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红楼梦学刊》第6期上刊登了题为"《红楼梦》是小说"的李希凡访谈录。访谈录在批评刘心武的秦学的同时,简单阐明了李先生对红学研究的一些基本观点。有些观点笔者不敢苟同,特与李先生商榷。 一、"《红楼梦》创作艺术上的一大失败"? 首先,李先生对曹雪芹听人劝把秦可卿这个人物改写成现在这个样子很不满意,"感觉这是曹雪芹《红楼梦》创作艺术上的一大失败"。理由是他把一个"有非常复杂性格的人物",变成了一个"十全十美"的"完全的贤德媳妇","变成了一个完整的好人"。这就与"鲁迅称赞《红楼梦》,说它写了真的人,也就是说人物性格比较全面"不相符合,与文学的"艺术形象"不相符合。 在这里,李先生有两个问题没有讲清楚:一是没有对《红楼梦》的两个版本系统作必要的区别。两个版本系统存在重大差异。"带脂批的八十回本石头记"是曹雪芹的现作。"一百二十回程高本红楼梦"是高鹗的修改续写本。两个版本系统的作者不同,写作目的不同,主题思想不同。不做这种区别,有很多问题说不清楚。比如说"回归文本"就有一个回归哪个文本的问题。二是在把"现作"与"原作"相比较中,认为"现作"不如"原作"好,是"一大失败"。我的问题是,我们的研究对象到底是什么?是曹雪芹的真本,还是程高的伪本?是曹雪芹的"现作",还是他的"原作"?既然曹雪芹把他的"原作"改成了"现作",我们就应该研究他的"现作",而不应该研究他的"原作"。"现作"怎么写,我们就应该怎么研究。既然曹雪芹听从了别人的劝告,把一个"复杂性格"的人物,变成了一个"完整的好人",自然有他这样改写的道理,那我们就应该研究他为什么这样改写?这样改写所要达到的目的是什么?既然曹雪芹把秦可卿这个人物改写成了现在这个样子,我们就应该按照现在的这个样子来研究她。这才叫做尊重作者的本意,这才叫做从研究对象的客观实际出发,这才叫做实事求是,这才叫做唯物论。李先生从文学理论出发,认为曹雪芹的原作中对秦可卿的塑造符合小说人物创作的一般规律,是好的,是成功的,而在改写后的现作中,对秦可卿的塑造就是失败的,是"创作艺术上的一大失败"。这种用文学理论中的艺术标准来裁剪研究对象的做法,颠倒了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在认识论上叫做本末倒置。其思维方式是一种简单思维,或叫直线思维。其研究方法仍然是在文学艺术创作的小圈子里打转转,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对刘心武的批评,也只局限于文学艺术的角度,也只是说"这就离开艺术形象太远了"。而没有说离开研究对象太远了,没有从研究对象的客观实际出发,不符合《红楼梦》的客观实际。 如果撇开文学理论,只从曹著现本出发,改变一下思维方式,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科学方法来研究,就完全可以得出另外的结论。 (一)曹雪芹为了歌颂他心目中的一位女英雄,通过对秦可卿这个小说人物的描写具体表现出来,把秦可卿写成了"十全十美",写成了"一个完整的好人",这有什么不可以呢?"文学的艺术形象"没有说不能写好人吧?"真的人"里边还是好人多,为什么不能歌颂呢?"生活中的真实"反映到艺术中来,变成了"艺术的真实",怎么就是"《红楼梦》创作艺术上的一大失败"呢? (二)曹雪芹为我们留下的是一个"带脂批的八十回本石头记"。脂批和书中"谬误"是全部作品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曹著区别于其他小说的特殊结构,还有五个书名和五个作者等。如果我们把曹雪芹的八十回"现本",与脂批联系起来认识,就会得出一个立体的秦可卿的艺术形象来。她既是一个"十全十美"的"完全的贤德媳妇",是"一个完整的好人",同时又是一个"淫丧天香楼"的有缺点的好人。正面小说说他是"是病死的",这是"假语",是"荒唐言"。脂批说她在"原本"中是"淫丧天香楼",这才是"真事"。"淫丧天香楼"不是说的秦可卿,而是说的历史人物竺香玉,是通过脂批达知读者的。秦可卿的身上有很多谜,有很多谬误。这是一个客观现实。我们首先应该承认这个现实,然后再认真研究这个现实。而不是简单地用文学的本本和条条来评价它。按照《红楼解梦》的理解,八十回现本+脂批+书中谬误,是《石头记》的特殊艺术结构,目的是为了在背后隐写一部历史,用来歌颂一个小名叫红玉,学名叫竺香玉的人。秦可卿是竺香玉的一个分身,是做了雍正皇后的竺香玉。竺香玉"淫丧天香楼"而死。曹雪芹本来是想在"原本"中"实录其事"的,为了不影响竺香玉的光辉形象而听从了批者的劝说,删掉了这一节,使竺香玉的形象在"现本"中更加完美。这就是曹雪芹把秦可卿的形象由"原本" 改成"现本"的主要原因。如果是这样,《石头记》(还是用《石头记》比较好,用《红楼梦》容易造成概念不清)在"创作艺术上"不仅不是"一大失败",而且是曹雪芹的一大创造! 二、《红楼梦》仅仅是小说吗? "《红楼梦》是小说",不能把它作为考证的对象,这是李先生的"一个观点",并且把"现在这样的所谓考证与胡适的研究"相类比,说"距离比较远","倒是更接近于以前的索隐派",说"那些猜测实在太离谱了"。 李先生是一个文学家。文学家们往往是从文学的角度看待文学作品。正像鲁迅所说的"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那样,李先生怀着文学家的特殊心态,戴着文学艺术的有色眼镜看待《红楼梦》,自然就"看见"的是小说了。李先生把自己的思维局限在纯文学的狭小的空间,仅仅用文学的眼光研究《红楼梦》,不是太显片面了吗?考证和索隐毕竟也是一种研究的角度和思路,为什么就不允许呢?虽然胡适"总还是把《红楼梦》当成小说"来研究的,但他的"自叙传"还是被李先生否定了。李先生对"索隐派"更是持彻底否定态度的,并把这两派的研究方法"上纲上线"到了"学风"的高度来批判的。 我一直认为,《红楼梦》(主要指《石头记》,下同)是一个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是我们的认识对象。红学研究必须使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科学方法,才能获取对《红楼梦》的真理性的认识。《红楼梦》究竟是什么?究竟是小说,还是以小说为掩护隐写的历史?这要等研究以后才能做出决定。从文学理论出发,从主观愿望出发,而不从《红楼梦》的特殊的客观实际出发,认定《红楼梦》就是一部小说,这不是唯物论,而是唯心论,是本本主义。50多年的实践已经证明,仅仅把《红楼梦》当做小说来研究,思路太显狭窄,很多问题的不到合理解释,必须另辟蹊径!当有人另辟蹊径,勇于实践,大胆尝试的时候,我们应该抱以大力支持的态度,而不应该简单地轻率地予以全盘否定,甚至加以贬低和嘲笑。要客观地评价刘心武的秦学和霍国玲的《红楼解梦》。他们的研究毕竟给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尽管他们的研究结论还不十分成熟,还需要继续进行论证和经受实践的检验,但是,他们的很多成功经验和许多新观点、新理论,对我们是很有启发的。现在是改革开放创新的时代,红学界不能落后于时代!必须改革研究方法,开放研究领域,创新研究思维!只有这样,红学才有出路,红学的"瓶颈"才能突破,红学事业才能发展! 三、"艺术形象的研究"是《红楼梦》的一切吗? 李先生说,"红学......应该走向科学,科学地分析小说的艺术形象"。"我主张艺术形象的研究还是应该回到文学研究的道路上来,不要搞艺术形象外的索隐"。 红学研究是一种科学,是对《红楼梦》这个客观存在的正确认识,是一项追求真理的伟大事业。但是,这个科学,这个认识,不能仅仅局限在"艺术形象的研究"和" 文学研究的道路"上。按照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理论,应该是有什么就研究什么,是什么就研究什么,该怎么研究就应该怎么研究,不应该有什么禁锢,不应该划定研究范围,完全是开放的。把对《红楼梦》的认识限制在"文学研究"的一条"道路"上的做法是违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李先生从"文学研究的道路上"研究秦可卿的艺术形象,认为"他很概念化",他的"个性是最不鲜明的一个","是写得失败的"。而其他人从其他道路上研究秦可卿的艺术形象,就认为作者把他写得很成功,很真实,绝对不是什么"概念化"。比如《红楼解梦》就认为,小说人物正、副十二钗都是历史人物竺香玉的分身。秦可卿是做了雍正皇后的竺香玉的分身。秦可卿卧室的极度奢华、死后所用棺木的最高规格、葬礼的规格和场面之浩大,都说明秦可卿背后所隐之人竺香玉是一个"非常人",是一个皇后,是皇太后。 四、《红楼梦》不是一部特殊的作品吗? 李先生说,"大家总是说《红楼梦》是一部特殊的作品,我就不觉得,我把它看成是中国文化、文学达到的一个高峰"。"但不管怎样特殊,《红楼梦》也是艺术形象的创造,艺术典型的创造,不是在写史实"。 《红楼梦》是一部特殊的作品。很多人都看出来了。应该说,这是红学研究的深化,是对《红楼梦》认识的深化。可是我们的李先生"就不觉得"。这使我突然想到了" 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白骨精变成三个人来迷惑唐僧,可是唐僧"就不觉得"这三个人是妖怪。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唐僧肉眼凡胎,人妖不辩,反而却惩罚了孙悟空。我想,李先生是一个红学界大人物。您说"我就不觉得",那就是"不觉得"。难道"大家总是说《红楼梦》是一部特殊的作品",是说错了?作者说《红楼梦》又名《风月宝鉴》。贾天祥正照"风月鉴"身亡。代儒夫妇说要烧毁"风月鉴",这时,"风月鉴"说话了:"谁叫你们瞧正面了!你们自己以假为真,何苦来烧我?"我真的糊涂了。到底是李先生以假为真,还是"大家"以真为假呢? 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区别于其他事物的" 质"的规定性。《红楼梦》也不例外。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浩若繁星,每一部作品都以自己独特的艺术品质而放射着奇异的光芒。《红楼梦》以其特殊的五个书名和五个作者、特殊的结构、特殊的"一喉二歌"式的内容、特殊的写作目的、特殊的写作方法、特殊的思想倾向性、特殊的社会价值、特殊的社会影响等"质"的规定性自立于世界文学之林,散发着自己的幽香和异彩。任何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对立统一。这是一般的哲学常识。为什么我们可爱的李先生"就不觉得"呢?李先生说,"但不管怎样特殊,《红楼梦》也是艺术形象的创造,艺术典型的创造,不是在写史实"。李先生先是否定《红楼梦》的特殊性,后来又作退一步讲,即便它有特殊性,也绝对"不是在写史实",而是在"艺术形象的创造,艺术典型的创造"上的特殊性。到目前为止,包括《红楼解梦》在内的许多研究作品,不仅认为《红楼梦》的正面小说具有"艺术形象和艺术典型创造"上的特殊性,而且认为"它的反面还隐写了一部真实的历史"这个更重要的特殊性。《红楼梦》就是这样一部特殊的作品。这个特殊性,作者和批者以及早期的读者戚蓼生都已经明确告诉了我们。 五、怎样做才算是"回归文本"? 李先生说," 回归文本还是应该回归到《红楼梦》在中国文学和文化中的地位的研究,回归作品的艺术分析"。我的理解,李先生的所谓"回归文本",就是红学界的大人物们一贯主张的,把红学研究局限在"小说的艺术魅力的研究"范围之内。刘心武的"揭秘",霍国玲的"解梦",都是在"小说的艺术魅力的研究"范围之外的研究,都应该"回归文本"。这我可就要请教李先生了: ——曹雪芹把国公之家宁国府的大门写成了九座门庭。这可是《红楼梦》中黑纸白字明明白白地写着的,读者们都知道。那么请问,这是一种怎样的 "艺术形象和艺术典型"?它符合"艺术的真实和生活的真实"吗?难道是曹雪芹错了?或者是传抄错了?难道曹雪芹不懂得什么是"艺术形象和艺术典型"?不懂得什么是"艺术的真实来源于生活的真实"?可是李先生还说,他把《红楼梦》"看成是中国文化、文学达到的一个高峰"。这又应该怎么解释呢?如果有人说,把国公之家的大门写成九座门庭,是明显的越制,地球人都知道"君门九重"的旧制。曹雪芹这样写,既不符合"艺术形象",也不符合"艺术典型",更不符合"艺术的真实"和"生活的真实"。是曹雪芹另有用意。把国公之家的大门写成九重门,从小说的角度看是"假语"、"荒唐言",反面有"真事隐",隐写的是清皇宫。这不是艺术的夸张,而是貌似夸张的写实。这样的分析和解读,算不算是对"作品的艺术分析"?算不算是"回归文本"和"回归作品的艺术分析"?这样的分析究竟是贬低了还是提高了《红楼梦》的历史地位?算不算是"回归到《红楼梦》在中国文学和文化中的地位的研究"? ——贾元春是贾政的长女。她的身份和地位是皇贵妃。可是在她省亲的路上,打的却是只有皇后才有资格用的"曲柄七凤黄金伞"。她的身份地位到底是一个皇贵妃,还是一个皇后?曹雪芹还令她用女娲石的口气说了一段话:"——此时自己回想当初在大荒山中,青埂峰下,那等凄凉寂寞;若不亏癞僧、跛道二人携来到此,又安得能见这般世面"。在此处,戚序本有夹批曰:自"此时"以下皆石头之语,真是千奇百怪之文。(这段原文和这段脂批在通行本中已被删除)贾元春与女娲石又是什么关系?对这个问题怎样进行"艺术分析"?说曹雪芹这样写是错误的?说通行本这样删改是正确的?如果有人说贾贵妃是一个假贵妃、真皇后,说贾元春的反面隐写了一个历史人物,说女娲石的反面也隐写了同一个历史人物,这个历史人物的小名叫红玉,学名叫竺香玉。这就不叫"回归文本"?不叫"艺术分析"?不叫"回归作品的艺术分析"?不叫"回归到《红楼梦》在中国文学和文化中的地位的研究"? ——贾敏是贾母的独生女。在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中,子兴叹道:"老姊妹四个,这一个极小的,又没了。长一辈的姊妹,一个也没有了。只看这小一辈的,将来之东床如何呢"。从小说层面看,冷子兴是在说贾敏吗?贾敏怎么成了姊妹四个中极小的一个了?她的三个姐姐又是谁?文本中并没有交代呀?是不是曹雪芹又搞错了?可是脂本和通行本都是这样写的呀?高鹗的修补本也没有把它删除掉呀?用小说理论来解释也是不通的。曹雪芹为什么要这样写?难道不值得研究吗?如果有人研究了,就是没有"回归文本"?就是没有"回归作品的艺术分析"? 由以上分析我们看到,李先生的所谓"回归文本"完全是他的一厢情愿,是他的主观意愿。他没有从《红楼梦》的客观实际出发。把红学研究"回归"到"作品的艺术分析"的做法,不符合《红楼梦》的客观实际,因而不是唯物主义的做法。 六、应该怎样评价刘心武的"秦学"? 刘心武的秦学存在很多问题和严重错误。我们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针对性地予以批评和商榷。应该主要看它的指导思想是否正确?研究版本是否准确?研究方法是否科学?思维方式是否创新?逻辑推理是否规范?研究结论是否经得起实践检验?只有这样的评价才是客观的,只有这样的批评才是充分说理的。而那种不作具体分析的,不进行必要的比较和鉴别的全盘否定的做法,不是唯物论,也不是辩证法。包括李先生在内的许多红学家,先把刘心武的秦学和霍国玲的《红楼解梦》划归于索隐派一类,然后一并加以否定。并说什么"这些东西过去老祖宗就猜过了,猜了那么多年都猜不对,他也不可能猜对"。我听这话怎么像是"九斤老太"的口气?难道红学界的人真的如李先生所说"一代不如一代"了吗?难道"老祖宗猜不对"的东西,就注定我们这一代人和后代人"也不可能猜对"吗?老祖宗不会、没做、没有搞成功的事情,后人会了、做了、做成功了的实例实在是太多了。卫星上天,飞船绕月,神州载人上太空,数不胜数。怎么一到红学界,李先生就没有了信心了呢?你们那一代人没有"猜对",不等于我们这一代人"猜不对"。他刘心武没有"猜对",不等于其他人"猜不对"。你李先生怎么就断定以后就没有人"能猜对"呢?我建议李先生和红学界的大人物们学一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社会发展史,并应用到红学研究和红学评论中来。 《红楼梦》是中华民族的珍贵遗产和中国人民的宝贵财富。红学研究是广大读者共同的事业。你有你的看法,我有我的见解,有分歧可以商榷和争鸣,进行平等的同志式的批评和反批评。正像我不反对你对正面小说的欣赏、品读和评论一样,你也不要限制我对小说反面隐写历史的猜谜和索隐。你评论你的,我索隐我的,咱们井水不犯河水,大路通天,各走一边,你不要妨碍我,我也没有妨碍你。你说我"猜不对",你要讲出道理来。我说我能够"猜对",你就让我猜猜看!我是不撞南墙不回头,就是撞了南墙我也不会回头。有人喜欢索隐,你就放开手让他去索好了,天不会塌下来。至于是不是"误导读者",是不是"走入歧途",是不是"败坏古典名著",是不是"贻害无穷",这要由读者说了算。一两个人说了不算。世界上没有救世主,要相信读者还是有这个分辨能力的,不要杞人忧天。至于说"学术讲坛不是娱乐台",更是叫人匪夷所思。首先去把"学术"和"娱乐"这两个概念搞清楚再说。刘心武的秦学和霍国玲的《红楼解梦》是学术还是娱乐,也不是由哪几个人说了算的。我还是比较赞同"多岐为贵"和"平等商榷",不太赞同使用歧视性和贬低性的语言来批评对方。 七、究竟是谁在搞"娱乐"? 说到"娱乐 "。2005年李先生就说刘心武的秦学是"娱乐"。2007年陈大康、蔡义江、陈维昭等人又说霍国玲的《红楼解梦》是"娱乐"。首先我们看看,究竟什么叫 "娱乐"?查词典:娱乐,就是快乐或使人快乐。"娱乐"一词往往与"文化"连用,叫做"文化娱乐",传媒上一般都这样使用。娱乐就是文化,文化就是娱乐。正所谓"寓教于乐"、"寓乐于教"。《红楼梦》本身就是一部"寓教于乐"的杰作。然后我们再看看,究竟是谁在搞"娱乐"?作者曹雪芹说他的小说是"贾雨村云云"、"满纸荒唐言",是"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复可悦世之目,破人愁闷,不亦宜乎?""其中家庭闺阁琐事,以及闲情诗词倒还全备,或可适趣解闷。""亦可以消愁破闷;也有几首歪诗熟词,可以喷饭供酒。""所以我这一段事,也不愿世人称奇道妙,也不要世人喜悦检读,只愿他们当那醉饱淫卧之时,或避世去愁之际,把此一玩,岂不省了些寿命筋力?"看!曹雪芹说他自己的小说就是"娱乐"!那么,在这个"娱乐"小说的基础之上衍生出来的小说评论派,那些对"娱乐"小说的品读、评论、续写、衍生以及其他形式的文学再创作,难道反而成了不是"娱乐"了?这个推理恐怕不会错的。所以我说,真正搞"娱乐化"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包括李先生在内的评论派自己!搞"娱乐"的人不说自己在搞"娱乐",而说自己在搞"学术",却说别人在搞"娱乐"。这究竟是为了那般?我们再看,作者曹雪芹还说他的作品是"真事隐",是作者的"一把辛酸泪",是"亦可使闺阁昭传",是"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是作者"亲自经历的一段故事",是"循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的"实录其事",是"历来野史......莫如我不借此套着,反倒新奇别致,不过只取其事体情理罢了 "。在这个"昭传"、"奇传"、"实录其事"基础之上而产生的揭秘、解梦、索隐、考证等学术研究,探讨的是曹雪芹在《红楼梦》中隐写了一些什么样的"真事 "?记述了他怎样的"一把辛酸泪"?使哪些"闺阁昭传"?作者的"身前身后"都"亲自经历"过哪些"故事"?这样的研究难道不是学术?这样的学术研究怎么到了李先生那里反倒成了"娱乐"了?这可真是天下奇闻。搞"学术"的还没有说搞"娱乐"的是在搞"娱乐",而搞"娱乐"的却首先说自己搞的不是"娱乐"而是"学术",他们搞"学术"的才是在搞"娱乐"。我真的困惑了。我不明白,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是李先生这个大人物错了?还是我们这些小人物就根本没有弄明白? 原载:红楼艺苑之“百家争鸣” 原载:红楼艺苑之“百家争鸣”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