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学网-学术论文、书评、读后感、读书笔记、读书名言、读书文摘!

语文网-语言文学网-读书-中国古典文学、文学评论、书评、读后感、世界名著、读书笔记、名言、文摘-新都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理论 > 民族文学 >

追求的轨迹与困惑——“少数民族文学”建构的反思(上)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姚新勇 参加讨论
引 言
    少数民族文学在抽象的“政治正确”的层面,一直被强调为中国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少数民族文学在近20年来也的确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不少作品和作家受到了广泛的关注。但是在实际的文化、文学状况中,少数民族文学往往显得无足轻重。例如近些年来,主流文化圈在全球化的冲击下,不断为中国文化、中国文学的出路而焦灼, 为新的中华民族主义的必要与否争论不休。 却几乎没有什么人去关注近二十年来少数民族文学界关于少数民族文学“民族性”建构的言说与焦虑。这说明了汉语主流文化圈无意识的傲慢。而另一方面,民族文学 界进行这种建构时,并没有将这种民族性的建构与过去民族文学的“社会主义性”的建构结合起来进行系统的历史反思,对其中所内涵的有碍各少数民族文学健康发展、不利于多元一体中国文化建构的问题,更缺乏意识。鉴于此,本文将以“少数民族文学性”建构为纲,对所涉相关问题做一番较为系统、全面的历史分析与理论思考。
     说到少数民族文学性的建构,人们可能会自然联想到少数民族文学的“民族特色”、“民族性”或“社会主义性”等相关的提法,即将少数民族文学性建构的问题理解为对少数民族文学具有什么样的特点、性质的思考。本文当然要关注相关的提法与问题,但是它们只是本文思考的具体材料,而非考察焦点。本文所要做的工作不是具体去思考、评说少数民族文学究竟应该具有什么样的性质,而是要对近半个世纪以来的少数民族文学性建构的历史进行话语生成性的分析。通过这一分析,我们将理出少数民族文学从“社会主义性”到“民族性”转变的话语轨迹;将看到少数民族文学不是天然自存的,而是后天建构的;将解析困扰少数民族文学(尤其是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发展的历史原因与理论症结;从而既有益于少数民族文学的健康发展,更给予如何建构新型多元一体的中国文学和文化以启示。
               历 史
    半个世纪以来的少数民族文学性的建构,大致分成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对作为社会主义文学构成部分的少数民族文学的建构,民族文学就此被赋予了社会主义性。此阶段基本展开并完成于20世纪50年代。第二阶段大致始于80年代初并延续至今,主要表现为对自在、独特的少数民族文学民族性、民族意识的追求。首先来看第一阶段。
     常识告诉我们,所谓“少数民族文学”就是少数民族的文学,既然中国由不同的少数民族与汉族共同构成了中华民族,那么,少数民族文学就是一种客观存在,就有了这样广泛被接受的观点: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也有悠久的历史,“因为在基督纪元开始的前后,我们已经有用少数民族语言记录的《越人歌》和《白狼歌》,后来还有传世译作《敕勒歌》……” 但这是从属于本质史观的思路。若从特定学科话语建构史的角度来看,就不存在什么天然的、具有某些基本不变因素的、本质性的少数民族文学,而只存在被建构起来的特定的“少数民族文学”。以此观之,我们就既不能到千年之前去寻找“少数民族文学”的起源,也不能简单地比照中国现代文学史的思路,从“五四”新文学运动开始梳理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历史 ;可能只能直接从50年代开始,去探寻“少数民族文学”、“少数民族文学性”的建构 。
     自1949年推翻旧政权之始,具有全新国家理念的中国共产党人就开始着手大规模建设新型国家的工作,而重构新型国家内部民族关系构架的工作则是其重要的构成部分。这就需要首先搞清楚我国民族构成的基本情况。大约从1950年起国家就开始了“民族情况普查工作” 。对少数民族情况的普查包括许多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包含、交叉的方面。如“少数民族地区卫生状况的调查”、“民族识别调查”、“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少数民族语言调查”、“民间文学调查”等等。这些调查最初规模较小,且调查组织目标的设置时常有些含混 ;但很快,到1953年“少数民族地区五年建设规划”制定以后,规模性的民族情况普查就逐渐在全国展开 ;1956年前后更加快了速度 。“大跃进”开始时,虽然有关少数民族的情况还未彻底摸清,却已有了较全面地掌握,加上“大跃进”精神的推动,少数民族研究工作的重点由调查、摸底转向理论性、学科性的研究。这一转向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各种民族史志的编撰被提上议事13程并加快了进程。例如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1958年制定的《民族研究工作的跃进》,就做出了这样的规划:“第一、要求在今后一年之内完成原定在四至七年时间完成的全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第二、要求在今后一年之内完成原定在三年的时间之内完成的全国少数民族的简史与简志的编写。”
     需要思考的是,50年代开展的大规模民族普查工作,与少数民族文学学科的诞生有什么关系?这至少具有两方面的重要性:第一,为少数民族文学确定了民族成份这一重要前提。大规模的少数民族普查工作,为新政权摸清了国家民族构成的基本情况,通过对调查所得情况的归纳、整理、标签,将原来“自然状态”存在的各少数民族进行了现代性的统计编目,由此既确定了单个少数民族和各少数民族之间的分界,同时也“界分出”整体性、集合性的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的界限。正是在少数民族民族成份确定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去谈具体的或整体的少数民族文学。 第二方面,是直接的文学意义。这又可以分成两点。其一,大规模的民族普查工作,尤其是关于民族语言文化的调查、民族社会历史的调查以及专门的民间文学调查,搜集、积累了大量的“少数民族民间文学” 资料,这就在客观上为开展少数民族文学的研究、编写少数民族文学史的工作提出了要求,做了前期文学材料的准备。其二。多方面的少数民族调查以及分析整理,不仅为当时从“历史唯物主义”角度把握少数民族的历史、现实的基本状况提供了可能,而且也为本着“历史唯物主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整理、分析、把握少数民族文学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社会历史”材料。所以在“民族研究工作大跃进”的同时,少数民族文学史的编写工作也正式展开。1958年7月17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召集有关人士,座谈编写少数民族文学史和文学概况的问题。会议指出:“目前社会上迫切需要编写一部以马克思主义的观点陈述的包括各少数民族的中国文学发展史。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已制订了关于编写这部书的计划。准备先编写‘中国文学简史’,四卷本,少数民族占一卷……后出版‘详史’,十二卷本,少数民族占三卷。每卷约计二十万字。”并初步考虑首先编写蒙、回、藏、维等13个少数民族的文学史。
     到了50年代末,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已初步完成了从“泛少数民族研究”中衍生、独立出来的进程,国家对少数民族文学学科的建设也有了初步的直接意识;或许可以把1960年确定为“少数民族文学”的诞辰年。就在这一年的中国作协第三次理事会上,老舍作了《关于少数民族文学工作的报告》,第一次用“少数民族文学”概念作为正式的工作报告题目。在这个报告中,他明确地将各少数民族文学纳入整个“祖国社会主义文学事业”的一部分,指出那些在各少数民族中出现的“崭新的社会主义文学”,“在加强民族团结上,在提高人民政治觉悟与共产主义道德品质上,在促进各民族文化的繁荣上”,都发生了“不容忽视的作用!”
     经过新中国最初10年的相关工作,少数民族文学得以诞生,并奠定了少数民族文学学科发展的最初基础。 但是少数民族文学的建构一开始就不是直接、自觉的行为,而是依附于国家对“少数民族”的建构行为中的,是集合性、整体性少数民族建构工作的衍生物与副产品;少数民族文学一直都被明确置于“社会主义文学”的刚性框架中,“社会主义性”被认定是它的根本属性;至于“文革”期间,少数民族文学更受到了严重的创伤。只是在进入80年代之后,少数民族文学才开始步上了以“民族性”为第一性的发展进程。
     近20年来少数民族文学由“社会主义性”向“民族性”的过渡表现在创作、批评、理论研究等多方面,在此不可能一一论及。不妨根据《少数民族文学经典文库[1949—1999]•理论评论卷》(以下简称《理论评论卷》)做一集中分析。《理论评论卷》共收录33篇文章,其中宏观或抽象思考民族文学的文章共14篇,按其发表的顺序排列,大致可以分成这样几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老舍《在中国作家协会第三次理事会(扩大)会议上的报告》(收录于《理论评论卷》的第1篇),代表了80年代之前对少数民族文学的基本定位:“各少数民族文学是祖国文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少数民族文学的成就和作家队伍的迅速成长,充分证明了党和毛主席的民族政策与文艺政策的正确性……各民族的专业和业余的文学工作者们,必须遵循毛泽东文艺思想、遵循文艺为工农兵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努力贯彻党中央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推陈出新的文艺政策!这样,我们才能锻炼和提高自己,为少数民族的文学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2、3、4三篇大致可以看成是第二阶段的成果。这一阶段已为少数民族文学明确确立了“民族意识”追寻这一基本课题,但文章的理论框架还未得到质变,大致属于过渡阶段的言说;文章结构还沿用着传统的“报告体”式(详见下文);虽然为工农兵服务等直接性的政治要求不再重提,但“少数民族文学从它兴起的那天起,就是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文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这一理论前提,仍然鲜明地指导着这几篇文章,“民族意识”的追寻,还是处在从属的位置。尽管如此,却可看出由一致性向差异性、由社会主义性向民族性的演变。这种演变到了《精神的觉悟与创作的突变——试评中国少数民族先锋诗人的态势》,就形成了质变。它不再进行感恩式的回顾,更未阐释社会主义的统一性前提,而是直接将少数民族诗歌创作放在与汉族诗歌写作比试的位置,质疑汉族文学“虚妄的‘大哥意识’” 。而真正完成了突破性的文章是《从拉美文学、非洲文学的崛起看我国少数民族文学的前景》。它不仅突破了传统的寓于社会主义文学框架中的少数民族文学的言说,以独立的民族本位性思路取而代之,而且还实质性地将少数民族文学放在世界文学的格局中,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加以评说。上述思路的变迁,在《理论评论卷》中大致到了《民族特质时代观念艺术追求》和《略论文学的世界性与民族性》就告一段落。
     以前面简略的勾勒来看,近20年来少数民族文学的发展,与整个新时期文学的发展一致,经历了由封闭走向开放、走向世界的演进。少数民族文学走向世界的自觉推动力,是民族意识独立性的追求,而汉语主流文学走向世界,则是由与族性无直接关系的意识形态抗争和文学自主性追求推动的。如果说,差异追求、“族性话语”,是当代世界文化的主导倾向之一,那么,尽管收录在此卷中的相关文章的具体修辞和基本思路,还基本属于现代民族观,但其意识的重心所指,就已经决定了新时期少数民族文学的发展,要比新时期汉语文学更早进入全球化的当下性。或许是出于这种当下性,或许还由于意识形态的束缚,《理论评论卷》的最后几篇文章,如《论诗的个性化》、《从文体的归属到文化的超越》、《多元格局中的自由抉择》等,更多地思考了民族意识追求与个性、世界性、多样性的关系。将其与前面所论的篇章结合起来,就形成了近20年来少数民族文学意识演变的整体过程:“民族意识”从“社会主义”统一意识中的觉醒一表现“民族意识”的少数民族文学在世界文学之域中的独立一全球化语境与本土文化多样性语境所促使的对“独立民族意识”的反省。
             变异中的沿袭
    某种文学性的建构是非常复杂的,它需要诸多方面的有意识或无意识的相关运作。因此判定某一特定文学性的建构是否发生了质的变化,不仅要从基本意向方面加以观察,还需要更为具体地考察一些基本问题的设置、讨论、言说是否也有了质的变化。就新时期少数民族文学的创作来看,“民族性”的追寻,极大地解放了少数民族文学,促成了一批优秀作家和作品的出现。但是民族文学性建构方向的转变并没有被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界清醒地意识,也没有对此进行历史的梳理。民族文学的批评与研究严重滞后于生机勃勃的民族文学创作 呈现出普遍的低迷状态——宏观研究的系统性、理论性欠缺;微观批评空泛;重要理论问题思考讨论被动、随意、跳跃和重复…… 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在总体上,少数民族文学的民族性追求已成了民族文学的普遍共识,但民族文学研究的理论视野和一些基本问题却仍然严重受制于第一阶段的视野。这既严重地影响了民族文学批评与研究的发展,又使得民族文学性的建构处于尴尬和危险的境遇。我们先来看第一方面。
     除民族性追求的总体指向外,近20年来民族文学批评理论界所涉及的较为重要的理论问题还有这样几点:一、民族文学界定标准的问题;二、民族文学史的分期问题;三、民族文学与民间文学的关系。这些都不是新问题,它们都在第一阶段就存在了。
     少数民族文学界定的标准随少数民族文学的诞生而产生。1961年举行的“少数民族文学史讨论会”上,与会者还专门提出了这样几点看法:
     一、认为“可以不分作家的民族成分,而从作品反映的内容是那个民族的生活,就应该写在那个民族的文学史里”,“这种看法是不妥当的”。
     二、“从作品的语言、风格、接受本民族文化遗产等多方面联系起来”判定,“是有合理的一面,但不能强调”,这样会把以他民族语言进行创作的作家,从少数民族文学或他所属的民族文学中排除出去。
     三、“应根据作者的民族成分。结合作品的内容、语言、风格、接受本民族文化遗产等各方面进行鉴别。”
     四、但是认为将蒲松龄、老舍这样的作家归入蒙古族、满族,“更会加强民族自信心,对该民族很大鼓舞”,这种观点不必要。因为“中国文学史本身包括少数民族文学史;强列在少数民族文学史里,由于作品反映内容、民族风格、心理特色、语言都不太吻合,可能产生不协调现象……我们在思想上必须明确,少数民族作家能列入中国文学史或者东方文学史里讲,是一件光荣的好事,应该欢迎。”
     五、对“少数民族作家与汉族作家合作的作品”,“应该大书特书,因为它是各民族合作的结晶,是民族友好的表现”。
     六、“其他民族,特别是汉族作品在少数民族地区流传,经过民间艺人整理加工或再创作而形成”的“少数民族的文学”作品,应该将它们看成是汉族与少数民族的合作产品,“也应该写入少数民族文学史中”。
     这六点意见显然已经大致确定了界定民族文学归属的三个基本要素——“民族成份”、“语言”、“题材”,而且诸要素之间的非自洽性问题也已经很明显。1982年玛拉沁夫在《中国新文艺大系[1976-1982](少数民族文学集)导言》(以下简称《导言》)中又一次重申了三要素标准,并意识到每个要素独自无法周延地界定民族文学的外延,而它们的共同采纳则又不能很好地解决彼此之间的一定程度的相互排异性。由于《导言》并不是专门的理论文章,只是为了编选作品集的需要涉及到此问题,加之80年代初整个中国文学的研究才刚刚恢复,研究者的思路还受着前30年视野的制约,所以不可能苛求它做出理论性的突破。之后人们还不断地对民族文学标准的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但基本止于一般感性观点的发表,而非学理性的严谨思考。直到今天在编选民族文学作品集和撰写民族文学史时,仍含混地使用着“三要素”的标准,当年的困惑仍然制约着今天的选家和文学史家。
     以各种“后现代”学理看,文学史或其他什么史,都不可能是对真实历史的客观呈现,他们都是具体的历史编写者根据一定的历史观念,从特定的角度出发,对散漫的历史材料挑选、增删、梳理、方向化、系统化的结果。这种观点表现了学术发展对传统的真实历史说的怀疑与警惕。但是少数民族文学史写作所存在的问题,根本不是对历史材料的过度整理和过度系统化,而是它们基本上还没有找到能够将散乱的材料较为系统、有机地结构在一起的理论基础。其纵的脉络简单地套用一般的历史分期,横向大致以不同的民族成份、地区、题材、体裁进行分类,再用大量泛泛的介绍性材料填充在这种无结构的结构中。以这种方式形成的结果,说是文学史,却缺乏史的系统性,说是文学史资料,又不具备资料的具体性、原始性;而且有时为了追求所谓的考察的完备,不惜篇幅,大量罗列介绍各民族的相关文学史材料,形成厚度吓人而缺少真正价值的“恐龙式巨著”。
     编写少数民族文学史时照套一般社会历史分期的作法,50年代末就已开始。当时被机械接受的“历史唯物主义”,是划分一切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的普遍标准,少数民族社会和民族文学史的分期也不能例外,只能照套“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的划分。这种机械照套,当年就引来了不少问题,甚至是笑话;所以不时可以听到“不要生搬硬套”的指示或意见。 然而很可惜,直到今天,少数民族文学史的编写也没有跳出“历史的陷阱”。当然对此并不是没有疑问。有的学者就怀疑中国50多个少数民族的发展水平差异很大,硬性梳理出一条统一的民族文学发展史合适吗?尤其是在80年代中后期,还有学者提出了民族文学“三段发展说”,即“前民族期”、“民族期”和“世界文学期”。 这在一定意义上是跳出了50年代的思路,但它并不是对过去少数民族文学建构史反思后的结果(只有回到这个前提上,才有可能激活它“新的参照标准”的解释性),而主要是民族文学由“社会主义性”向“民族性”转变的客观情势的促动。
    原载:《民族文学研究》2004年第1期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评论
批评
访谈
名家与书
读书指南
文艺
文坛轶事
文化万象
学术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