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好的童年书写?换言之,就是要回答什么是好的儿童文学。这几乎是一个无法回答而又必须回答的问题。无可回避的原因在于,它关涉儿童文学的创作、出版、批评以及阅读等方方面面,如果没有基本的价值尺度,就会陷入盲目;同时答案又不可能是一劳永逸的,因为“好”的标准从来都不是绝对的、超历史的、普遍化的。确认什么是好的儿童文学固然重要,但了解它为何被视为好的同样重要,亦如后现代思想家所主张的,我们应该关心的“不是关于真理的绝对客观标准,而是真理建立在什么样的信念和愿望之上”。笔者对“什么是好的童年书写”这一问题的思考,正是基于这样的思想之上。 首先,好的儿童文学,必定也是好的文学,人们对于好文学的期望,也适用于儿童文学。好文学的标准集中体现于文学经典,它们是卡尔维诺所说的“每次重读都像初读那样带来发现的书,是即使我们初读也好像是在重温的书”;是柯尔摩德所说的具有“一种对于适应的开放,而让它们在无穷尽的各种配置之下常保鲜活”的文本,能不断被读者以新的方式阅读并获取新的意义。好的文学都是经受住时间考验的作品。 然而,加上限定语“儿童”,就进一步明确了它的目标读者,对于好的儿童文学的讨论,就不得不面对一个最根本的问题——“儿童性”。甚至可以说,当成人发明出“儿童文学”这个概念时,就意味着它是区别于“成人文学”的,区别就在于“儿童性”。虽然儿童文学也是文学,但当且仅当文学同时对儿童性有足够的理解和表现,它才成其为儿童文学。作为“儿童的”文学,是否“适合”儿童也就成为评判的首要准则和标尺。怎样才算“适合”,或者说应该适合怎样的“儿童性”呢?这主要取决于成人的儿童观,认为儿童是怎样的以及应该怎样,其中包括儿童喜欢读、能够读且应该读的作品是怎样的。那么,是否越能凸显儿童性或者尽可能反映儿童与成人之差异性的文学就是好的儿童文学? 儿童与成人之间具有差异,这毋庸置疑,古人对此也早有认知,问题在于二者间的差异是程度上的,还是种类或性质上的?本来,“不同年龄的人,只有年幼与年长、年老的区分,他们是小的人、大的人或老的人,他们也因此可能有体能上的以及智能、经验上的差异,但是近现代以来有关儿童期的概念,将小孩子与成年人区分为不同种类的人。”(陈映芳)将程度上的差异变为种类上或性质上的差异,这才是古今儿童观最根本的区别。在现代性话语中,无论“儿童性”的内涵如何定义,都必然是迥异于“成人性”的,二者的“异质性”构成现代儿童文学的理论前提。自晚清、五四时期,儿童的发现者们就致力于把儿童与成人相分离,使童年越来越远离成年。儿童与成人的高度分离是现代性的重要形式,借助分离确保儿童待在“适合”他们的地方,做“适合”他们的事,包括读“适合”他们的书。不管是儿童与成人的异质性导致了二者的分离,还是分离造就了二者的异质性,中国现代儿童文学都是这种“二分法”在文学领域的产物。 每个时代每种文化都有针对儿童的“适合”标准,而这些标准也始终处在变化之中。对儿童的现代发现(或者发明),意味着对独立完整的“儿童世界”的发现、尊重与保护,要求把儿童当作“儿童”看待,而不是缩小的成人或成人的预备。在顺应并满足儿童独特需要的同时,也主张通过某些限制来保护儿童知识和经验方面的安全,清除儿童不应该了解的东西。儿童文学恰好可以作为对“儿童世界”进行建构、审查和保护的适宜方式。 可是当现代性所标榜的二元对立逐渐制度化,便会走入一个封闭的话语空间。建立在强调差异性基础上的儿童文学,既是对儿童世界的保护,也意味着对成人世界的排除,可是当战争、食品安全、婚姻、环境污染等成人世界的社会问题弥漫时,愿景中适宜儿童“逍遥的花园”是否很大程度上只是一个乌托邦幻影?以这样的对立来想象儿童及其童年,还可能在作品中将儿童或成人的世界“他者化”来突出儿童与成人的差异性,从而拒斥共性与互融。无论是以成人的睿智理性来映衬儿童的幼稚无知,还是丑化成人形象而凸显儿童形象的美好,最终塑造出的概念化人物和“伪童真”都会大大削弱儿童文学的艺术魅力,导致童年书写的单薄、失真以及同质化。 更为严重的是,一旦将这种差异推向极端,则可能制造出成人/儿童两个界限分明的阅读世界。为了凸显与成人文学的所谓本质差异,儿童文学会对某些内容保持缄默或隐瞒,同时又将成人的价值观念隐藏其中,这会造成“有一套相当具体的典型步骤的讲故事风格,一种足够显著的、一直被用在足够多的为儿童所写的文本中的风格,所以这不仅仅是一种程度上的差异”;“即使在成年人确实为儿童创作了体现程度差异的文学时,比如说,迎合他们据称的较短的注意时限或理解复杂性的较差能力的文学,程度上的差异很快就变成了种类上的差异”(佩里·诺德曼)。这不但使儿童文学成为极具特殊性的文学类型,儿童文学内部也进一步分化出各年龄段的文学,这就意味着在孩子的阅读中设立起越来越多的隔断,每个年龄甚至每个月龄的孩子都将有自己的书单。更加有年龄的针对性,也就更加有年龄的限定性。 每一种文学所建构的目标读者也将成为不同种类的,这势必会加剧不同年龄儿童的差异,从而使各个年龄段之间的过渡成为问题,由此导致我们必须去研究各种“衔接”、“桥梁”式的阅读。悖论是,逐渐分层细化的儿童文学在强调尊重差异的同时,却可能使孩子们变得越来越相同,或者说越来越“同质化”,因为他们与同龄人在阅读同样的内容,而且会重复更年长儿童的阅读轨迹。 更令人担忧的是,当儿童文学的特殊性被过度强调,它通过从内容到形式的独特媒介代码,将儿童与成人隔离在彼此的阅读场景之外,就可能把儿童文学变成“儿童惟一能阅读”的文学以及通常“只有儿童才阅读”的文学——前者表明儿童没有能力阅读“复杂深刻”的文学,后者意味着儿童文学简单贫乏无法吸引成人。可想而知,当7000字的《丑小鸭》被删改为二三百字的“故事梗概”收进小学语文教材,当几千字的《三只小猪》被删改得不足百字并配上卡通图画讲给幼儿,儿童的阅读会是怎样的贫乏?此类儿童文学的“弱智化”和经典儿童文学的“非经典化”现象,难道与过度强调儿童区别于成人的幼稚、非理性、脆弱、无知等“本质特点”无关吗?这样的文学迟早会被儿童抛弃。 这也是现代儿童文学最大的隐忧之一。有关儿童文学的话语总是以它如何不同于成人文学为前提,儿童文学在不断建构和维护一个有差异、有界限的合法化身份时,经常是通过与成人文学相比较来作为立论的基础。也就是说,儿童文学的存在和本质依赖于它所隐含的他者——成人文学来确立。但成人文学却从不依赖儿童文学来界定自身。从这个意义上讲,儿童文学既是独立的又是依赖的。它越是强调自身的差异性,就越是无法摆脱对成人文学的依赖关系。 儿童文学只有超越儿童/成人之间简单的二元对立,关于生命、死亡、苦难、爱、文明等大主题才能理直气壮地延续,以艺术的方式去表现深度与厚度,与孩子分享大美、大爱、大智慧,也才能“为人类提供良好的人性基础”(曹文轩)。这是一种必要的可能。我们不妨沿着这一路径继续探寻何谓“好的童年书写”。首先,儿童文学与女性文学、黑人文学、无产阶级文学等其他类型的文学皆不同,“所有被归属为儿童文学的各种不同类型的文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作者与目标读者之间的鸿沟”。(佩里·诺德曼)这是儿童文学特有的成人创作者—儿童阅读者的双向分离。由此,儿童文学这一“浅语的艺术”背后,一定隐含着更多更深层的东西,它即使表现儿童的天真无知,也需要具备超越天真无知的知识才能发现和欣赏这种天真。这使得看起来简单的文本暗含了一种未说出的、更为复杂的集合,相当于一个隐藏的第二文本,即“影子文本”(佩里·诺德曼)。意识到这一点,我们就可以期待一种“好的”隐藏,或者期待“隐藏”得更好。前者指文本的主题和内容(隐含的成人愿望),后者指文本的表现形式。 马克思在论述希腊艺术时说:“一个成人不能再变成儿童,否则就变得稚气了。但是,儿童的天真不使他感到愉快吗?他自己不该努力在一个更高的阶梯上把儿童的真实再现出来吗?”成人不可能完全复归儿童的状态,他在文学中无法完全撇清自己,但他可以在“更高的阶梯”再现童真。还原为儿童不但不可能,而且也没必要:“大人对于儿童应做的事,并不是去完全变成儿童,却在于生出在儿童的世界与大人的世界的那边的‘第三之世界’”(柳泽健)。周作人也曾指出:“安徒生因了他异常的天性,能够复造出儿童的世界,但也只是很少数,他的多数作品大抵是属于第三的世界的,这可以说是超过成人与儿童的世界,也可以说是融合成人与儿童的世界。”这类作品显然并非纯粹的“儿童的世界”的复现,但周作人坚信“文学的童话到了安徒生而达到理想的境地”。从这个意义上讲,“第三的世界”之于儿童文学就不仅是一种必然,而且是一种理想的境地。可见,“影子文本”、“更高的阶梯”和“第三的世界”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它们隐含了超越儿童/成人二元对立、尊重差异也认同共性的“好的童年书写”的可能性。 我们不得不对“好的童年书写”做一个基本的限定,因为“任何一种针对某个特殊读者群体的文学都必然是一种受限制的文学。如果它的限制得不到定义的话,写给儿童的文学将基本上仍是一个不被批评所知的、令人困惑的领域”(巴托)。当然这不代表惟一合理的限定。把无限多样的儿童文学嵌到一个具象化的“好的”模型框架里,那是一种灾难。或许我们还应关注的是:“谁”在评价?对“谁”而言是好的?某种价值标准可能只是代表了某个时代和社会群体的一种美学趣味、伦理模式和权力意志。把儿童文学纳入到既定的意义系统,强加一种秩序,会让儿童文学变得可控。可我们无法以一种价值标准评判来自不同意义系统的东西,所以对任何建立价值体系的企图都应保持充分的警觉。对何谓“好的童年书写”的讨论远没有终结。这不是一个可以完成的过程,我们应该永远保持一种批评的态度、一种怀疑的精神、一种开放的思维方式,“好的儿童文学”才有无限的可能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