脂砚斋与她形景相似 耐人寻味的是,李兰芳力图隐姓埋名、销声匿迹的神秘举止,在脂砚斋身上也同样表现得很突出。 曹雪芹写作《红楼梦》,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确实冒着一定的风险,因此,他不得不在小说的开头,写下一些抽象而又多多余的剖白之辞,在全书的艺术手法上,也不无过分含蓄委婉之处。然而,曹雪芹也并非像有的研究者所想象的那样小心谨慎,那样顾忌封建统治者的政治压力,那样担心自己的小说招祸。仅以署名问题为例。在曹雪芹逝世之前十余年就陆续传抄问世的各种《红楼梦》稿本中,虽然在表明作者身分时,使用了如“画家烟云模糊(法)”那样的“狡狯之笔”,却毕竟敢于写出“曹雪芹子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话,大胆署上作者的真名实 姓。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仅仅作为曹雪芹的助手,替《红楼梦》作了些“阅评”工作的脂砚斋,却除了留下一个古怪的署号之外,简直是滴水不漏地隐没了自已的真名实姓。这现象不是显 得有些反常么? 批书不用真名,或许可以勉强解释为避文祸,或有其他涉及社会政治关系方面的不便之处。而在日常生活中也全然隐姓埋名,甚至在至亲好友面前也藏形匿迹,就必定另有缘故了。 从脂砚斋的批语中可以看出,这分明是一个年事不高、学识不凡、思路敏捷、而且性格诙谐活泼的风雅人物。据我们后文论证,此人还与曹雪芹朝夕相处,有着极亲密的关系。可是,在目前所知有关曹雪芹与其挚友频繁交往的种种诗文记载中,却寻不出此人的丝毫踪迹。到底是脂砚斋不愿意参与这类活动呢?还是 写作诗文的人有意加以回避呢?不论属于哪一种情况,都表明脂 砚斋与李兰芳形景相似。 人们不能不产生这样的疑问:天底下哪有这么凑巧的事情? ——在曹雪芹贴近的亲人和助手中,竟无独有偶地出现这么两位(按:畸笏叟不能包括在内,据后文所论,他与雪芹本来就异地而居)形景相似的怪人,而且都千方百计地要隐瞒自己的一切,就像是合谋起来故意与后世的《红楼梦》研究作对似的。 但是,反过来说,如果将兰芳与脂砚斋这种奇怪的形景相似,用来说明她们是同一个人,那么,这一切都变得十分合乎情理了。可是这样一来便又引出另外一个更加耐人寻味的问题。 以脂砚取号说明了什么 长期以来,我心里萦绕着一个疑点:脂砚斋所作的批语,显露出那么浓厚的封建正统观念,为什么又会做出以“脂砚”取号这样大破封建正统观念的惊人之举? 一个人的思想意识,固然有发展变化的可能,也会有进步与落后因素交织并存的情况。但不管怎么说,产生或形成某一种思想意识,总是与每个人的社会生活实践分不开的。譬如,脂砚斋批《红楼梦》时,虽已沦落到曹雪芹晚年所处的那种低下的社会地位,却仍在对许多问题的认识上,保持着一脑袋封建正统的观念,这就显然与其长期身处封建贵族家庭的具体生活实践分不开。那么,在脂砚斋那封建正统观念顽固盘据的思想领域里,又偏偏有着这么一块极不协调的“飞地”,难道不同样与其自身经历中的某一种生活实践密切相关么? 应该看到,脂砚斋在这一问题上所显露出的某种生活实践的 迹象,决不同于柳耆卿的混迹于妓院娼楼,也不同于王稗登的交结薛素索。因为,脂砚斋并不像是一个在思想和行为上放荡不零的人,而仅仅表现为,将一个早已不复存在的历史上的娼女的遗物视为珍宝,以及用这并不雅观的砚石名称——“脂砚”,取了自己的署号。可是仅此一举,却大有将砚右原主人(薛索素)引为同调,尊作楷模的意味,这就不免与其旗人的家庭出身,尤其是与其搋语中反映磁来的思想倾向,相去太远。 又是无独有偶。前文引述那首兰芳题写在箱箧上的悼亡诗,也有类似思想的下意识流露。其中颈联:“织锦意深睥苏女,续书才浅愧班嫉”,从墨迹情况看,是修改后的句子。内容暂且不说,形式上它并不合律。相反,原来所写而被划掉的一联:“才非班女书难续,义重冒……”,虽未写完,却看得出是大体合律的(当然也应以同样是原来写出而被划掉的首联平仄为准)。 人们自然会认为:既是将一个基本合律的句子草草改得连合律与否也不顾了,一定是原来所写的句子在内容上不及改旬贴切,或者文词上不及改句高明。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 对比原句和改句,其中“才非班女书难续”与“续书才浅愧班嫉”,意思大致不差,文词上也难分高下,说明修改的原因不,在于此,而在于写到中途便遽然停笔的“义重冒……”这一残句。代替这一残旬的“织锦意深睥苏女”,在文词上是否比“义重冒……”的全旬高明,我们不能尽知,但看得出它并无特别值得称道之处。而在意义上,这一改句却实在不大佳妙。 “织锦意深睥苏女”,用的是前秦窦滔之妻苏蕙织回文璇玑图锦的典故。粗看似有两点可取:一、兰芳曾替雪芹绘织锦纹样草图,与苏蕙织回纹锦赠窦滔,形式上有些近似多二、苏蕙字若兰,与兰芳的名字有相同之处。但深究之下,苏蕙织回文锦,是因为窦滔另有新欢而冷落了她,正表现出他们之间缺乏恩爱,这与兰芳悼亡诗的整个情调,以及箱箧锈刻字画所反映的情况极不协调。那么,原来打算写出的旬子,又会不会比这更差劲,以敛非改不可呢?情况显然不是这样。 吴恩裕先生曾经推断说,在这勾改之处,原来“大概是要写。义重冒郎……[13]。结合前后的格律、对仗和内容加以检验,这? 判断是非常正确的。也就是说,兰芳原来的构思,是想用明宋清初江南才子冒辟疆(襄)对董小宛的深挚爱情,比喻曹雪芹对她的情义。(如不写出这一点,悼亡诗颔联的“睹物思情”便没有着落;修改后的这首诗,正存在着这一严重缺憾,通篇找不到一句描写雪芹生前情义的内容)。 董小宛名白,又字青莲,在与冒辟疆结合之前,原是秦淮名妓。冒辟疆是江南才子,却并不因小宛出身卑贱而轻慢她,而是自始至终与之相亲相爱。到小宛死后,他还饱含深情地作了_篇长达二千四百余言的《影梅庵忆语》怀念她。这在清初的士林申被传为美谈。显而易见,兰芳引用此典传写雪芹待她的情义,既贴切,又承接了前文,远胜于改用苏蕙一典(此典恰与颔联的“睹物思情”相牴牾)。 面对这种明显的改优为劣的奇特现象,我们不得不往更深处想:是不是因为考虑到冒某所深爱的是一个尽人皆知的名妓,怕人产生不愉快的联想呢?那么,反过来说,最初在构思的时候,怎会意识不到这一点?如果连如此著名一个人物的身分所可能引起的联想,也居然有所忽略,那岂不是说,兰芳最初的思路,正是一种下意识仰慕心理的反映么?而后来匆忙加以勾改,岂不又成了欲盖弥彰? 所以,箱子上的勾改残句,与砚台上的脂砚斋署号,二者虽在表现形式上各异,其蕴涵的实质却相同——都从不同的角度,透露出一种相同的、下意识的仰慕和类比历史上某些“高雅妓女”的奇特心理。这两件现存文物所展示的物证,既矛盾,又一致;既涉及兰芳,又牵连脂砚,两相印证,互为补充,可以进一步证明:兰芳与脂砚斋确是同一个人,她很可能曾有过沦为妓女的不幸遭遇。 脂砚斋性别考辨 脂砚斋和李兰芳到底是不是同一个人,这是研究曹雪芹续妻问题的关键所在;而解决这一关键问题的关键,又在于确证脂砚斋为女性。只要证明了这一点,脂砚斋就只可能是曹雪芹的妻子,而且是续弦的妻子。否则,在当时那种封建社会里,一个并非妻子的同辈女性,竟去为雪芹著书充当助手,特别是其批语的语气那么亲昵,又直到雪芹死后还在那里挥泪作批,恐怕是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的。 关于脂砚斋的性别问题,周汝昌先生作了一些很有意义的探索。但由于他将脂、畸混为一谈,又给自己的论断埋下了不少陷阱。因此,我现在主要从辨别脂评本(主要是庚辰本)的批语入手,一对脂、畸二人的不同之处作一一些探索,以此作为对周先生探索工作的补充。如果真正解决好了这一问题,脂砚斋的性别问题亦可迎刃而解。 一、工作性质的区别 脂砚斋的工作,主要是负责写批语,附带着审阅小说成稿,概而言之,即所谓“阅评”[14]。其所作批语,大部分集中在雪芹在世的期间;雪芹去世后,作批数量较少。 畸笏的工作,则主要是负责抄录稿本[15],即把作者修改好的底本誊清为定本,.包括过录脂砚斋的批语。在抄录之中也附带进行校勘。当抄录工作基本告一段落以后,他从壬午年起,也开始在后期定本(己卯、庚辰)和在雪芹去世后自行整理的新稿本(即蒙、戚诸本的底本)上,陆续作了不少批语,其数量仅次于脂砚斋。 关于脂、畸在工作性质上的这种区别,过去研究中一直存在着误解。主要原因是忽视了对畸笏其人的深入研究,误将《红楼梦》定本的抄录者认作了脂观斋。这也是导致关于脂砚斋问题上种种错误论断的根本原因之一。对此,笔者已另撰专文辨证,故不赘。 二、批语署名和位置的异扁 在现存的脂评本中,庚辰本保存了数量最多的署名批语,而同时,又不是所有的批语都署名,或者确切地说,其中大部分批语仍然未署名。正是这种署名与不署名批语并存的现象,使得过去红学研究中长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混淆脂、畸二人批语的情况。其实,只要我们根据庚辰本批语的不同位置,联系着署名与否的情况加以研究,便能寻出脂、畸在庚辰本上作批的大体规律,从而为我们分辨其他脂本上的批语提供线索。 规律之一,脂砚斋作批一般不署名落款;畸笏作批则一般都要署名落款(所谓“一般”,是就两人在署名问题上的基本原则而言的)。反过来,便大致可以分辨出,庚辰本上凡无署名落款的批语,一般都是脂砚斋所作多而凡署有畸笏名款(包括其独具的干支时令之类)的批语,便是畸笏所作。当然,在这种大致的分辨之外,也还存在一些例外的情况(详后)。 为什么会有这样一种基本的规律存在呢? 据我分析,脂砚斋最初在稿本上作批,可能都有署名,但自从书名总标出“脂砚斋评”的字样以后,抄录者便理应将批语中原有的脂砚斋署名一概删除;脂砚斋本人此后新加批语,也就一般不再署名了。庚辰本双夹批中残留的一部分脂砚斋署名,显然是畸笏在过录早期稿本上的批语时,对原有署名删而未尽的遗迹。那么,庚辰本眉批里怎么又有一部分脂砚斋的署名落款呢?这是因为,脂砚斋在业已重定的已卯原本(注意!此时还并非庚辰原本[16])上新加批语时,除了大量使用其作批的主要地盘——正文行侧[17]之外,有时也不得不占用一点眉间的空白作批。从道理上讲,这种已被定名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稿本,其眉间的空白理应留给其他的读者“诸公”使用。所以,脂砚斋在庚辰本上新添了那么多行侧批,都从不署名,而唯独在添加眉批时,会间或意识到应该留下署名(包括其独具的干支时令——“已卯冬月”)。可是由于习惯的原因,脂砚斋即使作眉批,也仍然经常惠记署名一一这却并不妨碍我们认定它是脂砚斋的批语(因为其他“诸公”所作的眉批,都是要署名落款的)。 至于畸笏叟,由于他是稿本的抄录者,很了解如果作批不署名,便会出现同脂砚斋批语混淆的情况,所以,除了在抄录稿本时随手所加的一些校勘题记性质的文字(如“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此后破失,俟再补”,等等)没有署名以外,后来正式作批,全都具有署名落款(包括其独具的千支时令——“壬午春”、“壬午夏”、“壬午九月”、“丁亥春”、“丁亥夏”,等等)。 规律之二,畸笏所作全是眉批;脂砚斋所作,则除一小部分眉批之外,还包括几乎所有的正文后面的双夹批、旁批、回前回后批。其中的例外情况是:在夹批中,显然有抄录者在过录早期稿本上的批语时,因删除署名而不慎混入的极少数棠村、松斋等人的批语。但一当我们澄清了脂砚的性别问题以后,这类混入夹批中的他人批语,便很容易区分出来。 为什么畸笏(亦包括其他“诸公”)会全作眉批?这不难理解。因为他(或他们)明知己卯、庚辰本是“脂观斋重评”本,其批语主人是脂砚斋,相对之下,他们处于客位,理应在留给一般读者的眉间空囱作批,而决不染指于行间、文内。不然的话,在作眉批时那么习惯于署名落款的畸笏,何以不见一一丝痕迹于旁批和夹批之中?反之,已经不大习惯署名的脂砚斋,倒在夹批之中残留了一些早期署名的痕迹。这正说明,《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中大量的夹批和旁批,确是脂砚斋所独有。 三、语气及年龄辈分的悬殊 分清了庚辰本各条批语是谁所作以后,我们也就可以清楚地看出:畸笏作批,尽管对作者赞扬备至,甚至也仿效脂砚斋作批的习惯,戏称书中男主人公为“玉兄”、“石兄”(注意!脂砚斋有时还用以戏称作者,畸笏却决不),但总的说来,其语气比较严肃,显得年事较高,时露长辈口吻。 他从壬午年开始作批以来,便时时在“畸笏”的署号中带上“叟”或“老人”,同时还在批语中自称“老朽”、“朽物”。以此对照其他脂本(如甲戌本、蒙戚诸本),在那些尽行删去署名的批语中,凡有这类显露长辈口吻或自称“老人”、“老朽”、“朽物”的,便都可断定为畸笏所作。如甲戌本第二十三回的一条批语: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 显然是畸笏这位“老朽”,在追述他如何以莫须有的理由,喝令作者删去天香楼的情节。耐人寻味的是,雪芹也居然真的“遵命”,将原来十四五页长一回书,删去了三分之一的篇幅[18]。本来,这是畸笏叟施展长辈威风,干预《红楼梦》创作的典型事例,却被许多研究者误认为是脂砚斋作此罪孽,岂不冤哉枉也! 遍查脂砚斋的批语,从来没有这种老气横秋的语气,也从来没有以长辈自居的嘴脸。整个说来,脂砚斋的批语诙谐活泼,感情真挚,显示出与作者辈分相当的一种特殊亲昵关系,而且时时流露出女性的口吻。如庚辰本第二十六回一条旁批,其末尾有这么一段话: 玉兄若见此批,必云:“老货!他处处不放松,可恨可恨!”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一笑! 请注意!这里所称的“玉兄”,已经远非指书中主人公贾宝玉了,而是特指宝玉的生活原型——《红楼梦》作者曹雪芹。否则,“回思(玉兄)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云云,便不可解。另外,这里设想作者会笑骂的“老货”之称,也分明是用来戏称或贬称女人的(《红楼梦》中不乏此例),这与畸笏自称“老人”、“老朽”大异其趣。假如脂砚斋果真是作者的叔叔,不论与作者的关系多么亲密一也决不可能设想侄子会呼叔伯为“老货”。尤其是印证这条批语所透露的另一事实:作者曾将脂砚斋“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试问:天下哪有将自己的叔伯比作情侣的道理? 又如,庚辰本同回,描写宝玉当着黛玉的面,开紫鹃的玩笑 说:“好丫头!‘若共你多情小姐同鸳帐,怎舍得叠被铺床?’”这 实际上是在借《西厢记》的词句,露骨地表达他对黛玉的爱慕之情。黛玉听了,“登时撂下脸来”,此处有一旁批批: 我也要恼! 这里,批者又下意识地把自己摆到了与书中黛玉相类的位置上。试想:如果批者不是女性,或者虽是女性而不是钟情于作者或与之有夫妻关系的女性,怎么可能写出这样满含娇嗔意味的批语? 要真是雪芹的叔叔如此作批,岂不令人作呕! 再如,以庚辰本上明系脂砚斋批语的这类口吻,去验证其他无署名的脂批,我们可以发现,蒙古王府本的许多旁批,也好像是脂砚斋所作。第三回宝玉摔玉后,黛玉伤心落泪,有批云: 我也心疼,岂独颦颦! 他天生带来的美玉,他自己不爱惜,遇知己替他爱惜,连我看书的人也着实心疼不了。不觉背人一哭,以谢作者者! 这也同样是把自己摆在作者所深爱的“女儿们”的立场上,极为动情地答谢作者(注意!不是答谢宝玉)对“知已”们的一往情深。其中“我也心疼”,“遇知己替他爱惜”等语,同庚辰本上的 “我也要恼”,“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无论从身分,口吻到措词、格调,都完全一致。 此外,庚辰本第二十二回宝钗过生日,贾母叫凤姐等人点戏。有属批说:“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聊聊[寥寥]矣!不怨夫!”第三十八回湘云请客,宝玉要合欢花浸的酒。有夹批说:“伤哉,作者犹记矮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乎!屈指二十年矣!”这些都明显地透露出:脂砚斋确是被作者写入书中的“当日所有之女子”中的一员。具有上述类似的意味和口吻的脂砚斋批语,真可说不胜枚举。因限于篇幅,不再赘述。 当然,在脂砚斋的批语中,偶尔也有故意掩盖自己的性别身分的情况。较突出的一例,是庚辰本第二十一回回末批语中的那首题诗,其中“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斋先生恨几多”,便以“先生”之称相掩饰。但只要设身处地想一想,在这种地方不如此称呼,恐怕也很难恰当措词。难道可以公然写上“脂砚夫人恨几多”么?但尽管有这种掩饰性的称呼,却因在诗中将自己的“几多”隐恨,与茜纱公子(宝玉)的“无限”深情写作对偶句,也仍然泄露了天机。这与甲戌本《凡例》所录“漫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的诗句,如出一辙。 至于庚辰本夹批中,有极少几条谈“风月”,谈养戏子的经历等明显为男性口吻的批语,如前所述,我认为正是畸笏在最初过录早期批语的时候,不慎混入了极少数棠村、松斋等人批语的缘故。然而另有一些确属脂砚斋所批,却被历来的研究者公认为是显示其为男性,甚至显示其以宝玉自况的庚辰本双夹批和旁批,因说来话长,须作专题讨论,此处暂置勿论。 四、生活起居上的亲疏 庚辰本上,还有一些不大引人注意,却很具重要意义的批语。如第二十一回一条较长的眉批之后,写着这样一句近似于落款的话 壬午九月,因索书甚迫,姑志于此。 纪年为壬午,自然是畸笏所作。核对畸笏在该年所作的批语,也果然是截止于“壬午九月”。仔细品味,此处的“索书甚迫”,显然是指作者急需索回书稿,不会是指其他人催逼索借。而且计算起来,畸笏作批,从壬午春一直到壬午九月,占用该稿本已达半年之久,此时作者终于索回书稿,应是情理中事。值得注意的是,一当书稿被索回以后,畸笏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便失去了继续作批的机会;直到乾隆三十二年丁亥(1767),作者逝世已经四一年,特别是脂砚斋也已相继亡故[19]以后,他才又重新获睹庚辰本,并在上面继续作批。 由此可见,畸笏与作者的居住之地,相距决不会很近。前面所述他在抄录稿本时,将需要增补之处批注在书稿上,而不口头告诉作者,亦可见此中端倪。另据《瓶湖懋斋记盛》[20]所载,曹雪芹离开自己远在京郊西山的自家瞳茅舍,到城里去替人扎糊风筝,曾借住其“家叔所寓寺宇”。而《红楼梦》楔子中所叙抄录《石头记》问世传奇的人,被称作“空空道人”和“情僧”,也正好暗示出,现实生活中的稿本抄录者是一位崇信佛道的人物。那么,这个在作批时亦明显流露出浓厚的佛道思想的《红楼梦》稿本抄录者畸笏,岂不正可能是寓居“寺宇”的雪芹“家叔”么?雪芹住所与这位家叔“所寓寺宇”相距甚远,也恰好同作者“索书”之后畸笏不能继续作批的情况相合,可以说是这件事情的有力证据。 脂砚斋的情况则大不一样。其所作的批语,不仅时露与作者玩笑戏谑之态,而且还有在同一天之内与作者互相续批的情况。 庚辰本第二十七回,有三条对答式的不署名批语: 余读《葬花吟》凡三阅,其凄楚感慨,令人身世两忘争举笔再四,不能加批。 先生想身(非)宝玉,何得而下笔?即字字双圈(按此批下面的《葬花吟》确有数处被批者加了圈),料难遂颦儿之意。俟看过玉兄后文再批。 噫嘻!客亦《石头记》化来之人。故掷笔以待。 单是这三条,还不能看出其中妙处。有趣的是,紧接着的第二十八回起首一页,又有与上批相关连的一条眉批: 不言炼字炼句、辞藻工拙,只想景、想情事、想理,反复推求悲感,乃是玉兄一生之天性。真颦儿之知己,玉兄外别无一人。想昨(日)阻批《葬花吟》之客,嫡是宝玉之化身无移(疑)。余几作点金为铁之人。幸甚,幸甚! 最后这条批语,既是对昨日阻批《葬花吟》之人的内心感服,又是向读者微示其人的真身分——“宝玉之化身”即作者。而至关重 要之点却在于,它揭示出一个有趣的事实:前面的三条批译,竟是在同一天之内(即“昨日”)与作者互相续写的。而且在形式和内容上,互相之间都毫不拘礼。先作批的人(脂砚斋)见了阻批人的批语后,其续作的批语顿时变得娇嗔戏谑之态毕露,同时又蕴含着敬慕倾倒之情。阻批的人(“宝玉之化身”即作者)则循循善诱,巧妙地促使批者从后面所写书中人物宝玉的内心感受中,去领会《葬花吟》的意境,同时也诙谐地戏称脂砚斋为靠“先生”。他们这样转瞬之间接踵续批的情景,比起书中所写宝玉 夜续《南华经》,黛玉第二天清晨又紧接着题诗相戏的密切关系来,真有过之而无不及。 类似的事例还有,庚辰本第二十一回夹批:“……作者一生为此所误,批者一生亦为误。”后面紧接着批道:“被误者深感此批!” 这些,都雄辩地说明:脂砚斋和曹雪芹不仅在感情上亲密无间,在实际生活中,也朝夕相处的居住在一起。 结 语 以上粗浅的考证和分析,仅仅对涉及曹雪芹续妻问题的主要方面,作了一定程度的澄清。另有一些与此相关的问题,譬如她与曹雪芹结合的时间,她的卒年,等等,因限于篇幅,只好留待今后再进一步探讨。 笔者深知,由于自己学识谫陋,也由于本文开头所说的种种历史原因,这是在自不量力地触及一个很难得到最后证实的棘手问题。但是我想,无论在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的发展史上,都不乏这样的事例:某些在当时看来还证据不足,或者根本无法证实的推断和猜想,往往一经提出之后,便能触发人们对它作更全面深入的研究,从而使其在不长的时间内,迅速得出肯定或否定的圆满结论。而在产生这一结论的过程中,又往往可以促使有关领域的研究工作,更深入地向前发展。 这便是笔者不揣冒昧试作此文的初衷。用一句中国的古话来概括,叫做抛砖引玉。现在砖已抛出,就请读者和各位方家,对此提出更有力的实证或驳议吧! 1979年3月草成于自贡 1981年11月四改于成都? 注: [1]《胡适文存》第3卷,1921年12月,上海亚东图书馆发行。 [2]《十月》杂志1978年第2期。 [3]本文所引有关曹雪芹箱箧的材料,均见《人民画报》1979年第8期所载图 片。 [4]参阅朱彤《释“自首双星"》、《红楼梦学刊》1979年第1辑。 [5]此砚1955年发现于四川重庆,今藏吉林省博物馆。“素卿脂砚”四字,系明代 著名文士王穉登题刻在砚石上的。 [6]从她为曹雪芹绘织锦纹样一事,可见其善画。 [7][8]周汝昌:《红楼梦新证》(增订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6年出版。 [9] 参见本书拙作《<红楼梦>八十回届的原作是怎样迷失的》一文。 [10][15]参见本书《<红楼梦>稿本的抄录者不是脂砚斋》一文。 [11]吴恩裕:《曹雪芹生平二三事》,《新观察》1954年第17期。 [12]参见周汝昌《红楼梦新证》(增订本)。 [13]吴恩裕:《新发现的曹雪芹{失著和遗物》,《红楼梦学刊》1979年第1辑。 [14]参照冯其庸《论庚辰本》一书中关于“阅评”的解释,上海文艺出版社1978 年出版。 [16]关于已卯、庚辰二本的关系问题,目前在学术界颇有分歧意见。以原稿本的 情况而言,我认为所谓“己卯冬月定本”,“庚辰秋月定本”,都不过是作者在“乾隆二 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的“丙子夏月定本” (此称无明文,系笔者杜撰)的原稿本 上,作了两次简单的改动而已。每改动一次,便在这同一个稿本上,添写一条新的 “某年某月定本”的标记。 [17]此据甲戌本第二回眉批:“余批重出。……诸公之批,自是诸公眼界;脂斋 之批,亦有脂斋取乐处。后每一阅,必有一语半言,重加批评于侧。 [18]甲戌本此批之后,还有一眉批:“此回只十页。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却四五 页也。” [19]庚辰本第二十二回眉批:“前批知者聊聊(寥寥),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 枚。”足见此时脂砚斋已去世。 [20]即《废艺斋集稿》中文字。见吴恩裕:《曹雪芹佚著和传记材料的发现》; 《文物》1973年第2期。 原载:《红岩》文学季刊1982年第1期 原载:《红岩》文学季刊1982年第1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