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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唐代帝国图式中的赋学思想

http://www.newdu.com 2017-12-06 文学遗产网络版 佚名 参加讨论

    许结
    摘要:在赋论史上,唐赋有“中衰”之说,这源自后世以古赋为评价标准、以律赋代表唐赋以及以诗歌掩盖辞赋的误解,然观其整体发展,则具有超越魏晋而上承汉代的帝国气象与风采。唐人赋学思想以“美”与“刺”为中心,其内涵丰富,包括统一经学与《诗》之“六义”的经典化、对《文选》的崇尚及唐代类书与赋学的关联。由科举试赋而呈示出的有关古赋与律赋的讨论,尤其是经义观与技术论,体现了唐帝国图式中兼臻赋用与赋法的理论思想,这也是围绕唐赋创作之批评总“八朝众轨”而启“三代支流”(借用王芑孙语)的价值与意义。
    关键词:唐代赋学  帝国气象  科举试赋  经义与技法
    唐代的辞赋批评,很难找到如汉人《汉志·诗赋略》《两都赋序》的系统论述,更难企及魏晋南北朝时出现的如刘勰《诠赋》这样的宏整篇章,但其伴随创作出现的零星论述却在弃文(否定文华)与尚文(繁荣的创作)、经义(文道思想)与技术(诗赋技法)的融织中,寓含了深邃的理论思考。如果说汉代赋论中的“讽谏说”“丽则说”“古诗之流”等皆主“赋用”,魏晋以后赋论家如皇甫谧、挚虞、刘勰等将《诗》之“六义”的“赋”引入赋体,尤其是刘勰《诠赋》理论结穴在“立赋之大体”,那么,唐人开启科举闱场考赋而对“赋法”的重视,其中又内含了立足赋体并向汉代赋用观的回归,从而形成汉、唐帝国图式中赋学思想的共同指向与不同写照。
    一、历史回响中的唐赋生存状态
    对唐赋的评价,清人王芑孙《读赋卮言·审体》云“诗莫盛于唐,赋亦莫盛于唐。总魏晋宋齐梁周陈隋八朝之众轨,启宋元明三代之支流,踵武姬汉,蔚然翔跃,百体争开,曷其盈矣”;又于《导源》谓“飚流所始,同祖风骚”“赋家极轨,要当盛汉之隆”[1],可知其重唐赋在“审体”,非考源。观王氏“导源”之论,是秉承宋元以来赋学“祖骚宗汉”而来,其“审体”则针对“祖骚宗汉”衍生的明人“唐无赋”说之反拨。如何理解个中蕴涵,有必要先厘清明人“唐无赋”说的原由,并兼及唐赋三大生存状态。
    首先,以古赋为评价准则,造成唐代赋衰的假象。“唐无赋”说肇自李梦阳的说法,继后颇具代表性的如胡应麟《诗薮·内编》:“骚盛于楚,衰于汉,而亡于魏。赋盛于汉,衰于魏,而亡于唐。”[2]然而,我们对照唐赋创作,不仅有类似汉晋的京都、游猎大赋,也有仿骚之作,如《旧唐书·柳宗元传》记述其“既罹窜逐,涉履蛮瘴,崎岖堙厄,蕴骚人之郁悼,写情叙事,动必以文。为骚文十数篇,览之者为之凄恻”[3]。缘此,王文禄《文脉》又有“柳赋,唐之冠”的评价。当然,以古赋为评价唐赋的标准也并非仅是后人的误解,同样是唐人自身创作与批评的指向,针对中唐以后大量场屋律赋的创制,在当时反对与辩护声中,一个突出标准就是以“古”为则,即追摹汉人“赋者,古诗之流”的思路,奉经义为评赋准则。
    其次,以律体代表唐赋,构成后世学者对唐赋的排拒。祝尧《古赋辨体》论“唐体”认为:“尝观唐人文集及《文苑英华》所载唐赋,无虑以千计,大抵律多而古少。”[4]继后,明人徐师曾谓:“三国、两晋以及六朝,再变为俳,唐人又再变而为律。”[5]清人孙梅谓:“自唐迄宋,以赋造士,创为律赋,用便程序。新巧以制题,险难以立韵。课以四声之切,幅以八韵之凡……然后铢量寸度,与帖括同科。”[6]然综览唐赋创制,又宜如王芑孙所说“百体争开”,所以拘于律体评价唐赋易产生理论误导。但是,如果反观唐赋创作的建树与理论的新意,又非与闱场考赋相关的律体莫属,所以后人的批评也与唐人作赋与评赋的生态相关。
    再者,如果比较汉、唐盛世,推举其文学样式,显然前者以赋,后则以诗,以赋附诗与因诗彰赋是唐人文学的思想形态。缘此,宋人项安世认为:“盖自唐以后,文士之才力尽用于诗,如李杜之歌行,元白之唱和,序事丛蔚,写物雄丽,小者十余韵,大者百余韵,皆用赋体作诗。”[7]即如“诗赋取士”,宋人刘克庄也认为“唐世以赋诗设科,然去取予夺一决于诗,故唐人诗工而赋拙。……本朝亦以诗赋设科,然去取予夺一决于赋,故本朝赋工而诗拙”[8]。这一文学流变大势是唐人赋论低落的原因之一,然而也正是于此生态中,我们可以看到自刘勰《诠赋》诗与赋合流在唐人创作与批评中的体现,其以诗衡赋与诗赋交叉,特别是变化前贤视《诗》之“六义”为赋源而为当朝具体诗赋创作的衡鉴,具有理论开新意义。
    从上述批评生态看唐人赋论,《新唐书·文艺列传》唐文“三变”说可为借鉴,即“高祖、太宗”时承“江左余风”而“王、杨为之伯”“玄宗好经术”“崇雅黜浮”而“燕、许擅其宗”,以及“大历、贞元”韩、柳“抵轹晋、魏,上轧汉、周”,成唐文“一王法”[9]。承此“三变”说,清人殷寿彭《四家赋钞序》论唐赋亦持“三变”论:
    唐赋凡三变,初以遒厚胜,继以宏丽胜,至晚王起、王棨、黄滔、宋言诸公出,而格调愈细,音节益谐。其时主司命题限八韵者,率用四平四仄。听作者参错相间,故圆美流逸,无聱牙生涩之病。其立局整而不滞,其用笔轻而不佻,其运典新而不僻,令人讽咏铿锵,而常得其意外巧妙,事外远致,真律赋之极轨也。[10]
    由创作看批评,唐人赋论也可分三大时段:
    一是唐初赋论,多出自政治家、史学家和少量文士论述“古赋”,表现出对齐梁体格的反省,有着极强的政教色彩。政治家的赋论,包括帝王与名臣,特别是唐太宗李世民对改革文风的态度与对文学词章的讲求,决定了帝国政治与文学图式的构建。史学家的赋论主要见载于房玄龄《晋书·文苑传》、令狐德棻《周书·王褒庾信传论》、魏征《隋书·文学传序》以及刘知几《史通·载文》等篇章,其批评呈示两种倾向:一为惩文词浮艳而对辞赋采取全面扬弃的态度,如刘知几视之“淫丽为宗”[11];一为倡兼重文质,在扬弃浮艳淫靡时,对楚汉辞赋古体予以肯定,如《周书·王褒庾信传论》对先唐赋家创作的“恻隐之美”“讽喻之义”“振葩扬藻”“咀徵含商”作正面评价,对南朝“宋末”“梁季”及庾信赋的“淫放”“轻险”予贬斥[12]。与史学家相比,文人的赋论更多当世性与随意性,其由自身的创作体验产生的理论批评,往往又显出词章与政教的矛盾。先看王绩《答处士冯子华书》:
    吾往见薛收《白牛溪赋》,韵趋高奇,词义旷远,嵯峨萧瑟,真不可言。壮哉邈乎,扬、班之俦也。高人姚义尝语吾曰:“薛生此文,不可多得,登太行,俯沧海,高深极矣。”吾近作《河渚独居赋》,为仲长先生所见,以为可与《白牛》连类。[13]
    王绩赋甚邀时誉,据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引《东皋子集》吕才序:“薛道衡见其《登龙门忆禹赋》,叹曰‘今之庾信也!’”[14]也许是对赋创作的偏好,所以他完全不同于其兄王通于《中说·事君篇》否定宋齐以后之文人创作所谓的“谢灵运,小人哉,其文傲”之类的批评[15],而对当世赋家的赞美与对自己创作的自诩表现出一种情怀。至于政教观的极度发展,如王勃《上吏部裴侍郎启》有关“屈、宋导浇源于前,枚、马张淫风于后”的批评[16],是以赋为例,不仅将文学的危害提升到国之兴亡的高度,而且一笔抹煞了辞赋创作。
    二是由盛唐到中唐的赋论,仍以经世致用的思想为指导,然表现出三重现象:一是在文士诗赋创作的激励下的赋学批评,展现了以赋用为主旨的盛世情怀;二是缘于科举考赋的施行,产生了围绕考赋与否的争论,以及由此形成的赋学经义观向律体的转移;三是“骚学”的复兴,并与古文运动思想主旨相应契而对古赋的重新认知。盛唐是诗歌创作的黄金时代,而作为“古诗之流”的辞赋创作同样也进入一波澜壮阔的境界。在此创作背景下,时人表达的赋论思想,同样有着盛世情怀与超胜观念。例如李白在《大猎赋序》中一方面强调赋体“辞欲壮丽,义归博远”,一方面又嘲笑相如、扬雄赋作虽“穷壮极丽”,却“龌龊之甚”。而在《大鹏赋序》中,李白又记述了该赋创作及留存的过程:
    余昔于江陵见天台司马子微,谓余有仙风道骨,可与神游八极之表,因著《大鹏遇希有鸟赋》以自广。此赋已传于世,往往人间见之。悔其少作,未穷宏达之旨,中年弃之。及读《晋书》,睹阮宣子《大鹏赞》,鄙心陋之。遂更记忆,多将旧本不同。今复存手集,岂敢传诸作者,庶可示之子弟而已。[17]
    与《大猎赋序》相比,此序或有自谦意,然其中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作者因见东晋阮修《大鹏赞》而“陋之”,内含了对己作的自信;其二,该赋为“少作”,后经“记忆”改作,已与“旧本不同”,又可见作者对赋体“宏达之旨”的张扬。杜甫诗中多次赞美汉赋诸家且有自附之义,如谓“气劘屈贾垒,目短曹刘墙”“赋料扬雄敌,诗堪子建亲”(《壮游》)、“视我扬马间,白首不相弃”(《送顾八分文学适洪吉州》),而在《进雕赋表》中,杜甫则明确地说:“臣之述作,虽不能鼓吹六经,先鸣数子,至于沉郁顿挫,随时敏捷,扬雄、枚皋之徒,庶可企及也。”[18]杜甫论文学创作最重“沉郁顿挫”,而后人多以之论诗,而未能阐发其原创论赋及其意义,特别是对汉赋的推尊以及作赋的自信。
    从盛唐到中唐,正是唐代科举“诗赋取士”制度施行并渐趋规范的阶段,所以赋论的一个焦点是考赋与否的讨论,这似乎游离于赋文批评本身的争端,却直接影响了继此之后在制度视域下回归赋体的“古赋”与“律赋”的辨析。唐进士科考赋,在玄宗开元年间即有诏示:“二十五年二月敕:今之明经、进士,则古之孝廉、秀才,近日以来,殊乖本意。进士以声律为学,多昧古今……以此登科,非选士取贤之道。”[19]已针对进士科考用律体赋的问题。唐肃宗时刘峣上疏,论取士先德行而后才艺,继之代宗朝以礼部侍郎杨绾为首,给事中李栖筠、李廙、尚书左丞贾至,包括地方官员如洋州刺史赵匡等,展开了一场对朝廷诗赋考试制度的批评风潮。这种批评针对考制,却内含“诗赋”用“律”问题。相比之下,这一时段倡导“古文”观的学者对赋的批评,如被称之为古文运动前驱者的一些作家萧颖士、李华、独孤及、贾至、柳冕等均有论赋语,均对扬、马以来骚人创作持批评意见。如柳冕论赋由屈、宋延及扬、马乃至南朝时期:
    自屈、宋以降,为文者本于哀艳,务于恢诞,亡于比兴,失古义矣。虽扬、马形似,曹、刘骨气,潘、陆藻丽,文多用寡,则是一技,君子不为也。[20]
    这与唐初整饬文体者批判浮艳文风一脉相承,对中唐韩、柳为代表的古文运动文学致用观有着较大影响。只是对楚汉辞赋的评价,因创作的变化其批评观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从创作上来看,韩、柳及同时代文士的辞赋作品除应试者外,抒发情怀的多半是楚骚体,尤其是柳赋深得骚学精神,被明人奉为唐赋冠冕。正因如此,他们对屈骚以及汉代赋家的态度,也就不同早期倡导古文的学者,而将之归附于道(文)统予以正面评价。例如韩愈在《送孟东野序》中认为:
    楚,大国也,其亡也,以屈原鸣。……汉之时,司马迁、相如、扬雄,最其善鸣者也。其下魏、晋氏,鸣者不及于古,然亦未尝绝也。[21]
    以一“鸣”字概括文学“不平则鸣”的批评观,并突出于楚骚与汉文(含赋)的评说,是有较突出的理论建树的。柳宗元《与杨京兆凭书》以“哀”字论屈骚:
    博如庄周,哀如屈原,奥如孟轲,壮如李斯,峻如马迁,富如相如,明如贾谊,专如扬雄,犹为今之人,则世之高者至少矣。[22]
    又在《答韦中立论师道书》中谓“参之《离骚》以致其幽”。其中一“哀”一“幽”,颇能攫住屈骚文学之结穴,而于其接受与赞述间又透露出论者对前此评骚的纠正。至于柳氏论相如以“富”,显然也是对汉赋博丽风格的接受与取资。
    三是大历、贞元以降迄于唐末的赋论,由于进士体律赋创作的兴盛及规范,出现了如《赋谱》类的赋格论着,使唐代赋学批评向技术化转变;而有关赋体、赋用的讨论,则呈示出多元的态势。大历、贞元是唐代科举试赋的鼎盛期,围绕科举试赋的争论已区别于前此“考赋”与否的争论,转向对所试赋“体”的质疑与肯定,这无疑开启了赋论史上具有赋体意义的古律之辨。尽管由中唐经晚唐以迄五代有关古律之辨的赋体谈论并不多,但作为一种批评导向,以韩、柳为代表的“古体派”赋学观与以元、白为代表的“律体派”赋学观的差异,却蕴蓄于创作中而对后世有着不可忽略的理论影响。就中、晚唐赋论而言,向两方面展开:一是文士“仿古”创作的谲谏批评,一是闱场考赋“尚律”创作的技术批评。
    由于中唐以后振兴“古文”,辞赋创作虽谈不上有明确的“祖骚宗汉”的思想,但文士的仿古创作对楚、汉的推尊,成为赋用观的一个主导方向。而这一批评现象随着大唐王朝政治的衰败,到晚唐之世尤为突出。如皮日休《文薮序》自述赋创作:
    赋者,古诗之流也。伤前王太佚,作《忧赋》;虑民道难济,作《河桥赋》;念下情不达,作《霍山赋》;悯寒士道壅,作《桃花赋》。《离骚》者,文之菁英者,伤于宏奥,今也不显《离骚》,作《九讽》。[23]
    将汉代赋论的讽喻传统落实于自己创作的具体篇章,有着强烈的社会批判性和文学致用性。
    相较而言,科场考律而出现的技术化的赋学批评,成为中、晚唐以后赋论文献的主体,最典型的就是围绕科举考赋应运而生的“赋格”类撰述。据有关史书著录,中、晚唐迄五代赋格类撰述有张仲素《赋枢》、范传正《赋诀》、浩虚舟《赋门》、白行简《赋要》、纥干俞《赋格》、和凝《赋格》、丘昶《宾朋晏话》等[24],而今存者仅佚名《赋谱》残本,属示士子考赋之津筏入门书籍。与此相关,中、晚唐时期的一些笔记类撰述,也不乏牵涉创作技法的文献。试观《唐摭言》卷十三《惜名》的一则:
    李缪公,贞元中试《日五色赋》及第,最中的者赋头八字曰:“德动天鉴,祥开日华。”后出镇大梁,闻浩虚舟应宏辞复试此题,颇虑浩赋逾己,专驰一介取本。既至启缄,尚有忧色;及睹浩破题云:“丽晶焜煌,中含瑞光。”程喜曰:“李程在里。”[25]
    记述李程应试《日五色赋》以破题八字获取状头、且因多年后浩虚舟复考此题而与之较输赢的故事,表面是纪事,却蕴含了唐代因科场考律赋重“发端警策”的批评。
    二、帝国气象与赋用观
    唐人思想与南北朝不同,是继汉朝又一呈示帝国气象的时代,故围绕创作展开的赋论,无论讽颂于朝还是自娱于野,在某种意义上正是汉代以“诗”代“赋”批评而倡导“美”(宣上德)、“刺”(抒下情)精神的复归,突出的是赋的功用。如果说汉大赋以“体国经野”的气象呈示了汉帝国的政治文化图式,其赋学批评无论是依附于“诗”还是推尊其体,赋用观的凸显与此相关,那么,唐代对改革文体的要求影响于赋域,无论是对赋体艺术的推尊还是抑弃,其赋用思想的复兴无疑是惩于魏晋南北朝之衰乱,特别是齐梁文风之浮艳,而着力于新帝国图式的构建。
    美与刺,作为赋用观的体现,堪称帝国文化图式的两个面向。如颂美,李华的《含元殿赋序》云:
    宫殿之赋,论者以《灵光》为宗。然诸侯之遗事,盖务恢张飞动而已。自兹以降,代有词杰,播于声颂,而无闻焉。夫先王建都营室,必相地形,询卜筮,考以农隙,工以子来,虞人献山林之干,太史贞日月之吉。虽班、张、左思,角立于代,未能备也。而曩之文士,赋《长笛》《洞箫》,怀握之细,则广言山川之阻,采伐之勤。至于都邑宫室,宏模廓度,则略而不云,其体病矣。至若阴阳惨舒之变,宜于壮丽;栋宇绳墨之间,邻于政教。岂前修不逮,将俟圣德而启。臣心辄极思虑,作《含元殿赋》。陋百王之制度,出群子之胸臆。非敢厚自夸耀,以希名誉。欲使后之观者,知圣代有颂德之臣焉。[26]
    此写宫殿,亦如汉臣司马相如之赋《上林》,所谓“该四海言之”[27],故罗列品类,贬抑前朝,以突出唐王“圣代”之盛,将赋视为“颂德之臣”的文学工具。中唐文士梁肃曾论汉代文学,认为“炎汉制度,以霸王道杂之,故其文亦二:贾生、马迁、刘向、班固,其文博厚,出于王风者也;枚叔、相如、扬雄、张衡,其文雄富,出于霸途者也”[28],其以辞赋出“霸道”,应合唐代盛世宫殿、游猎大赋有超越汉人的意趣,表现的正是帝国的气象。而中唐之世,同赋宫室,如杜牧的《阿房宫赋》,其讽喻思想又有着极强的现实针对性。杜牧在《上知己文章启》自谓:“宝历大起宫室,广声色,故作《阿房宫赋》。有庐终南山下,尝有耕田著书志,故作《望故园赋》。”[29]或讽喻,或言志,强调赋体的现实功用显而易见。
    由此讽、颂两端,检索唐人作赋之用,例证极多,不胜枚举。然与汉代帝国图式下赋用思想在“献赋”形态中之讽颂(美刺)不同,唐代却开启了赋用观的另一翼,就是科举试赋的功能及作用。在唐代,无论特科还是常科“进士”,闱场作赋毕竟是考试文体,属入门应试之作,规范制约,剽剥獭祭,似不能代表文士或赋家的成就,所以并不为当时学界所重。然而作为帝国行政手段与文化制度,其中内含的赋用观显然又不可轻视。如论及场屋考诗赋之体格,范摅《云溪友议》记载云:
    文宗元年秋,诏礼部高侍郎锴,复司贡籍,曰:“夫宗子维城,本枝百代,封爵便宜,无另废绝。常年宗正寺解送人,恐有浮薄,以忝科名。在卿精拣艺能,勿妨贤路。其所试,赋则准常规,诗则依齐梁体格。”乃试《琴瑟合奏赋》《霓裳羽衣曲诗》。[30]
    此言帝王的要求与主司的举措,于闱场赋的严制与考校。又如论场屋辞赋规范及可观人器识,赵璘《因话录》记述一则中唐时的故事:
    (裴度)晋公贞元中作《铸剑戟为农器赋》,其首云:“皇帝嗣位之三十载,寰海镜清,方隅砥平。驱域中尽归力穑,示天下不复用兵。”宪宗平荡宿寇,数致太平,正当元和十三年,而晋公以文儒作相,竟立殊勋,为章武佐命。观其辞赋气概,岂得无异日之事乎![31]
    此举裴度场屋赋,以试赋观觇人物的器识甚至未来的功业,其中包括了对应试律体的内涵与气势的要求。
    质言之,无论是王朝制度化的“献赋”与“试赋”,还是文人化的创作,也无论是颂美,抑或是讽谏,唐代赋用观表现出超越魏晋而承续汉人的意义,具有大一统帝国文化的特征。沈曾植认为唐代至“开元文盛,百家皆有跨晋、宋追两汉之思”,又说“经大历、贞元、元和,而唐之为唐也,六艺九流,遂成满一代之大业”[32],其于赋学,亦可等视。而从文化的视域探寻其间与赋论相关的学理,我想有以下三方面值得关注:
    其一,统一经学与《诗》之“六义”的“王言”与“经典”化。自隋朝开国,改革文风,延及唐代,经学隆兴,尤其是历太宗、高宗朝的《五经正义》之编纂,迨至“玄宗好经术”(《新唐书·文艺列传》),经学已定鼎于一尊。所以皮锡瑞将隋唐时代视之“经学统一时代”,并指出唐太宗“以儒学多门,章句繁杂,诏国子祭酒孔颖达与诸儒撰定五经义疏,凡一百七十卷,名曰《五经正义》”,到唐高宗“永徽二年,诏诸臣复考证之,就加增损。永徽四年,颁孔颖达《五经正义》于天下,每年明经依此考试”[33]。由此可见唐人尊经,一在统一文化,一在施于明经考试,终唐之世,明经科与进士科之陟降进退,有隆替之变,然作为统一文化下的取人招贤之法,义理相通,进士科诗赋题之重经义即为明例。而落实到赋学批评,最突出的就是《诗经》“六义”说的彰显。在《毛诗正义》中,孔颖达疏解《毛诗序》之“六义”,综引前人之说,于六义之“赋”的理解、对“六义”之次序以及其在《诗》中的重要性,均有阐发,而其中最具新义的,则是提出“三体三用”并加以解释。其云:
    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耳。大小不同,而得并为六义者,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称为义,非别有篇卷也。[34]
    孔疏视“赋”为“辞”为“用”,并以“三事”构建“三体三用”之说,对赋域而言,有明确的渊承与极大的影响。就渊承言,自《周礼》“六诗”、《毛诗序》“六义”言“赋”到刘熙、郑玄等人的《诗》说、皇甫谧、刘勰等将其引入赋体论,再到孔疏复归于《诗》域,表面上看是两条线索,或是“六义”向诗域的复归,然细察其“体用”观,又暗合于《西京杂记》载录“相如曰”中论赋语的“赋心”“赋迹”即“经纬说”[35],这可于孔疏的“影响”得到印证。孔疏“体用”说对后世的影响,首在朱熹的“经纬说”:“或问《诗》六义,注‘三经三纬’之说。曰:‘三经是赋比兴,是做诗底骨子,无诗不有,才无,则不成诗。盖不是赋,便是比;不是比,便是兴。如风雅颂,却是里面横串底,都有赋比兴,故谓之三纬。’”[36]而朱熹《诗集传》以“六义”评诗篇,又直接影响到祝尧《古赋辨体》依“六义”评赋篇,而形成“经纬说”与“体用说”在诗赋研究领域的汇流。介乎渊承与对后世影响之间,这里特别要提出的是孔疏“六义”代表“王言”的经典化对唐代赋论的直接影响或作用,也有两条线索:一是以“六义”衡鉴诗、赋创作,形成诗与赋批评的交互,这比较突出地表现于文人创作方面;一是以“六义”提升科举试赋的价值,并以之衡量律体赋的思想内涵与义理功用,这又突出表现于闱场之作。
    其二,唐人对《文选》的崇尚不仅开启后世《选》学研究之风气,而且作为一种帝国政治下的文化现象,其注《选》与《五经正义》的编纂亦异曲同工,落实到功用层面如科举考试,则一用于“明经”,一用于进士科的“诗赋取士”。清人潘耒在《文选瀹注序》中指出:“《文选》者,艺林之根柢,词门之阃阈。唐人服习此书,不啻高曾规矩,即退之、子厚卓然以古文自名者,其初亦精熟选理。”[37]此中透露一重要信息,就是唐人奉《文选》为艺林“根柢”、词门“阃阈”,与“诗赋取士”相关,李善及五臣注《选》是具有帝国选才的功用意识的。以李善注为例,其对赋论的贡献又可分为宏观与微观两方面。就宏观而言,他注《选》赋是出于推尊萧选为集成旧文而示范后来的功用,并为新朝“尚文”之治服务。对此,他于唐高宗显庆三年《上文选注表》中赞美萧选于“楚国词人,御兰芬于绝代;汉朝才子,综鞶帨于遥年”等八代文章的选辑之功后,其论即转向当朝之用:
    伏惟陛下经纬成德,文思垂风。则大居尊,耀三辰之珠璧;希声应物,宣六代之云英。孰可撮壤崇山,导涓宗海。……故勉十舍之劳,寄三余之暇,弋钓书部,愿言注缉,合成六十卷。杀青甫就,轻用上闻。……敢有尘于广内,庶无遗于小说。谨诣阙奉进,伏愿鸿慈,曲垂照览。[38]
    这种“诣阙奉进”的方式与“导涓宗海”的胸襟,与推尊《文选》在一统王朝的官学地位相关,而其注辑之文示范学子并用于考功,影响尤巨。而就微观而言,李善注《选》不仅保留了大量旧注文献,而且已注及五臣注文本身也有赋论的内容与建树。如注《两都赋序》“赋者,古诗之流也”云:
    《毛诗序》曰:诗有六义焉,二曰赋,故赋为古诗之流也。诸引文证,皆举先以明后,以示作者必有所祖述也。他皆类此。
    此承晋人以《毛诗序》解赋为“古诗之流”说,并说明其批评观的原古祖述之义。又注扬雄《长杨赋》“锡戎获胡”句云:
    言以禽兽锡戎,令胡自获之。胡、戎一也,变文耳。[39]
    因赋注而提出文学创作的“变文”之法,从中也能看到赋家用语错综的修辞方式。由于唐人注评《文选》成一时风气,臧否兼有[40],而以褒扬为主,故《选》注所包含的赋论,是兼括文人创作与场屋应试的,特别是后世诗、赋批评之交互,亦尝以《选》学为鹄的。
    其三,唐代的类书编纂继魏晋而呈兴盛之势,如《文思博要》《三教珠英》《文馆词林》《策府》《北堂书钞》《初学记》《艺文类聚》等,其功用一在为统一王朝会通旧学之用,由文籍整理展示繁类博丽的文化气象,一在类编知识供士子考试参摹獭祭之用,皆帝国文教之需。唐人编纂类书之于赋学,有两方面最为直接:
    一是汇总前朝赋作与赋论,以《艺文类聚》卷五十六《杂文部二·赋》为例,载录《毛诗序》“诗有六义,其二曰赋”等论赋文献16则,几乎涵盖了汉、晋赋学纪事与论述的重要文献;又存录陆机《文赋》等赋创作12篇(或残篇),以证赋体之义[41]。虽然编纂类书者贡献主要在保存文献,但于中也可观其批评思想。如《艺文类聚》以“杂文类”涵盖“诗、赋”,其与唐高宗朝闱场加试“杂文”含诗赋的文体观桴鼓相应;而其录扬雄《反骚》、班彪《悼骚》、挚虞《愍骚》及曹植《九咏》等入赋,而不列“骚”类,又异于《文选》,却与汉人赋学观相同。
    二是类书对赋集编纂的影响,其中分类之繁博同样也反映了赋家创作所反映的赋类意识。自萧统《文选》分赋为15类,已与类书相近,到宋初编辑《文苑英华》,其收录以唐律赋为主的唐前赋作,已达43类,依次是:天象、岁时、地类、水、帝德、京都、邑居、宫室、苑囿、朝会、禋祀、行幸、讽喻、儒学、军旅、治道、耕藉、田农、乐、钟鼓、杂伎、饮食、符瑞、人事、志、射、博弈、工艺、器用、服章、图画、宝、丝帛、舟车、薪火、畋猎、道释、纪行、游览、哀伤、鸟兽、虫鱼、草木等。考究其因,又一在唐代物质文明的繁盛,美国学者谢弗《唐代的外来文明》一书,即从人、家畜、野兽、飞禽、毛皮、植物、木材、香料、药物、纺织品、颜料、矿石、金属制品、世俗与宗教器物等方面展现唐代社会对外来物质文明的广泛接受度[42],而这些物品正在唐赋中有展示与描绘。一在唐赋描写对具体范畴之表现细密度加强,仅就科举考试的律赋的经义题来看,也是范围广而分支细:如“天象”类的《寅宾出日赋》典出《尚书·尧典》,“岁时”类的《授衣赋》典出《诗经·豳风·七月》,“典礼”类的《迎长日赋》典出《礼记·郊特牲》,“宫殿”类的《象魏赋》典出《周礼·天官·太宰》,“蒐狩”类的《三驱赋》典出《周易·比卦》,“性道”类的《性习相近远赋》典出《论语·阳货》,“武功”类的《王师如时雨赋》典出《孟子·梁惠王》等,其题材广泛且用典广博,实与唐人用“类”的意识相关。
    从经学的复兴、《选》学的彰显与类书的意义三方面看唐人的赋学思想,并结合大量赋学文献所展示的致用精神,已然符契于帝国文化的构建。这些丰富的文化内涵如何融织于唐人对赋学的思考,则需落实到科举试赋的制度层面,因为后世的古赋、律赋之辨正由此肇端。
    三、科举试赋与古律论述
    唐代科举试赋,本质也是“一王法”的体现,其中兼括了帝国图式中的赋用与赋法。考有唐闱场试赋,以“进士科”最盛,如《唐六典》卷四记载“凡进士先帖经,然后试杂文及策,文取华实兼举”[43],杂文中有一诗一赋。历来对唐代“诗赋取士”的争议甚多,其中包括初始试赋的时间、有关罢赋(如德宗建中三年、文宗大和七年两度科场罢赋)与试赋与否的争议,学界已有成说,但与赋论关系不大。而与唐人赋论相关的则主要表现在唐人科举为什么试赋、围绕考试赋而出现的纳省卷与投行卷(包括赋),以及王朝选择的试赋之体,即沿承“齐梁体格”重骈偶、讲对仗并加以“律化”的应试赋,在唐代被相继称为新体、甲赋、律赋诸问题。
    先说第一个问题,为什么试赋? 这实质上是唐代科举以“文”取人的必然走向,对此,傅璇琮就提出了“策赋”的概念,他认为在考赋之前的初唐“进士策文”已讲究堆砌词藻且铺张扬厉,所以“完全可以把它们当作精致工丽的骈文来看待,而它们实际上也是一种赋体; 如果一定要加一个名称的话,不妨称之为‘策赋’”[44]。由“策赋”到“律赋”,虽然文体不类,但其讲求词章精致工丽之创作风格一致。所以到中唐以后,闱场考诗赋成定制,如清人杭世骏说:“稽唐科举之制……凡试必有诗,凡诗必用排律,然犹兼以他文也。至元和八年始专以诗赋试士,于是排体与律赋遂为举场必擅之技,有破、有承、有起、有束,法严体密,精此者不易。故士子之揣摩与主司之程度合若符节,其难也如此。”[45]这种强求词章且愈见严法,正是唐人科举取人“尚文”的体现。而当朝大量的朝廷与地方官员反对试诗赋,又多厌其尚文过度,即“务求巧丽”(赵匡《举选议》)、“词冶不雅”(刘秩《选举论》)。终唐之世,此论未衰,如牛希济《文章论》谓:
    国朝文士之作,有诗、赋、策、论……文章之区别也,制作不同,师模各异。然忘于教化之道,以妖艳为胜,夫子之文章,不可得而见矣。……今有司程式之下,诗赋判章而已,唯声病忌讳为切,比事之中,过于谐谑……又屈、宋之罪人也。[46]
    对此类说法的反批评,与考赋相关的也有两类,一类如白居易《赋赋》以《诗》之“六义”为律赋张本,属于溯源与涂饰,并无实际的论争意义;另一类则如柳宗元所说:
    世有病进士科者,思易以孝悌经术兵农,曰:“庶几厚于俗,而国得以为理乎?”柳子曰:“否。以今世尚进士,故凡天下家推其良,公卿大夫之名子弟、国之秀民举归之,且而更其科,以为得异人乎,无也。惟其所尚,又举移而从之。尚之以孝悌,孝悌犹是人也;尚之以经术,经术犹是人也,虽兵与农皆然。”[47]
    这段话虽未明确论及进士科试诗赋的问题,但以朝廷取人得士,无论“文学”(进士)、“孝悌”“经术”乃至“兵农”,上之导向起决定作用,所以从侧面客观评价了进士以“文”取人的传统,其中自然包括了对诗赋取士的容受。依照柳宗元的逻辑,如果在考“文”之中选择“策论”“经义”与“诗赋”,轻重臧否,亦无意义,但作为尚文传统,为何采用诗赋,后世也有归返选才之本的推述,如钱穆就指出:“对策多可钞袭,帖经惟资记诵,别高下、定优劣,以诗赋文律为最宜。故聪明才思,亦奔凑于此也。”[48]由此文学传统看唐帝国科举试赋,其中内含制度与文章的规范意义,这也导致唐人赋论多与诗、文交叉,实具尚文思想的一统性特征。
    次谈第二个问题,唐人围绕科举考文而有观“素学”之举,其纳省卷与投行卷中包括的辞赋作品,构成了赋体因缘考试而又超出闱场之外的更为广泛的意义。唐人之“卷”相关的赋作,例如纳省卷者,皮日休《文薮序》明确说“咸通丙戌中,日休射策不上第,退归州东别墅,编次其文,将贡于有司”,而其中就包括《忧赋》《河桥赋》《霍山赋》《桃花赋》等多篇感时忧世之作。又如投行卷者,陈鹄《耆旧续闻》卷八记载:
    后唐明宗公卿大僚皆唐室旧儒,其时进士贽见前辈,各以所业,止投一卷至两卷,但于诗、赋、歌篇、古调之中,取其最精者投之。行两卷,号曰“两行”,谓之多矣。故桑魏公维翰只行五首赋,李相愚只行五首诗,便取大名。[49]
    此论五代事,实延承唐人故事,或诗或赋,所取皆“最精者”。值得注意的是,行卷之风在唐代有时成为批评文学的特殊方式,赋论亦羼杂于中。《唐摭言》卷五《切磋门》有段记述当朝诗赋家吴融的故事:
    吴融,广明中和之际,久负屈声,虽未擢科第,同人多贽谒之如先达。有王图,工词赋,投卷凡旬月,融既见之,殊不言图之臧否,但问图曰:“更曾得卢休信否?何坚卧不起,惜哉!融所得,不如也。”[50]
    吴融擅长作赋,清人浦铣《复小斋赋话》论其“小赋在辅文、文江伯仲之间”,然其“虽未擢第”,却被人视为“先达”,其中吴融对王图表兄卢休擅长于“八韵”赋的推崇等,都是典型的以投卷形式展开的赋学评点。继看第三个问题,即唐代试赋体相继出现的多种称谓,表现出同一对象的不同指向。如无名氏《赋谱》“凡赋体分段,各有所归。但古赋段或多或少……至今新体,分为四段”,此以“新体”与“古赋”对称,偏重时间意识,与南朝称当时赋为“今体”颇类;又如权德舆《答柳福州书》“甲赋律诗,俪偶对属”、皇甫湜《答李生第二书》“既为甲赋矣,不得称不作声病文也”,所谓“甲赋”,即令甲所掌,则偏重于试赋制度的意向[51]。而律赋之名源于律诗,元稹所谓“声势沿顺属对稳切者,为律诗”[52],至五代始称赋体为“律”,如王定保《唐摭言》卷九记述郑隐“少为律赋”;宋初文臣编纂《册府元龟》记述唐五代事,多用“律赋”称谓,如“天宝十三载”词藻宏丽科于“问策外更诗律赋各一首”[53]、后唐明宗长兴元年中书门下奏有“别撰律诗赋各一首”[54],称“律”已指向于一种诗体或赋体。缘此,清人一方面强调“自唐迄宋,以赋造士,创为律赋,用便程序”(孙梅《四六丛话》卷四),一方面又指出“古赋之名始于唐,所以别乎律也”(陆葇《历朝赋格·凡例》),可见赋域的古、律对垒是肇始于唐代的。而由“新体”“甲赋”到“律赋”称谓的使用,正标明了因唐代科举试赋导致“古”与“律”在“体”义上的逐渐分离,尽管唐人鲜有针对古、律赋体之异的论辩,但自中唐古文运动兴起之后,这种或偏重古赋与或偏重律赋的思想差异不可避免地显露出来,并成为后世赋论古律之争的先声。
    唐代古体赋论倡导者如韩愈、柳宗元等,与唐初史学家及前期古文家有一不同处,就在于不盲目排斥闱场律赋,而是初造律赋登第,且“引致后进,为求科第”(《新唐书·韩愈传》)。“韩门弟子”皇甫湜曾作答李生三书,在反对“浮艳声病之文”的同时,一则出于善事须利器的思想规劝其为进士之文,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足下方伐柯而舍其斧斤,可乎哉”;一则赞美屈、宋、扬、马的古赋创作,所谓:
    秦、汉已来至今,文学之盛,莫如屈原、宋玉、李斯、司马迁、相如、扬雄之徒。其文皆奇,其传皆远。……生以一诗一赋为非文章,抑不知一之少便非文章邪?直诗赋不是文章邪?如诗赋非文章,《三百篇》可烧矣! [55]
    其中“一诗一赋”,指的是进士科所考,亦即“浮艳声病”者,然却以为“伐柯”之用,并不排斥,而将其“文章”意义上溯至屈、宋、扬、马乃至《三百篇》,虽然表面上是对考试律赋的容受,而内在思想则显然为古赋张目。因此,韩、柳倡古体与倡律体者的对垒,其焦点不在对试赋制度的商榷,而是出于对文用的思考。韩愈《与冯宿论文书》因观其《初筮赋》而发感慨:“仆为文久,每自测,意中以为好,则人必以为恶矣。……时时应事作俗下文字,下笔令人惭,及示人,则人以为好矣。”这种对包括科举考试之赋的“俗下文字”的反思,显然出自作者倡导与赞述的古文明道观。李兆洛《骈体文钞序》认为“自唐以来,始有古文之目,而目六朝之文为骈俪。而为其学者,亦以是为与古文殊”[56],指的正是韩、柳倡古而反骈的文学主张,这与其倡扬屈、宋、扬、马之赋以惩考场诗赋之“齐梁体格”也是相通的。
    由于倡导古赋的“诗”“骚”传统,秉持古体赋观念的学者之思想来源及对当世赋论的影响,不仅在于以“赋”附《诗》,而更多的是展现了唐人诗、赋共体的批评观。唐人赋论针对闱场律赋而发,更多的是诗、赋交互的批评。例如《文镜秘府论》中所载唐人的诗、赋论述,由于编著者弘法大师秉持“游、夏得闻之日,屈、宋作赋之时,两汉辞宗,三国文伯,体韵心传,音律口授。沈侯、刘善之后,王、皎、崔、元之前,盛谈四声,争吐病犯,黄卷溢箧,缃帙满车”[57],故绾合诗赋,且多因诗论赋语。举例如次:
    二曰赋。皎云:“赋者,布也。匠(象)事布文,以写情也。”王云:“赋者,错杂万物,谓之赋也。”(地卷《六义》)
    赋体对。赋体对者,或句首重字,或句首叠韵,或句腹叠韵,或句首双声,或句腹双声:如此之类,名为赋体对。似赋之形体,故名曰赋体对。(东卷《二十九种对》)夫诗格律,须如金石之声。《谏猎书》甚简小直置,似不用事,而句句皆有事,甚或善甚善;《海赋》太能;《鵩鸟赋》等,皆直把无头尾;《天台山赋》能律声,有金石声。孙公云:“掷地金声。”此之谓也。《芜城赋》大才子有不足处,一歇哀伤便已,无有自宽知道之意。(南卷《论文意》)
    陈绮色,则诗、赋表其华(诗兼声色,赋叙物象,故言资绮靡,而文极华艳)。(南卷《论体》)
    自屈、宋已降,扬、班擅场,谐合《风》《骚》之序,凄锵《雅》《颂》之曲。长卿词赋,色丽江波之锦;安仁文藻,彩映河阳之花。(南卷《集论》)
    赋颂有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或至第六句相随同类韵者。……辞赋或有第四句与第八句而复韵者,并是丈夫措意,盈缩自由,笔势纵横,动合规矩。(西卷《文笔十病得失》)[58]
    此多引自唐人诗格类撰述,其谈赋义、赋对、赋格、赋词、赋才、赋韵,无不与诗体合论,表现出唐人在创作上合观诗赋的批评思想。
    清人视为“唐赋正宗”的律赋,对其容受并加以表彰的现象在中唐之后相继出现,其中元稹、白居易不仅赞同试赋制度,而且自觉从事律赋创作,元稹的“以题为韵”、白居易的“分股制义”之法也成为科场律赋准则。如果区分中唐论“律”与论“古”的不同点,主要在于重古者视闱场律赋为“伐柯”之用,即晋身必需的“敲门砖”,而重律者却处心积虑地提升应试赋的现实功用与历史地位,以致与唐初反对声词学者的政教思想契合,以考试律赋比附经义,将其推尊到治国理政的高度。如倡赞律赋的白居易精心于制订科考内容,尝“闭户累月,揣摩当代之事,构成策目七十五门”(《策林序》),以致用倡导声律,促进了元和诗赋创作风气的改变。这落实到他们的律赋理论,最重要的就是由“齐梁体格”向“六义”精神的转移。最典型的就是白居易作《赋赋》,便将“经义”思想落实到具体的闱场律赋写作的规范层面。而对律赋创作的态度,白居易固然追溯于《诗》《骚》传统,但却紧密结合当朝试文制度,强烈的现实针对性较论“古”者更彰显。如《议文章》言及辞赋诸体时云:
    国家以文德应天,以文教牧人,以文行选贤,以文学取士,二百余载,焕乎文章,故士无贤不肖,率注意于文矣。然臣闻大成不能无小弊,大美不能无小疵。是以凡今秉笔之徒,率尔而言者有矣,斐然成章者有矣。故歌、咏、诗、赋、碑、碣、赞咏之制,往往有虚美者矣,有愧辞者矣。……且古之为文者,上以纽王教,系国风;下以存炯戒,通讽谕。故惩劝善恶之柄,执于文士褒贬之际焉;补察得失之端,操于诗人美刺之间焉。[59]
    出此功用思想,白氏以为“俾辞赋合炯戒讽谕者,虽质虽野,采而奖之”。这里有现实的惩戒与历史的取法,似乎只要合炯戒、通讽谕,赋体与词皆不重要,如此为应试律赋张目正是中唐律赋批评法“古”而存“律”的理论基础。而律赋被视为“凌轹风骚,超轶古今”的唐室“中兴”的文化象征,其中一则继承唐初及盛世的重赋精神,一则扬弃前此史学家、古文家以“诗教”否定“律赋”(应试)的观念,于唐代赋学思想之构建意义重大。
    四、经义观与技术论
    唐代赋学思想不同于前朝且最著特色者,要在以经义观彰显赋用,以技术论彰显赋法,这既是一代帝国图式中赋论的双翼,又最典型地体现于当朝新生代的律赋批评。从现存的文献来看,其中可视为批评范式的有两种,一是白居易的《赋赋》,一是在唐代多种赋格中硕果仅存的无名氏《赋谱》。就其思想着力点而言,前者偏重于为律赋之体张本,后者偏重于为试赋之用示范,绾合二者,正展示了以律赋为个案的兼括“经义”与“技术”的批评。
    探讨白居易《赋赋》以经义观,有必要说明与当时试赋制度相关的两个问题:第一,自开元以后朝廷贡举由吏部转礼部,掌贡举由考功员外郎转给礼部侍郎,而更多的现象是礼部文职中书舍人权知贡举,其对文学声望的重视以及掌贡举者的作用,促进了诗赋取士制度的完成[60]。这里又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唐代贡举由吏部转礼部,表面是当时知贡举的考功员外郎“李昂为士子所轻诋,天子以郎署权轻,移职礼部”[61],而实质上是当时进士科地位不断上升,又加上玄宗“重经学”而尤重“礼经”,这其中包括了对知贡举的文学声望的要求以及因“文”取士制度的发展。其二,代宗大历间,中书舍人杨绾、贾至权知贡举皆有非议“诗赋取士”之论,德宗建中时又出现诸如《春秋》学派的赵匡等反对诗赋取士,而中书舍人亦参与其间,如赵匡之弟赵赞以中书舍人于建中二年权知贡举,就上《请以箴表等代诗赋奏》,提议“箴、论、表、赞代诗赋,仍各试策三道”,并获准;继后贞元十八年中书舍人权德舆权知贡举(榜后正拜礼部侍郎),也曾于《答柳福州书》中反对考场文风绮靡,“过于雕虫,俗谓之甲赋律诗,俪偶对属”。由此可见,中书舍人权知贡举一则因倡导文治强化文学而对诗赋取士制度的形成有促进作用,但同时,自大历迄贞元又有一批权知贡举的中书舍人反对“诗赋”,这也增添了问题的复杂性。
    第二,唐代试赋用“经义”题,为以“经”衡“赋”理论的形成提供了制度化的保证。据孟二冬《登科记考补正》所收唐代省试题(含进士科、博学鸿词等科目)计80个,其中用前代典籍有60个,而出自唐人颁布的“九经”者达33个,至于非省试题(包括州府试、制科试等),见载《唐摭言》《文苑英华》的赋题16个,出于“九经”的有7个。而在“九经”题中,礼经居多[62]。这又牵涉到两点:其一,唐代进士科在考诗赋外,尚有帖经,同样需要学习九经,所以帖经与诗赋虽同科分目,其间也有相互的作用,这也是唐人没有如北宋后期产生的那样尖锐的“经”与“赋”之争的原因。其二,闱场赋广泛采用经义题为赋,始自中唐,这与当时重“经”轻“赋”的风气有关,而采用经义题,显然又是重“经”兼“赋”的一种折衷方法。
    对白居易《赋赋》的创作思想,或重视其“文”与“意”的关系,如王芑孙《读赋卮言·立意》谓“白傅《赋赋》以立意、能文并举,夫文之能,能以意也,当以立意为先。辞谲义贞,视其枢辖;意之不立,辞将安附”。此观点仅就赋中“立意为先,能文为主”数语阐发的,如果认真研读全篇,其以经义衡赋并为考场律体张本的思想尤为突出。《赋赋》中有关经义的论述,主要在首段、次段与结尾,兹录三节文字如次:
    赋者,古诗之流也。始草创于荀、宋,渐恢张于贾、马。冰生乎水,初变本于《典》《坟》;青出于蓝,复增华于《风》《雅》。而后谐四声,祛八病,信斯文之美者。我国家恐文道寖衰,颂声凌迟;乃举多士,命有司,酌遗风于三代,明变雅于一时。全取其名,则号之为赋;杂用其体,亦不出乎诗。四始尽在,六义无遗。是谓艺文之儆策,述作之元龟。今吾君网罗六艺,淘汰九流;微才无忽,片善是求。况赋者,《雅》之列,《颂》之俦;可以润色鸿业,可以发挥皇猷。[63]
    这里有两点值得申述:一是作者是擅声律,好诗赋,为当时闱场精英,其场屋作品即受时人效仿。据元稹《白氏长庆集序》记述:“五六岁识声韵,十五志诗赋,二十七举进士。贞元末,进士尚驰竞,不尚文,就中六籍尤摈落。礼部侍郎高郢始用经艺为进退,乐天一举擢上第。明年,拔萃甲科。由是《性习相近远》《求玄珠》《斩白蛇》等赋,及百道判,新进士竞相传于京师矣。”[64]二是赞成律体并追述赋源,同归诗、骚,如白氏《与元九书》云:
    《国风》变为《骚辞》……骚人,皆不遇者,各系其志,发而为文。故“河梁”之句,止于伤别;泽畔之吟,归于怨思。彷徨抑郁,不暇及他耳。然去《诗》未远,梗概尚存,故兴离别,则引“双凫”“一雁”为喻;讽君子小人,则引“香草”“恶鸟”为比。虽义类不具,犹得风人之什二三焉。于时,六义始缺矣。[65]
    骚、汉“六义始缺”,至于“晋、宋已还”缺失尤多,论者用心所在,实为鼓吹“新乐府”。而对应白氏《赋赋》所述,素被人们视之“格卑”的考场律赋,何以承接《诗》统经义,这显然也是论者对当时文制的鼓吹,其中立论结穴,则一在“六义”,一在雅、颂,这也是后引两段文字阐发的要义。
    《赋赋》第二段内容直接引入国家考选举士,彰明赋体,所谓其体“不出乎诗”,关键在“六义无遗”。如前所述,唐初孔颖达《毛诗正义》始倡“六义”的三体三用说,而与赋学的“经纬”说相合,自此,唐人视“六义”为诗赋批评的理论中枢,然则将《诗》之“六义”引入科举律赋的评论,则是白居易这篇赋的献益。唐人将“六义”与律赋相契合,在白傅之前,大历间李益创作八韵律体《诗有六义赋》(以“风雅比兴自家成国”为韵),显然也受当时文学批评的影响而作。如赋中云:
    始于风,成于雅……德以颂宣,事以类比,陈之于学校,将可以反正辍淫;播之于丝桐,何有于翦商变徵。属词庶因于劝戒,缘情孰多夫绮靡。……诗之为称,言以全兴;诗之为志,赋以明类。……乃知诗之为教,盖亦王猷之至极。[66]
    以诗教观论“六义”之用,属于借律赋体论“诗”之作。与之不同,白居易则以律赋体论律赋义,而归附于《诗》之“六义”,体现的是赋学观。
    由于尊奉“六义”,考试律体在白赋中被视为“艺文之儆策,述作之元龟”,而这一思想的基础又渊承唐初改革文体的政教观,所不同者只是对赋的态度产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唐初的文学政教观是纠正齐梁词章“浮艳”,而白赋则将藻偶之赋提升到经义的高度,其依据是赋属“《雅》之列,《颂》之俦”,可以“润色鸿业”与“发挥皇猷”,这也是该赋末段阐发律赋经义的主要观点。如果再呼应该赋开篇所引述“赋者,古诗之流”,很显然,论者已将汉人献赋的致用观在唐代试赋实践中加以延展、体现与变革,昭示赋之汉、唐气象。
    白居易对考试律赋的讴歌,前提是对考赋制度的赞同,其中不无鼓舞“士”气的作用,代表了当时的文学正统思想,因此他仅倡循“六义”而“美而有度”,于场屋赋章的技法鲜有论及。于是,技法论则由“赋格”类的编撰者充当了批评的主角。
    在唐代出现的赋格中,无名氏的《赋谱》一卷为仅存的典籍。认识《赋谱》的理论价值,我想首先在“技术论”,因为论者已将以往学者眼中朦胧的诗赋关系以及赋体、赋用批评,转向了技术(赋法)的层面,将试赋文本加以分析与示范。在赋论史上,正因唐代用赋作为考试文体,才出现赋格类论著的编撰,其赋学批评也才真正出现目的性与工具性的统一,而这其中人的行为,缘自朝廷的制度并决定了士子的进阶之途。缘于工具性,所以像《赋谱》这样的试赋技法指导文本,有了特定的批评指向与批评话语(术语),考试律赋的“句法”作为最基本的写作单位,也就成为唐宋赋格的示范焦点。而所谓的术语如“长句”“紧句”“壮句”“轻隔”“重隔”等等,正是围绕律赋写作的句法展开的。如果说陆机的《文赋》所说“置片言以居要,乃一篇之警策”仅是对诗赋中“警句”“秀句”的关注,则《赋谱》对律赋“佳句”的引述与评论,显然已是具体而系统的示范,而非片言只语的感悟。
    《赋谱》分句法为“壮、紧、长、隔、漫、发、送”等,以为相互组成而“不可偏舍”。而其中“隔句”,又分“六体”,即“轻、重、疏、密、平、杂”,其引赋例以示范,也极为具体。如论“轻”“重”两隔句法:
    轻隔者,如上有四字,下六字。若“器将道志,五色发以成文;化尽欢心,百兽舞而叶曲”之类也。
    重隔,上六下四。如“化轻裾于五色,独认罗衣;变纤手于一拳,以迷纨质”之类是也。
    此以裴度《萧韶九成赋》、白行简《望夫化为石赋》中句子为例,说明轻、重隔句式的特点与作法。律赋句法,最重“隔句”,而隔句诸式中,《赋谱》又认为“就中轻、重为最,杂次之,疏、密次之,平为下”,说明律体承续骈体,句法亦以“骈四俪六”为主,所谓“为最”,当以常见常用为主。论者为示范考生,所以言句法极为细密,并举赋语例,颇类词典之用。如论“发”句,《赋谱》综述“术语”云:发语有三种:
    原始、提引、起寓。若“原夫”、“若夫”、“观夫”、“稽其”、“伊昔”、“其始也”之类,是原始也。若“洎夫”、“且夫”、“然后”、“然则”、“岂徒”、“借如”、“则曰”、“佥曰”、“矧夫”、“于是”、“已而”、“故是”、“是故”、“故得”、“是以”、“尔乃”、“乃知”、“是从”、“观夫”之类,是提引也。“观其”、“稽其”等也,或通用之。如“士有”、“客有”、“儒有”、“我皇”、“国家”、“嗟乎”、“至矣哉”、“大矣哉”之类,是起寓也。[67]
    据詹杭伦引述陆云《与兄平原书》、刘勰《文心雕龙·章句》、杜光庭《道德真经广圣义·天下皆知章》、杜正伦《文笔要诀·句端》及《作文大体》等,认为这种更端词类的虚词运用为六朝、唐代常有[68]。由于在考试律赋中运用更为普遍,所以《赋谱》加以罗列展示。
    以“赋句”为中心,《赋谱》对赋体分段、用韵以及赋题均有技法示范。如试赋分段,《赋谱》云:
    至今新体,分为四段:初三、四对,约三十字为头;次三对,约四十字为项;次二百余字为腹;最末约四十字为尾。就腹中更分为五:初约四十字为胸,次约四十字为上腹,次约四十字为中腹,次约四十字为下腹,次约四十字为腰。都八段,段段转韵发语为常体。
    据吴曾《试赋八字韵脚》引冯鉴《文体指要》:“(唐人考赋)止命以题,初无定韵。至开元二年,王邱员外知贡举,试《旗赋》,始有八字韵脚,所谓‘风日云野,军国清肃’。”[69]而洪迈《容斋续笔》卷十三《试赋用韵》则考论,“唐以赋取士,而韵数多寡,平侧次叙,元无定格。……自大和以后,始以八韵为常”[70],可知《赋谱》所谓“新体”,不仅指闱场律赋,而且具“八韵赋”的专门指向。尤其是对分段中用句式及韵字的要求,《赋谱》示法更为详密。至于赋韵,《赋谱》则依据官韵加以阐释:
    近来官韵多勒八字,而赋体八段,宜乎一韵管一段,则转韵必待发语,递相牵缀,实得其便,若《木鸡》是也。若韵有宽窄,词有短长,则转韵不必待发语,发语不必有转韵,逐文理体制以缀属耳。若“泉泛珠盘”韵是宽,故四对中含发;“用”韵窄,故二对而已,下不待发之类是也。
    此论亦有正变,正者转韵必待发语,而变则依据韵字的宽窄,决定发语的存去,具体方法还是需要举子斟酌仿效。
    对“赋题”的关注,实质是如何擒题即因“题”成“文”之法,这也是《赋谱》讨论的重要问题。所谓“赋题有虚实、古今、比喻、双关。当量其体势,乃裁制之”,其论赋题,也就是论赋的体势。试以《赋谱》论“虚”题为例:
    无形像之事,先叙其事理,令可以发明。若《大道不器》云:“道自心得,器因物成。将守死以为善,岂随时而易名。”《性习相近远》云:“噫! 下自人,上达君。感德以慎立,而性由习分。习而生常,将俾乎善恶区别;慎之在始,必辨乎是非纠纷”之类也。
    文中引赋《大道不器》典出《礼记·学记》,《性习相近远》典出《论语》,论“道”与“性”,皆无“形像”,故为虚题,所以论者示范,以“先叙事理”而见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赋谱》在分析赋题时,多次以技术的眼光论及古赋与今体句法的区别:
    或广述物类,或远征事始,却似古赋头。(评《千金市骏骨赋》句语)
    《望夫化为石》云:“至坚者石,最灵者人。”是破题也。
    《陶母截发赋》项:“原夫兰客方来,蕙心斯至。顾巾橐而无取,俯杯盘而内愧。”是头既尽截发之义,项更征截发之由来。故曰新赋之体,项者,古赋之头也。借如谢惠连《雪赋》:“岁将暮,时既昏,寒风积,秋云繁。”是古赋头,欲近雪,先叙时候物候也。《瑞雪赋》云:“圣有作兮德动天,雪为瑞而表丰年。匪君臣之合契,岂感应之昭宣。若乃玄律将暮,曾冰正坚。”是新赋先近瑞雪了,项叙物类也。[71]
    第一、二则说明“古赋头”与新赋“破题”(即“头”)的不同,第三则说明古、新体赋“头”之异,及新赋之“项”类似古赋之“头”,举例说明,极为形象明了。
    白居易《赋赋》以经义统率律体,无名氏《赋谱》用技法示范作赋,二者虽均为论“律”之章,然视点不尽相同,如发掘其间的交互,最显明的就是《赋谱》论技术之余,亦以“缘情体物,纵横成绮,六义备于其间”加以经义化的涂饰。这又牵涉到以经义衡量辞赋能否技术化问题。唐人考赋用经义题以及经义题的“破题”擒拿是这方面的尝试,可是在实践中,往往又具有荒谬性。例如被奉为“龙虎榜”的应试律体经典的韩愈《明水赋》,明人郎瑛就明确指斥其用经失当:“韩文《明水赋》曰:‘明为君德,因所以明焉。’予尝读《周礼》曰:‘司烜氏掌以夫燧取明火于日,以鉴取明水于月。’则是因取日月,故曰明。非取义于君德也。”[72]很显然,韩赋用经失典,却因附会“君德”而享闱场声誉,经学予律赋的涂饰作用,于此可见一斑。然则以《赋赋》与《赋谱》为个案,探寻其间经义观与技法论的关联,最能够体现唐帝国图式中兼臻赋用与赋法的理论思想,这也是围绕唐赋创作之批评亦可总“八朝之众轨”而启“三代之支流”(王芑孙语)的价值所在。
    注释:
    [1]王芑孙:《读赋卮言》,清《国朝名人著述丛编》本。
    [2]胡应麟:《诗薮》内编卷一《古体上·杂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58年,第6页。
    [3]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214页。
    [4]祝尧:《古赋辨体》卷七《唐体》,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801页。
    [5]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罗根泽校点,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第101页。
    [6]孙梅:《四六丛话》,李金松校点,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0年,第69页。
    [7]项安世:《项氏家说》卷八,《丛书集成初编》本。
    [8]《刘克庄集笺校》卷九十九《李耘子诗卷》,辛更儒笺校,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4163页。
    [9]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5725、5726页。
    [10]景其浚编:《四家赋钞》卷首,清咸丰诵芬堂藏板。
    [11]《史通通释》,浦起龙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23、124页。
    [12]令狐德棻等:《周书》,北京:中华书局,1971年,第743、744页。
    [13]王绩:《答处士冯子华书》,《王无功文集五卷本会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149页。
    [14]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卷十七《东皋子集》引吕才序。按:今本序无此语。
    [15]《中说校注》,张沛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第79、80页。
    [16]《王子安集注》卷八,蒋清翊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129、130页。
    [17]《李太白全集》卷一,王琦注,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2页。
    [18]《杜少陵集详注》卷二十四,仇兆鳌注,上海:商务印书馆,1933年,第132页。
    [19]王溥:《唐会要》卷七十五《贡举上·帖经条例》,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第1377页。
    [20]柳冕:《与徐给事论文书》,《全唐文》卷五二七,第5356、5357页。
    [21]《韩愈文集汇校笺注》,刘真伦、岳珍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983页。
    [22]《柳宗元集校注》,尹占华、韩文奇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第1978、1979页。“犹为今之人”(原注:“一有‘笑’字”)。
    [23]皮日休:《皮子文薮》卷首,萧涤非整理,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
    [24]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宾朋宴话》记载:“太子中舍致仕,贵溪丘昶孟阳撰。南唐进士,归朝宰数邑。著此书十五篇,叙唐以来诗赋源流。”据此可知其具有赋格的性质。
    [25]王定保:《唐摭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49页。
    [26]李华:《含元殿赋序》,《文苑英华》卷四十八,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第215页。
    [27]程大昌:《演繁露》卷十一,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按:梁玉绳《史记志疑》卷三十四:“上林地本广大,虽天子以天下为家,故以山谷、水泉,统形胜而言之。”略同此义。
    [28]梁肃:《补阙李君前集序》,《文苑英华》卷七百三,第3626页。
    [29]杜牧:《樊川文集》卷十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241页。
    [30]范摅:《云溪友议》卷二,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1页。
    [31]赵璘:《因话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第84-85页。
    [32]沈曾植:《海日楼札丛》卷七,钱仲联辑,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279页。
    [33]皮锡瑞:《经学历史》,周予同注释,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193、198页。
    [34]《毛诗正义》卷一,阮刻《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上册第271页。
    [35]参见拙文《论“盛览问作赋”的文学史意义》,《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14年第2期。
    [36]《朱子语类》卷八十。按,宋朱鉴编《诗传遗说》卷三亦录有此条,且注曰“吕德昭录”,云:“或问:‘《大序》六义注中,有三经三纬之说。’先生曰:‘三经是赋比兴,是做诗底骨子,无诗不有,才无,则不成诗。盖不是赋,便是比;不是比,便是兴。如风雅颂,却是里面横串底,都有赋比兴,故谓之三纬。”
    [37]潘耒:《遂初堂文集》卷六,清康熙原刻本。
    [38]李善:《上文选注表》,引自萧统编、李善注《文选》卷首,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
    [39]分别引自萧统编、李善注:《文选》,第21、136页。
    [40]〔日〕弘法大师《文镜秘府论·南卷·集论》引元兢《古今诗人秀句序》:“晚代铨文者多矣。至如梁昭明太子萧统与刘孝绰等,撰集《文选》,自谓毕乎天地,悬诸日月。然于取舍,非无舛谬。方因秀句,且以五言论之。至如王中书‘霜气下孟津’,及‘游禽暮知返’,前篇则使气飞动,后篇则缘情宛密,可谓五言之警策,六义之眉首。弃而不纪,未见其得。”此质疑《文选》选诗有误漏之例。
    [41]欧阳询:《艺文类聚》卷五十六,汪绍楹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65年,第1012-1017页。
    [42][美]谢弗:《唐代的外来文明》,吴玉贵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
    [43]李林甫等:《唐六典》,陈仲夫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109页。
    [44]傅璇琮:《唐代科举与文学》,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68页。
    [45]杭世骏:《道古堂文集》卷八《唐律类笺序》,《续修四库全书》影清乾隆四十一年刻光绪十四年汪曾唯增修本,第1426册,第276页。
    [46]《全唐文》卷八四五,第8877、8878页。
    [47]《柳宗元集校注》卷二十三《送崔子符罢举诗序》,尹占华、韩文奇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第1568页。
    [48]钱穆:《国史大纲》,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430页。
    [49]陈鹄:《西塘集耆旧续闻》,孙菊园、郑世刚点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第64、65页。
    [50]王定保:《唐摭言》,阳羡生校点,第56页。
    [51]清人周中孚《郑堂札记》卷一:“唐人称应试之赋为甲赋。盖因令甲所颁,故有此称,以别于居恒所作古赋。皇甫持正所谓‘即为甲赋,不得不作声病文也’。或以《文选》第一卷首有‘赋甲’二字,故倒其字称‘甲赋’。案:李善注:‘赋甲者,旧题甲乙,所以纪卷先后。今卷既改,故甲乙并除。存其首题,以明旧式。’或说非也。”
    [52]元稹:《元稹集》卷三十《叙诗寄乐天书》,冀勤点校,中华书局,1982年,第353页。
    [53]徐松:《登科记考》卷九“天宝十三载”条引《册府元龟》,赵守俨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330页。
    [54]王钦若等编纂:《册府元龟》卷六四二《贡举部·条制第四》,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影印明刻本。
    [55]皇甫湜:《皇甫持正文集》卷四《第李生第二书》,《四部丛刊》影宋刊本。
    [56]李兆洛:《养一斋文集》卷五,《续修四库全书》影山东省图书馆藏清道光二十三年活字印二十四年增修本,第1495册,第77页。
    [57]〔日〕弘法大师:《文镜秘府论校注》,王利器校注,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第9、10页。
    [58]以上数例,分别引见《文镜秘府论校注》第240、301-302、333、365、474页。
    [59]《白居易集》卷六十五《策林六十八》,顾学颉校点,中华书局,1979年,第1369页。
    [60]瞿蜕园《历代职官简释》记述,“中书舍人在唐、宋时是相当尊贵的官,而明代……则仅常书写诰敕等事,官阶从七品”,至清代已“为无足重轻之官”(引自《历代职官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附《简释》第19页)。有关这一问题,可参鞠岩《唐代中书舍人权知贡举的文学史意义》(《社会科学研究》2011年第1期) 。
    [61]李肇:《唐国史补》,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第56页。
    [62]详见赵俊波:《唐代试赋的命题研究——以试题题目与九经的关系为中心》,《四川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第1期。
    [63]《白居易集》卷三十八,第877页。
    [64]《元稹集》卷五十一,第554页。
    [65]《白居易集》卷四十五,第961页。
    [66]《全唐文》卷四八一,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影印本,第4918、4919页。
    [67]上述三则《赋谱》语,引自张伯伟编:《全唐五代诗格汇考》,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557、558、562页。
    [68]詹杭伦:《〈赋谱〉校注》,詹杭伦:《唐宋赋学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华龄出版社,2004年,第53-88页。按:詹君对上引虚词均补校赋例以证,可参阅。
    [69]吴曾:《能改斋漫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第27页。
    [70]洪迈:《容斋随笔》,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368、369页。
    [71]所引赋题及例,分别是张仲素《千金市骏骨赋》、白居易《望夫化为石赋》、浩虚舟《陶母截发赋》,《瑞雪赋》未载《文苑英华》《全唐文》,作者未详。按:《瑞雪赋》中“岂感应之昭宣”原作“昭室”(或“照室”,从詹杭伦校注改) 。
    [72]郎瑛:《七修类稿》卷二十四《韩文失处》条,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364页。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辞赋与图像关系研究”(16AZW008)。
    原载《南京大学学报》2017年第1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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