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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参价格”思考《石头记》第二十八回形成于乾隆四十年左右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童力群 参加讨论

    一、《石头记》形成的时间
    在乾隆三十三年至四十七年之间
    (一)《石头记》形成的时间在乾隆三十三年之后
    “曹雪芹创作的《红楼梦》,其内容,就在明义所见《红楼梦》中。乾隆二十二年秋,曹雪芹接受敦诚的建议,开始著书。明义抄寄《题红楼梦》七绝二十首的时间,在乾隆三十年五月至乾隆四十六年之间(可能在乾隆三十一年)。明义写作《题红楼梦》绝句二十首的时间,不能早于乾隆二十五年秋,不能迟于乾隆二十七年除夕。值得我们高度注意的是:迟至乾隆三十三年,墨香所藏、永忠所观,皆为《红楼梦》,而不是《石头记》。”1
    永忠有著作《延芬室集》,是稿本。在此诗稿中,有《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弔雪芹三绝句(姓曹)》。永忠的这三首绝句作于乾隆三十三年戊子(一七六八)。
    《红楼梦》1980年第四辑,载有周汝昌先生的《〈红楼梦〉全璧的背后》。其文云:“《石头记》本为秘书钞传、如永忠者乃康熙帝所欲传位而受雍正迫害的胤禵(本名胤祯)之孙,最爱收书——昭槤写他实‘常不衫不履,散步市衢,遇奇书异籍,必买归之,虽典衣绝食所不顾也’!然而他竟然迟至乾隆三十三年才因敦诚之幼叔墨香(额尔赫宜)而始见《红楼梦》……”2
    对于周先生之所写,我这样理解——正因为“迟至乾隆三十三年”《石头记》还没有诞生,尽管永忠“常不衫不履,散步市衢,遇奇书异籍,必买归之,虽典衣绝食所不顾也”,也肯定买不到!
    (二)《石头记》形成的时间在乾隆四十七年之前
    1、周汝昌先生在《〈红楼梦〉全璧的背后》里写道:“《四库全书》号称是四十七年正式告成的(陆锡熊七月撰“进书表”)……吴门“花韵庵主”[石韫玉,1756——1837,乾隆五十五年状元]的《红楼梦传奇》(嘉庆间家刊本)有吴云的一篇序文,开头说:‘《红楼梦》一书,稗史之妖也,不知所自起,当《四库书》告成时,稍稍流布;率皆抄写,无完秩。已而高兰墅偕陈(程)某足成之,间多点窜原文,不免续貂之诮。’”2
    显然,吴云所言之《红楼梦》,是修改《石头记》而成的《红楼梦》。
    吴云,字玉松,吴县人。生于乾隆十一年(1746),卒于道光十七年(1837年)。乾隆五十五年进士。官御史。终彰德知府。著有《醉石山房诗文钞》。
    2、林冠夫在《红楼梦版本论》第189页写道:
    “这里所说的梦觉本底本是庚辰本,既不是最初的己卯庚辰本,也不是今存的这个庚辰本,而只是指庚辰本传抄过程中的某个本子。”3
    梦觉本即甲辰本,成书于乾隆四十九年。从“最初的己卯庚辰本”,到“庚辰本传抄过程中的某个本子”,到甲辰本,至少有两次变化。假设每次变化的最快速度是每年一变,那么,“最初的己卯庚辰本”的形成时间的下限是乾隆四十七年。
    二、王人恩先生的探索
    王人恩先生在《〈红楼梦〉中的人参描写意象探微》中写道:“赵翼写有《人参诗》,见于《瓯北集》卷三十八……值得注意的是,赵翼在《人参诗》较详尽地描写了他为救治伟儿之疾病,典卖衣被以购人参的情景。‘一两三百金,其品犹居次。中人十家产,不满一杯味。’人参的价格达到了惊人的地步……前引赵翼《人参诗》述及乾隆时一两人参需三百两银子的史实与宝玉开出的药价相差无几,这无疑表明曹雪芹创作《红楼梦》的乾隆年间,人参价格已经颇高,所以他信手拈来,借宝玉之口道出当时的现实状况。”4
    三、宝玉的“暖香丸”处方
    甲戌本第二十八回写道:
    “宝玉道:‘这些药都是不中用的。太太给我三百六十两银子,我给妹妹配一料丸药,包管一料不完就好了。’王夫人道:‘放屁!什么药就这么贵?’宝玉道:‘当真的呢,我这方子,比别个不同。这个药名也古怪,一时也说不清。只讲那头胎紫河车,人形带叶参,三百六十两不足;龟大何首乌,千年松根茯苓胆,诸如此类的药都不算为奇,只在群药里算。那为君的药,说起来吓人一跳。前儿薛大哥求了我有一二年,我才给了他这个方子。他拿了方子去,又寻了二三年,花了有上千两的银子才配成了。太太不信,只问宝姐姐。’……”5
    庚辰本、甲辰本、戚序本、彼藏本、程甲本、杨藏本在叙述这一情节时,文字与甲戌本的同回同段基本相同。
    己卯本、卞藏本都没有第二十八回。
    我手边没有舒本(己酉本)、蒙本(王府本),无从比较。
    

甲戌本第二十八回的回末脂批称宝玉说的药为“暖香丸”。
    仔细揣摩“暖香丸”处方中的“三百六十两”,其意义应为“用三百六十两银子买一两人形带叶参”。
    四、赵翼的《人参诗·序》
    伟儿久病,需用参剂,市价甚贵,白金三百两易一两,尚不得佳者。曩阅国史,我朝初以参贸高丽,定价十两一斤。丽人诡称明朝不售,以九折给价。而我朝捕获偷掘参者皆明人,以是知丽人之诈,起兵征服之。迨定鼎中原,售者多,其价稍贵,然考查悔余壬辰、甲午两岁俱有谢揆恺、功惠参诗。一云‘一两黄参直五千’,一云‘十金易一两’,皆康熙五十年后事也。其时参价不过如此。乾隆十五年,余以五经应京兆试,恐精力不支,以白金一两六钱易参一钱。二十八年,余病服参,高者三十二换,次亦仅二十五换,时已苦其难买。以今较之,更增十余倍矣。市值愈贵,购之益艰,诗以志慨。6
    五、对赵翼《人参诗·序》的注释
    “伟儿”——赵翼的第三子赵廷伟,生于乾隆三十三年十月,卒于嘉庆二年。
    “白金”——银子。 “查悔余”——查慎行(1650—1727),字悔余。
    “壬辰”——康熙五十一年(1712)。 “甲午”——康熙五十三年(1714)。
    “换”——量词。银两易物单位。
    “高者三十二换”——价格最高的是三十二两银子买一两人参。
    六、赵翼的《人参诗》写于嘉庆元年
    赵翼生于雍正三年(1725年),卒于嘉庆十五年(1810年)。
    赵翼写有《人参诗》,见于《瓯北集》卷三十八。
    我手边没有《瓯北集》,却有便于今人阅读的《赵翼诗编年全集》。
    《赵翼诗编年全集》的编写与出版,属于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项目及山东省古籍整理规划项目,其权威性毋庸置疑。
    《人参诗》在《赵翼诗编年全集》卷三十八里。6
    此“卷三十八”收录了赵翼在嘉庆元年丙辰(1796年)写的诗歌。
    显然,《人参诗》写于嘉庆元年。
    七、蒋竹山先生的叙述
    2005年8月17~19日,“中国历史上的环境与社会” 国际学术讨论会在南开大学隆重召开。蒋竹山先生在该会上发表了《生态环境、人参采集与国家权力:以嘉庆朝的秧参案为例的探讨》。该文写道:
    “以嘉庆十五年六月十一日的上谕为例……由于两淮地区参价过高,通常四等参要价二百五六十两两、五等参要价二百两,连泡丁都要五六十两,盛京将军就曾为此上奏说:‘此项参斤虽成数不足,并非民间不用之物’,因而要求每参降至一百余两。……这些驳回的余参则以两淮地区的人参价格垫赔,五等参每两三百两、泡丁每两一百两。
    ……吉林将军赛冲阿于嘉庆十五年六月二十一日,首先提出《参务章程十二款》,同年七月初二,大学士庆桂就立即逐条驳斥赛冲阿的参务章程修订草案……(赛冲阿)他举当时官参的售价为例,五等参一两值银一百四十两,而烧锅票一张应交五等参一两二钱,值银一百六十八两,两者的差距不大……自乾隆朝开始,有关参余银两的问题以来就一直困扰着吉林的地方官。乾隆时经大学士奏准,客商购买余参时,必须按照成色,上参每收银二十两、中参收十六两、下参收十二两,以作为未能进山的卧票缺参及垫补刨夫塌欠之用。”
    八、赵焕林先生的叙述
     《辽沈晚报》登载了赵焕林先生的《东北人参“滋养”清朝二百年》。该文又发表于2006年10月17日的东北新闻网(东北新闻网·辽宁频道·文史地理)。
    该文写道:“所谓的‘参票’,就是指上面注明持有者的姓名、旗佐、进山的目的等内容。“参票”由北京的总管内务府制发,无论官丁,每人一张。后来能采到的人参越来越少,一些刨夫因挖到的人参达不到定额数量,干脆携票潜逃,致使官府连刨夫“参票”都无法收回。后来官府也有了应对的办法,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规定,因未收回‘参票’而亏欠应交人参,每两人参折催银12两;“参票”收回,每两折催银10两。按照当时平民的生活水平,一两人参足够五口之家的一年生计,可见人参的贵重。”
    九、萧国亮先生的叙述
    中华文史网发表了萧国亮先生的《清代封建国家经营的官营商业》。
    (中华文史网·清史研究·专题研究·经济史研究)
    (中华文史网是国家清史编委会网上工程,由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协办。)
    该文写道:“尽管每年投入市场的人参不多,但由于价格昂贵,清代封建国家所获得的参利却颇为可观。如嘉庆二年,发往两淮的五等人参为十九斤八钱三分四厘,值银二万一千三百三十八两三钱八分;参渣末—斤八两六钱六分七厘,值银六百七十八两三钱四分三厘;泡丁四斤八两九钱,值银一千八百两二钱二分五厘;芦须二钱,值银一两五钱。共计为白银二万三千八百十八两四钱四分八厘。此外,还有大枝参十八枝,四等参六斤二两,共值银二万一千四百五十两。”
    十、赖慧敏研究员的叙述
    2003年12月18日,台湾大学东亚文明研究中心主办的“权力与诠释论坛网”,发表了赖惠敏研究员的《乾隆朝苏州织造局与江南物质文化》的论文摘要。该摘要写道:
    

“……苏州织造局的另一项功能是帮皇帝销售宫廷物资。根据《内务府广储司六库月折文件》的记载,乾隆15年至60年贩卖的人参超过一千万两,这些人参分别交由崇文门、长芦盐政、两淮盐政、江宁、苏州、杭州织造、粤海关售卖。”
    十一、我的分析与结论
    (一)官参(京城参)价格与参票价格相等
    依据——蒋竹山先生在《生态环境、人参采集与国家权力:以嘉庆朝的秧参案为例的探讨》里写道:“吉林将军赛冲阿于嘉庆十五年六月二十一日,……他举当时官参的售价为例,五等参一两值银一百四十两,而烧锅票一张应交五等参一两二钱,值银一百六十八两,两者的差距不大。”
    (二)三等参(下参)售价与二等参(中参)售价之比是1:1.33
    二等参(中参)售价与一等参(上参)售价之比是1:1.25
    依据——蒋竹山先生在《生态环境、人参采集与国家权力:以嘉庆朝的秧参案为例的探讨》里写道:“乾隆时经大学士奏准,客商购买余参时,必须按照成色,上参每收银二十两、中参收十六两、下参收十二两,以作为未能进山的卧票缺参及垫补刨夫塌欠之用。”
    (三)乾隆十五年官参一、二、三等参价格
    依次是十六换、12.8 换、9.62换
    依据——赵翼在《人参诗·序》里写道:“乾隆十五年,余以五经应京兆试,恐精力不支,以白金一两六钱易参一钱。”
    (四)乾隆二十八年官参一、二、三等参价格
    依次是三十二换、二十五换、18.8 换
    依据——赵翼在《人参诗·序》里写道:“二十八年,余病服参,高者三十二换,次亦仅二十五换”。
    二十五换与三十二换之比是1:1.28,这与“二等参(中参)售价与一等参(上参)售价之比是1:1.25”基本相符。
    (五)乾隆二十一年官参一、二、三等参价格
    依次是二十换、十六换、十二换
    依据甲——赵焕林先生在《东北人参“滋养”清朝二百年》里写道:“后来官府也有了应对的办法,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规定,因未收回‘参票’而亏欠应交人参,每两人参折催银12两;“参票”收回,每两折催银10两。”
    十二换——“每两人参折催银12两”。
    因为“十二换”在乾隆十五年官参二、三等参价格12.8 换与9.62换之间,又因为人参价格一直看涨,事隔六年,乾隆二十一年的二等参价格不可能是“十二换”,“十二换”只能是乾隆二十一年的参票三等参的价格。
    因为“官参价格与参票价格相等”,所以乾隆二十一年官参三等参价格是十二换。
    依据乙——蒋竹山先生在《生态环境、人参采集与国家权力:以嘉庆朝的秧参案为例的探讨》里写道:“乾隆时经大学士奏准,客商购买余参时,必须按照成色,上参每收银二十两、中参收十六两、下参收十二两,以作为未能进山的卧票缺参及垫补刨夫塌欠之用。”
    (六)乾隆十五年至二十一年,人参价格递增率为 3.8 %
    (七)乾隆二十一年至二十八年,人参价格递增率为 7 %
    (八)五等参售价与四等参售价之比是:1:1.3
    依据——蒋竹山先生在《生态环境、人参采集与国家权力:以嘉庆朝的秧参案为例的探讨》里写道:“以嘉庆十五年六月十一日的上谕为例……由于两淮地区参价过高,通常四等参要价二百五六十两两、五等参要价二百两”。
    (九)嘉庆二年,两淮人参价格为:四等参九十一换、
    五等参七十换、参渣末 27.5 换、泡丁 24.7 换、芦须 7.5 换
     依据——萧国亮先生在《清代封建国家经营的官营商业》里写道:“如嘉庆二年,发往两淮的五等人参为十九斤八钱三分四厘,值银二万一千三百三十八两三钱八分;参渣末—斤八两六钱六分七厘,值银六百七十八两三钱四分三厘;泡丁四斤八两九钱,值银一千八百两二钱二分五厘;芦须二钱,值银一两五钱。共计为白银二万三千八百十八两四钱四分八厘。此外,还有大枝参十八枝,四等参六斤二两,共值银二万一千四百五十两。”
    (十)嘉庆二年两淮五等参价格
    与嘉庆十五年两淮五等参价格之比为 1:4.286
    依据甲——萧国亮先生在《清代封建国家经营的官营商业》里写道:“如嘉庆二年,发往两淮的五等人参为十九斤八钱三分四厘,值银二万一千三百三十八两三钱八分”。因此,嘉庆二年两淮五等人参价格为七十换。
     依据乙——蒋竹山先生在《生态环境、人参采集与国家权力:以嘉庆朝的秧参案为例的探讨》里写道:““以嘉庆十五年六月十一日的上谕为例……这些驳回的余参则以两淮地区的人参价格垫赔,五等参每两三百两”。
    (十一)嘉庆二年至十五年,人参价格递增率为 11.7 %
    (十二)两淮人参的出售地点是“两淮盐政”衙门(扬州)
     依据赖惠敏研究员的《乾隆朝苏州织造局与江南物质文化》的论文摘要,两淮人参的出售地点是“两淮盐政”衙门(扬州)。
    (十三)赵翼用“三百金”购买的人参是二等参
    赵翼《人参诗》云:“一两三百金,其品犹居次。”事在嘉庆元年。
    嘉庆二年,两淮四等参价格九十一换。按递增率 11.7 %计算,嘉庆元年,两淮四等参价格 80.35 换。
    萧国亮先生在《清代封建国家经营的官营商业》里写道:“如嘉庆二年,发往两淮的……还有大枝参十八枝,四等参六斤二两,共值银二万一千四百五十两。”
    “四等参六斤二两”,计 98 两,共值银 7874.3 两。
    21450 两 — 7874.3 两 = 13575.7 两。
    13575.7 两 / 18 = 754.2 两。因此,大枝参每枝值银 754.2 两。
    754.2 两(银子) / 300 两(银子) = 2.514 两(重量)。
    2.514 两 合 78.56 克。现代二级山参的重量标准是 55 克~ 100 克。
    (十四)官参价格与两淮参价格之比为 1:2.14
    依据——蒋竹山先生在《生态环境、人参采集与国家权力:以嘉庆朝的秧参案为例的探讨》里写道:“以嘉庆十五年六月十一日的上谕为例……这些驳回的余参则以两淮地区的人参价格垫赔,五等参每两三百两……吉林将军赛冲阿于嘉庆十五年六月二十一日,首先提出《参务章程十二款》,……他举当时官参的售价为例,五等参一两值银一百四十两”。
    (十五)乾隆二十八年至嘉庆元年,人参价格递增率为 5.4 %
    乾隆二十八年,官参二等参二十五换。
    嘉庆元年,官参二等参 140.19 换。(300/2.214)
    (十六)乾隆四十七年,官参一等参 84.88 换,两淮参一等参 181.63 换
    (十七)宝玉“暖香丸”处方中的“三百六十两”,
    或为“假语存”,或为“真事隐”
    乾隆四十七年,是《石头记》形成的时间下限(时间底线)。
    宝玉“暖香丸”处方中的“三百六十两”,即“人形带叶参”三百六十换,与乾隆四十七年的官参一等参 84.88 换及两淮参一等参 181.63 换相对照,皆不符合。
    我是这样思考的:如果“人形带叶参”是一等参,那么,《石头记》所述就是夸张、虚构了——“假语存”。如果“人形带叶参”是特等参,那么,《石头记》所述就是实录其事——“真事隐”。
    (十八)乾隆三十三年,官参一等参 32.5 换,两淮参一等参 69.55 换
    (十九)一等参特别贵的“坎”应是一百换
    《石头记》形成的时间在乾隆三十三年至四十七年之间。作者写出“宝玉‘暖香丸’处方中的‘三百六十两’”的时间,应在这期间的某一年里。
    直至乾隆四十七年,官参一等参的价格只有 84.88 换,与“人形带叶参”的三百六十换相差 4.24 倍,即相差甚远,因此,《石头记》的作者在创作第二十八回的“暖香丸”处方时,参考的应是两淮参一等参的价格。
    乾隆三十三年,两淮参一等参 69.55 换。乾隆四十七年,两淮参一等参 181.63 换。在这两个数组成的范围内,应该有一个数字激起作者的创作欲望。一等参特别贵的“坎”应是一百换,因为从两位数升成三位数,意味着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这样,就比较符合王夫人的著名骂语“放屁!什么药就这么贵?”
    (二十)乾隆四十年,两淮参一等参一百换,
    (二十一)《石头记》第二十八回形成于乾隆四十年左右
    注:
    1童力群《由明义所见《红楼梦》引起的思考》,《明清小说研究》2008年第2期。
    2周汝昌《〈红楼梦〉全璧的背后》,《红楼梦》1980年第4辑。
    3林冠夫《红楼梦版本论》,文化艺术出版社2007年出版。
    4王人恩《〈红楼梦〉中的人参描写意象探微》,《红楼梦》1997年第3辑。
    5曹雪芹《脂砚斋甲戌抄阅重评石头记(影印本)》,沈阳出版社2005年版,第454页。
    6赵翼(著)、华夫(主编)《赵翼诗编年全集》,天津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1220页。
    原载:投稿
    
    原载:投稿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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