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寓意陷阱与《农夫皮尔斯》的不确定性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肖明翰 参加讨论

    《农夫皮尔斯》自诞生之时起,就得到广泛流传并受到普遍重视,甚至当时的农民起义领袖和后来的宗教改革运动家都对它赞赏有加。但人们对它的理解却大为不同,见仁见智,很难有两人哪怕在大体上看法一致。而且人们几乎都不约而同地认为这部诗作很难懂,令人困惑。阿尔富德指出,“评论家们几乎全都异口同声地认为它是有史以来最难的诗作之一”(Alford,“The Design of the Poem”29)。许多评论家在抱怨它难读之时,也为其令人着迷的艺术感到赞叹。密德尔顿在回顾了几百年来学者们对它研究和评论的历史后,认为它是“最动人也是最令人困惑的杰作之一”(Middleton,“Introduction”20)。吴尔夫的说法也许触及到了它为什么那么令人困惑的原因,她认为《农夫皮尔斯》“不断挑战人们的解读能力但却总是能避开人们的解读”(Woolf50)。也就是说,不论怎样理解,读者总觉得没能真正抓住它的意义。
    《农夫皮尔斯》使学者们感到困惑,原因很多,如比较古奥的语言、中世纪的宗教思想和社会文化背景以及独特的叙事手法,等等。[1]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它几乎总是背离人们的阅读预期。评论家们一般都认为它是一部寓意作品,甚至是英国文学史上最杰出的寓意诗,然而人们发现,几乎在所有重要方面,如人物塑造、情节发展、场面描写和意义表达等,它都同人们所熟知或者所期待的寓意作品大为不同。
    西方文化和文学中有深厚的寓意传统。柏拉图关于理念世界及其影子世界的划分,罗马帝国时期对衰落中的希腊-罗马的传统宗教的重新诠释等,都是西方寓意传统的重要发展。不过,对中世纪寓意文学更深刻、更直接的影响来自基督教释经(exegesis)传统。宗教往往具有天生的寓意倾向,耶稣本人在传道中就十分热衷于用寓意故事(parable)来教导信徒,而《启示录》毫无疑问是西方有史以来最杰出、影响最大的寓意文本。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圣保罗在《新约》里极富创见性地用基督教思想解读《旧约》故事开了释经传统的先河。从公元2、3世纪到中世纪后期上千年的释经史中,无数基督教神学家用《新约》、用基督教思想、用基督教化了的新柏拉图主义对《旧约》进行系统的寓意解读来建立和完善基督教神学。中世纪释经深刻而广泛地影响了中世纪的思想、中世纪人的思维方式和中世纪文学。
    受基督教思想影响,中世纪人认为,人世间一切美都来自上帝,艺术归根结底就是要揭示上帝的美,颂扬上帝的美和表达基督教的精神和道德观念。但无论是上帝的美还是基督教的精神都是无形的,只能用象征寓意的方法表现。因此,塔塔科维茈认为,“中世纪的思想方法是象征性的,而这时期的艺术则是这一思想方法的表现”(175)。可以说,以基督教思想为核心的中世纪欧洲的文学艺术在本质上是象征寓意的文学艺术。[2]这个突出的寓意传统使人们对中世纪寓意文学产生了误解,认为寓意作品仅仅是宗教和道德说教的宣传品。
    寓意的英文原文是allegory,来自希腊词allos agoreuein,意思是“言此意彼”。它一般是指表面上在讲述具体的事物但实际上是在暗示或传达抽象思想,或者用某个人物(比如摩西)或事件(比如以色列人通过红海)来影射或暗指另外的人物(耶稣)或事件(洗礼)的文体。因此,寓意作品被有意识地划分为两个层次。其表层结构一般是情节得到一定发展的叙事故事,它可以作为一个故事来阅读;但它同时又被有意识地安排来系统地表达其深层结构,它的人物、事件和意象都被用来明确地指向和系统地传递特定的思想观念。所以阅读寓意作品,读者既需要跟随叙事发展,又需要不断在两个层面之间往返观照。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寓意作品的深层结构本身并不是由表层叙事发展而来,而是来自一个先于表层结构存在的外在政治、宗教、道德或思想体系或人物事件。人们常说,在寓意作品里,叙事层面只是外壳,思想观念才是作品的内核。“外壳与内核”(shell and kernel)两个层面的划分被认为是寓意作品的基本模式。这个基本模式意味着一个悖论。一方面,寓意作品的“外壳”与“内核”之间没有内在联系,叙事层面仅仅是像车辆运送货物一样传达思想观念,所以它本身并没有特定的意义,相反它应该像清澈透明的水一样清楚地呈现它所传达的思想观念,而不应该干扰人们的视线。但另一方面,正是因为叙事层面没有自身的意义,它又被一对一地和与它没有关系的深层结构等同起来。这样,两个层面之间也就没有歧义、冲突或模糊之处。所以,寓意模式意味着意义的确定性和观点的鲜明性。
    然而,如果说抽象的寓意模式倾向于这样的话,那么具体的寓意文学作品却不能被简单地看作是相互之间毫无关联的外壳与内核。作为“外壳”的人物、事件、意象和场景是一些能指,它与它的所指,即“内核”之间的确没有必然联系,如果说这个“内核”是指外在的理念世界、宗教体系或者政治制度的话。然而任何特定作品的“内核”都不可能是完全客观的“外在”,它无一例外地都已经被作品特定的叙事层面所剪裁、组合、改造和界定。换句话说,它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被内在化了。另一方面,在作品这个特定的符号系统之中,叙事层面的人物、事件、意象等必然会被叙事系统和外在的“内核”赋予双重的意义,获得自身的价值,从而与作品的深层结构处于复杂的互动关系中。如弗莱契所说,寓意是一个“编码过程”(Fletcher3)。在这个过程中,寓意的“能指”和“所指”这两个层面被结合起来。
    但它们是结合而非等同,因为叙事层面受到叙事系统和外在的“内核”的双重制约,被赋予双重的意义,因此它的所指不能完全等同于外在的“内核”。寓意的两个层面之间必然存在距离,否则就不是寓意。具有悖论意义的是,正是这个使寓意成为寓意的距离使两个层面不可能等同,从而总是在颠覆着寓意模式在意义上试图获得的确定性,也就是说,叙事层面永远也不可能真正完全表达它被用来试图表达的思想观念。两个层面之间的距离正是文学家发挥其艺术想象力的空间,特别是杰出的文学家总是尽其所能利用和扩大这个空间,使作品具有文学艺术所特有的丰富性乃至不确定性。然而,寓意本质上的悖论造成了阅读寓意文学的“陷阱”:它诱使读者在阅读过程中对作品的丰富性和不确定性视而不见,把文学作品简单化为宣传品。
    弗兰克那篇颇有影响的文章“阅读中世纪拟人化-寓意作品之方法”正是从人们习惯的抽象寓意模式出发来教导读者如何阅读寓意作品。他指出在《农夫皮尔斯》里,“人物和重要事件都是抽象的,仅仅只有一个意思”(Frank 217)。他认为,阅读寓意作品就是把表层结构的人物和事件的意思“翻译”出来而已。
    弗莱的说法比较公允一些。他指出,“即使是有情节发展的寓意,那仍然是形象而非伪装的观念的结构,因此对它的评论应该完全像对待其它所有的文学作品一样”(Frye 90)。他甚至还专门批评评论界那种把寓意作品看作是“翻译”的倾向。他指出有些评论家“经常倾向于把所有的寓意作品都当作好像是幼稚的寓意作品来对待,或者说它们好像是把观念翻译为形象。”他接着说:“幼稚的寓意作品是一种伪装的论说写作形式,它属于那种最低级的说教文学”(Frye 90)。
    当然,《农夫皮尔斯》显然不是这种幼稚的低级说教文学。它不仅是英国文学史上最杰出的寓意作品,而且也是中世纪最复杂的诗作。它几乎总是在运用寓意的形式和手法,但同时又总是在不断地超越寓意模式的局限。所以在这部杰作里,寓意,包括拟人化寓意,决不是简单的对应。不论是寓意人物还是事件、场景、意象,其意义都丰富多彩,而且往往捉摸不定。
    中世纪文学中,在故事的吸引力方面,在表现英国社会现实和塑造个性化的人物形象方面,《农夫皮尔斯》可能不及《坎特伯雷故事》;在精心安排情节上,它可能不及《戈文爵士与绿衣骑士》;但在表现精神探索、表现人的自我意识和表现各种思想的矛盾冲突等方面,特别是在表现各种思想的冲突时有意识地避免做出结论、避免用某一种思想把全诗统一起来从而提供一个统一的最终观点方面,中世纪英国文学中没有任何一部作品能与之相比。因此,在阅读《农夫皮尔斯》时,读者感到的最大挑战是在诗中丰富的思想,而在各种思想的微妙冲突面前往往感到无所适从,并为勉强得出的任何结论都感到不踏实。有学者指出,读者之所以对寓意作品感到厌烦,是因为在阅读中总是感到自己被作者牵着鼻子走。然而在阅读《农夫皮尔斯》这部中世纪英国文学中最杰出的寓意作品时,令读者最感头疼最感迷茫的恰恰是在这座充满岔路(各种思想冲突)的迷宫里几乎看不到任何可靠的路标。
    《农夫皮尔斯》里丰富的思想和它们复杂的冲突不是兰格伦的凭空想象,而是深深根植于现实和历史之中。在很大程度上,这部杰作是当时英国各社会阶层、各种政治力量、各种利益集团、特别是各种新旧宗教思想流派之间的对话。14世纪的英国正经历着自诺曼征服(1066年)以来最深刻的历史性变革。随着城市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发展,中产阶级成为英国社会举足轻重的力量,开始挑战封建等级制度,同时英法百年战争,反复暴发并使人口锐减的黑死病,英国政坛空前血腥的斗争,广泛的社会骚乱和1381年的农民大起义等等,都加剧了英国社会的巨变和沉重打击了封建秩序。在宗教领域,自基督教创立之时起,各种教派和神学思想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就从未停止过。在兰格伦时代,宗教改革运动的先驱威克里夫(John Wycliffe, 1330? -1380)及其追随者猛烈抨击天主教会,宣扬信徒与上帝之间的直接关系,呼吁教会改革和政教分离。英国社会、政治、经济、宗教上的深刻变革引起价值观念和思想文化方面广泛而深刻的矛盾与冲突,并促进了新思潮的产生和意大利文艺复兴新观念的引进。因此在14世纪后半叶,英国封建等级社会和主流意识形态已经开始解体,各种思想观念多元并存,成为英国文艺复兴之前思想最活跃文化最繁荣的时期。
    正是这种社会和文化现实造就了兰格伦那种巴赫金所说的包容矛盾与冲突的“对话式想象力”。巴赫金曾指出,文学作品中的复调性质不仅存在于小说,而且也存在于诗歌,并“在历史变革时期的文学诗歌语言中,尤为普遍”(Bakhtin 287)。上面提到的各种社会和思想领域内的矛盾与冲突深入到《农夫皮尔斯》中并造成了它的复调性质和意义上的多元。各种思想的并存与冲突对兰格伦的思想和艺术最深刻的影响也许是使他能客观地表达各种思想而不强行把它们统一在一种超级话语之下。虽然诗人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自己的倾向性,但他从未把自己的思想强加于各方。著名学者布隆菲尔德用诗人时代的思想冲突来解释《农夫皮尔斯》在艺术形式上的“混乱”。他认为,兰格伦没有使用“完美无缺的艺术形式,那是因为他的目的是要表达他那个时代的精神混乱。精神混乱在一定程度上要求艺术上的混乱”(Bloomfield 6)。也就是说,诗人的艺术形式在一定程度上是他那个时代的社会现实和作品的内容所决定的。布隆菲尔德所说的“精神混乱”就是那个时代的各种思想冲突,而他所说的“艺术混乱”实际上是有机地体现了这些冲突的表现形式,也就是巴赫金所说的对话艺术,而不是那种表现思想内容高度统一的独白形式。我们将会看到,《农夫皮尔斯》是中世纪英国文学中最具对话性质的作品。这种包容而非解决各种矛盾与冲突的对话性质造成了这部诗作中无数各式各样超越乃至颠覆寓意模式的不确定性。不是寓意模式的确定性,而是这种深刻反映现实社会和精神探索之本质的不确定性,展示出这部诗作的杰出成就和独特魅力。下面本文将仅从社会冲突、人物塑造和对灵魂拯救的探索等几个方面探讨这部作品中的不确定性。
    《农夫皮尔斯》是一部关于灵魂获救的诗作,主人公威尔在艰苦地探索堕落了的人类在罪孽充斥的世界里如何才能拯救自己的灵魂。在中世纪英国文学里,这样的作品并不少见。但兰格伦的深刻之处在于,他不是像大多数希求灵魂得救的人那样,只是眼望上苍。相反,他认为真正的精神探索必须从现实出发,而且不能离开现实生活。兰格伦很可能是英国文学史上第一个对英格兰社会进行全方位展现的文学家。[3]不过,他并非仅仅是在描写各个阶层的人们,而更是在表现他们的冲突,因为正是这些冲突最能体现他们的现实利益、道德取向和精神本质。他虽然同情下层民众,并且强调是“平民的权力将他[国王]领上统治的宝座”(214)[4]的民本思想,但他并没有用自己的观点把各方统一起来,而是尽可能客观地表现各方的观点而避免下结论,充分反映出其艺术的对话性质。这种对话性质几乎在作品一开始就突出地表现在国王应该如何统治的思想交锋之中。在“序曲”里,兰格伦突然中断对英国各社会阶层的描写,插入一大段关于国王登基的
    戏剧性冲突。国王在常识(拟人化人物)、文人、学士、骑士、谋士的辅佐下登基,但关于国王应该如何统治的问题,各方产生了分歧。一个“疯子”向国王谏道:“愿您作为圣明君主受臣民拥戴, /贤明统治将在天国得到报偿!”(5)评论家们一般认为,这个疯子就是作者本人。他戏称自己为疯子,很有深义,那就是,只有疯子才敢挑战王权,告诉国王应该如何统治。他刚讲完,一个天使出现,告诫国王:“你必须执行基督王至高无上的法律, /既要执法如山,又要慈悲为怀!”(5)虽然天使的意思与疯子的话看似差别不大,但疯子要求国王贤明,是站在他那样的平民百姓的立场上,而天使却从宗教的角度以耶稣的名义表示,教权高于王权。天使还特别强调了正义与怜悯的统一,要国王“用怜悯剑鞘来包裹正义利刃”(6)。他甚至威胁道:“用正义剥夺怜悯,会自食其果; /而播种怜悯,你也会将收获怜悯”(6)。
    这时,一个“饶舌者”出面“回答天使”:“国王只有统治才能名副其实, /若不执行法律,国王名存实亡”(6)。如果在疯子和天使之间并没有发生真正的冲突的话,饶舌者实际上是在反驳天使。虽然他和天使都讲法律,但天使指的是以仁慈为核心的耶稣的法律,而他讲的是封建王权。他只强调权力、统治和法律;而天使则更强调怜悯。饶舌者似乎是在维护国王的权力,讨好国王。其实不然,他是另有所图。关于这一点,被统治的平民大众一眼就看出。所以,“平民齐声高喊”“以提醒国王”:“国王的命令对我们就是法律”(6)。从表面上看,平民的话和饶舌者一样,也是在强调国王的权力和法律,说他们是在“提醒国王”,很令人费解。也许兰格伦也怕读者不能理解他的意思,所以专门在“提醒国王”之后马上加了一句旁白:“其意你自可揣摩”(6),要读者仔细揣摩其深意。
    其实平民与饶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饶舌者要国王“执行法律”,而平民们则说,“国王的命令”就是法律。其中的微妙之处在于,最终权力究竟在谁手里。罗杰斯解释说:“要国王遵守法律,一般来说,是把权力从国王那里转移到他的幕僚手中——那就是说,转移到那些向国王解释法律的人;不论他们在什么位置上,从实际利益上讲,只有他们才坚持国王遵守法律。”如果这些人是坏人,那么“平民们将因为这种权力转移而大受其苦”,而国王的独裁可能还好一些(Rogers 47-8)。考虑到兰格伦修改B-文本[5]时英国社会和政局的状况,罗杰斯的分析应该说是对的。由于父亲黑王子和祖父爱德华三世相继于1376和1377年去世,年仅10岁的理查德二世即位,权力实际上掌握在近臣与王室成员等不同利益集团手中,造成了争权夺利和政局不稳,加重了人民本来已经十分沉重的负担,成为后来引发农民起义的根源之一。所以人民希望回到爱德华三世时代国王专政的政治体制。深受其害的民众听出了饶舌者的弦外之音,为了自身的利益,大声疾呼,谨防大权旁落。
    特别有深意的是,兰格伦这时完全离开现实主义的描写,进而为我们讲述了一个中世纪很著名的寓言。平民们“话音刚落”,上千只大大小小的老鼠突然跑出来,开会商量如何对付欺负它们的猫。一只大老鼠提议给猫系上铃铛,这样“大家就可以听见声音,及时躲避”(6-7)。需要指出的是,“话音刚落”的原文是“W ith that”,即“随着喊声”,老鼠们跑了出来;这其实是在暗示,这些老鼠就是指刚才“提醒国王”的平民。这个寓言的绝妙之处在于,兰格伦在平民们高喊维护王权后,马上就用这个寓言来揭示平民们的真实意图。
    大鼠的提议是一个绝妙但无法实施的办法。最后,一只“头脑精明”的小鼠无可奈何地提出自己的看法。首先是不要“惹是生非”,不要去激怒猫。接着它引用《圣经》说:“国王若是孩童,国家大祸临头!”(8)意思是说,必须要有一个强有力的统治者。这显然也是在影射当时混乱的英国政局。在政局混乱,社会动荡时期,受害最深的往往是平民百姓。所以,他们高喊维护王权只不过是在无奈中两害取其轻而已。特别深刻的是,小鼠还进一步指出,其实鼠辈们并不能管理自己:“老鼠一旦得道,便会无法无天”(8)。1381年农民起义中发生的肆无忌惮地抢劫、纵火和滥杀无辜为小鼠的睿智下了最好的脚注。最后它的结论是,所有的人都必须“谨守本分”(8)。这实际上是在表达以中世纪相当流行的“存在之链”( theGreatChain ofBeing)的思想为基础的关于封建等级制和社会分工的观点。
    在这场关于政治统治和社会秩序的思想交锋里,我们看见各方从各自的立场和利益出发表达了意见,疯子希望国王贤明,天使要求国王按宗教精神执政,饶舌者强调法律以求控制权力,民众为了自身利益而维护王权,老鼠寓言则揭露了平民们的无奈并在此基础上表达了中世纪关于秩序的观念。然而这场冲突的中心却一直保持着令人迷惑不解的沉默:国王本人自始至终没有讲一句话!他既没有支持任何一方,也没有为自己的王权做任何表示。诗人也仅仅是把这些观点呈现在读者面前,而没有做任何直接评判。因此,这实际上是一场没有结论的争论,其实这种基于利益的争论根本就不可能有结论。在《农夫皮尔斯》里,特别是在后面关于灵魂获救的探索里,没有结果的争论更比比皆是。它迫使读者要么自己做出判断,要么接受世界上从社会秩序、政治统治、宗教教义到精神探索的万事万物都无限复杂而鲜有结论的事实。兰格伦的深刻,在中世纪文学家里无疑是独一无二的。
    同样,兰格伦在人物塑造上也常常超越寓意人物似乎特有的确定性。一般来说,由于中世纪个体意识淡薄,作家们并不重视人物的塑造。中世纪文学首先和主要是表达某种思想观念,不论是事件还是人物都主要是用来体现这种思想,因此自然也就不会注重塑造个性化的人物形象。所以许多批评家认为,“关于‘人物形象’的观念与中世纪文学无关,因为那种文学首先不是要模仿现实”(Mills181)。如果在一般文学作品里尚且如此的话,那么在拟人化寓意作品里,人物往往是抽象观念的化身:单一,透明,静止不变。
    但兰格伦的许多拟人化人物却并非如此。《农夫皮尔斯》里最令人难忘的人物也许是七大死罪(Seven Deadly Sins)。在这些拟人化人物的塑造上,我们看到诗人精湛的艺术手法。基督教把最严重的七种大罪称为七大死罪,即骄矜(pride)、肉欲( lust)、妒忌(envy)、愤怒(wrath)、贪婪(covetousness)、饕餮(gluttony)和懒惰(sloth)。兰格伦把这些抽象观念拟人化,以他们的忏悔来暴露罪孽的普遍性,同时也通过他们现身说法来塑造自己的形象。文学家们历来长于反面人物的塑造,这也是《农夫皮尔斯》中特别传神之处。
    七大死罪是抽象观念的拟人化,似乎应该仅仅是没有任何特点的观念的化身而已。但实际情况不是这样,他们被兰格伦塑造得像乔叟笔下的托钵僧、差役一样栩栩如生。这些形象不仅生动传神,而且还十分复杂,是中世纪英国拟人化人物中绝无仅有的。比如,贪婪被塑造成一个穷困潦倒、破烂肮脏的老头,而且还有丰富的经历。他当过多种学徒,干过各种行当,他还放高利贷,欺诈行贿,无所不用其极。尽管如此,他老来还是落得这般模样。不过,我们实际上并不能确定,他究竟是贫困还是吝啬。所以除了名字外,他完全不像一个拟人化形象,而更像一个现实生活中形象生动的人物,在近现代现实主义文学里并不少见。
    兰格伦对愤怒的描写另具特色,而且特别成功。愤怒自己并不发怒,而是用流言蜚语、挑拨离间、造谣生事等各种伎俩引起别人愤怒。这样塑造愤怒,的确很有新意。但更令人称奇的是,他的身份变换不定。他一开始说,他“过去曾是僧侣”,接着又说自己是“修道院的花匠”,不久我们又看见他在“女修道院的厨房干活”(58)。一个即使只是曾经当过僧侣的人去干这样“下贱”的活,在中世纪也很难想象。更有意思的是懒惰,他的身份更为矛盾,简直是不可能。开始,他说自己“只会唱罗宾汉和伦道夫谣曲”,而且“从不按牧师吩咐忏悔自新”(67)。这表明他不是神职人员。但他后面却说:“我做教区牧师已有三十余载”(68)。这显然是自相矛盾。然而他又发誓说,他要“每星期天黎明即起去上教堂, /像僧侣那样参加早祷和弥撒”(69)。这里的“参加早祷和弥撒”的原文是“herenmatines and masse”,表明他是坐在下面“听”(heren),而不是像牧师那样在上面讲。更令人不解的是,他甚至说:“基督徒们过去经常善待我”(69),好像他自己不是基督徒。紧接着,他又说自己“因为懒惰而沦为乞丐”(69)。他似乎在每一段里都是一个不同的人。另外,在说他是牧师之前,他还讲过:“四旬斋中我怀抱情人迟迟不起, /错过早祷弥撒,就赶修道院晚祷”(68)。这里的“赶修道院”的原文是“go to the freres”(去找游乞僧)。在中世纪,游乞僧与教堂牧师水火不容,他如果是牧师,怎么会去找游乞僧呢?[6]
    兰格伦似乎是走了神,露出了许多破绽。有些评论家也认为这是败笔。其实不然,评论家们忘了叙述者威尔是在梦中。梦中出现自相矛盾或者荒诞的情况(在《农夫皮尔斯》里还有许多更为荒诞的情景)是合情合理的。如果不是这样,反而不像是梦了。但兰格伦并不仅仅是为了使梦境像梦而制造这些矛盾。恰恰相反,他是利用梦中常有的非理性现象来达到其艺术目的。他为这些拟人化人物设置不同甚至相对立的身份,是为了暗示罪恶的普遍性:它存在于所有人身上。
    不仅他们的身份不断改变,而且他们的性格也相当复杂,具有多重性。他们的确体现了自己的名字所赋予的罪孽特性,但同时还表现出其它一些特点。比如,骄矜充满“狂热的淫欲”;饕餮十分懒惰;妒忌做假证,造谣中伤,诈人钱财;懒惰贪吃,而且暗箭伤人,欺诈行骗,散布流言,荒淫奢靡,等等。一方面,这表明各种罪孽相互关联;另一方面,这也反映出他们超越了他们的名字所指向的抽象观念,而更像现实生活中满身缺点和罪孽的人。
    不过,最能颠覆拟人化寓意人物的确定性的还是他们真心表示忏悔。如果他们仅仅是观念的化身,那是不可想象的。比如,贪婪在忏悔之后,“绝望之余要去自尽”(63);“饕餮开始抽泣,泪流满面, /为过去的邪恶生活表示痛心”(67);懒惰“向十字架起誓”,不再懒惰,要去“寻求真理”(69-70)。罪孽不可能忏悔,只有犯下罪孽的人才可能忏悔。因此,这些人物的忏悔不仅是在宗教意义上否定他们所体现的罪孽,更重要的是,它否定了他们的拟人化形象。因为一旦忏悔,他们就再也不是罪孽,而是罪人。所以严格地说,我们看到的不是七大罪,而是犯了各种罪孽的人。正因为他们是人,他们才可能犯下各种不同的罪行,从而不可能被固定在某一个观念里。但也正因为他们是人,只要他们真心忏悔,他们就有可能获得拯救。正如忏悔所说:“为罪孽而悔恨就能拯救灵魂”(57)。
    上面说过,《农夫皮尔斯》是威尔(或者说人类)探索灵魂获救的艰苦历程。如果说七大死罪的“人性化”颠覆了拟人化人物所特有的确定性的话,那么本来就捉摸不定的精神探索更是充满了难以摆脱的不确定性。威尔在探索路上经历的一个重大转折点是他看见上帝赐予皮尔斯的赎罪卷,上面写的训喻是:“行善者必将获得永恒的生命/而作恶者则将受烈火煎熬”(98)。也就是说,“行善”是灵魂获救之路,因此成为威尔探索的中心。
    “行善”的原文在赎罪券上是“dowel”(dowell),即“做得好”的意思,只有那些“dowel”的人才能获得永生。诗人把这个动词+副词的结构变成一个名词“dowel”,随即又把它拟人化,使之成为威尔竭力寻找的人物“Dowel”。威尔说:“我曾无数次地向路人们打听/有一个叫善的好人住在哪里, /以及他究竟长得何等模样”(104)。威尔把一个动态的行为观念化,将它禁锢为一个静态的名词,然后又把它拟人化。于是他寻求真理、寻求永生的探索就寓意化为对行善的寻找。他把行善幻化为一个拟人化人物,本来是为了把他固定下来,便于寻找,然而他随即发现,正如一个现实中活生生的人一样,行善同样令人捉摸不定。在寻找过程中,威尔发现行善似乎无处不在,但似乎又无处可寻。他碰到的每一个人似乎都认识“他”,每一个人都竭力对“他”进行界定,但没有两个人的定义相同。
    威尔四处求教,遇到一系列精神导师:思想、理智、勤学、学问、圣典等寓意人物。他们每人都长篇大论,引经据典,系统阐述他们对行善的理解,下了无数定义。然而他们各执一说,令人无所适从。密德尔顿指出,在《农夫皮尔斯》里,他们的辩论往往没有任何结论,所以威尔总感到不得要领,越听越糊涂。如学问所说,“神学老是给我招来麻烦, /我越冥思苦想,就越模糊不清, /越是究源朔流,越觉得虚无缥缈”(Middleton,“Narration”127)。这或许正是威尔自己的切身体会,只不过借梦中人之口说出来而已。特别令人不安的是,各方都广泛引用《圣经》来支持自己,这表明《圣经》也可以用来支持不同甚至相反的观点。这样,就连基督教最权威的文本也失去了确定性,真理自然也就更加难以捉摸。因此威尔在探寻真理的过程中倍感沮丧。
    威尔感到困惑,因为他逐渐认识到,行善本来就没有一个确切定义或客观标准,完全是个人的体验和领会。根据训喻,如果人“dowel”,那他就可以获得永生,然而“做得好”的含义极其模糊。这正是《农夫皮尔斯》的绝妙之处。“做得好”是上帝给的条件,但怎样才算“做得好”,上帝并没有界定,人必须根据自己的理解,用自己的行动或生活来“界定”。但他的界定是否对,也就是说,他是否真地“做得好”,却必须由上帝来判定。人拥有选择和行动的自由,但终审权却在上帝手中,而且没有人能完全理解上帝的意志,所以人只能不断地探索,不断地按照自己的理解不懈地“行善”,于是人和上帝之间无法逾越的距离注定了寻找行善的道路永远不可能有终结,人永远不可能确信自己达到了上帝的要求。这正是威尔在后来的探索中不断遇到的困惑。他最终发现,只有道成肉身的耶稣才最完美地体现了行善,也只有既是上帝也是凡人的救世主才跨越了上帝与人之间的距离,才能真正“做得好”;然而那本身却令人不安地意味着凡人只能不断追求,却永远不能确定自己是否能获救。
    其实,关于究竟什么人能获救,多少人能获救,是不是所有受过洗礼的人都能获救,善行对灵魂获救是否有意义等问题,在基督教历史上一直备受争议。威尔的苦苦追寻是为了找到灵魂获救之路,所以他对谁能获救的问题特别关心,以至在第11节里那场关于谁能获救的辩论中,他一改通常谦卑的学生态度,急忙表达自己的观点。
    在第11节里,威尔在梦中听见圣典根据《马太福音》第22章里关于宴会的寓言布道说,被请来参加宴会的人很多,但却“只挑选少数人放入,余者被拒”,也就是说,最后只有少数人获救,而且选择权是掌握在上帝手里。威尔自然希望所有受过洗礼的基督徒都能获救,这样他自己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包括在内。他本以为,“圣教女士/在洗礼时已接受我为上帝选民”,但听了圣典的话后,心里“忐忑不安”,不知自己“是否在入选之列”,所以连忙发表意见。他说,“因为基督召唤所有皈依之人”,“凡基督徒……都可要求进门”。他进而引《圣经》为证:“凡信仰而受洗的人必然得救”(145)。[7]这样,他不仅极大地扩大了获救的范围,而且把决定权实际上转移到被救者手中。有意思的是,圣典竟然不顾自己刚才的说法而同意他的意见,并也引用《圣经》说:“他的慈悲覆庇他所有的造物”(146)。[8]换句话说,上帝将拯救他所有的子民。这显然同《马太福音》里的寓言所传达的信息相左。威尔又遇到《圣经》被用来支持相反的观点的尴尬。
    更糟糕的是,正在这时,一个曾在地狱呆过的鬼魂出面反对引经据典。他大叫道:“让书见鬼去吧!”(146)原来他是著名的罗马皇帝、异教徒图拉真。他现身说法,说自己死前“未经洗礼,所以注定/要倍受痛苦煎熬……/没有任何学问能救我出地狱”,是教皇格列高利从他“一生中看到了真理”,因此“祈求我能得到天恩”,于是“没做弥撒我便得救”(146)。他告诉人们,他“没受过洗礼”,是“自身纯洁, /使异教徒得救”(147)。作为异教徒,他其实是用亲身经历来驳斥是信仰与洗礼使人获救的观点,并强调正直和爱才是获救的关键。他同样也引用《圣经》说:“没有爱心的人有如行尸走肉”(147)[9],不论他是否经过洗礼,都决不会获得拯救。然而在他的话语里,我们很快就听到自相矛盾的声音,或者说不同神学流派的声音。比如,他刚驳斥了关于信仰与洗礼是获救的关键的观点,强调他是“凭借仁爱和一生的正直清白”获得拯救(146-147),随即又大谈信仰,并宣称“坚定信仰能赎清罪孽”(149)。所以说,不仅在他同圣典和威尔的争论中,而且在他自己的话语里,我们都听到了不同神学派别的声音的对话。
    于是,关于灵魂获救的问题,我们看到各种不同的观点:由上帝决定的天恩论、由信徒决定的信仰论、由正直生活为核心的仁爱论以及与之相关的善行论。几乎从基督教创建之时起,这些论点就以不同的形式一直存在。虽然这还远远不是关于灵魂获救的各种神学理论的全部,但仅从它们也可以看出,在这个问题上存在许多不同观点。神学家们一直试图把其中一些观点立为正统,把另外一些观点打入异端,但在这个基督教的核心问题上,不同观点的矛盾和冲突从为未真正消除。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这个问题后来还在16世纪成为使基督教分裂为天主教和新教的宗教改革运动的重要原因之一。
    如同历史上和现实中关于这个问题的争论从未消失,也如同《农夫皮尔斯》里许多其它方面的争论都没有结果一样,诗中这场关于谁能获救的争论也没有任何结论,各方只是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而已。实际上,这也是一个人类无法回答的问题,因为它不是由人类来决定。也许正是因为得不到最终答案,而又与人类命运密切相关,所以这个既令人不安又令人着迷的问题长期以来总是在激励着人们,特别是神学家们像威尔那样去不懈地探讨。
    威尔希望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的人都能获救,但这只是他的愿望,或者说这是他竭力想使自己相信的观点,所以他虽然在表面上显得理直气壮,但在内心深处他似乎也底气不足。圣典好像同意了他的看法,但福音书里关于只有少数人能获救的寓言一直使他深感不安、怀疑和焦虑。即使到《农夫皮尔斯》快结束时,在那个关于耶稣击败魔鬼、扫荡地狱、拯救罪人的梦中,我们甚至在耶稣的话语里也感觉到,在有关多少人和什么人能获救的问题上,仍然存在矛盾,或者说仍然包含着令威尔乃至所有期盼灵魂获救的人深感焦虑的不确定性。耶稣告诉撒旦:“我的灵魂在此/为所有罪人赎身,并救助义人”(273)。他虽然是为所有人赎身,但只救助所谓“义人”。至于“义人”的标准,自然又是掌握在他手里。接着在275页上,耶稣说的一段话肯定会使威尔倍感兴奋:“但我人之本性促使我宽恕人类, /我们是同胞,尽管并非所有人都受过洗礼, /但无论因血缘还是因洗礼,只要是我同胞, /都决不能陷于死亡深渊,永无尽期”(第18节第376-79行)[10]。这很明显是要救赎所有的人,甚至包括那些没有受过洗礼的异教徒。即使是恶人,他们也“将在一个叫‘炼狱’的监牢/彻底清洗罪孽,直到赦令下达”(275)。但耶稣马上又说,“我的许多兄弟将会得到宽恕”(275),而且最后魔鬼们“乖乖地让主领走其选民”(276),那意味着还是只有一部分人,而且是由耶稣选定的人获救。其实,梦境和耶稣的话都是来源于做梦的人,因此耶稣话里的矛盾归根结底来自威尔本人的愿望和怀疑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他一直未能解决,也就是说,直到最后他也无法确定究竟什么样的人能获救,如何才能获救,自己是否在获救之列。但正是因为不知道,他只好不停地探索。
    兰格伦的开放性结尾也突出地体现了《农夫皮尔斯》乃至精神探索本质上的不确定性。一般来说,寓意作品在情节发展中不论有多少矛盾冲突和悬念,但问题最终大都得到解决,作品也有一个“封闭”的结尾来传递确切无疑的信息。然而,《农夫皮尔斯》不是这样。在耶稣扫荡地狱,大获全胜之后,我们很快看到的却是假基督和骄矜率领邪恶势力大举进攻并占领了同心堂,即信奉上帝的神圣教会。在对人性的认识上,兰格伦显然不是一个盲目的乐观主义者,他清楚地知道人性的缺陷、弱点和为恶倾向。不过,他对人性的弱点的看法还不主要表现在他所揭示的罪恶的普遍性,而是表现在他描写人在寻求拯救道路上的进进退退、反复无常。
    当然,对人性如此深刻的认识也不是兰格伦的独特见解。一部《圣经》从《创世纪》到《启示录》,可以说是一部按天道(Providence)这个脚本上演的一出人类历史的“神圣喜剧”,然而这部历史从头到尾都反映出人类无穷无尽的反复,几乎每前进一步就立即倒退到罪孽之中,以至愤怒的上帝一次又一次地毁灭村庄、城市和国度,甚至用大洪水消灭整个人类。即使上帝的“选民”也不例外,犹太人在前往应许之地的路上对上帝无休止的顺从与背叛实际上是《圣经》中的人类史的缩影。所以,兰格伦对人性的认识和对人类步履维艰的精神探索的表现既有现实基础,也与基督教的人性观一致。
    但兰格伦不是悲观主义者。他充分表现了他对人性的深刻认识和威尔的探索与挫折,可他没有放弃希望。他以邪恶获胜来结束全诗,但没有结束威尔的探索。在《农夫皮尔斯》的结尾,良心在惨败之后,立即踏上了新的旅程,决心要“走遍天涯海角去寻找”体现真理的皮尔斯,表现出诗人坚定的信念。这是一个没有结果的开放性结尾,因为兰格伦清醒地认识到,在尘世间,人的精神探索永远没有止境,那是一条艰巨而充满挫折的没有尽头的路。但也正是在经历了无穷挫折之后人仍然在顽强不息的探索中孕育着人类获救的希望。
    作者简介:肖明翰,四川师范大学外语学院和湖南师范大学外语学院教授,主要从事英国中世纪文学研究,本文为国家社科课题“乔叟与英国诗歌传统形成之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注解【Notes
    [1]《农夫皮尔斯》有些叙事手法很“超前”,甚至有类似于现当代文学中的意识流、并置、滑稽模仿和超现实主义的梦幻手法,等等。这也表明,有些看似很现代的形式与手法其实也是有深厚传统的。关于这方面,本文作者在即将出版的关于英国文学传统之形成的专著中有所论及。
    [2]如弗莱契(Angus Fletcher)的专著的书名《寓意:一种象征模式的理论》所表明的,象征和寓意很难区分,在中世纪文学中特别如此。
    [3]值得一提的是,乔叟创作《坎特伯雷故事》之时,《农夫皮尔斯》已经广为流传,因此乔叟对英国社会全面而深刻的描写有可能受到了兰格伦的影响。
    [4]兰格伦:《农夫皮尔斯》,沈弘译(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1999年)214。下面对该诗的引文,如无特别说明,均出此译本,页码随文注出。
    [5]学者们一般认为,《农夫皮尔斯》有A、B、C三个文本。其中B-文本(即沈译本和本文所用版本)大约在1377-1380年之间修改完成。
    [6]在《农夫皮尔斯》的结尾,攻打同心堂的邪恶势力的主力就是游乞僧。
    [7]原文见《马太福音》16: 16。
    [8]原文见《诗篇》145: 9。
    [9]原文见《约翰一书》3: 14。
    [10]沈译本漏译了第378行(Ac alle that bethmyne hole bretheren, in blood and in baptisme),而且第377行的一部分butnoght in baptisme alle被译为“虽非同时受洗”,也值得商榷,故这一段由本文作者按原文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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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格伦:《农夫皮尔斯》,沈弘译。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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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载:《外国文学研究》2008年第3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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