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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兴》中的现代性之思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荀育琨 参加讨论

    贾平凹的创作总是能够抓住社会变化中的新问题,新题材,《秦腔》凸显了传统农业文明在当代的衰落,《高兴》则讲述了走出土地的农民在城市的漂泊历程,而这样一种“乡下人进城”的文学叙述已经成为当下小说创作的一种亚主流叙述方式。“作为农业大国的主体农民,他们在现代化过程中进入城市的行动选择及心路历程,是当下小说与现代化关联的最有价值所在。”[1]《高兴》的写作正是基于这样的历史语境,通过以刘高兴为主体的拾荒者在城市中的寻梦之旅,折射出底层民众在走向城市化、现代化过程中生存和精神上所面临矛盾的复杂性和深刻性。
    一、现代性的神话
    
    中国大规模的现代化运动肇始于19世纪50年代,从发展轨迹上看,现代化的过程实质上是城市化的过程,至少城市化是现代文明的一个重要表征,城市的发展集中体现了现代化的诉求,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城市化运动就以一种势不可挡的气势席卷了整个中国,在城市文明的感召之下,农村人纷纷涌入城市寻求自己的梦想,开始对现代文明的追寻之旅。
    《高兴》中所谓“城市拾荒者”的群体,基于对物质的富足和自我价值实现的想象,他们离乡背井,义无反顾的涌进城市寻求新的生活方式。农民从物质主义的角度观察城市,想象城市,进入城市。城里人的生活“那么高的柜子,那么大的电视,冰箱、地毯、餐桌、餐桌上精致的酒壶和咖啡杯,拖鞋是牛皮的、丝绸的、上面全缀了珍珠!”与此相对照的是清风镇上的生活:尚在农村的刘哈娃为了娶媳妇盖新房,卖血卖肾,五富为了全家人的吃喝煎熬,去县城给人家盖房,二三月里青黄不接的时候要靠炒面救命。在这样一个农村和城市的对比中,我们就很能理解大批的农民怀着无限的向往和想象涌到城市,在城市人难以想象的环境中生活工作背后这种巨大的精神动力。城市不仅给刘高兴和五富提供了施展才能的机会,除此之外,“进城”的经验赋予了他们在面对清风镇入时的优越感,在精神和心理上获得巨大的满足。在清风镇的高兴和五富因为没有手艺被人瞧不起,进了城之后的经历和见识,使他们的自尊和价值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实现。“在这种对城市的想象中,城市不是在现实逻辑层面而是在精神逻辑层面获得对乡村的某种心理补偿。”[2]
    高兴的肾以金钱交换的方式被卖到了城里,他到城里要寻找它的另一个“肾”,“肾”在中医里被认为是“命门”,是人的维持生命的精、神、气、血凝聚的地方。高兴在卖肾以后经常腰疼,精血不足,所以它必须要到城里去寻找。这一行为就隐喻了在城乡二元对立的现代化进程中,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关系。城市的发展建立在农业付出惨重代价的基础之上,传统农业文明在城市化进程中逐渐走向解体,无法再继续给农民提供实现价值和梦想的空间,作为乡土社会主体的农民要获得继续发展的动力,就只能到城市中去寻找。在这里我们可把高兴进城找“肾”的行为理解为传统农业社会在城市文明的近逼之下生命力的不足,高兴凭借对城里“另一个我”的想象,执着寻求自己的城市梦想。
    在小说的叙述中,刘高兴第一次见到孟夷纯,是在美容美发店里,小说中这样描写刘高兴和孟夷纯的位置关系“我抬起头,楼梯口站着一个女人。”“因为楼梯太陡,我的额几乎就碰到了鞋尖”。值得注意的是,处在画面的核心?位置的,不是孟夷纯的面孔,而是象征着现代文明的“额”和“高跟鞋”。“额”在各种宗教中是一个重要部位,基督教的“受膏”仪式就是将祝圣过的油膏抹在受封着的额头上,印度教认为,前额的眉心是人的生命力的源泉,是人的活力中心,基诺族认为命运女神把命运刻在人的额头和手心,额头在文化中便具有了强烈的宗教意味,“高跟鞋”则是现代文明的象征,那么这样一种描写就使得现代文明成为这种颇具宗教意味的位置关系的核心内容。刘高兴心怀忐忑与其说是因为见到了梦想中的女人,倒不如说是在本质上指向现代文明的期待。“以时间概念为核心、以‘传统—现代’二元的进步观念为目的论的现代性话语在具体到中国的现代化过程时,城市和乡村由空间的概念同时也被置换成为时间的概念,即城市代表未来的发展目标,而乡村意味着传统、落后,需要被发展,所以,离开乡村走向城市的行为也就被认为是走出过去,走向未来的行为。”[2]中国城市的现代化,理所当然就成为农村人对未来的想象,成为梦想中的天堂,那是唯一能拯救他们的上帝,从这群“城市拾荒者”身上,我们看到了中国底层民众在走向现代化过程中的心态。
    二、虚幻的城市认同
    
    刘高兴与孟夷纯之间的爱情是他城市生活中的重要一部分,也是他寻求城市认同的一种途径。抛却表象的爱情描写,这段发生在现代都市里的情感故事体现了农民寻求城市认同的艰难和尴尬。
    刘高兴从没进城之前就开始主动认同城市,同时也积极地寻求城市的认同。他告诫五富走路腿不要抬得太高,吃饭不要发出声音,教育黄八要想让城市认同,就先得认同城市,做一个城里人,是他进城的一个重要原因。刘高兴到西安城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寻找能够穿上这双尖头高跟鞋的女人,而这个人就是孟夷纯,孟夷纯是刘高兴对自己城市身份想象的投射和替代物,她就是刘高兴心目中西安城里女人的化身,并且与这样一个漂亮的城市女人谈恋爱,让刘高兴在同行、朋友、甚至是城里的人的艳羡和评价中获得了极大的满足和自豪感,拾破烂这样一个职业并不能实现刘高兴做一个城里人的梦想,城市和城里人并不认可他,甚至鄙视他,轻贱他,而孟夷纯的出现以及和她的关系,是刘高兴在心里在想象中更加走近这个城市,更加接近自己做一个城里人的梦想的唯一途径,所以他才会倾其所有,把自己的一切奉献给孟夷纯,奉献给做一个城里人的梦想。
    在小说中,刘高兴和孟夷纯的爱情并未发生实质上的身体关系,虽然他们有三次实现突破的机会,尤其是孟夷纯来到刘高兴在池头村的住所的这次,但是因为刘高兴的紧张并未取得实质上的进展,但这一次事件对刘高兴而言却意义非同寻常“我,刘高兴,终于有了性生活”,这句话很值得玩味,“我”是对自我的一种确认,这个“我”不是农村里的“刘哈娃”,而是西安城里的“刘高兴”,“性生活”从文化的角度来讲,是男人通过作为个体的女人对他的接纳包容,从而证明自己被整个社会所认可,从而确立自我的身份和价值。藉此我们就可以理解,这次名不副实的“性生活”体验何以成为刘高兴生活中的一次重大事件。紧接着在芙蓉园门口解救出石热闹的叙述中我们看到这样的描写“我是拾破烂的,如果没有和这个城里最漂亮的孟夷纯有了关系,我能有这样的气势吗?”是孟夷纯赋予了他和芙蓉园里卖票人较量的资本,孟夷纯何以有如此大的能量,那是因为在刘高兴的心里,孟夷纯就是西安城里的女人,和孟夷纯发生关系,就是和城里女人发生关系,被孟夷纯接纳,就是被孟夷纯所代表的城市文明所接受,从而在心理上实现自己做一个城里人的初衷和梦想。对于千千万万像刘高兴一样怀着无比的期待涌进城市寻求生计的农民工而言,能做一个城里人,被城里人所认可是他们最大的梦想,然而,对于城市来说,他们只能是“农民工”,即使他们向刘高兴一样穿西服打领带,出门时梳头,吃饭是不忘把牙缝剔干净,甚至比城里人更像城里人,但在城里人的眼中,他们永远都是农民,如何消除这期间巨大的“城乡意识”差异,被城里人及城市文明所接纳,是困扰他们最大的问题。一直被刘高兴认为是移植了他的肾的韦达,“城里的另一个他”,这是刘高兴是一个城里人的最直接的证据,但最后,他发现韦达换的是肝,而不是肾,这对刘高兴是一个致命的打击,在文本和现实两个层面否定了刘高兴成为一个城里人的最后可能。
    三、现代性叙事之下的反现代性倾向
    
    通过《高兴》中这群拾荒者到城市寻求理想中现代神话的生存和心路历程,一方面我们看到了传统农业文明在现代社会的日渐式微,另一方面我们从这群拾荒者身上看到传统在现代文明中的挣扎,对现代性顽强的抵抗,在文本显在的故事背后,存在着与寻找现代性的主体叙述不和谐的声音,这种反现代性倾向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以刘高兴为主体的城市拾荒者和大老板韦达在性格上的对照;对乡土文明的温馨怀恋。《高兴》中的人物可以分为两大阶层:以刘高兴为主体的农民工和以韦达代表的城里人。出现在刘高兴周围的几个拾荒者,和刘高兴本人在性格上构成了一个人的几个侧面,五富、黄八、杏胡代表了传统农民的特性,勤劳朴实,怀着简单而坚定的人生信念在城市寻求他们的梦想,刘高兴则代表了新型的农民,在文化心理上更接近文士阶层,他虽身处卑微,但却追求精神的富足,对蒙夷纯的感情真挚纯净,为了救出心中的爱人,倾其所有而无怨无悔,韦达看似有情有意,实则虚伪冷酷,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城市文明的负面信息,物质富有,外表体面,却精神空虚,人情冷漠。在韦达这些城里人身上暴露出现代人在光怪陆离的物质富裕背后灵魂深处的冷漠及精神的空虚。“在西方启蒙主义那里,人性的提出是针对中世纪的神权而言的,是试图通过恢复人本来代替神本,其落脚点在于肯定世俗,肯定人的欲望,这正是现代性的重要品格。然而在乡村抒情小说作家那里,这种人性却被用于对抗当时随着现代文明而出现的都市品格,而不是通过它来回归世俗,而恰恰相反,将他供奉起来成为遥不可及的理想之神,这样他的反现代性品格就逐渐凸现出来。”[3]《高兴》在城市和乡村的二元结构中通过对城乡人性的对比描写,体现了向传统乡土文化的回归,对现代性的拒斥。
    《高兴》中所涉及的人物、故事、环境等方面都不同以往,就连主人公刘高兴也不同于贾以前作品中的农民形象,他认同城市,但我们依然可以感觉到那种挥之不去的对乡土的怀念和留恋,这一点在五富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五富行为处处流露出农民的生活习惯和心态,他对城市的评价延续的是农村的价值观,“他说城里的女人哪里有清风镇的女人好呢?”他管“凤爪”叫“鸡爪”,在城里生活总是紧张又想家,虚火上升,不去医院而用放血拔火罐的方法治病,他死后要叶落归根,要埋在清风镇,做清风镇的鬼,五富虽蠢笨,但善良,爱老婆爱家,他的根深深地扎在泥土,扎在农村,灵魂的归宿在乡土文化中,他所表现出的传统农民质朴的性格具有一种感动人心的力量。
    刘高兴五富来到城外看麦子的这段描写很有象征意义“他不顾及了我,从田埂上跳河潭一样四肢分开跳进麦田,麦子就淹没了他。五富,五富,我也扑了过去,一片麦子被压平,而微微的风起,四边的麦子如浪一样又扑过来将我盖住,再摇曳开去,天是黄的,金子黄。”这里的麦地已不是一片具体的麦地,人和麦地之间的关系更像是一种母子亲情的写照,麦地、乡村组成了孕育出传统农业文明,是中华民族的根。麦地是一方梦土,一方理想了的古老农业文明的生活图景,它纯净、质朴、洋溢着醉人的浪漫气息。“麦子”作为我们这个农耕民族共同的生存背景,是纯净自然的农业文明的象征,这一段人融入麦地的描写体现了对传统的回归和呼唤,实质上以人和自然的融为一体浪漫图景,构成对城市文明的批判,对现代性过程中人与自然的分离,人在现代社会中的异化的反思和批判。
    《高兴》所展现给我们的不仅是农民在城市中的现实物质生活,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一拾荒者群体的精神世界,表现了中国农民在现代化过程中生命体认,他们的矛盾困惑,这正是《高兴》超越一般底层小说的价值所在,展示了当下中国农民生命呈现中最重要的部分。
    参考文献:
    [1]徐德明“.乡下人进城”的文学叙述[J].文学评论.2005(1)
    [2]范耀华.走向城市:乡村小说的一种叙述主题[J].文艺争鸣.2007(2)
    [3]杨厚均.中国现代乡村小说的反现代性倾向[J].学术论坛.2003(1)
    (本文是宝鸡文理学院院级课题“马克思主义视域中的崇高与社会主义文艺建设”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ZK0875)
    (荀育琨:宝鸡文理学院)
    原载:《小说评论》2009年第3期
    
    原载:《小说评论》2009年第3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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