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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可卿“享强寿”考辨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胡文彬 参加讨论

    在今传本《红楼梦》中,秦可卿之死是一桩谜案。小说第五回写宁荣二府女眷于会芳园内设宴赏梅,“一时宝玉倦怠,欲睡中觉,贾母命人好生哄着歇息一回再来。”这时,秦可卿应声而出,主动地向贾母领受照护“宝二叔”的任务。这是秦可卿作为《红楼梦》中的一个重要人物首次登场,与广大读者见面。第七回,王熙凤应尤氏之邀,领宝玉到宁府喝酒抹骨牌,秦可卿再次出场,并把自己的小兄弟秦钟介绍给久想一见的贾宝玉。从这次公开出场中,读者还丝毫看不出秦可卿有病在身的任何征兆。但是,到了第十回,秦可卿的婆婆尤氏同贾璜家的谈话中却说:
    “他这些日子不知怎么了,……到下半日就懒怠动了:话也懒怠说,神也发涅。”读者从这里得知,秦可卿已经患病了。此后,小说中又写了延医调治等情节,暗示秦可卿不但有病,而且似乎病得重的样子。接着,第十一回写王熙凤、贾宝玉二人去宁府探望病中的秦可卿。小说中写道:
    秦氏拉着凤姐儿的手,强笑道:“这都是我没福:这样的人家,公公婆婆当自家的女孩儿似的待。……就是一家子的长辈同辈之中,除了婶子不用说了,别人也从无不疼我的,也从无不和我好的。如今得了这个病,把我那要强心一分也没有了。公婆面前末得孝顺一天;婶娘这样疼我,我就有十分孝顺的心,如今也不能够了!我自想着,来必熬得过去。”
    果然不出所料,秦可卿一“病”不起,没有“熬”得过春天,竟匆匆地离开了方世,结束了她的一生。
    在“诗礼簪缨”的贾府里,秦可卿位居于重孙媳妇的地位,其丧礼办得场面之大,花费之奢,既或是天潢贵胃、金枝玉叶的哀荣也不过如此而已。尤其令人惊诧的是,小说第十四回写贾府为秦可卿送殡时,前面铭族上大书:“诰封一等宁国公冢孙妇防护内廷紫禁道御前侍卫龙禁尉享强寿贾门秦氏宜人之灵枢。”秦可卿死时的年令虽无明文记载,但我们可以从其夫贾蓉的年令上推算出一个约数。小说第十三回写贾珍为了使秦氏的丧事更风光,花了一千两银子走后门给儿子贾蓉捐了个“防护内廷紫禁道御前侍卫龙禁尉”的头衔。当时贾珍递给大明宫掌宫内监戴权一张红纸履历,上写着:
    江南应天府江宁县监生贾蓉,年二十岁。曾祖,原任京营节度使世袭一等神威将军贾代化。祖,丙辰科进士贾敬。父,世袭三品爵威烈将军贾珍。
    按封建贵族之家的婚姻习俗,贾蓉“年二十岁”的话,秦可卿是年小则要十八、九岁,大则也不会超过二十二、三岁。也就是说,秦可卿死时的年令一般应在二十岁左右,是一个青春早亡之人。按秦可卿在贾府的身份和死时的年令来说,其铭族上大书“享强寿”三个字,这不是一个绝妙的讽刺吗?因为,所谓“强寿”者,即长寿也。《公孙龙子》《通变论》篇有云:“黄其正矣,是正举也。其有君臣之于国焉,故强寿矣!”这段文字翻译成今天的白话,意思是说:“黄色是一种纯正的颜色,如果举个例子来比喻的话,就好象国中的君臣一样,君臣各在其位,国家就会强盛而长久了。”在这里,“强寿”一词释作强盛,国运久长之意。当然,如果有人说《通变论》篇中的“强寿”,指的是国家命运,而非指人的寿命短长,不能说明问题,那末,王充《论衡》中的《气寿篇》所述“疆(强)寿弱夭,谓禀气渥薄也。”这段文字却是指的人的寿数。其大意是说,人所以有“强寿”和“弱夭”之别,根本原因是在于人“禀气”有“渥薄”之不同。俗话说,古人五十而称老,六十曰耆,七十曰稀,八十曰耋,九十曰耄。古人活五十者可谓“享强寿”,而秦可卿一生只活了二十来岁,生命短促,实为“弱夭”,怎么能称得起“享强寿”呢?其实,曹雪芹如此写法,并非是一时疏忽,用错了词儿,这只要联系一下《红楼梦》中对秦可卿生前死后的种种异样描写,我们就不难发现作者另有隐微幽曲之意,正是以此启迪读者去思考秦可卿的真正死因。
    小说第五回写贾宝玉神游太虚幻境时,警幻仙子让他翻看了《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上所列的每个女子的判词,听了《红楼梦》十四支曲。在李纨的判词之后,有一张画和画中人的判词,其原文是:
    诗后画一座高楼,上有一美人悬梁自尽。其判词云:情天情海幻情深,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在《好事终》曲文中又写道:
    画梁春尽落香尘。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
    总括图画、册词、曲文的意思,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印象,即《金陵十二钗》正册最末一个女子具有下列特征:(一)她是属于宁府里的人;(二)这个女子“擅风情”“秉月貌”,因“情”犯“淫”;(三)这个女子的结局是画梁春尽——自缢于高楼。但是,以今传本《红楼梦》中所描写的每一个女子的身世结局来对照册词和曲文中所隐括的意思,可以肯定的说,没有一个女子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秦可卿是宁府的人,“生得形容袅娜,性格风流”,接近册词和曲文中所指的人,但因情犯淫,悬梁自尽一点,又与今传本《红楼梦》中写其因病而死的情节相悖。对这个恍惚迷离的矛盾现象,应该作如何解释呢?早期脂评本的发现,为我们提供了解开此谜的线索。
    脂残本第十三回有一条眉批写道:此回只十页,因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却四五页也。”经查早期抄本《红楼梦》证明,这一回正文连同夹批存不足八页,如果除去文中的夹批和后来添加的文字,“少却四五页”的批语是可信的。那末,曹雪芹删去原稿中“天香楼一节”的具体内容和原因又是什么呢?几年前在南京出现的“夕葵书屋”藏抄本《红楼梦》独有的一百五十条批语,其中第十三回回前有一条长批提供了一些细节。原批说: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者?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故赦之。因命芹溪删去“遗簪”、“更衣”诸文。
    从这条批语中可以知道,曹雪芹在写作《红楼梦》的过程中,曾经把秦可卿的结局写成“淫丧天香楼”,而非如今传本中所写的因病而死。但是,后来因脂砚斋、畸幼叟等人的“建议”又作了删节。所以,壬午之春畸笏叟看了雪芹的修改稿后,写下了这样一条批语:
    通回将可卿如何死故隐去,是大发慈悲也,叹,叹!
    脂砚斋和畸笏老人是曹雪芹写作《红楼梦》的赞助者,最了解作者的写作计划和意图。因此,脂批所披露的有关细节,具有权威性,是我们断定秦可卿的最初死因的最有力的直接证据。
    除上引的脂批外,?蝯的《佚话》和新发现的朱衣《秦可卿淫上〔丧〕天香楼》一文也是秦可卿自溢而死的有力旁证。如果朱衣家藏的早期抄本《红楼梦》尚留存于世间,有朝一日得公诸于厂大《红楼梦》读者和研究者面前,这桩“红楼”谜案也就无需人们再枉费笔墨了。
    自缢而死,谓之“强死”或“横死”。《左传》文公十年下记有:“初,楚、范巫矞似谓成王与子玉、子西曰:‘三君皆将强死,。”《义疏》释“强,健也,无病而死,谓被杀。”《会笺》释“强,健也。谓无病而死,被杀或自缢之类,皆是也。”王充《论衡·死伪篇》中也说,“何谓强死?谓……命未当死而杀邪”秦可卿年当青春,“自缢”而死,实属“强死”一类。但是,从上述有关“强死”的解释中可以看出,秦可卿铭旌上所写的“强寿”一词中的“强”字,无论从字面上还是从引伸意义上来说.都不能直接释为“强死”之意的。过去有人把“强寿”中的“强”字说成含有“强死”之意,这完全是因为没有弄清楚“强寿”一词的来历的缘故。“强死”一词与“强寿”一词意思根本不同,然而了解“强死”一词的含义,对理解《红楼梦》中的某些情节还是有帮助的。例如,小说第十三回写秦可卿丧音传出之前,王熙风梦中见到秦氏的魂魄,嘱咐贾家后事二件;第一百十一回写鸳鸯女自缢时见到秦可卿的鬼魂.并对她说:“我在警幻宫中,原是个钟情的首座,管的是风情月债;降临尘世,自当为第一情人,引这些痴情怨女,早早归入情司,所以我该悬梁自尽的。”一般说来,这种描写缢鬼出没之类的事情,无疑是荒诞的、迷信的。但是,《红楼梦》中秦可卿鬼魂的两次出现,却是与作者写她“强死”有关的。《左传》昭公七年下有“匹夫匹妇强死,其魂魄犹冯(凭)依于人,以为淫厉。”秦可卿“魂托凤姐”和为鸳鸯女自缢“引路”的描写,正是作者有意以此类故典,暗隐着秦可卿非死于病,而是“强死”,给读者留下一个“追踪觅迹”的线索。
    诚如有人所说,在曹雪芹的笔下。凡属苟且之事,暧昧之行,虽笔不胜书,激扬其语如史笔之严,但莫不含蓄其词如诗人之厚。所谓秦可卿“享强寿”云云,即是未删之笔中的典型一例。
    鄙野之见,不敢自是,求教于红学界的诸位先进。
    原载:《社会科学辑刊》 1980/06
    
    原载:《社会科学辑刊》1980/06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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