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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曹雪芹作者身份的释疑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张广文 参加讨论

     
    
    四川联合大学教授张放认为,曹雪芹不大可能写出《红楼梦》来。理由有三点:
    其一,曹雪芹生于雍正二年,他五岁时被抄家,曹家已彻底败落。曹雪芹生于破落、长于贫困,并未经历“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的尊荣生活,也未有“忽喇喇似大厦将倾”的切身体验,细节写不到那样逼真。另外,曹雪芹为生计所困,做过宗学杂役,投靠过亲友遭侮慢,最后穷得连城里都呆不下去,只好移居西山,靠画制风筝糊口,“举家食粥酒常赊”。常处困顿贫病的曹雪芹不大可能以十年之长的时间从事长篇巨制的创作。
    其二,曹雪芹的个人性格也是典型的诗人隐士而非小说家类,他“酒渴如狂”,又喜访古游林,是那种喜尚空谈而不肯面对现实的人,诗文水平也较平常。
    其三,曹雪芹的几位至交好友从未提起过曹雪芹写《红楼梦》的事,无论在曹的生前,还是死后。如果曹雪芹真的花十年功夫写《红楼梦》,朋友不可能不知道,不可能不提及,既使生前为他保密,而在他死后却没必要保密了。与曹雪芹交往甚密的努尔哈赤第六代孙爱新觉罗敦敏与敦诚两兄弟在曹雪芹死后还在世上活了二十多年,其时曹雪芹著红楼一说早已为世传道,而敦敏与敦诚却未及一词。在他们追悼曹雪芹的诗中,也无一句提及或暗示曹雪芹写《红楼梦》,只说曹“坎坷以终”。
    针对以上问题,以下逐一予以回答。
    第一,曹雪芹并非生于破落、长于贫困,他经历过“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的尊荣生活,也有过“忽喇喇似大厦将倾”的切身体验。
    张放的论点是建立在以曹雪芹是曹颙之子或者曹頫之子这种假设基础之上的,或者说是建立在以曹寅家庭为小说背景的假设基础之上的。正是这种假设,把《红楼梦》研究引入了误区。
    实际上,这假设是不能成立的,因为从书中给出的时间背景及有关情节的描写看,曹雪芹并非是曹颙或者曹頫之子,书中的故事也不是以曹寅家庭为背景。
    有学者认为曹雪芹是曹颙的遗腹子,有待商榷。我在《曹颙不可能是《红楼梦》的作者》一文中已经论证过,曹颙生于康熙三十一年(公元1692年),卒于康熙五十四年,卒时为二十三岁。一般认为作者曹雪芹是贾宝玉的原型。脂砚斋曾指出,“盖作者实因鹡鸰之悲、棠棣之威,故撰此闺阁庭帏之传。”“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作者在楔子中自己也说:“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兄规训之德”,说明作者是有父母、有兄弟的。书中的宝玉也是有父母、哥哥、姐姐的。而曹颙死时才二十三岁,之前未见有子的记载,曹頫上任奏折内说其嫂马氏怀孕已及七月,以后再无马氏生育的消息。曹颙遗孀马氏仅怀一胎,是男是女尚不清楚,不能断定曹雪芹就是马氏所生。而书中的宝玉是在曹颙死后九年的雍正二年四月二十六日(公元1724年5月18日)才出生。因此可以肯定地说,曹雪芹不是曹颙的遗腹子。
    又有学者认为曹雪芹是曹頫之子,也有待商榷。第四十七回中,贾母说他嫁到贾家已有五十四年了,说此话时是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九月,按此计算,贾母嫁到贾家时应是康熙二十一年(公元1682年),若次年生下贾赦,则贾赦此时已经有五十三岁了。第三十三回中,王夫人说:“我如今也将五十岁的人”,贾政的年龄应与王夫人相差不大,也在五十岁左右。贾政约生于康熙二十五年(公元1686年)。我在《曹頫不是《红楼梦》的作者》一文中已经论证过,曹頫约生于康熙三十六年(公元1697)。书中的贾宝玉有一位胞兄叫贾珠,表明曹雪芹也应有一位胞兄。现在我们来计算贾珠的出生时间。第四回写道:“珠虽夭亡,幸存一子,取名贾兰,今方五岁”。那么这时贾宝玉是多大岁数呢?在饯花会同一年即贾宝玉十二岁生日同一年的正月二十一日是薛宝钗的十五岁生日(见第二十二回),即意味着贾宝玉比薛宝钗小三岁。第四回写道:“这薛公子学名薛蟠,表字文龙,今年方十有五岁,……还有一女,比薛蟠小两岁,乳名宝钗”,薛宝钗此时十三岁,贾宝玉就应当是十岁,比贾兰大五岁。在第二回中,冷子兴说贾珠“十四岁进学,不到二十岁就娶了妻生了子,一病死了”。贾珠如果活着,此时应当有二十五岁,比宝玉大十五岁。通过书中的描写计算出贾宝玉生于雍正二年(1724年),上推十五年,贾珠应生于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这就是说,如果曹頫是曹雪芹的父亲,他就得十一岁结婚,十二岁生子,然而常识告诉我们,这是不可能的。
    至康熙五十七年,曹頫仅二十一岁,故康熙皇帝在曹頫康熙五十七年(公元1718年)六月二日的折后批道:“尔虽无知小孩……”,而此时书中的贾政已有三十二岁,当然不是“无知小孩”。
    综上所述,可以肯定地说,曹颙和曹頫都不是贾政的生活原型。曹雪芹不是曹颙之子,更不可能是曹頫之子。
    在雍正末年至乾隆初年间,曹頫的家业已经衰败,无法与书中宁、荣两府的兴盛景象相提并论。《红楼梦》中的贾家并非指曹頫家。
    雪芹虽非曹颙或曹頫之子,但可能是曹頫胞兄之子。
    在第五十二回“一时只听自鸣钟已敲了四下,”有一条双行夹批:“按‘四下’乃寅正初刻,‘寅’此样写法,避讳也。”第十回中有“寅卯间必然自汗,如坐舟中”句,第十四回中有“至寅正,平儿便请起来梳洗”句,第二十六回有“原来是‘唐寅’两个字”句,可见作者并未特意避讳“寅”字。我认为,脂砚斋此条批语是在借题发挥,意在提醒读者:曹雪芹与曹寅同宗,且是近亲。曹雪芹的好友敦诚在《寄曹雪芹(霑)》诗中有一注释“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是一种误传,事实上曹雪芹根本不可能随曹寅织造之任。曹寅死于康熙五十一年(公元1712年),而曹雪芹生于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曹寅死后十二年曹雪芹才出生,怎么会随曹寅到织造任所呢?但敦诚的诗中注解表明曹寅是曹雪芹的祖辈,而且关系亲近。但因曹寅并非曹雪芹的嫡亲祖父,避讳并不严格,“雪芹”与曹寅的号“雪樵”相犯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第四回《护官符》中说“宁国、荣国二公之后,共二十房分。除宁、荣亲派八房在都外,现原籍住者十二房。”由此可以肯定,荣国府应是指在京居住的曹頫以外的另一支曹寅近亲宗族。而曹寅这一支近亲极有可能是其胞弟的后裔。那么曹寅的胞弟是谁呢?
    与曹寅有密切交往的尤侗在《艮斋倦稿》文卷四《曹太夫人六十寿序》写道:“曹母孙太夫人者,司空完壁先生之令妻,而农部子清、侍卫子猷两君之寿母也。”与曹家关系密切的尤侗的记述应当是准确可信的。子清,是曹寅的表字。曹寅亲弟兄二人,胞弟表字子猷,而名不详。《八旗画录》在叶三十二说子猷号筠石。冯其庸先生发现康熙写本《江宁府志》,其中有曹玺传略,确载二子之名为寅、宣。然而,《丰润县志》所载曹玺名下的二子为寅、宜。《八旗满州氏族通谱》将曹寅、曹宜二名并列相连。并附载:“曹锡远正白旗包衣人,世居沈阳地方,来归年分无考,其子曹振彦原任浙江盐法道,孙曹玺原任工部尚书,曹尔正原任佐领,曾孙曹寅原任通政使司通政使,曹宜原任护军参领兼佐领,曹荃原任司库,元孙曹颙原任郞中,曹頫原任员外郞,曹颀原任二等侍卫兼佐领,曹天佑现任州同。”那么,宣和宜,究竟哪个正确呢?
    周汝昌先生认为,宜和子猷,没有典籍上的字句联系,而宣与子猷是有典籍上的字句联系的。曹宣,字子猷,是从《诗经·大雅·桑柔》“秉心宣犹(古时犹、猷字同)”句而取的。我也赞同这一说法。曹寅过继嗣子,应当首先从其胞弟诸子中选择,而不会从其他堂兄弟之子中选择,其嗣子曹頫的生父应是曹寅的胞弟。按例曹頫既要避曹寅的讳,也要避其亲生父亲的讳,然而曹頫并没有避讳“宜”字。如康熙五十四年七月十六日曹頫奏折中写道:“奴才到任后,理宜即为奏闻”,可见“宜”非曹頫父亲之名,即非曹寅胞弟之名。曹寅胞弟应是曹宣。
    那么,“宣”字怎么又变成了“宜”字了呢?我认为,这可能是误写误认造成的。宣与宜字形相近,误写误认是完全有可能的。在满清档案中这种情况是经常出现的。曹寅的胞弟曹子猷是侍卫,属于武职。《八旗满州氏族通谱》附录中指出曹寅、曹宜、曹荃三弟兄中只有曹宜原任护军参领兼佐领,是武职。对比起来看,不难发现,曹宜就是曹宣,“宜”字是“宣”字的误写误认。按照周汝昌先生的说法:“原来‘宣’‘宜’两个字太相似了!木版书的‘宣’字,因为两个小竖划上下出头,稍稍一连,尤其容易看成‘宜’字,(甲戌本、戚本里的宜都作‘宜(下面的‘且’中为三条‘一’)’,三横划。)钞胥或刻工的工作都很单调无味,而继续无休,时间一久,容易遗误;偏偏又遇‘曹宣’‘曹宜’两条易混的项目紧挨着,眼睛一眩,便钞掉了一行或刻丢了一项,这确是曹宣迷失的根本原由罢(《武林旧事》卷六记小说人有‘乔宣’,而一本正作‘乔宜’,可参看)。”
    关于曹宣曹宜的问题,周汝昌先生做了深入细致的考证。据周汝昌先生《红楼梦新证·曹宜曹宣》说,曹寅与曹宣是同胎孪生兄弟,依据是楝亭诗钞·别集》卷三叶七有《闻二弟从军却寄》一诗,开头两句说:“与子坠地同胚胎,与子四十犹婴孩。”“他两个全是生于顺治十五年(一六五八)戊戌九月初七日。曹寅卒于康熙五十一年(一七一二)壬辰七月二十三日辰时,得年五十五岁。而曹子猷则大约卒于康熙四十四年(一七〇五)乙酉,年仅四十八岁。子猷一死,曹寅悲痛无已,到四十八年己丑,还特别作了《思仲轩诗》来纪念他,朱彝尊和他的孙子朱稻孙都有题诗,此诗卷后来也曾入翁方纲眼,并有题句。曹寅的诗序说:‘思仲,杜仲也,俗呼为檰芽,可食;其木美阴而益下,在使院之南。托物比兴,盖有望于竹村,悲吾弟筠石焉尔。作思仲轩诗。’”“康熙四十九年庚寅秋天,曹寅又有一首诗,题作‘渔湾夜归,忆子猷弟句,凄然有作’, 起首就说:‘水动渔舟出子猷句,题诗人已无’,才引了子猷一句诗,接着就说‘人已无’,不是我们咒曹子猷,他不是死了又是怎么了?再次一年,“辛卯三月二十六日闻珍儿殇,书此忍恸,兼示四侄,寄西轩诸友三首”,第二首说:‘予仲多遗息,成材在四三’。曹寅是老大(尤侗《曹太夫人六十寿序》里说:‘逮公〔按指曹玺〕即世,仍命长子猷继之。’是其明证),‘予仲’指老二子猷,毫无疑义。‘遗息’是什么?不是没了爹娘的孩子么?假使这些字眼我们还不至于懂错的话,那么曹子猷至晚此时就已死去,这总该是千真万确的罢。可是怪事就在这里。‘曹宜字子猷号筠石’的这位先生分明是死了,不该到雍正十三年(一七三五)乙卯还在作‘护军参领兼佐领’的官。并且受诰追封他的祖父曹振彦为资政大夫,妣氏欧阳、袁氏二祖母为夫人!曹子猷算起来到那年该七十八岁高龄了,居然还能做护军,而且,他这个死过的人,不知何时竟又还魂,在三十年后做起参领来,这可不是天大的怪事么?有了这样的硬证据,我们才敢判定:曹子猷万万不就是曹宜。”
    中央档案馆杜衿南先生一九六三年十月提出:“曹荃极可能原名为曹宣,因‘宣’与康熙帝名字‘玄’同音避讳,才改为荃的。”我认为这种推测缺乏合理性。如果为了避讳,象这样的家庭,当初起名时就应该意识到。“宣”(xuān,读平声),玄(xuán,读上声),音虽近但有别。如果象这种避法,那么需要避讳的字也太多了点。而且“宣”字在日常生活中尤其是在公务活动中是常用字,也不可能避免。后来宣统皇帝的年号中就有一个“宣”字,也说明清朝并不避讳“宣”字。可见将“宣”改为“荃”是完全没有必要的。退一步讲,即使是为了避讳而改名,改为同是宝盖头的“宜”字更加符合情理。《丰润县志》将曹荃列入曹尔正名下,表明非曹玺之子,曹荃非曹寅胞弟曹宣之名所改已明。
    传说曹宣有四个儿子,除曹頫外,其他名字不确定。《丰润县志》将曹颀列于曹宜名下,曹宜即曹宣,可以初步断定曹颀是曹宣的儿子,即是曹頫的胞兄。康熙五十一年九月初四日曹颙奏折:“九月初三日,奴才堂兄曹颀来南”。曹颙称曹颀为堂兄而非族兄且关系较密切,也可以从侧面证明这一点。有人认为曹顺是曹宣的长子,实非。《丰润县志》将曹天佑列于曹荃名下。
    书中第七十五回中写道:“贾赦贾政听见这般,不知就里,反说这才是正理,文既误矣,武事亦该当演习,况在武属”,因其父属武职,加之贾赦、贾珍都是将军,故言“况在武属”。敦诚《寄怀曹雪芹(霑)》诗中写道:“君又无乃将军后”,表明曹雪芹的父亲或祖父是武职。书中的贾政一般认为是曹雪芹父亲的原型,而贾政是文职,敦诚诗中的“将军”应当是指曹雪芹的祖父。而典籍记载的曹寅、曹宣、曹荃三人中只有曹宣任的是武职。可见贾赦、贾政的原型也应当是曹宣的儿子。
    张放的研究是以曹雪芹是曹寅的后人为假设前提的,而实际上,曹雪芹并非曹寅、曹颙、曹頫的后人,《红楼梦》也非写曹寅家的事,而是写曹寅胞弟曹宣一家的事。如果说曹雪芹是曹宣之后,情况就完全不同了,一切都能得到较为合理的解释。
    曹寅与曹宣兄弟不和(康熙五十四年曹顒去世后,康熙特谕旨:“务必在曹荃之诸子中,找到能奉养曹顒之母如同生母之人才好。他们弟兄原也不和,倘若使不和者去做其子,反而不好。汝等对此,应详细考查选择。”),曹寅家败后,曹宣家并未受到多少冲击。
    曹宣与曹寅不和(康熙语),皆因政见不同。与讨厌曹頫不同,雍正很欣赏曹宣之子曹颀。雍正上台后,曹颀受到雍正的赏识一路青云,而曹頫家却处处受到打击,最终曹頫被革职抄家。如果他们两家关系非常好的话,是不会有两种不同结局的。下面资料足以证明这个问题:雍正元年,雍正准备查处曹頫亏空案,这年曹颀被授二等侍卫。雍正三年,曹颀得到内务府奉旨赏住房一所。雍正四年,曹頫被罚,曹颀又升为佐领。五年曹頫家被抄,曹颀年终却得雍正御笔“福”字之赏雍正五年,曹頫被抄家,曹颀并没有受到任何影响。六年,曹頫被革职家产抄没,曹颀年终又得御书“福”字一张。从上述可以看出两家在雍正年间的巨大反差,一个被重用封赏,一个被革职抄家。曹寅继子曹頫在雍正年间倍受打击,而曹宣之子曹颀却受到恩宠。雍正十三年九月三日乾隆嗣位时追封曹振彦为资政大夫、曹宣为官护军参领兼佐领加一级。曹頫虽是曹寅继子,但因是曹宣所生,也被起用为内务府员外郞。曹宣之子曹颀一家在雍正年间及乾隆初期受到恩宠,雪芹也自然有十多年的锦衣玉食生活,至曹颀犯事被发配黑龙江乌喇,曹宣一支受恩宠的时代基本结束了,继之而来的是衰落。这与《红楼梦》描写的情况几乎完全相同,也与“作者自云”的情况完全相同。
    张放的结论,只能证明曹雪芹不是曹寅、曹颙、曹頫的后人,而不能证明曹雪芹不是《红楼梦》的作者。
    第二,曹雪芹诗文水平并非平常,而是其平生所长。
    第二回甲戌双行夹批:“只此一诗便妙极!此等才情,自是雪芹平生所长。”
    曹雪芹的朋友张宜泉说曹雪芹“其人工诗善画”,并有“君诗未曾等闲吟”、“何当常聚会,促膝话新诗”等赞美诗句。敦诚也有“爱君诗笔有奇气”、“知君诗胆昔如铁”、“牛鬼遗文悲李贺”等赞美诗句。说雪芹诗词才情乃其平生所长,当离事实不远。张放对曹雪芹的评价是缺乏依据的,也是没有说服力的。
    第三,曹雪芹的几位至交好友并非未提起过曹雪芹写《红楼梦》的事。
    我们知道,永忠曾向敦敏敦诚的叔父墨香借阅过《红楼梦》抄本。可墨香并不认识曹雪芹,那么墨香借给永忠的《红楼梦》抄本是从哪里来的呢?这就自然会让人想到墨香是从敦氏兄弟那里借来的,或者是从敦氏兄弟那里抄来的。敦氏兄弟与曹雪芹交往过密,而曹雪芹披阅整理《红楼梦》之事敦氏兄弟不可能不知道。
    敦敏在《芹圃曹君霑别来已一载余矣…感成长句》中写道:“秦淮旧梦人犹在”,在《赠芹圃》诗中有“秦淮风月忆繁华”句。敦诚《寄怀曹雪芹》有“扬州旧梦久已觉 ”、“不如著书黄叶村”等诗句;在赠曹芹圃(即雪芹)》中有“废馆颓楼梦旧家”句。这些表明敦氏兄弟是知道曹雪芹写作《红楼梦》一事的。要不然,敦氏兄弟为何要在诗中提到“秦淮旧梦”、“扬州旧梦”、“梦旧家”、“著书”等词呢?如果敦氏兄弟不知道曹雪芹写《红楼梦》,他们在诗中写这些词不是很奇怪吗?从他们诗中的这些词来看,敦氏兄弟是知道曹雪芹撰写《红楼梦》一事的。
    根据以上分析,我认为曹雪芹写出《红楼梦》是完全有可能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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