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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当代文论发展

http://www.newdu.com 2017-10-30 中国文学网 赖大仁 参加讨论

    在20世纪初以来中国文论现代转型发展的历程中,曾受到多方面理论资源的影响,其中影响最大的当推马克思主义理论。当然,这里指的未必是本原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而“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或者说是中国现实语境中的经过我们读解、选择和阐释的马克思主义。
    中国共产党人历来有一个指导思想,就是倡导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研究具体情况,解决现实问题。在文艺理论方面,也就是在一定的时代背景下和历史语境中,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某些原理或基本观点,对文艺问题加以阐释,形成一定的文论形态或文艺理论研究思路。
    由于不同时期的历史语境不同,社会生活实践和文学实践的特点不同,就会导致从不同的方面或层面去发掘择取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资源中的某些原理或基本观点,从而对文艺问题作出阐释,由此形成不同历史阶段上的不同文论形态或理论思路,从而影响中国当代文艺和文论的变革与发展。本文拟从几个大的阶段及所形成的几种主要文论形态或研究思路,来观照马克思主义对中国当代文论发展的影响,并探讨当代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建设的有关问题。
    一、马克思主义唯物反映论原理与认识论文论
    在当代中国,人们都知道,唯物反映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第一原理。因为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我们的哲学教科书和政治理论,都是把唯物反映论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第一原理加以阐述的。新时期拨乱反正的过程中,理论界曾有人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并未提出过“反映论”的命题,这一命题主要是由列宁、斯大林和苏联哲学界提出来的,与马、恩的思想并不完全相符。但不管怎样,也许可以说是受了苏联影响,在我国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人们确实是把“反映论”或哲学认识论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来接受和阐发的,并且这一原理也确实成为我国几乎所有哲学人文社会科学教科书的理论基础,当然也是我国文学理论的理论基础。
    不过,从我国反映论或认识论文论的形成过程来看,应当说它一开始并不是从哲学认识论原理推导出来的,而是在中国新文学、尤其是革命文学的发展进程中,在对马克思主义学说的接受过程中逐步形成其基本观念的。只是到了50年代,当各门学科都努力以唯物反映论的第一原理为基础建构理论体系时,文学理论也走向系统的理论整合,形成以唯物反映论为基础的认识论文论系统。
    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学说对中国现当代文论发展的影响,我以为主要有这样两个基本观点:一是“意识形态论”,即把文艺看作是一种阶级的意识形态,从而在一定的社会结构中发挥作用;二是“反映论”或哲学认识论,即认为文艺作为社会意识形态是社会生活的反映,它是作家艺术家对生活认识体验的结果,因而具有认识现实以及促进现实变革的功能。这种观念的逐步形成,及至50年代以此为理论基石构建起一个完整的文论体系,是经历了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的。
    实事求是地说,中国人接受马克思主义学说并加以宣传阐发,最早是从功利主义立场,也就是从中国革命的实际需要出发的,这在文艺领域也是如此。早期的中国共产党人如邓中夏、恽代英、肖楚女、瞿秋白等人,几乎都是从改造社会的愿望出发而倡导“革命文学”,然后则是从革命文学的立场出发来强调文艺的意识形态特质及功用。例如邓中夏在《文学与社会改造》的演讲中就极力主张“要作社会的文学;要作社会改造的文学”。在《贡献于新诗人之前》一文中又指出:“要做描写实际生活的作品,彻底露骨的将黑暗地狱尽情披露,引起人们的不安,暗示人们的希望”,这样,文学就能成为激励人们改造社会的“最有效的工具”。[1]肖楚女在《艺术与生活》(1924)中明确指出,艺术本质上是“生活上的反映”,并且,“艺术,不过是和那些政治、法律、宗教、道德、风俗……一样,同是一种社会人类的文化,同是建筑在社会经济组织上的表层建筑物,同是随着人类底生活方式之变迁而变迁的东西”。[2]瞿秋白在与“自由人”、“第三种人”的超阶级文艺观的论争中,显然是站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论的立场上发言的,他认为,作家作为意识形态的生产者,“不论他们有意的,无意的,不论他是在动笔,或者是沉默着,他始终是某一阶级的意识形态的代表。在这天罗地网的阶级社会里,你逃不到什么地方去,也就做不成什么‘第三种人’”[3]。从这些论述中可以看出当时人们对马克思主义学说的接受及运用,并且这些理论阐述也成为“五四”时代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初步形态。
    在民主革命阶段,真正比较全面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及哲学认识论思想阐述文艺问题,形成比较系统的以唯物反映论或哲学认识论为理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文论形态,还是首推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应当说,构成毛泽东思想学说(包括文艺理论)的文化资源是多方面的,其中包括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刻影响,但对他影响最大的显然还是马克思主义学说。毛泽东曾说过:“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4]正是在十月革命后不久,他开始接触马克思主义学说,建立起对于马克思主义的信仰,他曾说过:“我一旦接受了马克思主义是对历史的正确解释以后,我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就没有动摇过。”[5]到了延安时期,毛泽东更为系统详细地研读了大量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著作和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对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学说有了更全面深刻的理解,在此基础上写出了《实践论》、《矛盾论》(1937)等哲学著作,阐述了他的唯物论的哲学观。而这种唯物论的哲学观也构成了他的《讲话》文艺思想的理论基础。
    一个显而易见的基本事实是,《讲话》本来不是一部文艺理论教科书,它不是从什么是文学、什么是艺术的定义出发来讨论问题,它的目的也不是要全面阐述文艺的基本原理;它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要使当时延安的文艺工作者懂得,在所面临的革命战争的形势下,革命文艺的任务是什么,以及革命文艺应当坚持什么方向和走什么道路。因此,《讲话》中提出的中心问题,是“一个为群众的问题和一个如何为群众的问题”,围绕这个中心问题,《讲话》阐述了文艺的普及与提高、文艺的源泉、文艺与政治的关系、文艺批评的原则与标准等一系列问题。很显然,《讲话》中对这些问题的论述,是建立在毛泽东的唯物论哲学理论基础上的,始终贯穿着他对马克思主义文艺观的深刻理解与阐发,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两个基本原理。一是以“唯物反映论”的基本原理阐明文艺的本质,提出“作为观念形态的文艺作品,都是一定的社会生活在人类头脑中的反映的产物。革命的文艺,则是人民生活在革命作家头脑中的反映的产物”。既然如此,那么社会生活当然就是文艺“惟一的源泉”。按照这一命题,文艺与人民、文艺与生活、文艺的源与流、文艺的普及与提高等一系列问题都顺理成章地得到了明晰的阐述;二是以“意识形态论”的基本观点阐明文艺的社会本质和社会功用,提出文艺为政治服务等一系列命题,指出“在现在的世界上,一切文化或文学艺术都是属于一定的阶级,属于一定的政治路线的”;“党的文艺工作……是服从党在一定革命时期内所规定的革命任务的”;“文艺是从属于政治的,但又反转来给予伟大的影响于政治”。按照这样一个基本观点,并且结合当时的社会条件和革命任务,《讲话》对政治与艺术的关系、文艺批评的政治标准与艺术标准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合乎逻辑的全面深入的阐述。
    《讲话》的文艺思想,不仅对当时及此后一个时期的文艺创作与文艺批评实践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而且直接导引了后来中国文论的发展方向。在《讲话》发表之后不久,周扬于1944年在延安编印了《马克思主义与文艺》一书,该书正是以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原理为基础,以唯物反映论、意识形态论与阶级论为基本框架,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唯物论的基本观点和关于文艺问题的论述,都整合到这一理论框架中来,为后来进一步形成认识论的文论体系奠定了一个基础。建国后,由于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哲学原理的日益普及,并且成为几乎所有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的理论基础,由于《讲话》文艺思想所奠定的基础及其深刻影响,还有50年代苏联文艺学传入后所发生的作用,终于在五六十年代建构起一个被称之为“反映论”或“认识论”的文艺理论体系。这个文论体系,主要就是从马克思主义唯物反映论哲学原理出发来说明文艺问题,其中又主要是以《讲话》的文艺思想(特别是在反映论基础上生发的生活源泉论和在意识形态论基础上生发的为政治服务论)为内核,并且将马克思主义的现实主义文艺思想和苏联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原则也都纳入到这一理论体系中加以阐释。在当时及此后一个时期,我国的文艺理论教科书,基本上都是这一理论体系的衍化,并且同期的文学创作、文学批评和文学研究,也都是以这一理论为指导的。
    应当说,与过去的一些文论形态相比,这一理论始终从社会生活出发来看待和说明文学活动,同时又特别关注和强调文学对于认识现实、促进社会变革的能动作用,从而解决了一些带根本性的重大问题,如文艺源泉、文艺与现实的关系等,廓清了在这些问题上的唯心主义谬说和神秘主义观念,其基本原理是正确的;并且它也有力地促进了现实主义文学思潮的发展,而这一思潮又正是与中国社会的变革进步及现代化发展进程联系在一起的,具有历史的合理性和积极意义。但从另一方面看则显然也存在局限性,比如它基本上是文艺社会学(甚至是文艺政治学)的单一视角,过于强调客观生活的决定作用,过于强调文艺的认识功能和文艺为政治服务的价值取向,而忽视了从别的视角看待文艺问题,忽视了文艺的审美创造特性,容易导致文艺主体性的弱化乃至失落,等等。在极左思潮的影响下,这种局限性显得愈益突出。
    在新时期拨乱反正的过程中,曾有人认为这一“反映论”或“认识论”的文论形态过于褊狭,过于机械和僵化,并且把建国以来文艺实践中的种种问题、弊端都归咎于文艺观念的陈旧落后,因而主张完全抛弃它。但仍有不少学者坚持认为,过去认识论的文论形态确有其理论局限,并且导致了文艺实践上的种种偏向,进行批判性的反思和扬弃是完全应该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一理论的基本原理也完全错了,因此完全可以对它进行补充修正和进一步发展。事实上从80年代初以来,就不断有学者致力于对这一文论形态的修补与发展,而这种修补与发展的主要趋向,是用审美论对其进行补充和丰富,寻求二者的有机融合。其主要着眼点,仍然是落在这个理论体系中的两个基本观念上。一是在原来直接以哲学反映论原理阐释文艺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审美反映论”的命题,着重探讨文艺反映生活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就正在于它是一种“审美反映”,而审美反映是包含了主体的审美价值判断和审美理想的,同时也是融合了主体的审美追求与审美创造的,这样就在反映论基本原理的基础上突出了文艺的审美特质,丰富了文艺反映生活的内涵。二是在原来以意识形态(偏重于政治意识形态)的观点看待文艺的社会本质与功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审美意识形态论”的命题,着重强调文艺区别于其他意识形态的特殊性,以及文艺的社会本质与社会功用的宽泛性,可以看作是这一文论形态的革新与发展。目前,关于“审美反映论”、“审美意识形态论”,仍有不少学者在坚持着,并不断作出新的阐释。
    二、马克思主义实践论哲学与活动论文论
    进入新时期以来,当代文论发展一方面是对原来的认识论文论进行补充修正,另一方面则是适度突破既有的理论框架,寻求向纵深层面上拓展,其中的一个努力趋向,就是一些学者致力于运用马克思主义“实践论”哲学思想来阐释文艺问题,逐渐形成“实践论”或“活动论”的文论形态(或理论思路)。
    本来实践论的文学精神在原来认识论的文论系统中也是有机包含着的,比如在《讲话》中,就十分注重和强调文艺家的实践精神,以及文艺家作为艺术实践主体的能动特性,但在后来的社会条件下和认识论文论的演变中,反映与认识的特性和功能被极大地强化了,而艺术实践的特性以及艺术实践的灵魂即主体精神则逐渐被遮蔽乃至失落了。因此理论的发展就需要有一个返归本真的过程,需要特别凸显和强调原本被遮蔽或失落了的方面,因而就有了向实践论文论层面的推进。
    这一探索拓展趋向所获得的一个重要契机,是70年代末展开的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这场讨论既是新时期思想解放的标志和改革开放的前奏,同时对新时期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的创新发展也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因为随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命题的提出以及广泛深入的讨论,“实践”的意义、特性日益凸显出来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论哲学思想也愈益成为理论界充分关注和争相讨论的热点问题。从80年代初以来,哲学界根据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德意志意识形态》等著作中的思想,提出关于马克思主义“实践唯物主义”的命题,并由此展开了一场时间不短、规模不小的讨论。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说:“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6];“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的神秘的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直观的唯物主义,即不是把感受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至多也只能做到对`市民社会'的单个人的直观”。[7]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的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8]有学者认为,可以把马克思主义学说直接归结为“实践唯物主义”,而另一些学者虽然并不赞成作这种简单的归结,但也仍然认为,马克思针对“直观的唯物主义”而提出的“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的命题,以及主张对事物和现实要从人的感性活动、从实践、从主体能动的方面去理解的思想,是值得特别重视的,因为这有助于我们克服过去那种对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学说的片面僵化的理解,有助于充分发挥实践主体的积极作用,促进现实的变革发展。差不多与此同时,与哲学界的讨论相呼应,美学界也展开了关于马克思主义“实践论美学”思想的讨论,其主旨是从马克思的实践论观点出发,致力于开掘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等著作中的美学思想,着重围绕“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劳动创造美”以及美的创造的“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等命题加以阐发,从而实现当代美学的创新发展。
    正是在这一时代变革背景及理论思潮的影响之下,加上如前所说的试图超越以往“认识论”文论局限的内在要求,文艺理论界也同样表现出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论学说的极大关注,力图从实践论的视角和意义来重新观照文艺现象,阐释文艺活动的规律,探寻马克思主义文论创新发展的道路。如果说以往的认识论文论只是从主客体的反映与被反映的相互关系来说明文艺现象,并且偏于强调社会生活的决定性作用,那么“实践论”的文论思路及观念则是把文艺活动作为一个有机的动态系统来看待,其中尤为重视文艺主体的审美价值选择和审美创造的特性与作用。
    如果把这一理论思路放到80年代的文艺背景之下来观照的话,那么就可以发现这种理论转向并不是孤立发生的,而是与当时文艺创作中的实验探索以及理论界关于文学主体性问题的探讨相关联的。新时期以来以真理标准讨论为突破口解放思想促进生产力发展,表现在文艺实践上,是一系列的实验探索:朦胧诗、实验戏剧、先锋小说、寻根文学,等等。不管这些实验探索的实绩如何,至少显示了当时创作主体极力要进行创新实践的一种内在要求。而这种文艺实践上的要求则又迫切希望在理论上得到回应和阐释,正是在这样的现实语境中,同时也是在哲学界“实践论”讨论不断深化的背景下,文论界提出了“文学主体性”命题并展开深入的讨论,引起了人们广泛的关注。文学主体性理论的精神实质,正在于把文学活动作为一个系统来看待,主要从文学活动的主体方面入手揭示整个文学活动系统的特质,认为文学活动并不只是单纯反映、认识生活,而是文学主体的一种更为自觉积极的实践活动方式,其中体现着主体的审美价值选择及对自我实现的追求。由此可见,文学主体性理论恰与马克思所强调的从人的感性活动、从实践、从主观方面来理解事物的思想相暗合,也与当时哲学界讨论“实践唯物主义”、美学界讨论“实践美学”在基本精神上相通,可归于一种“实践论”的探索思路。
    当然,文学主体性理论虽然是在“实践论”讨论的背景下提出并展开讨论的,其基本精神也与“实践论”相通,但毕竟还不是实践论文论本身的探讨,当代文论真正推进到实践论层面的比较自觉系统的探讨,应当说是在文学主体性讨论之后,并且从理论逻辑上说,也是在文学认识论基础上的推进与深化。在我看来,王元骧先生是比较执着也比较系统地进行实践论探索的一位学者。他曾在90年代末著文,对新时期以来我国当代文论从认识论向实践论推进的历程进行反思,认为一个时期以来,出于对实践在社会活动中的重要地位的认识,我国学者以实践的观点切入对文艺理论和美学研究的也日益增多,取得了不少成果。但由于对反映论的认识和态度不同,导致对于实践的理解采取了不同立场。比如有的采取本体论的立场,即以实践(在有的人那里主要是精神活动的实践)为艺术本体,以此抬高实践而贬低认识,或者把实践与认识对立起来,他认为这样脱离甚至否定认识来谈论实践就很容易脱离物质感性世界,使实践成为一种纯精神活动;而有的则采取价值论的立场,王先生说“我在阐述文艺的实践性时,基本上是持价值论的立场的,即除了把文艺看做反映作家人生实践的价值意识的载体之外,更是从实现文艺审美价值的意义出发去理解文艺的实践性”[9]。从这一立场出发,他在90年代发表了《艺术的实践本性》等一系列论文,致力于用马克思的实践论哲学思想阐释文艺问题,论证文艺的实践特性,阐发了一些颇为深刻的见解。他认为,要全面理解文艺活动的性质,像过去那样仅仅从认识论(反映活动)的视角去研究是不够的,还须向实践论进行延伸。而艺术实践并不是一种与认识无关的纯精神的活动,因为在人的整个活动中,认识与实践作为两种最基本的形式,应该被看做是互相渗透、互为前提的;一切成功的实践都不只是一种合目的性的活动,同时还是一种合规律性的活动,它同是受着主观目的和客观规律的双重支配;以此观照文艺活动,他把文艺活动看做是以目的为中介所构成的认识与实践的双向逆反的流程。由此可以看出,他是很切实地从文学认识论推进到实践论,并且把认识论与实践论辩证地整合起来,这种理论思路是富有启发意义的。不过,就王先生对“实践”的理解,以及在价值论立场上如何将认识论与实践论统一起来的理论思路上,我以为也还有值得商讨之处。[10]至于有的学者从本体论的立场来理解“实践”范畴,进而切入对艺术本质特性的观照阐释,如果它并不排斥价值论,而是在本体论的基础上将主体论和价值论统一起来探讨,我以为这种理论思路也仍有其价值,目前仍是实践论文论探索的一种路向。
    实践论文论在探索发展的进程中,还与另一个理论资源,即美国当代文论家艾布拉姆斯的文学活动系统的理论相贯通。艾布拉姆斯在其代表作《镜与灯》中,从文学批评的角度分析了构成艺术活动的“四要素”,以此构建艺术批评的坐标,并按艺术“四要素”的内在或外在关系以及这一批评坐标的不同向度,区分出几种不同的批评理论。艾氏的这一理论在80年代末被译介进来后,引起了我国文论界的关注,由于这一理论从宏观上把握文学的基本要素并构建文学活动系统的框架,与我国当代文论从实践论视角看待和理解文学活动系统的理论思路恰相吻合,因而被纳入到实践论文论的视野中,并且那种过于哲学化的“实践论”理论范畴也随之转换成为一种更具有艺术意味的“活动论”的理论范畴,此后一些系统性的理论建构,往往都是在“活动论”的名义下展开的。但不管用什么名称,其理论思路主要是由实践论发展而来,并且也是以实践论思想为内核的。
    正是在上述各种因素的共同影响作用下,“实践论”或“活动论”文论形态不断形成与发展,乃至被整合纳入一些文艺理论教科书,并以此为轴心建构新的文艺学理论体系。例如陈传才等编著的《文学理论新编》,即是以“文学活动论”为基点构建的理论体系,它的侧重点是从哲学、美学的层面,从主体与客体的互动关系来看待文学作为一种实践活动的存在,由此而追溯“文学活动的发生”,界定“文学活动的特性”,观照“文学活动的系统”,然后在这样一个活动系统中,再展开来探讨文学的本质、规律及相关问题,从而在实践活动的框架内,将认识论的与审美论的、社会学的与人学的、本体论的与形态学的等各种文学观念、范畴加以有机整合,形成一个理论系统。[11]再如童庆炳主编的《文学理论教程》,也是从对“文学活动”的整体把握入手,其中一方面直接引用了艾布拉姆斯关于文学“四要素”的理论,以此构建“文学活动”系统的立体宏观的结构框架,另一方面则将马克思关于“人的活动”的范畴引入文学理论,力图将二者结合起来用以考察界定“文学活动作为人类活动的性质”,追溯“文学活动的发生和发展”,然后再进一步探讨“文学活动的审美意识形态性质”,文学创造活动、文学接受活动和文学批评活动的规律,以及使这些文学活动得以成立和联系起来的“文学作品”的特性,等等,由此构建了一个比原来认识论文论框架宏大得多、内容也丰富得多的理论系统。[12]此类以“活动论”为轴心所作的理论探索,我以为都可以看做是实践论层面上的探索推进,属于实践论的文论形态之一。目前这种文论形态也仍在继续发展中。
    三、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与人学的文论研究思路
    按笔者的浅见,如果我们可以把实践作为本体来看待的话,那么按马克思的看法,实践有两个基本要求(或者也可以说是质的规定性):一是要求“合规律性”,二是要求“合目的性”。前者指向认识,认识既在实践的基础上形成,同时也为进一步的实践提供前提和依据;后者则指向实践所要达到的目标,即指向价值:对实践的预期来说,目标是一种价值取向,对实践的最终结果来说,目标则是一种价值归宿。因此,实践总是一头联系着认识,另一头联系着价值(可图示为:认识→实践※价值)。价值追询也许可以说是哲学探寻的永恒的终极的目标。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其价值论就主要表现为人学价值论,并且它始终是马克思思想学说的核心,以至我们几乎可以直接把马克思的理论学说称之为“人学”,即关于人类历史发展与人的解放及自由全面发展的学说。[13]早在马克思青年时代的著作中(如《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等),即以深刻而独到的哲学思维及宏阔的视野,清晰地描绘了他的人学思路,构建了一个以人学价值论为核心的思想体系。具体说就是把“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的特性”作为其人学的逻辑起点,以逻辑和历史统一的思想方法,通过对人的生命活动及其特性的实现与逻辑展开的分析,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分工和私有制产生的必然性,以及所必然带来的人与人的关系的异化,进而探讨了克服和扬弃这种异化,实现人的解放的可能性与现实途径,展望了最终实现人的解放及自由全面发展的美好前景。尽管马克思后来不同阶段的理论研究有不同的侧重,一些概念、范畴的使用也多有变化,但我以为其人学思想的总体思路是一以贯之的。
    然而我们以往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的理解是存在较大局限性的,先是仅限于唯物反映论与认识论层面的读解与阐释,进入新时期后才推进到实践论层面的理解与开掘,由此而突出了社会生活的实践性,以及实践活动中人的主体性,为解放生产力,为激发人们投身于改革开放实践并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为改革开放实践中的大胆闯大胆试及各种实验探索,提供了理论上的重要支持。但这只解决了实践动力的问题,还未能解决价值目标的问题。因此随着对实践论哲学讨论的逐步深化,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说的进一步开掘,也逐渐推进到人学的层面。8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理论界日渐形成“人学”研究的热潮,其中尤为重视对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的阐发(也包括对现代西方马克思主义学派中有关人学理论资源的借鉴),借以研究探讨人与人类社会的健全合理发展问题。
    在此背景下,文论界也致力于从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出发来思考探讨文艺问题,以寻求中国当代文论发展的新思路。当然,这方面的研究也许还不能说取得了多么成熟的理论成果,但这种努力的趋向是显而易见的。如前面提到的王元骧先生就曾经说过,当今的文艺理论建设,最根本是要形成和确立一个足以反映我们时代要求和民族文化精神、并有能力来整合我们已经积累起来的一切有价值的理论资源的文学观念。他所设想的这个文学观念,就是人学的或具有“人学”内涵的观念,即能把文学与人的生存和价值关系联结起来的观念。在我看来,他的那篇题为《对于推进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在当代发展的思考》的长文,便是致力于将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在当代的发展,从实践论层面推进到马克思主义人学的层面进行阐发,力图将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实践论和人学思想加以整合,以求在现代语境中对文艺问题作出全面系统的阐释。[14]再如一直致力于马克思主义文论研究的陆贵山先生,在他80-90年代主编的一系列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教材中,都注意加强了对马克思人学思想资源的发掘与人学的文论阐释,尤其是在《文学与人论》、《宏观文艺学论纲》等几部近著中,作了更为集中、也更系统深入的探讨,比如他把“人学观点”与“历史观点”、“美学观点”视为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三大基本观点,通过对这三大观点的内涵及相互关系的阐释,设想以此为理论基点和理论支柱构建当代宏观文艺学的理论体系框架,从而将各种文艺问题纳入这一理论框架中加以阐释。[15]这一理论构想是否周全姑且不论,但至少可以看做是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向着人学层面的一个拓展和推进,是富于启示意义的。
    从马克思主义人学视角和层面来观照与思考文艺问题,并进行理论探讨,也是笔者一段时间以来所努力追求的。[16]从本体论方面来看,我一直以为,“文学是人学”这一传统命题,完全可以在马克思主义人学视野中作为一个文学本体论命题来理解,具体来说就是文学的本体存在与人的本体存在是一致的,把文艺放到人的生存发展(人生实践)的根基上,与人对自己自由自觉生命活动的观照体悟及对自由解放的追求联系起来思考,就有可能对文艺活动作出比认识论文论或实践论文论更深入切实一些的阐释。倘若我们基于对马克思主义人学本体论的理解,从马克思主义实践论哲学和人学统一的基础上来理解文艺活动的本质特性,则可以说文艺活动是人的自由自觉生命活动的一种实现方式,是人(民族乃至人类)生存的审美表达方式,具体说就是文艺活动的主体对自身、民族乃至人类生存状况进行审美观照与体悟的一种传达。与实践论联系起来看,则文艺活动既是主体人生实践的一种结果,同时也是这种人生实践本身,是主体的实践选择与审美创造。其次,从价值论方面来看,过去认识论文论既以反映生活为文艺本体,更以认识生活作为文艺的价值目标。然而我认为,虽然“认识”也不失为文艺的价值功能之一,但它并非文艺价值功能的全部,更不是终极价值;实践论文论以人的文艺活动实践为本体,以文艺活动中的自我实现为价值目标,应当说这也还没有涵括文艺的价值功能,也仍然没有抵达文艺的终极价值。只有超越社会学的意义,深入到人学价值论的层面上,从人的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的本性着眼,以“自由”(在文艺活动具体表现为“审美自由”)为基本的价值坐标,以人的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追求人性的完善与完美为尺度来看待文艺活动的价值,或许更能切入文艺价值的本质,从而抵近文艺的终极价值。在这方面,西方马克思主义文论的人学研究思路及理论观点,对中国当代文论发展也是有重要启发意义的。
    马克思主义人学研究思路,目前还处在初步探索阶段,还有待逐步展开,可以预料,它将为中国当代文论发展开辟广阔的前景。
    当然,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说阐释文艺问题,以探索当代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发展道路,还有其他各种研究思路(例如“艺术生产论”、“艺术掌握论”等等),但到目前探讨比较系统深入、形成了一定格局和理论形态的,恐怕还是以上论及的几种文论形态。上述诸种文论形态或理论思路,都是在不同的时代条件下和历史语境中,对马克思主义丰富的思想理论资源在不同层面上进行开掘,运用某一方面的基本原理观照阐释文艺问题而形成的,具有一定的时代特点。从共时态的关系来看,上述诸种文论形态或理论思路,都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从不同方面或层面对文艺问题的把握和阐释,在特定的理论层面上和特定的历史语境中,其基本原理有相对的合理性,它们相互之间并不必然构成矛盾对立,其内在理路是可以彼此互通的。从历时态的发展来看,从认识论文论,到实践论文论,再到人学的文论研究思路,并不是一种简单的否定性发展,即不是后者否定抛弃前者,而是后者在前者的基础上推进、深化和超越,对前者具有包容整合的意义。在当今各种文艺观念和文论形态走向对话与综合的时代,马克思主义文艺学自身的各种理论形态和理论思路,也应当寻求在当代语境中的相互对话与融合,以实现进一步的创新发展。
    

    [1] 邓中夏.贡献于新诗人之前[J].中国青年,(10).
    [2] 肖楚女.艺术与生活[J].中国青年,(38).
    [3] 瞿秋白文集:第2集[C].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3.P957.
    [4] 毛泽东选集:第4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67. P1360.
    [5] 斯诺.西行漫记[M].北京:三联书店,1979. P131.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P16.
    [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P18.
    [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P48.
    [9] 王元骧.探寻综合创造之路[C].西安:陕西师大出版社,2000. P31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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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载:《江西师范大学学报》2001年第4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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