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缘浅,一直没有机会拜识台湾的龚鹏程先生。但有他的书读,特别是个人兴趣,与他有所交集,所以感觉中不仅没有生分感,还觉得有话可说。 这次读的是他两部侠研究专著《侠的精神文化史论》与《武艺丛谈》。在作者,因自小习武,又留意各种刀经拳谱,成年后折节读书,发为著述,自然有一种血肉印证的贴合感。所以书中各处,每能抉幽发微,弥缝人认知的罅隙;有时攻错纠谬,又能廓清学界的误判。譬如,说侠与政治的关系非仅表现为对统治者的反抗,还“可能含有冲突、妥协、合作或侠豪转化为统治者的各种复杂状况”;侠的报德报怨超出儒家血亲伦理的范围,而自有其血气交道的原则乃至“浓厚的非理性成分”等等,均见卓识。对此后两岸三地的侠研究更产生过不小的影响。 个人的感觉,中国人的传统精神是一个复合的构成,其中,源于儒墨理想、以后掺入市井习尚的侠义精神,是重要的一支。但人们自来的习惯,只重视儒道思想及其经典表达,对其他构成要素则每多忽略。在西方,400多年前出版的门多萨《中华大帝国史》,就用理想化的笔调,将中国描述成“沉静而有才智”的民族。之后更多人用类似热情,表达自己的中国想象,称中国人是一群善忍耐讲调和的和平主义者,既有恭谦的处世态度,又不乏圆滑和世故。侠与侠义精神,则腾逸在他们的知识之外。但中国人也将此一义遗落,就很不应该。 因为侠以独特的行为方式和道德视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中国历史的发展进程,参与了传统中国人理想人格的建成。虽然,因不被体制与习俗认可,他们经常背负道德的恶名,倍受威权的打击,但仍能以超迈的姿态,挑战人性的阀限,所建起的卓然人格,实在是中国人传统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或以为,侠多行不轨,不符合传统的道义原则。但一者,人是存在于自我与他人两种形式中的,彼以为非而我以为是,原属人情之必有;二者,任何规范都内含着应当,被习俗普遍认同的道义原则,因具有明显的“他律性”而被个体视为桎梏,也是事理之常态。 作者的工作正是向人证明,侠之不承认这种原则或律令,进而拒绝与社会认同,以成为社会的反对,来成就自身的价值,乃至成为自由的象征与守护,这相对于当时的制度架构而言,无疑是具有正面意义的。如果说,传统理想人格所遵奉的是群体主义的自我观,侠则普遍遵奉个人主义的自我观。甚至,他以个人的主观偏嗜来处置与外部世界的关系。这种对社会人际的率直认知,对社会公道的执着追求,虽与人通常执奉的道义准则和行为方式大相径庭,但其底里,显然洋溢着更为热忱的人道情怀,因此,也就成了匍匐在强权之下一切弱势与边缘人群的最热切的期待。 现在,由他信实的叙说,并具体入微的细节还原,这样的认识应该可以进入人的视野了。由此,再结合自晚清到抗战时期,侠与侠义精神成为像唐才常、谭嗣同这样的热血志士,以及章太炎、刘永济等一般国民的精神偶像的事实,就会有更真切的认识。当初司马迁为游侠立传,是有感于人当缓急之间,有侠可援的切肤经验;他们的事迹,是国家民族当缓急之间,有侠义精神可用的最好证明。这些内容,书中各处都有涉及,有的还有很诗意的展开。 至于今天,全球华人都爱读武侠小说,是否可证侠义精神不死,不太说得清楚,这方面成熟的研究也未见到。能见到的是,自还珠楼主以下一直到金庸,笔下的侠与历史上的侠已自不同,即与清代侠义小说也有区别。而所谓的侠文化研究,常常依托这类小说文本展开,待被拍成电视剧,经全不在感觉中的帅哥诠释,与本真的面貌就隔得更远。结果,一半是鬼才信的绝世武功,一半是鬼才信的儿女情重,并且侠肝因柔肠的缠绕而窒息,这侠者也就成了穿紧衣的公子哥儿。可由作者的著作可知,侠从来没有西方骑士那样“浪漫的爱情态度”,也谈不到“尊重妇女”,“倒是六朝贵族欣赏女人、歌颂女人,一副‘情之所钟,唯在我辈’的调调儿”。可遗憾的是,这样的调调儿,如今成了此道的本色当行,而所谓侠义或武艺,就只见于威亚上的张牙舞爪了。那招式,依作者的意思,待客侑酒都行,起真侠于地下,必定羞煞。 当然,由于两书均由旧稿裒集而成,有些论述今天看来,在论析的密致方面不免间存瑕疵。即以上述侠与骑士的比较而言,不取田毓英《西班牙骑士与中国侠》“把两个截然不同的事物拿来相提并论”的做法,就不尽允当。因为两物悉同,自无需比较,形近而神异,正是比较切入的卻窾。骑士作为贵族,固然多有教养,并自成一有固定信仰和制度规范的社会阶别,但其好骑马射箭打猎比武的冒险追求,厌弃劳动并其他经济活动却慷慨好客的做派,乃至不时从事战争掠夺与拦劫商旅等非法活动,被人称为“穿铁甲的强盗”或“恶棍”的放达不羁,与中国古代“其言必信”至于“不爱其躯”,“不事生产”却好“振人不赡”,乃至“行不轨于正义”,放而为盗贼的侠,显然有迹近形似之处。将之比量对看,既彰同显异,又究其所以,哪里会没有意义。其实,作者两书已经在这样做了。建议想再拍武侠戏的导演,应该拿这样的书好好学习。 原载:《文汇报》2009-06-05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