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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话“凶猛”?

http://www.newdu.com 2017-10-30 中国文学网 黄昱宁 参加讨论

    
    《格林童话全集》
    [德]雅各布·格林  威廉·格林著
    杨武能  杨悦译
    译林出版社
    2008年1月第一版
    615页,24.50元
    要鉴定《令人战栗的格林童话:你没读过的初版原型》(中国友谊出版公司,2010年8月第一版)是本烂书,我们其实不用调动痛心疾首的姿态,那样反倒容易把事情说乱。单单一个“挂羊头卖狗肉的”理由就足够了:“羊头”是“格林童话初版”,“狗肉”是日本女作家桐生操根据她自己(也包括某些心理学和历史学研究成果)对这些童话题内或题外之意的理解,将既有的情节及人物重新排列组合后创作的短篇小说集。据说这些小说以前也曾出版过中译本,但没有打“初版原貌”的旗号,没有围上血淋淋的腰带,而且它至少还是根据桐生操原著翻译的文本——而现在这个,最多只能算掐头去尾、加油添醋的编译本。
    经典童话的“故事新编”是很常见的现代小说题材,唐纳德·巴塞尔姆、玛格丽特·阿特伍德、A.S.拜耶特和安吉拉·卡特都是个中高手。相比之下,桐生操进不了纯文学的流品,即便在类型小说群落里走的也是相对低端的路线,但就其情色暴力的尺度而言,并没有超过当代作品的一般水准。也就是说,如果包装不是那么李代桃僵、耸人听闻,如果我国有足够完善的图书分级制度,那它至少可以获准在有限范围内销售——也许像台湾书店那样,贴上一张“十八禁”标签。在微博上讨论这个问题时,有人问我会不会拿这样的书给自己的孩子看,我的回答是:当然不,因为它在被写下的那一刻,本来就不是给孩子看的。然而,不幸的是,炮制这个粗糙的编译本的出版商,思维比中国的图书市场还要混乱。版权页上的分类落在“儿童文学”,书封上的广告则毫不含蓄地指向成人,试图覆盖全市场的结果是它在任何一个分众市场都无法立足,进而受到颇为严厉的行业处罚——在整个出版业的运转和监管都远未达到良性循环的中国,出现这样的事件也不算意外。
    然而,话分两头,狗肉的质次价高,并不是羊头的问题,如果因此就否认羊肉的价值,甚至质疑到底有没有羊肉存在,就有点滑稽了。追溯童话的源头,比较童话在各个时期各个国家的版本,研究童话的传承及其流变,早就是一门显学。以学术的态度分析格林童话的初版——真正的初版,不仅合法,而且必要。真正的初版并不难找,我在专业网站上随便搜搜就能看到1812年的德语版和后来据此翻译而成的英语版。但是,仅凭这些现在看起来多少有点枯燥的文本,并不见得能理解为什么“初版格林”会让后世的作家、出版商以及普通读者产生色情联想,又是怎样的来龙去脉,赋予它“令人战栗”的印象和“错觉”(真的完全是错觉吗?)。要解释这些问题,还得从“童话”的词源说起。
    在中文里,“童话”这个词严格限定了目标读者的范围,但与它对应的英文词组fairy tale及其源头——法文词组conte de fée却并不包含这样的指涉,其字面意思只是“关于仙女/精灵的故事”。从学术上很难界定fairy tale的准确疆域,一般认为这种文学类型从属于广义的“民间故事”(folktale),与其他分支——例如神话(myth),传奇(legend)和史诗(epic)——既互相交叉,又显著区别。Fairy tale最鲜明的特点是:它们通常不依托真实的时空/人物背景或宗教典故,只需要听任“从前”(once upon a time)开道,轻装上阵就好。十七世纪末,当活跃在法国沙龙里的奥努瓦夫人(Madame d'Aulnoy)开始使用conte de fée归纳自己撰写的神怪故事(其鲜活的口语体看起来就像是一份沙龙谈话记录)时,这些故事的受众显然不是儿童——连“儿童”这种概念在当时也远未稳固。试想,那时的女孩十一二岁就谈婚论嫁,从“婴儿”到“成人”之间走的是一路绿灯的快车道,一旦具备基本认知或读写能力,就已经长大成人,哪里需要那么多故事来打发这一小段模糊光阴呢?因此,虽然沿用conte de fée(fairy tale)这个名称至今,但学术界普遍认为奥努瓦夫人是一个语词的发明者而非一种类型的奠基者,十七世纪也不是“童话”作为一种文学类型登场的确切时间。如果用典型的童话语言来描述,那么,当时“童话”的处境是:戴着小红帽的灰姑娘尚且躺在城堡里昏睡,等待被唤醒,旁边有狡猾的青蛙在爬来爬去……
    那只最狡猾的青蛙名叫夏尔·佩罗(1628-1703),一位才华横溢且懂得鉴貌辨色的御用文人,出没于皇宫、沙龙和法国学士院,平生写的第一则寓言歌颂女性对丈夫终身隐忍将会得到怎样的报偿,是后世女权主义分子最乐意拿来示众的反面教材。在《百变小红帽》中,本着女权主义立场,作者奥兰斯汀将佩罗毕生最大的成就——《鹅妈妈故事集》(其正式标题是“附道德训诫的古代故事”)形容成当权者压制女性主义勃兴的利器,也算有凭有据。更有意思的是,奥兰斯汀以《鹅妈妈故事集》中的诸多细节(宫廷里的玄关镜、凡尔赛中的绣帷挂壁)举证,强调“佩罗这些故事既非源于乡野童言,也不是为了儿童所写,它们都是经过一番修饰的嘲讽寓言,其字里行间紧系着十七世纪法国宫廷、社会发生的事及上流社会的性爱政治”。
    吊诡的是,这个文辞绮丽、让专家看到无数宫廷隐喻的《鹅妈妈故事集》,几乎所有的篇目都对此后的“童话史”影响深远,无论《小红帽》、《灰姑娘》和《睡美人》,还是《驴皮公主》和《蓝胡子》,在各国的民间文学(包括格林童话)里都有为数众多、万变不离其宗的版本。由于追溯口述文学的信史几乎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所以这些“疑似变体”与《鹅妈妈故事集》之间的传承关系(孰先孰后)难以确凿认定,但鉴于佩罗这部作品的形态相当完整稳定,其成文的年代也相对较早(比格林童话初版早了一百多年),它们从书斋流向民间、继而被当成原汁原味的“民间故事”采集的可能性很大。回过头来细看《鹅妈妈》的文本,虽然其中没有像“一位鳞翅目昆虫学家骑上一条硬皮昆虫,用太钝的针拧进去”(2010年英国“最糟糕性描写奖”得主)那样纤毫毕现的性描写,但其情节之可怖(“蓝胡子”连环杀妻)、性暗示之密集(“小红帽”的帽子颜色和“蓝胡子”在钥匙上发现的血渍都被认为是影射妇女的经血;青蛙王子要求与公主同床共枕是现代心理学家津津乐道的桥段;就连《睡美人》里的一处闲笔都显得那么暧昧——“王子和公主只睡着了一小会儿,而公主也不觉得有什么入睡的必要”)、伦理纲常之混乱可疑(“驴皮公主”躲进森林是因为父王要娶她为妻),以及作者劝诱加恫吓的警世口吻,都教人印象深刻。如果说,我们对“童话”的原生态依稀产生过“很黄很暴力”的概念,那么最集中的印象就应该来自于佩罗的作品——那些在严格意义上根本不是童话的“童话”。
    青蛙变身王子并非一夕之间,至少在童话发展史上是这样。当具有语言学家、民俗学者和大学教授三重身份的格林兄弟开始有意识地搜集民间故事时,欧洲的生育率、平均寿命及初婚年龄已经与佩罗时代大相径庭。借助工业革命的魔力,这一百多年的社会生活变迁异常迅猛,失真得像一则真正的童话,人类发现自己不再需要依靠早婚早育来维系人口稳定和经济繁荣,将性成熟期一再延后的优势逐渐凸现,“儿童”与“青春期”的概念亦随之明晰,并被精密量化。这个日渐壮大的群落需要属于自己的产品,需要物质精神双丰收,正如格林兄弟需要充足的学术经费。两者一拍即合的结果,就是格林兄弟于1812年将原先用于学术研究的民间故事材料,汇编成适合图书市场的文本——《儿童与家庭童话集》,出版商在写给格林兄弟的信中明确指出,“支付一定数量的稿酬”的先决条件是“达到一定的销售额”。这种商业导向对格林毕生强调的“口述实录”的真实性产生多少影响,现在很难估量,但上世纪末已经有不少学者指出,他们的一手材料可能大半来自与格林兄弟同一阶层的朋友和家庭,而不是乡间大树下满嘴跑马的说书人。
    佩罗作品中最出名的故事,几乎在1812年的初版《儿童与家庭童话集》里无一漏网,其中有些还经过符合商业导向(即儿童化倾向和对主流道德观的迎合与强化)的“改良”,这似乎间接证明格林搜罗来的故事未必像他们强调的那么草根,那么不假修饰。《多毛姑娘》是《驴皮公主》的翻版,《菲策尔的鸟》与《蓝胡子》同根同源;《小红帽》的主干沿用佩罗的设置,但在原先的结尾处加上了一大段峰回路转的情节:猎人剖开野狼肚子,救出小红帽和外婆,后来小红帽又遇上第二只野狼,与外婆合力设计将野狼淹死,然后她“快乐地回家,一路上不再有野狼会伤害它”;与之相映成趣的,是格林版的《睡美人》将佩罗版拦腰斩断,醒来的公主与王子“幸福生活,白头到老”,随即戛然而止——而佩罗版的睡美人却还要经受王子将她金屋藏娇、秘而不宣的考验,好不容易熬成皇后了还要遭受皇太后的迫害,差点被煮成人肉汤……
    种种迹象显示,与《鹅妈妈故事集》相比,格林童话从第一版起,就在各个指标上更接近fairy tale这种文学样式的现代概念。这一点写在学术书上,是一句干巴巴的结论:“(童话)这种类型,从文艺复兴时期开始异军突起,之后通过许多作家的作品稳固成形,直至格林兄弟的作品,才终于成为一种不容置疑的‘类型’。”(杰克·齐佩斯:《伟大的童话传统》);落实到细微处,则表现为格林兄弟耗尽后半生心血,六次增补修改,除了将故事数量从八十六个扩张到两百十一个,还通过一次次手术将这个“类型”打磨得更为成熟,更适应童书市场需求,更具有行业示范效应,也距离民间故事的雏形越来越远。
    将1812年初版与1857年的第七版对照,是一件十分枯燥的事,我选了十来个故事逐句对照,同时参考别人对照之后的结论,发觉两者之间的差异确实没有想象中那么惊人,至少远远比不上“小红帽”从佩罗走向格林的那段距离。弟弟威廉所说的“凡不适合儿童阅读的字句一律审慎删除”首先包括初版中附加的晦涩注释,那是这些故事原先用于学术目标的残迹;其次是语言风格上的大幅调整,文字更流畅简洁,故事更完整可读。至于观念上的调整,那种始自欧洲文化启蒙时期的“塑造完人”的目标,只是隐约可见,打散了弥漫在不太起眼的细节里。
    《死神教父》的改动幅度很大,原先尚有想象空间的结尾被挑明,于是“人人难逃一死”的题旨昭然若揭,颇具震慑性;《白雪公主》里那位对着镜子抓狂的女人,身份从亲妈变成了继母(同样的情况出现在《汉斯尔与格蕾特尔》中)——往大里说,这样改动显然更符合常人能够接受的伦理观,对工业革命后逐渐形成的核心家庭概念,也算是某种呼应。最著名的改动出现在《拉朋扎尔》(又译“长发姑娘”),初版中明确指出,囚禁在城堡中的拉朋扎尔放下长发,让王子爬进闺房,并不仅仅是让他来听歌的,因为此后拉朋扎尔天真地问巫婆为什么自己的衣服越来越紧(暗示怀孕)时,他们的“奸情”便在巫婆和读者眼里暴露无遗。从第二版开始,这个关键细节就被格林兄弟“审慎地”改为:“拉朋扎尔突然问巫婆:‘告诉我,你比年轻的王子要重得多,你怎么也能上得来?”诸如此类的色情暗示,到后面几版时都用类似的手段铲除得一干二净。
    耐人寻味的是,格林兄弟对暴力的态度非但没那么审慎,甚至还颇有强化的兴趣——据说这是格林兄弟为了贯彻纯正的德意志道德观(而这种“纯正”,既受过恩格斯的褒奖,也被希特勒大力弘扬)所作的努力。初版中灰姑娘的两个姐姐削足适履、血溅林中路的情节就已经够残忍的了,从第二版起,作者又加上了她们的双眼被鸽子啄瞎的情节,让惩罚进一步升级;《桧树的故事》为了鞭挞后母不惜细致描写其屠戮继子的全过程,“人肉羹”的呛人气味充溢字里行间,这个凶猛的故事历经六次修订,仍未被格林兄弟舍弃,倒是托尔金发现后来的选本有时会拿掉或者改写这一篇;根据《蓝胡子》改编的《菲策尔的鸟》增添了浴盆里被“砍成碎块”的尸体;同样的碎块也出现在《强盗新郎》的第二版里,格林兄弟嗜血之余甚至没有失去幽默感,安排歹徒在碎块上“撒好盐”……作为史上公认的“童话之父”,格林兄弟这六次修改的取与舍,是否为至今仍然“重色轻暴”的审查制度(保护青少年身心,始终是各国审查制度最看重的旗号之一)树立了某种较早期的标杆,也许是值得童话史专家和社会学家认真探讨的课题。
    原载: 《东方早报》2011-01-30
    
    原载:《东方早报》2011-01-30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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