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和市场之间缺少一个重要环节:作家经纪机构。” 7月13日至14日江苏南京举行的“新形势下文学影视合作对话会”上,作家毕飞宇表示,歌星演员都有自己的经纪公司、经纪人,唯独作家没有这个中间环节。“文学和影视的合作,需要有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而大多数作家缺乏这方面的才能,结果作品往往找不到一个最好的流向。” 毕飞宇不是第一次这样说。在近年一些相关会议上,他多次强调建立作家经纪机构的重要性,然应者寥寥,这样的倡议更是难以落实到实际操作层面。因此,文学与影视合作的基本模式,还是沿袭作家写出作品后,自己跟出版社或制片方直接谈的惯例。这样带来的后果,就如毕飞宇所说“很多时候,特别好的本子拍得很烂”。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渠道,往往使得影视拍摄找不到好的剧本,而适合的作品也未必能进入影视改编的视野。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与会作家、编剧、导演、制片人都不约而同强调文学与影视合作的必要性。江苏中天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隆晓辉感叹:缺乏好剧本,是目前整个影视界的一大难题。“有个好剧本,电视剧就成功了一大半,但是现在好剧本太难找了。”南京军区编剧邵钧林直言,文学如果不介入,影视就无法正常发展。“文学可以给影视注入更加丰富的文化内涵,提高其精神境界。”作家赵本夫也强调,影视剧应该如文学一样,超越地域、民族、国家,追求永恒的价值。“在这方面,作家的文学创作有更大的空间,可以为影视剧注入更加深刻的文化和精神内涵。” 在围绕影视与文学的关系、未来影视创作走向等话题展开热烈探讨的同时,江苏省作协与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幸福蓝海文化集团还在会上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双方建立强强合作模式,包括文本、制作、播出、发行等多个方面。江苏省作协所辖作家群体影视创作的文本(包括文学作品和剧本),广电总台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合作的义务和责任。江苏省作协定期为广电总台提供文学作品创作信息和阅读建议,第一时间推荐江苏作家的作品及改编影视剧的建议。广电总台与作协为当年度江苏作家的优秀影视作品设立沙龙奖。 对这种合作模式,与会专家普遍表示赞赏。但要切实加深文学与影视的合作,有专家强调,还有赖于探索更加符合市场机制的新路,成立作家经纪机构,培养职业经纪人是当务之急。对此,江苏文艺出版社社长黄小初坦言前景并不乐观,“目前最缺乏的就是比较有效的沟通平台和渠道。一说到经纪人问题,多数作家都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从目前看,条件并不成熟,文学与影视之间合作的探索,还将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 原载:《文学报》2011年07月21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