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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楼梦》脂评本小札(二题)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邓遂夫 参加讨论

    为了想写一个关于曹雪芹的剧本,我在收集、研究材料的过程中,阅读了一些《红楼梦》早期脂评抄本的影印本,如《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庚辰本、甲成本、《戚蓼生序本石头记》之类。不读则已,一读之后才深深体会到:要想真正读懂《红楼梦》这部奇书,不读脂评本是不行的。
     当然,也不是说读了脂评本,就像吃了灵丹妙药,《红楼梦》中的什么问题都可以弄懂。但只要处处留心,时时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去分析认识那些使人感到异样的地方,至少可以从中受到许多启迪。说不定一些学术界长期争论不休的疑难问题,正可由这些偶然的启迪打开缺口,得以冰释。现将笔者在阅读脂评本时的点滴收获,整理出两则,以公同好。
    “四字”辨误
     庚辰本第二十一回,写宝玉大清早跑到黛玉、湘云房中玩耍,回来受到袭人嗔怪,便索性不理睬她,只叫小丫头四儿服侍。至此,书中写了一句:“谁知四儿是个聪敏乖巧的丫头 ……”紧接着有一双行夹批:
     又是一个有害无益者!作者一生为此所误,批者一生亦为此所误。于开卷凡见如此人,世人固以为喜,余犯[反]抱恨,盖四字误人甚矣!
    之后还有一句引人注目的话:
     被误者深感此批!
    这显然是另一个人的口气。因前面明点作者和批者同样“为此所误”,所以一般研究者都把后面冒出来的这位“深感此批”的
    “被误者”,推断为是《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并由此而断定曹雪芹对上面这条批语的观点,是表示赞同的。这一点看来并无多大的问题。
     可是,有的研究者对整个这段尤其对“四字误人甚矣”这句话,作了一种异乎寻常的解释,其大意是:“四字”者,四儿的排行也,用以暗指清代康熙皇帝的第四子,雍正皇帝。因为雍正上台以后抄了作者和批者这些人的家,所以作者的一生,批者的一生,都是被这位封建暴君所误。
     这种令人吃惊的穿凿附会之论,竟然长期被某些研究者所深信,其根本原因,恐怕就在于对批语中的“四字”,发生了莫大的误解。不久前发表的一篇研究文章就这样写道:
     书中描写的一个名叫四儿的普通丫头,使批者感慨如此,而且抽象出来说“四字误人甚矣”,这不能不令我们作深一层的思考。[1]
    思考的结果,便是我们刚才介绍的那种观点。
     现在首先需要弄清楚,上引那段批语中的“四字”,到底是不是“抽象出来说”的。而要弄清楚这一点,又得首先明白,什么叫“有害无益者”。仔细推敲批语,所谓“又是一个”云云,表明作批的人是在借题发挥,其着重感慨的,还是原来的那个或那些个(“有害无益者”)。这原来的“有害无益者”是指谁?从整条批语来看,当然是指“作者”和“批者”。那么,“有害无益者”,又究竟是什么样的一种人呢?于是不能不使人联想到《红楼梦》第三回给宝玉下的评语:“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于国于家无望”。可见,在作者曹雪芹的心目中,宝玉子“闺阁中固可为良友”,而“于国于家”,于当时的社会,却正是一个“有害无益”的典型。身为曹雪芹的亲人和著书助手的脂砚斋,又曾在批语中一再点明:宝玉的形象,正是作者本人的自寓[2]。如果这位批书人所传不误的话,那就说明,作者正是把他自己,看作贾宝玉式的“有害无益者”。只不过现三情况变得稍复杂了一点。在我们所讨论的这条批语中,批书人把自己也摆进去了。所以才说: “作者一生为此所误,批者一生亦为此所误。”这样,把前后语意连贯起来,所谓“又是一个有害无益者”,即是说:又钻出一个你我(作者、批老)这样的人来!
     批书人把自己看作曹雪芹那样的“有害无益者”应该说并不使人感到意外。稍觉费解的倒是:为什么把小丫头四儿也无端拉入他们的行列之中?其实,只要稍加思忖,这道理也是容易理解的。正如前再所述,拉四儿做话头的目的,只是为了借题发挥,感慨自己。但这里所借之“题”,却并非什么从四儿这一称呼里“抽象出来”的“四”字,而是指批语前面那句正文中具体存在着的四个字——“谁知四儿是个聪明乖巧的丫头”一语中的“聪敏乖巧”[3]。
     乍看,的确有些令人疑惑:怎么“聪敏乖巧”反而会有害无益?又怎会因此而使作者和批者都“误一生”呢?
     这就需要联系着书中宝玉的完整形象来分析了。作者对他的主人公,确实下了许多貌似贬抑的评语,然而在实际描写这一借以自寓的人物形象时,却并没有真把他刻画成什么“无才”、“无能”的“蠢物”。倒是恰恰相反,把宝玉写得十分聪慧敏捷,感情丰富,正直善良而富于同情心。当然也有真正“无能”和“不肖”之处,如不愿“留意子孔孟之间,委身子经济之道”等等。但作者于此,又分明是怀着赞美之情去描写的。所以,作者对于宝玉一类人(包括他自己)的“被误”,决不会真以为是由于他们“无才”、“无能”,而恰恰是认为这样的人太有才,太聪明,头脑太清醒,以致发展到为现实社会所不容。概而言之,即所谓“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 (这虽是概述探春命运的诗句,但脂砚斋于此有批云:“感叹句,自寓。”即足资证明)。
     由此也就不难看出,《红楼梦》作者以及这位批者,他们之所以自我标榜为“有害无益者”,不仅是对当时封建专制社会的极大蔑视,同时也是对其生不逢辰之慨的一大发泄[4]。
     苏轼《洗儿》诗云:“人皆养子望聪明,我为聪明误一生[5]正可作为上述这条批语的绝妙的注脚。甚至可以说,批语针对“聪敏乖巧”四字而发出的那些感慨,恐怕正是从苏轼这一诗句中化出来。
     最后补充说明一点。“四字误人甚矣”,既是针对“聪敏乖巧”而言的,为什么不明确说成是“聪敏乖巧误人甚矣”呢?这问题也很简单。查《红楼梦》所有脂批,凡针对正文中某几个字而发的议论,大都使用这种句法。很少有重复正文字句的。如“二字奇绝”, “ 三字如此出”,“八字屈死多少英雄”,等等。尤为有趣的是,其中提“四字”者特多:
     四字是血泪盈面……
     四字是作者痛哭l
     四字包罗许多文章笔墨……
     四字评倒黛玉!
     四字渐露大丫头素日……
     四字写宝钗守身如此。
    这样的例子真可说俯拾即是。而且所有这些带“四字”的批语,全是针对正文中具体存在着的某四个字而言,绝无例外。
     这不仅为我们澄清“四字误人甚矣”的确切含义提供了大量无可辩驳的旁证,同时还引出一个颇有意义的伺题:脂批中如此频繁地提到“四字” (提到“八字”的地方,实际上亦是双倍的“四字”),意味着什么?
     只要稍加分析,即可寻出答案。原来,《红楼梦》作者在语言艺术上有一个突出的特点,非常善于运用四字句的成语或词组。这固然是我国古代诗文在语言运用上的传统手法,其源盖出于《诗经》。但是到了曹雪芹手里,则被赋予了新的生命力,发展到更臻完美的地步。打开《红楼梦》,可以看到许许多多穷形极相的描绘,以及作者的深邃之思,点睛之笔,大都被镕铸到这类精当的四字词组之中。例如对于理解作者著书意图至关重要而又内涵丰富的“无材补天”,以及描写潇湘馆翠竹而极富神韵的“凤尾森森,龙吟夸细细”等,皆属此中精品。明白了这一道理,对于批书人每以“四字如何如阿”发表感慨,也就不足为奇了。
     真正令人感到奇怪的倒是,研究者对于脂批中大量提及“四 字”的批语,从没想到要把其中的“四”字抽象出来,放到雍正皇帝身上,怎么偏偏在“四字误人甚矣”之处,一下子发现了曹雪芹的“深意”?究其根源,除了表明研究者自己的头脑中存在着对曹雪芹思想的误解之外,恐怕也确实因为“四儿”这丫头的名字碰了巧,以致“误人甚矣”!
    “爱呀厄的去”解
    《红楼梦》第二十回末尾,黛玉取笑湘云咬舌,学她将“二哥哥”叫作“爱哥哥”,把“幺二三”说成“幺爱三”。于是:
     湘云笑道:“这一辈子我自然比不上你。我只保佑着明儿得一个咬舌儿林姐夫,时时刻刻你可听。爱呀厄的去,阿弥陀佛,那时才现在我眼里呢!”
     人们对湘云这番说笑中的“爱呀厄的去”一语,历来感到费解。过去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石头记》,在这句话的上面有眉批说:“似乎当对有此方言,然究不得其解。”著名翻译家陈望道所著《修辞学发凡》,在列举这段文字时,也特意把“爱呀厄的去”中的“爱”和前面“爱哥哥”、“幺爱三”等处用作“二”字音转的“爱”,严格加以区别,说这“最后一个爱字另有含义”。另有什么样的含义,他也没有明确解释。说明仍采取存疑的态度。
     最近陈梦韶同志著文介绍,鲁迅一九二六年十月在厦门大学讲授《中国小说史》,曾作过一种解释。按鲁迅先生的说法,“爱呀厄的去”应该标点为“爱呀,厄的去!”湘云说这话的意思是:
    时时刻刻,会听到他(咬舌的林姐夫)叫你;“唉呀,我的妻!”
    鲁迅这样的解释,颇具幽默情趣,似乎也合于湘云反唇相讥的语气。但仔细想来,仍觉不甚妥帖。首先一点,“爱呀”二字不可能是叹词。曹雪芹写《红楼梦》,很讲究用字的准确性,我查了一下脂洋抄本,凡用叹词,都是带口字旁的,从来不将“哎哟”、“哎呀”写作“爱哟”、“爱呀”。况且“爱呀厄的去”中的“爱”,在前文的“爱哥哥”等处已明确用作“二”的音转,作者决不会紧接着又混作叹词的“哎”。此外,“去”字也不可能是咬舌音,更不可能是“妻”字的咬舌音,生活中常见的咬舌儿,并非对任何字音都说不准,他们实际上只对极少数需要卷舌的字眼才感到困难,如“二”、“儿”之类。所谓“咬舌儿”,四川人称之为“夹舌儿”,正是形容其舌头像被牙齿咬住夹住似地翻卷不上去。“妻”字不需要卷舌,发音极简单,湘云不可能连这样的字音也发不准,却反而说成了发音稍复杂的“去”字。以“厄”和“我”作比较,也是如此。咬舌儿发“我”这个音非常容易;发“厄”(e)音相对说来就困难得多,除非他们拼命想说“二”、“儿”之类的字眼。
     经过这样一番分析,对于“爱呀厄的去”一语的解释,似乎已经接近解决问题的边缘了。但光有演绎推理还不行,中国人信崇的是归纳法,即要拿出足够的实证来,还有所谓“孤证不立”之说加以限制。
     恰好,这问题在脂评本中可以找到解决的实证,而且不止一条。
     庚辰本,是曹雪芹生前最后一次《红楼梦》定本的过录本。在这个本子上,湘云的“你可听爱呀厄的去”一语,写作。
    你可听爱厄去。
    查对略早于庚辰本的已卯本和稍后的戚序本,与此全同。说明“你可听爱厄去”,方是曹雪芹所作的原文。最早出现“你可听爱呀厄的去”这样的改笔,就我目前所知,似乎是题有“兰墅阅过”字样的《乾隆抄本百廿回红楼梦稿》。当然,细加比较,改笔与原文其实并无本质上的差别,仅仅添上了“呀”和“的”这样两个无关紧要的语助词。而且平心而论,添上两个语助词,实比原文更流畅、更口语化得多,或许纯出于高兰墅为读者着想的一番好意吧。当我们了解到改笔与原文的微妙差异之后,过去难以决断的一些疑点,便可以云消雾散。
     仍以鲁迅的解释去对照这个原文。如果“爱呀厄的去”真是“哎呀,我的妻”,那么,原文就应当相应地解作“哎,我妻”。这不仅十分生硬别扭,也完全不合《红楼梦》中人物的口语习惯。高鹗在“爱”和“厄”之后分别加一语助词,则分明表示“爱”和“厄”这两个字才是湘云的咬舌音,从而排除了“去”字是咬舌音的可能性。这一点也能在庚辰本上找到旁证。曹雪芹著书的助手脂砚斋,在有关这段描写的文字之间,写下了一条双行夹批,其中有句云:
     俨然一娇憨湘云立于纸上。掩卷合目思之,其“爱”。
     “厄”娇言,如入耳内。
     请看!脂砚斋也说是“‘爱’、‘厄’娇音”,而不说“‘厄’、‘去’娇音”,证明“爱”并不是语气词“哎”,而的的确确是湘云咬舌的“娇音”,同时也证明“去”并不是咬舌音。
     明白了这一点,再从语法去分析。“爱”、“厄”二字既是特定的咬舌音,在“你可听爱厄去”这一句子之中,它们便是以并列宾语出现。于此可见,“你可听……去”这样的句式,如同《红楼梦》中常见的“你竟玩你的去”(第九回)、“我剪了头发做姑子去”(第四回)一样,里面的“去”字皆属趋向动词——即附属于前面的动宾词组(“听爱厄”、“玩你的”、“做姑子”),表示其动作的趋向。
     排除了上述“混淆视听”的干扰,就可以揭穿“爱”、“厄”二字的含义之谜了:“爱”是“二”的音转。前面已经提到,曹雪芹用字十分精当。同一段描写中的“爱哥哥”、“幺爱三”等处,已经一再表明“爱”字是“二”的音转,他决不可能紧接着又把同属咬舌音的另一个“爱”,指为其他字。这是不言而喻的。而且黛玉刚刚用“爱哥哥”、“幺爱三”嘲笑了湘云,湘云反唇相讥说但愿今后得一个咬舌的林姐夫,黛玉就时时刻刻都可以听到这样的“爱”了,这才符合当时的情景。所以,“爱呀厄的去”的“爱”,只可能是“二”的音转。
     那么,“厄”呢?.我在前面已经说过,咬舌儿发“厄”(e)这个音是比较吃力的,除非他们拼命想说“二”、“几”这样的字眼。根据湘云说这句话时的规定情景,她除了以牙还牙地将林黛玉嘲笑她的“爱”反加在“林姐夫”身上之外,确有可能拼命地说出一个她想象中接近于正常发音的“二”字来——于是便有了这个“厄”。
     为什么湘云在反唇相讥中,会说出不同发音的两个“二”字呢?仔细观察生活中的咬舌儿,他们其实从来不把“二”说成“爱”。“爱”,只是不咬舌的人嘲笑咬舌者的一种夸张的发音。大.凡咬舌者,都想努力克服自己的缺陷,希望把被人嘲笑的字眼发得更准确一些。例如说“二”,舌尖不能往上卷,便用力把舌面往上抬和往后退,这样发出的实际字音,也就变成了“厄”。通过这样一番努力,他们往往觉得已经接近于正常发音,而对于人们带夸张性的嘲笑,便产生一种不服气的情绪。所以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谁夸张地学了咬舌者的说话,咬舌者在反嘲中便往往有意将别人的夸张发音,同自以为更高明的自己的真实发音加以对照。其中显然隐含着辩解的心理。
     在留有高鹗改纂痕迹的通行本《红楼梦》中,湘云刚出场日叫宝玉、黛玉,便作“爱哥哥,林姐姐”,那是没有道理的,而在己卯、庚辰、戚序等脂评本上,则作“二哥哥,林姐姐”。这正是曹雪芹的精微过细之处。此时黛玉尚未讥笑湘云咬舌,若实写湘云叫“厄哥哥”的确切发音,既无必要,也让人费解;若照高鹗那样改作“爱哥哥”则又不合事理。所以,直到描写湘云反唇相讥,才突然冒出这么一句“你可听爱厄去”。这就一下子活画出了湘云特有的娇憨之态。
    假如我们结合湘云内心的潜台词,来阐发她的这段话,便是:
    等你以后嫁了个咬舌儿林姐夫,就每时每刻都可以听到一一像你们所夸张的那种“爱”,和我这不如你们说得好的“厄”了。那才是报应呢!
     从这深入人物内心世界的精妙入微的描写之中,使我们深深地感受到曹雪芹著书黄叶村的运思之苦。然而遗憾的是,正因为他这样过细过深的处理,竟使两百多年来许多不为无心的读者,如堕五里雾中。这恐怕是曹翁始料所不及的吧!
     1979年3月28日初稿
     1980年11月30日修改
     注
     [1]刘梦溪:《论<红楼梦>的书名及其演变》,《文艺论丛》第四辑.上海文艺出版社1978年8月出版。
     [2]用戌本第五回《红楼曲·引子》:“开辟鸿蒙,谁为情种?”有批语云:“非作者为谁!余又曰:亦非作者,乃石头耳。”皆明指宝玉形象乃作者的自寓。
     [3]在后来的程高本,以及目前人民文学出版社以程乙本为底本校印的百二十回本《红楼梦》中,均无“聪敏”二字,显然是由于高鹗妄改的结果。这就使某些仅知有此批语,而未及查阅庚辰本原文的同志,更感困惑。
     [4]因批语中并提作者、批者,故此处亦笼统论之。若细致分析,显然曹雪芹的思想更侧重于前者,批书人的思想更侧重于后者。
     [5]见《十八家诗抄》卷二十七,中华书局聚珍仿宋版。
     [6]陈梦韶:《鲁迅解答<红楼梦>中的“爱呀厄的去”》、《文学评论》1978年第6期.
    原载:《红学论稿》
    
    原载:《红学论稿》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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