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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不幸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周汝昌 参加讨论

     一九八○年六月的首届国际《红楼梦》研讨会,已经是四个月以前的事了,正所谓“俛[俯]仰之间,以[已]为陈迹”。但是不知怎么的,凡是会面的旧雨新交,还是要我谈一些见闻感受。我想,这一切自然是《红楼梦》的伟大之所致。
     一提“伟大”,我就先有感慨。让我对此也抒发一点感想。
     “伟大”这个形容词,不是可以滥用得的。你也伟大,他也伟大,那就不伟大了。世界文学之林,真正够得上伟大的,那也得郑重评量,大家公认。说实在的,全人类数千年的创造,真正伟大的,也不过就那几部作品。轻言伟大,谈何容易。
     至于《红楼梦》,到底伟大不伟大?今天的读者,年轻一点的,会觉得这个问题奇怪,不是人人口里、本本书上,都说是“《红楼梦》这部伟大作品”了吗?你提这个问题,有何意义,——又是何用意呢?
     这样想的同志们,就是由于他对事物的历史历程不清楚,有些事甚至根本不知道,不了解。
     我举几则往事为例。
     我自己草创《红楼梦新证》,还是四十年代的事。那时年轻,知识浅薄,因为“本行”是学西洋语文的,读过一点世界文学名著,当然也读咱们
    自己的《红楼梦》。当时就感觉它真正伟大。但是等到提笔创稿,要把它提到与世界伟大作品并列的高度时,心里还有点儿“惴惴不安”。这倒不是因为自己“拿不准”,而是顾虑“这能被读者接受吗”。
     我这种心情是多馀的吗?是无端、没来由的过虑吗?如果你明白当时大家对《红楼梦》的看法毕竟何似,就知道那并非无因而致之了。
     这次在国际红学会上,学者们回顾“五四”以来的红学史、数十年间的成就时,很自然地要提到胡适在推翻“索隐派”、为红学开辟新路的功绩。同时就有的学者(他和胡适是好友,闻见亲切的)指出说:“……有一点使我感到奇怪、不太理解的,就是依胡先生在谈话中表示的,他并不认为《红楼梦》是头等的、十分伟大的作品。他的评价是不像我们今天这样高的。……”(大意)言下,他是不以胡适的这种目光为然,这无待多说,也就是含着“《红楼梦》的伟大是有目共见,不容争议”的意思。
     这件事,是我前所未闻,意料不及,确实引起我不小的惊讶。我因此想到很多问题。
     记得前些年往往看到有些同志在文章中提到俞平伯先生在他早先的红学著作中就曾表示,《红楼梦》够不上世界文学的第一流作品,意思是也不过二流之作罢了。
     我举的这两个例子,恰好是当年一个长时期的最有权威性的两位红学专家的事情。今天我把他们两人的意见放在一起,联系起来看,竟然是如此地不谋而合,不约而同!这真使我异常“震动”。
     他们两家如何形成的那种文学眼光?怎样(用什么标准衡量)得出的那种鉴定结论?俱非我此刻所要讲的话题。我只将此例举出供大家思索。“五四”时期的两位受过西洋教育、提倡新文学的作家原来如此看待《红楼梦》。
     现在,我们这部小说的伟大不但国内范围是大家公认了,而且连海外全世界也公认了。这是堪以令人引以为至欣至慰的。这个公认是如何取得的呢?历史总是向前进的,然而有时又是如彼的艰难曲折的。这就使人又不禁感慨系之。一部《红楼梦》,不仅它的内容是辛酸的,创作过程是辛酸的,它的出世以后的遭遇,也是辛酸的。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这位痴心痴意的作者,有些像自言自语地慨叹了他的小说的命运,预言了它的种种不幸。
     幸而,如上所云,全世界都已公认《红楼梦》伟大了。此一公认,得来不易。我们欣慰,我们感慨,岂为无病之呻吟哉!为什么非要向全世界替《红楼梦》“争”这个“伟大”?只因为推论一下,假如它不伟大,那我们产生这位作家的中华民族就还不伟大,产生这部作品的中国就还不伟大。理由倒是很简单的,为什么要向全世界宣传它的伟大?第一,它应该属于全世界,是各国人民的共同的文化财富;第二,它的伟大需要逐步认识——在我们自己都如此,何况是历史背景、文化传统、民族特点等等都大不相同的外国的读者?
     所以,这次国际红会的发起兼主持人周策纵教授给这场史无前例的学术盛会赋诗作曲,那曲子结尾说:
     ……岂道是召一次国际擂台趁热闹,实为了文章美丽,学术崇高。还应教那全世界的苍生惊晓,一道儿来品赏其中妙!
     《红楼梦》的这等魅力又在哪里?
     这个问题要想回答圆满,一定非得文学理论和文学评论专家不可。我只能从一个爱好文艺的“广大读者”之一员的角度来谈一些感受。如若问我:你最佩服曹雪芹什么?我要答:最佩服的是他写人。他写人比谁写得都好,真令人无限倾倒!
     曹雪芹写人有什么与众不同之处呢?——因为别的小说家也很少是“不写人”的呀。
     我曾求助于一些对于《红楼梦》的艺术特色的评论。最常见的,那意思大约离不开四句话,十六个字:“语言生动,形象鲜明,性格突出,结构谨严。”
     谁也不能说这是评论得不对了。可谁也弄不清这到底说明了曹雪芹这个伟大作家的什么特点特色?我想,那样的评论,只能是对任何一个只要称得上小说作家的起码要求,而绝不能成为对一个像曹雪芹这样的作家的分析鉴赏。因为那等于什么也没告诉我们。
     因此不禁也有感想:我们中华古国,数千年的文学艺术的光辉历史中,该有多少评论文的精湛独绝的“理论语言”可资借鉴、可受启发、可以消化运用!为何一个时期弄得只剩下了那种“十六字真言”式的文艺评论万金妙诀?思之思之,不得其故。——当然其故有在,不过我无力分疏就是。只觉得此事亦大可悲。 .
     在这次会议上,有一位余珍珠女士,是哈佛大学的研究生,她提出一篇论文题作《红楼梦的多元观点和情感》。主要的意思是说:曹雪芹写人物,和别的小说家不同,后者常常是从一个固定的角度、一个不变的观点去看、去写他书中的角色;曹雪芹却是从多个的、变换的角度去看、去写他要传的那些人物,他笔下的感情也是随着这些不同的角度的观点而不同。这就是她所说的“多元”的意思(以上都不是她的原语。她的论文是英文撰写的,我此刻随手行文,也不耐烦去检寻原文——还得翻译过来“援引”。我只述其“大略”,如有走失原意之处,责任在我,并致歉意)。
     说实在的,这使我大为高兴,十分赞赏,逢人便说。似乎从来也没见有人这样提过。我自己仿佛有此同感,但朦朦胧胧,不曾昭晰,当然也说不出。这次她替我说出了,不觉心胸大快!
     归程路经香港,在中文大学和宋淇教授也谈起此事。他说:“以前我在一次讲演中表示了这一论点。”我听了又喜又愧。喜的是,真理迟早会有人发现,他们不谋而合地道出了雪芹的独造的艺术特色,“吾道不孤”。愧的是像宋先生早就发表这样关系重要的文艺学术见解,我这个孤陋已甚的人竟然无从获悉。一个研究《红楼梦》的,不了解世界上的红学家们的各种贡献,自己如何能望有所提高、前进?所以,交流——为交流创造条件,是学术活动所绝不可忽、也是绝不容缓的事情。
     我自己久有一种感想,藏之心中,不敢放言“高”论,怕自己的看法荒谬,见笑于大方。我觉得,很多小说,包括有些世界名著,它们写人是“单一法”。他们“构思”一个人物,这个人物是何等“形象”,怎样“性格”,这都不但“鲜明”,而且“突出”,——这些都有了“成竹在胸”,而这些“竹”是一“成”而不变的,从开卷第一页起,就竭力地——唯恐读者低能,“弄不清”地,来向读者“灌输”作者“自己”对那个人物的观点,不用说,这个观点是个固定的、呆死的、僵化的观点。
     “话说那王员外,家资百万,却十分吝啬,一毛不拔。”
     “这小衙内,不觉长到了二十岁,仗着他老子官高权盛,每日寻事惹非,无恶不作。”
     “谁知那张月娥虽然生得月貌花容,无奈性情嫉妒,心肠毒辣。”
     这种写法,就是“似曾相识”的“成竹在胸”,而且是“开卷灌输”法。但是看来曹雪芹并不喜欢这样。
     你看他写一个贾宝玉,怎么写法?
     先有子兴、雨村二人在维扬酒馆中一番议论。“政老爹”不太喜欢,贾雨村急忙辩护。随后林黛玉心中一揣量(早听母亲说过的),目中一打量。跟着作者出来,却是两首《西江月》,将“此儿形状”大加不敬之词。还跟着令堂王夫人的一段“知子莫如母”的介绍。以后,在无数的、不同的人的心中、目中,来“看”这个贾宝玉。秦钟呀,尤三姐呀,警幻仙子呀,张道士呀,……都在“看”宝玉,评宝玉。连从傅家来的两位嬷嬷也是“评议员”呢,你听她们怎么说:
     相貌好,里头糊涂,中看不中吃,果然有些呆气。
     他自己烫了手,倒问别人疼不疼!
     大雨淋的落水鸡似的,他反告诉别人下雨了,快避雨去罢!你说可笑不可笑!时常没人在跟前,就自哭自笑的。看见燕子就和燕子说话,河里看见鱼就和鱼说话;见了星星月亮,不是长吁短叹的,就是咕咕哝哝的……
     曹雪芹请各种身份、地位的人来“鉴定”宝玉,连傅秋芳家的婆子也在选。他并不替宝玉解释一番:“看官,你哪里晓得这宝玉最是古今天下第一等奇人!……”他也并不害怕婆子的评论“损害”了这位“正面人物”的“光辉形象”。
     我觉得,就从这里,已然看出了曹雪芹的写人不与别家相同。就从这里,已然感到了《红楼梦》的魅力。
     余女士的“多元观点”和“多元情感”说,使我对这种问题加深了一层认识和理解,深受教益(当然这并非说曹雪芹的写人,只有这一个特色)。她的论文内容丰富,我不想“全面介绍”,只是想借人家的话题,略述自己的感想。
     越和世界名著比较,《红楼梦》的光芒越显得耀眼。这一层道理现在开始为人注意了,今后也将更受注意。认为它是第二流作品、不足以侧足于世界伟大文学作品之林的,不知是怎么看事情的?所以,“还应教那全世界的苍生惊晓,一道儿来品赏其中妙”,这真是仁人志士的一桩宏愿。而为了“高抬”曹雪芹的声价,还需要借重一个外国某作品作为它的“高攀的对比标准”的时代,应该是“已为陈迹”了。
    原载:天津《文艺增刊》
    
    原载:天津《文艺增刊》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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