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楼拿》 是中国古典文学中的不朽名著,而书中所塑造的林黛玉和薛宝钗这两个女子形象却是不朽的话题。本文专论林黛玉,至于薛宝钗将在下篇文章中加以探讨。 一 林黛玉是(红楼梦)中一个至关重要的人物形象。她五岁时母亲去世,从而投奔到外祖母家,来到贾府。不久,其父又去世,她只有孤独的寄住在贾府。无依无靠的林黛玉,虽然过着千金小姐般的物质生活,但伴随着锦衣玉食而来的,却是精神上的无比痛苦。(红楼梦)第五回,借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在金陵十二钗的命运归宿的判词中写道:“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这判词已经暗示了才华出众的林 黛玉和“品德超群”的薛宝钗最终都没有获得幸福的结局。如果我们将林黛玉、薛宝钗和贾宝玉的关系加以对比,我们就可以发现,黛玉毕竟获得了宝玉的心,成为贾家荣府二公子梦牵魂绕的心上人,而宝钗虽然最终成了宝玉的妻子,却永远失去了宝玉的心。因此,曹雪芹在或咏叹一人,或感怀一事的《红楼梦》十二支曲中的〔 终身误)写道:“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这里的“金玉良姻”指宝玉与宝钗的婚姻,而“木石前盟”则指宝玉与黛玉的神交心仪。但是,正如〔 枉凝眉〕曲所说: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应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春流到夏!” 很显然,作者通过此曲告诉读者,虽然黛玉(阆苑中的仙葩)和宝玉(无瑕的美玉)两人互相明心倾情,却最终并没有成为眷属。俗话说,性格决定命运。林黛玉性格中最大的特征就是才华横溢而又不善于处理人际关系。或者说,黛玉的才华越出众,她的叛逆性也就越鲜明。在“菊花诗会”中,黛玉一口气写下《咏菊》、《问菊》、《菊梦》三首诗,被众人推为第一。她教香菱作诗,可以说处处点到要害,香菱在数天之内明白作诗的奥妙,体味个中三味,至使在“芦雪庵争联即景诗”的比赛中,香菱胜过了贾宝玉。露才扬己的性格,就决定了黛玉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黛玉是有才华的女子,而有才华的人往往极为敏感。在大观园中,在贾府中,黛玉属于少数最先感到繁华喧闹下隐藏着阴谋,赫赫扬扬下潜伏着危机的人物。作为外姓寄居的女子,她的感受比别人更深一层:“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 《菊花辞》) “醒时幽怨同谁诉,衰草寒烟无限情。”(《 菊梦》) 敏感的心往往极度苦闷。黛玉生活在大观园中,只能从与自己志趣相投的宝玉身上,偶尔获得一些心灵上的慰藉。然而,封闭的心灵难以与人交流,往往使她做出一些让人不可理解的事。第二十三回写宝玉偷读禁书《西厢记》被黛玉看见,黛玉于是也贪婪的读了此书。看完之后还在出神。宝玉借此机会表白自己的内心:“我就是个‘多愁多病身’,你就是那‘倾国倾城貌’。”宝玉将自己比作《西厢记》中的张生,将黛玉比作崔莺莺。完全听明白话中含义的林黛玉不仅没有立即表示理解,更没有回应,而是“不觉带腮连耳通红,登时直竖起两道似蹙非蹙的眉,瞪了两只似睁非睁的眼,微腮带怒,薄面含嗔。”并指责宝玉:“你这该死的胡说!好好的把这淫词艳曲弄了来,还学了这些混话来欺负我。我告诉舅舅、舅母去。叹而且说着说着眼圈儿都红了,好似宝玉真的欺负了她,她内心真没有这个宝哥哥似的。封闭的心灵带来扭曲的表白,然而,满怀希望的宝玉就像兜头被浇了一盆冷水一般,热情消失了,机会错过了,他俩又回到从前的状态。两顺本该激起青春火花的心,失之交臂,擦肩而过。 我认为,在(红楼梦)八十七回中,有一首林黛玉独自一人弹琴吟唱的“骚体诗”,最能反映她内心的凄凉之感和命运的悲惨:“风萧萧兮秋气深,美人千里兮独沉吟。望故乡兮何处,倚栏杆兮涕沾襟。山迢迢兮水长,照杆窗兮明月光。耿耿不霖兮银河渺茫,罗衫怯祛兮风露凉。子之遭兮不自由,予之遇兮多烦忧。之子与我兮心焉相投,思古人兮傅无尤。人生斯世兮如轻尘,天上人间兮感夙因。感夙因兮不可摄,素心如何天上月。”面对着“不自由”的处境和“多烦忧”的遭遇,黛玉深深怀念故乡和亲人。遥望远在千里的故乡,想起双双死去的父母,她难过得倚栏流涕,极度悲凉、辛酸地得出“人生斯世兮如轻尘,,的悲观结论。这诗也许不是曹雪芹创作的,但在我看来,它完整、准确地体现了曹雪芹的创作意图和表现了林黛玉的性格发展。作为黛玉的绝笔诗,它正是少女心灵和身世的写照。 二 要真正把握林黛玉的性格特征,就不得不把握她人格中的复杂因素。通观《红楼梦》 ,我们不难发现黛玉的人格是不一致、不和谐的,是由许多复杂和对立因素构成的。一般说来,人格作为法律上和伦理上权利和义务的主体,应该是全面而又和谐发展的。但是,历史往往并不服从逻辑的必然律,常常造就许多偶然性的事件和人物,这许许多多的偶然,其中就包含有历史的必然。严格说来,历史的必然与逻辑的必然是一致的、统一的。如果发现了不一致,那只能说逻辑的归纳有间题。因为我们是绝不可能指责历史发展为何不符合逻辑的。研究者的任务之一就是合理地解释逻辑的必然与历史的必然的不一致,使其在更高的层次上达到和谐与统一。面对林黛玉这个封建社会后期的女性形象,我们同样感到了历史与逻辑的矛盾。人格的基本要求是社会化。或者说,社会化是人格成熟的标志。但是,我们能说林黛玉的人格是社会化的人格吗?显然不能。因为她只生活在大观园中这狭小的天地里,而就在这狭小的天地里,她尚且不能很好的适应环境,达到与环境的和谐相处,遑论与社会环境的相处与适应。那么,我们能说黛玉的人格是不成熟的吗?显然也不能。因为她不仅逐渐长大成人,而且对周围环境有着超越常人的敏感。别人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她都能感到态度的微妙变化。“草木也知愁,恕华竟白头”。她对贾府中掌实权的贾母、王夫人、王熙凤等人,虽然还存有一丝幻想,但早已感到她们的心已经偏向了宝钗。一颗敏感而又没有社会化的心,一种成熟而又不懂人情练达的人格,这就是林黛玉,就是贾宝玉心仪已久的林黛玉,就是作者欲千古同哭的情种林黛玉。 三 描述林黛玉的人格特征并不难,困难在于如何理解一个并不可爱的人物性格何以能够打动不同时代的千万读者呢? 通读过《 红楼梦》的人都会情不自禁的将自己的同情倾注在林黛玉身上,并为她的爱情悲剧洒下伤心之泪。但是,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来看,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位女子说话尖酸刻薄,心胸敏感狭小,身体多病,情感多愁,再加上任性爱哭,有谁会喜爱她呢?答案是显然的。如何解释这个文学与现实的感情偏差的矛盾?鲁迅先生说过:“北极的遇斯吉摩人和菲洲腹地的黑人,我以为是不会懂得‘林黛玉型’的;健全而合理的好社会中人,也将不能懂得。”川如果我们不是用今天社会流行的标准,即“健自而合理的好社会”的标准去衡量林黛玉,而是历史具体地理解其性格的成因,我们就能发现她人格中的积极因素。 恩格斯在评论英国女作家玛· 哈克奈斯的小说《 城市姑娘》 时曾经说过:“现实主义的意思是,除细节的真实外,还要真实地再现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您的人物,就他们本身而言,是够典型的;但是环绕着这些人物并促使他们行动的环境,也许就不是那样典型了”。[2 ]环境是人物性格孕育的温床,人物性格是环境的产儿。我们并不否认人物性格对环境的能动作用,但在性格尚没有成熟到足以改造外在环境时,人的最显著的本能就是顺应环境,或在不利于自我发展的社会环境中用自然人格与社会环境相对抗。很明显,在这种对抗中产生了最初的人道主义(或称人本主义)的社会心理,为人道主义的理论思潮流行和传播莫定了社会心理基础。林黛玉的敏感使她成为最早感悟到人道主义的社会心理的女性。正是这种敏感,使她与同样敏感的贾宝玉在共同的人道主义心理的基础上达到了心灵的共契。当史湘云劝宝玉读书进仕,讲仕途经济学问时,宝玉听了道:“姑娘请到别的姊妹屋里坐坐,我这里仔细污了你知经济学问的。”袭人道:“云姑娘快别说这话。上回也是宝姑娘也说过一回,他也不管人脸上过的去过不去,他就咳了一声,拿起脚来走了。这里宝姑娘的话也没说完,见他走了,登时羞的脸通红,说又不是,不说又不是。幸而是宝姑娘,那要是林姑娘,不知又闹到什么样,哭的怎么样呢。提起这个话来,真真的宝姑娘叫人敬重,自己讪了一会子去了。我倒过不去,只当他恼了。谁知过后还是照旧一样,真真有涵养,心地宽大。谁知这一个(指宝玉)反倒同他生分了。那林姑娘见你赌气不理他,你得赔多少不是呢。”在袭人的数落之后,宝玉说了一句至关重要的话:“林姑娘从未说过这些混帐话不曾?若他也说这些混帐话,我早和他生分了。”不用分析也不难看出宝玉黛玉二人相爱的思想基础。到此我们似乎可以说,正是林黛玉身上这种不与社会同流合污的叛逆性格,使她的人格闪耀着自然主义的光芒。 一般说来,文学作品中那些经久不衰的典型形象往往包涵着作者自己所并不曾意识到的思想内容,也就是通常所谓“形象大于思想”。林黛玉这个爱哭而又说话尖酸的女子形象,并不是因为她的性格让人喜爱,而是因为她性格中所包含的潜在的历史意义,才打动了不同时代的广大读者。如果将林黛玉性格中的社会历史内容抽掉,仅仅让她留下自己的“性格”的形式特点,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林黛玉是个并不可爱的女子。然而,当我们意识到这种抽象是多么可笑时,我们也就理解了林黛玉人格的魅力所在,也就理解了林黛玉之所以成为典型人物的根据所在。 四 叛逆的性格与不和谐的人格是环境的产物。每当社会将发生实质转变之前,就不免产生一批具有叛逆特点的人物,文学作品中也就出现叛逆的典型形象。外国文学是如此,中国文学也是如此。当我们注目于林黛玉人格中的叛逆性时,我们就会发现,她并不是因为比别的贵族少女聪明,也不是因为她受到更多的文化熏陶,而是因为她特殊的不幸而一般人又看不出、感觉不到的不幸的生活经历所造成的。她找不到现实的出路,当然也就找不到心灵的出路。在大观园的具体环境中,培养出了她和贾宝玉的感情,也培养出了他们共同的自然人格,从而使他们的社会人格萎缩了、蜕化了。当他们步出大观园时才发现,他们与社会是那么的格格不入,致使他们被视作最大的成婚愿望也被贾府的当权者们所否决,他们对于大观园以外的社会来说是没有用的人,是多余的人。这十分像俄罗斯文学中一再出现的“多余人”。俄罗斯文学在十九世纪塑造出了一系列栩栩如生的“多余人”形象。这些“多余人”生活在贵族阶级趋向没落的历史时期,在反动的专制政体和农奴制下感到窒息,不愿与上流社会同流合污;但因为远离人民,无法摆脱贵族立场,缺乏生活目的,不能有所作为。这就是他们最终成为悲剧性人物的根本原因。如普希金《叶甫盖尼· 奥涅金》 里的奥涅金,赫尔岑《谁之罪》 里的别尔托夫,莱蒙托夫<当代英雄)里的毕巧林,屠格涅夫《罗亭》 里的罗亭,冈察洛夫《 奥勃洛摩夫》 里的奥勃洛摩夫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和不同的侧面展示了这种性格的多余性以及谴责了形成这种性格的专利农奴制社会。林黛玉以及贾宝玉就其感到时代和社会的窒息,感到生活没有意义,又不愿与上流社会同流合污而言,他们具有“多余人”的基本特征。但是,俄国的多余人大多生活在广阔的社会环境中,大多吸收了西欧现代文明的新鲜空气。他们看到人类未来的希望,只是拙于行动,只是不能彻底地背叛自己所属的贵族阶级,因而是在矛盾的夹缝中生活,在新思想与旧现实的挤压中找不到个人的出路,终于成为“多余人”。林黛玉(以及贾宝玉)则不同。她生活在极小的类似牢笼的大观园中,不仅没有受到西方现代文明的洗礼,而且也缺少和当时社会的联系,他们没有探讨社会出路的愿望,也缺乏关心社会的责任感。在他们的心目中,人生的一切意义都凝结在对爱情的倾慕中,好似只要能与心上人终成婚配,人生的一切问题也就解决了。因此,我们可以说,林黛玉是爱情至上论者,她是用爱情作为后盾和动力,来抵抗人的社会化,从而保证一颗纯洁的童心不受社会的污染。正是因为林黛玉缺乏俄罗斯文学中“多余人”的广泛的社会联系,因而导致她更关注自身的具体问题和内心的感受,而不是像俄罗斯文学中那些“多余人”那样关注社会的改造与进步。 文学的发展反映时代的变迁。我们从俄罗斯“多余人”的发展可以看出,当时俄罗斯知识界、思想界已经找到改造社会的途径,而且他们对此深信不疑。因此,早期“多余人”不乏许多可亲可敬的性格和特征。随着1861 年废除农奴制之后,接着“多余人”形象之后又出现了一系列的忏悔贵族的形象,再后又出现了一系列“新人”的文学形象,直至出现高尔基《母亲》中那些觉悟的无产阶级革命者的形象。文学伴随着社会的进步而进步,文学成为社会进步的催化剂。然而,(红楼梦)产生的时代则不同。当时的中国知识界、思想界找不到改造社会的出路,甚至于没有寻找真理的勇气。在大兴文字狱的时代,中国知识界被迫禁锢在故纸堆中,很少有人关注现实生活。缺乏社会现实动因的中国知识界也理所当然地失去了感召力和超前性,因而也就不可能成为社会进步的催化剂。“一代倾城逐浪花,吴宫空自忆儿家。”苦闷而又有叛逆性格的林黛玉,并没有成为一系列叛逆性格的一环,也没有促成一系列进步性格的形成。反而导致了如《老残游记》中逸云那样的分裂人格。如果说汤显祖(牡丹亭)中的杜丽娘形象已经出现以人性中的自然人格来对抗并不理想、并不合理的社会人格的话,那么林黛玉则是这种对抗的深化,以至于社会人格被淡化。顺着林黛玉人格之路发展下去,必然会导致人格的分裂,而不可能使人格进步和升华。也就是导致自然人格脱离社会人格,就像一个双面人一样,一面对着地狱忍受心灵的煎熬,另一面则对着天堂,享受上帝的恩泽,内心又充满了幸福感。这是可能的吗?不,这是不可能的吃语。然而,在中国封建社会后期,逐渐形成了这么一种人格学说。好像人的解放并不在于改造社会,并不在于社会革命,而是将自我人格分离为自然人格与社会人格两部分。当你通达成功时,似乎社会人格就将人性解放出来,并获得一种自我确认的人生价值;当你失意受挫、穷愁潦倒时,自然人格又将你引向人性的另一端,似乎人性也获得解放,自我的人生价值也获得确认。这是一条与俄罗斯“多余人”走的完全不同的道路,反映的社会文化也不相同。俄罗斯当时的文化是脱胎于封建专制母体的资产阶级的文化,她代表着一个新兴的阶级的思想特征,并且已经提出了政治上的要求。而中国当时的文化尚处在封建文化范畴之内,还没有形成独立于封建文化之外的文化体系和独立的价值观,更没有提出政治方面要求的可能。因而生活于封建文化氛围之内的林黛玉以及其他的贵族公子小姐们,尽管感到窒息,感到压抑,要求自由,但其整个的精神气质和心理状态,还没有做好迎接新世纪暴风雨洗礼的准备,还不可能在凤凰涅磐般的毁灭中获得新生。因此,林黛玉以及同时代的叛逆者们只是旧时代中的孤独呐喊者,必然伴随着这个时代一起消亡,就像黑夜的流星,必然伴随着黑夜一起消逝。 参考文献 l 鲁迅:《花边文学· 看书琐记》.见《鲁迅全集》( 10 卷本)第5 卷· 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 . 430 2 恩格斯;《致玛· 哈克奈斯》 .见:刘庆福主编· 马克思主义文艺论著选读·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 . 162 题解:本文不是“红学”意义上的研究论文。对林黛玉以及薛宝钗的人物性格、人格的分析,必然涉及一些如何看待《红楼梦》的间题,本文只是采用流行较广、从者较众的说法,并不意味笔者对此有研究或已经确认某说。因此希望读者仅仅站在“中国文学中的女性形象”系列论文的角度来理解本文。 原载:《南昌高专学报》1996 年第4 期 原载:《南昌高专学报》1996年第4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