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求。有学者曾将2012年至2016年期间国内学界对讲好中国故事的相关研究进行综述,认为目前仍然欠缺的是对目标受众的细分、对特定地域受众的心理诉求和行为习惯的研究。本文即对此缺憾进行回应,尝试从修辞叙事学的路径探讨讲好中国故事的理论内涵及其实践意义。我们将从叙事的功能入手,厘清修辞叙事与其他叙事类型的区别,进而探讨情境、受众以及叙事的构成要素之于讲好中国故事的理论意义。 叙事的三个功能 叙事的形态纷繁复杂,甚至可能渗透在各种并不以叙事为表征的文本中,比如歌曲、政治演说以及广告等。这也回答了为什么叙事研究吸引着来自人文、社会科学乃至自然科学领域的学术兴趣。基于跨学科视角,叙事学研究者卢凯奇(Lucaites)与肯迪特(Condit)在1985年的《传播学学刊》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将叙事分为三种模式:诗意叙事、辩证叙事以及修辞叙事。这三种形态分别承载了不同的叙事功能。 诗意叙事的终点在于呈现美、表达美,是为审美;辩证叙事的根本目标在于发现真理、呈现真理,是为启示;而传统修辞叙事则以征服目标受众为终极目标,是为说服。进一步区分这三种形态的叙事功能,审美功能最重要的评价标准是诗意的表达本身,因此叙事文本是否具有外部效度,并不能作为评判审美叙事的指标。此外,叙事的内容、情境甚至受众的重要性也要让位于形式的艺术感。比如某些科幻题材的影视剧并不以是否符合物理学原理为叙事的首要标准,而某些诗意和绘画的表达也并不以受众能否理解为首要目标。 与此相反,作为以发现真理为目标的辩证叙事则要求务必遵从客观,因而将事实、科学逻辑和经验证据作为叙事的内容,外部效度作为检验辩证叙事的标准。比如人们对新闻报道的评价,假新闻、艺术性过强的新闻都会遭到质疑、批评,甚至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修辞叙事理论则认为,叙事的形式、内容固然重要,但最为根本的是关系,即通过叙事与特定受众建立的关系。怎么说和说什么都要为建立这种关系服务。那么,这种关系是什么?对此,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西方古典修辞学理论将此关系等同于说服关系,说服特定目标受众是修辞的根本意义。而以肯尼斯·博克(Kenneth Burke)为代表的新修辞学派则认为修辞的目标并非倾听者被言说者征服,而是认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