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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者,书商广告词也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童力群 参加讨论

    甲戌本比诸本多了个凡例。
    甲戌本凡例共五则:第一则、第二则、第三则、第五则(一首诗)为甲戌本独有,第四则的内容却与诸本第一回的开头之楔子基本上相同。
    一、甲戌本凡例
    《红楼梦》旨义。是书题名极多,《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又曰《风月宝鉴》,是戒妄动风月之情。又曰《石头记》,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也。此三名则书中曾已点睛矣。如宝玉做梦,梦中有曲名曰《红楼梦》十二支,此则《红楼梦》之点睛。又如贾瑞病,跛道人持一镜来,上面即錾“风月宝鉴”四字,此则《风月宝鉴》之点睛。又如道人亲眼见石上大书一篇故事,则系石头所记之往来,此则《石头记》之点睛处。然此书又名曰《金陵十二钗》,审其名则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也。然通部细搜检去,上中下女子岂止十二人哉?若云其中自有十二个,则又未尝指明白系某某,及至“红楼梦”一回中亦曾翻出金陵十二钗之簿籍,又有十二支曲可考。
    书中凡写长安,在文人笔墨之间则从古之称,凡愚夫妇儿女子家常口角则曰“中京”,是不欲着迹于方向也。盖天子之邦,亦当以中为尊,特避其“东南西北”四字样也。此书只是着意于闺中,故叙闺中之事切,略涉于外事者则简,不得谓其不均也。
    此书不敢干涉朝廷,凡有不得不用朝政者只略用一笔带出,盖实不敢以写儿女之笔墨唐突朝廷之上也。又不得谓其不备。
    此书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梦幻识通灵’。”但书中所记何事,又因何而撰是书哉?自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推了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堂堂之须眉,诚不若彼一干裙钗?实愧则有余、悔则无益之大无可奈何之日也。当此时则自欲将已往所赖上赖天恩、下承祖德,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美之日,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兄规训之德,已至今日一事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记,以告普天下人。虽我之罪固不能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不肖,则一并使其泯灭也。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风晨月夕,阶柳庭花,亦未有伤于我之襟怀笔墨者。何为不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以悦人之耳目哉?故曰‘风尘怀闺秀'。”乃是第一回题纲正义也。开卷即云“风尘怀闺秀”,则知作者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并非怨世骂时之书矣。虽一时有涉于世态,然亦不得不叙者,但非其本旨耳,阅者切记之。诗曰:
    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悲喜千般同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
    谩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二、庚辰本楔子
    此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云云’。”但书中所记何事何人,自又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一干裙钗哉?实愧则有余、悔又无益之大无可如何之日也。当此则自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绔之时、饮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谈之德,以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我之罪固不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晨夕风露,阶柳庭花,亦未有妨我之襟怀笔墨。虽我未学,下笔无文,又何妨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亦可使闺阁昭传,复可以悦世人之目,破人愁闷,不亦宜乎?故曰‘贾雨村云云’。”此回中凡用梦幻等字,是提醒阅者眼目,亦是此书立意本旨。
    三、郑无极先生的言论
    郑无极先生在《郑无极的BLOG》里发表了《庚辰本第1回起首部分并非回前批!》。该文在抄录庚辰本第一回首段(楔子)后写道:
    以上文字,在庚辰本、蒙府本、戚序本、列藏本、梦稿本中皆作正文,在甲辰本中作回前总评,蒙府本、戚序本、列藏本无“此回中凡用梦幻等字,是提醒阅者眼目,亦是此书立意本旨”一句,直接跟进下文“列位看官:你道此书从何而来……”,其余版本则都有这句话。
    对于上述文字从甲戌本到庚辰本的演变,红学界近十年中有一种相反的看法颇为流行。即庚辰本等诸本中的开卷部分,本来就是脂砚斋等人为第1回所作的回前批,只是被甲辰本以外的诸本给误入了正文而已。甲戌本《凡例》反而是后来形成的。是脂砚斋、畸笏叟或者后来什么人撰写了《凡例》前四条,又勉强将这段拉入其中,充作了《凡例》的第五条。按这种说法,甲戌本似乎应该比庚辰本形成的还晚。我们姑且将其称作所谓的“庚前甲后”说。
    然而,在笔者看来,所谓的“庚前甲后”说却是完全站不住脚的。事实应该恰恰相反,不是庚前甲后,而应该是甲前庚后。当年胡适等先辈的判断并没有错。甲戌本确实是现存的“最古”版本。甲戌本的《凡例》(包括其第五条),也形成的比庚辰本第1回的开卷部分要早。而且,庚辰本等诸本中的开卷部分,根本就不是什么回前批,而是脂砚斋根据曹雪芹《凡例》中原文改写而成的“卷首语”!
    那么,笔者何以判断所谓的“庚前甲后”说全然不能成立呢?道理很简单,因为“庚前甲后”说的立论基础是完全建立在甲戌本《凡例》非曹雪芹所撰的基础上的。但这个判断本身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错误!笔者在《论甲戌本〈凡例〉为曹雪芹自撰》一文中,已经把问题讲的很清楚了。以下我引用其中最关键的一段:
    最能证明甲戌本《凡例》真实不伪的,乃是甲戌本第5回的一条眉批:
    按此书《凡例》本无赞赋闲文,前有宝玉二词,今复见此一赋,何也?盖此二人乃通部大纲,不得不用此套。前词却是作者别有深意,故见其妙。此赋则不见长,然亦不可无者也。(甲戌本第5回眉批)
    这条批语的第一、二两句,亦见于蒙府本、戚序本,只是被移为了双行夹批,乃作:
    按此书《凡例》本无谮(赞)赋,前有宝玉二词,今复见此一赋,何也?盖此二人乃通部大纲,不得不用此套。(戚序本第5回双行夹批,蒙府本第5回双行夹批“今复”误作“人复”,“赞”字不误,其余同戚序本)
    四、甲戌本凡例第四则比庚辰本楔子多出的两句
    甲戌本凡例第四则比庚辰本楔子多出的两句是:
    开卷即云“风尘怀闺秀”,则知作者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并非怨世骂时之书矣。虽一时有涉于世态,然亦不得不叙者,但非其本旨耳,阅者切记之。
    五、我对甲戌本与庚辰本的某些评论
    1、现存甲戌本、现存庚辰本都是过录本,都不是其原本。
    2、甲戌本、庚辰本都是拼凑本,拼凑渗透于回、段、句三个层面。
    3、“甲午八月泪笔”(乾隆三十九年八月泪笔)定稿的《石头记》是《石头记》原本。可称其为“甲戌庚辰己卯本”原本。
    4、现存所有抄本(前八十回)及程本(前八十回)的内容大同小异,没有根本分歧,且回目数量(从总体看数量而不是拘泥于某种本子的具体数量)及回目顺序基本相同,故事情节大致相近,都是“第五次增删”的结果。
    5、由于都是拼凑本,所以甲戌本、庚辰本互为先后,不能界定两者的绝对先后。
    六、我对甲戌本凡例与庚辰本楔子的评论
    1、“甲午八月泪笔”(乾隆三十九年八月泪笔)定稿的《石头记》——由爱新觉罗·绵伦最后定稿的《石头记》——“甲戌庚辰己卯本”原本,没有凡例,只有楔子,其楔子内容应与庚辰本楔子内容基本相同。
    2、由于甲戌本、庚辰本都是拼凑本,都不是“甲戌庚辰己卯本”原本,所以不能简单的说庚辰本楔子在前、甲戌本凡例在后。
    3、甲戌本凡例的前三则以及第四则的末两句(开卷即云“风尘怀闺秀”,则知作者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并非怨世骂时之书矣。虽一时有涉于世态,然亦不得不叙者,但非其本旨耳,阅者切记之。),其宗旨是声明“不敢干涉朝廷”。
    七、“两个读者圈”
    
    (一)丁淦的纳闷
    《红楼梦学刊》 1996年第三辑,载有丁淦(丁维忠)先生的《脂砚斋辨》。
    (第298页)该文的尾段,具有巨大的启发作用。丁凎先生写道:
    “最后,有一个问题始终令人纳闷:脂砚、畸笏等批书‘诸公’都是作者曹雪芹的至亲好友,敦敏、敦诚、明义、明琳等人也是曹雪芹的莫逆之交,前后双方都出生‘世家’,又都生活在京城,又都经常‘诸豪宴集’,并且都紧紧围绕曹雪芹与《红楼梦》交往活动,都由同一作家、作品紧相绾联,按理他们应当是相互认识,至少相互知晓的。但令人奇怪的是:为什么在前者所作的批语或所提的‘世家兄弟’中,全无一丝敦氏兄弟们的信息或影子?在后者所作的诗文中,又全无一丝儿脂、畸‘诸公’的蛛丝马迹?他们明显地形成了曹雪芹著作、生活、交往的两个圈子,而这两个圈子又是那么界线分明、全然绝缘、两不搭界、老死不相往来,这究竟是为什么?是贫富悬殊?是分位差距?是宗室子弟与‘罪家’子弟的限止?好象理由都不充足。——这或许也算是红学史上的一个迷。”
    (二)陈维昭的思考
    陈维昭先生在2004年7月写完了《红学通史》。该书出版于2005年5月。
    《红学通史》第一章第一节的题目就是《早期的两个读者圈》。
    陈维昭先生写道:
    “早期的《红楼梦》阅读是在两个读者圈子中进行的,一个是以脂砚为中心的评批集团,其批评的成果即今天所见的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另一个是以永忠、明义、墨香等人为中心的阅读圈子,他们互相传阅,并以诗评形式写下了读后的感想。……所以这两个阅读圈子对《红楼梦》(或《石头记》)的阅读是前后接踵的,有一段时间是同时的,两个圈子的成员有一段时间是同时在世的。
    脂砚圈子的评批旨趣有两个方面,一是提示了《石头记》故事与清代历史本事的关系;二是继承金圣叹的品鉴传统,脂批虽在这方面未能超过此前的小说评点,但它在把握《红楼梦》全书的文脉方面,有一种成竹在胸的自信。它目光如炬,心细如麻。永忠圈子的品鉴旨趣则在于小说的情感世界与道德命题,诗作平平,却切入了明末以来的时代命题。
    这两个圈子在阅读旨趣上的差异并不令人意外,阅读旨趣从来就是见仁见智,因人而异。然而,令人困惑不解的是这两个差不多同时存在,同时与曹雪芹有着近乎‘零距离’(尽管永忠有‘可恨同时不相识’之叹,明义则有‘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之句。这一圈子与曹雪芹挚友敦氏兄弟的姻亲关系表明,他们与曹雪芹的关系虽不如脂砚圈子来得亲密,但也并不疏远,非普通读者之可比)的阅读圈子却是互不谋面,互相隔阂,置身于老死不相往来的两个世界!他们似乎并不知道对方的存在。
    他们同时阅读着曹雪芹的作品,但他们所读的却不是曹雪芹的同一份手稿,甚至,他们读到的是明显属于两个系统的曹雪芹手稿。脂砚圈子读到的是《石头记》系统的本子,永忠圈子读到的是《红楼梦》系统的本子。不仅题名不同,故事的内容也很不一致。似乎曹雪芹有意以秘密的方式分别向两个阅读圈子提供不同系统的手稿。
    这是红学史上令人困惑的不解之谜”!
    八、面对“两个读者圈”不需要凡例
    (一)曹雪芹原创的《红楼梦》不需要凡例
    曹雪芹原创的《红楼梦》,成书于乾隆二十五年秋季,其内容见于明义《题红楼梦》绝句二十首。
    曹雪芹原创的《红楼梦》,其内容还见于永忠的《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三绝句 (姓曹)》。该诗云:
    传神文笔足千秋,不是情人不泪流。
    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
    颦颦宝玉两情痴,儿女闺房语笑私。
    三寸柔毫能写尽,欲呼才鬼一中之。
    都来眼底复心头,辛苦才人用意搜。
    混沌一时七窍凿,争教天不赋穷愁。
    这三首绝句作于乾隆三十三年戊子(一七六八)。诗上有乾隆的堂兄弟、永忠的堂叔瑶华道人(名弘旿,字醉迂)的手批说:“此三章诗极妙。第《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之久矣,而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
    弘旿胆儿小,如果他真的同样“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就不会写下如此批语。弘旿听说的可能有“碍语”的《红楼梦》,是另一部《红楼梦》——无名氏甲(程日兴)正在主创的《红楼梦》。
    曹雪芹原创的《红楼梦》,其读者圈即“第一个读者圈”,读者们是:敦敏、敦诚、明琳、明义、墨香,说不定还有明瑞等人。
    永忠的三绝句,能比较具体反映曹雪芹原创的《红楼梦》内容的是这两句“颦颦宝玉两情痴,儿女闺房语笑私。”明义《题红楼梦》的第五首绝句“侍儿枉自费疑猜,泪未全收笑又开。三尺玉罗为手帕,无端掷去复抛来。”,与“颦颦宝玉两情痴,儿女闺房语笑私。”的情节相近。
    曹雪芹原创的《红楼梦》,是纯爱情的《红楼梦》,好像基本上没有家长们的活动,更谈不上牵扯到朝廷。
    总之,曹雪芹原创的《红楼梦》不需要凡例,同时也不需要楔子。
    (二)《石头记》原本不需要凡例
    “甲午八月泪笔”(乾隆三十九年八月泪笔)定稿的《石头记》——由爱新觉罗•绵伦最后定稿的《石头记》——“甲戌庚辰己卯本”原本,其读者圈即“第二个读者圈”是哪些人呢?是脂砚斋、畸笏叟、棠村、梅溪、松斋等“诸公”。这些“读者”同时又都是“评者”。
    棠村是《石头记》某主创者的亲弟或堂弟,去世较早,接触的是《风月宝鉴》,还来不及阅读《石头记》。
    孔梅溪偶尔来京,大约是“东鲁”孔圣人的一位后裔,他是棠村的好友。
    脂砚斋是作者之一,主持和资助《石头记》的写作。
    畸笏叟大概是与“智通寺”那位“翻过筋斗来的”“龙钟老僧”同类的人物。
    在甲戌本第十三回秦可卿托梦一段,有眉批云:“语语见道,字字伤心,读此一段,几不知此身为何物矣。松斋。”
    我猜测松斋是一位没落的世家子弟,与脂砚斋关系极好。
    在甲戌本第一回还出现了与《红楼梦》众多书名变迁有关的三个人物——石兄、空空道人、吴玉峰,他们都是与脂砚斋关系极好的人物。
    对脂砚斋、畸笏叟、棠村、梅溪、松斋等“诸公”,对石兄、空空道人、吴玉峰,用得着宣讲“凡例”的第一则、第二则、第三则、第五则(一首诗)吗?用得着宣讲“凡例”第四则的末两句(开卷即云“风尘怀闺秀”,则知作者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并非怨世骂时之书矣。虽一时有涉于世态,然亦不得不叙者,但非其本旨耳,阅者切记之。)吗?
    “甲午八月泪笔”(乾隆三十九年八月泪笔)定稿的《石头记》——由爱新觉罗•绵伦最后定稿的《石头记》——“甲戌庚辰己卯本”原本,不需要凡例!
    
    九、凡例者,书商广告词也
    既然作用仅限于内部阅读的抄本不需要凡例,那么,只有用于出售的抄本才需要凡例。
    显然,凡例的作用在于打消购买抄本的人的顾虑——声明“不敢干涉朝廷”。
    因此我说:“凡例者,书商广告词也”。
    但凡例却有欲盖弥彰的负作用,所以后来以甲戌本为源头的诸本都舍弃了凡例。
    写“凡例”的书商,是第一个将《红楼梦》(《石头记》)出售的书商,也是个特殊的书商。
    这书商如何特殊?欲知端的,且听我下一篇论文分解。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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