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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兴云:《孔乙己》琐谈

http://www.newdu.com 2018-10-19 爱思想 谷兴云 参加讨论

    
    
    目次
    1、孔乙己为什么“身材很高大”
    2、“满口之乎者也”辨
    3、窃书和偷东西的区别
    4、“有一回”和“有几回”
    5、邻舍孩子没有笑
    孔乙己为什么“身材很高大”
    鲁迅曾为《创作的经验》①一书撰文,谈自己描写人物的方法,其经验:画眼睛。原话是,“忘记是谁说的了,总之是,要极省俭的画出一个人的特点,最好是画他的眼睛。我以为这话是极对的,倘若画了全副的头发,即使画得逼真,也毫无意思。”②有道是,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这画眼睛法,就是通过画眼睛,以显示人物的特点与精神。在描写人的外形时,倘能抓住特征,突出某一(某些)传神的,或富有内涵的细节,人物也就写活了。
    《孔乙己》就是范例,作者确是“极省俭的画出”,孔乙己的外形及精神特征。看原文:
    “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
    这里是两句话(两个句号),前一句,包括三个分句(有分号隔开),合起来是四句,共63个字(含标点)。所写是,孔乙己外形的四个方面:个头,面颜,胡子,衣着。一句一个方面,两句写上下身,两句写脸部,而孔乙己的形体特征,精神面貌,乃至生活遭遇,等等,全写出来了。真够省俭的。读完这前后两句话,一个潦倒的读书人,已经活脱脱的站在眼前。
    在此品读第一分句所写:“他身材很高大”。孔乙己为什么身材很高大?就是说,小说(即作者)赋予人物的,是既“高”且“大”的个头,还不是一般的高大,是“很”高大,超出一般的高大,用意何在?
    曾经读到过一些说法。最新的解读,见于一篇近时刊发的《<孔乙己>细读》(下称“细读”)。相关文字为:
    “他(孔乙己)的高大,大概也与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有关。”“站着喝酒而穿长衫,这种带有唯一性的穿着、姿势,加上身高,还有以文言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都能给他以几分骄傲的资本,让他颇有一点鹤立鸡群的超越感。”③
    把高大,与穿着、姿势、文言,四种成分合起来,组成“骄傲的资本”,那高大自然是骄傲的资本之一。孔乙己以高大为骄傲的资本?读小说,找不到依据。小说全文,在“他身材很高大”六字描写之外,孔乙己没有说过,或表现出,高大给他带来什么荣光。相反的,倒是带来“麻烦”:在与邻舍孩子说话时,他要“弯腰下去说”。个头矮,可能无须弯下腰。
    孔乙己之所以“身材很高大”, 似可如此解读:
    一、引人注目,就是所谓“吸引眼球”。“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身材既然很高大,“鹤立鸡群”,那在他到店前,眼尖的酒客,就已经发现他走过来,先已喜在心头:“活宝来了,不能放过,可要耍一耍了!”孔乙己走在街上,“回头率”定然很高。可见,他确实“与众不同”,但不是自我感觉,而是别人的观感。
    二、身材很高大,就是身材魁伟,给人的第一印象,第一感受,是正面的,起加分作用。“天生我材必有用”,如果生逢其时,条件具备,应能大有作为。可是,孔乙己的一生,却如此潦倒不堪,在咸亨酒店,频频遭人奚落与嘲笑。这是为什么?引读者深思。
    三、小说写孔乙己的身高,除上引前面一处,属于明写之外,后面还有两处暗写:一处在中间,就是上文提到的,“弯腰下去”与邻舍孩子说话;一处在末尾,孔乙己最后一次到酒店喝酒,“盘着两腿”,“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须“仰面”,才可回答掌柜。从身材很高大,到盘腿坐着,仰面看人,这前后高度反差,与他境遇的巨变,命运的凄惨,很是一致,具有象征意义。中间所写,弯下腰说话,这放下身段的动作,显示他对小孩子的平视、亲切与爱心。
    鲁迅用画眼睛法,所画人物特点,在阿Q,是癞头疮(“在他头上的是一种高尚的光荣的癞头疮”),在祥林嫂,是眼神(“她那没有精采的眼睛忽然发光了”),在孔乙己,是身材很高大等。鲁迅小说全部人物画廊中,孔乙己是第一高人,也是唯一描写其身高的人物。个中意蕴,可细细品味。
    “满口之乎者也” 辨
    《孔乙己》在描画人物外形后,紧接着,写孔乙己说话的特点:“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之乎者也,就是所谓文言,说话中夹着文言句子。孔乙己为什么“总是满口之乎者也”?这应该怎样解释?不妨先看看,他说话的实际情形。
    “总是满口之乎者也”的“总是”,不同于“全是”(另有一处“全是”),意为经常是,有时不是,所以才可能“教人半懂不懂的”。细读全篇,文中写孔乙己说话的场合(即场面),总共5个:受喝酒的人奚落时,前后两个:对小伙计、邻舍孩子、掌柜说话,各一个。其中,说话“满口之乎者也”的,只有两个场合(受喝酒的人奚落时)。按比例不到一半。(与邻舍孩子说话后,说了一句文言,见下文。)
    再看孔乙己对酒店中人,分别说话的具体情况。
    对柜里说的:”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一句口语。
    对喝酒的人,说了“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和“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以及“君子固穷”与“者乎”之类若干句。另外,在后一次受喝酒的人奚落时,他“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两句口语,加上两次之乎者也。
    对小伙计说的,“你读过书么?”和“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等——共四句口语(一次发话算一句,下同)。
    对邻舍孩子的,“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 之后,“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两句口语,一句文言:“多乎哉?不多也。”
    对掌柜说的,“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和“不要取笑!”等三句;又,两次说“温一碗酒”。—— 共五句口语。
    据以上引列,孔乙己实际说的话:口语14句,文言(之乎者也)两次半,其中叙述人复述出来的,只有“君子固穷”与“多乎哉?不多也。”。
    可见,如小说所写,在多数场合,面对一个个具体的人,即单个的人,孔乙己说的都是正常的口语,与对方沟通毫无障碍。所谓“总是满口之乎者也”,只出现在特殊场合,即受喝酒的人(群体)奚落时,前后有两次。(另有一次,是“自己摇头说”的,与他人无关。)
    要探究的是,为什么在受喝酒的人(群体)奚落时,孔乙己应之以“满口之乎者也”?
    这因为,对方是“群起而攻之”,你一言我一语的,他单枪匹马,“舌战群儒”,应对不过来,就以之乎者也,堵住对方的嘴,使之接不上话,不能继续奚落他。由此而以“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收场,结束一场“战斗”。这实际是孔乙己的“斗争”策略,体现出他的随机应变。再者,还要具体分析当时情况。在第一场“舌战群儒”时,先说的是一句大白话:“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不是之乎者也。只在有人出面证明:“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孔乙己争辩一番后,才以“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予以应对。这是以文言来掩饰,毕竟“窃书”是事实。在第二场“舌战群儒”时,他没有以口语回答,先是“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接着,对方嘲笑他“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他不好辩解,仍以“全是之乎者也之类”(这里为“全是”),使之“一些不懂”,随即“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又一场争斗结束。至于给邻舍孩子茴香豆后,“(对)自己摇头说”的:“多乎哉?不多也。”这是孔乙己的自言自语,不是对小孩子说的,也不是说给其他人听的。
    这些,就是“总是满口之乎者也”的情况与原因。鲁学重要论著《鲁迅小说新论》(下称“新论”)称:“由于他相信‘读书高’,所以他讲起话来习惯于处处从古人书本中引经据典,以显示自己是一个读过书的人” ④。《鲁迅研究》(下称“研究”)说,孔乙己“随口引用古书成文” ⑤。说孔乙己处处引经据典,或,随口引用古书,云云,这些说法均非事实。如上文所述,孔乙己是在有限的场合(两次),才以之乎者也,应对酒客的戏耍。同样,按上引“细读”所说,孔乙己是“以文言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文言“给他以几分骄傲的资本”,亦为对孔乙己本意的误判。
    窃书和偷东西的区别
    关于窃书与偷东西的争辩,是《孔乙己》的重要情节,关系到对人物与小说的理解。原文是:
    “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这里写喝酒的人(酒客),与孔乙己的语言(对话)交锋,你一言我一语,两个来回。先是酒客“高声嚷道”,说孔乙己又偷人东西;孔乙己以“睁大眼睛说”应之,理直气壮地还击对方,“凭空污人清白”。接着,一酒客以亲见事实来证明,孔乙己偷了何家的书;这下,孔乙己只能辩解(争辩),其神态是,涨红脸,青筋绽出,显得有些狼狈,说话也结结巴巴,语意不明确。
    理清这段文字,应解释以下问题:1、孔乙己应对酒客的“高声嚷道”,为什么如此底气十足,理直气壮,反击酒客是污人清白?2、接着,为什么一下子又变得狼狈,说话结结巴巴?他想说什么?3、窃书和偷东西,有什么不同?孔乙己为什么不承认偷东西?4、窃和偷,有区别吗?孔乙己说自己是窃书,不说偷书,是什么原因?
    试解如下:1、通常偷人东西者,要偷的是值钱财物,孔乙己没有偷何家值钱财物,所以理直气壮,反击酒客是污人清白。2、有酒客证明,孔乙己偷了何家的书,这是事实,孔乙己无法否认,因而很狼狈。他争辩的话,
    
    
    
    
    
    意思是,偷书与偷东西,不能相提并论。但“偷”字不好听,他改为“窃”字,实际承认偷书的事实。3、偷东西指偷值钱财物,窃书就是偷书,偷的对象(目标)不同,所以孔乙己不承认偷东西。4、窃和偷的含义相同,但前者书面色彩浓,后者更口语化。说自己偷书,有失读书人尊严,太丢面子,孔乙己难以启口,故而改说窃书。这是一种掩饰,一种委婉的承认。
    对这场争辩,值得注意的是:一,小伙计说,孔乙己的品行“比别人都好”,孔乙己承认窃书,这是又一个证明:别人揭露自己的不当行为,孔乙己当场接受,不否认,不抵赖。二、孔乙己说,偷书不同于偷东西,窃书(偷书)是“读书人的事”,这不无道理。在现实生活中,通常偷东西者,偷的是值钱财物;读书人才偷书,如在图书馆、书店偷书的,都是读者,或想读书而不愿花钱买书的人。人们指摘偷书的人,只说他偷书,不说他偷东西。一般而言,偷东西比偷书,情节更严重,“民愤”更大。
    有的学者对这场争辩,做出不同解读。如,“新论”称:“历史上曾有人把偷书者称作‘雅贼’。在孔乙己看来,偷书也是比偷别的东西高贵的行为,因为这是比其他人高贵的‘读书人的事’啊。”⑥  与此观点近似,“研究”说,“孔乙己就连偷东西也要分等级,‘窃书不能算偷’,读书人偷书,偷东西,就与‘凡夫俗子’不同,就不算偷,这有多么迂腐可笑!”⑦
    “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对小说同一情节,做出不同解释,这是正常情况。如欲深究,应该从小说人物的整体形象,相关情节的实际文意,进行比较和鉴别。
    “有一回”和“有几回”
    《孔乙己》的人物关系网中,在孔乙己与酒客,孔乙己与掌柜之外,还有他与孩子的交往。这就是“有一回”和“有几回”,先后叙述的两个小故事。
    “有一回”说的是,孔乙己教小伙计写字的故事。叙述人为什么说这个故事?为什么只“有一回”,而不是几回,多回?
    孔乙己教小伙计写字,是他“只好向孩子说话”的第一事例。他的态度,诚恳而殷切(叙述者用语:“很恳切的说道”),是真心实意想教小伙计。小伙计却以冷淡应对,要么“回过脸去,不再理会”,要么“不耐烦”“愈不耐烦”,等等。为什么一冷一热,对比如此鲜明?一,构思需要。小伙计愈冷,愈衬托出孔乙己的热,小说重在写热。二,合乎情理。在酒店里,小伙计不能不受一点掌柜、酒客的影响,这些人全不看好,乃至奚落、取笑孔乙己。耳濡目染,使少年小伙计,也有所冷淡,乃至缺乏对孔乙己的尊重。三,这是少年小伙计所为。成年(20多年后的)小伙计,已对往事有所反思,另有对孔乙己的评价。四,小伙计的冷,“有一回”就可以了。教一回就遇冷,还能教几回、多回?
    一些论者从小伙计的冷,作出他轻视,或看不起孔乙己的判断。最“有说服力”的依据,可能是文中这句话:“我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此语作何解释?这不是轻视?小伙计这是说,孔乙己破衣烂衫,蓬头垢面,叫花子一般,没有资格教他。他读过私塾,他的塾师就不是这副模样。而且,他虽然对孔乙己冷淡,但不同于酒客、掌柜之流的奚落、取笑:他没有鹦鹉学舌,笑孔乙己“添上新伤疤”,“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打断腿”等等。把小伙计与酒客、掌柜等人同等看待,不加区分,这有违小说原意。
    “有几回”叙述的是,孔乙己给邻舍孩子(幼童)茴香豆吃的故事。所谓“有几回”,是说这些孩子来一次,他给一次。幼童爱玩爱吃,茴香豆有吸引力,他们就来一次,又一次。这表现出孔乙己对幼童的善待与亲切。有论者说,孔乙己给茴香豆吃,是为了讨好邻舍孩子。这真是,“好心变成驴肝肺”。讨好这些孩子,对孔乙己有什么好处?他只是一次次“损失”那原本就不多的茴香豆。
    小说穿插“有一回”和“有几回”两个故事,是对孔乙己的正面描写,表现他性格的积极面。在两个故事中,他是主动者(在与酒客、掌柜关系中,他处于被动状态)。他的渴望与人交流,爱孩子,正常人的喜怒哀乐,等等,于此得以具体呈现。比如,他的“可爱”与“有趣”,自得其乐,从“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这些动作与语言的细节描写,淋漓尽致地显示出来。
    穷困潦倒的读书人孔乙己,虽然处在社会边缘,备受欺凌,但他良性未泯,“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孔乙己的典型形象,是丰满而真实可信的。
    再者,从小说整体情调看,前面所写,是酒客对孔乙己的奚落与嘲笑,后面描写掌柜的冷酷与取笑,均弥漫着威逼、阴森气氛,令人窒息。前后之间穿插两个小故事,如红日升起,一扫阴霾,使人感受到温馨与友善,这是人性之美。社会的黑暗,不是浓得化解不开,希望仍在。
    邻舍孩子没有笑
    在《孔乙己》中,“笑”字出现频繁。小说中的人物都有笑,或与笑有关系。但不同人物,如酒客,掌柜,小伙计等等,发笑原因,笑的意义,各有不同。初读者可能未加区分,混为一谈。遗憾的是,学者们也未能幸免,因而出现误读:或者把全篇的笑,看为只有一种笑,或者把这种笑,当成那种笑,等等。这种误读,必然影响其论断的可信性,乃至其论著的学术价值。对此,不妨做一点考究,予以辨别。
    一 盘点小说中的“笑”
    为便于比较,先按出现顺序,将全文中的“笑”,予以摘录:
    ① “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
    ② “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
    ③ “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
    ④ “在这时候,众人也都哄笑起来”
    ⑤ “在这些时候,我可以附和着笑”
    ⑥ “掌柜见了孔乙己,也每每这样问他,引人发笑”
    ⑦ “我们掌柜也从不将茴香豆上账;又好笑,又不耐烦,懒懒的答他道”
    ⑧ “有几回,邻舍孩子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
    ⑨ “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⑩ “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说”
    ⑪ “(孔乙己)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
    ⑫ “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
    ⑬ “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便和掌柜都笑了”
    ⑭ “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
    以上诸句中,共14个“笑”。关联情况:小伙计的“笑”是,①句“笑几声”, ⑤句“附和着笑”, ⑦句“好笑”,三个。 喝酒人的“笑”是,②句“都看着他笑”,一个;但众人的“笑”,喝酒人是主体。众人的“笑”是,③句“哄笑”,⑤句“哄笑”,两个。掌柜的“笑”是,⑥句“引人发笑”,⑩句“笑着对他说”,⑫句“取笑”,⑬句“都笑”,⑭句“说笑”,共5个;⑬句与⑭句的“笑”中,包括“几个人”。另外,⑧句与⑨句说的是“笑声”,与邻舍孩子相关联,但不是他们发笑。⑪句的“不要取笑!”,是孔乙己对掌柜的回应,不是他自己笑。这14个“笑”,因发笑人不同,笑的原因与意义,也就不同,应予辨别。
    二 学者们是怎样误读的
    排列已毕,就可以和学者的有关论断,一一进行对照。比如“新论”与“研究”两论著,以及“细读”,在三位学者的大作中,看不出对小说中不同的笑已注意辨析,与此相反,却混同了不同的笑。请看“新论”的文字:
    “只要孔乙己到店,这种僵冷的局面也就改变了,不但掌柜会不断提出一些问题逗弄孔乙己,‘引人发笑’,而且小伙计在这些时候也可以附和着笑,‘掌柜是决不责备的’,他们在对孔乙己的逗笑上似乎也能暂时取得一致。”⑧
    这里说,在掌柜逗弄孔乙己,“引人发笑”时,小伙计可以附和着笑,即,把小伙计⑤句的“附和着笑”,归因于其后,⑥句掌柜的“每每这样问他,引人发笑”。这就颠倒了前后笑的关系。实际情况是,小伙计的“附和着笑”,出现在前面③句与④句,众人哄笑的时候,不是后句掌柜引人发笑的时候。
    “研究”的论断:“孔乙己还没有出场,就写出了他在小伙计心目中的地位:写出他是最被人看不起的小伙计所看不起的,可以随便讥笑的。”⑨ 这是把小伙计,①句的“笑几声”,即放松心情的笑,解释为随便讥笑孔乙己。而在小说中,只有酒客、掌柜之流,才讥笑孔乙己;小伙计没有讥笑过孔乙己,反而是称赞他,“品行却比别人都好”。
    “细读”的论断:“炫耀知识得到的回报是嘲笑的笑声,以茴香豆讨好收获的还是讪笑的笑声”。⑩这里有两个误读,一是把小伙计⑦句的“好笑”,解释成嘲笑,还发出了笑声;二是把⑨句,一群孩子在笑声里走散,解释为讪笑的笑声。其实,这些孩子没有笑,更没有讪笑,乃至发出笑声。这两处误读,与小说原意相距更远了。
    三 邻舍孩子为什么没有笑
    咸亨酒店内外的人,唯独邻舍孩子没有笑。个中缘由值得分析。愚以为:他们年幼无知,天真无邪,不懂得大人间的纠葛,还不会嘲笑、取笑别人;也没有小伙计那样的遭遇,不会附和着笑。此其一,是年龄原因。其二,是心情原因。他们吃了茴香豆,但一人只一颗,不满足,“眼睛都望着碟子”,还想要,但孔乙己没有再给,于是他们失望而归,笑不起来。如果孔乙己倾其所有,全分给他们吃,也许孩子们心满意足,会欢天喜地,或笑嘻嘻地走散,而不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邻舍孩子毕竟是幼童。
    注释:
    ⑴《创作的经验》,上海天马书店1933年6月版。
    ⑵ 鲁迅:《我怎么做起小说来》,《鲁迅全集》第四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513页。
    ⑶ 张中良:《〈孔乙己〉细读》,《鲁迅研究月刊》2016年9期。
    ⑷ 范伯群 曾华鹏:《鲁迅小说新论》,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31页。书中专论《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论〈孔乙己〉》。
    ⑸ 林志浩:《鲁迅研究》(下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25页。书中专文《关于〈孔乙己〉的分析和研究》。
    ⑹ 同⑷,40页。
    ⑺ 同⑸,123页。
    ⑻ 同⑷,40页。
    ⑼ 同⑸,121页。
    ⑽ 同⑶。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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