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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关于“十二钗”的描写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俞平伯 参加讨论

     曹雪芹之卒到今年已有二百年了。他的《红楼梦》一书,彗星似的出现于中国文坛,谓为前无古人殆非虚誉。这残存的八十回书比之屈赋、太史公书、杜甫诗等也毫无愧色。二百年中有抄本,有排本、刻本,有新印本,万口流传亦已久矣。然而从另一角度看,它的遭遇也非常不幸:尚未完成,一也;当时以有“碍语”(清宗室弘旿(瑶华道人)评永忠《吊雪芹》诗:“此三章诗极妙,第《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之久矣,而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而被歧视,二也;妄评,三也;续貂,四也;续而又续,五也;屡被查禁以致改名(《红楼梦》板行以后,以诬蔑满人,及以有色情语,屡遭查禁。最后的一次在同治七年,丁日昌任江苏巡抚,查禁书籍二百六十九种,其中有《红楼梦》,后来将本书改名《金玉缘》,或用《石头记》原称,即由于此。),六也。除此以外,还有一特点,即其他的小说不发生什么“学”,如《水浒》、《三国》等小说亦复脍炙人口,却不曾听说过有什么“水浒学”、“三国学”,独有《红楼梦》却有所谓“红学”。这本是一句笑话,含有讽刺的意味,但也是社会上的一种事实;以《大学》、《中庸》说之,以《周易》说之,以《金瓶梅》比较言之,以清代政治或宫廷说之,以曹雪芹自叙生平说之……这样《红楼梦》是十分的煊赫了,然而它的真相亦未免反而沉晦。是幸运么,是不幸呢?它在过去始终未曾得到足够的评价和适当的批判。解放以来在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政策的指导下,各式各样的文艺都欣欣向荣,《红楼梦》的研究也开始走上了正确的道路。我这篇文章谈关于人物的描写,不免陈旧肤浅,又偏而不全,对于这样伟大的著作,多么的不相称呵。若能够较比我以前徘徊于索隐考证歧路之间所写的要稍好一点,那在我已很觉欣幸了。
     本篇所谈十二钗实指《红楼梦》中的诸女子,在一种意义上不足十二人(如第五回册子及曲文所列“正十二钗”),在另一意义上又不止十二人(如脂评所谓“情榜”,有正、副、又副、三副、四副共六十人)。这里只就大家熟悉的,且在本书比较突出的,举数例一谈。
    “十二钗”不过书中人物的一部分,而本篇所谈,又是“十二钗”的一部分,自难概括。还有一点困难,后四十回乃后人所续,他对书中人物看法不同,以致前后歧出,已广泛地引起读者的误解。即以“十二钗”的眉目钗黛为例:如宝钗顶着黛玉的名儿嫁给宝玉,从八十回中关于她的种种描写看来是不合式的。她只以“始则低头不语,后来便自垂泪”,(第九十七回)这样默认的方式了之,又那里像以前宝钗的行径呢。如黛玉临死时说:“宝玉,宝玉,你好!”(第九十八回),恐怕久已喧传于众口的了。晴雯临死时尚且不这样说(第七十八回记晴雯之死(校本八八九页):“宝玉忙道: ‘一夜叫的是谁?’小丫头子说:‘一夜是叫娘。’宝玉拭泪道:‘还叫谁?’小丫头子道:‘没有听见叫别人了。’宝玉道: ‘你糊涂,想必没有听真。’后来便有另一个小丫头胡诌了一大篇话,引起‘杜撰芙蓉诔’来。”),难道黛玉就肯这样说么?本篇所谈,自只能以曹氏原著八十回为断限,却亦带来了一些不可避免的缺点。因书既未完,她们的结局不尽可知,除在脂砚斋批里有些片段以外,其他不免主观地揣想。虽则如此,我却认为比连着后四十回来谈,造成对书中人物混乱的印象毕竟要好一些。
    (一)总 说
    要了解曹雪芹怎样描写“十二钗”,先要提出作者对于这些女子的看法,即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明,有下列几个方面:
    一、她们都是有才、有见识的。第一回总序:
    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哉。……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校本一页)(各脂本讹异较多,以下所引只据《红楼梦八十回校本》,注明页数。如有个别异文,另注出。)
    他有“传人”之意。欲传其人,必有可传者在;若不值得传,又传她做什么?即有褒贬,亦必其人有值得褒贬者在;若不值褒贬,又褒贬她做什么?上引两段文字并非照例一表,实关系全书的宗旨。后来续书人似都不曾认清这“开宗明义第一章”,非常可惜。
    二、她们遭遇都是不幸的。第五回叙宝玉梦游太虚幻境时:
    惟见几处写着:痴情司、结怨司、朝啼司、夜怨司、春感司、秋悲司……宝玉喜不自胜,抬头看这司的匾上,乃是“薄命司”三字。两边对联写着:“春恨秋悲皆自惹,花容月貌为谁妍。”宝玉看了,便知感叹。(四九页)
    “薄命司”已包括了全部的十二钗(广义的)。况且从上文看其它各司,如痴情结怨、朝啼夜怨、春感秋悲等虽名字各别,而实际上无非“薄命”,宝玉虽只在“此司内略随喜随喜”,无异已遍观各司了,也就等于说一切有才有识的女子在封建社会里都是不幸的。这个观点在本书里很明白,而续书人往往把握不住。
    三、她们是“间气所钟”,会有一些反抗性,同时也有缺点。第二回借了贾雨村的口气说:
    所余之秀气漫无所归,遂为甘露,为和风,洽然溉及四海。彼残忍乖僻之邪气不能荡溢于光天化日之中,遂凝结充塞于深沟大壑之内,偶因风荡,或被云推,略有摇动感发之意,一丝半缕误而逸出者,偶值灵秀之气适过,正不容邪,邪复妒正,两不相下,亦如风水雷电地中既遇,既不能消,又不能让,必致搏击掀发后始尽。故其气亦必赋人,发泄一尽始散。使男女偶秉此气而生者,上则不能成仁人君子,下亦不能为大凶大恶。置之于万万人之中,其聪俊灵秀之气则在万万人之上;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又在万万人之下。若生于富贵公侯之家,则为情痴情种;若生于诗书清贫之族,则为逸士高人;纵然偶生于薄祚寒门,断不能为走卒健仆,甘遭庸人驱制驾驭,必为奇优名娼。如前代之许由、陶潜……卓文君、红拂、薛涛、崔莺、朝云之流,此皆易地则同之人也。(一九——二O页)
    这一段话显然很有毛病。但有一点可以注意的,这些人不受“庸人驱制驾驭”,大部分都是受封建制度压迫的,有些是不被封建统治的道德观念所束缚的。且上文虽说在正邪二气之间,实际上恐怕偏于邪的方面要多一些,看上引文可知。他们的反抗性怕是从这里来的,所谓“彼残忍乖僻之邪气不能荡溢于光天化日之中,遂凝结充塞于深沟大壑之内,偶因风荡,或被云推,略有摇动感发之意,一丝半缕误而逸出者”,在这里反抗封建统治很尖锐,仿佛《水浒传》之误走妖魔也。亦正因此,他们不但有缺点,而且很多,即所谓:“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又在万万人之下”是也。《红楼梦》描写十二钗不必完全是那样,但也有相合的随处可见。
    四、她们有胜于男人的地方。这每借了书中人宝玉的见解行为来表示。如他有名的怪话,在第二回:“他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同回又说:“这女儿两个字,极尊贵、极清净的,比那阿弥陀佛、元始天尊的这两个宝号,还更尊荣无对的呢。”过去都重男轻女,他偏要倒过来说重女轻男,在十八世纪的封建统治阶级里有人说这样的话,确实是石破天惊之笔了。
    他为什么看重女子呢,引文里已说到,“极尊贵极清净的”。因为她们清净,所以尊贵。宝玉并不认为任何女子都是尊贵清净的。第七十七回:
    守园门的婆子听了,也不禁好笑起来,因问道:“这样说,凡女儿个个是好的了,女人个个是坏的了。”宝玉点头道:“不错,不错。”婆子们笑道:“还有一句话,我们糊涂不解,倒要请问请问。”(八七三页)
    婆子一句话没有说完,就打断了,这句“请问请问”的话不妨把它补全,她大概想说:女儿既这么好,女人又这么坏,但女人 (妇人)不就是从前的女儿么?宝玉怎样回答不知道。问题正在这里。女儿之可贵自有她可贵之处,如果混账起来那就比男人更可杀了。第三十六回宝玉说:
    好好的一个清净洁白女儿,也学的沽名钓誉,入了国贼 禄鬼之流。这总是前人无故生事,立言竖辞,原为导后世的须眉浊物。不想我生不幸,亦且琼闺绣阁中亦染此风,真真有负天地钟灵毓秀之德。(三三页)原来“琼闺绣阁”之所以清净而可贵,正因为她们距离“国贼禄鬼”总较男人们远些;若她们也染此颓风,那就真正有负天地钟毓之德了。
    五、她们不以身份分美恶。《红楼梦》不但反对男尊女卑,即同样的妇女也不以阶层身份而分美恶。譬如太太们不必比奶奶们高,如凤姐儿是个著名的坏人,但是谁能说她婆婆邢夫人比她强?又有那个人喜欢邢夫人过于喜欢凤姐儿?小姐们也不必比丫头们高,如平儿绝不比凤姐差,而且更可爱;如绣橘也不比迎春差。即同样的丫头,而二三等的婢女中也有人材,如红玉,脂评说她对宝玉将有大得力处(甲戌本第二十七回回末批:“且红玉后有宝玉大得力处,此于千里外伏线也。”)。质言之,在本书里也反对妇女界的尊卑观念,而且写那些丫头们,好文章又特别多,这恐非偶然的。本篇论“十二钗”,于正册尚不完全,却拉扯到副册、又副册去,即根据这些事实。如谈论《红楼梦》,我们尽可撇开李纨、巧姐等,却决不能放过袭人和晴雯,本文谈她二人且特别长,其理由亦在此。
    把握了上面的五点,《红楼梦》对十二钗为什么要这样写,为什么不那样写,总可以有一些理解。
    (二)对宝钗、黛玉的抑扬
    此书描写诸女子以黛玉为中心,以宝钗为敌体,而黛玉虽为第一人,书中写黛玉并不多用正面的夸赞法。我昔年曾藏有嘉庆九年(一八○四)耘香阁重梓本《红楼梦》,上有批语:
    《会真记》穿一套缟素衣裳(《西厢记》第二折《借厢》“小梁州”曲曰:“可喜娘的庞儿浅淡妆,穿一套缟素衣裳。”),金评精细固也,然尚说出缟素来。此但从宝玉心中忖度用超逸字,不觉黛玉全身缟素,活跳纸上。《红楼》用笔之灵,往往如此。(第十六回“宝玉心中品度黛玉,越发出落的超逸了”旁夹批)
    他说得很好,本书描写黛玉往往如此。——在这里来点岔笔,本书正面描写缟素的也有,却不是黛玉,请看凤姐:
    只见头上皆是素白银器,身上月白缎袄,青缎披风,白绫素裙。眉弯柳叶,高吊两梢;目横丹凤,神凝三角。(第六十八回,七五八页)
    试问比黛玉如何?若说这里就有了褒贬予夺固亦未必,但一个楚楚可怜,一个浑身煞气,岂无仙凡之别?这些地方正不必多费笔墨,只是情文相生,而我们已不禁为之神往矣。
    《红楼梦》写黛玉,不但正面说她的美不多,而且有时似乎并不说她美,且仿佛不如宝钗。这儿举三个例:
    不想如今忽然来了一个薛宝钗,年纪虽大不多,然品格端方,容貌丰美,人多谓黛玉所不及。(第五回,四五页)
    写众人看法如此。又如:
    袭人笑道:“他们说薛大姑娘的妹妹更好,三姑娘看着怎么样?”探春道:“果然的话。据我看,连他姐姐并这些人,总不及他。”(第四十九回,五二三页)
    据探春说连宝钗都不如她,实际上以宝钗为群芳的领袖。再看上文宝玉的话:
    更奇在你们成日家只说宝姐姐是绝色的人物,你们如今瞧瞧他这妹子,还有大嫂子这两个妹子,我竟形容不出了。老天,老天,你有多少精华灵秀,生出这些人上之人来!可知我井底之蛙,成日家只说现在的这几个人是有一无二的,谁知不必远寻,就是本地风光,一个赛似一个。(五二二页)
    宝玉说大家的看法如此。至后文的叙述,有借花喻人者,如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宝钗掣的签是牡丹,题着“艳冠群芳”四字,下文又叙“众人说:巧的很,你也原配牡丹花”,及轮到黛玉,她就想到:“不知还有什么好的被我掣着方好。”后来她掣的是芙蓉花。这段文章写得轻妙,而且暗示她们的结局比第五回所载更加细致,那些且不谈。就真的花说,无论色、香、品种,牡丹都远胜于芙蓉,此人人所共见者,像《红楼梦》这样的写法,不免出于我们的意外了。即脂砚斋对于钗黛容色的批评也仿佛这样:
    按黛玉、宝钗二人,一如姣花,一如纤柳,各极其妙者……(甲戌本第五回夹批)
    一如姣花,一如纤柳,谁是姣花,谁是纤柳?林黛玉本来够得上比姣花,宝钗却不能比纤柳;黛玉既只得为纤柳,而宝钗比姣花矣。花儿好看,还是杨柳好看?脂砚斋此评盖神似《红楼梦》六十三回之文也。
    作者或有深意,脂评或在模拟作者,但表面上看,一般地说,宝钗要比黛五更好看。至于性格方面,书中说宝钗胜过黛玉的尤多,这儿只能引两条,其第一条即上引第五回之下文:
    而且宝钗行为豁达,随分从时,不比黛玉孤高自许,目无下尘,故比黛玉大得下人之心。(四五页)
    其第二段见于第三十五回:
    宝玉笑道:“这就是了,我说大嫂子倒不大说话呢,老太太也是和风姐姐一样的看待。若是单是会说话的可疼,这些姊妹里头也只是凤姐姐和林妹妹可疼了。”贾母道:“提起姊妹,不是我当着姨太太的面奉承,千真万真,从我们家四个女孩儿算起,全不如宝丫头。”薛姨妈听说,忙笑道:“这话是老太太说偏了。”王夫人忙又笑道:“老太太时常背地里和 我说宝丫头好,这倒不是假话。”宝玉勾着贾母,原为赞林黛玉的,不想反赞起宝钗来,倒也意出望外,便看着宝钗一笑。宝钗早扭过头去,和袭人说话去了。(第三十五回,三六五页)
    《红楼梦》在这些地方实在写得过于灵活了,例如此处很容易使人想到贾母喜欢宝钗而不怎么喜欢黛玉,读者一般会有这样的印象,我却以为其中也有世故人情的关系,这儿且不能谈了。
    《红楼梦》写宝钗,其性格、容貌、言语、举止、学识、才能无一不佳,合于过去封建家庭中女子的“德、容、言、工”四德兼备的标准。本书虽肯定黛玉为群芳中的第一人,却先用第一等的笔墨写了宝钗,又用什么笔墨来写黛玉呢?
    作者是用双管齐下的方法来写钗、黛的,然而这两枝笔却能够有差别,表现作者的倾向来。双管齐下并不妨碍他的“一面倒”,反而使这“一面倒”更艺术化,也更加复杂深刻了。《红楼梦》有些地方既表示黛玉不如宝钗,却又要使我们觉得宝钗还不如黛玉,他用什么方法呢?其一,直接出于作者的笔下;其二,也出于作者的笔下,却间接地通过宝玉的心中眼中。先谈其二。
    请回看上引第五回、第四十九回:一曰“人多谓”,二曰“探春道”,三曰“你们成日家只说”;“你们”如此,那么我呢?宝玉也不曾回答这问题。不妨具体地看宝玉眼中的钗、黛。于黛玉这样说:
    两湾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第三回,三二页)
    于宝钗那样说:
    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脸若银盆,眼如水杏。(第八回,八三页)
    容貌二人谁美,文章两句孰佳,不待注解,已分明矣。
    再看上引第三十五回,贾母虽然夸赞了宝钗,而宝玉原意是要引起贾母夸赞黛玉的。宝之于黛,情有独钟,意存偏袒,原因本不止一个,有从思想方面来的,如第三十六回:“独有林黛玉自幼不曾劝他去立身扬名等话,所以深敬黛玉”是也;有从总角交谊来的,如第五回:“其中因与黛玉同随贾母一处坐卧,故略比别个姊妹熟惯些;既熟惯,则更觉亲密”是也;主要的当由于情恋,依本书所载其情恋有前因,从太虚幻境来,亦即所谓“木石盟”、“露泪缘”是也。在这里宝玉对钗、黛的看法除一些思想性分的因素外,恐还谈不到批判。我们再看作者的笔下,以牵涉范围太广,这里也只能谈一点,仍从本书的作意说起。
    就本书的作意,大观园中的女子都是聪明美丽的,故有怀念之情,传人之意,否则他就不必写“金陵十二钗”了。宝钗、黛玉为其中的领袖,自更不用说。但钗、黛虽然并秀,性格却有显著不同:如黛玉直而宝钗曲,黛玉刚而宝钗柔,黛五热而宝钗冷,黛玉尖锐而宝钗圆浑,黛玉天真而宝钗世故。……综合这些性格的特点,她们不仅是两个类型而且是对立的;因此她们对所处环境所发生的反应便有了正反拗顺的不同,一个是封建家庭的孤臣孽子,一个是它的肖子宠儿。面对丁这样的现实,在作者的笔下自不得不于双提并论中更分别地加以批判。这是本书的倾向性之一。书中对大观园中的人物每有褒贬,以钗黛为首,却不限于钗黛。
    作者借了抑扬褒贬进行批判,对于钗黛有所抑扬。其扬黛抑钗,他的意思原是鲜明的;因为是小说,不同于一般的论文传记,于是就有种种的艺术手法,少用直接的评论,多用间接的暗示,从含蓄微露,到叙而不议,以至于变化而似乎颠倒,对黛玉似抑,对宝钗反扬等等。虽经过这样曲折的表现,用了如第二回总评所谓“反逆隐回之笔”,但始终不曾迷路失向,在二百年来的读者方面仍然达到了近黛而远钗;同情黛玉而不喜欢宝钗这类的预期效果,仿佛狮子滚绣球,露出浑身的解数来。而这些解数围绕一个中心在转,不离这“球”的前后左右也。
    话虽如此,读者对作者之意,是否亦有误会处呢,我想恐也不免。他的生花之笔,随物寓形,“既因方而为圭,亦遇圆而成璧”,如黛玉直,《红楼梦》写法也因之而多直;宝钗曲,《红楼梦》写法也因而多曲。读者对宝钗的误会,也较之黛玉为多。且误会似有两种:其一种把作者的反语认作真话了,真以为宝钗好,过去评家也有个别如此的。其另一极端又把反语看得太重、太死板了,超过了这褒贬应有的限度。这两种情况,以第二种更容易发生。
    《红楼梦》的许多笔墨,虽似平淡,却关于火候,关于尺寸。作者的写法真到了炉火纯青之候,又如古赋所谓:“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也。褒贬抑扬都不难.难在怎样褒贬怎样抑扬,今传续书每若不误而实甚误,盖由于不曾掌握这火候与尺寸故耳。
    关于钗、黛可谈的还很多,下文于说晴雯、袭人时当再提起她们。
    (三)晴雯与袭人
    本书写晴雯和袭人都很出色,批判之意也很明确。尤其是晴雯,她于第七十七回上死得很惨,在大观园中是个最不幸的人,同时在《红楼梦》里也是最幸运的人。她何幸得我们的艺术巨匠在他生花之笔下,塑造出这样完整的形象来,永远活在人心里,使得千千万万人为之堕泪,还赢得一篇情文相生的《芙蓉诔》。
    首先要提到第五回的册子。册子预言十二钗的结局各为一幅画,下面有些说明,就书中所有、我们所知道的说,全部是相合的,只有一个例外:晴雯。“晴雯”两字的意思是晴天的云彩,画上却“不过是水墨滃染的满纸乌云浊雾而已”。究竟什么取义,我从前只认为反笔,也依然不明白。晴雯之名取义于她的性格生平,册中所谓“霁月难逢,彩云易散”是也。然而却画了乌云浊雾,指她的遭遇,那些乌烟瘴气的环境而言,诔文所谓“诼谣謑訽”等是也。这是十二钗册子唯一的特笔。
    晴雯在这富有危险性的第五回上曾留下她的芳名,排入四丫鬟之列,好在只是一现,没有下文。到第八回上方才飘然而来,和宝玉一段对话,如闻其声,如见其人。那时还未有怡红院,她的地位比袭人还差得很多。后来到了怡红院的时代,就渐渐重要起来,她的地位也渐渐提高了,不仅超过了麝月、秋纹等,并且在宝玉的心中居于第一位。然而她这样的地位,由于和宝玉情投意合,却非由巧取豪夺,亦非由排挤倾轧而来。她已成为怡红院中第一个红人了,然而她的身世书中却不曾提到,直到第七十七回她被撵出去时,才声叙她的家属只有一个死吃酒的姑舅哥哥,名叫多浑虫。
    作者喜欢像晴雯这样的人,又同情她,这些倾向都是显明的;他却并不曾隐瞒她有什么缺点,且似乎也很不小。如她狂傲、尖酸、目空一切,对小丫头们十分利害。第五十二回写她用“一丈青”(一种长耳挖子)戳坠儿,坠儿痛的乱哭乱喊。这在封建家庭里原是常有的事,坠儿又做了小偷,晴雯嫉恶,而非由于妒忌,但毕竟是狠心辣手。这都不必讳言。在七十七回叙她的身世,“有千伶百俐,嘴尖性大”(八七八页),然而作者在那句下边又—转,“却倒还不忘旧”,这可见晴雯表面上虽甚尖刻而骨子里是忠厚的。
    暂撇晴雯,提起袭人来。袭人在本书里每与晴雯相反,如一个尖酸,一个温和;一个世故,一个天真等等。作者对她们的态度也恰好相反。写袭人表面上虽是褒,骨子里净是贬,真正的褒甚少。如第三回称为“心地纯良,肯尽职任”,看起来也是对的。第五回称为“温柔和顺,似桂如兰”,这八个字也是好考语;可是这上面却各加上两个字“枉自”、“空云”,立刻化褒为贬了。其贬多于褒,褒亦是贬,都非常清楚。再说袭人之名,本书有两次交代,一见于第三回,一见于第二十三回。在二十三回上,贾政特别不喜欢袭人这个名字:“丫头不管叫个什么罢了,是谁这样刁钻,起这样的名字?”既称为“刁钻”,似非佳名,因此后人对它有种种的瞎猜,有谐音称为“贱人”者,有拆字称为“龙衣人”者,这都不谈。即册子所画也关合这“袭”字。书中云:“画着一束鲜花,一床破席。”“席”者“袭”也,席也罢了,为什么偏偏画个破席呢?此“袭人”一名如何解释固不可知,总之非好名字也。再说又副册中她名列第二,恐也有褒贬之意。看她在书中的地位,本应该列第一名的。
    袭人的故事,在本书里特别的多。她引诱、包围、挟制宝玉,排挤、隐害同伴,附和、讨好家庭的统治者王夫人,这些都不去一一说它了。她的性格最突出的一点是得新忘旧,甚而至于负心薄幸,这一线索作者丝毫不曾放过,从开始直贯篇终她嫁了蒋玉菡,所谓“花袭人有始有终”(庚辰本第二十回眉批引“正文标目”。)者是也。于她出场时就写道:
    这袭人亦有些痴处,伏侍贾母时,心中眼中只有一个贾母;今与了宝玉,心中眼中又只有一个宝玉。(三四页)
    像这样的性格称为“有些痴处”,含蓄得妙。我们再下转语,未免大杀风景了。在第三十二回借史湘云口中又微微的一逗。
    史湘云笑道:“你还说呢,那会子咱们那么好,后来我们太太没了,我家去住了一程子,怎么就把你派了跟二哥哥。我来了,你就不像先待我了。”(三三四页)
    再看袭人怎样回答:
    袭人笑道:“你还说呢,先姐姐长,姐姐短,哄着我替你梳头洗验,作这个,弄那个;如今大了,就拿出小姐的款儿来了。你既拿小姐的款,我怎么敢亲近呢。”史湘云道:“阿弥陀佛!冤枉冤哉!我要这样,就立刻死了。……”
    袭人未免强词夺理,湘云说的是老实话。若拿出小姐的款儿来,就不是《红楼梦》里的史湘云了。
    袭人这种性格正和晴雯的“却倒还不忘旧”相反,作者虽的确不曾放过这条线索,却写得非常含蓄,即当时的脂砚斋对此似也不甚了解,每每极口称赞,甚至于说“晴卿不及袭卿远矣”(甲戌本卷八,十二页)。他说袭人嫁后还“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甲戌本、戚本第二十八回总评),后回事无法详知,脂 砚斋了解自然比我们今日为多,但其言亦未可全信,我从前已经说过了(见《红楼梦研究》)。
    作者对她阳褒阴贬,虽措辞含蓄而意实分明。这里再说到晴雯和她的关系。我看,袭人本质上是非常忌刻的,所谓“心地纯良,温柔和顺”等等,真正不过说说而已,事实上完全不是那样。她的忌刻固不限于晴雯,对于他人也不肯轻易放过,但她的主要矛头指向晴雯。晴雯的遭忌自有她的招忌之处,册子所谓“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便是一句总评,不能专怪袭人;但袭人的妒忌陷害晴雯却是事实。
    袭人和晴雯的斗争,以三十一回“撕扇子作千金一笑”为起点,以五十二回“勇晴雯病补雀金裘”为中峰,以七十七回“俏丫鬟抱屈夭风流”为收场。袭人妒忌晴雯,蓄意要除去她,原因很复杂,不妨归纳为几点:
    1、袭人与宝玉的叛逆的性格本不相合,袭人认为宝玉乖僻,屡谏不听(第三回,三四页)。袭人虽是宝玉忠诚的侍妾,却非宝玉的闺中知己;而晴雯之于宝玉,主要是性分上的投合。
    2、在第六回上袭人已与宝玉有性的关系,描写的笔墨相当的猥亵,把袭人写得很不堪(第六回五九、六○页);而晴雯始终清白。
    3、因为如此,袭人便有视宝玉为“禁脔”不许他人染指之意;而晴雯不但不买这笔账,且当面揭发她:“我倒不知你们是谁,别叫我替你们害臊了。便是你们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也瞒不过我去,那里就称起‘我们’来了。”(三十一回,三五页)袭人之切齿于晴雯自不足怪。
    4、再就晴雯方面看,她自己说并没有私情密意,当是真话,但她的确赢得了宝玉的心。以斗争开始的三十一回说,宝玉和晴雯,本不过小口角,袭人表面上做好人来劝解,遂引起晴袭间的大战来。斗争的结果以“撕扇子作千金一笑”了之,实是袭人大大的失败。在撕扇的尾声,借了袭人的党羽麝月微示不悦,袭人根本没有出场,直到宝玉叫她,才换了衣服走出来(三二八页)。书中不提袭人有任何表示,而袭人从此深忌晴雯,不言而喻矣。
    略说了以上四点,再看所谓“中峰”的第五十二回。这回袭人以母丧不在家,不曾有什么冲突,怡红院里却发生了两件事。一为晴雯发见坠儿偷窃,把她打发走:
    宋嬷嬷听了,心下便知镯子事发,因笑道:“虽如此说,也等花姑娘回来知道了,再打发他。”晴雯道:“宝二爷今儿千叮咛万嘱咐的,什么花姑娘草姑娘的,我们自然有道理。你只依我的话,快叫他家的人来领他出去。”麝月道:“这也罢了,早也是去,晚也是去,带了去早清静一日。”(第五十二回,五六八页)
    便不等什么花姑娘草姑娘来,径自处理了。其二当然是补裘。等袭人来家,看她怎么样?
    麝月便将平儿所说宋妈坠儿一事并晴雯撵逐坠儿出去也曾回过宝玉等话,一一的告诉了袭人。袭人也没别说,只说太性急了些。(第:五十三回,五七二、五七三页)
    言外之意,“为什么不等我来呢?”补裘一事,书中只字未提。但撵逐坠儿之事小,补裘之事大。晴雯颇有诸葛丞相“鞠躬尽瘁”之风,在袭人方面看来真心腹之大患,叫她如何能够放得下,再看下文如何。等隔了十回,第六十二回道:
    袭人笑道:“我们都去了使得,你却去不得。”晴雯道:“惟我是第一个要去,又懒,又笨,性子又不好,又没用。”袭人笑道:“倘或那孔雀褂子再烧个窟窿,你去了,谁可会补呢!你倒别和我拿三撇四的。我烦你做个什么,把你懒的横针不沾,竖线不动。一般也不是我的私活烦你,横竖都是他的,你就都不肯做。怎么我去了几天,你病的七死八活,一夜连命也不顾,给他做了出来?这又是什么原故?你到底说话,别只佯憨和我笑,也当不了什么。”(六九○、六九一页)
    这里明点袭人对这一事耿耿于心,若再用暗场就不够明白了。当然,咱们都同情晴雯,但晴雯既深中袭人之忌,则袭人自不免有“宋太祖灭南唐之意”,“卧榻之侧岂容人酣睡之心”,如第七十九回(九○九页)金桂之于香菱也;遂决杀晴雯矣。杀者,深文之词。像晴雯这样心高性大的人,在众目昭彰之下被撵出去,自然一口气便气死了,则撵之与杀亦只相去一间耳。若袭人说“他便比别人娇些,也不至这样起来”,真宝玉所谓“虚宽我的心”也(俱见七十七回,八七六页)。
    王夫人向怡红院总攻击,实际上是院中的内线策动的。书到八十回止,对于袭人始终还她一个“沈重知礼、大方老实”(俱七十八回王夫人语)的面子,故暗笔极多。书上并无袭人向王夫人谗毁晴雯事,只在第三十四回载袭人与王夫人的长篇谈话,名为“小见识”,实系大道理,名为大道理,实系工巧的谗言;名义上双提“林姑娘宝姑娘”,实际上专攻黛玉,以后便不再见类似的记载了,直等这定时炸弹的爆发。所谓不叙之叙。既然不叙,何以知之?从两端知之。王夫人于三十四回最后这样郑重叮咛,大有托孤寄子之风:
    只是还有一句话:你如今既说了这样的话,我就把他交给你了,好歹留心。保全了他,就是保全了我。我自然不辜负你。(第三十四回,三五六页)
    袭人岂有不暗中密报之理。她已成为王夫人在怡红院的“第五纵队”了。
    这就开端说,再看爆发的结果,证实了她绝不止一次进言,早已埋下的火线。这不待今日我们说,宝玉先已说了:
    如今且说宝玉,只当王夫人不过来搜检搜检,无甚大事,谁知竟这样雷嗔电怒的来了。所责之事皆系平日之语,一字不爽……宝玉哭道:“我究竟不知晴雯犯了何等滔天大罪!”袭人道:“太大只嫌他生的太好了,未免轻佻些。在太太是深知这样美人似的人,必不安静,所以很嫌他。像我们这粗粗笨笨的倒好。”宝玉道:“这也罢了。咱们私自顽话,怎么也知道了?又没外人走风的,这可奇怪。”袭人道:“你有甚忌讳的,一时高兴了,你就不管有人无人了。我也曾使过眼色,也曾递过暗号,被那人已知道了,你还不觉。”宝玉道:“怎么人人的不是太太都知道,单不挑出你和麝月秋纹来?”袭人听了这话,心内一动,低头半日,无可回答,因便笑道:“正是呢。若论我们也有顽笑不留心的孟浪去处,怎么太太竟忘了?想是还有别的事,等完了再发放我们,也未可知。”宝玉笑道:“你是头一个出了名的至善至贤之人,他两个又是你陶冶教育的,焉得还有孟浪该罚之处!只是芳官尚小,过于伶俐些,未免倚强压倒了人,惹人厌。四儿是我误了他,还是那年我和你拌嘴的那日起叫上来作些细活,未免夺占了地位,故有今日。只是晴雯也是和你一样,从小儿在老太大屋里过来的,虽然他生得比人强,也没甚妨碍去处,就只他的性情爽利,口角锋铓些,究竟也不曾得罪你们。想是他过于生得好了,反 被这好所误。说毕,复又哭起来。袭人细揣此话,好似宝玉有疑他之意,竟不好再劝,因叹道:“天知道罢了。此时也查不出人来,白哭一会子也无益。倒是养着精神,等老太太喜欢时,回明白了再要他进来是正理。”宝玉冷笑道:“你不必虚宽我的心。……”(八七五、八七六页)
    宝玉可谓明察秋毫,丝毫不胡涂。本来么,他也难得胡涂。又没外人走风,究竟谁说的呢?袭人。其证据有二:1、此次放逐,凡反对袭人的都有份,袭人的党羽均不在内。2、四儿在内。显然是袭人干的,怡红院内除了她还有谁?其实这话也多余,宝玉都已经说了。若书中的明文,却那样说:
    原来王夫人自那日着恼之后,王善保家的去趁势告倒了晴雯,本处有人和园中不睦的,也就随机趁便,下了些话。王夫人皆记在心里。(八七四页)
    其实邢夫人的陪房,王夫人又岂肯深信。这些不过官方发布的消息而已。
    说起四儿来,暴露袭人的阴暗面尤为深刻。她忌晴雯,两美难兼,两难不并,犹可说也。她连这无足轻重的小女孩子,为了一点小小的过节儿,就毫不放松,使我们为之诧叹。作者褒贬之意如此深刻,如此严冷!很早的第二十一回写宝玉和袭人赌气,不叫她们做事,叫四儿倒了杯茶,为了这么芝麻大一点事,想不到袭人已记下这笔账。妒忌这样深,气量这样窄,还说什么“温柔和顺,似桂如兰”。而且四儿之事由于密报,王夫人自己就这样说:“可知道我身子虽不大来,我的心耳神意时时都在这里。”(八七四页)她难道真有天眼通、天耳通么!
    袭人为什么要、怎样害晴雯,大致已说明了。我们再看晴雯怎样死的,这是一般所谓“宝玉探晴雯”。叙这段故事,主要表示她的贞洁。众人颠倒贞淫,混淆黑白,说她是狐狸精,她临死表示最严重的抗议。这里用两事来说明这一点。其第一事为她直接对宝玉提出的,引原文就够了。
    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的:我虽生的比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狐狸精!我太不服。(八七九页)
    以理直而气壮,故言简而意明。其第二事,宝、晴二人话未说完,晴雯的嫂子灯姑娘进来了。多浑虫之妻灯姑娘这一段故事,脂本皆有,似乎也不太好,不知作者何以要这么写。也有两个问题:(1)他为什么要把这一对宝贝写作晴雯仅有的一门亲戚?(2)为什么宝晴诀别要用灯姑娘来搅局?这必然有深意;我以为写多浑虫夫妇,以贞淫作对文,而晴雯之出身不仅如芝草无根,而且如青莲出于淤泥之中也,则灯姑娘何足以为晴雯病。再说上文所引晴雯向宝玉自叙的话固字字是泪,点点是血,然而谁曾听之,谁曾闻之,好则好矣,了犹未了,故作者特意请出这一位以邪淫著称于《红楼梦》的灯姑娘来,让她听见他俩的密谈,作为一个硬证。于是她说:
    就比如方才我们姑娘下来,我也料定你们素日偷鸡盗狗的;我进来一会在窗外细听,屋里只你二人,若有偷鸡盗狗的事,岂有不谈及的,谁知你两个竟还是各不相扰。可知天下委屈事也不少。(八八○页)
    灯姑娘先进来粗暴地调戏宝玉,后来忽然转变了,这段话的全文,看来也颇勉强,显出于有意的安排。所以要她出场,就为了要她说这一段见证的话,于是晴雯的沉冤大白矣,作者虽有粲花之妙舌,铁钺之史笔,而用心忠厚若此,固不可仅以文章论也。
    再看她和宝玉换袄的情形。她说:
    快把你的袄儿脱下来我穿。我将来在棺材内独自躺着,也就像还在怡红院的一样了。论理不该如此,只是担了虚名,我可也是无可如何了。
    这已是惨极之笔了,死人想静静地躺在棺材里,这样的要求还算过奢,总可以达到了罢?那里知道王夫人说:“即刻送到外头焚化了罢。女儿痨死的,断不可留。”(八九一页)她到底不曾如愿,难怪宝玉在《芙蓉诔》中说:“及闻櫘棺被燹,惭违共穴之盟;石椁成灾,愧迨同灰之诮。”
    于是晴雯死矣。诔文中更提到三点,皆特笔也。一、以鲧为比,其词曰:“高标见嫉,闺帏恨比长沙;直烈遭危,巾帼惨于羽野。”后人殆以女儿比鲧为不通,故改“羽野”为“雁塞”。其实“雁塞”更不通,晴雯之死岂宜比昭君和番?况昭君又何尝直烈。《离骚》:“曰鮌婞直以亡身兮,终然夭乎羽之野。”这里断章取义,取其“直”也。虽仿佛拟人不切,而寓意甚深。“直烈”二字足传晴雯矣。二、指奸斥佞语挟风霜,其词曰:“呜呼!固鬼蜮之为灾,岂神灵而亦妒。箝诐奴之口,讨岂从宽;剖悍妇之心,忿犹未释。”(九○一页)悍妇或者指王善保家的等人。“诐奴”指谁呢?三、作诔之因缘,其词曰:“始知上帝垂旌,花宫待诏,生侪兰蕙,死辖芙蓉。听小婢之言,似涉无稽;以浊玉之思,则深为有据。”小丫头信口胡诌,宝玉何尝不知,只是假话真说,话虽假而情理不全假,而宝玉也就当真的听了(本书这段写法有点像《孟子•万章篇》叙校人烹鱼欺子产事,事伪而情真,君子可欺以其方也。
    晴雯之生平颇合于《离骚》的“众女嫉余之蛾眉兮,谣诼谓余以善淫”,诔文之模拟骚体,诚哀切矣。却有一点,晴雯以丫鬟的身分而宝玉写了这样的“长篇大论”,未免稍过其分。今日诔晴雯尚且如此,他日诔黛玉又将如何?事在后回,固不可知。我以为黛玉死后,宝玉未必再有诔文,所谓至亲无文、至哀无文者是也。本回之末于焚帛奠茗以后:
    忽听山石之后有一人笑道:“且请留步。”二人听了,不 免一惊。那小鬟回头一看,却是个人影从芙蓉花中走出来,他便大叫:“不好,有鬼! 晴雯真来显魂了。”吓得宝玉也忙看 时,——且听下回分解。(九○三页)
    次回说这人就是林黛玉。无怪后来评家都说晴雯为黛玉的影子了。
    第七十九回宝黛二人相遇,谈论这篇文字,黛玉先以“红绡 帐里”为庸俗,拟改为“茜纱窗下”,这本是改得对的。宝玉深以 “如影纱事”(此文只见《红楼梦稿》)为妙,却认为此乃潇湘之窗,不能借用,唐突闺阁,万万不可,说了许多个“不敢当”,于是改 “公子”为“小姐”,易“女儿”为“丫鬟”,骈文里如何能有“小姐”、“丫鬟”等字样呢,这就是瞎改。改来改去都不妥,自然地迸出了一句:
    宝玉道:“我又有了,这一改可妥当了。莫若说: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陇中,卿何薄命。”黛玉听了,忡然变色,心中虽有无限的狐疑乱拟,外面却不肯露出,反连忙笑着点头称妙……。(九○五页)
    “公子女儿”本不完全平列,“小姐丫鬟”更是上下的关系了,改为“卿”对我,敌体之辞,那就不切合宝玉、晴雯,反而更切合于宝玉、黛玉。故庚辰本脂批曰:“一篇诔文总因此二句而有;又当知虽诔晴雯,而又实诔黛玉也。”于“忡然变色”句,脂批又曰:“睹此句,便知诔文实不为晴雯而作也。”照这样说来,后来黛玉死后,即宝玉无文,固亦在意中也。
    《芙蓉诔》既然两用,芙蓉花又系双指。第六十三回黛玉掣签为芙蓉花,晴雯却没有掣,只把骰子盛在盒内摇了一摇,我曾说过:“且晴雯的签实在无法抓的。她要抓,一定是芙蓉。那么,叫黛玉抓什么呢。”又说:“晴雯为芙蓉无疑,而黛玉又是芙蓉。……晴雯不抽签者,是无签可抽也。”(见《红楼梦研究》)且她俩不仅在芙蓉花上纠缠不清。书中也曾实写她们容态的相似。
    王夫人听了这话,猛然触动往事,便问凤姐道:“上次我们跟了老太太进园逛去,有一个水蛇腰,削肩膀,眉眼又有些像你林妹妹的,正在那里骂小丫头。我的心里很看不上那狂样子……”(第七十四回,八三一页)
    这里明骂晴雯,暗贬黛玉,近则关系晴雯之死,远则牵连黛玉之终,真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也。
    这传统“红学”上的晴为黛影之说,也有些道理。但晴虽为黛影,却非黛副;虽是一个类型的人,晴雯却非黛玉的党羽,也举例子来谈。如上面谈到的七十九回,黛玉只和宝玉谈文,并无一语赞美或追悼晴雯。如宝玉说:“竟算是你诔他(晴雯)的倒妙。”黛玉笑道:“他又不是我的丫头,何用作此语。”(九○五页)照我们俗人想来,黛玉随口说两句悼念晴雯、慰唁宝玉的话,似为题中应有之义,即在世故方面也不可少,她偏偏不说。又如上引三十一回叙怡红院中吵嘴,晴雯正哭着,黛玉进来,她就出去了,她们不交一语(三二六页)。我也不记得在书中别的地方有什么黛晴相契之处。相反的例倒有的,其证有二:
    1、宝玉以晴雯为密使,使于黛玉,而晴雯对这项任务似乎并不了解。第三十四回曰:
    因心下记挂着黛玉,满心里要打发人去,只是怕袭人,便设一法,先使袭人往宝钗那里去借书。袭人只得去了(“去了”上有“只得”两字,见《红楼梦稿》。)。宝玉便命晴雯来,吩咐道:“你到林姑娘那里看看他做什么呢。他要问我,只说我好了。”晴雯道:“白眉赤眼,做什么去呢?到底说一句话儿,也像一件事。”宝玉道:“没有什么可说的。”晴雯道:“若不然,或是送件东西,或是取件东西。不然,我去了怎么搭讪呢?”宝玉想了一想,便伸手拿了两条手帕子撂与晴雯,笑道:“也罢,就说我叫你送这个给他去了。”晴雯道:“这又奇了。他要这半新不旧的两条手帕子!他又要恼了,说你打趣他。”宝玉笑道:“你放心,他自然知道。”……晴雯走进来,满屋魆黑,并未点灯。黛玉已睡在床上,问是谁。晴雯忙答道:“晴雯。”黛玉道:“做什么?”晴雯道:“二爷送手帕子来给姑娘。”黛玉听了,心中发闷:做什么送手帕子来给我?因问:“这帕子是谁送他的?必定是上好的。叫他留着送别人罢,我这会子不用这个。”晴雯笑道:“不是新的,就是家常旧的。”林黛玉听见,越发闷住,着实细心搜求,思忖一时,方大悟过来,连忙说:“放下,去罢。”晴雯听了,只得放下,抽身回去。一路盘算,不解何意。(第三十四回,三五六、三五七页)
    这段文字似不很出名,而实在写得出色。把宝玉的惧怕怀疑袭人,信任晴雯,宝黛二人的情爱缠绵固结,晴雯的纯朴天真,(此后文众口说她妖媚,所以为千古沉冤也)都恰如其分地写出了。
    2、黛玉要进怡红院,却被晴雯拒绝了。第二十六回:
    ……黛玉便以手扣门,谁知晴雯和碧痕正拌了嘴,没好气,忽见宝钗来了,那晴雯把气移在宝钗身上,正在院内抱怨说:“有事没事,跑了来坐着,叫我们三更半夜的不得睡觉。”忽听又有人叫门,晴雯越发动了气,也并不问是谁,便说道:“都睡下了,明儿再来罢。”林黛玉素知丫头们的情性,他们彼此玩耍惯了,恐怕院内的丫头没听真是他的声音,只当是别的丫头们了,所以不开门。因而又高声说道:“是我,还不开么?”晴雯偏生还没听出来,便使性子说道:“凭你是谁,二爷吩咐的,一概不许放人进来呢。”林黛玉听了,不觉气怔在门外。(二七二页)
    晴雯当然没有听出叫门的是黛玉的声气来,就算如此,这样写法也是我们想不到的。若移作袭人、麝月,不但性情不合,且亦庸俗。——评家以为这是贬斥宝钗,又当别论。盖黛、晴二子,虽 在“红楼”皆为绝艳,而相处洒然,自属畸人行径,纵有性格上 的类似,正不妨其特立独行;且不相因袭,亦不相摹拟。若拉拢 勾结,互为朋比,便不成其为黛玉、晴雯矣。
    袭人、宝钗之间又怎样呢?《红楼梦》对于钗袭、黛晴这两组 人物用对称平行的写法,细节上却同中有异,平中有侧。上文已 表,晴为黛影,却非黛副;到这里似不妨说,袭为钗副,却非钗 影。袭为钗副是很显明的。在很早的二十一回上:
    宝钗听了,心中暗忖道:“倒别看错了这个丫头,听他说 话,倒有些识见。”宝钗便在炕上坐了,慢慢的闲言中套问他 年纪家乡等语,留神窥察其言语志量,深可敬爱。(二一○页)
    这里宝钗以袭人为“深可敬爱”。其另一处在第三十二回记袭人对湘云的话:
    提起这些话来,真真宝姑娘教人敬重,自己赸了一会子去了。我倒过不去,只当他恼了。谁知道后来还是照旧一样,真真有涵养,心地宽大。(三三六页)
    袭人又以宝钗为“教人敬重”。像这样的互相佩服,也不好就说她 们互相勾结,但显明和黛玉、晴雯间相处不同,且袭人这样喜欢宝钗,可能和后文钗、玉的婚姻有些关系。
    至于袭非钗影,虽不那么清楚,也可略知一二。就一方面说,袭人既与宝钗性格相类似,和晴雯性格与黛玉相类似这一点相同,不妨用“类推”之法。但细看本书的描写,却在同异之间,所以 不宜说煞了。像芙蓉诔芙蓉花这样的纠缠不清的情形,钗、袭之 间绝对没有。例如第六十三回宝钗掣的是牡丹,袭人掣了桃花,以花的品格而言差得很远。袭人抽着的签题曰“武陵别景”,诗曰“桃红又见一年春”,暗示她将来的改嫁,难道宝钗也改嫁么?后来的评家在这里以“景”为“影”,而谓袭为钗影,我一向不赞成,认为未免深文周内(见《红楼梦研究》)。
    本书确有借袭人来贬宝钗处,却写得很有分寸。如第三十六回:“绣鸳鸯梦兆绛云轩”,写宝玉在午睡,袭人在旁绣红莲绿叶五色鸳鸯的兜肚;后来袭人走开,宝钗替她代刺,从林黛玉眼中看来:
    只见宝玉穿着银红纱衫子,随便睡着在床上,宝钗坐在身旁作针线,旁边放着蝇帚子。(三七八页)
    这样的描写,使黛玉手握着嘴不敢笑出来,当然是深贬宝钗。后来黛玉走了,又听得宝玉在梦中喊骂说:“什么是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给了宝钗一个很大的打击,所以她也不觉怔了。但是上文写宝钗代袭人刺绣时却这样说:
    宝钗只顾看着活计,便不留心一蹲身,刚刚的也坐在袭人方才坐的所在;因又见那活计实在可爱,由不得拿起针来,替他代刺。(三七七页)
    宝钗竟坐在袭人的原位上去,上面却用了“不留心”三字;宝钗竟拿起针来替她代刺,上面却用了“由不得”三字,且说“活计实在可爱”似为宝钗留有余地,为她开脱,在严冷之中毕竟有含蓄也。
    作者虽不断的贬斥宝钗和袭人,却非以一骂了之;而对于宝钗比对袭人尤为微婉。即对袭人后来改嫁,脂砚斋说回目上有“有始有终”,虽其内容可能还有讽刺,却总不是明显地糟蹋她。对于袭人的负心薄幸,尚且如此,则于宝钗可知矣。后来续书人补写十二钗似乎全不理解此等尺寸,对黛玉或宝钗、袭人来说都是很大的不幸,此本节开首所以称晴雯为《红楼梦》中最幸运的女儿也。
    关于晴雯、袭人二人,不觉言之长矣,比较说钗、黛为尤多,事实上此节仍为上节的引申。《红楼梦》作者用了双线双轨的写法,加强了这两种对立的类型人物的批判性,突出了十二钗的中心部分,即《红楼梦曲》所谓“怀金悼玉”;抓住了中心点,再谈旁枝旁叶便似有个头绪了。
    (四)凤 姐
    凤姐在“十二钗”中应是个反面人物,她生平的劣迹在书中很多,但作者却把她的形象写得很好,自然另有可怕的一面。她在第三回出场,脂砚斋甲戌本眉批曰:
    另磨新墨,搦锐笔,特独出熙凤一人,未写其形,先使闻声,所谓“绣幡开遥见英雄俺”(《西厢记•传书》(俗称“惠明下书”)尾声,文字与引文略异。)也。
    书中描写她有“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较之第六十八回叙她往见尤二姐时的打扮形容(已见前引),便有春温秋肃之别。
    《红楼梦》于人物出场每只用一两笔就把他在全部书中的形象以至性格画出来了。如史湘云出场在第二十回,就这样叙:“忽见人说史大姑娘来了。”宝玉同宝钗到贾母这边去,“只见史湘云大笑大说的。”(二○五页)只用四个字已画出湘云的豪迈来。
    又如香菱,她出场最早,原名英莲,在第一、第二回她和娇杏对写,谐音“应怜”和“侥幸”(“乳名英莲”,夹批“设云应怜也”,见甲戌本卷一,九页。“看见娇杏”,夹批“侥幸也”,见同书卷二,二页。),借来总说书中全部女子的遭遇,有幸有不幸。在这两回是虚写,她的形象不鲜明,真的出场在第七回薛姨妈呼唤她时方见。“问奶奶叫我做什么”下,脂批曰:“这是英莲天生成的口气,妙甚。”(甲戌本卷七,三页)下文还有:
    只见香菱笑嘻嘻的走来。周瑞家的便拉了他的手,细细的看了一回,因向金钏儿笑道:“倒好个模样儿,竟有些像咱们东府里蓉大奶奶的品格儿。”金钏笑道:“我也是这么说呢。”周瑞家的又问香菱:“你几岁投身到这里?”又问:“你父母今在何处?今年十几岁了?本处是那里人?”香菱听问,都摇头说:“记不得了。”(校本七二页)
    以可卿为比,一击两鸣法也,亦见脂批。按可卿之美,第五回借了宝玉梦中的兼美,称为“其鲜艳妩媚有似宝钗,其袅娜风流则又似黛玉”者,众人口中说她像蓉大奶奶的品格儿,即香菱可知矣。上面“笑嘻嘻”三字写香菱亦非常传神。
    再说凤姐儿。看本书写凤姐有一特点,即常以男人比她。如照宝玉的话,男人是混浊的,女儿是清洁的,但宝玉不见得不喜欢凤姐,其解释见下文。在第二回中冷子兴说她:“说模样又极标致,言谈又极爽利,心机又极深细,竟是个男人万不及一的。”(二二页)再看第三回贾母介绍她:“你不认得他,他是我们这里有名的一个泼皮破落户儿,南省俗谓作‘辣子’,你只叫他‘凤辣子’就是了。”(二七页)贾母介绍了一个活的凤姐儿,却弄得黛玉不知怎么称呼才好。后来说明了是琏二嫂子,书中又叙道:“自幼假充男儿教养的,学名王熙凤。”提出她学名叫王熙凤,又拉到男儿方面来了。脂评亦曾加以分析:“以女子曰学名固奇。然此偏有学名的反到不识字,不曰学名者反若彼。”(戚本、甲戌本略同)这么一说,情形更有些异样。凤姐不识字,偏要说男儿教养,学名某某,可见并非因为关合书中事实,才有这样的写法。此意还见于后面。第五十四回:
    (王忠)“……膝下只有一位公子,名唤王熙凤。”众人听了,笑将起来,贾母笑道:“这不重了我们凤丫头了!”媳妇们忙上去推他:“这是二奶奶的名字,少混说。”贾母笑道:“你说,你说。”女先生忙笑着站起来说:“我们该死了,不知是奶奶的讳。”凤姐笑道:“怕什么,你们只管说罢。重名重姓的多呢。”(五八八页)
    ‘以“凤”为女儿之名并非异事。第三回说熙凤是学名,已觉无甚必要。且第二回里贾雨村不曾说么:“更妙在甄家的风俗,女儿之名亦皆从男子之名命字,不似别家另外用那些春、红、香、玉等艳字的,何得贾府亦落此俗套?”(二一页)可见女儿之名本不限于“琬琰芬芳”等。那他为什么定要说熙凤是男子的名字,并在这里引这公子也名王熙风为证?虽同名同姓天下有,凤姐本人就这样说的,但我们不容易了解作者的用意。他为什么拐着弯儿把凤姐引到男人方面去呢?这就难怪后来索隐派种种的猜测了。极端的例,有如蔡孑民的《石头记索隐》以民族主义释《红楼梦》,以男女比满汉;这么一比,书中的女子一个一个地都变为男人。像这样的说法,未免过当,我们仍当从本书去找回答。
    我认为它有两种或两层的解答,均见于第十三回,一在本回之首,一在本回之末。这里先说第一层。凤姐在梦中秦氏对她说:“婶婶,你是个脂粉队里的英雄,连那些束带顶冠的男子也不能过你。”(一二六页)说句白话也不过说她是“巾帼英雄”罢了,未免有点庸俗,然而本书写来却不庸俗。她的所以能够比并男子,既不在装扮形容上,也不在书本知识上(此所以凤姐不识字却无碍其有学名),而在于她的见识才干上。凤姐不仅可以比并男子,且可能胜于男子,冷子兴所云是也。
    《红楼梦》以荣宁二府大观园为典型环境,以宝玉和十二钗为典型人物,而其批判的对象却不限于封建家庭,看他的写法似非家庭所能局限。甲戌本第一回脂批所谓“见得裙钗尚遭逢此数,况天下之男子乎”。作者当日或因政治的违碍而有所避忌,故每多言外之意,弦外之音,亦即脂批所云“托言寓言”。我们今天若求之过深,不免有穿凿附会之病;若完全不理会它,恐也未免失之交臂。
    书中荣宁二府,其排场之豪华阔大,不仅超过封建社会一般的富贵家庭,就是当年满洲的王府怕也不会那样阔。自可解释为浪漫主义的表现、夸张的笔法等,而在书中出现了人间幻景的风光,恐不止卖弄才华,或有更深的用意。其写元春归省还可以说“拿着皇帝家的银子往皇帝身上使”,(第十六回,一五六页)至于秦氏之丧,地地道道贾家的事,这是书中第一个大场面,充分表现了他们的奢侈和僭越。而且作者虽删去“淫丧天香楼”的回目及本文,却并不曾取消这事实。现第十三回留下许多未删之笔,第五回秦氏还是吊死的。她以邪淫而死,身后办事却那样“恣意奢华”。以棺木而论,书中四大家族之一薛蟠就说:“拿一千两银子只怕也没处买去”,其他可知。(或以为买棺木一事模拟《金瓶梅》[阚铎《红楼梦抉微》引《金瓶梅》第六十二回之文相比较,而曰:“同是父亲带来,同是有主之物,同一说明尺寸,同一说明香味,更可一目了然。”(五十六、五十七页)])这不仅是一般的奢侈,且是这样极端不合理的浪费。其尖锐的讽刺,无情的抨弹,因天香楼已改为暗场,现在读下去还许不甚觉得;假如保存了原稿,这第十三回应当说是全书最突出、最火炽、最尖锐的一回了。我们觉得这样删了很可惜,但对于可卿说,她的形象这样就蕴藉一些,《红楼梦》比较洁净一些,和后文的风格也比较调和,或亦未为全失也。
    凤姐出场后第一桩大事为“协理宁国府”,也是她生平得意之笔。第十三、十四回笔墨酣畅,足传其人,第十四回写“伴宿”一段,尤为简括。甲戌本脂批所谓:写凤姐之珍贵、英气、声势、心机、骄大是也(甲戌本第十四回开首。庚辰本写作眉批,文字略异。)。又庚辰本总批说:“写秦死之盛,贾珍之奢,实是却写得一个凤姐”,话也不错,未免稍过其实。盖此两句,作意甚深,写凤姐固是一大事,尚非唯一的大事也。
    即使只写凤姐,而其意义恐也不限于个人,她整理宁国府时,于第十三回曾总括该府的混乱实情:
    头一件是人口混杂,遗失东西;第二件,事无专执,临期推委;第三件,需用过费,滥支冒领;第四件,任无大小,苦乐不均;第五件,家人豪纵,有验者不服钤束,无脸者不能上进。——此五件实是宁国府中风俗。(一三三页)
    除了这五条,在本回之末更有两句诗的总评:“金紫万千谁治国,裙钗一二可齐家。”这两句话对于上文提出的问题做了进一步的回答。虽指的是凤姐,却不限于凤姐。其意义有二:其一,裙钗胜于金紫,也就是女子胜于男子,符合本书开首总评:“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我之上;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也合于第二回宝玉“女儿水做的,男人泥做的”那样的说法。原来书中屡以凤姐比男人,以男人为标准,总似在尊男,实际尊女;名为尊女,又实系贬男。何以知之,从以凤姐为实例知之。若引个四德兼备的女子从而尊敬之,褒扬之,在那个时代谓之尊女可也。现在却引了一个缺点很多,且有罪恶的妇女凤姐为例;夫何足尊,而竟尊之,岂非痛贬这“万千金紫”,贵族的男人们乎!他文章很轻妙,像我这样说法恐过于着迹,而大意或者不误,信乎《红楼梦》之多疑语也。
    其二,这里又提起《大学》的“齐家治国”的老话来,在古代封建社会统治阶级有这么一套的制度,小型的单位叫做家,大型的单位叫做国,更大型的可以叫做天下;家长是关门皇帝,皇帝便是全国的总家长。家国既属相通,齐家之道自可通于治国之道,这和后来的情形迥然不同。今日“金紫谁治国,裙钗可齐家”,是以家国对举,又不止抑男扬女而已。《红楼梦》所写东西二府,其规模甚大,亦从这里可得到一点线索,作者微意之所在,尽非泛泛的铺张夸大也。古人所谓“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左传》成公十四年),或可借评《红楼梦》欤?
    这里又说“裙钗一二”。“一二”与“万千”属对,盖非有他意;但书中有治家才能的女子却不止一人,其第二个便是探春,她在十二钗中是不应忽略的。此处不及专论,只能连着凤姐一谈。《红楼梦》对于她二人都非常惋惜,有一点关合,盖皆为末世之英才也。这里又须回溯本书的起笔。原来书中初写东西两府并为末世,而非其盛时,第二回载贾雨村、冷子兴一段对话,将这点交代得很清楚(一七、一八页),以文长不引了。第三回黛玉之入府,所见荣府已在衰落的时期,因为写得那样豪华气派,使读者容易误认为盛世;再说不久又有元春封妃归省之事,此秦氏所谓“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盛”(第十三回,一二七页),其实不过回光返照而已,秦氏也说“瞬息的繁华,一时的欢乐”。因此无论探春,或者凤姐、平儿,都在那边以一木支这将倾之大厦,这样写法本身就是一个悲剧。举例以明之。第五回册子“探春词”道:“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凤姐词”曰:“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慕此生才。”凤姐那一幅且画了一座冰山,那就快要倒了(《通鉴•唐纪》叙当时对于右相杨国忠的看法。贾家亦是外戚。宝钗说:“我倒像杨妃,只是没一个好哥哥好兄弟,可以作得杨国忠的。”见本书第三十回,三一七页。)(五一页)。
    原载:《文学评论》1963年8月第四期
    
    原载:《文学评论》1963年8月第四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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