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虚构”概念的强化,当在2010年第2期《人民文学》推出“非虚构”栏目之后,当期刊物在主编留言中说:“何为‘非虚构’?一定要我们说,还真说不清。但是,我们认为,它肯定不等于一般所说的‘报告文学’或‘纪实文学’……我们其实不能肯定地为‘非虚构’划出界限,我们只是强烈地认为,今天的文学不能局限于那个传统的文类秩序,文学性正在向四面八方蔓延,而文学本身也应容纳多姿多彩的书写活动。”继这个概念阐释一番后,又说:“写你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传记。还有诺曼·梅勒、杜鲁门·卡波特所写的那种非虚构小说,还有深入翔实、具有鲜明个人观点和感情的社会调查,大概都是‘非虚构’。”随后在《人民文学》2010年第9期内容简介中还这样补充:“希望由此探索比报告文学或纪实文学更为宽阔的写作,不是虚构的,但从个人到社会,从现实到历史,从微小到宏大,我们各种各样的关切和经验能在文学的书写中得到呈现。” 从《人民文学》探索的影响看,在概念阐释不清的同时,进一步开启了非虚构写作进入的宽门,只要冠以“非虚构”之名,很多“非虚构小说”、“非虚构散文”、“非虚构诗歌”、“非虚构剧本”也可以被命名,“非虚构写作”似乎真是“比报告文学或纪实文学更为宽阔的写作”。但是,任何概念的无可限制、彼此矛盾恰恰显示出这个概念的最大问题。 历史地看,“非虚构”一词的语境基础,最早是由西方以左拉为代表的一些小说家提出的“非虚构小说”的概念延引而来,是左拉等人对作家“书斋式”的小说创作方式和背离现实生活纯粹依靠想象创作小说的不满提出来的。“非虚构小说”本身就不是一个成熟的概念,因为小说的本质是虚构的,加上“非”这个词,这个小说的逻辑基础就塌陷了。因此上,“非虚构”既不是一个文体概念,也不是一个文本概念,仅仅是一种小说当中的叙述方法。今天在中国特定的语境中,它本身的初衷也仅是区别于以虚构为主创作的文体如小说、戏剧等有差异的一个文类概念。 令人遗憾的是,在“非虚构”写作实践中,不仅有概念理论阐释的困境,也带来了一些被冠以“非虚构”标签发表的作品——“非虚构”——即“真实性”严重受到质疑的问题,一些作家打着“非虚构”的幌子,作品中却在虚构人物、虚构故事。这些作家一方面享受着人们对真实性的渴求所期盼阅读 “非虚构”的红利,另一方面却不受任何约束地完全自我、主观地、虚构地写作,这是中国纪实文类写作最功利的怪现象,背离了一些学者所期望的对报告文学这一文体创作纵深不够的尝试性探索,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非虚构”写作这一创作实践的公信力,即真正的“非虚构”——“真实”是可以在现实生活中得到验证,甚至可以负法律责任的。 其实,对于真正有能力、有情怀、有勇气、有独立评判意识、有强烈文学表达的优秀作家来说,根本不需要“非虚构”的标签,只要将“报告文学”这一严肃的文体优势发挥出来,实现报告文学“报告”和“文学”的理想功用,就足够开掘一生。诚如李炳银所说:“在掌握了报告文学的真实性原则之后,是不应该惧怕‘想象’的。但是,在报告文学的创作中,‘想象’必须严格地限制在已有事实的圈约基础和范围当中。” 如果一个作家创作时没有面对“真实”的这种底气、勇气和能力,那么即使冠以“非虚构”的标签,游走于各种概念中“玩”文学,这种“玩”是会“玩乱”的,也因写作的不诚实,又会将“非虚构”写作的本质即“真实性”真正“玩完”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