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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异的“怀乡病” ——20世纪30年代中国现代派诗歌一瞥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刘振球 参加讨论

    一
    20世纪30年代中国现代派诗歌是中国现代主义诗歌发生以来的第一个高峰。作为这个诗派代表人物之一的施蛰存,在他所主编的《现代》上开宗明义地宣称:“《现代》中的诗是诗,而且是纯然的现代诗。它们是现代人在现代生活中所感受的现代的情绪,用现代的词藻排列成的现代的诗形。”尽管施蛰存的诗不及他的新感觉小说一样卓尔不群,但他不成体系的诗歌理论影响了一股诗风。蒲风曾针对施蛰存的宣言,以《现代》第4卷1期至3期所载19家42首诗进行剖析,指出现代派诗“大部分的材料并不是现代的,也谈不上说是现代人生活中所感的现代情绪”,而是“充满了封建主义的色彩”,最容易见的是“出世的,神秘的,颓废避世的,古典的”,是“歪曲了现实”。尽管因为价值取向、文学观念的不同,使左翼的蒲风与走中间道路的施蛰存对“现代”的认识迥乎有异,但蒲风从中看出大量“古典的”存在,应该不算误读。
    的确,现代诗派既跃动着一颗都市魂灵,同时也牵扯着绵长的乡村情结,生存在当时中国最现代都市里的现代派诗人们,却每每把目光投向另一个生存环境——乡村。而现代诗派生命本体的存在就在于其一切行为准则和方式,都表现为都市与乡村文化的整合。都市与乡村是中国现代派诗歌两大诗学主题。都市与乡村不仅仅是一种地域经济的限定,本质上更是两种不同的生存境遇,以及这两种不同的生存境遇中生发的文化意义。对都市和乡村描写的差异不仅指表现对象具有不同的外在风貌与生活方式,更表现在创作主体评价城乡生活时所呈现出的不同的情感倾向与价值判断。
    作为现代诗派“诗坛的首领”的戴望舒,一曲《对天的怀乡病》颇具典型意义:
    怀乡病,怀乡病
    这也许是一切
    有一张有些忧郁的脸
    ,一颗悲哀的心,
    而且老是缄默着的,
    还抽着一支烟斗的
    人们的生涯吧。
    怀乡病,哦,我啊
    ,我也许是这类人之一吧,
    我呢,我渴望着回返
    到那个天,到那个如此青的天,
    在那里,我可以生活又死灭,
    像在母亲的怀里,
    一个孩子欢笑又啼泣。
    一张忧郁的脸,一颗悲哀的心, 缄默着抽一支烟斗, 这便是怀乡病者的形象特征。渴望回返那个青的天, 那里有天真,有自由,有长存。怀乡竟演化成一种病症,可见还乡的冲动不可谓不强烈,回家的意愿不可谓不真挚。但这个故乡恐怕永远也无法回返,这种对天的怀乡病恐怕天生就是绝症,无药救治。
    因为在现代派诗歌乡村田园主题中,字里行间总不时流露出对都市文明的留连,对城市生活的不舍。赵萝蕤《游戒坛寺》,穿过“十五里无理的尘土”,“颠上个把钟头”,只为要到“山里”“旅行”,而旅途之中还忍不住“同看龙烟厂的烟囱”。这里多的是一时冲动。当然最根本的问题还在于现代派诗人们无法弄明白,到底家园啥模样,故乡在何方?在卡夫卡那里,“目标只有一个,路却没有一条”,这里倒好,连目标都模糊了。在现代派诗人笔下,对于想要回归的乡村家园的述写往往是虚拟泛指,顶多是个“恬静的家居”的“符号”(施蛰存《你的嘘息》),当然细腻具体的绘描也有,但是一旦落实,那便是经过自我意识过滤而被渲染了的。陈江帆的两首怀乡诗对“家”的抒写在整个现代派诗作中算是比较具象的了:
    我流居在小小的公寓中,
    在它上面是没有秋天的,
    没有我家的秋天。
    七月使鼷鼠营巢了,
    八月使螽斯振羽了,
    九月便蟋蟀入我床下,
    我家的秋天也有古典的程序。
      (《公寓》)
    五月的荔子园,
    晚风吹着圆熟的花果。
    主人坐在篱下。
    是飘着百灵鸟的歌音吗?
    一个牧羊的歌女踱进了篱旁。   
    (《荔园的主人》)
    我们左看右看上看下看,的确难于看出其中“现实”的影子。这是20世纪20、30年代“我家的秋天”吗?“公寓”里当然“是没有秋天的”,在“五月的荔子园”难道就找得着?这分明是弥漫着古典气息的“诗经”神殿里的农家,和流淌着温煦、宁谧牧歌的18世纪的欧洲农场啊!其他现代派诗作写田园乡愁虽然不一定这么特异,但都与“田夫荷锄至,相见语依依”(王维《渭川田家》)的隐逸生活完全不同,更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陶渊明《饮酒其二》)的笃意归返和怡然自得有天壤之别。但我们要说这又确确实实是“现代”的。这种对早已逝去的古风旧韵或根本就不存在的田园牧歌的热望与幽叹,只有在深受西方现代主义文学影响、借用英美象征主义的诗学主题和表达策略的现代诗派笔下才成为可能,这个奇异的故乡家园无疑是对中国现代都市生活进行现代感受的真实写照——心灵的真实。
    这样的真实倒真使现代派诗人们无法“归去来兮”,连常回家看看也变得不可能,因为他们实在找不到自家的门。只好一遍又一遍地怀想,以致染上“怀乡病”。究其病因,有社会环境的,有当下处境遭遇的,有心理根因的,有思想渊源的,委实深层复杂,矛盾重重。自古道,健康只有一种,病态却有万千。此病太奇异。
    二
    施蛰存有一首《你的嘘息》很能说明问题,现代派诗歌对田园乡愁主题的引入,首先便是为了维持他们心理上的一种平衡。
    月光下的空气是青的,
    于是,你的嘘息是一缕烟。
    被忘却的故乡的山脚下,
    有我的铅皮小屋。
    那倾圮的屋顶上
    久已消失了
    青色的炊烟。
    陪我跋涉于山川者,
    虽然有卷菸的烟,
    茶的烟,摩托车的烟——
    但它们全不是恬静的家居之良伴。
    而你的嘘息是如此之恬静,
    愿他们在这偶尔的机会中,
    暂时地给我作安居之符号,
    让我欺骗别人, 又欺骗自己。
    月光下的空气是青的,于是,
    你的嘘息是一缕烟。
    这无疑是现代派诗人精神特征的集中体现。现代派诗人观念形态的生存内核,就表现在他们对于人的观念的特殊把握和认定上。拿施蛰存来说——无论哪方面他都具有代表性,他对西方现代主义思想的接受首先便是弗洛伊德学说的吸纳,以反英雄、伟人所代表的人的理想价值的神话作为了自己的理念。当然这种用揣测“行为主要意图和有效动机”去“鄙视和贬低一切伟大事业和伟大人物”的做法,并非始于弗洛伊德,黑格尔早就称之为一种“心理史观”,换用现代哲学家的说法是:“当代大众有一种欲望,想使事物在空间上和人情味儿上同自己更‘近’”。施蛰存《将军的头》等新感觉派小说无疑就是这种“心理史观”的产物。他写小说和作诗的方法自然会大不相同,但同一作家同一时期的思想观念,即施蛰存的人性观,他对人的世俗性的看法应该具有稳定性。所以他在诗中大胆坦陈,把“偶尔”的“嘘息”“暂时地给我作安居之符号”,“让我欺骗别人,又欺骗自己”。“故乡的山脚下”“青色的炊烟”被忘却之后,“一缕烟”似的“嘘息”竟让诗人浮想联翩感慨万分,这确实不是“圣人”所见“英雄”所为。无独有偶,刘振典在《伐山人》中便让“有理想的伐山人”,“空斫下悲哀的枝,欢喜的叶, /作人世的装饰与慰藉”,照样在自欺欺人。好在现代派诗人们总是自认俗人,也多是以日常生活意识表现着世人的世俗的心态和生活。
    施蛰存曾针对左翼所提倡的革命的现实主义和革命文学及其对鸳鸯蝴蝶派的批判不无揶揄地说:“蒲松龄笔下之鬼,若当时直接痛快地一概说明是人,他的小说就是‘鸳鸯蝴蝶派’,因为有饮食男女而无革命也。”现代派诗人在放弃了知识分子“文以载道”的传统功能之后,卸下“经国济世”的沉重担子,向社会雇佣者职业化的世俗身份转变,又自觉不自觉地是把探索人类的真相作为了自己的使命,这本不失其严肃性。只是在他们看来,人类的真相即是毫无神圣感的俗人,甚而至于基本上停留或沉溺于这个真相。这就势必使他们一遇到悠长狭小的“雨巷”,遭遇被现实生活抛弃的恐惧,便只有彷徨苦闷,找不到灵魂的栖所了。灵魂的无归宿感是信仰幻灭的合理延伸。屈原、杜甫、苏轼等也尝受过灵魂放逐之痛苦,然而他们还有救赎之道,“忧道不忧贫”,强大的终极信仰——道——支撑着他们的灵魂。现代诗派的策略却是发育着怀乡病:
    你幻想秋郊的半裸树,
    幻想半裸树的吐露:
    “风不刺人,阳光和暖;”
    是宜于恋人郊外行的气候;
    正允许了恋人们的手攀住恋人们的腰,
    如秋水攀住秋桥。
    ……
    幻想下的美好的稻,
    黄金田野,
    红的紫的果树林!
    允应它们的邀请吧。
    我们去看几把镰刀,
    去看几块稻场,
    去看弯下了上体的田舍女,
    她摇在半空中的鞋底。
    幻想一下我们在稻中央
    你也是;
    幻想我们在稻中央的秋之吻;
    秋之吻是甜的,
    因两人皆是丰收之年的
    熟透的果实。……  
    (徐迟《六幻想(Inritation to the Harvest)》)
    “幻想”着在“宜于恋人郊外行的气候”里行游,也不失为由神圣消解为世俗之后维持心理平衡的一剂良方。当烦腻了“车上的邂逅多是不相识的/含情的眼睛未必是为着谁”(林庚《春天的心》),换着“看几把镰刀”“看弯下了上体的田舍女”和“她摇在半空中的鞋底”,自然一时格外新鲜。当公共汽车中“翕张的唇吻”(洛依《在公共汽车上》)司空见惯之后,因而相信“我们在稻中央的秋之吻”一定特刺激特浪漫。对此仅仅简单地来个道德评判是不道德的,对一种文化现象还是应多做文化批评。正如20世纪90年代出现的“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并不是她的好看善良美丽大方叫“我”今生今世不忘怀,只是“我”当下生活不如意时,才猛一机灵想起“离别前的那个晚上”“特别的爱给了特别的你”。这里没有崇高,没有神圣。现代派诗人的幻想憧憬只是为排解城市压抑人生痛苦之时,找一个精神的寄托,慰藉失衡的心灵。
    现代派诗人及其创作表明,他们对西方现代主义思想的接纳还只停留在人存在着本能的欲望这一认识层面,而没有发展升华为一种“非理性的激情”和价值。他们不仅缺乏赋予非理性以价值的反叛勇气和力量,也缺乏揭示非理性的神秘和魔力所需要的感受生命的深度的能力和表现“阈下”经验的艺术功力。他们从弗洛伊德那里得来的启示还只是有意识的自我,而不是无意识的自我;还只是在现实原则支配下有理性的本能,而不是在快乐原则支配下的非理性的本能。“疯狂是疯狂,还是有分寸的。”张爱玲一语中的,颇具说服力。这样,现代诗派的怀乡不必也不能如同“家乡是个贼,他能偷去你的心”(闻一多《你看》)那般刻骨铭心。
    三
    正如几乎所有论者都看到的,寂寞、孤独、浮躁、迷惘、颓废等等现代城市人在都市环境氤氲下普遍的情绪和心态,是现代派诗歌的富产。我们还应关注到,陷入困惑和无奈中的现代派诗人们,终究没有像他们的老师西方现代主义那样走向荒诞和虚无,这得益于他们寻求逃避和解脱的独特办法,把目光和希冀投向并非“现实”却是“现代”的乡村田园。这不能不说是在中西文化激烈冲突中对中国文化传统的“胜利”捍卫,因为在中国,都市与乡村的文化差异固然是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的交锋,其实很大程度上已悄悄转移为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的冲突了。
    阳光从辽远的海滨
    带来一种灰黄的色调,
    小牧场已黄昏了。
    我们静静地躺着吧,
    切莫触动你底手提琴;
    我已厌倦于它的节奏,
    甚至厌倦于它的节奏中
    使我回思着的热带的森林,
    飞航于海潮上的舵工底歌。
    这里将有成群起伏的牛背,
    从阴森而寂静的白杨下,
    泛着古旧的乡村底味,
    而我正要在这乡村的印画上缄默。”
    (陈江帆《缄默》)
    现代派诗人是很反感直接叙述,直抒胸臆的,但这里的意象还是把话说得清清白白。厌倦琴声,厌倦一切,只想静静地躺在小牧场,“在乡村的印画上缄默”。乡村成了在城市遭受委屈的诗人们的避难所,哪怕只是临时,只有短暂。
    爵士音乐奏的是:春烂了。
    春烂了时,
    野花想起了广阔的田野。 
    (徐迟《春烂了时》
    )对城市缺乏安全归宿感的诗人,相对城里人都成为“蚂蚁们”,自然“我是小野花”,当爵士音乐狂奏着“春烂了时”,“想起了广阔的田野”是何其顺然的事。在都市中“死了一个也不足惜”的小野花,在乡间却“随便什么颜色都适合的;/幸福的”,对照下的价值反差,既强化了城市生活的苦楚,又映照出乡间幸福的纯粹理想化。这种对田野的怀想,当然更多的是情绪化的表现,带着奇异带着病态,透着“时代”的真实,也就蓄涵了更多的文化意蕴。当你“把忧郁溶化在都市中”,你要么变得躁烈,要么更加麻木,可悲的是,
    我沿山涧以彳,
    倒影启示了我的伶仃;
    而风尘的脚步,
    更启示我不该慕此清高!  
    (吴奔星《我沿山涧以彳》)
    看来更多的是麻痹,是蒙昧,“梦里不知身是客”,自己的“伶仃”往日竟然无法自觉,居然要倒影来“启示”了。这个“伶仃”又何其深沉与悠长,已经潜伏到心底,不断吞噬着心灵。其实躁烈也罢,麻木也罢,无论哪种情形,一旦触及自然清新的青山绿水、古朴淳厚的田野牧场,乡村田园的一切美妙就萦上心怀,叫你感动,叫你忘乎所以,于是你看到的只是你所希望的,至于是否保存了一个真实的乡村田园整体,那已不是最重要的。假如没有“沿山涧以行”,没有“倒影”,那么给现代派诗人们“伶仃”的“启示”肯定会推迟来临。所以,虽然孙作云在《论“现代派”诗》说的“现实对他们是一种恐怖、威胁”的论述不无正确,但最终他们还是拜托乡村情结的启示找到了逃避或解脱恐怖与威胁的策略。
    与同样经历着现代都市与传统农村冲突的20年代“乡土文学派”、30年代京派和左翼社会剖析派等文学流派相比较,不难看到它们两种文化冲突的内涵区别。但其中也有共同的因素存在,就是念古怀乡的民族文化心理建构制约并调节着作家主体的价值取向和审美情趣,这便造就了现代派诗人奇异怀乡病的生成。
    四
    从某个意义上说,都市文化确有让人留恋,值得礼赞之处。马克思曾指出:“真正的城市只是在特别适宜于对外贸易的地方才形成起来,或者是在国家首脑及其地方总督把自己的收入(剩余产品)同劳动交换,把收入作为劳动基金来花费的地方才形成起来。”城市毕竟是人类社会进步的产物,是人类文明的缩影和标志。现代都市诞生之后,都市文化从传统农业文明中离析出来,自有其独立、亮丽的风景。
    我来了,二十岁,
    年青,年轻,明亮又康健。
    从植着杉的路上, 我来了哪,
    挟着网球拍子,哼着歌,
    MENUETING,ROMANCE INF
    我来了,雪白的衬衣,
    印第安弦的网影子,在胸脯上。…… 
    (徐迟《二十岁人》)
    泯灭了怀旧诗人哀戚的小我,消解了五四式的大我,作为个体的生长的自我——都市里成长起来的新人,“我”这个“二十岁人”的兴高采烈是有缘由的。自从鸦片战争敲碎了中国人自大的文化美梦,富民强国的理想便是20世纪的中国梦,而要改变落后的农业经济,建成现代化的工业强国,发展现代都市无疑是一条现实的途径。“汇集着大船舶的港湾,轰响着噪音的工厂,深入地下的矿坑,奏着Jazz乐的舞场,摩天楼的百货店,飞机的空中战,广大的竞马场——甚至连自然界物也与前代的不同了”,全新的一切让人亢奋不已,工业机器文明给人耳目一新。于是卞之琳在《第一盏灯》里,超越了五四时期郭沫若等人单纯对机器“力”与“速度”的激情崇拜,以更多的历史文化厚重感纵情放歌:
    鸟吞小石子可以磨食品。
    兽畏火。人养火,乃有文明。
    与太阳同起同睡的有福了,
    可是我赞美人间第一盏灯。
    “鸟吞小石子”所象征的是动物性的自然态的原始本能,一“畏”一“养”所刻划的是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那种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社会文化形态或许平和、宁静,也曾令历代诗人为之陶醉,但在现代派诗人看来,躁动、浮华的工业社会未尝不是社会历史的进步,灯的发明犹如火的发现,把人类文明带上了更高的台阶。所以,“与太阳同起同睡”再怎么“有福”,诗人也要“赞美人间第一盏灯”。如此说来,现代派的怀乡思家不少是旅行郊游时的饰物,而对于都市生活又总是“忘不了你的情忘不了你的好”,这些又有什么不可思议的呢?
    但中国现代都市文化发展的特殊性,又时刻启示着现代派诗人唯有深深陷于重重矛盾中。中国现代都市伴随殖民化经济一起诞生,现代派诗人及其创作的精神特征无一不与上海等地全面移植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经营管理、城市建设和生活方式密切相关。20世纪20、30年代中国城市都市化时期,事实上正可以说是资本主义化达到高潮的阶段。这种西方列强霸权下的现代文明,不可能不给饱经沧桑的中华民族烙印上深重的伤害。
    属于唱片和手摇铃的夜,
    减价的不良症更流布了,
    今年是滞销之年啊。
    市场的音调蜂巢般嗡嗡着。  
    (陈江帆《减价的不良症》)
    如果我们对诗中所表达的那种焦虑、紧张、烦恼情绪还不甚明了,那么卞之琳的《古城的心》可以提供更具“中国特色”的答案:
    铺面里无人过问的陈货,
    来自东京的,来自上海的,
    也哀伤自己的沦落吧?
    帝国主义势力的野蛮侵害,近代工业的强劲冲击,使得中国建构千年的农业文明迅速土崩瓦解,丰收成灾,不良的减价,滞销都深深刺痛了“古城的心”。显而易见,在这渗透着殖民病态的畸形都市里,即使是在中国都市成长起来的“二十岁人”也无法轻歌曼舞,更何况不少的现代派诗人本是由乡村步入城市的。的确,有意接纳西方现代文化的中国现代派诗人,在理性认识上绝不会反对建立和发展现代都市而敌视现代都市文明,——中国任何的“乡土文学”派也不会,但在心理情感上不能不受一种潜在的民族情绪的驱使,在一定程度上对都市文化抱有不解和拒斥。这种心理情感一旦被强化,势必从根底上影响一大批诗人对都市的认同程度。熟稔西方现代文化史的现代派诗人,自然知道早在批判现实主义中就涌动着都市文明批判的文学潮流。巴尔扎克的小说中,视巴黎社会为藏污纳垢之地,淋漓尽致地予以呈示与鞭笞;在象征主义诗人波特莱尔的诗作中,更是把丑恶视同现代文明本身,而不仅是文明的副产品。现代派诗人对此加以借鉴模仿也是情理之中的。
    直接渊源于西方现代主义的中国现代派诗歌,从其面世到日臻完善都不全像西方现代主义那样主要是一种顺逆对立、多向对立的社会文化背景的活力的激发,而更多的是一种顺势的文化积淀。在中国漫长的文学文化发展中,积淀了以田园情结为核心的精美圆熟的古典诗学,它既是对于古典美的留恋,也为农业文明对工业文明的规避和反击提供了武器。只不过我们从现代派诗中看到的更多的是这种武器的软弱和不济,这固然有传统田园诗歌自身负面效应的原因,更有操持者的主观意识的问题。弗洛伊德的思想理念、西方现代主义的表达策略,这种种自我意识的投射,使得乡村田园更多的成了一个逃避都市病的异化了的桃花源,至少是从中新辟出一个难民营,收容着一批在都市文化与乡村文化的冲突中一时失去了精神家园的难民。
    现代派诗人用诗歌下着诊断,中国都市疾病不仅有来自西方帝国主义的压迫,也有都市文明自身的缺陷,更有中国传统农业文明的田园怀乡情结对都市魂灵的自然排斥与逃避。可见,找不到返归的路也罢,走错了别家的门也罢,现代诗派总把眼光投向乡村田园而这个乡村田园又委实奇异难辨,这是因为确有深层、复杂的原因在,原也怨不得现代派诗人们“充满封建主义的色彩”的。此所谓不是他不明白,是世界变化快。
    五
    从现代社会发展的理论角度看,城市与乡村的分离,其结果是城市凭借自身的文化优势领导乡村,并不断同化着乡村,但在社会文明的实际进程中,城市与乡村有着各自不同的分工,而且还因为这种种分工造成了生存环境的差异,并形成了不尽一致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甚至在思维习惯和心理气质上都可能有其各自的特征。这似乎命定是一场都市文明和乡村文明的文化大冲突。而中国社会发展的特殊性更是注定我们要在这一文化冲突中经受精神的磨炼。
    20世纪30年代中国现代派诗歌,咏叹乡村情结时常常以现代都市文明为观照,传统农业文明的价值标准又不时流露于对都市魂灵的表现中。工业文明与农业文明、城市文明与乡村文明的冲突总是相伴而行。
    深受西方现代主义思潮影响的现代派诗人,在时代急剧变迁的动荡中,自觉不自觉地操持起田园乡愁,奠出乡村情结,为病态中国的病态都市谱写了一组赞颂与诅咒交织的奏鸣曲。在现代派诗人的心理积淀中,怀乡是文化中国的象征,是中华民族精神和古典诗学的延续。他们在中西文化剧烈碰撞中支撑着中国文化的理想,为西方外来文化的中国本土化写上了重重的一笔,做出了他们的贡献。
    主要参考文献:
    [1]·蓝棣之:《现代派诗选》,人民文学出版社(北京)1986年。
    [2]·吴欢章:《中国现代十大流派诗选》,上海文艺出版社(上海)1989年。
    [3]·杨匡汉、刘福春:《中国现代诗论(上编)》,花城出版社(广州)1985年。
    [4]·吴中杰、吴立昌:《1900-1949:中国现代主义寻踪》,学林出版社(上海)1995年。
    [5]·谭楚良等:《中国现代主义文学》,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桂林)1992年。
    [6]·李今:《日常生活意识和都市市民的哲学》,《文学评论》(北京)1999年第6期。
    原载:《理论与创作》2000.3
    
    原载:《理论与创作》2000.3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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