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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学”为本,“红学”为末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刘振兴 参加讨论

    红学200年,似乎给人们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在人们还不知道曹雪芹的真本《石头记》为何物的时候,  人们能够看到的仅仅是经过程伟元、高鹗修改补充后的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于是,人们就在它的上面评点、索隐、考证、探佚、续写以及其他形式的文学再创作。研究者之间为了不同观点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和论战,比如蔡胡论战等。一直到了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这种论战不仅没有结束,而且还发动了对霍国玲的《红楼解梦》和刘心武的“秦学”的大规模声讨和批判。现在看来,所有这些争论和论战是多么幼稚!
    专家指出,迄今为止发现的《红楼梦》版本共有16个,分两个系统:“带脂批的八十回本《石头记》”系统和“程高修改本一百二十回《红楼梦》”系统。自《程高修改本红楼梦》小说问世以来,《红楼梦》就是以程甲本、程已本流传于世的。历史上形成的旧索隐派、考证派自传说和小说评论派,都是以《程高修改本红楼梦》小说作为研究版本和研究对象的,并形成了一门独立的学问——“红学”。
    以《程高修改本红楼梦》小说作为研究版本和研究对象而形成的一门学问,叫做“红学”。那么,以曹雪芹的真本《石头记》作为研究版本和研究对象而形成一门学问,是否应该叫做“石学”?《程高修改本红楼梦》小说是由曹雪芹的真本《石头记》修改补充而来,那么,曹雪芹的真本《石头记》是否应该为“本”?《程高修改本红楼梦》小说是否应该为“末”?于是得出结论:“石学”为本,“红学”为末。扬“红学”而抑“石学”,实乃本末倒置!
    随着红学事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红学”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入。人们不断提出疑问,《红楼梦》这个书名,这个概念是确定的吗?它到底指哪一个版本实体?是指曹雪芹的真本《石头记》呢?还是指《程高修改本红楼梦》?《红楼梦》这个书名是曹雪芹的真本《石头记》的六个书名中的一个。程高修改本有资格使用这个书名吗?答案是否定的。既然《程高修改本红楼梦》是由曹雪芹的真本《石头记》修改补充而来,且又盗用了《红楼梦》这个书名,那么,以《程高修改本红楼梦》作为研究版本和研究对象的所谓“红学”,难道就是名副其实和实事求是的吗?
    我们先撇开版本学和作者学的争论不谈,按照前人的研究成果,我们姑且把曹雪芹看做是最后的作者,把他最后修订的那个《石头记》版本——有人说是庚辰本,也有人说是戚序本——看作是曹雪芹的原作品。曹雪芹给这部作品起了六个书名——《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石头记》、《情僧录》、《金陵十二钗》、《风月宝鉴》、《红楼梦》。这六个书名,严格地说,都应该属于“带脂批的八十回本《石头记》”这部作品,其他作品则无权使用。就是说,曹雪芹于1763年去世,28年以后,于1791、1792年程伟元、高鹗二人对曹雪芹的作品进行了两次重大修改和补充。他们删掉了全部脂批,修改了书中的“谬误”,并后续了并非曹雪芹的四十回文稿,形成了后来的程甲本、程已本的《红楼梦》。曹雪芹的真本《石头记》,已经由程高二人做了重大修改,已经面目全非,从作品结构到作品内容,从作者的写作方法到写作目的,从作品的主题到人物的形象,都已经彻底改变了。无论从哪一个角度讲,修改后的这部作品已经无权再使用曹雪芹作品的任何一个书名了。可以这样说,程高二人篡改了曹雪芹的原著,又盗用了曹雪芹原著的一个书名——《红楼梦》。其行为完全可以用“恶劣”一词来形容。但是,长期以来,我们的红学家们不仅默许了——有人还十分赞赏——这种篡改,而且默许了这个书名,以至于一提起《红楼梦》一书,人们首先想到的是《程高修改本红楼梦》,而非曹雪芹的真本《石头记》。解放以后直至今日,大量出版发行的《红楼梦》版本也是《程高修改本红楼梦》,而非曹雪芹的真本《石头记》。红学界绝大多数研究者的研究版本也是这个《程高修改本红楼梦》而非曹雪芹的真本《石头记》。程高修改本取名《红楼梦》本身就是一个错误,而编者又把高鹗与曹雪芹并列在一起统称为作者,使不了解情况的普通读者误认为《红楼梦》一书是由曹雪芹和高鹗二人合作创作的,误认为高鹗和曹雪芹是同时代的人。这个错误一直延续至今,现在是否到了拨乱反正、去伪存真的时候了?一些专家已经指出,《红楼梦》再版时应该将曹雪芹与高鹗分开,署名为“曹雪芹著、高鹗续”。我认为,书名也应该改一改,应该加上一个修饰词——程高修改本,书名全称应该叫做《程高修改本红楼梦》。这样做,就把《程高修改本红楼梦》与曹雪芹的真本《石头记》严格区分开了,在概念上也就不再混淆了。
    曹雪芹的真本《石头记》与《程高修改本红楼梦》,是两部书而不是一部书,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版本系统,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客观事物,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研究对象。研究者必须对二者做出严格的区分和说明。最近,我重新翻看了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出版的《红楼梦》“再版说明”和“关于本书的整理情况”。其中说到,该版《红楼梦》是以“程已本”为底本,并参对了五个“百二十回本”和两个“八十回本”,在“遇有诸本情况各异,校改必须进行选择取舍的时候”,“有一个大致的原则,就是这个普及本既然属于百二十回系统,校改时自以百二十回本的异文为尽先选取的对象。至于八十回本的文字,差别较大,除非个别实有必要时,是不加采取的。”也就是说,1979年版的《红楼梦》编辑们也是承认两个版本系统的“文字差别较大”,不能混淆的。
    《程高修改本红楼梦》还可以继续叫它《红楼梦》,研究这个版本的学问还可以继续叫作“红学”,尽管名不副实,因为约定俗成,既成事实,为了尊重历史,也只好如此作罢。那么,研究曹雪芹的真本《石头记》,应该名副其实的叫做“石学”。任何一个“红学”研究者或“石学”研究者,在自己的研究论文或专著中,是否应该明确指出您的研究对象究竟是哪一个版本?不能含糊其辞或模棱两可。比如,有的人就曾说过,他研究的对象是“红楼梦的前八十回”、“古本红楼梦”、“脂本红楼梦”、“通行本红楼梦”等,现在看来,这些概念都不明确,不知其所指为何?应该具体指出,是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戚序本《石头记》?还是程甲本、程已本《红楼梦》?
    一些人愿意以《程高修改本红楼梦》——有人称它为伪本——作为研究版本和研究对象,愿意把它当作小说来研究,愿意以西方文学理论作为研究的指导理论,重点研究它的“艺术魅力”和“美学价值”,并形成了一支庞大的研究队伍,形成了独立的“红学”体系,这是他们的权利和自由。但是,从历史文物的角度来说,《程高修改本红楼梦》毕竟是一个赝品、或叫早期仿品。虽然说,早期仿品也具有特殊的文物价值,但它毕竟不是真品,更不能以假乱真或以假当真。旧索隐派和考证派自传说,虽然看到了《程高修改本红楼梦》中有“隐”,也想揭示其“隐”,但终因其研究的对象不是曹雪芹的真本《石头记》,而使其索隐最终归于失败。小说评论派把《程高修改本红楼梦》当作小说来研究,仅仅研究它的“艺术魅力”和“美学价值”,至今乐此不疲,且沾沾自喜并自诩为“正统”、“正道”、“正经”、“主流”,这就有点匪夷所思了。
    20世纪80年代诞生的《红楼解梦》,从一开始就是以曹雪芹的真本《石头记》作者自己的研究版本和研究对象的。《红楼解梦》应该属于“石学”范畴。在《红楼解梦》的启发和影响下,已经有了一批“石学”研究者。“石学”研究队伍也在不断扩大。仅在《红楼研究》学刊发表论文的就有河北的曹芸生,陕西的雷高俊,北京的乔清楷等人。乔清楷已经出版了专著。河北保定的谭富、胡学良2004年就已经出版了27万字的专著《红楼梦新解》。新疆的刘士魁已经写完了《红楼公案》一书,准备付梓。这些人的研究都属于“石学”范畴,而非“红学”范畴。“石学”与“红学”是两个不同的学问。“红学”对“石学”的批判,亦即红学界对《红楼解梦》的批判,总给人一种文不对题的感觉,而且充满了逻辑错误。
    曹雪芹的真本《石头记》有正反两个面和“正反皆有喻”三个层次。而《程高修改本红楼梦》已经不存在两个面了,而只剩下小说一个层面了。这也正是旧索隐派和考证派自传说把《程高修改本红楼梦》作为研究版本来研究它的反面之所喻以失败而告终的根本原因!
    “石学”与“红学”,孰真孰假?孰优孰劣?孰本孰末?已经非常清楚了。说到“红学”对“石学”的批判,那只能说是以假敌真,以劣敌优,以末敌本罢了。
    

刘振兴2009年10 月7日于新疆伊宁市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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