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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写谁家的故事?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张广文 参加讨论

     
    
    绝大多数学者认为,《红楼梦》是写康熙雍正年间江南织造曹寅家的事,依据有二:一是敦诚《寄怀曹雪芹(霑)》诗中写的“雪芹曾随其先祖织造之任”一句。二是第五十二回一条双行夹批:“按‘四下’乃寅正初刻,‘寅’此样写法,避讳也。”其实这是天大的误会。《红楼梦》不是写曹寅家的事,而是写曹寅胞弟曹宣家的事。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先从分析故事发生的时间入手。第二十七回写了一个明确的日期,即四月二十六日未时交芒种节。从康熙元年至乾隆六十年(公元1662年——1795年),四月二十六日交芒种节共有五次,分别是:康熙七年(公元1668年6月5日)、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6月6日)、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6月6日)、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6月5日)、乾隆四十七年(公元1782年6月6日)。那么这一次是指哪一年呢?
    书中提到,江南甄家曾在二三十年前四次接驾。曹寅四次接驾的时间分别是康熙38年(公元1699年)4月、康熙42年(公元1703年)2月、康熙44年(公元1705年)3月、康熙46年(公元1707年)3月。从最后一次接驾起算,再过二三十年,即到雍正末年至乾隆初年。在靖本第四十一回“栊翠庵茶品梅花雪,怡红院劫遇母蝗虫”中有一眉批:“尚记丁巳春日谢园送茶乎?展眼二十年矣。丁丑仲春。畸笏。”这是书中唯一一条同时将批书时间和事件时间注明的批语。丁已是乾隆二年(公元1737年),丁丑年是乾隆二十二年(公元1757年),相距正是二十年。谢园送茶发生在乾隆二年,说明大观园的故事就发生在乾隆初年,即发生在乾隆一、二年间。因此,我可以肯定地说,这个末时交芒种节的四月二十六日就是乾隆元年四月二十六日。
    曹寅是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七月二十三日逝世的,《红楼梦》主要是写乾隆元年发生在大观园的故事,显然《红楼梦》不是写曹寅在世的事情。
    《红楼梦》是否写的是曹寅继子曹頫家呢?答案也是否定的。
    曹頫家被查抄是雍正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下达的命令,雍正六年隋赫德将奉旨抄没曹頫家产一事向雍正帝进行了奏报,而小说中的贾府被查抄是饯花会之后即乾隆元年以后的事,这就说明了小说中的贾府并非指曹頫的家。
    在雍正末年至乾隆初年间,曹頫的家业已经衰败,无法与书中宁荣两府的兴盛景象相提并论。第六回中写道:“按荣府中一宅人合算起来,人口虽不多,从上至下也有三四百丁”。这“三四百丁”中还不包括奴仆。第五十二回中麝月说:“家里上千的人”(含奴仆)。雍正六年(公元1728年)奉旨抄没曹頫家产的江宁织造郎中隋赫德奏报:“窃奴才荷蒙皇上天高地厚洪恩,特命管理江宁织造。于未到之先,总督范时绎已将曹頫家管事数人拿去,夹讯监禁,所有房产什物,一并查清,造册封固。及奴才到后,细查其房屋并家人住房十三处,共计四百八十三间,地八处,共十九顷零六十七亩,家人大小男女共一百一十四口,余则桌椅床杌旧衣零星等件,及当票百余张外,并无别项,与总督所查册内仿佛。又家人供出外有所欠曹頫银,连本利共计三万二千余两,奴才即将欠户询问明白,皆承应偿还。再曹頫所有田产房屋人口等项,奴才荷蒙皇上浩荡天恩,特加赏赉,宠荣已极。……曹頫家属,蒙恩谕少留房屋以资养赡。今其家属不久回京,奴才应将在京房屋人口,酌量拨给。”(见《故宫周刊》第八十四、八十五期)。雍正七年七月(1729年)及同年十二月(1730年)的两件刑部致内务府“移会”与“咨文”中提到曹家妇孺在“崇文门外蒜市口地方房屋十七间半”(《历史档案》1983年第1期),这大概就是隋赫德“酌量拨给”曹頫的房屋。曹頫的田产房屋人口被抄没后都赏赐给了隋赫德,曹頫回京后家产只有隋赫德拨给的这十七间半房屋,人口也不会剩下很多。《红楼梦》写的是雍正末年至乾隆初年的事,从曹頫被抄家算起,至书中故事最盛时期,仅短短几年时间。曹頫当时是戴罪之身,加之亏空巨大,负债累累,在这短短几年时间里,不大可能购买或建造出象书中荣国府那样的豪宅,也不大可能将家庭人口发展到“三四百丁”。现实中回京后的曹頫家住宅规模和人口数量与书中的荣国府出入较大。第十六回中贾蔷道:“才也议到这里。赖爷爷说,不用从京里带下去,江南甄家还收着我们五万银子。”雍正六年,隋赫德在上报查抄曹頫家产的奏折上称:“家人供出外有所欠曹頫银,连本利共计三万二千余两,奴才即将欠户询问明白,皆承应偿还。”到雍正十三年,这些欠款应当已经偿还,曹頫几乎没有可能有五万两银子寄存在别人家。可见《红楼梦》中的贾家并非指曹頫家。
    有人说《红楼梦》写的是傅恒家的故事,依据是庚辰本第十六回中“咱们家也要预备接咱们大小姐了”旁边的一条不知出自何人之手的批语“文忠公之嬷”和尹继善《过忠勇公第即事》诗中用了许多《红楼梦》书中的典故。周汝昌先生解释:按清代雍乾时期谥文忠的,只有傅恒一人。……文忠公之嬷,显然不是指“大小姐”元春,因为“嬷”不等于“母”,所指应仍是赵嬷嬷,只是传抄时位置误移而已(见《红楼梦新证》106至108页)。至于为什么会将赵嬷嬷说成是“文忠公之嬷”?周先生解释说,乳母的来源,往往是外家或亲戚,赵嬷嬷是来自傅恒家的嬷嬷,因为曹家和傅家是亲戚。对周先生这种解释,目前还存在很大争议。蒲戈先生指出,“曹家与傅家是姻亲,却至今还无确证。”(见《红楼梦学刊》第2期38页)。不过蒲先生又说,“根据现在陆续发现的资料,傅恒家确实与《红楼梦》及其作者曹雪芹有关系,……拿这五字夹批与‘雪芹崇幕侯门’、‘曾为满族巨家西宾’这些传说以及敦诚丁丑年‘劝君莫弹食客铗’那些诗句合看,再加上最近发现的尹继善丙子冬《过忠勇公第即事》诗中‘绛纱’、‘金陵十二钗’、‘牙笏床头满’等特殊的词汇。互相印证,说雪芹在赴南京尹幕之先,曾弹铗于傅恒之门,颇熟悉傅家典故,故《红楼梦》的某些素材有取自傅家之处,恐怕要更加符合事实。”对此,我则持不同看法。蒋瑞藻《小说考证》卷七引新批本《随园诗话》卷上页四的一条批,认为是“前人鲜道及者,录之以备异闻”云:“乾隆五十五、六年间,见有抄本《红楼梦》一书,或云指明珠家,或云指傅恒家,书中内有皇后,外有王妃,则指忠勇公家为近是。”这说明当时关于《红楼梦》捕风捉影的传说很多。丙子年是乾隆二十一年,关于《红楼梦》是写明珠家或傅恒家的传说由来已久。陈毓罴、刘世德先生在《曹雪芹画像辨伪》一文中已经论证了雪芹并未入尹幕(见《红楼梦论丛》115至165页),尹继善对《红楼梦》背景的了解与当时其他人一样,也是根据传说。传说《红楼梦》写的是傅恒家的事,因此尹继善在《过忠勇公第即事》诗中用了许多《红楼梦》书中的典故。尹继善《过忠勇公第即事》诗中‘绛纱’、‘金陵十二钗’、‘牙笏床头满’等特殊的词汇并不能证明《红楼梦》就是写的傅恒家事。作“文忠公之嬷”这条批语的人可能也是根据传说,误认为《红楼梦》就是写的傅恒家事,因而有是批。
    那么《红楼梦》究竟是写的谁家的故事呢?要回答这个问题,还得从《红楼梦》书中和脂砚斋、畸笏叟等人的批语中寻找线索。
    在第五十二回“一时只听自鸣钟已敲了四下,”有一条双行夹批:“按‘四下’乃寅正初刻,‘寅’此样写法,避讳也。”第十回中有“寅卯间必然自汗,如坐舟中”句,第十四回中有“至寅正,平儿便请起来梳洗”句,第二十六回有“原来是‘唐寅’两个字”句,可见作者并未特意避讳“寅”字。另外,曹寅一号楝亭,一号雪樵,若曹雪芹为曹寅之嫡孙,则应该避讳,不应该再取一个带“雪”字的号,可见曹雪芹并非曹寅之嫡孙,即不是曹颙或曹頫之子。
    我认为,脂砚斋此条批语是在借题发挥,意在提醒读者:曹雪芹与曹寅是同宗,且是近亲。因为是近亲,才需要避讳。敦诚《寄怀曹雪芹(霑)》诗中写的“扬州旧梦久已觉(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一句。然而敦诚在《寄曹雪芹(霑)》诗中有一注释“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是听说或想当然,事实上曹雪芹根本不可能随曹寅织造之任。曹寅死于康熙五十一年(公元1712年),而曹雪芹生于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曹寅死后十二年曹雪芹才出生,怎么会随曹寅到织造任所呢?但敦诚的诗中注解表明曹寅是曹雪芹的祖辈,而且关系亲近。第四回《护官符》中说“宁国、荣国二公之后,共二十房分。除宁、荣亲派八房在都外,现原籍住者十二房。”由此可以肯定,荣国府应是指在京居住的曹寅胞弟的后裔。《红楼梦》是写曹頫胞兄家的故事而不是曹頫家本身的故事。
    那么曹寅的胞弟是谁呢?
    与曹寅有密切交往的尤侗在《艮斋倦稿》文卷四《曹太夫人六十寿序》写道:“曹母孙太夫人者,司空完壁先生之令妻,而农部子清、侍卫子猷两君之寿母也。”与曹家关系密切的尤侗的记述应当是准确可信的。子清,是曹寅的表字。曹寅亲弟兄二人,胞弟表字子猷,而名不详。《八旗画录》在叶三十二说子猷号筠石。冯其庸先生发现康熙写本《江宁府志》,其中有曹玺传略,确载二子之名为寅、宣。然而,《丰润县志》所载曹玺名下的二子为寅、宜。《八旗满州氏族通谱》将曹寅、曹宜二名并列相连。并附载:“曹锡远正白旗包衣人,世居沈阳地方,来归年分无考,其子曹振彦原任浙江盐法道,孙曹玺原任工部尚书,曹尔正原任佐领,曾孙曹寅原任通政使司通政使,曹宜原任护军参领兼佐领,曹荃原任司库,元孙曹颙原任郞中,曹頫原任员外郞,曹颀原任二等侍卫兼佐领,曹天佑现任州同。”那么,宣和宜,究竟哪个正确呢?
    周汝昌先生认为,宜和子猷,没有典籍上的字句联系,而宣与子猷是有典籍上的字句联系的。曹宣,字子猷,是从《诗经·大雅·桑柔》“秉心宣犹(古时犹、猷字同)”句而取的。我也赞同这一说法。曹寅过继嗣子,应当首先从其胞弟诸子中选择,而不会从其他堂兄弟之子中选择,其嗣子曹頫的生父应是曹寅的胞弟。按例曹頫既要避曹寅的讳,也要避其亲生父亲的讳,然而曹頫并没有避讳“宜”字。如康熙五十四年七月十六日曹頫奏折中写道:“奴才到任后,理宜即为奏闻”,可见“宜”非曹頫父亲之名,即非曹寅胞弟之名。曹寅胞弟应是曹宣。
    那么,“宣”字怎么又变成了“宜”字了呢?我认为,这可能是误写误认造成的。宣与宜字形相近,误写误认是完全有可能的。在满清档案中这种情况是经常出现的。曹寅的胞弟曹子猷是侍卫,属于武职。《八旗满州氏族通谱》附录中指出曹寅、曹宜、曹荃三弟兄中只有曹宜原任护军参领兼佐领,是武职。对比起来看,不难发现,曹宜就是曹宣,“宜”字是“宣”字的误写误认。按照周汝昌先生的说法:“原来‘宣’‘宜’两个字太相似了!木版书的‘宣’字,因为两个小竖划上下出头,稍稍一连,尤其容易看成‘宜’字,(甲戌本、戚本里的宜都作‘宜(下面的‘且’中为三条‘一’)’,三横划。)钞胥或刻工的工作都很单调无味,而继续无休,时间一久,容易遗误;偏偏又遇‘曹宣’‘曹宜’两条易混的项目紧挨着,眼睛一眩,便钞掉了一行或刻丢了一项,这确是曹宣迷失的根本原由罢(《武林旧事》卷六记小说人有‘乔宣’,而一本正作‘乔宜’,可参看)。”
    关于曹宣曹宜的问题,周汝昌先生做了深入细致的考证。据周汝昌先生《红楼梦新证·曹宜曹宣》说,曹寅与曹宣是同胎孪生兄弟,依据是楝亭诗钞·别集》卷三叶七有《闻二弟从军却寄》一诗,开头两句说:“与子坠地同胚胎,与子四十犹婴孩。”“他两个全是生于顺治十五年(一六五八)戊戌九月初七日。曹寅卒于康熙五十一年(一七一二)壬辰七月二十三日辰时,得年五十五岁。而曹子猷则大约卒于康熙四十四年(一七〇五)乙酉,年仅四十八岁。子猷一死,曹寅悲痛无已,到四十八年己丑,还特别作了《思仲轩诗》来纪念他,朱彝尊和他的孙子朱稻孙都有题诗,此诗卷后来也曾入翁方纲眼,并有题句。曹寅的诗序说:‘思仲,杜仲也,俗呼为檰芽,可食;其木美阴而益下,在使院之南。托物比兴,盖有望于竹村,悲吾弟筠石焉尔。作思仲轩诗。’”“康熙四十九年庚寅秋天,曹寅又有一首诗,题作‘渔湾夜归,忆子猷弟句,凄然有作’, 起首就说:‘水动渔舟出子猷句,题诗人已无’,才引了子猷一句诗,接着就说‘人已无’,不是我们咒曹子猷,他不是死了又是怎么了?再次一年,‘辛卯三月二十六日闻珍儿殇,书此忍恸,兼示四侄,寄西轩诸友三首’,第二首说:‘予仲多遗息,成材在四三’。曹寅是老大(尤侗《曹太夫人六十寿序》里说:‘逮公〔按指曹玺〕即世,仍命长子猷继之。’是其明证),‘予仲’指老二子猷,毫无疑义。‘遗息’是什么?不是没了爹娘的孩子么?假使这些字眼我们还不至于懂错的话,那么曹子猷至晚此时就已死去,这总该是千真万确的罢。可是怪事就在这里。‘曹宜字子猷号筠石’的这位先生分明是死了,不该到雍正十三年(一七三五)乙卯还在作‘护军参领兼佐领’的官。并且受诰追封他的祖父曹振彦为资政大夫,妣氏欧阳、袁氏二祖母为夫人!曹子猷算起来到那年该七十八岁高龄了,居然还能做护军,而且,他这个死过的人,不知何时竟又还魂,在三十年后做起参领来,这可不是天大的怪事么?有了这样的硬证据,我们才敢判定:曹子猷万万不就是曹宜。”
    中央档案馆杜衿南先生一九六三年十月提出:“曹荃极可能原名为曹宣,因‘宣’与康熙帝名字‘玄’同音避讳,才改为荃的。”我认为这种推测缺乏合理性。如果为了避讳,象这样的家庭,当初起名时就应该意识到。“宣”(xuān,读平声),玄(xuán,读上声),音虽近但有别。如果象这种避法,那么需要避讳的字也太多了点。而且“宣”字在日常生活中尤其是在公务活动中是常用字,也不可能避免。后来宣统皇帝的年号中就有一个“宣”字,也说明清朝并不避讳“宣”字。可见将“宣”改为“荃”是完全没有必要的。退一步讲,即使是为了避讳而改名,改为同是宝盖头的“宜”字更加符合情理。《丰润县志》将曹荃列入曹尔正名下,表明非曹玺之子,曹荃非曹寅胞弟曹宣之名所改已明。
    传说曹宣有四个儿子,除曹頫外,其他名字不确定。《丰润县志》将曹颀列于曹宜名下,曹宜即曹宣,可以初步断定曹颀是曹宣的儿子,即是曹頫的胞兄。康熙五十一年九月初四日曹颙奏折:“九月初三日,奴才堂兄曹颀来南”。曹颙称曹颀为堂兄而非族兄且关系较密切,也可以从侧面证明这一点。有人认为曹顺是曹宣的长子,实非。《丰润县志》将曹天佑列于曹荃名下。天佑实乃曹顺的表字,典出《易·系辞十二》:“自天佑之,吉,佑者,助也;天之所助,顺也。”
    书中第七十五回中写道:“贾赦贾政听见这般,不知就里,反说这才是正理,文既误矣,武事亦该当演习,况在武属”,因其父属武职,加之贾赦、贾珍都是将军,故言“况在武属”。敦诚《寄怀曹雪芹(霑)》诗中写道:“君又无乃将军后”,表明曹雪芹的父亲或祖父是武职。书中的贾政一般认为是曹雪芹父亲的原型,而贾政是文职,敦诚诗中的“将军”应当是指曹雪芹的祖父。而典籍记载的曹寅、曹宣、曹荃三人中只有曹宣任的是武职。可见贾赦、贾政的原型也应当是曹宣的儿子。
    许多人认为曹雪芹一生几乎全在贫困中度过,没有经过书中所写的那种荣华富贵的生活,不可能写出《红楼梦》,因而不是贾宝玉的原型。然而这种推断则是建立在“曹雪芹是曹寅的后人”这个假设基础之上的。而实际上,曹雪芹并非曹寅、曹颙、曹頫的后人,《红楼梦》也非写曹寅家的事,而是写曹寅胞弟曹宣一家的事。如果说曹雪芹是曹宣之后,情况就完全不同了,一切都能得到较为合理的解释。
    曹寅与曹宣兄弟不和(康熙五十四年曹顒去世后,康熙特谕旨:“务必在曹荃之诸子中,找到能奉养曹顒之母如同生母之人才好。他们弟兄原也不和,倘若使不和者去做其子,反而不好。汝等对此,应详细考查选择。”),曹寅家败后,曹宣家并未受到多少冲击。
    曹宣与曹寅不和(康熙语),皆因政见不同。与讨厌曹頫不同,雍正很欣赏曹宣之子曹颀。雍正上台后,曹颀受到雍正的赏识一路青云,而曹頫家却处处受到打击,最终曹頫被革职抄家。如果他们两家关系非常好的话,是不会有两种不同结局的。下面资料足以证明这个问题:雍正元年,雍正准备查处曹頫亏空案,这年曹颀被授二等侍卫。雍正三年,曹颀得到内务府奉旨赏住房一所。雍正四年,曹頫被罚,曹颀又升为佐领。五年曹頫家被抄,曹颀年终却得雍正御笔“福”字之赏雍正五年,曹頫被抄家,曹颀并没有受到任何影响。六年,曹頫被革职家产抄没,曹颀年终又得御书“福”字一张。从上述可以看出两家在雍正年间的巨大反差,一个被重用封赏,一个被革职抄家。曹寅继子曹頫在雍正年间倍受打击,而曹宣之子曹颀却受到恩宠。雍正十三年九月三日乾隆嗣位时追封曹振彦为资政大夫、曹宣为官护军参领兼佐领加一级。曹頫虽是曹寅继子,但因是曹宣所生,也被起用为内务府员外郞。曹宣之子曹颀一家在雍正年间及乾隆初期受到恩宠,雪芹也自然有十多年的锦衣玉食生活,至曹颀犯事被发配黑龙江乌喇,曹宣一支受恩宠的时代基本结束了,继之而来的是衰落。这与《红楼梦》描写的情况几乎完全相同,也与“作者自云”的情况完全相同。
    过去持自传说的红学家们都是以曹寅及其继子曹頫家为小说的生活背景,结果许多问题无法做出合理的解释。比如曹雪芹没有经过贾府那种“饫甘餍美”的富贵生活。为了能自圆其说,便杜撰“二次中兴说”、“曹颙假死说”、“曹頫自传说”、“分身说”等,反而使自传说越来越不能自圆其说,结果使自传说走向死胡同。有人仍以曹寅家事为背景,提出“有限的自传说”。但我认为这仍然是在走老路,只不过是在现有说法的基础上折中了一下,这个路子注定是走不通的。此路不通,我们不妨换一条路走,不以曹寅及其继子曹頫家事为背景,而以曹宣的家事为背景来论证自传说,也许会曲径通幽,柳暗花明。
    至于曹宣是何时死的?家庭情况如何?与曹寅的关系怎样?他到底有几个儿子?名字各叫什么?又如何排序?雪芹是其第几个儿子所生?尚需要进一步考证研究。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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