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不好读。正因不好读,才需要“讲”。那么,既为小说,就原是写给一般人看的,为什么《红楼梦》就这么特别,惟独它不好读呢? 这问题提得好。《红楼梦》是有点儿特别,它有很多与众不同。 头一个与众不 同,是它的思想内涵,和传统的小说不太一样。从最根本上讲,正是由于这“不太一样”,它才受到了二百多年来普天下人的注意,引起了他们莫大的阅读和探索的兴趣,愈钻研愈发现其广博精深。次一个与众不同,是它的笔法艺术,独具特点特色,也与传统的小说不可同日而语。它令人耳目一新,为之惊奇赞叹,它的魅力能让你反复地一读再读,以至百读不厌,而且每读必有更新鲜的感觉和更丰富的收获,才明白过去根本没有读懂。有了这两大特别之处,已经比读别的小说难多了,不幸又加上了它的原来的整体给破坏了,现在是被别人硬安上了一个假“原本”的后半截——试想,这部书,内中竟有多达三分之一的部分是伪托的,而且这一部分位居最后,是收煞全书的非常重要的部分!这么一来,不论它的内容还是文字,都是一个真伪搅在一起的混杂体。这样的一部书,说它与众各别,很不好读,大约不是故意耸人听闻的吧? 既然如此,很明显,我们就应该以上述的三种难点为线路,来讲《红楼梦》,而如果能将三点结合起来讲,那就更是极妙。 《红楼梦》的本名《石头记》告诉我们,它是一块石头的故事。书的开头,也像《水浒》一样,有个序幕,在我们传统戏剧小说中叫做“楔子”,内中叙的是这块石头的来历,它如何出现,如何下凡的一切经过。所以曹雪芹的原文说的本是“原来就是无材补天、幻形入世,被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携入红尘,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一段故事”。这就明白确切地向读者宣说了这部小说的主题、本旨。可是,伪全本却首先把这几句关键性的话改了,改的是:“原来就无才补天、幻形入世,被……携入红尘、引登彼岸的一块顽石。” 读者务必细心留意体察识别那原文与改笔之间的重大差异。 曹雪芹十年辛苦,字字是血,本是托石头以写“炎凉世态”的。这四个字,无比重要,这是眼目,是精神。你可以想起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是以“人情小说”来正式标目《红楼梦》的。“世态”、“人情”,岂不本就是我们的成语中所显示的一种是一非二的关系?用今天的常用语来说,就是曹雪芹写的本是人生经历和社会现实。但是,伪续和篡改者程、高等人却说,不行,那不对头!应当是“引登彼岸”才算合乎他们的心意。 什么叫“引登彼岸”呢?它和“红尘”(人生现实世界)相对立,是指佛教思想中的“看破红尘”,“空诸色相”,“大觉彻悟”,最后成佛作祖,超凡入圣。所以你看百廿回《红楼梦》,给贾宝玉安排好了的,正是这么一条道路,一个结局。那原本,就是要“首尾呼应”的。 若照此而论,那么有人说一部《红楼梦》宣扬的是“色空观念”(世界万物,都非真实,一切皆是幻是空),就不为全错了。那么我们为什么又要批判这种对《红楼梦》的歪曲解释呢?其实问题原是在于先要审辨什么才是原著的主题本旨,端正最基本的认识,那才不至于混搅一气,否则结果只能愈搅愈乱,给这部本已难读的小说又加上了人为后起的“难读性”。 我读到一册《石头记》研究专著,撰者梁归智先生的自序开头这样写道: 在历史上竟会有这样没有天理的事发生:出现了一位卓绝的文学天才,他以全部的生命和心血创造了一件精美绝伦的艺术珍品,不,是建立了一座辉煌的艺术殿堂,半空中却忽然打下来一柄重锤,把这件珍品、这座殿堂最珍贵的部分砸碎了,然后来了一个不是天才但也有点才能的匠人,遵照执锤者的意旨对残璧进行了改造和修补,于是这件真假合一的玩意就冒充原来的珍品留存在世上。靠着珍品残存部分的不完全的光辉,已经照亮了整部文学史,惊动了愈来愈多的人前来瞻仰、流连、惊叹、研究,终于形成了一种专门学问。 曹雪芹的《石头记》一诞生就这样遭到了阉割、篡改和蹂躏,这是中国文学史上一个费解的谜,一桩可怕的奇迹,一场永远令人痛心的悲剧。周汝昌先生在《〈红楼梦〉“全璧”的背后》一文中揭示了这场悲剧的内幕——政治扼杀了文学。在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中竟有这样可耻的因袭! 程伟元、高鹗续书本的《红楼梦》有意识地篡改了曹雪芹的原意,从思想倾向到人物形象,从主题到细节,都遭到了他们惊人的歪曲。可是,因为他们伪续的后四十回书附骥于曹雪芹的前八十回,二百年来却一直迷惑、愚弄着读者…… 我引了这段话在这里,供你参阅。他说的,真是鞭辟入里,使人惊心动魄——难道你看了之后,不因之而震动、而诧异、而愤慨、而沉思吗? 这位作者在他的自序中还说了一段话: 我读《石头记》是从一个一般读者“看小说”开始的,读的当然是通行本即真假合璧的程高本《红楼梦》。但从一开始,我就有了一个强烈的印象,即这本书后头的部分不仅远没有前面精彩动人,而且总觉得有点“不对味儿”…… 我愿在此提醒读者:你莫小看这个“不对味儿”。它虽然在一开始还只是一种印象或感觉,可是已然说明了他对文艺作品具有敏锐的鉴别赏析能力,而这种识力,正是我们需要好好培养的本领。特别是为了读懂曹雪芹的这部小说。 副篇:张爱玲眼中的《红楼梦》 张爱玲在文坛享有盛名,自愧未曾读过她的小说、剧本,偶然见到一两篇随笔性文章,竟然都谈到了《红楼》,而且见解不凡。这才引起我这孤陋者的注意,真是于心戚戚焉,不能轻易放下这个题目。 张爱玲的文艺审美眼光很高明(水平和能力),尤其符合雪芹标准的“脂粉英豪”,又与须眉浊物不同,弥觉可贵之至。 她在回忆胡适之先生的文中,是以《海上花》为主题的。她说:第一点,从十二三岁时读《红楼》。第二点,只这年龄而头一回读,读到第八十一回,什么“四美钓游鱼”等等,忽觉“天日无光,百样无味”而感到那是“另一个世界”! 我读到此,真是又悲又喜,又喝彩、又感叹——莫知如何以表述我的心情。 她又提到:在美国,告诉洋人中国诗、画的“发展”(独特造诣之义也),他们因为不懂,只有承认;但若说中国小说的“发展”,就人人“露出不相信的神气”了。因为,小说代表是《红楼》,在他们读来,只看到一个“故事轮廓”——而且“是高鹗的”!那就是“钗黛争婚”的一场“三角恋爱”熟套闹剧,没有别的。 这是一位绝代的天才,她的文艺审美水平特高——用我的话说:她不俗,有灵性,有艺术眼,有上智上慧,非同小可。 她有一部考论《红楼》的专著《红楼梦魇》,内有极精彩的话,如云:“我惟一的资格实在是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可见她对《红楼梦》是如何地精熟至极。 她在这篇序文里留下了沉痛的心声,她深刻理解了曹雪芹与他那真《红楼》这部书自身的悲剧性。她说:“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她最后说出了一句鲸吼钟鸣的话—— “《红楼梦》被庸俗化了!” 是谁?是什么才导致这个堪悲的庸俗化呢?答案由她摆出来的——附骨之疽! 我以为这种比喻并不“混杂”。她说得透:雪芹的书,未完倒还不致成为最严重后果的真原因,糟就糟在那个狗尾像疽一般附着在一个宝物上,竟难割除根治。 然而,也有人相反,他们感不到那种巨大的悬殊大异,倒是认为前后“浑然一致”,“都是曹雪芹的原著”……而且,曹之所以伟大,不在前80回,全在后40回,云云。 这是个文化难题,也许一万年还会“君向潇湘我向秦”。 张爱玲还指出说:《红楼梦》应该把后40回伪续割去,任其“残缺”不完,后面可以加上研究佚稿的成果(按应包括后文情节要点,人物结局,章法结构……)。这里正合我们倡导并一直实行的“探佚学”的宗旨,可谓相视莫逆,会心不远。 原载:摘自《红楼小讲》,周汝昌著,北京出版社出版 原载:摘自《红楼小讲》,周汝昌著,北京出版社出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