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历史上早期的华人移民大部分都是没接受过教育的劳工,因为语言的隔阂,常被赋予“沉默”的刻板印象;他们为建造横跨美国的铁路工程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铁路完工后,因为就业问题受到排挤,1882年排华法案颁布前后,美国公共舆论工具开始大肆丑化和污蔑华人,偏激地宣传华人的便宜人工垄断了西部经济,从而使白人无立锥之地。华人不得不从事白种男人不想从事的职业——洗衣店及餐厅业,这些都被视为女性工作,于是又被赋予了“缺乏男子气”的刻板印象。在种族与文化的方面,美国公共舆论工具大肆宣扬美国文化是先进文明的代表,中国文化是“过了时的传统”,“中国文化低劣,华人形体怪诞,道德沦丧,是致命疾病的携带者”,“华人由猴子进化而来,最后进化成猪”。一个充斥在银幕上的家喻户晓的华人形象就是傅满州,他瘦高,面色萎黄,脾性乖张,仇恨人类,是个令人恐惧的邪恶化身。而大众媒体与美国文学中的白人形象却几乎都是正面形象,要么是文质彬彬的绅士、要么是英武健壮富有冒险精神的西部牛仔、要么就是打不败的硬汉形象。著名作家梅尔维尔在其名著《白外套》中对美国的盎格鲁,撒克逊种族大加称颂,他说:“我们美国人是特殊的上帝选民,是我们时代的以色列人;我们驾驶着世界自由的方舟……”,梅尔维尔这段话把美国白种人自命不凡的种族优越感表现得淋漓尽致。类似这样的语言在美国政界和学术界俯拾即是,这也是白人对自我美化后的刻板印象,和对华人的刻板印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阿尔都塞认为,在一个社会中,人人皆受意识形态影响。美国的主流社会创造了刻板印象,并且通过大众媒体等各种形式灌输到人们头脑中,而长此以往,少数民族就把这种刻板印象内化了。拉康认为幼儿在6-18个月大的时候,会通过镜中的影像来认识自己。同样少数民族也通过主流的刻板印象来界定自己,久而久之少数民族就会“变成刻板印象,把它活出来、谈论它、相信它、并以它来测量团体与个人的价值……少数民族内部的刻板印象,是由个人和集体的自卑感而强化”。 《喜福会》中在美国长大的华裔女性身上,都不同程度的体现出了这种因为将刻板印象内化而形成的自卑。《喜福会》中的四个华裔女儿吴晶妹、韦弗利、琳娜、罗丝,除了吴晶妹独身外,其他几位都是嫁给了白人或与自人同居,面对白人伴侣她们总是不自觉地采取了仰视的态度。一方面抬高对方的形象,一方面贬低了自己。 这种不平等的仰视与自卑首先流露在性爱描写中。韦弗利与瑞奇同居,她这样描述: 然而真使我惊奇的是异性的吸引。我本以为他属于安静型,是那种温柔而笨拙的男人,这种人动作轻柔,只会问:“我伤着你没?”而我却什么也没感到。但是他的一举一动与我的行动又是那么协调,我相信他能看透我的心思。……他看到了我所有的秘密——我指的不仅仅是身体方面的,也包括我的阴暗面,卑劣、褊狭、自我厌恶,还包括我深深隐藏起来的一切。因此,在他面前,我完全是赤裸裸的,当我感到无能为力的时候,当一句错话足以使我永远离开家门的时候,他总是能在关键的时刻说出些恰到好处的话来安慰我。他不允许我将自己遮盖起来。 华裔女性的自卑感还表现在她们对白人男性的外貌描写上。罗丝承认她最初被泰德吸引是因为他那种与中国男孩们“截然不同的气质”,“他有高傲、自信、固执的性格、棱角分明的面孔、修长的身材、坚实的臂膀”,但是更重要的是“她父母来自美国纽约的泰勒城,而不是中国的天津”。前面对泰德形象的赞美在最后一句得到了阐释,罗丝爱泰德的原因还是因为他是白人而不是华人,非常明显地看出种族歧视已经内化在华裔女性心中。她们自认自己的种族是劣等民族,而白人是优秀的民族。她们讨厌自己的亚裔生理特征,琳娜“常向上推眼角,使它们显得更圆一些,或者使劲睁大眼睛,甚至露出白眼珠”,以使自己看起来更像白人。 自卑感使她们害怕失去婚姻、爱情,行文中worry(担心)fear(害怕)这样的词反复出现。恋爱时德琳娜听到哈罗德的情话,“激动的神魂颠倒,爱的最新发现使我失去了平衡。我奇怪像哈罗德这么出众的人怎么会认为我与众不同呢”。这无疑在潜意识中就把自己摆到了卑下的位置,认为自己配不上哈罗德,所以才产生了忧虑: 我能记住的就是当时无比幸运的感觉和后来的忧虑,担心这些本不该属于我的幸福有一天会离我而去的。当我想要搬去和他同居的时候,我还在深深的恐惧之中,他可能会说我有一种难闻的气味,指出我那讨厌的洗澡习惯,说我对音乐和电视的口味能吓死活人。我担心有一天他会重新配置一副眼镜,早上起床戴上眼镜,上上下下打量我一番,说:“哦,天哪,你不是我想象中的姑娘呀!” 哈罗德坚持夫妻明算账,认为互相没有赊欠的爱才是平等的,可是琳娜不能消除自己的自卑,尽管她认为爱是不能通过AA制来维持的,但是她说不出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因此她和哈罗德的争执总是以琳娜的失败而告终。也就是说在看似平等的对话中,琳娜其实是失语的,原因在于她没有摆正自己与白人丈夫间的关系,在心理上就形成了高低两个等级。 另一个华裔女儿韦弗利感激男友瑞奇赐给她的“如此纯真的爱情”,“我害怕这纯真的情感会被我母亲玷污。所以,我努力把对瑞奇的每一份真情珍藏在记忆中,我准备在必要的时候再召唤它们。” 卑下的心理使她们自然而然地把自己放到了弱者的地位,与白人伴侣形成了拯救与被拯救的关系: 我仰慕他的英雄气质。我总是处于危难之中,他总是来搭救我,我倒下,他将我扶起,时而振奋,时而渴望。拯救与被拯救在情感上产生的效果使我们陶醉,英雄救美人加上我们在床上的事就是我们的恋爱:我的弱点需要保护时,就合在一起。 罗丝以为自己是童话中的灰姑娘,经过英雄的拯救后获得新生,而童话总是以“从此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为结局,但是现实不是童话,种族歧视的社会现实与内化在她们心中的自卑感使这些华裔女性的婚姻布满荆棘。 赵健秀认为《喜福会》具有浓厚的自传色彩,因而是基督徒作品,而基督徒自传在赵健秀看来是一种自我鄙视的文体,它摧毁了自我。他认为谭恩美把华人女性都写成了受害者,等待着白种男人来解救,指责《喜福会》为白人种族主义基督徒想象的产物。因此他没有把谭恩美的小说收录进他主编的《大哎呀!》这部亚裔小说集。赵健秀的观点不无道理,但是另一方面谭恩美的作品也并非生编硬造,而是写出了社会现实。纽约市立大学亚美学系教授BettyLee Sung研究美国社会中华人与白人联姻的状况后出版了《中美异族通婚》(Chinese American Intermarriage),书中总结的华美联姻的许多特点与谭恩美的小说不谋而合,比如:中国母亲大多反对女儿嫁给白人,联姻双方大都受过高等教育,双方收入较高,婚姻持续时间不长,离婚率较高。这些特点在《喜福会》中基本都得到了反映。 不仅小说中的人物纷纷嫁给白人,现实生活中作者本人以及汤亭亭等许多华裔作家亦如此。亚裔女子纷纷外嫁白种男子,与对自己及自己族裔的自卑感有关,而自卑感又是主流文化的种族主义意识形态霸权所引起的。美国大众媒体不断强化白人的审美标准,使得华人女性不愿嫁给“矮小、丑陋、无自信、笨拙、傲慢”的东方男子,她们爱的是“个子高大、皮肤白皙、肌肉发达”的白种男子。谭恩美承认小时候“心里总有羞耻和自贱的感觉,我们迷信美国的民族熔炉的说法,但实际上我们故意选择美国的东西如热狗和苹果派而忽视来自中国的东西”。她甚至在一段时间里用衣夹夹住自己的鼻子,梦想改变自己亚洲人的脸形。由此可见作品中的人物在很大程度上映射出了现实的影子,作家在通过虚构的人物浇自己胸中之块垒。美国社会学者黛布拉·吉姆林博士的《身体的塑造——美国文化中的美丽和自我想象》一书,通过研究美国女性在追求身体美丽的过程中流露出的美国文化特征。其中作者发现种族因素在身体塑造中的作用。很多女性之所以做整容手术不仅仅是想达到年轻的目的,更是为了掩盖身体上的种族特征,以便使其外形更加盎格鲁·撒克逊化。这一现象可以说是西方文化中的霸权思想在个人身体上的延伸,同时也是这种霸权思想物质化的最好证明。 自卑只是这些华裔女性在种族歧视下产生的表面失衡,而失衡的深处是族裔身份的迷失。她们生长在美国,深受美国的精英教育,可是在她们的成长过程中又受到了来自家庭和华人社区的传统中国文化的影响;从国籍的角度看她们是地道的美国人,但种族歧视的社会现实又常常使得她们意识到自己是处于弱势的少数民族,她们有着强烈的边缘文化意识和身份危机感。“成为华裔并非像百老汇音乐剧或流行小说中描写的一样是‘东西和西方的快乐结合’,也不是选择要么更像亚洲人,要么更像西方人这样的简单的事情”。琳多说她有两张“脸孔”:一张“中国脸”,一张“美国脸”。其实华裔女儿们更有这种感觉,这两张脸代表了她们的双重身分:既非中国人,也不是真正的美国人。她们在与人们的交往中无法摆正自己的位置。第二代华裔女性没有经历过母亲一辈苦难的磨练,她们“吞咽的可口可乐远比眼泪多”。她们的思维方式是美国式的,认为美国一切都好于中国,甚至是思维方式都要好于中国的。在某种程度上,她们已融入西方的生活。但即使是这样,她们也没有真正跻身主流社会,带有种族偏见的白人主流社会依然把她们拒之门外。 另外,她们的无所依傍又来自她们对中国文化的拒绝和对母亲的不理解、不接受。现实利益的驱使让她们对中华文化及其相关的东西采取一种主动脱离的态度,她们盲目追随美国文化,努力抗拒父母灌输的中国文化。她们是失去族裔记忆的一代,不懂中文,不了解中国,于她们而言,中国是陌生的,操英语的她们看不惯母亲说生硬、蹩脚的英语,而当母亲们说汉语时,她们又不能完全理解。 夹缝状态中的华裔女儿们既不是美国人也不是中国人,但是夹缝其实就像桥梁一样连接了两岸,所以我们也可以说她们既是美国人也是中国人,正如美国学者艾米·琳(Amy Ling)所说:“不管是新移民还是出生在美国的中国人,都发现他们被夹在两个世界之间。他们的面部特征宣告了一个事实——他们的种族是亚洲,但是通过教育、选择或出身,他们又是美国人”。中美两种文化同时在她们身上起作用。因此华裔女儿们并非只有自卑,她们身上潜藏的华人血脉使得她们在与母亲对抗、疏离了许久之后,终于在母亲的往事回忆中理解了母亲,同时也找回了自我,母亲帮助女儿获得了完整的种族、文化身份,也赋予了她们力量,以对抗强大的种族主义与父权制的双重束缚:当罗丝和泰德的婚姻走入困境的时候,苏安梅为了救她,便把自己母亲的辛酸遭遇告诉她,鼓励她要清醒地弄懂一切,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当罗丝准备去求助精神病医生时,她的母亲告诉她说: 你不必要求精神病医生来帮助你,他不想让你醒来,他让你睡在梦中,找个池塘,把眼泪撒在里面。实际上,他只是一只喜鹊,吞食你的悲伤与不幸。 母亲最贴心,只有母亲才知道你内心在想什么。……心理医生只能让你hulihudu(糊里糊涂),让你把一切都看成heimengmeng(黑蒙蒙)的。 罗丝仔细琢磨了母亲的话,开始承认了母亲的说法,并且发现“美国人的想法也有严重的缺陷。因为有多种选择,很容易搞胡涂,弄不好就选错”。罗丝不再对自己的白人丈夫逆来顺受,在离婚纠纷中坚持自己应得的利益,“你别指望把我从你的生活中拔出来,轻而易举地扔掉”,突然的转变使泰德措手不及,这一次轮到他“充满了恐惧hulihudu(糊里糊涂)”了。 母亲对自己往事的讲述在这里被赋予了双重内涵:一方面,对母亲而言,她们释放了内心积压多年的痛楚,故事使女儿了解母亲的过去,体会母亲的情感;同时通过故事,母亲也把在困境中总结的经验和教训传达给下一辈: 现在我必须把我过去的事都告诉她,这样才能打动她的心,让她得救。 我要用锋利的痛苦刺进女儿坚韧的皮肤,激发她的老虎气质。她会跟我搏斗,因为这是两 只老虎的天性,但我一定会赢,把我的精神传给她,这是母亲爱女儿的方式。琳娜了解了母亲的惨痛往事与坚强性格,也恢复了自己的“老虎”(与母亲都属虎)本性,敢于直面一直俯视自己的丈夫。 因为母亲,她们不再排斥中国文化,在情感和意识上逐渐理解了中国文化,同时也从身份迷失的困惑中走出来,在文化理论家斯图尔特·霍尔(stuart Hall)看来,文化身份“不是一种本质(essence),而是一种立场(positioning)。因此存在一种身份的政治,一种立场的政治,而这种政治并不能保证一种超越一切的、毫无质疑的‘出身的法则’(‘law of origin.’)”身份与政治、权力紧密相连,对自己的族裔身份获得清醒认识的华裔女儿们,也获得了斗争的力量。 谭恩美塑造的这些华裔女儿形象与主流文化中的华人女性刻板印象有很大不同。主流文化中的华人女性形象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娇小、温柔、屈从、橄榄肤色以及具有异国情调”的“中国娃娃”型,另一种则是邪恶狡诈的性奴隶,萨克斯·罗墨的傅满州系列小说《傅满州的女儿》(The Daughterof Fu Manchu,1931),塑造了替代其父傅满州成为反对白人的亚洲恐怖女领袖“Fah LoSuee”,这个人物具有三个基本特色:异国风情、可供白人男性享用、生性狡诈。这种所谓的华裔妇女的品质在美国媒体上一直被演绎到20世纪70年代,卡尼夫(Milton Caniff)的连环漫画《特里与海盗》(Terry and thePirates)中的“龙女”(the Dragon Lady)以及电影《龙的女儿》(Daughter of the Dragon,1931)等等,都是把华人女性定位成性感却又邪恶的反面形象。就像对华人男性的刻板印象一样,对华人女性的刻板印象同样反映出的是主流话语对边缘群体的抹煞个体特殊性的文化霸权。谭恩美在《喜福会》中塑造的几位华裔女儿形象,尽管有落人刻板印象窠臼之处,但是仍然与其保持了相当大的距离,尽管她们在种族歧视的影响下存在自卑心理,但是仍然自立自强、与人为善,在处理婚姻、恋爱、家庭、工作等各方面都表现出了良好的素质,既不是受人摆布的“中国娃娃”,也不是欺诈的“龙女”。这是谭恩美的基于真实生活所独创的新的华人形象,而且面对美国主流文化庞大的霸权话语,这种独创本身就是一种“反话语”。 原载:《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2007年第6期 原载:《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2007年第6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