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脂砚斋与《红楼梦》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赵冈 参加讨论

     由于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对于红学发生了兴趣。在短短的三四个月时间内,我设法搜集到不少与考证《红楼梦》有关的资料,其中包括许多红学前辈的考证文章。不过我对于一般所接受的某些红学重要疑案的结论仍表怀疑,觉得有重新考虑舆推敲的必要。在这里我先就两个问题提出商榷,那就是:(一)脂砚斋主人究竟是谁?此人与曹雪芹的关系如何?(二)今本《红楼梦》后四十回的著者是谁?这两个问题对红学研究的重要性,无须我在此说明。所以下面我就开门见山直接讨论有关考证上的各点问题。一方面我要指出目前对这两个疑案的结论有那些不妥当的地方,一方面尽可能地提出一些我个人的正面看法与推论,供研究《红楼梦》者参考。
    一 脂砚斋主人不是曹雪芹,也不是史湘云
     对于脂砚究竟是谁这个问题,目前有两个不同说法,一个为脂砚就是“爱吃女人嘴上胭脂”的贾宝玉,换言之,脂砚是作者曹雪芹的化名,脂评本《红楼梦》是曹雪芹自己的原稿,他自作自评。第二个说法是认为脂砚是《红楼梦》中的史湘云,她后来嫁给曹雪芹。脂砚斋是湘云和雪芹两个人的书斋。他们夫妇两人共同研讨,曹雪芹著书,史湘云评书。史湘云“定当是用胭脂研汁写字”,所以自号“脂砚斋”(见周汝昌着《红楼梦新证》第八章)。这两种说法目前最具有权威性,凡研究红学者不是采取前说就是接受后说。但是据我看,这两种说法破绽太多,都无法成立。
     在说明这两种说法的破绽以前,还有一个问题必须先加以廓清。脂评本《红楼梦》现在发现的计有:乾隆甲戌重评本,乾隆己卯冬月四阅评本,乾隆庚辰四阅评本,乾隆甲辰菊月梦觉主人序本,及有正书局石印戚蓼生序本等多种。开于这些脂评本的版本问题这裹暂时不谈。在这些脂评本中参加评注的人很多,起码从署名上看是如此。除了署名脂砚者外,徇有畸笏叟、鉴堂、松斋、玉蓝坡、立松轩、绮园、梅溪等署名。这其中有许多人可能是后来传抄人的评注,也可能是与脂砚斋主人有关系。在这许多署名的评注中,除了脂砚本人外,最值得注意的是畸笏叟,其评语极多,而且语气间与作者的关系十分密切。在推敲脂砚究竟是谁以前,必须要先弄清楚脂砚与畸笏到底是同一人抑或是两个人。在这一点上我完全同意周汝昌的看法,脂砚与畸笏叟是一个人,此人在壬午(一七六二)年以前号“脂砚”,从一七六二开始改称“畸笏叟”或“畸笏老人”。周汝昌在《红楼梦新证》中所列举的理由已经是非常强有力。周汝昌已列举的证据我在此不再重述,我只附带举出一个周汝昌所忽略了的另一个证据,做为补充。在庚辰本第二十二回中有脂批:
    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寥寥矣。
    这条批是脂砚批的,但是这条批语的旁边又有一条畸笏的批,写道:
    前批知者寥寥,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乎。
    丁亥(一七六七)夏是畸笏批书的时间。在当时钞本时代,同一时间内不可能有两个人同时阅读一个钞本,而又同时批注。而且畸笏叟自称“叟”,“老朽”,“朽物”,及“老货”。所以后面这条批虽未署名畸笏,但确系出于畸笏之手无疑。畸笏既然说“前批知者寥寥”,可见前面的批也是出烟他自己之手。换言之脂砚就是畸笏。更重要的是后一条批语中“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这一句话。如果畸笏和脂砚不是一个人,则脂砚一定是在丁亥(一七六七)年以前就去世了,否则畸笏叟不会说知道“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者“只剩朽物一枚”。可是在甲戌本第一回中有一条重要的批语:
    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本,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午八月泪笔。
    这条批也是出于脂砚之手无疑。“余二人”即指“一芹一脂”。甲午年是一七七四,此时雪芹已去世十一年,但脂砚尚在世,并且写下了这一条重要批语。脂砚在一七七四年尚在世,而且还在批阅《石头记》,如果我们认为脂砚与畸笏是两个人,则在一七六七年时,知道“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之人至少还有两个人,那就是畸笏与脂砚自己。可是畸笏为什么偏说“只剩朽物一枚”了呢。可见脂砚与畸笏是一个人的两个化名,再无疑问。此人在一七六二年以前号脂砚,一七六二以后改称畸笏。至于他为什么改名,我们一时还不太清楚。
     既然证明了畸笏与脂砚是一个人,以下我们就可以根据引用脂砚与畸笏的批语来推敲脂砚的身份。有些人反对畸笏与脂砚是一人的说法,但是对畸笏与脂砚的评注又不加以区分,一概算做脂砚的评注,来推论脂砚的身份。经过上面一段分析,我们就可以避免这一类逻辑上的混淆。
     现在正式讨论“脂砚是雪芹”及“脂砚是湘云”两种说法之不当。要证明前一说法之错误是很容易的。前面我们已经知道脂砚在一七七四年尚在人间,而且还批阅《石头记》,但是雪芹却在一七六三年二月(壬午除夕)去世。(关于雪芹的死期,有“壬午论”及“癸未论”两种说法,我反对“癸未论”,理由很多,在此不及细谈)只此一点就足以证明脂砚不是雪芹。此外旁证尚多。脂砚的批语中常有“作书人如何如何,批书人又如何如何”等句法与字样,明白表示批书人与作书人是二个人。批语中又常有“余二人如何如何”的字样。这一类的例证不胜枚举。总之“脂砚郎雪芹”的说法是无论如何无法成立的。
     要证明第二个说法——即脂砚是史湘云——也是误谬的,则需要相当的篇幅与笔墨。首创这个说法的人是周汝昌。此说一出,很快就有许多人支持,林语堂先生就是其中的一个。要讨论这个问题,须先从周汝昌所列举的证据谈起。周汝昌提出了许许多多的批语来证明他的看法,可惜这些都无法构成强有力的证据。周汝昌所引的批语太多,在此不便一一提出辩驳,我只好把它们分做几类来讨论。
     (1)周汝昌举出脂砚常常感叹“自幼父母双亡”,而史湘云也正是自幼父母双亡。但是这很可能是一种巧合。自幼父母双亡的人很多,算不得什么证据。这一点也可以从脂评中此种感慨发生的场合来判断。当《红楼梦》中提及贾珠夭逝,及贾母、王夫人、元妃等人爱抚宝玉时,脂砚总是批上“放声一哭”,令“批书人哭死”等极端感慨的字样。但是每当湘云在书中出现时,则很少加评。即使有评,也是平淡的几句。由此可见对湘云本人的描写并不能勾起脂砚的感慨。
     (2)周汝昌举出若干脂批,说明“批书人”知道“怡红细事”,因而证明脂砚是史湘云。这一点更成问题。下面我将提到,脂砚实际上是曹颙的遗腹子,也就是雪芹的堂兄。现在请读者细想一下,如果你是一个男孩子,则对于你幼年及少年时代的私生活,究竟是你的哥哥知道的多,还是你的表妹知道的多?
    (3)周汝昌又举出许多脂评,认为这些评注都是女人口气。但是我细读那些评语,丝毫看不出说话者是一个女子。这许多评语本身都没有表示出说话人的性别。你觉得是出于女子之口也行,觉得是出于男子之口也一样可以。它们没有显示丝毫线索。
    (4)周汝昌又举出脂砚常常将芹、脂并称,又常常说“余二人如何如何”,认为完全是夫妻的口吻。可是后面我将提到,曹家败落后,亲人都已散失亡故,到雪芹写《石头记》的后期,只剩下雪芹与脂砚两人。他俩的晚景相同,是一对难兄难弟,所以常常提到“余二人如何如何”的字样。
     在周汝昌所举出的全部证据中只有二条是相当费解,也是他所号称“铁证”的。对于这两条,我们需要逐条研究一下。在第三十八回贾母来到藕香榭,提起当年小时在家的旧事,在枕霞合与众姐妹玩耍而失脚落水的故事,此处一双行夹批云:
    看他忽用贾母数语,闲闲又补出此书之前,似已有一部十二钗一般,令人遥忆不能一见,余则将欲补出枕霞阁中十二钗来,岂不又添一部新书?
    周汝昌认为枕霞合是贾母娘家的阁名,也就是史湘云家中的旧事,唯有史湘云才有资格补出一部“枕霞阁十二钗”。不过我们细读这句话,则完全是假想口吻。故云“似已有一部十二钗一般”,又说“岂不又添一部新书”。这种假想的口吻都是脂砚批书时玩的俏皮花样。很不必就依此断定脂砚是史湘云。
     其次一条是出于第二十六回。贾芸来找宝玉,宝玉当时正倚在床外,这种“脂砚即史湘云”的说法也还有很大的漏洞。根据周汝昌和林语堂先生的考证,史湘云是雪芹的续弦妻子,湘云先嫁卫若兰,后若兰去世,湘云守寡并且流落成乞丐,雪芹此时也贫穷潦倒,二人最后便结合成夫妇。共同研究并写作《石头记》,雪芹作书,湘云批书。脂砚斋是雪芹与湘云共享的斋名。因为砚上常见脂痕,故称“脂砚斋”。(见周汝昌《新证》第八章及林语堂着《平心论高鹗》)。这个说法初听来很能自圆其说,而且富有诗意。但是仔细推敲,就觉得非常可笑。我们知道雪芹在一七六三年二月去世,据雪芹至友敦诚的挽诗,雪芹卒后留下二个“新妇”,也就是说雪芹在死前一两年才续娶的这位妻子。可是我们又知道脂砚在一七五四年(甲戌)已经是第二次评阅《红楼梦》。袁枚在一七四九年时就在他的《随园诗话》中提到《红楼梦》。而且引用了明义(号我斋)读《红楼梦》所作的长诗。现在明义的长诗也被人发现了。明义当年是在雪芹家中读到《红楼梦》的,而且当时故事已是完整的,一直记述到黛玉死,宝玉、宝钗结婚,宝玉后来又贫穷潦倒。从这许多线索看来,《红楼梦》初稿完成很早,起码可以士推到一七四九年以前四五年,或者更早些。脂砚斋的初次评阅也应该相当早。最迟也应该在一七五○年左右就有了初评。如果我们说雪芹临死时的这位新妇就是史湘云,那么他们两人在结婚以前的十几年是以什么关系来从事《石头记》的写作与研究。他们可能的关系不外下列几种:
     (1)史湘云以寡妇的身份独居,与雪芹维持介乎情人与朋友之间的关系,共同商讨《红楼梦》。雪芹经常留在湘云的书斋裳埋首写作,于是“砚士常留脂痕”。后来经过十几年的交往,两人感情增进,于是决定结婚。史湘云就又变成了雪芹的“新妇”。
     (2)史湘云与雪芹同居了十几年,共同研究及写作,后来心血来潮便正式举行婚礼,于是湘云又变成了雪芹的“新妇”。
     (3)史湘云与雪芹在一七五○年已经结为夫妻,后来雪芹见异思迁,在临去世以前一二年,又把湘云休了或是遗弃了,然后另娶“新妇”。湘云遭受二度打击之余,便更名“畸笏叟”,但是仍不能忘情雪芹,继续评阅《红楼梦》。雪芹死后,湘云每隔几年便在《石头记》上,加几条“泪笔”的批注,以表怀念。
     我不知道周汝昌与林语堂先生心中采取上述三种可能的那一种解释。但依我个人来看,我是不打算接受三种解释中的任何一种。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脂砚的年龄与称号。如果脂砚是史湘云的话,她为什么自称“叟”、“老人”、“老朽”、“朽物”、“老货”。根据张宜泉的《伤芹溪居士》诗之注,雪芹是“年未五旬而卒”。书中的史湘云比宝玉和黛玉年耙都小,由此算来一七六三年史湘云本人最多不过四十刚出头,那里就配称“老朽”、“老人”、及“叟”呢?同时脂评中有“命芹溪删去……”字样及“不觉怒焉”等字句。史湘云为何对“爱哥哥”态度如此横蛮强硬?完全不是“知书达礼”的世家女子的态度。妻子对丈夫怎么可以随便“命令”。即使湘云事实上真是常常对雪芹发号施舍,可是也不必在批语中正式公开道出。又根据前引第二十六回中的那句批语:“玉兄若见此批,必云老货他处处不放松我,可恨可恨。”看来雪芹倒是真的将脂砚称为“老货”。也就是说脂砚年龄确是比雪芹大一些。当然我们可以解释说宝玉与湘云的年龄关系不能做为根据,才子佳人小说,总要设法把女子写得小一些,方显得合适,但实际情形必真如此。即使我们接受这种解释,雪芹与湘云的年龄问题还是不能解决。如果湘云此雪芹大,则一七六三年时她应该已经是五十左右的老太婆了。可是我们根据敦诚的诗,知道雪芹临死时,不但妻子是新妇,而且还刚生一个儿子,生下不久就死了,所以雪芹哀伤过份,终于逝世。五十岁的老太婆当“新妇”固然不是不可能,但是五十岁的老太婆要生儿子恐怕很不客易。
    总之,上述种种证据,虽然不能算是彻证,但是却很足以推翻脂砚斋就是史湘云的说法。
    二 脂砚倒底是谁
     脂砚既不是曹雪芹自己,又不是史湘云,那么我们就要设法搜集线索,重新判断脂砚此人的身份。根搽脂评,我们可以找出下列许多有关脂砚本人的线索。
     (一勺脂砚是男性,前面已详细说明。
     (二)脂砚自幼父母双亡。这一点大家都注意到,在此无须详细列举证据。
     (三)脂砚没有兄弟,自幼由其大姐教赞,后来大姐去世,学业因此荒发(见前引第十八回之脂评)。
     (四)脂砚是《红楼梦》故事中的当事人,而且一定是曹家的人,不会是外姓的亲戚。他深知雪芹所要描写的故事人物背景,所以评书时批注甚详。他清晰地记得各建筑物的方位与相互关系,许多细微之处都能一一道来。雪芹叙述得不错,他也在旁注明写得正确。他记得当年曹家大厅上所贴的对联。他知道曹家的历史与典故,包括曹寅当年常说的口头禅——树倒猢狲散。他记得贾母与王夫人当年说过些什么话,做过些什么事。很多地方作者记不清的,脂砚都会一一提醒他。作者描写不实的地方,他也会批上“只瞒不过批书者”。此外他还“亲闻目观”过《红楼梦》中的许多情节。这一点大家也都提到过,可举的脂评不下二三十条,所以在此也无须逐条重复列举出来。
     (五)脂砚斋既然可以“命芹溪”删去十三回的天香楼一节,想来他在家庭中的地位此雪芹要高。同时他在一七六二年已经称叟、称老朽,而且雪芹会喊他为“老货”,可见年龄也要比雪芹大。他即令不是雪芹的叔辈也起码是雪芹的哥哥。从另一方面来看脂砚年纪虽然大于雪芹,但是不会大的太多,最多也不过三四岁。我的理由如下:
     (1)脂砚的幼年遭际与事迹差不多与雪芹相同,这表示两人的年代相差不远,都是在曹家败落的前几年渡过他们的童年。书中宝玉是两个人的共同写照。所以脂砚才说“……再出一芹一脂……”及“余二人如何如何”的字样。第二十一回有“客”题《红楼梦》一律,其中有“茜耖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之句,表示《红楼梦》是二人的忏悔录。脂砚说此“客”深知“撰书底裹”,想来这两句话不是猜想出来的。
     (2)脂砚深知“怡红细事”,两人幼时一定是常常在一起玩。第三十八回中的脂批表示,脂砚与雪芹幼时曾在一起以合欢花酿酒。第二十回中脂砚表示他与雪芹幼时曾在一起赌钱玩耍。两人如果年龄相差太多,是不会玩到一起去的。
     (3)秦锺是雪芹和脂砚两人的共同朋友,前面已经提过,所以两人年纪不会相差太大。
    (4)前面曾经引过“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之脂批。在《红楼梦》中凤姐点戏时,在场的除贾母及几位夫人外,就是宝玉和大观园中的诸位姑娘小姐。脂砚如果当时真在场,则一定也是一位与宝玉年龄相差不多的幼年男孩。试想一个成年男子如何能混在一羣内眷与姑娘之中,一同点戏听戏。这是那种大家庭中绝对不允许发生的事,由此可见脂砚与雪芹的年龄相差不会太多。
    (六)脂砚的身世与“西”字有密切的关系。前面已经引过,在第二回贾雨村提及在石头城里经过贾府的宅第,看到“后边一带花园”时,脂砚在批注中间道“后字何不直用西字”?雪芹就答复道:“恐先生堕泪,故不敢用西字。”这是雪芹说明不敢用西字的原因。“先生”就是指前面所提到的“脂砚先生”。可见西字与脂砚有非常密切的关系,雪芹为了避免刺激他,怕他堕泪,故不敢说“西边一带花园”,而改用“后边一带花园”。雪芹用心之苫,脂砚自己也体察到,所以在第三回脂砚又批道:“试思荣府园今在西,后之大观园偏写在东,何不畏难之若此?”
     根据上述六项线索,我们就可以动手找出脂砚这局人的真面目。寻找的第一个步骤是看曹家的上代人中哪一支与“西”字有关系,这个大观园的“蓝本”——西花园究竟是哪一支的花园?有关雪芹上代曹家人士的资料现在已被发现不少,我们很容易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与西字有密切关系的就是曹寅。
     (一)曹寅自称“西堂扫花行者”。西堂是曹寅家中的斋名。《栋亭诗钞》中有《中秋西堂待月,寄怀子猷及诸同人》一诗。施春追念曹寅的诗中有“廿年树倒西堂闭”的句子,自注说:西堂,署中斋名。朱彝尊《曝书亭记》中有;“曹银台西堂张画竹三幅,余为作歌乞题。”杨锺羲《雪桥诗话》续集中有:“荔轩自称西堂扫花行者……荔轩殁后,秋屏有‘魂游好记西堂路’……”施𤩗诗中又注有:“鹾使西堂公有春日桃花泉之约。”《栋亭诗钞》中有诗题云:“五月十一夜集西堂限韵。”
     (二)曹寅的花园叫做西园:《栋亭诗钞》中有《西园种柳述感》。尤侗与曹寅的和诗中有“西园公子肯来迟”句,西园公子指曹寅言。唐孙华《跋栋亭图》诗中有“清忠两世补垂裳,西园才子承云构”句,寅幼有才名,故称西园才子,寅两代任织造,故说“两世补垂裳”。
     (三)曹寅家中有轩名“西轩”,并以之名集。《曝书亭记.题曹银台荔轩集后》有句:“定向西轩获赏心”,下注:公以西轩名集。《栋亭诗钞》中有《月上归至西轩》诗。同集又有《西轩行乐》诗。
     (四)曹寅家中有“西亭”:高士奇有《楝亭诗》,注明“曹荔轩户部索赋”,中有“西亭能继迹”之句。
     (五)曹寅家中有西池:《栋亭诗钞》中有题:《松茨四兄,远过西池……》。
     从上述这些数据可以看出曹寅对西字有特别的爱好。他除了在称号中用西字,几乎家中无处不用西字,有西园、西堂、西轩、西亭、西池。这大概也就是雪芹称荣府为西府的原因。由此我们可以断言脂砚一定是曹寅的直系后代。雪芹为了怕他看见西字而伤戚堕泪,故避免用西字。这也可以从其它一些脂评中得到左证。在第二十八回中庚辰本上有眉批:
     大海饮酒,西堂产九台灵芝之日也,批书至此,宁不悲乎。 壬午重旸日。
    在甲戌本同回中也有一脂批:
     谁曾经过,叹叹,西堂故事也。
    足证脂砚是西堂后人,而且还亲身经历过曹家在南京时的盛况。又在第十三回中提到“此五件实是宁国府中风俗,不知凤姐如何处治”一句下有脂批云:
     旧族后辈受此五病者颇多,余家更甚,三十年前事见书于三十年后,令余悲恸血泪盈腮。
    所谓“余家”是指荣国府,也就是曹寅这一支。脂砚是曹寅后人是无可置疑的。
     既然可以断定脂砚是曹寅后人,问题就简单多了。无论从《红楼梦》书中,或曹寅的真正家谱及世系年表来看,这一支的后人人口都很简单,我们进一步搜索的范围就会大大缩小。我们只要在曹寅这一支下,设法找出一个人,此人辈份不低于雪芹,起码要与雪芹同辈,其父母早亡,无兄弟妹妹,但是有一个长姐,约大五六岁以上。如果能找到这么一个人,此人是脂砚的可能性就非常大了。根据现有的数据,我们可以知道几件事:第一、脂砚不会是雪芹的叔叔。曹寅死时只留下一个儿子曹颙,当时年纪不过廿余岁,就继承乃父任职织造。曹寅死后三年曹颙又去世了。曹寅一支已无人承祧。于是由李煦士奏折请以侄子曹俯过继在曹寅名下,并继任织造之职。曹寅死时并未留下一个很年幼的儿子。第二、脂砚不会是雪芹的亲哥哥。曹雪芹的父亲就是曹俯,也就是曹寅死后过继的那个儿子。曹俯死期虽然不详,但我们至少知道在雪芹十几岁时,曹俯尚任职织造,直到一七二七年时才被罢,一七二八年籍家。脂砚幼年丧父,与此不合。脂砚不会有弟弟,此点也不合。此外,在第一回中脂砚曾批道:
    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覩新怀旧,故仍因之。
    如果脂砚是雪芹的亲哥哥,则脂砚、雪芹、棠村三人是亲弟兄了,则脂砚大可不必称“其弟棠村”,而可以直接写“吾弟棠村”。在这种情形下,唯一的可能是在曹颙的身上设法追寻。换言之,脂砚必须是曹颙的儿子。有关曹颙的身后记载也不算少,但是很奇怪,曹颙死时,妻马氏已姙孕七月,这个遗腹子是否生下则没有记载,更真法得知是男是女。更怪的是曹颙去世的前五年曾生过一子,有人为此做诗贺曹寅,这个儿子并没有死,但是后来又无法承祧,而不得不将曹俯过继在曹寅门下,这真是一个疑案。
     现在让我先从曹颙的这个遗腹子说起。在康熙五十四年(乙未),即公元一七一五年曹颙去世,曹寅的侄子曹俯奉旨“承祧袭职”。俯袭职后曾上一谢恩奏折,内称:
     ……奴才之嫂马氏,因现怀姙孕,已及七月……将来倘幸而生男,则奴才之兄嗣有在矣。……
    现在一般红学家对于曹颙的这个遗腹子都很注意,都在他身上动脑筋。俞平伯等人都认为曹雪芹就是这个遗腹子。他们的理由是这样:此遗腹子应出生于一七一五年五月,至一七二八年曹家被抄时他已有十三四岁,还算是经过曹家当年的繁华盛况,所以才写得出《红楼梦》一书。这个说法我觉得很不妥。如果雪芹就是这个遗腹子,那么他就不会有一个叫做棠村的弟弟,否则岂不成了笑话?其次,在第二十二回中写宝玉见了贾政十分恭敬惧怕,下面有双行夹批:
    写宝玉如此,非世家曾经严父之训者,断写不出此一句。
    这句脂批明明说雪芹曾经严父之训,所以才写得出此句话,那么雪芹又如何会是遗腹子呢?我觉得如果把这个遗腹子算成脂砚,则很多条件都吻合。他是曹寅的唯一亲孙子,所以对“西”字特别容易发生感触。他自幼就没有父亲,也没有哥哥与弟妹,其身世与脂砚完全符合。到一七六二年雪芹去世时,他四十八岁,雪芹也已过四十五,年龄最多相差二、三岁。他是雪芹的哥哥,所以可以称叟,可以“命”雪芹删天香楼一段文字。曹家南京老宅被抄时他已十三、四岁,所以他有资格说:“谁曾经过?叹叹,西堂故事也。”
     现在剩下的一个问题是有关曹颙另外一个孩子的记载。张云章《朴村诗集》卷十页九中有《闻曹荔轩银台得孙却寄兼造入都》一诗如下:
     天上惊传降石麟(时令子在京师以充闾信至),先生谒帝戒兹辰;椒装继相萧为侣,取印提戈彬作伦。书带小同开叶细,凤毛灵运出池新;归时汤饼应招我,祖砚傅看入座宾。
    这首诗对于考证《红楼梦》是很重要的。首先我们先看这个小孩到底是谁。这个小孩是曹颙的孩子当无问题,曹寅只有一个儿子成年了,那就是曹颙,另外一个“珍儿”,未及成年就死去,所以不会有孩子留下。曹寅在一七一二年去世,曹颙奉旨袭织造职时曾有谢恩折,其中提到曹颙自从一七○九年春入京当侍卫后一直未曾回到南方家中,最后在一七一二年其父曹寅病危时,才奉旨回南。故有“父子聚首之余,即有生死永别之惨,乃得送终视殓者,智出圣主之赐也”之句。这个小孩之出生必是在一七○九年尾或一七一○年初。此时曹颙刚入京当差不到几个月,而一七○九年冬,寅入京述职。故张云章诗中有“先生谒帝戒兹辰”之句,并有注“时令子在京师充闾信至”。现在的疑问是曹颙既然已有子,为什么后来还要让曹俯来过继承祧。周汝昌是直接假设这个孩子后来死掉,所以不得不舍曹俯过继承祧。这种解释并不令人满意。从一七○九年至一七一五年之间,曹寅家中并没有孙子去世的记载。其次,一七一五年李煦的奏折中称曹颙有“孤”留下,可是我们又找不到曹颙又有一个孩子的记载,更奇怪的是,既然有“孤”,为什么又不能“承祧”。我的看法是这样的:一七○九年冬(或一七一○年初)曹颙妻所生的是一个女儿,所以有“孤”而不能“承祧”。张云章是误“闻”得孙,因而以诗贺曹寅。如果真是这种情形,则连曾为脂砚启蒙老师的“长姐”也找到了。曹颙的这个女儿比脂砚大五岁半,正够资格教脂砚读书。就如像小学六年级的学生教小学一年级的学生,高中三年级的学生敔初中一年级的学生一样。这样一来我们前面所列举的脂砚此人的各种特征都一一符合。他是西堂的唯一嫡亲孙子,他比雪芹大两三岁,没有哥哥和弟妹,只有一个长姐比他大五岁半。
     张云章虽然误“闻”曹寅得孙,但是他的诗却提供了一条重要的线索。那就是诗中最后一句“祖砚传看入座宾”。这表示张云章知道曹寅有一个传家的祖砚,在长子或长孙出生后的满月汤饼宴时要拿出来傅给宾客观看,就好像是当众把这块祖砚移交给新的一代。我觉得很可能这块祖砚是一种红色石头做的,名叫“脂砚”,曹颙的遗腹子终于得到了这块传家宝砚,于是自号为“脂砚斋”。大家一向以为脂砚斋之命名是由于这位先生“爱吃胭脂”,或是“砚上常有脂痕”。这种解释很不妥当。雪芹的《红楼梦》本身就有几分忏悔录的意味,他已经在懊悔幼年时代的荒唐行为,故常常提到“反照风月宝鉴”。更明显的是第一回中的几句话:“我实愧则有余,悔又无益,大无可如何之日也。当此日,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袴之时,钦甘魇肥之日,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训之德,以致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知我之负罪固多。……”雪芹已是无限悔恨,但对当年情景与幼时生涯还多少有些留恋之情。脂砚则连这一点留恋之情一并全无,通篇的批语中全是痛悔之情。“血泪盈腮”“拔剑劈纸”等字样随处可见。既然痛悔犹恐不及,哪会再拿幼时的荒唐行径为自己起个肉麻的别号呢?事实这几个难兄难弟的斋名与别号都是含有怀念祖先,纪念父兄的意义。雪芹的弟弟号棠村,是源自曹玺手植的那几棵栋树。曹寅曾递请名家为其《栋亭图》题诗题词。当时大家都以这几株栋树比作召公的甘棠。例如“君家栋树本棠树”,及“栋树成村”等句。棠村之名就是从这里来的。雪芹自己的书斋号“悼红轩”。“红”字对于曹家也有特别的意义,曹寅自己有《咏红书事》一诗。在第二十六回中脂批云:“上三十回中篇篇句句点红字”,可见其中大有深意。因此,我相信脂砚斋之得名也是纪念这块家传宝砚。这块砚石代表了他家的历史,现在传到他手里,家道竞败落如此,故以此名斋做为纪念。在第二十二回中贾政有一个谜语,打砚台一个。下面就有脂批云:
    好极,的是贾老之谜。包藏贾府祖宗自身。……
    此处可能就是表明曹家的士世与这块传家宝砚有密切关系。
     据我看来,要彻底查明脂砚的身份,应从曹家这块传家宝砚下手。最好能从清末的砚谱中找出有关这块砚石的记载与描写。前人的砚谱中有关于红色砚的记载。就在《栋亭十二种》中的《砚笺》就有关于红丝石砚的记载如下:
     红丝石为天下第一石,有脂脉助墨光。
    此外还说到此种砚最适于用“朱墨”。大家总该记得最原始的脂批都一律是朱墨写的,后经抄录就改成了墨笔。这一点也正好吻合。脂砚惯用朱笔恐怕与他的砚石有关,未必如周汝昌所想象是“用胭脂研汁”写的。这个“老货”,痛悔尚感不及,何至于如此“老风流”。可惜我在此地所能看到的中文书籍很少,无法按这个线索查出这块砚石的记载。据我推想,这块砚石最早不过是在曹玺的时代到了曹家,否则便传不到曹寅手中,因为曹玺不是长子。这块砚石很可能是顺治或康熙皇帝赏赐给曹家的。可惜我一时也无法证实这个说法。不过,说来很巧,因为我很注意有关砚石的记载,结果在这方面发现了一点与《红楼梦》考证有关的事件。现在我们看到的戚序本脂评《红楼梦》中凡是“脂砚”或“脂砚斋”的字样都被删去,或是换上几个虚字。大家一直不明白是何道理。周汝昌认为是由于戚蓼生或有正书局老板狄楚青不明白这个署名是什么玩艺儿,以为是误字,故而改去。可是,戚蓼生是堂堂进士出身的按察大人,狄楚青是书店老板,怎么会联署名这回事都不明白呢?这显然是不可能的。现在我才发现,原来戚蓼生的叔叔戚朝桂手中也有一块家传宝砚。这块宝砚是雍正皇帝赐给朝桂之父亲戚麟群的,后来傅到朝桂手中。朝桂便因此而自号“砚斋”。戚蓼生得到评本《红楼梦》后,可能是觉得“脂砚斋”三字犯了他叔叔的讳,或者是怕人家误会以为这些批语是他叔叔后加上去的,不得已独把书中全部的“脂砚斋”字样通通删去。这种事说来真巧,真是无独有偶,而且都与《红楼梦》有密切关系。“脂砚斋”因为一块砚石而得名,又因为一块砚石而“失名”。
     还需要讨论的是脂砚的真名字是什亵。我觉得此人是曹玉峰(玉峯其实也是号)。我的理由如下:
     (一)曹雪芹撰写《红楼梦》时曹家的人大都早已故去或失散,当年曾经正式参加大观园诸项活动的中心人物尤其寥寥无几,所以脂砚才批道“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寥寥矣。”到了一七六七年脂砚更说:“前批知者寥寥,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乎。”我认为“知者寥寥”是指脂砚,雪芹和棠村三人而言,否则就未免人数太多了,大家在几年之内全部死光的可能不太大。雪芹在一七六三年去世,棠村去世时间不详,但一七六七年一定也不在世了。第一回中有“今棠村已逝”的批语,所以一七六七年时只剩下脂砚一人在世。雪芹写《红楼梦》时,当年大观园中的人物已不多,他一定会把这部作品先给他们看,所以棠村与脂砚都与《红楼梦》之写作有关。棠村曾为雪芹做序,脂砚曾数次详细批阅《红楼梦》。可是从甲戌本中我们又发现三个人与《红楼梦》的产生有关。第一个当然是在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曹雪芹。一个是为该书题名《风月宝鉴》的东鲁孔梅溪。一个是将该书题名为《红楼梦》的吴玉峯。当然后两人是化名。东鲁孔梅溪已经被鉴定为曹棠村,梅溪是另一个别号,正与“芹溪”相合。“梅溪”的署名在脂评本的批语中也出现过,而且批的很伤感的字句,即在第十三回“三春去后诸芳尽”诗下:
     不必看完,见此二句,即欲堕泪。梅溪。
    可见他是曹家后人。在甲戌本第一回“孔梅溪”一句的旁边有脂批:
     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覩新怀旧,故仍因之。
    可见梅溪就是曹棠村,“孔”是假姓,“梅溪”是真名号。由此我认为“吴玉峯”也就是脂砚的化名,其手法也是一样,姓是假姓,名是其名。于是曹雪芹,孔梅溪,吴玉峯就是指曹雪芹,曹梅溪,曹玉峯三人而言。曹玉峯就是脂砚。
     (二)庚辰四阅评本第一回比甲戌重评本少了一些文句。除了前面的“红楼梦凡例”一大段被删以外,下面还有二句被删去。一句是“东鲁孔梅溪”上面提到吴玉峯更名《红楼梦》那句。第二句是“出则既明,则看石上是何故事”上面的“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那一句。如果“吴玉峯”与自己毫无关系,他又何必删去。而且这两句话同时被删去,正表示“吴玉峯”与“脂砚斋”有关系,两句话是一回事。“吴玉峯”也正是脂砚斋的化名。脂砚之所以删去这两句话,据我猜想,有两种可能。第一、甲戌年以后开始有外人索阅或传抄这部小说,脂砚为了某种原故,怕人知道其名,所以把两句话删去。第二种可能是:既然当初是脂砚提议用《红楼梦》一名,重评时自己又主张把它改回《石头记》一名,正好互相对销,就相当于根本未曾提议改名一般。两句话可以同时删去,如同正负号可以相销一般。
    (三)裕瑞在他的《枣窗闲笔》一书中曾说他曾见过《红楼梦》的抄本,卷额有脂砚斋的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易其名曰《红楼梦》。”将《石头记》易名为《红楼梦》的人是“吴玉峯”,可见吴玉峯是脂砚的化名。裕瑞比雪芹晚不了多少,而且还有亲戚关系。这句话一定不是猜测之词,他一定看过脂砚斋抄本,上面记明脂砚将该书易名之事。这个抄本可能是脂砚斋初评本。该本不但未曾将书名改回《石头记》,而且一定正式书明是自己将其定名为《红楼梦》。
    总之,我认为脂砚就是曹玉峯,虽不中亦不远矣!
    三 今本后四十回是谁续的?
     百二十回本《红楼梦》的后四十回是高鹳及程伟元所续,几十年来差不多已经成了定论。但是最近由于考证《红楼梦》的新资料出现了很多,当年的许多“定论”都发生了动摇。高鹗续书之说似乎也要重新考虑与商榷。曾经有人要作翻案文章,可惜并不十分成功。后四十回的作者问题,是不能从后四十回文章好壤来判断,这样的论辩不会有结论的。曹雪芹写的文章不一定都好,也可能有坏的,别人写的文章也不一定就非坏不可。更何况文章好坏的标准本身就难定,甲读者认为好的,乙读者可能认为不好,其中主观成份很大。更重要的是,这个问题不是一个二分法的问题,后四十回的作者不是高鹗,也未必就直接可以推论出一定是雪芹原著。要真正廓清这个问题,一定要抛开文章好坏的论辩,独立地拿出客观而具体的证据。
     到现在为止,根据现有的证据,尚不易准确制定后四十回是谁作的。不过我们可以很有把握地说它不是谁作的。第一、后四十回不是雪芹原作。第二、它也决不是高鹗及程伟元所续。现在我依次说明。
     脂评本《石头记》的可靠性是不容怀疑的。雪芹在撰写及历次修正删改此书时,脂砚都曾参予,并提供意见。一直到雪芹死的前几个月脂砚还在评阅《红楼梦》。雪芹究竟写了多少,脂砚一定是都知道的。换言之,雪芹不可能有一部份文稿是未曾让脂砚过目的。现在所发现的各种脂评本虽然都不超过八十回,但是脂砚确曾看过八十回以后的文稿。八十回以后的原稿并非仅有回目,脂砚看过并且记得后回的文字与情节。脂砚在批语中提供了许许多多后回的“伏线”。我们都可以很清楚地从这些伏在线知道雪芹原稿后回中有些什么情节。许多伏线所表示的后回情节与今本后四十回的内容完全不同。这点已经有许多红学前辈举出过,下面我只简要地列举一下,凡是以前有人提过的,我就不再注明评语原文。前人未提到的,则注出原评.
     (1)原稿有一百回。有正本第二回有批:“以百回之大文,先以此回作两大笔以冒之。……”庚辰本廿五回有批:“通灵玉除邪,全部百回只此一见……。”
    (2)原稿有“狱神庙五六稿”被遗失,此部份是在全书结尾部份是无疑的,但今本后四十回是连贯的,一点没有不衔接的地方。
    (3)后回有情榜。
     (4)“悬崖撒手”文字——即宝玉出家为僧——雪芹尚未写就去世,但今本却有的。
     (5)宝玉后来贫穷不堪。
    (6)袭人出嫁时,宝玉尚在家,袭人劝宝玉留下麝月。
    (7)惜春不但为尼,而且流落到外面乞食。
     (8)后回有十独吟。
    (9)宝玉有专文追悼黛玉。
    (10)甄宝玉送玉。
    (11)凤姐扫雪拾玉。
    (12)佳蕙被逐。
    (13)甄宝玉也穷为乞丐。
    (14)柳湘莲做了强盗。
    (15)贾琏为了玩女人而与凤姐吵架,终于决裂,凤姐被休。
    (16)凤姐临死有癞和向来“接引”。
    (17)结尾有中秋诗。
    (18)袭人有始有终,与蒋玉函供奉宝玉、宝钗。
    (19)有误窃玉一段。
    (20)贾赦去世:在第七十六回贾母对尤氏说:“可怜你公公转眼已是两年了”一句下有脂批:“不是算贾敬,却是算赦死期也。
    这廿条证据已经足够了,没有人能够一一驳倒这二十条而证明今本后四十回是当时脂砚所读到的《石头记》后回。我们又无法相信雪芹在这部原稿以外,另外写了今本的后四十回。所以今本后四十回不是出于雪芹之手是不成问题的。
     可是在另一方面我们也有同样坚强的理由证明今本后四十回也不是高鹗所续。俞平伯等人以前曾经举出许多条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相矛盾之处,以此来证明后四十回是高鹗所续。但不幸这许多矛盾却正是反证高鹗不曾续书的铁证。高鹞当时真正只是做了些校对的工作,局部的删改是有的,伹说他续书可绝对是寃枉的。现在我也分别说明如下:
     (一)第一我们要问,如果是高鹳续的后四十回,在他续书的时候,是否看到过这些脂批呢?从程甲本的前八十回来看,这前八十回是一个不带脂批的本子,周汝昌已经列举了许多证明,例如‘男芸跪书一笑”等类的错误。可是从后四十回来看,这部续作却又是看过脂批以后才写出来的。虽然前面引过二十条今本后四十回与雪芹原稿后回不符之处,但是它又有许多地方照应到前八十回的伏线,而且都是些小地方,不是未看过脂批而单单根据正文所揣摸得出的。例如写贾雨村之忘恩负义,后来陷害贾府,甄宝玉后来出场等等。这些都是前八十回正文从未提过,但在脂评中却透漏过的。如果说高鹗、程伟元当时根据的是脂评本续的。那么前面所引的那二十条伏线,写得十分明显,高、程为什么不加以利用?既然想冒充雪芹写续书,就应该尽量利用全部伏线,尽量求其逼真。他们既然可以得到脂评本,难道就敢断定别人不会得到这类的脂评本?难道就不怕别人根据脂评本的这些伏线来揭穿他们“狗尾续貂”的作品吗?这种矛盾是无法解释的。下面我将进一步证明后四十回的作者不但看过脂评,而且深知曹家底细。他之不按照雪芹原稿中的那些伏线写,是表示这个续书者是有立场的,他故意要改写后回的情节,这正是他要续书的动机之一。高鹗与程伟元得到的确是一个没有脂评的前八十回抄本,后来又得到了后四十回续书的稿。他们因为没有读过脂批,只看到前后两部的正文“尚属接榫。,所以认为都是真的,然后作了一点校核删剔的工作,就拿去付印了。这也就是他们为什么在程甲本出版以后不到一年又要改版的原因,因为程甲本出来以后,他们又得到了另一种抄本,而且发现以前很多没有校正过来的矛盾之处,不得不改版重印。
     (二)清朝名女诗画家恽珠,在她的《红香馆诗钞》第四页士有《戏和大观园菊社诗四首》,即《种菊》、《咏菊》、《画菊》和《簪菊》。其韵脚与《红楼梦》中的菊花诗完全相同。这倒没有什么奇怪。但是在第五页又有一题作《分和大观园兰社诗四首》。我们知道《红楼梦》中前八十回中没有兰花诗,后四十回也没有。而且根本就没有兰社这个名词。恽珠的菊花诗与《红楼梦》中的菊花诗完全相合,证明她是有所根据。更何况此处不说“戏合”而直曰《分和大观园兰社诗》,可见不是瞎说,不过我们都没有见过她所合的原诗而已。恽珠诗集中又有《美人杂咏》四首,也与黛玉的《五美吟》相像,这也证明她是有所依据。奇怪的是,在通部《红楼梦》中找不到兰花诗,但是在后四十回中却有四叠《猗兰操》。在第八十六回中秋纹奉了王夫人命给黛玉送来一盆兰花。当时宾玉与黛玉正在讨论琴事,宾玉见了兰花后便说:“妹妹有了兰花就可以做猗兰操了。”到了第八十七回黛玉真就赋成四叠《猗兰操》,然后配上谱子弹琴,下面接着就是妙玉和宝玉路过潇湘馆,在院外听琴一段。四叠《猗兰操》实际上只有三叠是完整的,因为当黛玉刚吟到第四叠琴弦便断了。《猗兰操》的体裁形式与恽珠的四首《兰花诗》完全不同。但是韵脚均又完全符合。现将三叠完整的《猗兰操》与恽珠的兰花诗韵脚比较如下:
     (1)黛玉猗兰操第一叠杨字韵:长、光、茫、凉。
    恽珠 画 兰:翔、芳、香、长、相、茫。
    (2)黛玉猗兰操第二叠侵字韵:深、吟、襟。
    恽珠 簪 兰:新、晨、人、颦、春。
    (3)黛玉猗兰操第三叠:由、忧、投、尤。
     恽珠 兰 梦:稠、头、勾、秀、幽、留。
    由韵脚看来,它们完全相合。这件事绝不能用“巧合”两字来解释。可是黛玉的《猗兰操》与恽珠的《兰花诗》体裁毫不相同,显然恽珠不是“合”的黛玉的琴曲。而且《猗兰操》是黛玉偶然心血来潮所作的,根本与任何诗社无关,更无所谓“兰社”。我认为两者是根据同样的东西而脱胎出来的。恽珠是直接模仿原来形式合成四首诗。《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则是用原来《兰花诗》的韵脚改写成琴曲。现在我的问题倒不是要追究他们的原始依据究竟是什磨。在这里我只想证明高鹗不曾续作后四十回的《红楼梦》。恽珠诗集前面有“铁岭高鹗”的序。这个“铁岭高鹗”一定就是与程伟元出版<<红楼梦》的。铁岭高鶸”无疑。高鹳既然为惮珠诗集写序,当然读过其中的诗。他既然知道惮珠的《分和大观园兰社诗》,那么他就可以根据这个现成的数据在后四十回中添上一段康姐妹结“兰社”咏兰花的诗。为何他反要绕着圈子将兰花诗改体写出一段抚琴听琴的故事?由此可见高鹅不曾续书,他虽然见到惮珠的兰社诗,也无可奈何,因为他只是打算做一些补苴校核的工作,而未敢臆改原文,以免尽掩本来面目。
    (三)俞平伯曾经举出后四十回中巧姐的年龄“暴长暴缩”,认为这是高鹗续书的铁证,高鹗不但想作伪,而且很饭桶,续得这样拙劣。这条例证被许多研究红学的人所引用过,他们在这一点上都同意俞平伯的看法,认为这是缤书的铁证之一。伹依我看,这一条才真正是高鹗不曾续书的铁证。俞平伯所举出的巧姐年龄之矛盾如下:
     (1)第八十四回:“奶子抱着巧姐儿,用桃红绫子小绵被儿裹着,睑皮发青,眉稍鼻翅,微有动意。”俞平伯说这是婴儿抽筋的样子,不过两三岁。
     (2)第八十八回:“那巧姐儿在凤姐身边学舌……。小儿翠舌也不过三岁。
     (3)第九十二回:“巧姐跟着李妈认了几年字,已有三千多字……跟着刘妈学做针线已会扎花儿,拉锁子了。”至少已是七八岁。
     (4)第一○一回:“巧姐儿哭了,李妈很命的拍了几下,向孩子身上 拧了一把。那孩子哇的一声,大哭起来了。”光景也不过三四岁。
     (5)一一七回:“巧姐儿年纪也有十三四岁了。”可以论嫁娶了。
    从这几条来看,年龄确是矛盾,似乎不可置辩。伹问题才不这样简单。我们纫读庚辰本脂评《石头记》,就可以发现雪芹最早写书时,曾写凤姐有两个女儿。大的叫“巧姐”,小的叫“大姐”。在庚辰本第廿七回中有:
    凤姐等并了巧姐、大姐、香菱……。
    在同本第二十九回中写得更清楚:
     奶子抱着大姐儿,带着巧姐儿另在一车,还有两个丫头。
    这很明显地是一大一小,大的约有五六岁,小的不过周岁多。后来雪芹要改写书中若干情节,而且要把凤姐的女儿与刘姥姥拉上关系,所以改写成凤姐只有一个女儿,原来名叫大姐,后来按刘姥姥的意思,命名为巧姐儿,取其“以毒攻毒”的意思。这是四十二回的事。当时雪芹忘记照应前面,所以在庚辰本中第二十七回、二十九回的文字未改,直到戚序本的时代才被改掉,全部书只剩一个巧姐儿。这种改正恐怕还不是出于雪芹之手,而是后人改的。不过我们知道雪芹最初写凤姐有两个女儿是毫无疑问的。我断定今本《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仍是依照雪芹最早的写法,为凤姐安排了两个女儿,一大,一小,后四十回的原稿恐怕还是用“巧姐儿”和“大姐儿”两个名字。当这份原稿到了高鹗手中,从他们前八十回抄本中已经找不到凤姐有两个女儿的痕迹,而且四十二回中明说“大姐儿”已改名为“巧姐儿”,所以他们便擅自将后四十回原稿中的“大姐儿”字样完全改成“巧姐儿”,使之前后一样。现在我们试依这个方法重看巧姐的年龄问题,一切便都了然。周汝昌曾为前八十回编了一个年表,编得很不错,秩序与证据井然。我们可以按着周汝昌的年表,接上后四十回一直排下去,到宝玉出家(十九岁)为止。然后再将巧姐的年龄配合如下表。
    回 数 宝玉年龄 巧 姐 年 龄 大 姐 年 龄
    二七回 一三 六 一
    二九回 一三 六 一
    八○回 一五 八 三
    八四回 一五 八 三(婴儿抽筋)
    八八回 一五 八 三(小儿学舌)
    九二回 一五 八(识三千字,会女红) 三
    一○一回 一六 九 四(李妈打孩子)
    一○七回 一九 一二(论嫁娶) 七
    从这个表上,我们可以看出巧姐的年龄本无问题,问题是发生在高鹗不明就里,而乱把两个人的名字给改成了一个人。读者如果不信,可以翻回到第一○一回中,我们还可以找到一个“大姐儿”的名字。这就是高鹗校正时的漏网之鱼。我们从今本《红楼梦》四十二回读下来,再也找不到一个“大姐儿”这个名字,因为凤姐的女儿已经有正式的名字,所以以前的小名再也不用了。可是为什么隔了六十回突然又蹦出了一个“大姐儿”的名字,而从这以后直至全书完又不见一个“大姐儿”之名,这不是漏网之鱼又是什么呢?所以我说这一条是高鹅不曾续书的铁证。高鹗曾经考取进士,写过文集。他再饭桶也总不至于连一个人的年龄不能暴长暴缩的道理都不明白。这种矛盾之出现正表示高鹗之无可奈何。高鹗校书是谨守尽量少改原文,“不欲尽掩本来面目”的原则。在面临上述的矛盾情形下,一个忠实的校书者只能做两件事,一是将两个人的名字一致化,使之与前八十回相合,第二个办法是将有关“大姐儿”的几段通通删去,只留下一个“巧姐儿”。根据尽量保持本来面目的原则,他只好采取第一个办法。高鹗的这点苦衷,我们应该原谅的。这件事给我们另外一个很重要的启示,那就是说这位续书者,如果不是根据雪芹最原始的稿本(此庚辰本还早)所续,就一定是曹家本家的人。他深知凤姐实际上是有两个女儿,这个印象深刻的很,以至于续书时随笔写出了两个人来。
     (四)研究过《红楼梦》的人都知道书首的甄士隐是曹家的一个缩影,它是暗含“真事隐”三字。甄士隐的遭遇也就是曹雪芹的遭周,不过具体而微罢了。在第一回中那个癞头和尚曾经送甄士隐四句诗,这四句诗是全部《红楼梦》的缩影。这四句诗是:
     惯养娇生笑你痴,菱花空对雪澌澌。好防佳节元宵后,便是烟消火灭时。
    在“好防佳节元宵后”一句下面甲戌本有一条脂批写道:
     前后一样,不直云前而云后,是讳知者。
    甄士隐本人是个杜撰的人物,那有什么“知者”,所谓“知者”,当然是指知道曹家历史的人。“好防佳节元宵后”是表示曹家家世的一个大转折点。这个转换点的大事实际上是发生在元宵节前,但是雪芹在诗中故意说“佳节元宵后”。所以脂砚批:“前后一样,不直云前而云后,是讳知者。”这是点明雪芹写书的花枪。曹家家世的转换点是什么呢?当然是抄家了。根据《永宪录》续编第六十七页中记载曹俯在十二月罢官,接着就是籍家。可见脂砚所指的是这件事,它是曹家的转折点,它发生在元宵节以前,所以他说雪芹是“讳知者”。现在我们再看后四十回中描写贾府抄家的时间。在那一回中续书者从未正式明说抄家发生在那个月。但是从前后文中可以对得出来这件事是发生在“元宵节前”。计算的方法很多,最明显是从史湘云身上算。在第一百零六回,贾府抄家的第二天,史侯家派了两个女人问候道:
     我们家的老爷太太姑娘打发我来说……我们姑娘本要自己来的,因不多几日就要出阁,所以不能来了。
    然后就是贾母谈到湘云和她未来姑爷的事。贾母曾说:
     ……月里头出阁,我原想过来吃杯喜酒……
    史家的来人又接着说:
    ……等回了九少不得同着姑爷过来请老太太的安……
    到了第一○八回写湘云出嫁回门,来贾母这边请安。贾母想打起精神来热闹一下,湘云就提议说:
    宝姐姐不是后日的生日吗?我多住一天给他拜个寿,大家热闹一天……。
    下面接着就是“强欢笑蘅芜庆生辰”一段。宝钗的生日是正月廿一日。由此向上推,抄家的时间不正是在元宵节前几天吗?这真是奇巧,难道高鹗续书时已看过脂砚的批,而要挑破雪芹的花枪?或者他真的查过曹家籍家的历史才如此写来?如果说是偶合,这种偶合的或然率只有十二分之一呢。这一点又证明了高鹦不曾续书,这位续书的人完全晓得曹家的历史,而且抄家之事在他脑中印象至为深刻,所以他在续书时,虽然无心要点明抄家之事发生的时间,但是随笔写来自然而然地把这一段事安排在元宵节以前。
    (五)在今本后四十回《红楼梦》中贾母身边出现了一个重要的大丫头,她是傻大姐的姐姐,名字叫做珍珠,从九十四回起此人出场,后来愈来愈重要,地位与鸳鸯琥珀相等。查庚辰本《红楼梦》,珍珠确有其人,她就是袭人。在第三回中说道:
    原来这袭人亦是贾母之婢,本名珍珠。贾母因溺爱宝玉……宝玉因知她本姓花,又曾见旧人诗句上有花气袭人之句,遂回明贾母更名袭人。
    这段在甲戌本上更明白,因为该处有批语:
    亦是贾母之文章。前鹦哥已伏下一驾鸯,今珍珠又伏下一琥珀矣……
    可见袭人原名珍珠不是误抄,确是雪芹的安排。但是到了高本的后四十回中袭人之外又出现了一个珍珠,而且也是贾母的大丫头。前面第三回中的“袭人原名珍珠”处,却被改成“蕊珠”。这一点又是高鹗不曾续书的明证。高鹗为什么看见前面有了一个珍珠,后来更名为袭人,却又要在后面另外写出一个珍珠,而且也是贾母的丫头?即令高鹗要为贾母创造或增添一个丫头,用什么名字都可以,为什么一定要用珍珠一名?高鹗为什盐要把前面的珍珠改成蕊珠,而在后面另写一个珍珠?为什么不留着前面的珍珠,而把后面的丫头命名做蕊珠?曹雪芹写的前八十回,名字不便更动,但自己续书却是活的,愿意用什么名字就用什么名字。高鹗为什么偏偏要改了前八十回的珍珠来适应自己的续作,而不拿续作来适应前八十回呢?这个道理无论怎样也是说不通的。唯一的可能就是高鹗不曾续书,前后两部抄本到他手中都是写就的,现成的。但是两部稿子在这一点上发生了矛盾。站在校书的立场上,高鹗要设法去掉这个矛盾。其办法当然是要将两个“珍珠”之一改个名字。要改后四十回的珍珠则改不胜改,多至数十处以上,但是前八十回只有此一处。最简单的办法当然是把前面的珍珠改为蕊珠而留着后四十回的珍珠。这一点我想是不容置辩的。由此可以证明高鹗当年确是只校书而未曾续书。其次这件事似乎暗示这位真正的续书人是曹家本家,确实知道贾母真有一个丫头名叫珍珠,就如像雪芹知道贾母有婢名叫珍珠一般。但是这位续书者竟忽略了雪芹在前文中将珍珠更名袭人的安排,而完全根据自己的印象在后四十回中把珍珠丫头大加利用一番。这种贾母丫头双包案的事件倚不止一个。在第三回中贾母曾经把自己的一个二等丫头名唤鹦哥的给了黛玉。在第七回中从雪雁口中知道鹦哥已更名紫鹃。但是到了后四十回中在紫鹃之外又跑出一个鹦哥,而且也是贾母的二等丫头,在第一一二回中贾母去世鹦哥尚被派去守贾母之灵。我觉得这与珍珠的情形正相同,此人明明记得贾母有珍珠与鹦哥两个丫头,不见拉出利用一番。但是他忽略了雪芹在前文已对两人另有安排。从这件事上使我联想到后四十回的“五儿承错爱”一节,这一定是原续书者的错误,他忘记了前面五儿已病死。等到高鹦校书时,发现了这个矛盾。他一来觉得“承错爱”一段写得很好,二来文章很长,若删去则将显得前后不衔接。站在校书者的立场,他不得不做一点起死回生的工作,把七十七回王夫人“幸而那丫头短命死了”那句话删去。高鹗如真立意续书冒充,就决不会为了自己要写一段文章,而来更改前八十回的内容。他一定要尽量呼应前八十回的文词去写他的续书。难道他不知道当时《红楼梦》前八十回已经流传很广,“不胫而走”多年矣?难道他一点不怕露出续书的马脚?这一类的例子说明后四十回的续书者知道曹家底细,续书有其立场,故意要改写《红楼梦》故事的结尾,而且常常是根据自己当年的实际经验写来,不免与前面雪芹的原作发生矛盾。高鹗相信两部稿子都是真品,对于矛盾之处则尽量找牵动最小的地方去删正。上述各例都是校书者的苦恼,徂绝不会成为续书者的苦恼。
    (六)主张高鹗续书的人也常常引用后四十回鸳鸯上吊的那一段文字。在一一一回中鸳鸯上吊之前见到秦可卿拿着汗巾子在前引颈。鸳鸯自己想道:“……他怎么又上吊呢?”这是明写可卿当年是吊死,现在是吊死鬼在找替身。而且鸳鸯说“他怎么又上吊呢”表示知道他已经上过吊,现在“又”上吊。在今本《红楼梦》中可卿是病死的。在所有的脂评本中也是如此。我们只是从甲戌本的脂批中晓得第十三回秦可卿去世之事曾被删去。脂批也只说将秦可卿“死故隐去”并未点明秦可卿是上吊死的。好几位考证红学的专家们费了几年功夫,根据各种线索,互相辗转商讨,最后才肯定了雪芹在甲戌本以前写的秦可卿是“淫丧天香楼”,死的方式是士吊。为什么高鹗当年续书时能一眼就看穿了这一点?难道他手中有脂砚初评《石头记》的钞本吗?如果他这样有把握,为什么不直接把第十三回的文字改动,使之恢复本来面目?有人说高鹦写此节是根据警幻的画册,因为上面画着一个高楼,上有一美人悬梁自尽。俞平伯说高氏是看过此画册,知道可卿是吊死,但“他因为前八十回将真事写得太晦了,所以愿意重新提一提,使读者可以了然”。这个解释实在牵强。各位红学家们在看到脂甲本以前,谁也没有觉得这个昼是影射秦可卿。俞平伯自己也以为是指鸳鸯。等到大家汇集了各种线索,又得到了甲戌本《石头记》,才回想到这个画,觉得应该是指秦氏。为什么高鹗独具慧眼一下就知道此画实写可卿死状?高鹗又为什么要“重新提一提,使读者暸然”。而且第一一一回写缢鬼找替身,与前八十回写得同样的“晦”,生疏的读者没有人会因此而“了然”。更奇怪的是在程甲本上第十三回写道:
     秦氏死了,合家无不纳闷,都有些疑心。
    但是几个月后高、程又改出程乙本,将“疑心”两字改成“伤心”。高鹗原意如果是要在一一一回明点可卿死状,使“读者了然”,为什么偏又不出数月就把“疑心”两字改成“伤心”,使请者更无法“了然”?从程、高改版的情形来看,证明高鹗根本就未曾看出秦氏的死状。他反而觉得十三回中的“疑心”两字用得不通,所以才急急忙忙把它们改成“伤心”两字。高鹗实在不是后四十回的作者。而这位后四十回的作者如果不是读过比甲戌本更早的《红楼梦》就一定是曹家自己人,深知秦可卿是上吊死的。
     (七)俞平伯等人又提出过凤姐识字与否的问题来证明高鹗是续书者。在今本的九十二回中写道:
     凤姐不识字。
    于是俞平伯说:“这是和八十回前后不相接的。”他引第五十回凤姐曾作过“一夜北风紧”的诗,及第七十四回凤姐念潘又安的信二段为证,认为这是“凤姐识字的铁证”,而且也就是高鹗续书的证明。其实凤姐粗通文字是前八十回《红楼梦》给读者的印象,伹未必是凤姐给曹家家人的印象。曹家的家人是晓得凤姐不识字的。现举几条脂批如下:
    (1)第三回写凤姐学名王熙凤,甲戌本有脂批:
     ……然此偏有学名的反到不识字……
     (2)在庚辰本第十四回中脂砚与另外一批者曾为探明此人的身份打了一顿笔仗,下有:
    且明写阿凤不识字之故。壬午春。
    (3)前面引过第二十二回中之脂批:
    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
    从这许多关系上,更可以证明后四十回的作者是曹家自己人。在他的印象中凤姐是不识字的。
    (八)认为高鹗是续书者之人,又常常喜欢提第九十三回凤姐听到馒头庵而吐血一事。在脂本第十五回中写道:
     原来这馒头庵就是水月寺……
    他们认为续书连馒头庵就是水月寺都搞不清楚,可见是高鹗所续无疑。我承认这是这位续书者的疏忽。但是这个错误不是发生在高鹦身上。在高本第十五回中原来的那句话已被改成:
     原来这馒头庵和水月寺一势……
    这正表示高鹗校书时无可奈何之状,不得已而将原句改成“馒头庵和水月寺一势”来掩盖后四十回的谬误。如果真是高鹗续的,他绝不会将前八十回的句子改掉,再把馒头庵和水月寺分而为二,实在无此必要。
     (九)我曾经说过这位后四十回的真正作者是有立场的。他之要写后四十回并非是出于“未窥全豹”之恨,也不是要“附骥尾”以流传。他是立意要改写《红楼梦》的结尾。他不但写了,而且并不强调这就是雪芹的原著。他自己承认这是续书,可惜读者未太注意。在第一回中开始有下面一段文字(按庚辰本原文):
     ……有个空空道人访道求仙,忽从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峯下经过,忽见一大块石上字迹分明,编述历历,空空道人乃从头一看,原来就是无材补天,幻形入世,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描入红堕,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一段故事。后面又有一首偈云……空空道人听如此话……方从头到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
    在第一百廿回最后也有类似一段文字如下:
    这一日空空道人又从青埂峯前经过,见那补天未用之石仍在那里,上面字迹依然如旧。又从头的细细看了一遍。见后面偈文后又历叙了多少收缘结果的话头。便点头欺道,我从前见石兄这段奇文,原说可以闻世传奇,所以曾经抄录。但未见返本还原,不知何时复有此段佳话……便又抄了……。
    前后两段一对照,情形就再明白不过。后一段明白写明后四十回是续的《石头记》。第一次空空道人发现这块石头,上面只记了“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一段故事,但是没有“收缘结果”,空空道人当时已经将它“从头到尾抄录回来”,并且问世传奇了。但是后来空空道人“又”路过该处,见那石头真“仍”在那里,并且发现偈文后又多了一段“收缘结果的话”,便点头叹道他“从前”见过石兄这段奇文,并且“曾经抄录”,但未见返本还原,不知“何时复有此段佳话”,便“又抄了”。此人明说这是《石头记》的续记,是空空道人第二次抄来的。我们大家不去注意,反骂他“冒充做伪”,岂不寃枉好人。这位续书人最后还写了两句诗,其中一句是“两番人做一番人”,似乎也暗示续写《石头记》之意。在第一百廿回空空道人这段话前面还有一憎一道所说的话:
     ……倒是那蠢物已经回来了,还得把他送还原所,将他的后世述明……。
    这一段话与庚辰本以下各种钞本的第一回卷头语都不十分衔接,唯独与甲戌本特有的一段侩道石头对话相衔接。
    从以上这许多证据看来,这本后四十回的续书,既不是出于雪芹之手,也不是高鹗所续。它的真正作者很可能是一个曹家本家的人。他很了解《红楼梦》故事的背景,他也读到过雪芹的全部原稿。他之要续做后四十回的《红楼梦》,完全是根据他自己的立场。他是有意要更动雪芹原来故事的终尾,而且他并不隐瞒他的后四十回的作品是“续作”。硬把它与前八十回当成一本完整的作品,恐怕还不是他自己的意思,而是高鹗、程伟元的意思。此人续写后四十回《红楼梦》是有计划的。他很有把握地知道外间不会有雪芹原著八十回以后的文稿。或者根本就是他自己的意思使雪芹八十回以后的文稿不流到外间,然后自己再慢慢续补上四十回来代替雪芹的后回。他是先将回目拟好并且以某种方式向外间宣布,然后再仔细斟酌四十回的文字。不但程伟元、高鹗在出版程甲本以前就知道有后四十回的目录,在他们以前还有两个人见过《红楼梦》后四十回的目录。一个是裕瑞,他在《枣窗闲笔》就说在程、高出书以前他就看到过后部的目录,但是没有书文。其次,在一七八九年有名舒元伟者曾在一本《红楼梦》钞本前的序中提到百二十回的目录。不过除了程、高以外再也没有人得到过连带书文的百廿回钞本。想来此人续书将完未完之际,不是亡故就是发生突变,所以没有来得及按原计划把续书流传出去。此人大概当时是住在北京。所以后来程伟元能在故纸堆中及鼓担上找到原稿。这些稿子也“漶漫不可收拾”。程、高得到稿子以后,便进行整理及校核,然后出版问世。
    以上是我推想的《红楼梦》后四十回产生的情形。至于要确切找出这位续书者,却并不容易。在这里我只检举一个续书的“嫌疑犯”,那就是雪芹的堂兄脂砚先生。
    

一九五九年五月五日于密大
    补 遣
    (一)我重读脂评本,愈读愈觉得脂砚斋不会是史湘云,现在再补上几条反证:
    (1)史湘云是害中很重要的角色,而且她的话很多,性情行事与一般女孩子不一样。脂砚斋常常在书上批某某人某某事,或某句话是“真有其事”,是“耳闻目覩”等字样,但是对挺书中所有关于史湘云的描写与记载,却从来没有一条这样的批语。
    (2)周汝昌以及所有接受他的说法之人,都认为脂砚是史湘云,先嫁卫若兰,不幸早寡,后来改嫁曹雪芹,按照这个说法,卫若兰、射圃、金麒麟等都应该与脂砚的身世及遭遇有密切开系。但是查各脂批对这些地方从来没有泄露一点戚慨之情,不是批“侠文”如何如何,“文字遗失”如何如何,就是一两句不关痛痒的批语。例如第三十一回提到金麒麟,脂砚批道:“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闲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惑……。”真是轻描淡写之至。看过脂砚的人都知道,脂砚是很富感情的,凡是书中能勾起他感怀的地方他从没有错过,都是用很激动的字眼写下他的批语。例如“血泪盈腮”,“令批书人哭死”,“拔剑劈纸”。但是为什么对于史湘云却这样无动于衷呢?可见他决不会是书中史湘云。
    (3)脂批对于史湘云的事迹不但没有戚慨,反而始终大捧特捧。例如:
    第 五 回:提到“好一似霁风光月耀玉堂”句下脂批:“堪与湘卿作照。”
    第二十一回:脂批:“湘云之态,则俨然是个娇态女儿,可爱。”
    第二十二回:批道:“湘云探春二卿,正事无不可对人言芳性。”
    又:“……湘云是自爱所悮……。”
    又:“非世家经明训者段(断)不知此一句,写湘云如此。”
    第三十七回:湘云作诗,脂批大捧特捧:如
     “湘云诗客。”
     “海棠名诗社,林史傲秋闺,纵有才八斗,不如富贵儿。”
    “落想便新奇,不落彼四套。”
     “好,盆字押得稳,总不落彼三套。”
    “拍案叫绝,压倒羣芳在此一句。”
    “真好。”
     “更好。”
     “二首真可压卷。”
    第四十九回:湘云吃鹿肉,脂批又云:“为锦心绣口作配。”
    这许多吹捧的批语,很明显是第三者欣赏湘云之性格与才华而批的评语。如果脂砚就是史湘云自己,她总不好意思“老王卖瓜”到这种程度吧!
    (4)据《红楼梦》的叙述,史湘云是史侯的侄女。在脂评本《石头记》中关于史侯的名字与爵位很混乱。甲戌本第四回的护官符下注:“保龄侯尚书令史公之后,房共分二十,都中现住十房,原籍十房。”庚辰本第十三回中又称为“忠靖侯史鼎”。到了第四十九回又变成了“保龄侯史鼐”。这位史侯通共见于书中三次,然而三次又都名称互异。如果脂砚就是史湘云,难道她会不注意她叔父的爵位与名字,而让他如此错乱?这显然是不可能的。这正足以证明脂砚不是史湘云,他对于史侯的爵位和名字根本不注意。
    (二)前面提到恽珠《红香馆诗钞》的《分和大观园兰社诗四首》。近查逍遥子撰的《后红楼梦》中第二十八回的回目是:“林潇湘邀玩春兰月,贾喜凤戏放仙蝶云。”不知恽珠的咏兰花诗是否与此有关。如果确是如此,则与我们的论证就没有关系了,因为《后红楼梦》是在程甲本出来以后才出现的续书。
    (三)近来有人曾经详细校勘“程甲本”和“程乙本”,结果发现后四十回不可能是高鹗所续。(容庚先生曾作过同样的工作,但是不太成功。)第一、程甲本此程乙本好,第二、高鹗对于后四十回的文字,并不十分了解,所以在程乙本的后四十回中很多地方都被高鹗乱改而改错了,可见后四十回不是高鹗所续。否则他不会连自己的文章都不懂。第三、程甲本后四十回中有文不对题的地方(这也是容庚当年提出过的问题)。不过,最重要的还是百廿回本《红楼梦》出现的时间。根据“舒元伟序本”,在一七八九年(比程甲本早两年)以前已经知道百廿回的回目了。另外周春《阅红楼梦笔记》序言中记载:“乾隆庚戌(一七九○)秋,杨畹耕语余云,雁隅以重价购钞本两部,一为《石头记》,八十回;一为《红楼梦》,一百二十回,微有异同。爱不释手,监联省试,必携带入闱,闽中传为佳话。……”这表示这部书在一七九○年以前就已经被人带到福建。在一七九○年以前的乡试,最晚一次是一七八八年,所以这本书的出现最迟最迟也要在一七八八年以前。
    原载:台湾《大陆杂志》第二十卷第二期、四期
    
    原载:台湾《大陆杂志》第二十卷第二期、四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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