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十年来,对《红楼梦》与曹雪芹多有褒无贬,推崇备至,中外同声,且估价越来越高……既已无一不佳了,就或误把缺点看作优点,明明是漏洞,却说中有微言……”从这样的背景出发,我们来看老舍对《红楼梦》某些描写的否定性意见,尤觉难能可贵,令人激赏。 1 老舍同中国古典小说是颇有些渊源的。在《悼念罗常培先生》一文中,老舍写道:他上初小时,就常常和同班好友罗常培一起,去小茶馆听评书《小五义》或《施公案》。后来进入师范学校读书,老舍在学习桐城派散文和陆放翁、吴梅村诗歌的同时,应当也“读过唐人小说和《儒林外史》什么的”。关于这点,我们读《〈老舍选集〉自序》和《我怎样写〈老张的哲学〉》,不难发现相关的消息。1924至1929年,老舍到英国伦敦大学东方学院教中文。这期间,他曾向学生做过关于唐人爱情小说的专题演讲,演讲稿后来发表在燕京大学的校刊上。他还帮助合租一层楼的英国人艾支顿,翻译了《金瓶梅》。对于此事,老舍本人虽然很少提及,但艾支顿英译本《金瓶梅》出版时,却在扉页特意标明了“献给我的好友舒庆春”的字样。至于老舍笔下的小说作品和谈论小说的文章,更是每每透显出作家对中国古典小说的浓厚兴趣和广泛涉猎。譬如,长篇小说《鼓书艺人》讲述抗战时期重庆艺人的动荡生活,其中宝庆唱书的场面,便很自然地反映出作家是何等喜欢并且熟悉《三国演义》。《谈幽默》旨在介绍西方语境中的“幽默”概念,但作家却信手拈来了《西游记》与《镜花缘》,以便于比较和分析,可见此二书的精要早已进入作家的腹笥。而一篇《言语与风格》,更是通过分析武松“血溅鸳鸯楼”的短句效果,从而传递出作家对《水浒传》艺术成就的细致体味和独特把握。庶几可以这样说,在老舍那里,中国古典小说既是一种写作资源,更是一种文化血脉。 当然,在林林总总的中国古典小说中,老舍最为推重、最为赞许的,还是曹雪芹的《红楼梦》。他认为,《红楼梦》所取得的思想和艺术成就,是巨大的、非凡的,在中外文学史上都是罕见的。他的《青年作家应有的修养》一文写道:“世界上有不少和《红楼梦》一般长,或更长的作品,可是有几部的价值和《红楼梦》的相等呢?很少!”他把《红楼梦》当作一个很高的标准,一个艺术上很难企及的目标。他告诫文学青年切不可志大才疏,以为轻而易举就能够达到《红楼梦》的水准。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老舍围绕一部《红楼梦》颇下了一番精心阅读和研习揣摩的功夫,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若干独具只眼,别有颖悟的见解。 2 老舍虽然早就有教授的头衔,但就其资质、性情、意趣和思维而言,却无疑更属于作家。这样的主体条件决定了在他的眼中,一部《红楼梦》无论负载着多么深奥的历史内容和何等丰富的社会含量,其最终或者说首先仍然是一部伟大的小说。因此,老舍读《红楼梦》便一向恪守着“文本”的原则,遵循着审美的要义,关注着创作的规律。具体来说就是,他主张从《红楼梦》本身,即思想和艺术的角度来解读和欣赏《红楼梦》,而不赞成于《红楼梦》之外用考证的办法来解说或诠释《红楼梦》。譬如,在写于1930年的《论创作》一文中,老舍就明言:“读一本伟大的创作,便胜于读一百本关于文学的书。读过几段《红楼梦》,便胜于读十几篇红楼考证的文字。文学是生命的诠释,不是考古家的玩艺儿。”平心而论,作家在读《红楼梦》原文和读有关《红楼梦》的考证文章之间,作如此机械的对比,并不加分析的、绝对的肯定前者而否定后者,是难免有简单化和情绪化之嫌的。因为必要的、有价值的作者和本事考证,无疑有助于对作品本身的理解与评价。但考虑到这种观点出现在以考证为基本内容和方法的“新红学”风行与走俏的时代背景下,其中包含的矫枉过正便不难理解,而高蹈流俗,独抒己见的精神则令人钦敬。更何况在文学经典的接受和传播过程中,阅读原文毕竟永远是第一位的。从这一意义讲,作家有些偏激的观点里仍然承载了合理的内核。 事隔十四年后的1954年,老舍在《人民文学》杂志12月号发表了《红楼并不是梦》的专论。在这篇文章里,作家结合自己的创作经验,进一步声明:“我反对‘无中生有’的考证方法”;“我反对《红楼梦》是作者自叙传的看法”。他认为:过去的烦琐考证“把研究《红楼梦》本身的重要,转移到摸索曹雪芹的个人身边琐事上边去。一来二去,曹雪芹个人的每一生活细节都变成了无价之宝,只落得《红楼梦》是谜,曹雪芹个人的小事是谜底”。但是,他同时又承认“研究作家的历史是有好处的……我们明白了作家的历史,也自然会更了解他的作品”。他认为:“一个尊重古典作品的考据家的责任:是以唯物辩证方法,就作品本身去研究、分析和考证,从而把作品的真正价值与社会意义介绍出来,使人民更了解、更珍爱民族遗产,增高欣赏能力。谁都绝对不能顺着自己的趣味,去‘证明’作品是另一个东西,作品中的一切都是假的,只有考证者所考证出来的才是真的。”毋庸讳言,这篇文章是联系着当年那场批判俞平伯《红楼梦》研究的政治运动的,其用语也体现了作家接受革命文艺理论之后的鲜明特征。不过,倘若就其对“红学”考证的基本观点及相应的表述看,似乎并没有沾染上简单粗暴、无限上纲的流弊,相反倒是自觉或不自觉地扬弃和修正了作家以往在这个问题上的某些绝对和偏颇。应当承认,在半个多世纪前实用主义大炽的语境里,老舍能这样看待《红楼梦》文本解读与作者考证的关系,堪称洵为可贵。从立足文本、立足审美、立足创作的基点出发,在具体的《红楼梦》解读和评价上,老舍着重强调了三点:第一,《红楼梦》是一笔内涵丰富,取之不竭的文学乃至文化遗产。老舍指出:“《红楼梦》很长。这部书写了许多年,故长而精。这好比开了一座大矿,慢慢地提炼出许多许多金子来。”(《怎样丢掉学生腔》)因此,无论是文学工作者还是普通读者,都应当常读和细读《红楼梦》,从中汲取文学与文化的养分。第二,《红楼梦》给文学的历史长廊增添了一系列不朽的人物。在老舍看来:“世事万千,都转眼即逝,一时新颖,不久即归陈腐;只有人物足垂不朽”,“凭空给世界增加了几个不朽的人物,如武松、黛玉等,才叫作创作。”(《人物的描写》)他写道:“看看《红楼梦》吧!它有那么多的人物,而且是多么活生活现、有血有肉的人物啊!它不能不是伟大的作品。”“对这么多的人物,作者的爱憎是分明的。他关切人生,认识人生,因而就不能无是无非。他给所爱的和所憎的男女老少都安排下适当的事情,使他们行动起来。借着他们的行动,他反映出当时的社会现实。”“我写过一些小说,我的确知道一点,创造人物是多么困难的事。”(《红楼并不是梦》)第三,《红楼梦》的语言出神入化,达到了很高的审美层次。老舍认为:“从语言上,我们可以看出来作家的不同的性格,一看就知道是谁写的。莎士比亚是莎士比亚,但丁是但丁。文学作品不能用机器制造,每篇都一样,尺寸相同。翻开《红楼梦》看看,那绝对是《红楼梦》,绝对不能和《儒林外史》调换调换。”(《关于文学的语言问题》)若单就理论和学术价值而言,老舍以上所谈,似乎算不上言人未言,别开生面,但是,由于它的字里行间自然而然地渗入了一个作家特有的、源于创作实践的心得与感悟,所以其娓娓道来,还是别有一种亲和力与说服力。 3 对于一部《红楼梦》,老舍自有一颗敬畏之心,甚至不乏一种崇仰之情。只是敬畏也好,崇仰也罢,最终都不曾导致作家在《红楼梦》面前,丧失清醒的审美眼光和客观的艺术尺度。相反,即使美玉仍有微瑕,哪怕经典亦存不足,曾是老舍读“红”时特有的辩证心态,这直接导致了他在某些场合对《红楼梦》缺憾的直言不讳。如在《我怎样写〈二马〉》的创作谈里,老舍结合自己所做的小说语言口语化和陌生化的努力,很随意也很敏锐地写道:“《红楼梦》的言语是多么漂亮,可是一提到风景便立刻改腔换调而有诗为证了。”这显然是说《红楼梦》的风景描写落了俗套,质之以作品的实际情况,可知老舍此言不虚。关于这点,一向见地不俗的香港作家董桥不仅表示认同,而且做了补充。他认为《红楼梦》的写景之所以喜欢“有诗为证”,“这正好说明曹雪芹老实:他的教育背景是这样的,他只会这样写,所以他这样写。”(《从〈老张的哲学〉看老舍的文字》) 从理论上讲,一切文学作品都不可能尽善尽美;即使是伟大的传世之作,亦难免存在弱项和软肋。正因为如此,基于善意的文学批评一向没有禁区,从真实的感受出发,指出文学名著的美中不足亦属天经地义。然而,遗憾的是,这样的定律似乎未能在《红楼梦》身上得到贯彻和体现。这部问世于清代乾隆年间的小说作品,虽然曾遭到封建统治者的屡屡禁毁,但是在民间读书界和开明、进步的知识分子中间,却一向保持着极高的声誉,甚至出现了“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是枉然”的社会风气。尤其是上个世纪50年代以后,由于毛泽东主席的格外看重和大力推荐,也由于当时异于寻常的社会气氛,《红楼梦》的地位和价值更是被推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以致使学术界对它只能说好,不能说坏;只能做阐释,不能有批评。用俞平伯先生在复出之后写于《旧时月色》一文里的话说:“数十年来,对《红楼梦》与曹雪芹多有褒无贬,推崇备至,中外同声,且估价越来越高……既已无一不佳了,就或误把缺点看作优点,明明是漏洞,却说中有微言……”从这样的背景出发,我们来看老舍对《红楼梦》某些描写的否定性意见,即可意识到:尽管它出现在评“红”环境比较自由的1930年代,尽管它没有从整体上指出《红楼梦》的败笔所在,但其中包含的健康的文学批评意识和高超的艺术审美眼光,依然难能可贵,令人激赏。 或有人问,在众多的中国古典小说中,老舍何以对《红楼梦》情有独钟?窃以为,这除了文学欣赏和借鉴在一般意义上的“取法乎上”之外,至少还有两个重要原因:一是曹雪芹和《红楼梦》所体现的满族文化传统对应着老舍自己作为满族作家的文化血缘;二是《红楼梦》所拥有的京都气象和曹雪芹所具有的京华背景,与老舍在北京的生活经历以及其小说创作的京味追求不谋而合。搞清了此中壸奥,我们自可进一步了解,对于作家来说,特定的文化场域是何等重要。? 原载:《文学报》2008-05-08 原载:《文学报》2008-05-08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