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籍善本书目》是一部当今国家现藏古籍善本书的总目录,本书的编辑出版,实现了周恩来总理生前的一项遗愿。1975年周总理在病中发出了“要尽快地把全国善本书总目录编出来”的指示。由于得到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支持,参与单位的大力协作,参加工作同志的积极努力,在编委会的领导下,这项工作从1978年3月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在南京召开编辑会议,到1995年3月《书目》全部完成。《书目》的出版将从一个重要方面体现我国古代光辉灿烂的文化和丰富珍贵的典籍,将在古为今用,为四化服务,和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对了解古籍善本庋藏概貌和流传情况,对今后鉴别和整理古籍善本,都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1975年国务院有关负责同志向国家文物局和北京图书馆负责同志传达了周总理的指示。1977年1月文物局在北京召开善本书目筹备会,听取北京地区部分同志的看法和意见,同年4月文物局在北京召集北京图书馆、上海图书馆同志座谈,讨论研究有关书目的著录条例、分类法和收书范围等项问题。6月份文物局再次召集座谈会,讨论了分类法等事项。后由文物局王冶秋局长作出决定,书目分类用“四库分类法”,可酌加修订,收录各书下限至清末1911年。在此基础上,制定“古籍善本书目”的收录范围、著录条例和分类法三个文件初稿,其中收录范围提出从古籍的历史文物性、学术资料性、艺术代表性等方面考察,并提出9项具体条件。1978年3月国家文物局在南京召开会议,会上着重讨论这3个文件。这次会议全国各省市图书馆、博物馆、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等藏书单位120余人出席,除讨论3个文件之外,并开始研究编纂《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的方案和工作步骤。会后即着手对全国各地(除台湾省外)收藏的古籍善本进行普查。这次开会决定成立由国家文物局领导的古籍善本书目编辑工作领导小组,〔注〕具体工作进行可分为3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准备工作。以两年时间,一方面在各地进行普查工作,同时各省、市、县图书馆及其它藏书单位抓紧古籍善本书的整理编目,并查核校对原有的编目卡片,准备于1980年卡片集中。另一方面于1978年11月在成都开会,着重讨论古籍善本书目的分类法,并对著录条例再加讨论。1979年3月在广州开会,重点研究版本问题,由几个藏书较多的图书馆,分别将宋、元、明、清刻本、抄本、稿本、批校题跋本,选取若干种书为实例,在会上介绍怎样鉴别版本的经验。两次会议是为了使各馆从事古籍善本编目工作人员,在编目分类工作中,对条目著录版本认定是否够善本条件等项问题,能有比较趋向一致的认识。1979年8月下旬至9月,又组织人员分赴华北、东北、西北、华东、西南6大区的省市图书馆和重点藏书单位,巡回了解编目工作进行情况,具体察看目录卡片,协助解答工作中的问题。同年年底在南昌召开会议,会上听取各大区巡回小组工作汇报,讨论了存在问题。这次会议决定组成了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编辑委员会,以刘季平任主任委员,顾廷龙为“书目”主编,冀淑英、潘天祯为副主编。 第二阶段进行汇编工作。1980年第一季度全国各藏书单位将目录卡片报送至北京,5月参加汇编工作人员集中北京,开始工作。汇编工作人员来自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图书馆,共40人。集中目录卡片138471种(卡片张数不止此数,丛书和其它许多书都有子目片)。报送卡片的单位有全国各图书馆、博物馆、文管会、文献馆、科学院系统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共781单位。《书目》是一部大型分类目录,分:经、史、子、集丛书5部,分设5个编室,将卡片按类分别由各编室审校汇编。 汇编工作首先是查核书名、卷数、作者、版本各项的著录是否准确,卡片来自众多单位,有规格不一致,体例不统一的地方,按照南京会议所定“著录条例”统一规格。作者时代不明的要查明,同一书有多馆报送卡片的,经审查,如确属同一版本,则合并为一条款目著录,不属同一版本的,分条著录。各馆藏书基础不同,对善本书的收录条件,掌握的宽严也不一致,以南京会议所订收录条件来衡量,不够善本条件的则删去不收。由于藏书单位分散,不可能一一看到原书,在汇编过程中,要解决这些问题,主要利用发函调查,并征求复制书影,以备核对。北京地区各单位,则分别前去看书,予以解决。 1980年底,经编委会主任委员刘季平同志征求各副主任委员和编委意见,并和各分编室负责人协商后,与文化部图书馆局负责同志共同决定,实行正副主编分别在京、沪、宁就地复审办法。经、史二部由顾廷龙先生在上海复审。子部由潘天祯先生在南京复审,集部、丛书部由冀淑英先生在北京复审。通过一系列工作,各类卡片经审校后,陆续编成书本式“征求意见稿”,先付油印,分送有关专家、学者和各图书馆,再由省市图书馆分发至地区重点馆,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按部按类编排,每类收录的书顺序编号,号码注各书之下。每类之后,附收藏单位索引表,按各书编号注明藏书单位代号,便于各馆核对馆藏。这样做是为了在《书目》正式出版之前,能得到社会各方面的协助,多方审核,对所定类目、作者、版本和各类中编排先后顺序,如有不当之处或著录上的失误,经过检查,能得到订补纠正。各藏书单位可根据编号和所附索引,按目查检本馆藏书,以便订正原卡片著录不尽明确的项目。“征求意见稿”发出时,附函说明要求在复查审阅中发现问题,即在油印本该书条目下,注明改正意见,或另纸书写,粘贴在原条目处,在一定期限内将油印本寄还。事实说明,寄还的油印本签注了大量意见和情况,对以后的定稿工作,帮助很大。 第三阶段是定稿工作,1983年8月由主编、副主编、顾问和工作人员共8人集中上海开始定稿工作。根据汇编工作和审片实践中取得的经验,开始之前再次讨论研究了收录范围和著录条例,并作了补充,建立定稿制度和组织人员分工。从经部开始,以油印本“征求意见稿”为基础,参考全国各藏书单位和专家们寄回的意见,逐条款目进行审定。审定过程中,仍尽量利用函调并征求书影,据以解决问题。审校中遇到必须看书解决的问题,按地区集中一批,组织外出看书,先后在浙江、山东、京、津、沪二省三市的重点单位,查对原书上千种,从而改正了很多款目的著录。定稿中,由副主编统一审查各类的著录和每类中卡片编排顺序,编成初稿,再由主编核定。这项工作需要深入细致,问题才能适当解决和少出失误;不足之处是藏书单位分散,在人力和时间上都不可能多去各地看书,有的问题只能通过函调或从文献资料中获得解决,从而订正了某些书名、作者、版本方面的著录问题。解决的问题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书名、著者的确认: 例一:丛书部有《澹生堂丛钞》一书,明祁氏澹生堂抄本,书名据原卡片所题。定稿时经查《澹生堂书目》,有《澹生堂馀苑》一书,详列子目种数,此本《丛钞》中著录子目各书,俱见《馀苑》中所著录,惜此书已不全,未题《澹生堂馀苑》之名,因改订书名为《澹生堂馀苑》。 例二:经部群经总义类有《爱经居经说》一书,原卡片题“清黄家桥撰,稿本”。经看原书,书中未题作者名氏,题“黄家桥撰”是根据该书封面有黄家桥印章著录的。再查清刻本《爱经居杂著》,乃家桥之父黄以恭的著作,此书应著录“清黄以恭撰”。 例三:子部兵家类有《武学经传》一书,乃辑《校正武经七书》二十五卷、《十七史百将传》十卷、《百将传续编》四卷,合为一书,原书不著编者,卡片著录“明翁口口辑”。《千顷堂书目》兵家类有《武学经传》一书,注“不知撰人并时代”。日本《尊经阁汉籍分类目录》著录此书作“明翁某”。经函调知书中有嘉靖序,称该书“乃大中丞梦山翁公抚治江右时命司阃者锓梓以训武也”。查《江西通志》嘉靖三十年至三十二年巡抚是翁溥,因定此书为翁溥编。 例四:史部史评类有两书分藏两馆,一馆卡片著录:“史拾载补不分卷,明吴弘基撰,明末刻本。”一馆卡片著录:《史拾遗闻》四卷,明吴弘基辑,明刻本”。查《四库总目》史评类存目二著录:“史拾载补无卷数,明吴弘基撰”。台湾《中央图书馆善本书目》甲编卷二著录:“史拾载补十九卷众断五卷,明吴弘基编,明末刻本。”三种行款全同,因疑其间当有联系,通过函调,要求藏书单位查明书中有否目录,如有,请复制书影。不久接到复信并书影,目录齐全,分四部分如下: 史拾总目共计三十五册 载补凡十九册 八书 汉司马迁 十一列传 汉司马迁 遗闻凡四册 拾遗记 晋王嘉 行书 晋郭璞笺 高士传 晋皇甫谧 孔林卮述 明吴弘基集 广览凡七册 穆天子传 古文 群辅录 晋陶潜 鸡肋 宋赵崇绚 刑书释名 宋王键 占候抄 明吴弘基选 金壶字考 宋释适之 字书误读 宋王雰 众断凡五册 吕氏月令 秦吕不韦 尚书禹贡 古文 希通录 宋萧参 丛文 明吴弘基集 古扐 明吴弘基集 此书书名应作《史拾》,改入丛书部。 二、查核重复收录和同一书分入两类的问题。 由于卡片来自全国各藏书单位,卡片的著录和分类不易做到完全统一,进行汇编时分头由各编室按类分编,尽管汇编之初曾做过一次查重工作,把同一书分入不同类目的整理归并起来,但在这样品种众多,内容复杂,版本各异的群书中,一种书在分类上出现分歧也是难以避免的。在没有索引的情况下,定稿时对这类问题作了重点查核并调整归入适当类目。 例一:丛书部自著丛书类中,有: “《鹿伯顺十五种认真草》三十六卷,明鹿善继撰,明崇祯刻本。”集部明别集中又有“《鹿忠节公认真草》十五卷,明鹿善继撰,清鹿传霖辑,清鹿传霖抄本。”此书十五卷,存六种六卷,六种皆见于《鹿伯顺十五种》,应统一编入丛书部。 例二:《雪交亭集》一书,清高宇泰撰,有3馆报片,其中2种,卡片作“《雪交亭集》十二卷,存十一卷”,皆清抄本。一种存二卷,有徐时栋跋,分入集部清别集。此书收集明末忠臣、义士、烈女等各立小传,按年分纪,以死难先后为序,故分甲申、乙酉、丙戌……等各为一卷,见谢国桢《晚明史籍考》,名虽曰集,实系传记,应入史部传记类。 例三:《碧血》一书,两馆报片作“《碧血》不分卷,清黄煜辑,明末刻本”,一馆作清抄本,分类入史部杂史类。又有二馆卡片书名作《碧血录》二卷,清黄煜辑,清抄本,分类入史部传记类。此书系传记,应归入史部传记类。 例四:《崔氏家塾志》一卷,明崔铣撰,明万历十三年张文翰刻本。此书两馆报片,一馆分入子部儒家类,一馆分入史部传记类,书的内容并非传记,因并入儒家类。 三、同一部书,在流传过程中分散由两馆入藏者,合并著录一条款目。 例一:《礼记》二十卷,汉郑玄注,宋刻本。原清代内府藏书,《天禄琳琅书目后编》卷二著录:“礼记二十卷,宋大字本”,即此书,有天禄琳琅、天禄继鉴等印。此本卷一至五今藏辽宁省图书馆,卷六至二十藏北京图书馆,合并著录为一条,在藏书单位检索表中,分注两馆代号。 例二:《金小史》八卷,明杨循吉撰,明嘉靖杨可刻本,每卷卷端有“侄可梓行”一行。此书卷一至四今藏辽宁省图书馆,卷五至八藏天一阁,合并著录。 例三:《三国志》明崇祯十七年毛氏汲古阁刻本,清翁心存录清何焯批校,清翁同龢跋。此书存四十八卷,不全。北京图书馆藏卷五至二十四、三十一至三十八,南京图书馆藏卷二十五至三十、四十六至五十二、五十九至六十五,合并著录。 四、丛书部中,有的丛书历来未见全目,不知其中子目究竟若干种,虽有多馆报片,存卷多寡不一,予以合并著录,借以验知该丛书现存概况。 例一:《范氏奇书》,一名《天一阁奇书》,《丛书综录》著录21种,报片各馆著录子目皆不出此数。傅增湘氏《藏园群书经眼录》子部卷十一记《天一阁奇出》存28种(所举子目实27种),《台湾公藏善本书目书名索引》中,有史语所藏本27种(疑即傅氏所见本)。傅氏所举27种子目,超出《丛书综录》著录者,有《新序》、《说苑》、《稽古录》、《古今谚》、《三史编类臆断》等数种,这几种,还有《丛书综录》著录的21种,俱见于冯贞群编《鄞范氏天一阁书目》内编卷六“版片目”中,“版片目”尚有它书,不知何者属于《奇书》,何者非是,因综合各馆著录子目,合著曰:“存23种”。 例二:《格致丛书》明胡文焕编。此书零种流传甚多,迄未觅有全书著录者,盖随编随刻随即流通,未有定数。此书亦综合各藏书馆著录子目,合并著录为存若干种,只郑振铎氏旧藏一部,因有郑氏跋,单立一款。 五、定稿整编过程中,发现了一些曾见前人著录或未见前人著录的珍贵资料。 例一:集部总集类有《近诗兼》今集六册,韩纯玉手稿本,有康熙三十五年韩纯玉自序,又有清俞樾跋文。韩纯玉明末遗民,辑钱谦益、归庄、陈柞明、潘柽章、吕留良等明末清初人诗数千首。清光绪三十一年日本岛田翰来华访书,得此本于浙江,曾请俞樾撰写题记,此书在岛田翰《古文旧书考》中著录。今所见为其中《今诗兼》6册,有俞榷跋,并有岛田翰读书记、春霆印信等印,当即岛田翰所得之本,惜仅存6册,其余30册,未知佚于何时。 例二:集部曲类有姚燮编《复庄今乐府选》一书,姚燮稿本,收辑金、元、明、清诸宫调、杂剧、传奇、散曲等达429种;计衢歌5种,弦索1种,元杂剧91种,明杂剧25种,清杂剧40种。元院本2种,明院本71种、清院本174种、元散曲2种、明散曲8种、清散曲8种、耍词2种,其中有的作品可以说是孤本。定稿时经外调,得见张宗祥先生补写的目录,原书应有192册,今分藏三馆,北京图书馆存2册,浙江省图书馆存110册,天一阁存56册,共计168册。 六、原定收录范围只著录公藏之书,古籍善本之藏于私家者,难免有流动性,概不著录。 本目录成于十年浩劫之后,当时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和抄家之故,有些书拨交给一些省、市图书馆,落实政策过程中,又发还私人。这些书有的已经图书馆编目入藏,并报送卡片到北京,定稿时对此类书皆删除不予著录,但藏书单位众多,不及一一函询,恐尚有发还之书未及查明,因而仍著于《书目》中,不可或免。 《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在各级党政领导的关心和各系统图书馆及藏书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在编纂过程中,得到海内外专家学者们的热情关注,如张秀民、钱存训、张政烺、沈文倬、朱家濂、傅熹年等位先生,和各馆参加编纂工作同志们,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使书目得免疏失,谨向诸位先生致以深切的谢忱。惟著录之书数量甚大,实地得见原书者,仅占少数,限于水平,难免有不妥和错误失漏之处,敬祈读者批评指正。上海古籍出版社编辑部的同志,为此书出版,付出了辛勤劳动,谨此一并致谢。 注: 图书馆事业原由国家文物局领导,1980年8月改由文化部领导,并成立图书馆事业管理局筹备领导小组,1980年11月成立图书馆事业管理局,此后古籍善本书目工作由图书馆局领导。1989年5月图书馆局改为图书馆司。 [作者简介]冀淑英 研究馆员 北京图书馆善本部 原载:《北京图书馆馆刊》1996年第2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