于四书五经与八股选本,从而得出“仅识字之人,有不读经,无有不读小说者”的结论,由此形成以小说代替“六经”“正史”“语录”“律例”,进行道德教化、知识教育与社会治理的思路。这里存在的内在关联是,小说所使用的白话文体为它赢得了最广大的读者群,它也因此有资格成为最得力的启蒙利器。不过,康有为并未对小说的读者细加区分,而统言之为“愚人”“粗识之无之人”(21),明显是以阅读能力的高下为分界。
    到“新小说”出世,“小说为振民智之一巨端”(22)已形成共识,而对读者的想象在变得具体的同时,也出现分化。延续康有为的说法,将下层民众设定为主要读者,还是更为普遍的认知。1903年出刊的《绣像小说》自白:“藉思开化夫下愚,遑计贻讥于大雅。”已排除了高人雅士,专“对下等人说法”(23)。撰写过《本馆附印说部缘起》的夏曾佑,同年在《绣像小说》发表《小说原理》,也直截了当地宣称:“今值学界展宽(注:西学流入),士夫正日不暇给之时,不必再以小说耗其目力。惟妇女与粗人,无书可读,欲求输入文化,除小说更无他途。”(24)也明确将读书人从小说的读者群中开除。
    然而,这一说法在“新小说”论者内部立即引发了争议,日后创立《时报》的狄葆贤即不以为然:
    今日之士夫,其能食学界展宽之利者,究十不得一,即微小说,其目力亦耗于他途而已;能得佳小说以饷彼辈,其功力尚过于译书作报万万也。
    也即是说,今日的读书人同样应该成为“新小说”的读者。并且,按照他的想法,此等人从“新小说”当获益更多。因为“美妙之小说,必非妇女粗人所喜读”,“故今日欲以佳小说饷士夫以外之社会,实难之又难者也”。以其时论者所崇拜的域外而言,“英之索士比亚(按:即莎士比亚),法之福禄特尔以及俄罗斯虚无党诸前辈,其小说所收之结果,仍以上流社会为多”(25)。由此出现一个严重的问题:期望为之开蒙的“下愚”或“妇女与粗人”,其实读不懂“新小说”,“新小说”的真正知音还是“上流社会”或“士夫”。于是也不难理解,梁启超为何在《新小说》的广告中特别呼唤“新世界之青年”,1906年在上海创办的《小说七日报》也表示要“以之贡献我新少年”(26),显然,接受新式教育的学堂学生才是“新小说”认定的核心读者。
    更稳妥的说法出自《中外小说林》(初名《粤东小说林》),创办者黄伯耀与黄世仲兄弟二人在该刊发表的诸多小说论文中,反复提到其读者定位乃在“上中下流社会”,或称为“普通社会”。黄伯耀不仅撰写了《曲本小说与白话小说之宜于普通社会》,而且一再表彰小说“捷于开发上中下流社会”(27)。总之,其期望值在于“新小说”读者的最大化,故以全国国民为目标。于是问题又回到原初,“以国民四万万之众,而愚民居其大多数,愚民之中,无教之女子居其大多数”。在此情况下,以最大多数国民的接受能力为基准,“小说之教育,则必须以白话”(28)乃是必然的选择。不过,以白话写作的“新小说”毕竟不同凡品,应该能够同时兼顾大众与精英的需求。因此,黄伯耀看好的正是,“就人民智识之程度,而以白话牖而觉之,上智既不以为浅率之文,亦下愚不视为高深之论”(29)。此虽为理想之言,却为其时的“新小说家”所信奉。而进一步追究,“上智”若不嫌浅率,除了知识层面的补偿,对白话小说的接纳其实也涉及文学观念的转变。
    这就要说到在“新小说家”那里,采用白话并非完全是不得已的选择,此举同时具有“文学进化”的历史意义。梁启超在1904年开始写作的《小说丛话》中,提出过著名的论断:
    文学之进化有一大关键,即由古语之文学,变为俗语之文学是也。各国文学史之开展,靡不循此轨道。
    由世界文学返视中国,情况也正相同:“自宋以后,实为祖国文学之大进化。何以故?俗语文学大发达故。”(30)而小说正是宋后俗语文学中重要的一脉。狄葆贤在《论文学上小说之位置》中不但援引梁启超之说,更把“俗语文体进步”与“社会进步”直接关联起来,以显示其重要性。而狄氏追摹的典范也在域外——“近今欧美各国学校,倡议废希腊、罗马文者日盛;即如日本,近今著述,亦以言文一致体为能事”(31)。在此,白话小说已然脱离了低俗的意味,而成为与世界潮流合拍、得中国风气之先的先进文体。谓之以俗为雅,亦不为过。
    应该说,此一认识乃是伴随着“新小说”观念的形成而展开。1897年,梁启超承接康有为关于“幼学小说”的设想,在《变法通议·论幼学》中提出“今宜专用俚语,广著群书”,还只是从启蒙的层次接纳白话小说,故以“借阐圣教”“杂述史事”“激发国耻”“旁及彝情”“振厉末俗”寄望于小说(32)。至《新小说》创办后,梁氏不只亲身实践,创作了章回体的“政治小说”《新中国未来记》,而且意欲将“俗语文体”从小说扩展开来:“苟欲思想之普及,则此体非徒小说家当采用而已,凡百文章,莫不有然。”(33)与之志同道合的狄葆贤也充满信心地预言:“若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剥去铅华,专以俗语提倡一世,则后此祖国思想言论之突飞,殆未可量。而此大业必自小说家成之。”(34)“小说界革命”本是晚清文学改良运动的中心,狄氏抱此期待,相当合理。而有五四文学革命作为晚清文学改良的后劲,国语运动的成功对于中国现代思想、言论的影响更是有目共睹,则狄氏此言确实极具前瞻性。
    最后必须论及的是,“新小说”所用白话体实际也与旧小说有别。旧小说作者写作白话小说,文字的表现虽有优劣,使用的还是其熟悉的语言。“新小说”作者却多非职业小说家,且先入为主的文言书写习惯,令其以白话作文更形艰难。梁启超1902年翻译法国小说《十五小豪杰》,“原拟依《水浒》《红楼》等书体裁,纯用俗话”,不料“翻译之时,甚为困难”,反而是“参用文言,劳半功倍”(35)。撰写《论白话小说》的姚鹏图也有类似经验:
    鄙人近年为人捉刀,作开会演说、启蒙讲义,皆用白话体裁,下笔之难,百倍于文话。其初每倩人执笔,而口授之,久之乃能搦管自书。然总不如文话之简捷易明,往往累牍连篇,笔不及挥,不过抵文话数十字、数句之用。(36)
    以如此笔墨,移作白话小说,梁启超自忏的文白夹杂必不可免。
    何况,对于方言区的作者来说,“小说欲其普及,必不得不用官话演之”(37)是一个通例,而官话并非其日常应用的语言。故“新小说”作者也往往以旧小说为范本,模拟其笔调进行写作。如《母夜叉》的译者便对其套用《水浒传》与《金瓶梅》中的骂人话自鸣得意,认为“白话犯一个字的病就是‘俗’”,而像他这样的译法,“那‘俗’字差不多可以免了”(38)。这其实是以古白话替代当下口语的书面化,造成一种间离效果,从而化解了俗言。
    更重要的是,承担“开通民智”重任的“新小说”内容既已更新,所用新名词自必加多。自著作品中已有如梁启超《新中国未来记》这样“多载法律、章程、演说、论文等”“不知成何种文体”(39)的政治小说,而为数众多、草率成书的翻译小说,直接挪用日文汉字新词更是家常便饭。这些新成分的加入,使得“新小说”即便以白话书写,也并不通俗。
    并且,一些论者与作者已开始对“新小说”文体或“俗语文体”进行新的实验与思考。《新新小说》主笔陈景韩作《侠客谈》,自称乃是“为少年而作也”:“少年之通方言者少,故不用俗语;少年之读古书者少,故不用典语。”明显是在文、白之外,希望展开第三种文体的写作,而其书写语言一如其自述“不文不俗”(40),实为浅近文言。《月月小说》刊登《解颐语》,译者穿行于中西文字,不禁慨叹:“泰西言语与文字并用,不妨杂揉,匪若中国文学之古今雅俗,界限綦严也。”因此造成“同一白话,出于西文,自不觉其俚;译为华文,则未免太俗”的尴尬,总是由于中国“文、言向未合并之故”。而在他眼中,小说是例外:“中国除小说外,殆鲜文、言并用者。”(41)由此看来,打通文、言的边界,也应以小说最易成功。于是,“新小说”的文白夹杂也未必尽为弊端。更值得重视的是姚鹏图借鉴日本“言文一致”的经验,得出“言文一致者,乃文字改为浅近,言语改为高等,以两相凑合;非强以未经改良之语言,即用为文字也”(42),这对于我们理解“新小说”在白话层面的革新实具有启示意义。
    尽管其间不无无奈,但也包含相当的自觉,晚清“新小说”作者笔下的“俗语文体”已与宋元话本及明清章回小说拉开了距离,从而具有了多样的可能性。无论是借鉴古白话,加入新名词,还是引入根基深厚的文言资源,“新小说”相较于其时众多白话报刊所代表的模拟口语写作,在文白合一的方向上无疑做了更多尝试。由于五四以后,白话成为通行文体,其间既有“欧化”的成分,也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文言”的“白话化”(43),所谓“一体两面,缺一不可”。由此回望,晚清“新小说”论者与作者在改造“俗语文体”上的种种努力,最终都可谓修成了正果。
    如上所言,“新小说”本以白话为理想文体,然而,实际呈现出来的状态,却是文言作品多于白话。1908年初,小说林社编辑主任徐念慈所作调查显示,“就今日实际上观之,则文言小说之销行,较之白话小说为优”(44);1909年,罗普就其“尝调查每年新译之小说”,而肯定其“大都袭用传体,其用章回体者则殊鲜”(45);直到1912年,管达如还在为“今之撰译小说者,似为上等人说法者多,为下等人说法者少”而抱憾,要求“作小说,当多用白话体是也”(46)。究其原因,徐念慈揭示的“今之购小说者,其百分之九十,出于旧学界而输入新学说者”(47)固然不错,但这还只是从读者一面索解;上述“新小说”作者与论者的思考,也需要我们对其处于文白之间的文体选择有更多的理解和关注,而非一概视为迎合市场的消极对策。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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