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窥一斑,一以当十 《红楼梦》第十五回,写凤姐受铁槛寺老尼的撺掇,弄权做弊,害得张金哥自缢,守备之子自溺,自己却坐享了三千两银子。此事叙过,作者加了一句小注道:“王夫人等连一点消息也不知道。自此凤姐胆识愈壮,以后有了这样的事,便恣意的作为起来,也不消多记。” 这条小注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它说明:第一,弄权舞弊在凤姐不是偶为仅有,虽然作品中只写了这一件,但是读者应该想到,凤姐还做了许多的伤天害理的事情;第二,凤姐的胆大妄为有一个发展的过程;第三,凤姐的邪恶品质所以能够得到发展是她所处的黑暗、腐朽的社会家庭环境所造成的。 凤姐当然是《红楼梦》中的一个重要人物。但是,从作品“观察中心”的角度来看,她却明显地低于宝玉、黛玉一等。作品中偏重于凤姐的文字,大都是把她放在整个家庭的活动之中(作为其中的一点,虽然常常是处于中心的一点)去描写,而很少象宝玉、黛玉那样,围绕着人物自身展开描述。凤姐的性格虽然也比较复杂,但是一般说来,她的所作所为读者还是易于判明其是非的。所以,象“弄权铁槛寺”这类的事情,作者就没有必要一次一次地重复去写,而只须略举一例,使读者闻一知十就可以了。 再如第十六回,平儿对凤姐说旺儿媳妇来送利钱银子;第三十九回,平儿又对袭人谈到凤姐用各房月银放帐生息;第七十二回,又写凤姐因放帐“名声不好”,对旺儿媳妇发牢骚……凤姐放银生利,对于表现这个人物贪婪刻薄的性格是很重要的,但是由于事件本身已足以说明这种性格特点,所以作者也就没有浪费过多的笔墨对事件进行详细的描述,而只在这三、四处点到即罢。与“弄权”一类文字以一代十的方法略有不同,这里是只写了事件的一鳞半爪(局部),而其整体则由读者自己去推知。 管窥一斑的表现方法的采用,不但节省了许多笔墨,避免陷入对事件的冗繁叙述中去,而且在人物性格刻划方面还避免了过于直露,过于“恶迹昭昭”。所以,在描写被世俗视为道德模范,而实则品质低劣的人物,如宝钗、袭人之时,就更要恰如其分地用到这种表现_方法。例如第三十四回写袭人进谗,虽然她所说的话实际所指是很明显的,但是表面上却是“恍惚迷离”的,这正如一位赞佩她的评者所说:“谈到林姑娘,还要拉上宝姑娘作陪。”但是,第七十八回,怡红院却陡然起了大波,晴雯被生生坐定“是个狐狸精”,虽然身患重病,却硬被拉下炕来、逐出园去,以至抱恨而逝。祸从何处起?杀机因何生?宝玉对袭人的忿忿质诘,“芙蓉诔”的不容情的痛斥,表明宝玉显然猜到了个中真相。从第三十四回的袭人进谗,到第七十八回的怡红院大劫,其间除了第三十五回写王夫人指名给袭人送特例菜,第三十六回写王夫人又决定按姨娘标准支给袭人月银,作者对袭人的阴谋活动并没有做更多的揭露。但是,有此数“斑”,读者便不难推知,袭人必然还有更多的幕后活动、更具体有所指的卑鄙谗陷。赞佩袭人的人,象法庭上的辩护士一样,要求拿出袭人有谗陷罪的更确凿、更充分的证据来。曹雪芹没有、也不会满足他们的要求。因为他是在文学作品中,而不是在法庭上向袭人之流起诉的。他不愿意直接“宣判”袭人的罪名,使袭人和袭人之类的人物完全没有自辩的余地(那样就没有人承认自己是袭人了),他不愿意为了满足“清楚”、“确凿”这一类的要求,而剥夺读者丰动 推断的权力,而牺牲作品中的这类人物的认识价值。 《水浒传》写战事,亦善用“管窥一斑”之法,金圣叹曾为细心标出,如:“写黑大汉忽然欲明,忽然欲灭,笔势奇绝。”(30回,李逵劫法场)“看他 历历落落,写出无数‘只见’字,如闻棋子落枰之声。”(40回,智取无为军)“前叙十队,不分方面,只是一齐下去,至此忽然在三面闪出六个人来,不必尽见,不必尽不见,正如怒龙行雨,见其一爪两爪也。”(56回,大战呼延灼)这些评赞,也可以用来比喻式地说明《红楼梦》中“管窥一斑”法的妙趣。不过,金圣叹所谈的,只是一种正面叙述的省笔法,而我们这里所谈的,则主要是在正面叙 述之中嵌以其他内容的某一局部的“镶嵌法”;金圣叹所谈的,只是单纯的叙事技巧,而这里所谈的 则主要是用来全面展现人物性格的一种艺术表现方法。“怒龙行雨,见其一爪两爪”,是古代文学艺 术评论中常作的比喻,而只有用来说明《红楼梦》中的这种艺术表现方法,才是最妥切的。这里,对人物的一般的、易见的、或只是故意表现出来的性格的描述,犹如占据了作品主要篇幅的“云”、“雨”,而人物的某种特殊的、较隐蔽的、或本质的性格,则如“云”“雨”中的“怒龙”闪现出其“一爪两爪”,由这“一爪两爪”的闪现,我们对这个人物就有了更全面、更本质的了解。 “管窥一斑”的方法当然也可以用来表现正面 的人物形象。例如第五回,警幻仙子称宝玉“天分甚高,性情聪慧”,“脂本”有评语说:“通部中笔笔贬宝玉,人人嘲宝玉,语语谤宝玉;今却于警 幻意中忽写出此八字来,真是意外之意。此法亦别书中所无。”“通部中笔笔贬宝玉……”,不过是“代俗立言”,并不代表作者的真实观点;而在警幻评赞这样的场合,才直接道出宝玉的真正品质。 在这里,这“管”中所窥的一“斑”,尤其明显地不同于一般的对表面现象的描述,而是深入到事物的内部,反映了其本质。此外,如第三十二回,宝玉说“林娘姑从来说过这些混帐话不曾?若他也说 过这些混帐话,我早和他生分了”,黛玉闻言后的知己感叹,皆所谓“点睛之笔”,都可以看作类似的表现方法。 环环相扣的高潮推逼 由于《红楼梦》所描写的内容异常丰富,头绪繁多,许多情节随生随灭,曹雪芹在结构整部作品主要情节时,抛弃了简单化地、人为地激化矛盾 的情节处理方法,在吸收其他小说家们所惯用的“环环相扣”的结构穿插法的基础上,创造性地使用了“起伏交织”的结构穿插法。而在作品的某一部分,某种特殊的场合,作者依然采用“环环相扣”的结构穿插方式,并且运用得相当精彩。 所谓“特殊的场合”,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在 作品中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插曲性质的部分,例如 “尤氏姊妹的故事”。另一种则是作品高潮文字的酝酿、推逼,例如“抄检大观园”、“怡红院大劫”前前后后的文字。插曲文字的组织、结构比较简单显而易见,这里我们只对“怡红院大劫”前前后后的事件(或矛盾)的结构穿插作一较为详细的分析。 怡红院大劫是抄检大观园的直接继续,二者在本质上可以看作是一个完整的事件。抄枪大观园的直接导火线是绣春囊事件,同时又与贾母查究值夜人员聚赌有关。绣春囊之前发生的事情是司棋和潘又安的幽会,贾母查赌之前发生的事情则是宝玉夜读、装病。这一系列事件,又都发生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凤姐小月,不能理事,以探春为主的“三钗理政”的软弱无力,太妃嫔葬,贾母、王夫人等不在家中,众人没了管束。种种原因造成了府中的混乱。 这还只是表面言之。若分析怡红院大劫的内在原因,不难看出,它其实是笞挞宝玉的发展,是家族统治者与叛逆者、被奴役者的矛盾进一步激化的结果,是家族统治者对叛逆者、被奴役者更全面、更残酷的镇压。 谈到笞挞宝玉,当然就会想起袭人进谗。第三十二回,宝玉在激动中,曾误把袭人当作黛玉,继续倾诉肺腑之言。“袭人见他去了,自思方才之言,一定是因黛玉而起;如此看来,将来难免不才之事令人可惊可畏。想到此间,也不觉怔怔的滴下泪来,心下暗度如何处治方免此丑祸……”如何处置,才能避免她已经做了、因而怀疑别人也要做的“不才之事”呢?那就是进谗。于是抓住宝玉挨打这个时机,以看似恍惚迷离之词,对黛玉、晴雯进行了谗陷。王夫人听了,“如雷轰电掣的一般”,于是“着实感激”袭人,当即委以秘密监察重任。此后,袭人便不断受到奖励,终于荣升为“准姨太太”,其暗中活动,不述可知。再联系晴雯平时口无忌惮多次直斥袭人之无耻、下作,其招祸之由便晰如指掌。这样,从笞挞宝玉到抄检大观园之间的发展过 程也就清楚了。 怡红院大劫是全书情节发展的大高潮,其后,宝玉质诘袭人略一顿挫,然后是至为凄惨的晴雯死别,最后又推出一个汹涌澎湃的感情发展的大高潮一一芙蓉女儿诔。 小说之“笔”止于此,然而小说之“意”却又不止于此。前面说过,怡红院大劫是家族统治者与叛逆者、被奴役者的矛盾进一步激化的结果。所以,作为这种矛盾的一个主要表现方面——宝玉和黛玉的叛逆者的爱情与封建礼教的矛盾——实则是怡红院大劫的更重要的原因。怡红院大劫的矛头不仅指向晴雯、宝玉,还更指向黛玉,指向宝玉黛玉的恋爱,这是许多读者都能清楚地看得出来的。因此,这个怡红院大劫也就使我们回想起宝玉黛玉的这个悲剧性恋爱,回想起他们所受的巨大压迫及其勇敢顽强的反抗,同时也就使我们回想起薛氏母女在这个问题上的一系列不光彩的表演。而在痛挽晴雯的含冤早逝、愤慨于袭人的卑劣无耻之时,也就不能不预感到黛玉必将遭受到同样残酷的迫害,不能不对薛宝钗的行径大为鄙夷。实际上,按照“脂本”一位评者的说法,这“芙蓉女儿诔”所哀悼的就是黛玉。 我们再把上述的推导过程简要地表述一下: 抄检大观园、怡红院大劫的爆发: 主要导火线:司棋幽会——误拾绣春囊; 辅助导火线:小鹊走告——宝玉夜读、借“鬼”装病——贾母查赌; 主要内在原因:家族统治者与叛逆者、被奴役者不可调和的矛盾,宝玉黛玉的恋爱与封建礼教的矛盾、与薛氏母女的矛盾; 辅助内在原因:晴雯与袭人的人格对立,袭人羁縻宝玉的企图——袭人进谗; 背景:凤姐小月谢任,三钗理政不力,太妃嫔葬、贾母王夫人等外出——府中管理的混乱。 怡红院大劫之后的发展和它所展示的远景: 情节发展的大高潮“怡红院大劫”——质诘袭人——晴雯死别——感情发展的大高潮“芙蓉女儿诔”。 宝玉黛玉爱情的悲剧结局,黛玉的“泪尽而逝”。 那些当初不为我们所重视的、此起彼伏的、“随生随灭”的涓涓细流,就是这样汇集为浩淼雄恣的大海,显示出它们本质的、完整性的意义。 作品结尾部分的这种“环环相扣”的发展过程是真实、自然的吗?当然是的。当生活中的矛盾还不十分尖锐的时候,它可能是比较隐蔽、不露形迹的,而当矛盾斗争接近和达到激化的阶段,其发展的形迹便比较明显,就会出现这种“环环相扣、步步推逼”的情形。当然,《红楼梦》中的这种“环环相扣”的结构穿插法已不是一般小说中的那种单一性的“环环相扣”,它实际上也是“起伏交织”的,这个毋须赘言。 原载:《东岳论丛》1984年3期 原载:《东岳论丛》1984年3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