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普里切特的眼角瞥见了这样一群人。一群把内心生活挂在舌头上的人,他们混迹于普里切特的小说中。这些人就像蹩脚的演员一样,熟练又夸张地自顾自地表演,根本控制不住自己。普里切特无意设置起承转合的情节,而是将小说人物赶入一个特定空间,比如旅馆、酒馆、古董店、牙医诊所、破产的工厂,还有运尸体的灵车,听任他们公开表演。总之,会有一个空间,可以安放他们的喋喋不休。这群人各执一词,说的都是孤立的事件。普里切特通常使用明喻、暗喻和意象,让这些小说细节慢慢汇合,小说家的观念从中慢慢生长。这符合英国喜剧文学的传统,内敛又深沉,拒绝流于表面的肤浅笑话。 在《西班牙的罪恶》里,我们七个人围着桌子一坐下来,就开始吵吵嚷嚷,先是各自抱怨座位安排得不对,接着为吃什么喝什么彼此较劲,一个提议喝酒,一个说喝汤,中间还说到了某人差点淹死的那个夏天。“我们又说汤不好喝,酒也很糟糕,店主上来的每一样东西都不好吃,但是店主说汤是好的,酒也是好的,最后我们又说一切都是好的。我们告诉店主,饭店挺不错的,他说不太好,的确有点糟。”这是普里切特的喜剧风格,在一段话中埋伏着若干曲折的爆点,彼此咬合,你进我退,莫衷一是,是不是依然像极了现实生活中的某个场景,关于饭局中毫无意义却又兴致勃勃的话题。 《一只苍蝇》中,我去看望破产的父亲。已经六十五岁的父亲,亢奋不已,握着拳头,教导儿子:“你给我听清楚了。我们都会担心忧虑,但是必须想得更大更好,应该有远大的抱负。拿你来说,你只是一个讲师,在大学城里给一帮人上课,我可不会就此心满意足。我要给全世界讲课。你的头发掉得很厉害,你的岁数不小了,得知道怎么生活了。”滔滔不绝的父亲似乎忘了,他已经破产了,身无分文了,但这不影响他教育儿子。要不是一只苍蝇来打搅,这场关于抱负和生活的演说还得持续,父亲完全不在乎,外面人说他是一个老骗子。 会说的还有一大堆,譬如有个爱讲故事的牙医,“他是我看过的最好的牙医”。这位牙医先生的好,不在于技术,而在于拔牙时会给病人讲故事,比如他讲过一个恋母情结的故事:“我成功地糟蹋了我父亲的家产后,花光了他的每一分钱。然后我就结婚了,没过多久婚姻就被我给毁了,我跟一个法国姑娘私奔了,十八个月后这姑娘死了。母亲过世后,我父亲又结婚了,和一个年轻得可以做他女儿的姑娘结了婚。我把那姑娘从他手里夺走了,跟她结了婚,我们共生了七个孩子。”再譬如,有个喜欢在酒馆谈论爱情的老女人,五十七岁的她喜欢上了一个年轻的水手,厮混了两个月,就结束了。她似乎很难过,借酒浇愁,寻求慰藉,这已经是第四个青年了。她低声说:“到了我这把年纪,没人可以打击我。我五十七岁了,我可不是小姑娘。” 我们可以找出许多这样的人物,这都些什么样的人呢?英国批评家詹姆斯•伍德的《不负责任的自我》一书中,就有一篇文章《V.S.普里切特与英国喜剧》,重点分析了普里切特的三篇小说——《幽默感》《摔倒》和《我家姑娘回家时》。伍德说,普里切特是典型的英国作家,他的喜剧产生于人物的内心幻想和客观现实之间奇怪的冲突,内心膨胀的人物常常见于普里切特的小说中,并且这些内心膨胀的人物可以解读为,英国扩张投射在国内民众身上的廉价镜像,詹姆斯•伍德认为这是一种英国特征。 问题在于,我们今天已经无法想象普里切特写作《幽默感》的1938年,英国处于怎样扩张的境地,并且这种扩张究竟多大程度上影响了民众的心态。正因为如此,我们也就难以清晰地理解詹姆斯•伍德的解读和判断。《幽默感》写了一对情侣,开着灵车将一具尸体送回死者母亲家,沿途经过英国小镇,人们纷纷脱帽致意。女朋友突然大笑道:“这感觉是国王和王后的待遇。”伍德从中辨认出了英国文学的喜剧传统,并猜想普里切特创作这段情景时,应该想到了狄更斯《远大前程》里葛吉瑞夫人的葬礼,本该肃穆庄严,最后变成了闹剧。对着詹姆斯•伍德的解读,再看看普里切特的小说,这让人袖手无策,显而易见的阅读障碍就横在眼前。到底从何去感知这种喜剧呢?或者说,还有必要拂去历史的灰尘,去寻找普里切特当时的喜剧么?如果忽略小说的创作年代,我们能有什么收获? 有一个姑娘,在镇上一家旅店做服务员,当地修车行老板的儿子喜欢她。姑娘不乐意,嫌他没有幽默感,一心想要离开小镇。这个时候,“我”出现在了旅馆中,两人迅速就好上了。老板儿子常常开着摩托车跟踪盯梢。“我”带着姑娘去看父母,老板儿子跟踪而来,路上出车祸死了。“我”家里是开殡仪馆的,于是用灵车将尸体送回老家。姑娘坚持要一起回,“我”父亲说,这不妥,一个姑娘坐在灵车上,待在棺材旁边,看上去她就像是搭便车的,这没有尊严。姑娘坚持要坐灵车,还突然将嗓门拉到最高,吼道:“况且,我还没坐过灵车呢。”于是灵车载着二个人和一具尸体,路过小镇时遇到别人礼节性的脱帽敬礼。这个姑娘就像看笑话一样,看着人们脱帽致意,并说出了“这感觉是国王和王后的待遇”。 之所以重新讲述一下小说的故事梗概,是想说今天阅读普里切特,按照詹姆斯•伍德的提示,我们会遭遇一些理解上的障碍,并因此错失一些内容。按伍德分析的那样,小说本该悲伤的结局变成了闹剧,属于典型的英国式喜剧。除此之外,这个故事还有其他的妙趣么?比如在那些分散的细节里,是否隐藏着一些有趣的东西? 一个姑娘坚持要坐灵车的最终理由,居然是她从来没坐过,并不是因为棺材里的男人曾经爱过她。更巧妙的是,这家人还真的接受了她这个理由,让她坐进了灵车,哪怕这样看上去,她真的像是一个搭便车的。这个细节能起作用,源于我们的现实世界所建立的日常规范,没有人会真搭灵车的便车,也没有人会因为没坐过灵车就想去坐一次,但是在普里切特的小说里,这一切都发生了。这三个人的关系设置也有机巧,缠绕又戏谑,试想当时的场景,一对情侣,驾驶着灵车,女的还蹦蹦跳跳,大呼小叫,开心得不行。灵车后面装着一口棺材,棺材里头躺着才死两天不到的情敌。见灵车驶过,人们脱帽致意,女人照单全收。 小说营造的氛围真够诡异的,悲伤早就不存在了。这就是普里切特的小说细节,嬉闹之间,正经和戏谑的对照,荒唐和无序,在对话中得以呈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