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夕,商人余老板用金条换来两张乘末班船赴台的通行证,欲携韶华离开大陆,而结尾却是人潮拥挤的码头,韶华把珍贵的船票交给了能才,同时交出的还有她未知的命运。但韶华是敢于承担将来的,时局动荡而独自面对。因为她爱他,胜过自己。能才发现韶华并未上船,拼命往船下挤,也要跳船,但是迟了。 而悲剧的是人逃不过大时代的命运摆弄,滚滚红尘中,无论情爱多深,如何九死一生,注定悲剧。四十年后 ,章能才返大陆寻找爱人,历经千辛万苦回来所找寻的人已变为一部薄薄的人事档案,能够躲过战乱,最后却死于一场文化浩劫。只留下一部小说《白玉兰》。红尘中的缘来缘去、缘聚缘散,终抵不过匆匆数十载的世事变迁。 但是,我觉得韶华也是幸运的,有个一直爱慕韶华的商人,为了韶华他可以放弃逃离大陆的唯一机会,表现出一种赴汤蹈火的坚毅精神,只是通过他的外表很难发现他具有这种刚韧的性格。通过他,让我再次认识到一个人为了爱情真的可以连生命都可以放弃。 不知谁说过,一个人理性的活着将会是个喜剧,感性的或者将会是个悲剧。我认为此话相当有理。当一个人回过头去看那个曾经承诺海枯石烂也要在一起的自我是那么的陌生,那么的不可理喻,时间会将一切都冲淡,冲淡,直到像韶华一样遇见那个曾几何时可以为他去死的人对他一点感觉都没有,只是觉得很平淡。 人的一生很短暂,在年轻的时候把一年两年当做一生来过,觉得那么的漫长,对女人充满了好奇和探索精神;稍微年长点后,发觉十年二十年也是很快的事情,突然之间发觉人生真的比想象中的还要不堪,还要乏味枯燥的多,年轻时候是那么热血沸腾,那么的冲动。去为一些迟早会来到的事担了那么多多余的心,而没有把时间好好用在将来的事业上,没有抓住机会好好奋斗一番,发现当下做什么都来不及了,做什么都有点力不从心了;等到年纪再大点,连孙子都大了的时候,发觉时不我待,来不及享受生活了,并且开始埋怨年轻点的我为什么没有能好好享受生活的每一天,没有抓经时间去充实人生,到头来才发现自己的一生都虚度了。都在幻想中,不切实际的行动中浪费了自己的一生。然后,郁郁而终。 我很喜欢里面人物的性格,因为真挚、坚持,尽管有太多的无奈 ,人面对战争就太渺小了,任何人都不能左右,只有适应或者死亡。在现在这样的现实社会中,很难再有里面那样的感情了吧,里面那样的韶华了吧。三段感情,却都支离破碎,里面的章能才没什么出彩的地方,那样的男人到处都是,以前、现在、以后,于老板最开始不喜欢他,觉得真的是有点懒蛤蟆吃天鹅肉的感觉,但后来被他的行为感动,为他不值。 里面的爱情太浓烈了,尤其是韶华,她的爱带有一种毁灭性 ,一个以爱为生的女子,其实也没有谁对不起谁,爱情这个东西本来就是说不清的,能相守一生,是何等幸运的事,可又有多少人能有这样的福气呢。 记得张爱玲说过这样一句话,我很喜欢,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万人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轻轻地说一句:“你也在这里。” 滚滚红尘,非云却又飘忽不定,非烟缺又欲迷人眼。说不尽红尘滚滚,道不尽儿女情长,听不完旧闻逸事,看不完离合悲欢。豪杰千年往事,尽成渔樵山歌,故人儿女情长,赚得几多惆怅?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