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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入门》之思考“明义《题红楼梦》”(第十五章)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童力群 参加讨论

    第一节、明义的人际关系
    富察·明义,号我斋,满洲镶黄旗籍,是都统傅清的儿子,
    明义是(乾隆帝的)富察皇后的侄儿,是大学士傅恒的侄儿。是大将军明瑞的堂弟。
    明义是明仁的胞弟,是明琳的堂弟。明义是曹雪芹的小朋友。
    明义是尹似村的朋友,而尹似村是袁枚的好朋友。。(尹似村是两江总督尹继善的第六子)
    明义生于乾隆十年(1745年)。卒年不详,应在嘉庆十年乙丑(1805)之后。
    明义有邻善园,又名环溪别墅(今北京动物园所在地)。
    明义是永忠的从兄永珊的外甥。
    乾隆四十二年(1777)。永珊将邻善园给了明义。
    乾隆四十五年春,永忠才认识明义。
    明义长期担任‘上驷院’侍卫。后期职务升到参领,掌管上驷院。(上驷院是为皇帝养马的机构)
    嘉庆九年、十年,明义与晋昌将军有信札来往。
    《红楼梦研究集刊》(第四辑),载有刘光启、云希正的《明义书札与曹寅墨迹》。其文云:
    “明义所著诗集《绿烟琐窗集》乾隆旧钞本,里面有题《红楼梦》七言绝句二十首,是现在已发现正面提到《红楼梦》的最早资料,历来为《红楼梦》研究者所重视。”
    第二节、对明义生年的考证
    一、“乾隆五年”说
    许多红学家、红学研究者都认为明义生于乾隆五年即1740年。
    其实,他们中的大多数并没有直接考证明义的生年,而只是引用吴恩裕的观点。
    团结出版社出版了《吴恩裕点评红楼梦》。在该书中,有吴恩裕的《明义的〈绿烟琐窗集诗选〉及其〈题红楼梦〉二十首诗》。
    吴恩裕在《明义的〈绿烟琐窗集诗选〉及其〈题红楼梦〉二十首诗》里写道:
    “他的生卒年不可考。以现有的资料推测,大概他比永忠小五六岁,生于一七四零年即乾隆五年左右。《诗选》中屡见‘半生’字样,又有‘花甲行欲半’之句,可见其中有作者近三十岁的诗。又据《送毛海客归幕》一词中之‘二十年来饮侣吟朋’之句,可以断定诗选中有作者三十五六岁的诗。一个有二十年‘饮侣吟朋’的人,至少要有三十五六岁。因为他似乎必须由十五六岁时起,才可能有‘饮侣吟朋’,再小于十五六岁,就不近情理了。又按,明义于一七七七年才得到邻善园,并重加修整改名为环溪别墅。《诗选》不但丝毫没有提到别墅,反而明白地告诉我们:他的居处‘幽昧,昼可以烛,每自嘲为穴处’,并且朋友们‘至者然之’。显然不是得到别墅后的景象。由此可见,《诗选》中的诗,大约都是一七七七年以前,也就是他三十六七岁以前的诗。以此推算,故知他的生年大约当一七四零年前后,曹雪芹死时,他大约是二十三岁左右。”
    二、明义的生年应定在乾隆十年左右
    童力群以为,对“明义生于乾隆五年”这个结论还可以进一步讨论。
    史料表明,墨香是明义的堂姊夫,墨香生于乾隆八年九月三十日。
    刘光启、云希正在《明义书札与曹寅墨迹》中写道:“书札中清楚地写墨香是明义的堂姊夫,按一般通例,明义的年龄也不会大过墨香。”(见《红楼梦集刊》第四辑)
    陈毓罴先生、刘世德先生在《曹雪芹佚著辨伪》(《红楼梦论丛》第94页)中写道:“据《宗谱》记载,额尔赫宜生于乾隆八年癸亥九月三十日申时,卒于乾隆五十五年庚戌五月初九日午时,年四十八岁,曾授头等侍卫。”
    额尔赫宜,字墨香。敦慧是墨香的长子。
    陈毓罴先生、刘世德先生在《曹雪芹佚著辨伪》(《红楼梦论丛》第94页)中又写道:“再看敦慧几个弟弟的年龄。据《宗谱》记载,他的长弟硕康‘乾隆三十二年丁亥十二月十二日子时生’,二弟硕臣‘乾隆三十七年壬辰六月廿八日卯时生’,三弟硕连‘乾隆三十九年甲午十月十九日辰时生’,四弟硕颜‘乾隆四十一年丙申四月二十日卯时生’,五弟硕谦‘乾隆五十三年戊申二月二十七日子时生’。兄弟六人,同出一母,即‘嫡母博佳氏’。他们年龄也都相差不远。这可以证明,敦慧生于乾隆三十年,记载无误。”
    《爱新觉罗宗谱》记载了墨香的六个儿子的生年,依顺为乾隆三十年、三十二年、三十七年、三十九年、四十一年、五十三年,还记载了这兄弟六人,同出一母,即“嫡母博佳氏”。(《爱新觉罗宗谱》,爱新觉罗修谱处编,一九三八年出版。见陈毓罴先生、刘世德先生、邓绍基先生的《红楼梦论丛》第93页)
    第五子生年与第六子生年间隔较长——长达十二年,其主要原因是墨香守凤凰城八年(乾隆四十五年至五十二年),未带夫人同去。
    吴恩裕在《曹雪芹的生平》里写道:“……另外,敦诚《鹪鹩庵笔塵》手稿云:‘……墨翁守凤凰城八年归’,则墨香当是以侍卫出任守边的官吏。手稿封皮写‘丁未’,是乾隆五十二年。大约墨香守边当在前此的八年,即乾隆四十三年或四十四年开始。永忠于乾隆四十一年尚有《过墨翁抱瓮山庄(自注:‘按即墨香’)》诗,足证彼时墨香尚未守边。……”(见《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四辑》第145页)
    可见,博佳氏生育能力特强。因此,可以说博佳氏婚后一年就生下长子。
    从乾隆八年到乾隆三十年,计二十二年。
    墨香二十三岁(年岁为虚岁,以下皆同)得长子,其婚姻应在二十二岁(乾隆二十九年)。
    当时满族女子的婚龄在十七岁左右。博佳氏嫁时,至多二十岁(比墨香小二周岁)。那么,博佳氏应生于乾隆十年。
    堂弟比堂姊小,这是毫无疑问的。明义只能小于博佳氏,而不能大于博佳氏,这也是毫无疑问的。
    即使明义比堂姊博佳氏只小月份或天数,他亦应出生于乾隆十年(1745年)。
    我们换一个角度来讨论这个问题。假设明义生于乾隆五年(1740年),将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
    博佳氏是明义的堂姊,这是毫无疑问的。至少她比明义大天数或月份,也就是说,博佳氏的生年至迟也是乾隆五年。这样,博佳氏比她的丈夫墨香大三岁。关键不是这一对夫妇谁大谁小,而在于他们的婚姻和生育:
    如果博佳氏二十岁嫁给墨香,他们结婚的时间是乾隆二十四年。而他们的长子敦慧出生于乾隆三十年,这是毫无疑问的。结婚六年才生下第一个孩子,这对于一位生育能力特强的妇女来说,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
    如果博佳氏与墨香结婚的时间是乾隆二十九年,这就意味着博佳氏二十五岁才嫁人。这就有违于满族妇女十七岁左右嫁人的习俗。(其早婚者虚岁十四就出嫁,《清史稿》证据比比皆是。)
    因此,推断博佳氏生于乾隆十年,是比较妥当的。
    我们再从另一方面来论证。
    明义是傅清之次子,傅清是傅恒之大弟。从傅恒的年龄可推算出明义的年龄范围。
    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七月,傅恒卒。《清史稿·傅恒传》云:“卒时未五十,上尤惜之。”
    如果傅恒卒时四十九岁,那么,傅恒生于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
    设傅清比傅恒小两岁,那么。傅清十七岁成婚,十八岁得子,那么傅清的长子明仁应生于乾隆六年(1741年)。
    如果明义生于乾隆五年,就与其胞兄明仁的生年矛盾了。
    总之,明义的生年应定在乾隆十年左右。
    第三节、明义写诗的时间
    一、明义写诗时间的上下限
    明义的《题红楼梦》绝句二十首,是写了即寄?不是。依其序言所写“惜其书未传”,明义手边没有《红楼梦》,他也不知到哪里寻到《红楼梦》。(尽管乾隆三十年左右,墨香有部《红楼梦》,但明义并不知道。)
    从看到《红楼梦》到寄出《题红楼梦》之诗,有相当长一段时间。诗中反映的极微的细节和触发的伤感,隔了若干年是难以写出的,应是刚看阅就有感而写的。
    《题红楼梦》七绝二十首,是非常成熟的艳情诗,无论怎样早慧,不达到一定的年龄是写不出来的。比方说,明义十四岁(虚岁)时(相当于现在的小学毕业生)是写不出来的。至早也得十六岁(虚岁)。
    明义生于那一年呢?
    吴恩裕认为明义生于乾隆五年。于是,明义十六岁,时当乾隆二十年。
    童力群认为明义生于乾隆十年。于是,明义十六岁,时当乾隆二十五年。
    若依吴恩裕之说,到乾隆二十五年,明义二十一岁。
    因为曹雪芹写作《红楼梦》始于乾隆二十二年秋,所以不必讨论乾隆二十年。
    乾隆二十五年(庚辰年)秋,曹雪芹从南方回京,“走的是运河水路,船到通州张家湾后登岸进城。……他进得城来首先就近投奔位于朝阳门附近南小街上的明琳家。”(见张元的《曹雪芹与敦敏相会养石轩考》。)
    敦敏在明琳的养石轩,写下了《芹圃曹君(霑)别来已一载余矣。偶过明君(琳)养石轩,隔院闻高谈声,疑是曹君,急就相访,惊喜意外,因呼酒话旧事,感成长句。》。诗云:
    “可知野鹤在鸡群,隔院惊呼意倍殷。雅识我惭禇太傅,高谈君是孟参军。秦淮旧梦人犹在,燕市悲歌酒易醺。忽漫相逢频把袂,年来聚散感浮云。”
    紧接着,敦敏或在明琳家,或在自家,写下了《题芹圃画石》,诗云:“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醉余奋扫如椽笔,写出胸中块垒时。”
    又因为曹雪芹于乾隆二十四年春夏之际突然(事先没有告诉朋友们)离开北京而往南方,乾隆二十五年秋突然返回北京,所以,曹雪芹向朋友们出示《红楼梦》之事,不能早于乾隆二十五年秋。
    曹雪芹卒于乾隆二十七年除夕。
    可见,明义写作《题红楼梦》绝句二十首的时间,不能早于乾隆二十五年秋,不能迟于乾隆二十七年除夕。
    二、两个“嶙峋”
    明义比曹雪芹小三十四周岁(曹雪芹生于康熙五十年即1711年)。
    无论如何,明义在曹雪芹在世时仔细拜读了《红楼梦》。
    目前可知的曹雪芹的最后一次进城访友,在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秋季。
    因此,明义写作《题红楼梦》的时间,其上限晚于乾隆二十二年,下限在乾隆二十七年。
    正好,有一个词可以帮助我们作出令人惊喜的判断,这个判断正好在我拟的上下限之内。这个词就是“嶙峋”!
    明义《题红楼梦》第二十首写道:“馔玉炊金未几春,王孙瘦损骨嶙峋;青蛾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
    敦敏《题芹圃画石》写道:“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醉余奋扫如椽笔,写出胸中块垒时。”
    敦敏诗中的“嶙峋”,写的就是曹雪芹“嶙峋”。
    明义《题红楼梦》第二十首咏叹的“王孙”是谁呢?
    陈毓罴、刘世德在《曹雪芹画像辨伪》(《红楼梦论丛》第126页)中写道:“第二十首说:‘馔玉炊金未几春,王孙瘦损骨嶙峋;青蛾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系写作者曹雪芹的身世,用晋代的石崇和绿珠故事,隐寓其家被抄没,家产及奴婢皆入官。‘惭愧’云云,是照应作者的自述:‘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我实愧则有余,悔又无益,大无可如何之日也。’‘王孙瘦损骨嶙峋’一句是对家遭巨变、生活困顿之后的曹雪芹所作的写照,与‘四十萧然太瘦生’及‘骨骼不凡,丰神迥异’这些话恰好互相印证。’”
    曲江在《再辨明义〈题红楼梦〉二十首之真伪》中写道:“既然第十九首诗已经作了总结性发言,那么这第二十首就不当再咏贾宝玉了。倘此诗仍是咏宝玉,则按理应将之放在第十九首之前。以现在它所处的位置看,其所写理当是曹雪芹。”
    可见,明义与敦敏都同样写曹雪芹的骨格“嶙峋”,他俩写作的时间范围是一致的。
    曹雪芹何时“骨嶙峋”呢?敦敏的《题芹圃画石》写于何时呢?
    蔡义江在《蔡义江论〈红楼梦〉》的《西山文字在,焉得葬通州?》中写道:“乾隆25年(1760)秋,在明琳的养石轩相遇呼酒话旧事。后又写了《题芹圃画石》等诗。”蔡义江的文章发表于1994年。
    高阳在《红楼一家言》的第45页、46页,亦写到敦敏的《题芹圃画石》作于乾隆二十五年。高阳的这本书出版于2001年。
    《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四辑》发表了吴恩裕的《曹雪芹的生平》。吴恩裕写道:“我们由曹雪芹的朋友敦敏在乾隆二十五年(一七六零)有一首《题芹圃画石》的诗,可知雪芹是会画的。”吴恩裕的《关于曹雪芹》同样有这句话,同样被收录于这个第四辑。
    吴恩裕的这两篇文章发表于1954年。《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四辑》出版于1978年。至今,没有谁对吴恩裕的这个结论提出异议(吴恩裕认为敦敏的《题芹圃画石》作于乾隆二十五年。)
    综上所述,可得出如下结论:敦敏的《题芹圃画石》写于乾隆二十五庚辰(1760年)。
    曹雪芹这时已经“骨嶙峋”。至于何时开始“骨嶙峋”,应始于乾隆二十二年(敦诚该年有诗云:“劝君莫弹食客铗,劝君莫叩富儿门。”)。
    明义写曹雪芹骨格“嶙峋”的时间,应在乾隆二十二年至乾隆二十五年间(其中扣除乾隆二十四年仲春至乾隆二十五年夏这“一载余”。)
    又明义生年迟。我已论证“明义的生年应定在乾隆十年左右”,因而明义在乾隆二十二年虚岁仅十三岁。明义十三岁不可能写出《题红楼梦》七绝二十首,到乾隆二十五年,明义虚岁十六岁,若思想早熟,是可以写出《题红楼梦》七绝二十首的。因此,将明义写曹雪芹骨格“嶙峋”的时间定在乾隆二十五年,应该合理些。
    因此,明义《题红楼梦》七绝二十首的写作时间,在乾隆二十五年庚辰秋。
    三、明义写的“嶙峋”
    合于敦诚写的“太瘦生”
    敦敏的《题芹圃画石》是他的《懋斋诗钞》的第39首诗。这首诗在《懋斋诗钞》里被编为“庚辰秋”作品。
    陈毓罴、刘世德在《曹雪芹佚著辨伪》(《红楼梦论丛》第86页)中写道:“《懋斋诗钞》稿本所收的作品自乾隆二十三年的夏天起,到乾隆二十九年止”。该文又写道:“我们不妨再看看曹雪芹的友人敦敏在乾隆二十五年(庚辰)所写的《题芹圃画石》诗: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醉余奋扫如椽笔,写出胸中块垒时①。”此注①即《懋斋诗钞》。
    从乾隆二十三年夏季,到乾隆二十五年,这三年正是曹雪芹骨格“嶙峋”的时期!
    下面,我们换一个角度来论证。
    敦诚《挽曹雪芹》首句云:“四十萧然太瘦生”。邱华东在《子虚乌有的雍正“孝仪后”》中写道:“……这里的‘太瘦生’并不是‘寿命太短了’的意思,而是在用典。李白有《戏赠杜甫》诗‘饭颗山头逢杜甫,头戴笠子日卓午。借问别来太瘦生,总为从前作诗苦。’……‘生’字确实为语助字。李白写诗赠杜甫题一‘戏’字,明显是在开玩笑,自问自答,‘为什么分别后这么瘦啊?都是因为从前作诗太苦了’。”(《红楼梦学刊》2002年第三辑第154页)
    从敦诚的诗句可看出,曹雪芹去世之前的形象是“太瘦生”,这与“嶙峋”完全符合!
    敦诚的诗句用了“太瘦生”之典。既然杜甫是“别来太瘦生”,那么,他与李白“别”之前,就一定不是“太瘦生”,也可以说,杜甫并不是生来就“太瘦生”,而是有一个由不瘦变到“太瘦”的过程。将这个过程套用到曹雪芹身上,我们可以认为曹雪芹有一个由不瘦变到“太瘦”的过程。
    敦诚《寄怀曹雪芹(霑)》中云:“当时虎门数晨夕,西窗剪烛风雨昏。接蓠倒著容君傲,高谈雄辩虱手扪。”讲的是敦诚读宗学时与曹雪芹的交往情况。
    敦诚在乾隆九年(1744)开始上宗学,当时他只有十一岁。曹雪芹与敦诚交往,不会早于乾隆九年。
    曹雪芹与敦诚密切交往的时间,应在乾隆十七年。敦诚在《挽曹雪芹》中写道:“三年下第曾怜我,一病无医竟负君。” 敦诚在乾隆二十年乙亥(1755年)宗学岁试优等。此“岁试”,“三年”一届,相当于会试,优等者可授官。敦诚在上届“岁试”时“下第”,时在乾隆十七年。(敦诚仅十九岁)
    一般说来,一个人由不瘦变到“太瘦”,其中必有大波折。
    曹雪芹在乾隆十七年后,生活上第一个大波折是从京都城内迁到郊区偏僻的山村,这次搬迁在乾隆二十一年。因此,曹雪芹的不瘦,可顺延到乾隆二十年。
    曹雪芹在乾隆十七年后,生活上第二个大波折是“弹食客铗”、“叩富儿门”不顺利,家庭收入必定陷入了困境,个人营养必定急剧下降。这个时间在乾隆二十二年。
    因此,到了乾隆二十二年,从总体上说,已经形成了曹雪芹变成“太瘦生”的必然趋势。
    到了乾隆二十五年庚辰秋,曹雪芹到远方奔波了一年多,再到北京城内访友时,就更加“太瘦生”了——骨格“嶙峋”。这是一年多的奔波劳累所致。
    有的学者认为曹雪芹这一年多跑到南京去给两江总督尹继善当幕僚。这就陷入了想当然。如果曹雪芹当时当了尹继善的幕僚,袁枚就必定会熟识起来。而史实表明,袁枚当时根本就不知道曹雪芹。当时尹继善有个幕僚号雪芹,此人姓俞名瀚。另外,敦诚在乾隆二十六年秋写了《赠曹芹圃》,其尾联是“阿谁买与猪肝食,日望西山餐暮霞。”陈毓罴、刘世德在《曹雪芹画像辨伪》(《红楼梦论丛》第132页)中写道:“敦诚是写得十分沉痛的。他感叹当时连像安邑令那样肯帮助贫困文人的小官吏都没有,曹雪芹唯有对岭餐霞而已。”“请大家注意,它是乾隆二十六年秋天写的,……分明连像安邑令那样的地方官吏在当时都找不到,何来官居一品的两江总督?”
    总之,我们只能说:乾隆二十五年秋季之前,曹雪芹到远方奔波劳累了一年多,以致更加瘦削了。
    第四节、明义《题红楼梦》序中“先人”歧义的影响
    一、袁枚、周春、欧阳健认为曹雪芹是曹寅的儿子
    袁枚在《随园诗话》卷二第二十二条写道:“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袁枚认定曹雪芹是曹寅的儿子。
    周春在《阅红楼梦随笔·红楼梦记》中写道:“其曰林如海者,即曹雪芹之父楝亭也”。(《红楼梦卷》第一卷第66页)周春亦认定曹雪芹是曹寅的儿子。
    欧阳健在《明义〈题红楼梦〉的辨伪和袁枚〈随园诗话〉的认真》中写道:“事实上还是袁枚的记载正确,雪芹确实是曹寅的儿子”。又写道:“还需要指出的是,持曹雪芹为曹寅之子说法的,在当时并非袁枚一人。乾隆年间的周春在《阅红楼梦随笔·红楼梦记》中也说:‘其曰林如海者,即曹雪芹之父楝亭也。楝亭名寅,字子清,号荔轩,满洲人,官江宁织造,四任巡检。’可见曹雪芹为曹寅之子的说法,决不是由一条孤证所支撑的。”欧阳健亦认定曹雪芹是曹寅的儿子。
    显然,欧阳健的观点来源于清代袁枚和周春的观点。
    周春的观点的来源又如何呢?
    周春在《阅红楼梦随笔·红楼梦记》中写道:“故曹雪芹赠红楼女校书诗有‘威仪棣棣若山河’之句。”
    周春的《阅红楼梦随笔》写于乾隆六十年乙卯(1795)。
    袁枚的《随园诗话》,乾隆五十四年己酉、乾隆五十六年辛亥有刊刻的巾箱本。
    袁枚的《随园诗话》,乾隆五十七年壬子有刊刻本,当时印数甚夥(许多民间诗人助资)、流布甚广。
    以上所引周春在《阅红楼梦随笔·红楼梦记》的那句话,在袁枚的《随园诗话》里能找到依据。
    壬子本《随园诗话》卷二第二十二条云:“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明我斋读而羡之。当时红楼中有某校书尤艳,我斋题云:‘……’‘威仪棣棣若山河……’”
    巾箱本相应之处云:“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中有所谓大观园者,即余之随园也。当时红楼中有女校书某尤艳。雪芹赠云:‘……’‘威仪棣棣若山河……’”
    毫无疑问,周春已看阅了袁枚的《随园诗话》。周春的观点源自袁枚。
    欧阳健说袁枚的话不是孤证,举周春之例予以支持。其实,周春的话源头在袁枚,是不能作为例证的。
    袁枚的话仍是孤证!
    二、袁枚的误解来自于明义《题红楼梦》之序
    袁枚认为曹雪芹是曹寅的儿子,史实证明这是错误的。
    袁枚从来没见过曹雪芹,也没有书信来往。(袁枚与曹雪芹是同时代人,生年几乎相同)。袁枚凭什么肯定曹雪芹是曹寅的儿子呢?
     答案就在《随园诗话》里。
     《随园诗话》卷二第二十二条写道:“其子曹雪芹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明我斋读而羡之。当时红楼中某校书尤艳。我斋题云:‘……’‘……’”
    袁枚从来没读过《红楼梦》,他怎么知道《红楼梦》“备记风月繁华之盛”呢?
    原来,“备记风月繁华之盛”一语,直接源自于明义《题红楼梦》之序!
    明义《题红楼梦》之序云:“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钞本焉。”
    明义的《题红楼梦》在先,而袁枚的这条诗话在后。因此,明义诗之序中的“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明显的就是袁枚这条诗话中的“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的来源。(袁枚在这条诗话中抄录的明义的两首诗,是明义《题红楼梦》的第十四首和第十五首诗。)
    袁枚这条诗话中的“其子”(曹寅的儿子)的来源是什么呢?就是明义序中的“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的“先人”二字。
    “先人”的一个意义是“祖先”。《辞海》的解释是:“祖先,包括已死的父亲。”
    《辞海》的这个解释,是对自古以来“先人”在“祖先”方面意义的归纳。从“祖先”的为数众多的辈分看,“先人”的含义是不专一的,即“先高祖”亦可,“先祖父”亦可,“先父”亦可,等等。在一段文字里,如果缺乏上下文的比照,“先人”就成了一个含有多种歧义的词!
    在明义《题红楼梦》之序中,“先人”正是这样一个含有多种歧义的词!我们对这个“先人”至少可理解成两种意义——“先祖父”、“先父”。
    明义是否知道曹寅是曹雪芹的祖父呢?目前我们没有直接的证据。不过,敦诚、敦敏知道曹寅是曹雪芹的祖父。敦诚在《寄怀曹雪芹霑 》中自注云:“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明义的堂兄明琳是敦诚、敦敏的好朋友,亦为曹雪芹的好朋友。明义的胞兄明仁(益庵)是敦诚、敦敏的好朋友,亦为曹雪芹的好朋友。因此,明义极有可能知道曹寅是曹雪芹的祖父。
    明义在《题红楼梦》序中写了“先人”这个词,就词义而言,他没有写错。
    然而,远隔两千多里的袁枚。就难免歧义的理解。本来,明义欲表达的意思是“先祖父”,但袁枚却理解成“先父”!
    明义、袁枚绝对不会料想到,当年他们一个小小的疏忽,会造成他们身后二百多年的中国红学界的一个不大不小的烦恼!
    第五节、明义抄寄的时间
    即明义向袁枚抄寄《题红楼梦》七绝二十首的时间
    乾隆四十六年,袁枚在写给明义的信中感叹:“未知今生得仰见贤人丰采否,言之黯然。”(《袁简斋尺牍》,商务印书馆,1922年7月版,卷5第3页。)
    因此,可以断定:袁枚与明义是通过信件神交的。
    袁枚的感叹“未知今生得仰见贤人丰采否,言之黯然。”应是朋友深交多年后的感叹。因此,还可以断定:明义向袁枚抄寄《题红楼梦》七绝二十首的时间,在乾隆四十六年之前。
    袁枚与明义从来没见过面,又远隔二千多里路,袁枚仅是一个任过知县的绅士,而明义是皇后的亲侄,两个人能交上朋友,其间必有一个有力的中介人。
    正好有这么一个非常适合的中介人,他就是尹似村。尹似村的父亲是尹继善。尹继善“一督云、贵,三督川、陕,四督两江”,又任大学士,皇八子永璇是他的女婿。尹似村的大哥庆桂,仕途颇顺,乾隆三十年已“超擢内阁学士”。
    尹似村是显贵之子、皇子之内兄、新贵之弟。如果他与明义交往(年龄亦相仿),其身份是相近的。
    尹似村是袁枚的极好的朋友。尹似村之父尹继善是袁枚的恩师。
    宋谋瑒在《金钗十二人何处?——介绍尹继善<过忠勇公第即事>诗》中写道:“根据明义的诗集《绿烟琐窗集》中的一些材料,明义跟尹继善的两个儿子尹晴村、尹似村过从甚密,诗词唱和就有二十次之多,而明义恰恰是傅恒的侄儿。”可见,尹似村的确是明义的朋友。
    尹似村何时开始与明义交往呢?
    按照尹继善家庭内部的分工,尹似村长年跟随父亲并帮办家务。(见《随园诗话(下)》第847页)
    尹继善第四次任两江总督的时间,从乾隆十九年八月至三十年四月。(见《红楼梦论丛·曹雪芹画像辨伪》)这近十一年时间,尹似村都在南京。
    尹似村于乾隆三十年四月中旬离开南京,五月初到达北京,以后就在北京长住了。
    因此,尹似村与明义交友的时间,不能早于乾隆三十年五月。
    因此,明义与袁枚交友的时间,不能早于乾隆三十年五月。
    因此,明义抄寄《题红楼梦》七绝二十首的时间,不能早于乾隆三十年五月。
    如果允许我们推测,我们以为:明义向袁枚抄寄《题红楼梦》七绝二十首,其时间应在乾隆三十一年。其理由如下:
    《随园诗话》卷五第四九条云:“明将军瑞殉节缅甸,赐谥忠烈,工于吟诗。……弟明义,字我斋,诗尤娴雅。将军三娶名媛,皆见逐于姑,有放翁之恨。最后娶都统常公季女,伉俪甚笃。征缅时,夫人送行时,有‘但愿同凋并蒂莲’之句。公果死节,而夫人亦自缢。”
    明瑞征缅,自北京出发,其夫人送行,时在乾隆三十二年三月。袁枚与明瑞的诗歌交往(互寄信函),应在此之前。
    明瑞是明义的堂兄。由兄及弟,明义很可能紧随明瑞而与袁枚交往。
    因此,将袁枚与明义“以诗会友”的开始时间,定在乾隆三十一年,是比较妥当的。
    明义向袁枚抄寄《题红楼梦》七绝二十首,其时间亦应在乾隆三十一年。
    第六节、由明义所见《红楼梦》引起的思考
    一、综述
    关于《红楼梦》的作者问题,童力群目前的思考结果是这样的:
    前八十回的原创者是曹雪芹,后续作者是无名氏甲(是否可雅称为“江宁高士”)——他是前八十回的主要作者;后四十回的原创者是无名氏乙(是否可雅称为“续红高士”),后续作者是无名氏丙(是否可雅称为“补红高士”)。程伟元、高鹗是后四十回的整理者。
    曹雪芹创作的《红楼梦》,作为书本,已经失传,但是,其内容已经融入《石头记》中,亦即融入《红楼梦》前八十回中。
    曹雪芹创作的《红楼梦》,其内容,就在明义所见《红楼梦》中。
    既然曹雪芹创作的《红楼梦》是一部纯爱情的《红楼梦》,那么,内容复杂的前八十回就不能与这部《红楼梦》划等号。因此,内容复杂的前八十回的主要作者就应该另有其人。
    至于后四十回的作者、整理者,程伟元在程甲本《红楼梦》卷首的【红楼梦序】中说得一清二楚。【红楼梦序】云:“数年以来,仅积有廿余卷。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遂重价购之,欣然繙阅,见其前后起伏尚属接筍,然漶漫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复为镌板,以公同好。《红楼梦》全书始至是告成矣。”
    直至现在,《红楼梦》的作者问题并没有真正的彻底的解决。
    在肯定曹雪芹的著作权的前提下,前八十回的作者是否还有人呢?
    从现有的史料看,论证“否定曹雪芹是前八十回的唯一作者”,与论证“肯定曹雪芹是前八十回的唯一作者”,至少是旗鼓相当的。
    二、乾隆二十二年秋曹雪芹开始著书
    敦诚《寄怀曹雪芹(霑)》诗云:“……感时思君不相见,蓟门落日松亭樽(时余在喜峰口)。劝君莫弹食客铗,劝君莫扣富儿门。残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
    敦诚这首诗写于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秋。
    清代民间邮递非常困难,而且曹雪芹住址偏僻,敦诚收税的喜峰口亦为偏僻之地,因此,曹雪芹与敦诚的这次互相邮信寄诗,必定有专人(或为双方的朋友,或为敦诚的长随之类的人物)送达。
    度敦诚《寄怀曹雪芹(霑)》诗之意,针对性极强,应是事先曹雪芹在来信中说到自己的犹豫——是进京当门客还是在家著书?
    曹雪芹著书的开始时间,应从收到敦诚的这首诗算起。
    如果甲戌本真的成书于且再评于乾隆十九年(甲戌年),为何敦诚在乾隆二十二年秋还要写信劝曹雪芹“不如著书黄叶村”?
    甲戌本第一回所言“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与敦诚所写“不如著书黄叶村”,两者必有一假,不可能全真。
    童力群相信敦诚的话。
    三、永忠所观《红楼梦》
    永忠有著作《延芬室集》,是稿本。在此诗稿中,有《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弔雪芹三绝句(姓曹)》。诗云:
    传神文笔足千秋,不是情人不泪流。
    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
    颦颦宝玉两情痴,儿女闺房笑语私。
    三寸柔毫能写尽,欲呼才鬼一中之。
    都来眼底复心头,辛苦才人用意搜。
    混沌一时七窍凿,争教天不赋穷愁!
    诗上有弘旿眉批曰:“此三章诗极妙。第《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知久矣,而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
    永忠的这三首绝句作于乾隆三十三年戊子(一七六八)。
    从“不是情人不泪流”、“颦颦宝玉两情痴,儿女闺房笑语私”等诗句可看出,永忠“得观”的“红楼梦小说”,是以爱情为主的,而不是以家族命运为主的。如果不怀任何先入之见,而是直接体会永忠的这三首绝句,难以认定永忠“得观”的“红楼梦小说”是多主题的长篇小说。
    永忠是何许人也?永忠是胤禵之孙。胤禵是康熙的第十四子,他和康熙第四子胤禛(即雍正)是同母兄弟。胤禵被雍正禁锢,到乾隆时才被释放。
    墨香是何许人也?爱新觉罗·额尔赫宜,字墨香,是敦敏、敦诚的叔叔,他年龄小(生于乾隆八年九月三十日),辈分高。他是明义的堂姊夫。
    弘旿是何许人也?弘旿是乾隆的堂兄弟、永忠的堂叔,号瑶华道人。
    欲理解永忠的这三首绝句,首先必须正确对待“碍语”问题。
    胡小伟在《睿亲王淳颖题红诗与〈红楼梦〉钞本的早期流传——兼评关于〈红楼梦〉曾在清代遭禁的几种说法》写道:
    “这个公案涉及三人,我们不妨逐一分析之。
    第一个是永忠。他是读过《红楼梦》,并且极力赞许其‘传神文笔足千秋’的。作为雍正主要政敌允禵的嫡孙,在政治斗争中利害最切,也最容易受到伤害。所以早就明哲保身,唯谨唯诺了。偏偏是他敢于借阅,敢于赞赏,敢于将赞赏形诸笔墨,传示他人,留存后世。可见他显然是没有考虑顾忌所谓‘碍语谤书’云云说法的。
    第二个是墨香,他是《红楼梦》的出借者或推荐人,作为被‘论死’的英亲王阿济格的后人,他虽然早已被摈除于权力漩涡之外,但如果有‘碍语谤书’说法的话,他敢不敢把《红楼梦》拿给永忠这样的危险人物看,也是有疑问的,更何况永忠还把他明白表示在诗题,夸示他人,传诸后世了呢?
    第三个是弘旿,他是有关三人中唯一没有看过《红楼梦》的人(至少在批诗中)。从政治利害关系上说,他是最没有关碍的人;即使从当时文字狱缉拿访查,锻炼罪名的惯常做法来说,他也是最没有干系的人。何况他还敢于在永忠赞誉曹雪芹与《红楼梦》的诗上批点‘此三章极妙’呢?仅以他有‘碍语’之说,便坐实《红楼梦》为‘谤书’,显然不足以服人。”
    值得我们高度注意的是:迟至乾隆三十三年,墨香所藏、永忠所观,皆为《红楼梦》,而不是《石头记》。
    墨香所藏、永忠所观者皆为《红楼梦》,与甲戌本第一回所言“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两者必有一假,不可能全真。
    童力群相信墨香之所藏、永忠之所观。
    第七节、对“随园旧址即红楼”的评说
    一粟编《红楼梦卷》[第一卷](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12页载明义的《和随园自寿诗韵十首》(录一首):
    随园旧址即红楼,粉腻脂香梦未休。
    定有禽鱼知主客,岂无花木记春秋。
    西园雅集传名士,南国新词咏莫愁。
    艳煞秦淮三月水,几时衫履得陪游。
    新出《红楼梦》一书,或指随园故址。(《随园八十寿言》,嘉庆刊本,卷五。)
    明义的《和随园自寿诗韵十首》中“随园旧址即红楼”之诗,值得我们高度的注意!
    特别是该诗自注“新出《红楼梦》一书,或指随园故址。”,更值得我们高度的注意!
    明义此诗是写给袁枚的祝寿诗。袁枚生于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卒于嘉庆二年(1797年)。袁枚庆祝自己八十寿辰,按中国祝虚岁的习惯,应在乾隆六十年(1795年)祝寿。因此,明义此诗,应写于乾隆六十年。
    此时,程甲本、程乙本皆已出版。明义之注“新出《红楼梦》一书”,应指程甲本、程乙本。
    “新出《红楼梦》一书,或指随园故址。”,意为在新出的《红楼梦》书中,大观园可能是指随园故址。“或”无疑作“可能”解。
    明义之注,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新、旧《红楼梦》的内容大不相同!新、旧大观园也大不相同!
    第八节、全章总评
    一、明义《题红楼梦》写于乾隆二十五年秋
     史料表明,墨香是明义的堂姊夫,墨香生于乾隆八年九月三十日。
    ……又明义生年迟。“明义的生年应定在乾隆十年左右”,因而明义在乾隆二十二年虚岁仅十三岁。明义十三岁不可能写出《题红楼梦》七绝二十首,到乾隆二十五年,明义虚岁十六岁,若思想早熟,是可以写出《题红楼梦》七绝二十首的。因此,将明义写曹雪芹骨格“嶙峋”的时间定在乾隆二十五年,应该合理些。
    因此,明义《题红楼梦》写于乾隆二十五年秋。
    既然曹雪芹写的《红楼梦》,就是明义所见《红楼梦》,那么,前八十回本的《红楼梦》,就必定还有一位重要的作者!
    二、“明义诗的写作时间”是研究
        “《红楼梦》作者问题”的突破口!
    明义所见《红楼梦》,与今本《红楼梦》(《红楼梦》前八十回——《石头记》)大不相同,这是公认的。
    问题的关键在于:曹雪芹给明义看纯爱情的《红楼梦》时,今本《红楼梦》是否已经写出来了?
    按照传统的说法,今本《红楼梦》早在甲戌年就写出来了。
    此甲戌年是乾隆十九年(1754年)。
    甲戌本写道:“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
    甲戌年是再评,那么,初评就在壬申年,即乾隆十七年。
    “批阅十载,增删五次”,那么,动笔写《石头记》的时间在乾隆七年。
    现在大多数红学家认为:曹雪芹最先写“明义所见”《红楼梦》,然后写《风月宝鉴》,再写《石头记》。
    设写《风月宝鉴》只花了两年时间。因此,动笔写《风月宝鉴》的时间就是乾隆五年。
    那么,“明义所见”《红楼梦》完稿的时间,最迟在乾隆五年。
    即使按照吴恩裕的说法,明义生于乾隆五年即 1740年,刚出生不可能看小说,明义绝对不是乾隆五年看《红楼梦》的。
    假设“明义生于乾隆五年”能成立,到乾隆十五年,明义只有十一岁(虚岁),欣赏“风月”小说,还为时过早。
    因此,明义绝对不是乾隆十五年看《红楼梦》的。
    按照童力群的说法,明义生于乾隆十年。
    刚出生不可能看小说,明义绝对不是乾隆十年看《红楼梦》的。
    “明义生于乾隆十年”肯定能成立(因为明义的堂姊夫墨香的生年是确凿无疑的),到乾隆二十年,明义只有十一岁(虚岁),欣赏“风月”小说,还为时过早。
    因此,明义绝对不是乾隆二十年看《红楼梦》的。
    明义是何时看到那部纯爱情的《红楼梦》呢?
    由于史料有限,我们目前主要是通过分析明义的《题红楼梦》来回答这个问题。这样,就必须过两关:
    (1)明义的《题红楼梦》写于什么时间?
    (2)明义的写《题红楼梦》的时间是否等同于他看到《红楼梦》的时间?
    现在,大部分学者都采纳了吴恩裕的意见,即认为明义《题<红楼梦>绝句二十首》的写作时间在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左右,而且明义与曹雪芹可能有过直接的交往。
    现在大部分学者认为,明义的这组诗写于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左右,
    无论如何,“明义诗的写作时间”迟于乾隆十九年——甲戌年。而甲戌年是甲戌本标榜的脂砚斋“抄阅再评”《石头记》的年份。
    总之,“明义诗的写作时间”是研究“《红楼梦》作者问题”的突破口!
    三、“碍语”、“谤书”不足虑
    “碍语”问题之所以引起人们的注意,是因为它涉及到永忠所见《红楼梦》的内容。而永忠的三绝句,写于乾隆三十三年,这个年份值得高度重视——因为除了书名和脂批标示的年份外,在乾隆四十九年(梦本序言标示之年)前,直接有关《红楼梦》的年份的信息,几乎是一片空白。
    童力群以为,胡小伟的剖析,基本上能解决“碍语”问题——弘旿,他是有关三人中最没有关碍的人,仅以他有“碍语”之说,便坐实《红楼梦》为“谤书”,显然不足以服人。
    从永忠的三绝句来看,他看到的《红楼梦》,应该与明义看到的相同。
    弘旿的手批说:“此三章诗极妙。第《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之久矣,而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
    引起弘旿批下“恐其中有碍语也”之言,原因并不复杂。自从乾隆二十五年秋季以来,《红楼梦》老在一个极小的圈子里停留,弄得很神秘,让人感到这是一部难以公开的小说。《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其家曾遭籍没,胆小之人自然不敢接触他的作品。另外,传言容易走样。最初传出来的读后感,传到弘旿耳边时,可能就走样了。
    其实,永忠看的、弘旿听的,都是与“明义所见”相同的《红楼梦》。
    退一万步说,即使这《红楼梦》是与我们现在所看的相同的《红楼梦》,也不容易看出是“谤书”。
    乾隆皇帝看了《红楼梦》,只不过说了一句“此盖为明珠家作也”。乾隆皇帝因此而成为索隐派的老祖宗。乾隆皇帝没看出《红楼梦》是“谤书”。
    慈禧太后是个头号的“红楼迷”。慈禧太后没看出《红楼梦》是“谤书”。
    因此,“碍语”、“谤书”皆不足虑。
    四、曹雪芹不会因为“明义是御前侍奉的人”而有顾虑
    马瑞芳说:“《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在明义借阅时已存在。但因为明义是御前侍奉的人,曹雪芹不肯将可能有“碍语”——比如涉及元春归省和贾府被抄,护官符的书给他,所以将早期记风月繁华、内容单一的《红楼梦》借给明义。”
    童力群以为,马瑞芳的这段话有些不妥。
    明义是明仁之弟、明琳之堂弟,而明仁、明琳是曹雪芹的好朋友。如果乾隆十九年曹雪芹已经写出了“再评”的《石头记》,到了乾隆二十三年,曹雪芹不把这《石头记》给朋友们看,而是拿出乾隆五年写的《红楼梦》给朋友们看,曹雪芹还有朋友之道吗?
    曹雪芹难道会因为“明义是御前侍奉的人”而有顾虑吗?
    明义看《红楼梦》时,年龄还小——虚岁十六,即使是当了侍卫,也不过在侍卫圈的边缘,还处在无忧无虑的阶段。至于他后来成人了,有了实在职务了,也不过在上驷院里,相当于“弼马温”。孙悟空能一筋斗飞到灵霄宝殿因而多少还有一点点见玉皇大帝的机会,能说上两句话。明义连“弼马温”都不如。“明义是御前侍奉的人”,不过如此。
    (明义当“弼马温”时,曹雪芹已去世了。)
    明义系一喜好闲散的人物。袁枚的《随园诗话》(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13页云:“我斋虽官参领,司马政,而意思萧散,不希荣利。有人从都中来,诵其《环溪别墅》诗云:“将官当隐称畸吏,未老先衰号半翁。”又曰:“不是门前骑马过,几忘身现作何官。”
    袁枚记录此条的时间,是乾隆四十二年。
    既然明义不是一个热衷于仕途的人,可能就不热衷于向皇帝打“小报告”。
    在曹雪芹的朋友里,明义是年龄最小的。
    侍卫不仅仅是皇帝的警卫员,还是宗族子弟、外戚子弟、高级包衣子弟的进身之阶。
    曹雪芹的富贵朋友,多半都当过乾隆帝的侍卫。曹雪芹并不因为这些人的“御前侍奉”的身份而不与这些人交朋友。
    参  考  文  献:
    (1)刘光启、云希正。明义书札与曹寅墨迹。
    《红楼梦研究集刊》(第四辑),1980。
    (2)吴恩裕。吴恩裕点评红楼梦。北京:团结出版社,2006。
    (3)一粟(编)。红楼梦卷。北京:中华书局,1963。
    (4)宋谋瑒。“金钗十二人何处?”——介绍尹继善《过忠勇公第即事》诗。
    红楼梦学刊,1979(2)。
    (5)陈毓罴,刘世德,邓绍基。红楼梦论丛。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
    (6)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部。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四辑。
    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
    (7)张元。曹雪芹与敦敏相会养石轩考。红楼梦学刊,2005(2)。
    
(8) 曲江.再辨明义〈题红楼梦〉二十首之真伪。红楼梦学刊,1998(2)
(9) 蔡义江。蔡义江论《红楼梦》。宁波出版社,1997.

    (10) 高阳。红楼一家言。北京:三联书店,2001年。
    
(11) 袁枚。随园诗话。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
(12)邱华东。子虚乌有的雍正“孝仪后”。红楼梦学刊,2002(3)。

    (13)胡小伟。睿亲王淳颖题红诗与《红楼梦》钞本的早期流传
    ——兼评关于《红楼梦》曾在清代遭禁的几种说法。
    红楼梦学刊,1996(8)
    (14)马瑞芳。一部早期的、内容单一的《红楼梦》
    ——对明义《题红楼梦》绝句二十首的考察。
      红楼梦学刊,2003(2)。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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