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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也是作品,应受版权保护(2)

http://www.newdu.com 2018-01-16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网/报 任晓宁 参加讨论

    折射出内容维权困境
    知乎起诉进行维权,被告在法庭上承认侵权,看似简单的维权行为,其背后却耗费了知乎一年半的时间。
    2016年4月,知乎发出针对“知乎大叔”“知乎大神”“知乎姐姐”“知乎酱”“我们都爱看知乎”等一系列微博营销账号侵权行为的公开声明,指出这些账号长期以文字、截图等形式,未经授权转载知乎网站的问题及回答,均属侵权行为。
    按照知乎的用户协议,版权归属用户。知乎在没有获得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无法越俎代庖代为维权,于是,2016年5月,知乎发起了第一次被侵权用户的召集,“肥肥猫”“是赞”等7位用户当时给予了知乎授权。2016年7月,知乎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起诉微博营销账号“知乎大神”一案正式立案。
    “道阻且长,行之将至。”知乎法务负责人何颖诗这样形容当时的维权情景。由于之前鲜有以平台名义发起诉讼为原创作者维权的先例,这个过程充满了各种困难和不确定性。何颖诗告诉记者,当时,有一位用户直接从澳大利亚把授权书快递过来,这让他们非常感动。
    在选择用哪些作品起诉这件事上,知乎也多方面考量。“由于《著作权法》对抄袭未作具体规定,现行做法是判定一个内容是否可以落入抄袭或是合理使用时需要具体案例具体分析。而不同地区的法院、不同的法官对案件都可能会有不同看法。因此在前期筛选阶段,我们就把标准聚焦在这几点上:篇幅较长、有独创性、专业性、尽量避开多图内容(比如引用网络图片等)。”何颖诗说,这是知乎版权团队和律师团队基于目前大环境所做出的判断,他们希望尽力抓住以往大量版权诉讼案例中的共性,提高证据被认可的成功率。
    “这次起诉的7篇作品,是用户在知乎网及其手机APP上发表的针对不同问题做出的解答,是根据用户独特的生活经验/体验或知识储备形成的独创性表达,构成了我国《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姜向阳说。她还透露,由于这起案件中需要公证的侵权内容量巨大,“如果全部打印出来,可以填满一个10平方米的房间”。最终,知乎舍弃了传统的逐页截屏方式,公证出了一个30小时56分钟16秒的视频作为证据。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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