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以极度认真甚至神圣的情感来阅读生死疲劳》的,就像我当年阅读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样。 因为在“百度”上得知,莫言获奖后向诺奖组委会推荐的自己的代表作就是《生死疲劳》。“因为这本书比较全面地代表了我的写作风格,以及我在小说艺术上所做的一些探索”。 “百度”上的评价让我对这部小说更是充满了当年阅读《百年孤独》时的期待:“小说透过生死轮回的艺术图像,展示了建国以来中国农民饱经患难的生活和他们顽强、乐观、坚韧的生命。故事情节极端、怪异、变形、荒诞,但是与寄寓其中的哲理浑然天成。全书从内涵到外延充满了作家的探索精神,充满了艺术灵气。究其所达到的艺术境界而言,这是一部划时代的史诗性作品,是中国文学终于跳出图解概念沼泽最辉煌的标志性著作。” “《生死疲劳》叙述了1950年到2000年中国农村50年的历史,围绕土地这个沉重的话题,阐释了农民与土地的种种关系,并透过生死轮回的艺术图像,展示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农民的生活和他们顽强、乐观、坚韧的精神。” 在“百度”上还有著名评论家李敬泽的高度赞誉:“《生死疲劳》是一部向我们伟大的古典小说传统致敬的作品。这不仅指它的形式、它对中国经验和中国精神的忠诚,也是指它想像世界的根本方式。现代小说已经遗忘了这样的志向,而《生死疲劳》让我们记起了那种宏大庄严的景象。” 试想,面对这样的颂词,《生死疲劳》不啻一部现当代文学的不可逾越的高峰,考虑到莫言已成功摘取诺奖金牌的“丰功伟绩”,《生死疲劳》无疑堪称世界文学名著的现代经典。 但是,尽管有着这样一种“先入为主”的“崇奉”心理,我的阅读《生死疲劳》的好心情只持续了不到一个小时。虽然我还是继续坚持了阅读,延续了两个上午加一下午,觉得实在荒谬透顶,最后只好跳读,前后花了近一星期,断断续续的总算把这部55万字的作品看了个八九不离十,好几次我几乎都要绝望的放弃了。这实在是一部不堪卒读的枯燥冗长之作,它浪费了我不少宝贵的时间。也许世上真有人像李敬泽那样对这部作品如此心领神会,顶礼膜拜,推崇备至,但我对它的评价只有一个词:糟糕透顶! 一、 必须承认,在阅读《生死疲劳》的最初一小时内,莫言几乎给了我一种全新的美好印象。大地主西门闹尽管一生勤劳、善良、行善无数,但在土改时还是被翻身农民给枪毙了。这种展现确实显示了某种直面历史真相的勇气。而且,更令人感到佩服和入迷的叙述紧随其后:西门闹不服气,在阎罗殿不管阎王走卒如何严刑拷打他,都始终大喊“冤枉”,坚持自己没有做过任何亏心事,终于把阎王给感动了,让他转世生还,成为了他长工蓝脸家新出生的一匹小驴子。而有趣的是,此时“转世为‘驴’”的他竟然发现,他的两位生前无比宠爱的姨太太已经“弃暗投明”,一位改嫁自己的长工蓝脸,一位改嫁民兵队长黄瞳。这个开头实在给人一种非同凡响的新鲜感,充满了一种艺术上的巨大戏剧性张力,很有一种大手笔的独特气势,确实为艺术家接下来的闪转腾挪、纵横捭阖提供了巨大的表现空间。历史的演进出现了一个新的契机,时移势易,新旧两重天了,而当年的大地主西门闹虽然只是隔世为“驴”,但从艺术的角度来看,这却正好是一个绝妙的视角。人在明处,“驴”在暗处,正好可以借此表现人性的潜在本质,表现翻身农民在占有了地主一切财产(包括姨太太)后的精神境界的变化或提升,这种荒诞、离奇与完全符合中国精神传统的现实结合确实深得《百年孤独》神韵,倘若莫言能从这方面深入下手,真实写出当时以及之后五十余年的中国农民的精神风貌,写出中国农村的巨大变化历程,那么,莫言的获奖就绝对是一种“史诗性”的名至实归。但可惜,这只是一种假象,因为很快就发现,所谓莫言的“史诗性”叙述接下来完全陷入了一种莫言式的纯粹的“驴折腾”“牛犟劲”“猪撒欢”“狗精神”(正如他小说中四部章节的命名)般的叙事误区,小说的意义主体绝非如评论家所高调赞誉的是表现了农民与土地的种种关系,表现了他们“顽强、乐观、坚韧的精神”,更无法让人产生一种“宏大庄严”的“史诗性”感觉,只有一种杂乱、聒噪、瞎折腾的热闹,阅读感觉也只有愈益加深的极度的疲惫、失望,最后只有悲哀,为莫言,为那些不负责任的好说空话大话的批评家。 我几乎难以想象,莫言既然已经有了这么一个充满灵气的创意,可为何接下来竟然会走火入魔、旁逸斜出到几乎偏离了本来的轨道,而进入了一个为“魔幻”而“魔幻”、为“变形”而“变形”、为“轮回”而“轮回”的“驴”“牛”“猪”“狗”的动物大狂欢,人的角色意义几乎完全消解,人性的揭示,社会性意义的展示若有若无、可有可无,而真正的主体竟然是这些畜牲们光明正大地“登堂入室”,是它们穷形尽相杂耍式的大表演,从中何曾觅得农民与土地的意义联系? 如在第一部“驴折腾”中,几乎就是一部“驴子”传奇,但是,却又是一部极不真实、想入非非的“伪”“传奇”。从第五章的“公驴跳墙”起,叙事就几乎完全脱离了“人”“人性”的轨道,而进入了臆想式的“驴”的狂欢迷途。当然,也许从莫言的角度来看,这一段故事正是他颇为自负的“得意之笔”,因为从表面上看,这个故事可说渲染得流光溢彩、富丽堂皇、扑朔迷离、天花乱坠,甚至可以用惊心动魄来形容;但是,评论家们普遍忽略了一点,整个故事其实是按照一种人为概念化的套式展开的,完全是莫言自己想入非非、逞才使气的臆想,而并非真正“驴”性的,所以,整个叙述虽然或许称得上“精彩”纷呈,但其实并不靠谱,它并不能给人真实的感觉。 如从驴的震怒“跳墙”出逃开始,莫言以一系列自以为是的编排展开了他的自负的想象。先是在情欲的刺激下寻找母驴,然后正好解救了母驴被两只狼包围的困境。这种巧合的编排并不高明。而关键是在与两只狼的争斗过程中,莫言的“拟人”化描写却完全越俎代庖了,这哪里是一场畜牲之间的原始生存争斗,完全是一部三流电视剧的想当然的所谓“斗智斗勇”的精心编造,口说无凭,不妨引用一段原文摘录: “要想战胜二狼,必须尽快脱离沙梁,我让它头前慢走,我倒退行走。一步步往沙梁攀升,……我告诉我的驴,亲爱的,看到了吗?沙梁下边,就是那条小河,河滩上布满卵石,地面坚硬,河水清澈,仅能淹到我们蹄腕处。我们只要一鼓作气,冲到小河里,在河水中,这两头狼,就优势尽失,我们一定能够战胜它们。亲爱的,鼓起勇气,奔跑下山,我们身体庞然,惯性巨大,我们的后蹄会扬起沙尘,迷住老狼的眼睛,……我让我的母驴喝水。亲爱的润润喉咙吧,慢点喝,别呛着,不要多喝,别受了凉。我的母驴啃着我的屁股,眼睛里盈满泪水。它说:好弟弟,我爱你,如果不是你来解救,我已经葬身狼腹。好姐姐,亲亲的驴姐,我救你,也是救我自己,自从我脱生为驴后,一直心中郁闷,见到你后,才知道,哪怕是卑贱如驴,但只要有了爱情,生活也会幸福无比。……一个将自己的爱侣从狼口中解救出来的公驴,既在爱侣前展示了自己的勇力和智慧,又满足了雄性的虚荣心。姐啊,是你让我成为一头光荣的驴,是你让我成为了地球上最幸福的动物……” 这种抒情虽然华丽,但这种不驴不人、不伦不类的滥情渲染实在虚假苍白得倒人胃口,即便你把它看成是人性的渲泄,但这种人性也只是一种小资情调的轻薄油滑的“作秀”式张扬,毫无本该有的原始粗野的质朴风格,更不要说驴的前生只是一个富有的乡村地主或者说就是一介朴实农民而已,它根本说不出也想不到这种酸文假醋、油腔滑调似的陈词滥调。其实这就是莫言的典型风格,装腔作势、完全缺乏个性思想逻辑的滥情渲染,表现的是一种内容与语言风格、人物性格的巨大矛盾,鱼与熊掌都想要,但结果只能是什么都得不到,只能产生一种不伦不类、不三不四、非驴非马的怪胎。如果说这就是瑞典诺贝尔颁奖词所说的“将魔幻现实主义与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社会融合在一起”的具体体现,我只能说这实在是一个天大的笑话,真正的“国际玩笑”! 接下来的“驴”传奇还有“驴”参加水利建设,看见人们正在扒它的祖坟,于是怒而奋起,驱赶人众,然后出逃,无人能控制它,后来碰到了熟悉驴性的陈县长,被其收服,成为他的“座驾”,得以享受尊荣,却不料出了“驴”祸,“驴”失前蹄,县长受伤,自己也给断了一只前蹄,几成废“驴”,然后,人们又给它成功装上“假蹄”,到这时,本该“驴”程远大光明,无须在阴间再重新转世为其他畜牲的,却在突然之间被饥民给打杀、给肢解驴肉。于是就有了后面的第二部“牛犟劲”。 这些故事虽然古怪、离奇,但读起来的感觉除了荒诞之外,却几乎没有任何深层次的意义联想,也就是说,这些“驴”的传奇既无“驴”性,也无人性,只是一种为荒诞而荒诞的编造而已,思想上的意义极其浅薄,本来后面的饥民暴力可以使人稍稍想到一些那个年代的饥饿的可悲现实,但极其草率的简单交待使这些意义在荒唐离奇的折腾中显得无足轻重,让人明显觉得作者的重心并不在此。 二、 认真思考《生死疲劳》中的许多所谓“魔幻”情节后,我得出的结论是,莫言的许多所谓的“魔幻”不过是对福克纳和马尔克斯的一种“买椟还珠”式的模仿而已,仅仅是看到了“魔幻”的华丽的光怪陆离的外表,而忽略了这些真正大师在“魔幻”外衣下的深刻的思想。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以复调多视角及意识流手法,深入而真切地表现了人性的扭曲、异化及其复杂性,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以其荒诞离奇的魔幻虚构,高度象征性地表现了一个家族甚或一个民族的发展史兼灭亡史,在他们光怪陆离的叙述下体现着一种深刻的逻辑思想,怪异的“变形”最终还是要为内容服务的,作品的根其实还是牢牢扎在思想的土壤中。但在《生死疲劳》的诸多“轮回”“变形”“夸张”的铺排中,我们只看到莫言极度膨胀的无节制的想象演绎,“轮回转世”的动物形象完全正面的压倒了他本该代言的主题意义,喧宾夺主地将真正的意义消解于无形。如驴的相爱、与狼的争斗、对人的反抗,还有牛的种种神奇的功能,以及与驴同样的对人反抗的心性,还有猪十六的霸道超能、与同样是猪的刁小三的种种怪异离奇的争斗故事等等,都几乎完全是动物传奇的演绎,而且同样是那种不伦不类、非人非兽的组合,你说是“兽”吗,表达的又完全是人的情感,你说是“人”吗,又何必罩上“兽”的外衣,整个就是即感动不了人,也应该吸引不了“兽”,纯属莫言的无节制的狂思怪想,与它们本该有的寄寓意义简直是南辕北辙,风马牛不相及。 即便在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主题意义的关口,莫言也还是让他的想象剑走偏锋地弃“主题意义”绝尘而去,让人只有徒唤奈何的叹息。 比如小说中的一个本该最出彩的象征性事件,这是莫言在让人眼花缭乱的“转世轮回”的想象狂欢中无论如何也不应该忘记,也绝不可以回避的一个重要的主题,即蓝脸作为一个个体户始终坚持单干、与人民公社对着干的故事主线。这应该是一个极富创意的艺术构想。按照中国的现实, 很难想象一个渺小的个人竟然几十年一直敢于公然与人民公社对抗,而且竟然还能平安无事,这绝对是中国人民公社运动中的奇迹,尽管莫言说他的家乡确实有过这样一个单干户,但我还是宁肯把这看成一种艺术的虚构、夸张或者变形,从艺术的角度而言,莫言这样想象处理无可非议,确实体现了他的一种大胆的艺术想象力,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在莫言热衷的畜牲不断的变形轮回的闹剧中,这个本该在一次次畜牲轮回的过程中不断强化、深化的主题却反而不断被弱化、被消解,以至于动物的“传奇”故事喧宾夺主的成了主角,而对抗的意义几乎被莫言遗忘。 在整个动物变形的过程中展现出来的这个若隐若现的“历史象征意义”,最终分析起来只有让人莫名惊诧,不知所云为何。 如蓝脸当年在对抗中竟然说出了这样的豪言壮语;“我跟人民公社是井水不犯河水。”当村长、支部书记洪泰岳反击他“可你走在人民公社的大街上”“你还呼吸着人民公社的空气”时,他居然敢于理直气壮的宣言: “没有人民公社之前,这条大街就有,没有人民公社之前,就有空气和阳光。” 在小说的叙事中,读者不难发现,蓝脸的“单干”之所以能够成功全在于县长的保护甚至支持,甚至还得到了省里的“护身符”(65年4月蓝脸特为此事还到省里上访了一个月),而蓝脸最强有力的支撑其实还在于一直有毛主席的“自愿入社”的指示作为后盾。所以反对者对蓝脸的迫害其实并没有效果,几乎都是停留在“劝说”阶段,而真正的施压者迫害者竟然还是他的亲生儿子西门金龙,这种处理,真正让人莫名其妙。 如果,我们以这个故事来解读其象征性意义的话,就会陷入一种逻辑上的严重混乱。既然中央、省里、县里都主张都坚持“自愿入社”、允许单干的政策,都能够成为蓝脸“单干”的强大“靠山”,因而蓝脸的“单干”行为才可以几十年一贯制的持续下去;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与此同时全国范围内的的轰轰烈烈、危害无穷的大跃进、人民公社运动又究竟是怎么发生的,难道完全是人民群众自己选择的吗?莫言的所谓“魔幻变形”在这里就陷入了一个不能自拔、自相矛盾、荒谬绝伦的逻辑泥潭! 关于这种单干与集体的对抗信息,小说在动物“变形”的某些过程中也偶有提及,但最终都陷入一种“泥牛入海无消息”的状况,估计莫言全身心都沉浸在“动物传奇”的虚构狂热中,这个中心意义已完全被冷落、被忽视,无暇顾及了。如在“西门驴”时代,县长就说过,你好好单干,如亩产能胜过集体,你就继续干下去,这是个极其重要的内容和思想的集结所在,稍有一些逻辑理性的作家在写作时都不应该忽略这问题的,可在《生死疲劳》全篇中,这问题始终是若有若无,单干的结果却始终没有下文。而且,终结全篇,关于单干与集体的优劣本质的问题,在小说中也根本没有认真提及过,除了一场又一场的畜牲“轮回托生”的闹剧的演绎,而真正的思想安全被晾在一边了。 在“西门牛”时代,也有一场西门牛与集体牛比赛耕田的热闹场景,生产队的九头牲口、铁犁加上还有两台拖拉机与“我们”的一头西门牛加木犁比赛,这场比赛莫言先还写了一个热闹的“开幕式”,书记洪泰岳还上纲上线的讲到了这场比赛的深远意义,“从金门、马祖讲到朝鲜战争,从土地改革讲到阶级斗争”,讲到“春耕生产就是向帝国主义、资本主义和走资本主义的单干户发起的第一个战役”。按理,这种重要的且兵力悬殊的比赛胜负不言而喻,可结果却有些莫名其妙。拖拉机虽然出场,但后面就没有音信了,只剩下生产队的牛在耕田,而生产队的牛很快就不行了,可“西门牛”虽然还是第一次犁地,却很快就把生产队的牛给比下去了。最后西门牛获胜,虽然胜得有些莫名其妙。可是在这场意义重大的对决中,西门牛获胜的原因除了它是一头“神牛”外,我们找不到任何深层次的原因。我们知道,在《西游记》神通广大的孙悟空之所以屡屡获胜,除了是“神猴”外,还给人许多其他重要的启示,如他的正义性、疾恶如仇、聪明机智等,决不仅仅是一个“神通”能解释得了的。可西门牛的胜利能给我们什么有益的意义联想呢?没有,除了让我们感到这是一种想入非非的拙劣的编造外,根本就乏善可陈。《生死疲劳》中的大多动物传奇故事都属于这一类。 表面上看,莫言的想象中确确乎总能给人一种联系现实的印象,有一种“魔幻与现实结合”的意味,但这其实就是莫言的取巧处,究其实,他的魔幻不过是以“魔幻”的形式来驰骋他的种种几乎属于无厘头的胡思狂想,而真正的对于现实、对于历史的思考却往往被一种戏说的闹剧代替,我以为,这种态度实际体现了莫言对于历史的一种回避或者无知的态度,这是一个严肃作家的致命硬伤。比如,《生死疲劳》中也花了不少篇幅写文革,但他笔下的文革给人的印象是什么呢?就像是一场真正的闹剧,而这种闹剧的意义指归决不是指向荒诞派戏剧的深刻意蕴中,而只是极力消解其中的严肃意义,甚至是以轻松喜剧的方式将这场沉重的人类悲剧化为一笑,而且,其中决不含任何“黑色幽默”的因子。 比如,小说中写到的陈县长被游街示众的故事: “他头皮刮得乌青——后来他在回忆录里写,刮成光头是为了防止那些红卫兵们揪他的头发——腰上套着一具用纸壳糊成的驴,在锣鼓声中,他节拍分明地奔跑着,舞蹈着,脸上挂着白痴般的笑容。他这样子,与正月里扮耍的民间艺人十分相似。因为他曾在大炼钢铁期间骑着我家的黑驴到处视察,当时就有人给他起了一个‘驴县长’的绰号。‘文化大革命’一起,红卫兵们为了增加游斗走资派的娱乐性和可视性,吸引更多的观众,就把民问艺人家的纸驴给他骑上了。许多老干部写回忆录,回忆到‘文化大革命’时,总是写得血泪斑斑,把‘文革’期间的中国描绘成了比希特勒的集中营还要恐怖的人间地狱,但我们这位县长却用幽默而又生动的笔调,写了他‘文革’初期的遭遇。他说他骑着纸驴,在全县的十八个集市被游斗,把身体锻炼得无比结实,原来的高血压、失眠等毛病全都不治而愈。他说他一听到锣鼓点就兴奋,腿脚就颤抖,就像那头黑驴见到母驴就弹蹄喷鼻。结合着他的回忆录,回忆当年他套着纸驴舞蹈的情景,我就明白了他脸上为什么有那痴痴的笑容。他说他只要一踏着锣鼓点,搬弄着纸壳驴舞蹈起来,就感到自己渐渐地变成了一头驴,变成了全县唯一的单干户蓝脸家的那匹黑驴,于是他的心思就飘飘荡荡……” 如果有人说这里体现了莫言文字叙述力量的“黑色幽默”,我是绝不会承认的。这里的无节制的夸张渲染已使得莫言或许想达到的“黑色幽默”完全变味,变成一种没心没肺的无知甚或无聊。我们都记得一句名言,“在奥斯威辛之后,写诗是残酷的”,其中意义是什么?指的就是有些历史悲剧是不可以矫情夸张渲染的,有些悲剧是不应该也不可以假装轻松的,偶尔戏谑幽默一下是可以的,但在本质上是绝不可以轻佻的,否则就是一种亵渎。 首先,这里的“光头”的悲剧性质就完全被有意地消解了。经历过文革的人都知道,文革中的“光头(他的“前身”就是俗名“阴阳头”的)”,委实包含着太多的屈辱和辛酸无奈,他是人格和尊严被践踏、荡然无存的象征,是屈辱的象征,而现在在莫言的“幽默”下,却成了自己对付红卫兵的行之有效的主动且高明的选择。而关于“回忆录”(“回忆录”留下的本应该是人生最真实的事件和情感),却一反 “希特勒的集中营”的“恐怖的人间地狱”的共识,却竟然一味强调文革中的“把身体锻炼得无比结实,原来的高血压、失眠等毛病全都不治而愈”的“实效”,甚至“一听到锣鼓点就兴奋,腿脚就颤抖,就像那头黑驴见到母驴就弹蹄喷鼻”,这与巴金在文革后的“一听到样板戏的音乐就发抖害怕”的观点完全是不同的版本,究竟哪一种感受是真实的呢?只能说,莫言的所谓“夸张幽默”完全陷入了浅薄无知、缺乏思想、背离历史真实的怪圈中,实际上是把肉麻当有趣,把无知当深刻,实在让人无法理喻。 三、 前面的种种分析实际上都可以归结到重要的一点,我之所以不看好莫言的诸多五光十色、令人眼花缭乱的疯狂联想,根本原因就在于他的许多联想都缺少一个最基本的支撑点——思想,为想象而想象、为“魔幻”而“魔幻”是不可能产生真正的艺术力量的。没有真正思想内涵的联想,只能是胡思乱想,或者叫“狂思臆想”,这种想象不可能给人真正的震撼力的。 正好在网上读到一篇德国汉学家顾彬与德国之声记者在莫言获奖后的一次访谈,顾彬的观点正好证实了我的感觉:莫言虽然获奖,但是他作品缺乏思想的的致命伤依然存在,我们绝不应该因为他的获奖,就忘乎所以、不知东西南北地胡吹狂捧;否则,就只能见出我们自己的浅薄和虚荣,让这场“国际玩笑”变得更荒唐、更杯具,那就会变成一种真正的“黑色幽默”了。 顾彬是许多中国文人都很有些忌讳的复杂性人物,当年他的“中国当代文学是垃圾”的惊人之论让许多中国人义愤填膺,但也让许多中国人心悦诚服。现在,面对中国文学的辉煌腾达之日,面对自己曾经一直公开批评的作家莫言的获奖,顾彬虽然显得彬彬有礼,衷心祝贺,但自己的一贯立场并未放弃: “我一直不停地公开批评莫言。他简直就是我批评得最多的中国作家。因此,首先我要说,我为他感到高兴,为中国感到高兴,为中国文学感到高兴。但我的批评依然是有道理的。人们在莫言那儿读到了什么?” “莫言的主要问题是,他根本没有思想。他自己就公开说过,一个作家不需要思想。他只需要描写。他描写了他自己痛苦经历过的50年代的生活以及其它,并采用宏伟壮丽的画面。但我本人觉得这无聊之至。” 如把这些评论用在对《生死疲劳》的阅读感受中,我以为是再恰当不过的。 不少业内人士称赞莫言会讲故事,善于联想,工于描写,却完全忽略了这些故事、联想、描写竟然都是一些正如顾彬所言的“无聊之至”的缺乏思想意义的狂思臆想。 随便举些简单的例子吧。前面我们介绍了一些西门驴、西门牛的荒诞情节,我们再来简单看看关于西门猪也即小说中的“猪十六”的一些荒谬离奇的“传奇”经历。 西门猪在成功咬死了曾经伤害过他的许宝后,出逃,在沙洲上遭遇了一群野猪,于是,展开一场大战,对这场大战,西门猪运用“毛泽东的游击战术”,“逐个击破”,最后成为了“野猪王”,受到群猪的“大王万岁”的拥戴。后面还有野猪们与狐群的大战,还有刁小三的死以及让“王位”给另一头总在觊觎“王位”的“破耳朵”之类,最后,还有关于猎人围剿野猪的“宏伟壮丽”的“精彩”场面描写。对于这场大战,莫言还煞有其事的特别点明发生在“1982年的1月3日”,并且还具体交代了“猎人队”的成员及其所配备的现代武器类型和装备弹药之类,然后又“精雕细刻”的描写了这场“屠杀”的恢宏过程,描写了“猎人队”的“火焰喷射器”的巨大杀伤力……总之,交代得清清楚楚,描写得绘声绘色,莫言确乎很会讲故事,把一场虚无飘渺的“屠杀”描写得如此天花乱坠,确确乎花了不少心思和才气;但是,读完这些故事后,你却无论如何都难以找出其中的真正意义是什么?看看作品中莫言自己对这场“大战”的总结性评述: “这场疯狂的屠杀,用环保的眼光来评价,显然过分。让野猪如此惨死,也嫌过火。怪不得当年蜀相诸葛亮在 火烧藤甲军之后喟然长叹,潸然泪下。我2005年访问韩 国与朝鲜的板门店,看到在三八线两侧那宽约两公里的无人区内,成群的野猪在那里追逐打闹,树木上鸟巢累 累,白鹭成群飞翔林表,想起当年我们在吴家嘴沙洲上组织的这场大屠杀,心中甚觉内疚,尽管杀死的是作恶 多端的野猪。这场屠杀因为使用了火焰喷射器,最后引 起了野火,将沙洲上大片的马尾松林、红柳树丛烧尽,荒草更是在劫难逃。沙洲上的其他生物,长翅膀的多半 飞了,不长翅膀的,有的钻洞避难,有的跳水逃命,大半还是被烧烤而死……” 看到这样的文字,你对于这个猪王国的存在及毁灭的意义的思考就不仅更陷入云里雾中,这不过就是一场文字胡闹而已,想在这些故事中寻找任何意义的想法简直就是弱智,莫言从诸葛亮到板门店的野猪的联想也完全是一种梦游似的呓语,除了一种文字游戏的快感,你去何处寻找它的意义?莫言花了那么多的笔墨(整个情节前后串联起来有好几万字),确确实实地只是在证明他的“一个作家不需要思想。他只需要描写”的文学主张。这些描写,尽管文采斐然,汪洋恣肆,文思泉涌,滔滔不绝;但是,却几乎都是些莫名其妙、想入非非的故事,而通常情况下这些故事本应有的影射或象征意义却难觅踪影。为了驰骋他的“描写”才能,莫言甚至不惜低级趣味,“粗俗淫荡”(正如法新社所言),但法新社所说的“黑色幽默”其实还是高估了莫言的文学趣味。 在作品的第二十九章 “猪十六大战刁小三草帽歌伴奏忠字舞”的大段叙事描写中,就有不少这一类的段子,我们不妨摘录几段(原谅我一再引用原文,我只想没读过这作品的读者从中至少可以粗略的感受到一些莫言作品的真正风格及其意义): “啦啦啦一~啦呀啦啦呀啦……妈妈的草帽飞啦一一妈妈的草帽飞向了月亮一一啦呀啦啦呀啦~。在那群母猪的欢呼声中——已经不仅仅是那群母猪了,猪场里的数百头猪,能跳的都跳了出来,不能跳的也都扶着墙头站起来,向这边张望着——我四蹄着地,平静但却是斩钉截铁般地说:‘老刁,不是我存心要坏你的好事,而是为了我们后代的基因优良——’ 我后腿猛蹬地面,身体腾起,直冲刁小三而去。当我对着刁小三跃起之时,刁小三也对着我冲过来。我们在距地约有两米高的空中相遇,嘴巴与嘴巴响亮地碰撞在一起,我感受到了刁小三嘴巴的坚硬,并且还嗅到了它嘴里那般腥甜的气味。我鼻子酸麻,耳朵里回响着草帽之歌,从空中跌落地面。我打了一个滚爬起来,举爪抹了一下鼻子,爪上沾着蓝色的血迹。我低声骂道:‘你奶奶个熊!’ 刁小三打了一个滚爬起来,举爪抹了一下鼻子,爪上沾着蓝色的血迹。它低声骂道:‘你奶奶个熊!’” 这是猪十六与猪刁小三为争夺交配权的一场打斗的局部描写,除了粗俗无聊的“艺术”“描写”外,读者从中还能感受到什么有意义的东西? 还有更加荒谬的: “月光如水,寒意袭来,我不由得打了一个寒颤,皮肤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江山就这样打下来了吗?就这样称王称霸了吗?难道我真的需要这么多母猪?说实话,当时我已经没有了与它们交配的兴趣,但它们高高翘起的屁股,如同不可摧毁的圆城,紧密地包围着我,使我无法脱身。我欲乘风离去,但高处似有一个威严的声音提醒我:猪王,你没有权利逃脱,就像刁小三没有权利与它们交配一样,与它们交配是你的神圣职责!啦呀啦~~啦呀啦啦呀啦~~草帽之歌仿佛珍珠从水底缓缓升起,是的,帝王没有家事,帝王的鸡巴上有政治。我应该忠于职守,与母猪们交配;我必须履行职责,把我的精液,射进它们的子宫,不论它们是美还是丑,不论它们是白还是黑,不论它们是处女猪还是曾被别的公猪爬跨过。复杂的问题是选择,它们同样迫切、同样灼热,究竟应该先跟哪一个交配……我用硬鼻拱了一下蝴蝶迷的屁股,示意已经选定了它做第一个临幸对象。它娇声娇气地哼哼着:大王啊……大王,妾身终于盼到这一时刻……” “ 我暂时地忘记了身前事,也不去顾忌身后事,作为一头纯粹的公猪,我举起前爪,爬跨到母猪蝴蝶迷的背上……啦呀啦~~啦呀啦啦呀啦一~草帽之歌轰然响起。……这些竟然全无妒意的母猪互相咬着尾巴,围成一个圆圈,在草帽之歌的伴奏下,围着我和蝴蝶迷跳舞。先是杏园中鸟声阵阵,然后是红霞似火。我的第一次交配圆满结束。” 这是猪十六战胜猪刁小三后的一段充满“魔幻”色彩的拟“猪”心理以及猪交配的“精彩”段子。我真想真诚的请教那些为《生死疲劳》大唱赞歌的评论家们,告诉我这些关于“猪”们“黄段子”的艺术价值和历史意义何在?一位严肃的作家竟然用了那么诗意的语言来渲染描写这么粗俗无聊的猪猡“性欲”快感或者“美”感,作家的审美趣味难道还不值得怀疑吗?在我看,将这些所谓的“艺术描写”视为一场文字胡闹还是太宽容了,说得直接点就是文学垃圾。或许,这也就是当年顾彬所强调的中国“当代文学垃圾”中最大的一堆。如果把它视为真正的“童话”,实在是“少儿不宜”,实在会严重玷污孩童们的纯洁心灵;但如果把它视为成人故事,又实在是太无聊、太浅薄、太荒谬了。或许,可以把这视为莫言想象中的一种变态的文学“意淫”,但是,竟然还要用这种“魔幻式”的变形手法来表达现代人压抑扭曲的弗洛伊德的“力比多”的释放,是不是太辛苦、太曲折、太“魔幻”了? 然而,这一类的苍白、空虚而无聊的动物“传奇”叙事,在《生死疲劳》中比比皆是,给人的最后印象正如顾彬所言,“无聊之至”,让人不堪卒读。 四、 正如莫言所言,《生死疲劳》“比较全面地代表了”他的“写作风格”。而这种风格的最大特点就是我们在前面已经详细批评过的无节制的“狂思臆想”,为“魔幻”而“魔幻”、为“变形”而“变形”的形式主义的追求;忽略思想,鬼迷心窍的陷入汪洋恣肆的“描写”闹剧中而忘乎所以,迷途而不知返;旁逸斜出,离题万里,却依然自我感觉良好。或许莫言以为,只要凭借他的“描写”才能,就可以一切搞定,小说情节上的逻辑性、不同人物性格的复杂性都可以忽略,所有的不可能都可以在他的“生花妙笔”下变成可能。所以,他的小说故事跨度可以轻易地涵盖半个多世纪,可以毫不费力地从土改一直延伸到改革开放,可以变驴、牛、猪、狗的不停地变下去,可以驴故事、牛故事、猪故事、狗故事的不停地讲下去,传奇不断,“新”意无穷,荒谬不已,这就是《生死疲劳》艺术结构的最大特点。虽说主人公西门闹的阴魂似乎始终不散,但其实也就是个“挂羊头卖狗肉”的幌子而已,骨子里讲的完全是新的“故事”和新的畜牲“传奇”;其他人物情节亦然,新一代人出现了,就开始了新人的故事。所以,小说的情节结构其实是随心所欲,散乱无章,有如乱线串珠,杂无头绪。 与此相适应,小说还有另一个致命的缺点,小说的形象(人物兼动物)完全缺乏个性,几乎可以用千人一面来形容。无论是驴、牛、猪、狗、人几乎都是一个德性,都是那种极其张扬、敢说敢做、自信坚执的范儿。小说用的是第一人称,虽然主角常变,但无论谁开口,说得几乎都是同一种语言,也即作者的语言。都如作者一般,能说会道,油腔滑调,都擅长滥情、抒情、激情。在很多情况下,这些滥情的文字显得唠叨、饶舌、贫嘴、油滑、粗俗、做作…… 但是,令人感到有些惊异的是,许多论者对于这些明显的硬伤几乎视若无睹,甚至乎还能从这些明明是浅薄杂乱的形式主义的“魔幻”变化中读出许多微言大义来,并给于“神”一样的崇奉赞美。 就如曾在“共识网”上看到署名史景迁的一篇文章《评莫言〈生死疲劳〉》,其中对《生死疲劳》的赞美就有一种近乎膜拜的心理: “然而,虽然可以说莫言叙述的政治剧从历史上讲忠实于现有已知的记载,《生死疲劳》依然是一部幻想大胆、具有创造力的小说,它不断地自嘲、重编,并通过文中的评论给读者以震动。它将政治作为病理学来阐述。” “革命分子的乡村政治翻天覆地;村里的性交(无论是人的还是动物的)灿烂而又强烈。死亡令人意外而又暴力。处处可见苦心谋划的巧合。最为滑稽可笑的事件,却是带着超然的精心加以描绘。” 这番评价明显是把《生死疲劳》视为一部反映现实并具有深刻政治寓意的“史诗性”作品了,并且在每一个环节上都做足了苦心设置、精心谋划的功夫,因而是一部“幻想大胆、具有创造力”的成功之作。 对于这种赞美,我只能苦笑。甚至也不想再说什么了,因为这种赞美与我的批评可说有天渊之别,而且,这种巨大的差别,是无法用语言说得清的,因为双方用的完全不是同一套审美标准,徒辩无益。但我还是想列举一个简单的事实,作为对史先生关于《生死疲劳》是“带着超然的精心加以描绘”的赞誉词的一种回应。 在“百度”上《生死疲劳》条目中搜得,据莫言介绍,这部长达55万字的小说,由于构思成熟,他共用了43天的时间就写好了。“从八月起,最多一天写作1.65万字,平均一天只睡三小时,突破了他自己写作速度的最高纪录,自称睡觉时也有一半的脑细胞在工作,有的梦也变成现实”。一部55万字的巨著,居然只用了43天就完成了,不管你构思怎样成熟,这种速度绝对是空前绝后的,绝对可以申请吉尼斯世界纪录的。但是,与此同时,必然让我们生出许多疑虑。 对于莫言的“文思泉涌”的才情,我决不怀疑,这从作品中的许多一气呵成、一泻千里的叙事、描写、抒情文字中很容易体会出来,这些文字激情洋溢,张扬恣肆,且有一种“奔流到海不复回”的“宏大”气势,但是一个如此充满激情,并不惜滥用激情的作家,日以继夜的连续43天透支这种激情,他的大脑难免失控,审美疲劳“综合症”势必发作,任你怎样的天才,在这种思维态势下,也必然出现鱼目混珠、泥沙俱下的思维垃圾,以致出现“千里走单骑”式的偏离方向的旁逸斜出,狂思臆想成为主流,“情”(创作激情)令智昏已属常态,过分自信的张扬,毫无节制的描写,“不识庐山真面目”的当局者迷的狂热偏执……种种因素都决定了这必然是一部粗制滥造的狂妄之作,而现实已成型的《生死疲劳》文本给我们展现的恰恰就是这样一种面貌。 鲁迅先生曾经提到哲学家尼采狂热无比,自诩“太阳,光热无穷”,但最终他的狂热还是让他“疯”了;莫言在创作《生死疲劳》时的激情洋溢应该类似这种状况。过于自信地张扬自己的才情,毫无节制地驰骋自己的想象力,连续43天处于这种痴迷、疯癫、眩晕状态,而事后也不肯清醒理性的审视自己的“病态”症状,再加上有些评论家的一味热捧瞎吹,使得莫言难免有些飘飘然了;现在又有了诺奖评委会的权威评定,我相信今天的莫言应该更是沾沾自喜,踌躇满志了。所以,他敢于在自己功成名就之日,向诺奖组委会特别推荐自己的《生死疲劳》作为自己的代表作。 人们常常说,天才和疯子往往只是一线之隔。我以为,这句话用在莫言身上最为恰当。莫言无疑是有天份的,他的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汪洋恣肆的文字铺排气势,一气呵成、滔滔不绝的文气连贯,确实使他具有一流作家的素质,但是,如果缺乏一种严密的思想逻辑控制,所有这些优秀的素质就可能变得一文不值,就可能使一个天才沦落成疯子。《生死疲劳》中的莫言就处于这种疯子和天才的临界点,所以,有许多评论家将他视为“天才”,但是,我却只能把它视为“疯子”。虽然,此种区别表面上只在于“一线之隔”的定位划界,但是,对于那些莫言的追随者和支持者,我还是为他们的错误判断觉得非常遗憾。因为我以为这种划界其实并不复杂,优劣的判断也并不应该那么困难。外国鬼子不熟悉中文,不熟悉中国文化,诺将评委不能从中文领略莫言作品的三味,故而阴差阳错、指鹿为马的“乱点鸳鸯谱”,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作为中国人,中国读者,中国评论家,《生死疲劳》的弊端甚至硬伤应该是显而易见的,诸位只要心平气和地化上三五天的时间(当然,这也许不够,因为这部书虽然情节花哨离奇,但读起来很累,很枯燥,甚至不堪卒读,因为它不能从心灵上吸引你,打动你),将这部作品稍稍细致的浏览一遍,你就会发现这是一部虽然可称为“荒诞”、“魔幻”并与“现实”结合的作品,但确确实实只是一部糟糕透顶的想入非非的作品。 中国古人早就说过,“盛名之下,其实难副”,看来,此言决非虚言;所以,面对莫言的获奖,面对他的名声赫赫的《生死疲劳》,每一位读者、评论家,每一位关心热爱文学的中国人,都应该做到理性,清醒,决不应该盲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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