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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诗言志”说的绵延及其不同层面的含义(3)

http://www.newdu.com 2019-01-07 《文艺理论研究》 钱志熙 参加讨论

    像上面这种情况,都是用比较具体的诗歌形象来寄托高远的思想以及重大事情,类似于司马迁《屈原贾生列传》中所说的:“其称文小而其指极大,举类迩而见义远”(司马迁-2482)。我们再看《春秋左传》“文公三年”评论君子用诗评论秦国君臣的一条:
    秦伯伐晋,济河焚舟,取王官,及郊。晋人不出,遂自茅津济,封殽尸而还。遂霸西戎,用孟明也。君子是以知“秦穆公之为君也,举人之周也,与人之壹也;孟明之臣也,其不解也,能惧思也;子桑之忠也,其知人也,能举善也。《诗》曰:‘于以采蘩,于沼于沚,于以用之,公侯之事’,秦穆有焉。‘夙夜匪解,以事一人’,孟明有焉。‘诒阙孙谋,以燕翼子’,子桑有焉。”(卷十八1840)
    这其中“于以采蘩,于沼于沚。于以用之,公侯之事”,按照《毛传》的说法,是写君夫人“奉祭祀”之事,现在君子用来评论秦穆公的人君之德,可以说“举类迩而见义远”。这是因为引诗的君子熟谙比兴之义。这也可见,六义不仅在论诗、作诗中是重要的,在引诗、赋诗言志中恐怕也是重要的。
    《诗》之所以称为“义之府”,被作评论、衡鉴人事的依据,更重要的恐怕还是从根本上说,《诗》作为一种经典,昭示着伦理道德的规范。《春秋左传》“隐公三年”:
    君子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礼,虽无有质,谁能间之?苟有明信,涧溪沼沚之毛,苹蘩蕰藻之菜,筐筥锜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行之以礼,又焉用质?《风》有《采繁》、《采苹》,《雅》有《行苇》、《泂酌》,昭忠信也。”(卷三1723)
    这里阐述的是一种守礼重信的道德观念,认为如果有了这种道德观念,没有“质”也可以结两国之信,反之,信不由中,质无益也。于是作者举祭祀为例,寻常的溪涧中野菜,如“苹蘩蕰藻”之类,放在很普通的器具中,足可荐鬼神而羞王公,物虽微而能用,在于荐者的至诚之意。由此推论,作者得到这样一个结论,《风》诗中的《采繁》《采苹》,《雅》诗中《行苇》《泂酌》这些作品,所写的是各自的采摘、涤、汲以供祭祀的具体事情,但作者将这些具体事情细致来描写出来,写出祭祀者的一种诚意,其中昭示的正是“祭如在,祭神如神在”的忠信之义。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完全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春秋士大夫用诗以言志的作法,正是《尧典》所举示“诗言志”的原则的具体实践。美国学者倪豪士曾通过对《左传》襄公二十七年京叔孙赋《相鼠》以讽庆封以及襄公十四年卫献公使大师歌《巧言》之卒章等例子的分析,得出下述结论:“诚如孔子所言‘诗可以兴’,春秋时代的文人可藉《诗》去宣泄及激发自己的情感。他们对《诗》熟悉亦正如孔子所言‘诗言志’,可透过诗表达自己的志向。这种情况尤可在《左传》的外交辞令中窥见”(倪豪士19)。事实上,这正是“诗言志”的本义之一。
    从春秋到秦汉之际,应该是“诗言志”的思想被广泛地传述、论证的时代。这其中诸子对于诗与志的关系的指说尤其值得注意。比之春秋士大夫的赋诗、引诗,诸子诗学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他们对《诗经》或一般诗歌的关注与论证,更趋向于一种整体性。孔子的诗论这方面就表现得很突出。几乎他关于诗的所有论述,都是指向《诗经》的全体的:
    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注疏》卷二2461)
    子曰: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卷十七2525)
    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卷八2487)
    子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卷十三2507)
    这种情况,其实是诸子时代诗学的一般情况。从现在所见,我们没有看到孔子对“诗言志”的直接引述。但孔门论诗,显然是春秋士大夫引诗、用诗风气的发展,孔子所说的“兴”“观”“群”“怨”四原则,说的也主要用诗之事。其“兴”字与乐语六种“兴道讽诵言语”之兴,以及“六诗”“风赋比兴雅颂”之兴,应该是有承传关系的。另外,孔子在教育中重视人格培养与道德砥砺自不待言,经常根据弟子的言行以观其志。尤其是《论语·先进篇》“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一节中,孔子令群弟子各言其志,正来自“言志”的传统。孔子没有像赵孟一样让群弟子赋诗言志,而是让其直叙其志,这可能是言志的新传统。
    但其中如曾皙所言:“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论语注疏》卷十—2500)。其言语体段,与歌诗已十分接近。
    孟子对“志”的阐发最为著名,可以称之为先秦“志”论铺张扬厉的发展:
    夫志,气之帅也;气,体之充也。夫志至焉,气次焉;故曰:“持其志,无暴其气。”“既曰志至焉,气次焉,又曰持其志,无暴其气者,何也?”曰:“志壹则动气,气壹则动志也。今夫蹶者趋者,是气也,而反动其心。”“敢问夫子恶乎长?”曰:“我知言,我善养吾浩然之气。”“敢问何谓浩然之气?”曰:“难言也。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行有不慊于心,则馁矣。我故曰:告子未尝知义,以其外之也。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也。无若宋人然:宋人有闵其苗之不长而揠之者,芒芒然归,谓其人曰:‘今日病矣!予助苗长矣!’其子趋而往视之,苗则槁矣。天下之不助苗长者寡矣。以为无益而舍之者,不耘苗者也;助之长者,揠苗者也,非徒无益,而又害之。”“何谓知言?”曰:“诐辞知其所蔽,淫辞知其所陷,邪辞知其所离,遁辞知其所穷。生于其心,害于其政;发于其政,害于其事。圣人复起,必从吾言矣。”(《孟子注疏》卷三2685—86)
    我们知道,“志”的问题,孔子与弟子曾经展开认真讨论,孟子对“志”的讨论,可以说是将这个原本属日常语言范畴的“志”更加地哲学化。由“志”引出气、言、义、辞等范畴,这就将这个问题立足于言语与文辞的立场上。孟子对“诗言志”说的重要发展在于进一步提出“以意逆志”的观点:
    咸丘蒙曰:“舜之不臣尧,则吾既得闻命矣。《诗》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士之滨,莫非王臣。’而舜既为天子矣,敢问瞽瞍之非臣,如何?”曰:“是诗也,非是之谓也。劳于王事而不得养父母也。曰:‘此莫非王事,我独贤劳也。’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如以辞而已矣。《云汉》之诗曰:‘周余黎民,靡有孑遗。’信斯言也,是周无遗民也。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尊亲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养。为天子父,尊之至也。以天下养,养之至也。《诗》曰:‘永言孝思,孝思惟则。’此之谓也。《书》曰:‘祗载见瞽瞍,夔夔斋栗,瞽瞍亦允若。’是为父不得而子也。”(《孟子注疏》卷九2735—36)
    孟子“以意逆志”的观点,正是来自对《诗经》作品的讨论。“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志。”“文”是指一种修辞的手法,如比兴、夸张之类,因为能造成文饰的效果,所以称为“文”。所以这个“文”含义,即同于周易“文言”之“文”,亦即孔子所说“言之不文,行而不远”。“辞”即一般意义说的文辞、言辞,是一个表达意义的单位。
    “不以文害辞”即说不因文饰比如一些特殊的修辞方法而影响对言辞意思的准确理解。“不以辞害志”,是说不因为诗歌文辞的表现,而影响对其中所表示的“志”的理解。“以意逆志”则是说发挥读者的正确的理解力来领会诗中之志。孟子这几句话的基本内涵并不复杂,其意义是在于作为一种阅读与批评的方法具有丰富的启发性。另外,从认识“诗言志”说的传播与传承的历史来看,孟子关于诗志说的论说,透露出当时诗志说的普遍性来。即“诗”的主要承载就是“志”。辞是言志的工具,而文则是对辞的一种修饰,其目的仍然是为了更好地言志。
    孟子的这个关于诗志的新理论,是在读者对诗意发生错误理解的场合发生的。《孟子·告子下》中还记载一个纠正高叟说诗的事情,属与上面所述之事同样性质的问题:
    公孙丑问曰:“高子曰:《小弁》,小人之诗也。”孟子曰:“何以言之?”曰:“怨。”曰:“固哉,高叟之为诗也!有人于此,越人关弓而射之,则己谈笑而道之,无他,疏之也。其兄关弓而射之,则己垂涕泣而道之,无他,戚之也。《小弁》之怨,亲亲也。亲亲,仁也。固矣夫,高叟之为诗也!”曰:“《凯风》何以不怨?”曰:“《凯风》,亲之过小者也。《小弁》,亲之过大者也。亲之过大而不怨,是愈疏也;亲之过小而怨,是不可矶也。愈疏,不孝也;不可矶,亦不孝也。孔子曰:‘舜其至孝矣,五十而慕。’”(《孟子注疏》卷十二2756)
    孔子就已说过“诗可以怨”,并且说过:“诗三百篇,一言以蔽之,思无邪!”高子却以“怨”来怀疑《小弁》为小人之作。这就引起孟子的不满,以他的辨才又一次引正对于《诗》“志”误解的事件。从《孟子》中所记载的上述有关如何正确领会《诗》“志”的事情,可能反映下述事实:即在诸子时代,或者说在儒家一派中,关于如何正确理解《诗》“志”,已经成为一个问题,同时对于具体的《诗经》作品的理解上,已经出现分歧。这意味解《诗》时代的到来,以及不同解诗流派的出现。虽然在共同维护着《尧典》“诗言志”以及孔子关于《诗经》的权威观点,但落实到对具体作品的主题的认识上,即不对《诗》中之“志”的具体的阐释上,却出现了种种不同的说法。这在乐官教诗时代、行人赋诗时代,似乎没有明显地表现出来。行人赋诗之能实现,无疑是赋者与领受者之间存在着对诗意的比较统一的理解。到诸子时代,出现这种对诗中之“志”如何准确理解的问题,并且开启解诗风气的发生。从这个意义上,整个的解诗风气,如现在四家诗的存在,正是以“诗志论”为基本的理论前提的。所以,“诗志论”最后被落实在汉儒的解诗之上,同时其原始具有的政教功能也自然被汉儒解诗者所接受,形成了诸儒《毛诗》的注重毛刺之说,鲁诗的注重通经之用,齐诗的偏向形而上之论,《韩诗外传》的引同类史事以证诗等多种方法。可见,“诗言志”说实是两千多年经学《诗》学大厦之主梁与拱顶。其端底都在先秦时代传承久远、已成为极强的经典观念。对它真正有所突破,还是后来的文人诗学发生之后。
    诸子时代是《诗经》进一步经典化的时代,但是这种经典化并非只是《诗经》一种,而是《诗经》与其他多种经典组成一个系列。这时,《诗》志论又被赋予一种新的含义,即在各种经典之中,“志”作为《诗》这一经典的属性而出现。《庄子·天下篇》云:
    其在于《诗》、《书》、《礼》、《乐》者,邹鲁之士、搢绅先生多能明之。《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其数散于天下而设于中国者,百家之学时或称而道之。(郭庆藩1067)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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