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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红学考证派的奠基人(二)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孙玉明 参加讨论
对《红楼梦》版本的研究
    在《红楼梦考证》一文中,胡适在考定《红楼梦》的作者并对其家世生平作了大致勾勒后,又接着对《红楼梦》的“本子”作了考证。当时,胡适所能见到的《红楼梦》的“本子”,只有三个系统,即,程甲本、程乙本和戚序本。通过对这三种版本的“仔细审察”,胡适认为,“乙本远胜于甲本”,但“程甲本”却是“外间各种《红楼梦》的底本”。至于有正书局出版的“成本”,“封面上题着‘国初钞本《红楼梦》’,又在首页题着‘原本《红楼梦》’。那‘国初钞本’四个字自然是大错的。那‘原本’两字也欠妥当。这本已有总评,有夹评,有韵文的评赞,又往往‘题’诗,有时又将评语钞入正文(如第二回),可见已是很晚的钞本,决不是‘原本’了。但自程氏两种百二十回本出版以后,八十回本已不多见。成本大概是乾隆时无数辗转钞本之中幸而保存的一种,可以用来参校程本,故自有他的价值”。在此,胡适对于程甲、程乙两种“本子”的判断,基本符合实际情况,但说戚序本是“是很晚的钞本”,却是大错特错的。
    实际上,在《红楼梦考证》一文中,胡适虽然声称对三种版本进行了“仔细审查”,但他对于三种《红楼梦》版本的考察不仅非常简略,而且还对戚序本做出了错误的判断。时至今日,我们通过阅读胡适的有关文章和日记、通信等材料,就可以确切地知道,对于《红楼梦》早期抄本的认识,他也经历了一个由信到疑的过程。1927年5月,“甲序本”的收藏者胡星垣主动寄函胡适,声称自己“有旧藏原抄《脂砚斋批红楼》”,如果胡适愿意,“当将原书送阅”。但胡适却依然顽固地认为,重评“的《石头记》大概是没有价值的”,所以就没有回信。直到胡星垣将甲序本送到了胡适和徐志摩等人合开的新月书店,胡适看了一遍后,才“深信此本是海内最古的《石头记》抄本”,并“出了重价把此书买了”。得到甲序本以后,胡适一方面开始了对这个早期抄本的研究,另一方面又给钱玄同等友人写信,告知“近日收到一部甲戌抄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消息,明确承认了《红楼梦》早期抄本的存在。1927年11月14日,胡适撰写了《重印乾隆壬子本(红楼梦>序》。在该文中,胡适再次明确表示,“《红楼梦》最初只有抄本,没有刻本。”1928年2月12日至16日,胡适在对甲戌本进行细致研究的基础上,写成了《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一文,首次对甲戌本做了介绍和考证。该文共分七部分,依次为:(一)、《残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主要介绍该手抄本的面貌,并对书后的五条跋文做了考证;(二)、《脂砚斋与曹雪芹》,以评语为据,重点分析了脂砚斋与曹雪芹的关系,认为脂砚斋是曹雪芹的嫡堂兄弟或从堂兄弟,并认为甲戌本中有关曹雪芹家世生平方面的一些评语,是《红楼梦》为曹雪芹自叙传说的绝好证据;(三)、《秦可卿之死》,利用甲戌本上中的一些评语,进一步论证俞平伯关于《秦可卿之死》一文的正确性,认为“平伯的结论都被我的脂本证明了”;(四)、《<红楼梦>的“范例”》,简要介绍了甲戌本中所独有的“凡例”,并明确指出:曹雪芹在《红楼梦》中“写的是北京,而他心里要写的是金陵:金陵是事实所在,而北京只是文学的背景”;(五)、《脂本与戚本》,利用甲戌本校对戚序本后,断定“脂本与戚本的前二十八回同出于一个有评的原本,但脂本为直接抄本,而成本是间接传抄本”;(六)、《脂本的文字胜于各本》,从甲戌本中择选几条例句,与戚序本、程甲本、程乙本的文字作了对比后认为,甲成本的文字远胜于各本,它不仅“是《红楼梦》的最古本”,而且还“是一部最近于原稿的本子”;(七)、《从脂本里推论曹雪芹未完之书》,通过甲戌本中一些批语所透露出来的信息,推断《红楼梦》后半部分的内容。这为后来《红楼梦》的探佚研究开了先河。
    此后,胡适在日记和通信中还时常谈及甲戌本及《红楼梦》的其他版本。1961年5月18日,胡适又撰写了《跋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影印本》一文。该文共分三部分,依次为:一、《甲戌本在<红楼梦>版本史上的地位》;二、《试论曹雪芹在乾隆甲戌年写定的稿子止有这十六回》;三、《介绍原收藏人刘铨福,附记墨笔批书人孙桐生》。在这篇长文中,胡适不仅再次重申甲戌本是“海内最古的《石头记》抄本”这一观点,而且还对自己当年在《红楼梦考证》中所下的错误结论作了修正,认为自己在《红楼梦考证》一文中说了“很冒失的话”,当时居然“没有想到《红楼梦》的早期本子都是有总评,有夹评,又有眉评的”。而“成本更古于高本,那是无可疑的”。依据可靠的史料,对自己的观点及时进行修正,正是胡适所倡导的“科学态度”。
    对于《红楼梦》另一手抄本“庚辰本”研究,也是首先从胡适开始的。1933年1月22日,胡适撰写了《跋乾隆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钞本》一文,不仅简要介绍并考证了这个手抄本,而且还提出了脂砚斋就是曹雪芹的观点。他说:“现在我看了此本,我相信脂砚斋即是那位爱吃胭脂的宝玉,即是曹雪芹自己。”不仅在曹雪芹和贾宝玉之间画了等号,而且还将脂砚斋与曹雪芹视为同一个人。
    总之,自1921年发表《红楼梦考证》一文以来,胡适就对当时他能够见到的各种《红楼梦》的本子,作了或详或简的研究、考证。这在中国红学史上,也具有一定的开拓意义。虽然在今日看来,他的许多观点未必正确,但其开创之功,却是不可埋没的。
    实事求是的治学方法
    胡适对《红楼梦》作者家世生平的研究、续书研究、版本研究以及脂评研究等等,奠定了他在新红学史上的地位。然而,真正使他成为学界领袖人物的更重要的原因,却是因为他在研究中国古代白话文学的过程中,使用了相对科学的治学方法。实际上,胡适与红学索隐派之间矛盾冲突的焦点,既不在观点也不在文学观念上,而是在论证问题的方法上,亦即“科学的考证”还是“牵强的附会”的问题。
    平心而论,无论以胡适为首的新红学派还是以蔡元培为代表的红学索隐派,实际上都在努力搜寻《红楼梦》背后所“隐去”的“真事”。只不过红学索隐派提出了“明珠家事说”、“张勇家事说”、“和坤家事说”等等,而胡适却提出并力证了“曹雪芹家事说”罢了。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胡适等人实际上也在“索隐”——亦即搜寻《红楼梦》背后所“隐去”的“真事”。
    历来评价红学索隐派和新红学派的一些人,几乎都在不遗余力地批评他们混淆了生活原型与文学形象之间的区别。实际上,这又是一个未曾分辨的误区。如果说索隐派所谓的“影射”、“本事”,胡适所谓的“影子”、“化身”等等,还没有将两者区别对待的话,那么,“宝玉非人,寓言玉玺耳”的说法又当如何解释?难道这也是混淆了生活原型与人物形象之间的区别?不过,在此我们需要分清一点,无论红学索隐派还是新红学派,在具体的行文过程中,也确实存在着某种程度的混乱。导致这种现象的出现,原因很多,非三言两语能说清楚。那么,既然红学索隐派与新红学派的矛盾焦点是在方法的应用方面,我们不妨先重点谈一谈这个问题。
    胡适在《口述自传》中承认:“我在《红楼梦》考证文章的结论上说,我的工作就是用现代的历史考证法,来处理这一部伟大小说。我同时也指出这个‘考证法’并非舶来品。它原是传统学者们所习用的,这便叫做‘考证学的方法’。”然而,他在1930年12月27日所写《介绍我自己的思想》一文中却说:“《红楼梦考证》诸篇只是考证方法的一个实例……这不过是赫胥黎、杜威的思想方法的实际应用。”:1949年以后,大陆文艺界对胡适的批判,也大多着眼于这一点。实际上,这又是一个未曾辨明的误区。从本质上来说,胡适的治学方法,更多地来自中国传统的“朴学”。至于杜威等人对他的影响,也只是皮毛的东西而已。我们应该承认,胡适的治学方法,确确实实是“中西结合”的典范。但这种“结合”,却仍然是“中”为主、“西”为辅的。说得直白一点儿,也就是华人打上了领带穿上了西服革履,打扮虽然“洋”了,但本质上却仍然是一个“华人”。只不过胡适“结合”得恰到好处而已。
    当年胡适为何故意标榜自己的治学方法姓“杜”而不姓“朴”?可能是为了抬高自己的身价,更为了投年轻人之所好,以便更好地将中国的“文艺复兴运动”引向深入。须知在20世纪初期,中国人崇洋媚外的心理绝不亚于今日。一些欧美的著名文人,诸如罗素、杜威等人,在中国知识界一些年轻人心目中,几被视为神明。尤其是杜威,在中国当时的学术界影响更大。而作为杜威学生的胡适,以此为荣并借重其身价来宣传自己的治学方法,也是情理中事。更何况他的治学方法也多多少少沾了点儿“洋气”。
    唐德刚在《胡适口述自传》中就曾一针见血地指出:胡适“所说的‘治学方法’,事实上是我国最传统的训诂学、校勘学和考据学的老方法。简言之便是版本真伪的比较,文法的分析,再加上他独具只眼的‘历史的处理’。”说白了,也就是来自中国传统的讲求“实事求是”的“朴学”。
    “朴学”虽然大行于清代,而其历史渊源,却可以追溯到汉儒的古文学派及宋明理学。虽然三者之间有着很大的差别,但其承继关系却是十分明显的。虽然胡适并不承认自己是“古文家”,但其治学方法,却无疑是继承了“古文家”尤其是“朴学家”的优良传统。
    胡适一再强调“方法”,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方法论者。他在中国文化史上的一大贡献,便是将我国传统的治经学、史学的实事求是的“科学的”治学方法,首次应用到小说领域尤其是《红楼梦》的研究中来,从而把小说研究升格为一项正当的“学术主题”,并将之纳入了“科学研究”的正确轨道,大大拓展了学术研究的领域。《红楼梦考证》一文的巨大贡献和深远意义,正在于此。
    “自叙传说”的功过得失
    《红楼梦考证》一文的问世,不仅彻底摧垮了旧红学索隐派关于《红楼梦》“本事”的种种谬说,也为新红学的诞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然而,作为该文核心观念的“自叙传说”,历来却遭到了人们的种种非难和批判,甚至连“新红学派”的另外两大创始人——顾颉刚与俞平伯,在早期也屡屡为此感到困惑。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首先与《红楼梦》开卷第一回的那段“作者自云”有关。虽然从行文还是语气上来看,这一段话都不是小说体语言,而应该属于“评语”范围。然而,既然作品开篇便郑重声明“因曾经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再“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而书中的甄士隐与贾雨村、甄府与贾府,又确实具有“真”与“假”的象征意义。尤其是“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这一段带有忏悔意味的话语,更像是作者在虔诚地回忆自己的往事,因此,循着“作者自云”所提供的这条“线索”,利用汉人解经的附会方式,来索解《红楼梦》一书所“隐去”的“真事”究竟是什么,自然是很有趣味的一件事情。也正因为当时的人们对《红楼梦》的“本事”抱有更大的兴趣,所以胡适在作《红楼梦考证》时,也必须在这方面下功夫,因而他特别重视这段“作者自云”,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了。因为,他只有找出《红楼梦》一书所“隐去”的“真事”,才能彻底摧垮索隐派关于《红楼梦》“本事”的种种谬说,这应该是“自叙传说”产生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因此,从当时的具体情况来看,“自叙传说”也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不过,胡适的“自叙传说”,是建立在考证曹雪芹家世生平的基础上,而索隐派则是建立在对作品和历史史料的牵强附会上,二者的根本对立,是研究方法的对立。其实,无论素隐派还是以胡适为代表的“新红学派”,都没有混淆生活原型与文学形象之间的区别。
    在《红楼梦考证》一文中,胡适在考证了“曹雪芹的个人和他的家世的材料”后说:“我们看了这些材料,大概可以明白《红楼梦》这部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了。”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他提出了以下五条理由:
    第一,胡适在将《红楼梦》开卷第一回的那段“作者自云”略作节引后,便明确地提出:“这话说的何等明白!《红楼梦》明明是一部‘将真事隐去’的自叙的书。若作者是曹雪芹,那么,曹雪芹即是《红楼梦》开端时那个深自忏悔的‘我’!即是书里的甄、贾两个宝玉的底本!懂得这个道理,便知书中的贾府与甄府都只是曹雪芹家的影子。”
    第二,胡适引用《红楼梦》第一回中“石头”所说“我想历来野史的朝代”及“更可厌者”两段话后,又说:“他这样明白清楚地说‘这书是我自己的事体情理’,‘是我这半世亲见亲闻的’;而我们偏要硬派这书是说顺治帝的,是说纳兰成德的!这岂不是作茧自缚吗?”
    第三,《红楼梦》第十六回有谈论南巡接驾的一大段话,于是,胡适在引用《红楼梦》中王熙凤与赵嬷嬷的这一段对话后,又说:“此处说的甄家与贾家都是曹家。曹家几代在江南做官,故《红楼梦》里的贾家虽在‘长安’,而甄家始终在江南。……康熙帝南巡六次,曹寅当了四次接驾的差,皇帝就住在他的衙门里。《红楼梦》差不多全不提起历史上的事实,但此处却郑重的说起太祖皇帝仿舜巡的故事,大概是因为曹家四次接驾乃是很不常见的盛事,故曹雪芹不知不觉的——或是有意的一一把他家这桩最阔的大典说了出来。……一家接驾四五次,不是人人可以随便有的机会。……只有曹寅做了二十年的江宁织造,恰巧当了四次接驾的差。这不是很可靠的证据吗?”
    第四,《红楼梦》第二回叙荣国府的世次如下,在引用“自荣国公死后……”这一段文字后,胡适又“用曹家的世系”做了比较,然后说:“《红楼梦》里的贾政,也是次子,也是先不袭爵,也是员外郎。这三层都与曹頫相合。故我们可以认贾政即是曹頫;因此,贾宝玉即是曹雪芹,即是曹兆页之子,这一层更容易明白了。”
    第五,最重要的证据自然还是曹雪芹自己的历史和他家的历史。“《红楼梦》虽没有做完,但我们看了前八十回,也就可以断定:(一)贾家必致衰败,(二)宝玉必致沦落。《红楼梦》开端便说,‘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又说,‘一技无成,半生潦倒’;又说,‘当此蓬牖茅椽,绳床瓦灶’。这是明说此书的著者——即是书中的主人翁——当著书时,已在那穷愁不幸的境地”,而通过“敦诚兄弟送曹雪芹的诗”,可以断定“雪芹一生的历史如下:(一)他是做过繁华旧梦的人。(二)他有美术和文学的天才,能做诗,能绘画。(三)他晚年的境况非常贫穷潦倒。”接着,胡适便反问道:“这不是贾宝玉的历史吗?”
    在概括总结了曹雪芹的生平家世后,胡适断然地说:“因为《红楼梦》是曹雪芹‘将真事隐去’的自叙,故他不怕琐碎,再三再四的描写他家由富贵变成贫穷的情形。我们看曹寅一生的历史,决不像一个贪官污吏;他家所以后来衰败,他的儿子所以亏空破产,大概都是由于他一家都爱挥霍,爱摆阔架子;讲究吃喝,讲究场面;收藏精本的书,刻行精本的书,交结文人名士,交结贵族大官,招待皇帝,至于四次五次;他们又不会理财,又不肯节省;讲究挥霍惯了,收缩不回来:以致于亏空,以致于破产抄家。《红楼梦》只是老老实实的描写这一个‘坐吃山空’‘树倒猢狲散’的自然趋势。因为如此,所以《红楼梦》是一部自然主义的杰作。”
    胡适提出的第一条证据,仍然基于对“作者自云”的深信不疑。其中他所谓的“底本”、“影子”云云,应该就是我们所谓的“生活原型”。但他用两个“即是”,将曹雪芹与“《红楼梦》开端时那个深自忏悔的‘我一,以及“书里的甄、贾两个宝玉的底本”画上等号时,就显得有点儿过于武断了。须知,作者在创作小说的过程中,确有将整个故事透过贾宝玉的经历、感受来表现创作的意图,但与此同时,也必然在塑造这个人物形象时,运用了自己的许多生活体验,这其中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但作者却并非完全照着自己来塑造贾宝玉的。宝玉的经历、性情、思想、为人处事等等,有许多根本就不属于作者。他只是曹雪芹在提炼生活素材后创造出来的一个全新的艺术形象。若想从历史上或现实生活中为贾宝玉寻找一个人物原型,恐怕谁也对不上号,或者说有许多人都能对上号,只不过前者是绝对的、全面的,而后者则是相对的只就一个或几个方面而言罢了。深知曹雪芹家世生平和创作过程的脂砚斋就曾经说:“按此书中写一宝玉,其宝玉之为人,是我辈于书中见而知有此人……”(十九回脂评)“钗玉名虽两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四十二回)至于胡适所谓“书中的贾府与甄府都只是曹雪芹家的影子”之说,道理也是相同的。《红楼梦》中虽然有许多东西取材于曹家,但却不能说都是曹家的事,那个时代的许多贵族家庭,也都是曹雪芹的取材对象。书中的贾府与甄府,是那个时代的贵族之家的一个概括性的缩影。
    在第二条证据中,胡适特别强调作者“自己的事体情理…半世亲见亲闻的”等等,前者应该就是我们所谓的生活的真实与艺术的真实问题,这其中有一个对生活素材的提炼加工过程,并非照相式的照实直录。而所谓“亲见亲闻”,也仍然只是强调自己的生活经验,其中也包括直接的和间接的两个方面。“所见”可能是直接的,但“所闻”却是间接的。
    胡适的第三条证据,是从《红楼梦》第十六回中找出了王熙凤与赵嬷嬷谈论南巡接驾的一大段对话,认为“这是很可靠的证据”。然而,这条“很可靠的证据”,只能证明《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却不能证明曹雪芹就是贾宝玉,更不能证明甄、贾两府都是曹家。因为《红楼梦》虽然是在作者亲见亲闻、亲身经历的生活素材基础上创作的,但它决不是自传体小说,也不是小说化了的曹家的兴衰史,虽然小说中毫无疑问地融入了大量作者自身经历和自己家庭荣枯变化的种种可供其创作构思的素材。但作者从别处搜罗并加以提炼的素材来源和范围并不只限于曹氏一家,其取材来源要广泛得多,其目光和思想,更是整个现实社会和人生。《红楼梦》是现实生活基础上最大胆、最巧妙、最富有创造性和想象力的艺术虚构。所以它反映的现实,其涵盖面和社会意义是极其深广的。
    胡适本来对《红楼梦》看得很清楚:“《红楼梦》差不多全不提起历史上的事实”,但却又要拿“历史上的事实”与小说生硬比附,其结果自然是“求深反惑”。虽然小说中有曹家的事,但这并不等于《红楼梦》就是写了曹家的历史。沙子里有金子,但不能说所有的沙子都是金子。
    胡适的第四条证据,应该说是最为荒谬的,历来受到的攻击也最多。他将《红楼梦》第二回所叙荣国府的世次与“曹家的世系”进行比较后,认为“《红楼梦》里的贾政,也是次子,也是先不袭爵,也是员外郎。这三层都与曹頫相合。故我们可以认贾政即是曹颊;因此,贾宝玉即是曹雪芹,即是曹頫之子”。将历史人物与小说人物作了机械性的类比,确确实实是“混淆了艺术形象与生活原型的关系”。蔡元培在《<石头记索隐>第六版自序》中就曾经反驳说:“胡先生以贾政为员外郎,适与员外郎曹兆页相应,谓贾政即影曹兆页。然《石头记》第三十七回,有贾政任学差之说,第七十一回有‘贾政回京复命,因是学差,故不敢先到家中’云云,曹頫固未闻曾放学差也。且使贾府果为曹家影子,而此书又为雪芹自写其家庭之状况,则措词当有分寸。今观第七回焦大之谩骂,第六十六回柳湘莲道:‘你们东府里,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罢了。’似太不留余地。”反驳的相当有理有力,击中了“自叙传说”的要害。
    胡适提出的第五条证据,所谓“贾家必致衰败”,“宝玉必致沦落”,乃是根据《红楼梦》前八十回的伏笔推断出来的,有一定的道理。但他通过有关曹雪芹的零星史料在对曹雪芹的生平作了大致勾勒后,接着便反问道:“这不是贾宝玉的历史吗?”再次犯了将历史人物与艺术形象混为一谈的错误。
    在《谈(红楼梦>作者的背景》一文中,胡适还说:“《红楼梦》写的是很富贵、很繁华的一个家庭。很多人都不相信《红楼梦》写的是真的事情,经过我的一点考据,我证明贾宝玉恐怕就是作者自己,带一点自传性质的一个小说,恐怕他写的那个家庭,就是所谓贾家,家庭就是曹雪芹的家,所以我们作了一点研究,才晓得我这话大概不是完全错的。……曹雪芹所写的极富贵、极繁华的这个贾家,宁国府、荣国府在极盛的时代的富贵繁华并不完全是假的。曹家的家庭实在是经过富贵繁华的家庭。懂得这一层,才晓得他里面所写的人物……懂得曹家这个背景,就可以晓得这部小说是个写实的小说,他写的人物,他写王凤姐,这个王凤姐一定是真的,他要是没有这样的观察,王凤姐是个了不得的一个女人,他一定写不出来王凤姐。比如他写薛宝钗,写林黛玉,他写的秦可卿,一定是他的的确确是认识的。所以懂得这一点,才晓得他这部小说,是一个‘自传’,至少带着自传性质的一个小说。”
    无论如何,胡适都不肯放弃自己的“自叙传说”。他明明知道“《红楼梦》差不多全不提起历史上的事实”,却一次又一次地将小说人物与曹家进行对比比附,结果到头来只能是作茧自缚。
    更有甚者,他在《跋<红楼梦考证>》一文中,居然说出这样的话来:“曹雪芹死后,还有一个‘飘零’的‘新妇’。这是薛宝钗呢,还是史湘云呢?那就不容易猜想了。”如此的表述,受到人们的攻击和非难,也就不足为奇了。别说迄今为止对曹家的史料尤其是曹雪芹的史料所知甚少,就算有足够的史料,如果有人非要拿《红楼梦》中的人物与曹家人对号,那也是出力不讨好的事。艺术创作有许多是虚构的成分,而已“将真事隐去”的《红楼梦》,当然也不是曹家的信史,更不是曹雪芹的“行状”或传记,这是一般人都能明白的道理,可胡适却偏偏在那里犯糊涂。
    实际上,胡适本来是很明白的。当俞平伯和顾颉刚在他影响之下为《红楼梦》的地点问题展开热烈讨论时,胡适在《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一文中,却又很理智地为俞平伯、顾颉刚的拘泥过甚指点迷津:“平伯与颉刚对于这个地点问题曾有很长的讨论。他们的结论是:‘说了半天还和没有说一样,我们究竟不知道《红楼梦》是在南或是在北。’我的答案是:‘雪芹写的是北京,而他心里要写的是金陵:金陵是事实所在,而北京只是文学的背景。至于大观园的问题,我现在认为不成问题,贾妃本无其人,省亲也无其事,大观园也不过是雪芹的‘秦淮残梦’的一境而已。”
    看他说的多么清楚!可为何又经常在“自叙传”说的“迷魂阵”中犯迷糊呢?
    胡适的缠夹不清,曾经害苦了他的两个信奉者——顾颉刚与俞平伯。一开始,他们都是非常服膺并信奉“自传说”的。在他们眼里,一直画着这样一个等式:《红楼梦》是作者曹雪芹的自传,书中的贾宝玉就是曹雪芹,曹家就是书中的贾府。
    在肯定“雪芹即宝玉”的大前提下,胡适、顾颉刚、俞平伯三人,也将关注的目光处处都投射在搜寻“实事”上,忘记了小说的虚构成分,结果在一些问题上拘泥过甚,不仅使自己陷入了困境,也为索隐派的反击造成了口实。
    尤其是俞平伯和顾颉刚对“大观园”在南在北的讨论,更显示了他们拘泥过甚的这种弊端。顾颉刚在给俞平伯的书信中困惑地说:“若说大观园在北方罢,何以有‘竹’?若说大观园在南京罢,何以有‘炕’?”真正陷入泥沼而不能自拔了。
    然而,经过一段时间的困惑,慢慢觉醒的时候还是有的。后来,俞平伯解脱了,顾颉刚则远离“红学”专搞历史,实际上也是另一种形式的解脱。而作为“新红学”开山祖师的胡适,终其一生都忙忙碌碌地只顾开山立派,自也无暇再来顾及这类小问题。然而,随着“红学队伍”的不断壮大,随着红学爱好者的不断增多,胡适提出并曾经一再论证过的“自叙传说”,却越来越显示出它那巨大的影响力。而这种影响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糊涂阵”中的痴迷者越来越多。笔者在《红学:1954》一书中,曾经将这支庞大的“自叙传说大军”,粗略地划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誓死捍卫“自叙传说”的忠诚战士。他们的具体表现,就是继续坚定不移地沿着胡适开辟的“自叙传说”的道路奋勇前进,既不回头,也不旁顾。握在手中的笔,铺在桌上的纸,唯一的作用就是在曹家和贾府之间画等号,而且还大画特画,画个不亦乐乎。心有思,口有讲,“江南曹家即贾府”;写专著,作论文,“宝玉就是曹雪芹”!
    第二类,打着“胡旗”反“胡旗”。他们最突出的表现,便是否定曹雪芹的《红楼梦》著作权。这一举动,表面看来是反胡适的,其实恰恰成了胡适的“俘虏”。正因为他们也是首先信奉了“自传说”,然后便拿着考证派爬梳整理出来的点滴曹家史料,与《红楼梦》中的人物对号入座。岂料对来对去,却是越对越困惑,困惑之余,又开始反思。结果想来思去,终于发现了“新大陆”:他们依据一些并不确定的推测——主要是曹雪芹的生年,再从“自叙传说”的基点上出发,认为曹家被抄家时,曹雪芹年龄尚幼,根本赶不上曹家的繁华时代。于是,他们便赶紧抛开曹雪芹这个“没福气的穷小子”,从他的长辈中寻找起那个“曾经历过一番繁华旧梦”的作者来。如此以来,什么“舅舅”、“叔叔”找出来一大帮,结果依然帮不了他们的忙。
    实际上,第一类也曾经发现并深入考虑过这个问题,只因他们是“自叙传说”的“忠诚战士”,所以在发现胡适的这个大“漏洞”后,便赶紧“造出”曹家曾经再度繁华的说法来加以弥补,以便让曹雪芹过上几天贾宝玉那样的好日子,免得他写不出《红楼梦》来。仔细琢磨,这种说法也不能说是“造”出来的,《红楼梦》中不就有“家道复初”、“兰桂齐芳”的说法吗?再说,曹雪芹辛辛苦苦写了一部《红楼梦》,多年来养活了那么多“红学家”,总不能不让他过几天好日子吧?
    第三类,以考证之名,行索隐之实。这一类的立足点也是“自叙传说”。他们也是首先相信了《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传这一说法,然后试图在曹家与贾府之间画等号。但严格的考证方法没掌握,纯粹利用考证手法也难以达到目的,所以灵机一动,便毫不费力地从索隐派“老前辈”那里借来了“很容易解决问题的各种武器”——诸如“影射”、“拆字”、“谐音”、“寓意”等等,练上几招,感觉甚好,等不得枪法纯熟,便即迫不及待地挥戈上阵,披上考证派的铠甲,拿着索隐派的兵器,不顾一切地杀将出来。
    以上三类,表现形式虽然不同,实质上却都是“自叙传说”这个大本营里的“兵”。随着《红楼梦》的继续普及,这支部队也将越来越壮大,以后还会派生出哪几类来,难以预料。但有一点却可以肯定:这些人,不管造成的客观效果如何,主观上却都是热爱曹雪芹、酷爱《红楼梦》的。若没有他们,“红学”也许不会这么热、这么“红”。
    《红楼梦》中有许多难解之“谜”,《红楼梦》是否曹雪芹的自传当然更是个值得“猜”的“大谜”。既然《红楼梦》“说不完”,其中的“谜”当然也就“猜”不完。若问“自叙传”说的“迷魂阵”何时才能关闭,那就要等到《红楼梦》被“说完”的那一天。
    原载:《传记文学》 2007年第7期
    
    原载:《传记文学》 2007年第7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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