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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文化”给数字文创产业带来新活力(4)

http://www.newdu.com 2018-01-16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newdu 参加讨论

    
    司法保护可推动文创产业发展
    司法审判的保护和引领作用始终守护和推动着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成都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杨咏梅表示,成都法院一直致力于此。
    杨咏梅举例说,成都传媒集团与四川移动在成都建立了中国移动无线音乐基地时,引发了一批手机铃音下载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成都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审判不仅为著作权人提供了及时有效的保护,更向数字音乐作品的制作者明确了获得词曲作者、表演者授权的规则和标准,明确了合法传播和使用的行为边界,并指导中国移动无线音乐基地更好地发挥整合分散的音乐资源、聚合技术及产业优势的作用。又如,成都法院在审理的广告视频著作权纠纷案件中,结合新技术背景下视频制作可能大量使用取自互联网公有领域音乐、美术作品的创作特点,给予了与音乐、图片相比,在视频中更占核心地位、更具艺术及经济价值的“故事”以足够的重视,在坚持著作权法保护表达这一原则的基础上,也对能被特定方式表达出来的思想给予了一定的关注,体现出允许模仿的同时,更鼓励创新的司法态度。
    “数字文创产业中涌现出的很多问题都是法律未能及时规制的,这时就需要司法机关发挥其能动性,对文创产业的新生现象持宽容态度,以保护为主。”杨咏梅表示。
    对于知识产权的开发与运用,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合伙人丁山认为,这是文创产业的刚需,文创产业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在知识产权纠纷的审判实践中,认定侵权的范围不断拓宽,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在变化,法院判赔金额也不断提高。丁山表示,数字文创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需要提高权利人知识产权意识,加强版权行政执法,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并建立知识产权侵权者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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