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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原型的神话意象 ——论《红楼梦》“木石前盟”的象征意义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张丽红 参加讨论

    《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辉煌巨著,同时又是一部伟大的具有神话思维、神话意志的鸿篇巨制。《红楼梦》的主体讲述的是女娲补天所剩顽石“无才补天,幻形入世,被那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携入红尘引登彼岸”(第一回)[1]的故事;同时也是绛珠仙草因受了神瑛侍者的灌溉之恩而下凡还泪的故事。正因这一石一木的下凡,所以“勾出多少风流冤家都要下凡,造历幻缘”(第一回),从而演绎出这“悲金悼玉”的《红楼梦》。《红楼梦》第一回就创造性地讲述了一个被称为“木石前盟”的神话故事,在第8回中又描写了一个被称为“金玉良缘”的神话性故事。《红楼梦》以其开篇的两个相关联的创造性神话——木石前盟与金玉良缘的神话构筑了全书的结构框架,并由这两个对立冲突的神话深化了《红楼梦》的主题(《红楼梦》两个最深刻的爱情主题和人生悲剧主题大部分是由它象征性地表现出来的)。如果说,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以及贾宝玉与薛宝钗的婚姻是《红楼梦》最重要的情节,由此情节生发出《红楼梦》的爱情悲剧、人生悲剧和命运悲剧是《红楼梦》最重要的主题,那么,这两个象征着贾宝玉和林黛玉爱情及贾宝玉和薛宝钗婚姻的神话性故事便是《红楼梦》表现主题的最重要的艺术形式。《红楼梦》以这两种原型的表现而使《红楼梦》的爱情主题、人生主题和命运主题阐释得更为神秘而深邃。
    《红楼梦》的神话思维
    《红楼梦》中广泛存在着神话因素,既有威名赫赫的补天女神女娲,也有“司人间之风情月债,掌尘世之女怨男痴”的爱神警幻仙姑;既有穿梭于神界与人间的茫茫大士、渺渺真人(人间的幻象为癞头和尚、跛足道人),也有访道求仙因情悟道的空空道人(后易名为情僧);既有那深具象征意蕴的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也有那“人迹不逢、飞尘罕到”居于离恨天之上、灌愁海之中的“太虚幻境”。在一个神话基本消亡了的时代,作家还运用神话的方式去塑造人物形象、构设情节结构,传达他的情感体验,我们只能认为,这是一种有意识的虚构,是基于作家强烈的理性意识和明确的审美目的而有意为之的,他不像原始时代的先民那样,把神话作为集体无意识愿望的投射形式,而是将神话作为更深刻思想的象征方式。作家借用这些神话因素、神话意象,构筑了独特的神话世界,这个神话世界是作家的天才创造,它不是简单地点缀于小说文本之中,而是与小说的情节模式一起共同构成了作家的神话思维模式。《红楼梦》中的神话意象是一种原始意象。作家运用神话故事就是运用原始意象,因为原始意象是比一般意象符号具有更丰富意义的象征。由于它在文化传统中具有约定俗成、固定不移的原型性特点,因而对它的运用,就可以使作家表现更深邃的东西,甚至可以表达难于表达或根本不可表达的东西。作家运用神话思维方式,根据“同类相生”——相似的原因产生相似的结果,反之,相似的结果一定是由相似的原因引起的——的思维模式,创造了他所感悟到的、体验到的人类的情感愿望、心理原型的同构形式。作家将其所体验的“因空见色,自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的“色空”观念和“好便是了,了便是好;若不了,便不好;若要好,须是了”的“好了”意识等哲理反思以神话思维的方式呈现出来。作家更是在神话思维模式的作用下来构设情节的。在总体情节发展前总是先有一个神话,然后,才是情节故事的逐步深化和展开,后面的情节是先前神话的具体化发展,这就形成了一个“神话—现实”的结构模式。前面的神话成了后面故事情节的预设和暗示、隐喻和象征。《红楼梦》正是在这种神话思维的作用之下,想象和虚构了《红楼梦》的结构和情节的,在小说的开篇即创造了两个看似对立两极、互不相容,实则相互对应、相互参照、相互渗透、相互贯通的神话——木石前盟神话与金玉良缘神话,这两个神话亦真亦幻,亦实亦虚,借此言彼,借象寓意,共同构筑了《红楼梦》的艺术世界。
    《红楼梦》在第一回就为我们创造性地讲述了“木石前盟”的神话:
    只因当年这个石头,娲皇未用,自己却也落得逍遥自在,各处去游玩,一日来到警幻仙子处,那仙子知他有些来历,因留他在赤霞宫中,名他为赤霞宫神瑛侍者。他却常在西方灵河岸上行走,看见那灵河岸上三生石畔有棵“绛珠仙草”,十分娇娜可爱,遂日以甘露灌溉,这“绛珠草”始得久延岁月。后来既受天地精华,复得雨露滋养。遂脱了草木之胎,幻化人形,仅仅修成女体,终日游于“离恨天”外,饥餐“秘情果”,渴饮“灌愁水”。只因尚未酬报灌溉之德,故甚至五内郁结着一段缠绵不尽之意,常说“自己受了他雨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若下世为人,我也同去走一遭,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还得过了”。因此一事,就勾出多少风流冤家都要下凡,造历幻缘;那“绛珠仙草”也在其中。今日这石正该下世,我来特地将他仍带到警幻仙子案前,给他挂了号,同这些情鬼下凡,一了此案。
    紧承这个“木石前盟”的神话,作家又创造了“金玉良缘”的神话,神瑛侍者的幻象贾宝玉“一落胞胎嘴里便衔下一块五彩晶莹的玉来,还有许多字迹”(第二回),这玉的正面写着“莫失莫忘,仙寿恒昌”,背面写着“一除邪祟,二疗冤疾,三知祸福”(第八回),而且宝钗的金锁上也有癞头和尚送的八个字“不离不弃,芳龄永继”,并预言“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
    如果孤立地看这两个神话性故事,它们不仅没有意义,而且还是多余的累赘。因为不管是21世纪的读者,还是200多年前的作家曹雪芹,谁都不会相信有人能够衔玉而生,也不会相信真有这样一个实际发生过的贾宝玉和林黛玉的前世之缘的故事,更不会相信冥冥中又有一种规定贾宝玉与薛宝钗婚姻的神力。作家是以神话象征的方式创造了木石前盟与金玉良缘的神话,由于贾宝玉既是木石前盟中的“石”又是金玉良缘中的“玉”,他一身兼二职,正是作家所体验到的情感世界的矛盾复杂性的外化形式,是人不能主宰自己的情感、生活、命运的外化形式,是人的自由自在的真爱与不能自主的婚姻之间的矛盾对立的同构形式。作为神谕,这是两种命运的对立冲突;而这两种对立冲突的神谕,爱情原型的神话意象又象征了尘世中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及贾宝玉与薛宝钗的婚姻之矛盾冲突,现实世界的爱情与婚姻的对立冲突,是神话对立冲突的转换形式。
    “木石前盟”的象征意义
    “木石前盟”与“金玉良缘”作为支撑《红楼梦》的结构性框架,这两则神话都具有深邃的象征意义。“木石前盟”代表人性的自由与爱情的浪漫,追求爱情的自由,是人的自然天性的象征,是不带任何功利色彩的真正的两情相悦;“金玉良缘”代表了世俗力量对人的框范与规定,在这种模式化的框范设计中,人对爱情、自由的追求必将被毁灭。它是一种预设的、不可改变的命运象征。“木石前盟”的神话意象象征贾宝玉和林黛玉爱情的先天性和自然性;“金玉良缘”的原始意象象征贾宝玉与薛宝钗婚姻的宿命性、世俗性。
    从作品的前后结构关系来看,“木石前盟”的神话与发生在现实中的宝黛爱情故事构成了一种因果关系:“木石前盟”成为现实中宝黛爱情发生的原因;现实中宝黛的爱情是“木石前盟”的结果。然而,从神话思维的角度看,“木石前盟”的原始意象却是现实宝黛爱情原型的象征:现实中宝黛的爱情是原因,而“木石前盟”的神话意象则是他们爱情的结果,“木石前盟”的原始意象是宝黛爱情原型的神话象征。
    这种神话的方式是对宝黛爱情原型的象征。曹雪芹不仅极其生动地描写了缠绵悱恻的宝黛爱情,还鬼使神差地般地创造了一个“木石前盟”的神话,用这个神话的原始意象去象征先天性的宝黛的爱情原型。
    从原型批评的角度看,象征不是对人们能够理解的一般思想感情的象征,而是对人们不能理解的集体无意识心理原型的象征。因而,象征是原型的外在化显现,原型必须通过象征来表现自己。“象征不是一种来把人人皆知的东西加以遮蔽的符号,这绝非象征的本真含义。恰恰相反,象征借助于与某种东西的相似性,而力图阐明和揭示某种完全属于未知领域的东西,或者某种尚在形成过程中的东西。”[2]荣格认为:“象征不是比喻,不是符号,而是在很大程度上超越了意识内容的意象。”[3]“木石前盟”原始意象所象征的就是超越了意识内容的,用宝黛爱情具体内容不能表现的人的爱情原型。
    “木石前盟”神话的原始意象是针对现实中宝黛爱情而言的,“木石前盟”神话便成为宝黛爱情的原始意象。《红楼梦》清楚地交代了“木石前盟”原始意象对宝黛爱情原型象征的线索:石头幻化了神瑛侍者,神瑛侍者幻化了贾宝玉;绛珠仙草幻化了女体,女体幻化了林黛玉;神瑛侍者和绛珠仙草的相爱转换为宝黛的相爱。因而,石头幻化的神瑛侍者和绛珠仙草幻化的绛珠仙子的相爱就成了现实中宝黛爱情的原始意象。所谓原始意象就是初始范式,就是原型。这样看来,是“木石前盟”这个初始范式、这个原型规定了宝黛后来爱情所遵循的形式。曹雪芹不是在一个既成的神话范式即原型的作用下对现实爱情的虚构与想象,而是首先虚构与想象了一个“木石前盟”的原型神话,并将这个“木石前盟”的神话原型直接嵌入宝黛现实爱情之中,因为“木石”(神瑛侍者和绛珠仙草)是爱情原型的象征,而贾宝玉和林黛玉又是神瑛侍者和绛珠仙草的幻化,因而,贾宝玉和林黛玉便必然地成为爱情原型的转换形式。曹雪芹就是这样通过魔幻的方式使“木石前盟”的神话与宝黛现实爱情连在一起,使“木石前盟”神话原型与现实宝黛爱情一体化,从而不仅使宝黛现实爱情直接受到“木石前盟”神话原型的影响和观照,更为重要的是,使宝黛爱情起源于“木石前盟”原型、被“木石前盟”原型所推动、被“木石前盟”原型所规范的构想得到艺术性的呈现。“木石前盟”是宝黛爱情的“根”,是宝黛爱情的“源”,是宝黛爱情的“本”,没有“木石前盟”宝黛爱情便无从谈起。“木石前盟”的原型决定了宝黛爱情的本质。“木石前盟”神话原型的象征意义便是宝黛爱情的本质意义。因而,揭示“木石前盟”的象征意义也就揭示了宝黛爱情的本质。
    1.“木石前盟”以木石相爱的自然性原始意象象征了宝黛爱情的至真性
    现实中宝黛为什么那么痴情地相爱呢?他们相爱的前提和理由是什么呢?“木石前盟”象征性地表达了这种前提和理由———基于美的欣赏和爱的酬报。神瑛侍者“看见那灵河岸上三生石畔有棵‘绛珠仙草’,十分娇娜可爱,遂日以甘露灌溉”,娇娜是一种美的表现,灌溉是一种爱的象征。因美而爱,这就是贾宝玉与林黛玉爱情的前提和理由。“木石前盟”神话的这种原型意义被十分充分地运用到宝黛的具体爱情中。第三回写到林黛玉初到贾府与贾宝玉一见如故、一见倾心、一见钟情就是“木石前盟”神话原型象征的自然性相爱的具体化、写实化描写。曹雪芹特别成功地描写了宝黛一见面就好像故人久别重逢的神秘的心理感受:“黛玉一见便吃一大惊,心中想道:‘好生奇怪,倒像在哪里见过的,何等眼熟!……’”宝玉看过黛玉,笑道:“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贾母笑道:“又胡说了!你何曾见过?”宝玉笑道:“虽没见过,却看着面善,心里倒像是远别重逢一般”。怎样解释他们这种似曾相识的神秘的心理感受呢?如果把“木石前盟”看成是曹雪芹写实性描写,那就会理解成是宝黛因为有前世之约、前世之缘、前世之爱的缘故。但是,这种因果报应似的解释也就大大地削弱了“木石前盟”和宝黛“一见如故”的丰富内涵。如果把“木石前盟”看做一种象征,是宝黛爱情心理的象征化表现,“木石前盟”和“一见钟情”就获得了更为深刻的原型性理解。“木石前盟”是“一见钟情”的象征,一见钟情是“木石前盟”象征的具象化表现。如果一定要说有一种因果关系的话,这种因果关系也是一种原型和具体(心理内涵)的因果关系,而绝非前世之约与现世相爱的因果关系。宝黛的所谓前世之约即“木石前盟”,实际是宝黛爱情原型心理的象征。他们之所以“倒像在哪里见过的”一见如故,那是因为他们都在对方形象上看到了自己内心恋人、情人或说爱人的原型。他们之所以一见面就感到了电闪雷鸣般的震撼,是因为他们所见到的对方和他们内心中恋人的原型高度重合了。
    荣格的原型理论认为:阿尼玛原型和阿尼姆斯原型是人的两个最为原始的意象。阿尼玛原型是指男人心理中的女性心象;阿尼姆斯原型则是指女人心理中的男性心象。荣格在解释这一原型时说:“每个男人心中都携带着永恒的女性心象,这不是某个特定的女人形象,而是一个确切的女性心象。这个心象根本是无意识的,是镂刻在男性有机体组织内的原始起源的遗传要素,是我们祖先有关女性的全部经验的印痕(imprint)或原型,它仿佛是女人所曾给予过的一切印象的积淀(deposit)……由于这种心象本身是无意识的,所以往往被不自觉地投射给一个喜爱的人,它是造成情欲的吸引和拒斥的主要原因之一。”[4]而每个女人心中也都携带着永恒的男性心象。有关阿尼玛和阿尼姆斯原始意象的论述揭示了一见钟情的秘密,理想恋人是心理中积淀的原型形象。这种原型形象首先是内心中的、先验的,然后才是投射在对象身上的。宝黛各自看见对方感受到的“倒像在哪里见过的”一见如故,就是在对方身上看到了自己内心中的恋人原型的缘故。而这种爱人心理原型在“木石前盟”中已经有了神话性的象征。神瑛侍者“看见灵河岸上三生石畔有棵‘绛珠仙草’十分娇娜可爱,遂日以甘露灌溉”,就是爱人原型的象征。因而,“木石前盟”是爱人原型的象征,而绝非前世之约的规定。
    2.“木石前盟”以木石自然存在的原始意象象征了宝黛爱情的至情性
    既然宝黛爱情的原始意象是“木石前盟”,那么,“木石前盟”即木与石的相爱便成为宝黛爱情的原型。这个原型是对宝黛爱情的象征性表现。我们知道,曹雪芹还把“金玉良缘”神话作为“木石前盟”的结构性神话故事来对比描写。“木石前盟”神话是在开篇就写出来的,而“金玉良缘”则是在情节的发展中交代出来的;“木石前盟”是一个完整的神话故事,“金玉良缘”则是一个神话的爱情原型的神话意象基型;“木石前盟”的神话特点是强烈的,“金玉良缘”的神话色彩是相对模糊的。
    “金玉良缘”的神话由于是穿插在现实描写中的,因而,它的神话性因素就不像“木石前盟”那样明显。但这同样是曹雪芹对原型神话的象征性表达。曹雪芹的这两个神话是相互映衬、互相阐明的。正是在“木石前盟”神话的作用下,“金玉良缘”的神话才具有了强大的象征功能。贾宝玉衔玉而生,薛宝钗没有缘由地被戴上了一块锁,而“玉”和“锁”又鬼使神差般地构成了“天生”的一对,这象征了他们必然走到一起的婚姻命运。他们的命运被一种虽然看不见但却巨大的几乎是神性的力量规定着,一出生就已经预先安排好,他们不由自主、别无选择。贾宝玉与薛宝钗是被王熙凤的“掉包计”安排在一起的,这比直接来源于贾政或贾母的专制性裁决更具有悲剧力量。因为这种形式表现出了“金玉良缘”是人们的一种最普遍的思想观念,是社会约定俗成共同认同的婚姻模式。曹雪芹是将一种人类最为普遍的悲剧命运原型用一种神话象征出来。
    如果说,“金玉良缘”是一种后天雕琢即异化性力量的限定、规范和桎梏,那么,“木”与“石”的相爱便是一种自然性的相爱;如果说“金玉良缘”是一种被后天社会价值玷污了的婚姻,“木石前盟”便是保持了自然的本真的纯粹的未被污染的爱。在“金”“玉”的人为价值打造和规定的比较下,“木”“石”象征的至纯的诗意性更显珍贵。“木石前盟”原始意象中“木”“石”的本真性正是宝黛爱情至纯性、诗意性的象征。这种象征是针对现实中爱情的至纯性和诗意性的毁灭而构设的。曹雪芹的伟大之处在于,他不仅以“木石前盟”的神话形式象征了爱情的原型,还以“金玉良缘”的神话形式象征了爱情毁灭力量的原型。
    曹雪芹既以“木石前盟”象征了爱情的至纯性、诗意性,又以“金玉良缘”象征了至纯性、诗意性爱情的毁灭。曹雪芹以“二元对立”的结构形式表现了两种原型及其在现实中的冲突。“木石前盟”与“金玉良缘”是对立的神话象征,而与此对应的是爱情和爱情毁灭力量的对比。现实中爱情和爱情毁灭力量这一对冲突正是由“木石前盟”和“金玉良缘”两种神话原型转换过来的。“木石前盟”象征爱情原型的神话在现实的爱情描写中得到了至纯性、诗意性的具体真实的“敞开”,作品以大量的细节和情节不厌其烦地描写了他们从一见钟情到爱情的发生与发展,充分揭示出了他们的爱情完全是由于内心中爱人原型的强烈吸引,精神、灵魂的绝对相通,文化情趣的极其和谐,价值取向的高度一致,然而,这种至纯性和诗意性的爱情在“金玉良缘”面前还是彻底地毁灭了。“金玉良缘”是一个神话,曹雪芹用这样一个原始意象象征了现实社会对至纯性、诗意性爱情的毁灭力量。
    “金玉良缘”中的“金”“玉”是人为的雕琢,已经失去了“木”“石”的本真,“良缘”不是婚姻当事人的选择,而是外部力量的强加。“木石前盟”源于人的原型心理,表现的是人的至纯的诗意性的爱情追求,但是“木石前盟”的至纯性和诗意性不可能战胜“金玉良缘”。《红楼梦》既为人们展现了爱情的至纯性和诗意性,又为人们展现了这种爱情在“金玉良缘”原型作用下的毁灭。
    3.“木石前盟”以木石的灌溉和还泪象征了宝黛爱情的至圣性
    灌溉和还泪的原始意象象征的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原型的一个方面。神瑛侍者见绛珠仙草十分娇娜可爱,“遂日以甘露灌溉,这‘绛珠草’始得久延岁月。后来即受天地精华,复得甘露滋养,遂脱了草木之胎,幻化人形,仅仅修成女体,终日游于‘离恨天’外;饥餐‘秘情果’,渴饮‘灌愁水’。”既然我们把“木石前盟”看做是象征,那么,其中“甘露”、“秘情果”、“灌愁水”等等同样是象征而不是具体事物的实写。神瑛侍者是用甘露灌溉绛珠仙草的。那甘露就是神瑛侍者的爱;而灌溉是慷慨的忘我的无功利的审美的。这象征了神瑛侍者把对绛珠仙草的爱当成了自己的生命意义。正是这种以付出全部生命的爱,才使得绛珠仙草有了“秘情果”可餐,有了“灌愁水”可饮,而终于(“离恨”)脱离了草木之胎,转化为女人。而“绛珠仙草”“只因尚未酬报灌溉之德,故甚至五内郁结着一段缠绵不尽之意,常说‘自己受了他雨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若下世为人,我也同去走一遭,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还得过了’。”绛珠仙草还泪表面看好像是被动的,是一种感恩戴德的报偿行为,但从根本上说,林黛玉是这场爱情的主角、主动者,为了还报神瑛侍者纯洁无私的爱,她甘愿放弃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神仙生活,堕落凡尘,用一生一世的眼泪来偿还自己的“情债”,林黛玉欲将眼泪这至真至纯的感情结晶全部奉献给所爱者,她带着宿情来到人世,终其一生都生活在感情的包围之中。林黛玉的爱发源于贾宝玉的爱,是她对于爱的爱,她的生命意义就在于爱。如果我们理解到曹雪芹是把绛珠仙草的还泪作为爱情原型来象征的,我们就会更清楚地感受到那还泪就是把爱情作为自己的整个生命价值来对待的。
    “木石前盟”神话所象征爱情原型的至高无上的价值和意义在宝黛爱情的描写中有了具体生动的再现。贾宝玉对那些虚伪的道德文章本能地反感,对仕途经济本能地抵抗,对“金玉良缘”本能地拒绝,对假丑恶本能地厌恶,不仅是他感性地对年轻人的纯真性诗意性的坚守,还是他站在理想的高度对违反人性的种种的抵拒。“反认他乡是故乡”的概念(第一回)和人应该保持赤子之心的议论(第一○八回)是宝玉人生观和世界观的一种理性透露。而这一切都体现在他的爱情观上。在贾宝玉看来,人的爱情是高于一切的,在爱情面前,其余的一切都是轻轻飘飘的,都是不值一提的,爱情是最高的价值,爱情是最神圣的,我爱故我在,我爱的失去,我的生命就是没有意义的,这就是贾宝玉的爱情观和世界观。贾宝玉虽然有泛爱的倾向和表现,但这并非是对贾宝玉爱情的稀释和瓦解,相反却是对贾宝玉爱情神圣性的衬托,是贾宝玉对美、对青春、对纯真的本能反应。贾宝玉对少女、对美有一种天生的羡慕、欣赏和爱(吃女孩嘴上的胭脂是这种思想的典型表现),但这并不能代替贾宝玉对林黛玉的最爱。当紫鹃开玩笑说,林妹妹要回苏州时,宝玉立即“眼也直了,手脚也冷了,话也不说了……已死了大半个了”(第五十七回);当得知自己娶的是薛宝钗而不是林黛玉,而林黛玉已死去,他就失去了自己的灵魂。失去了生命的意义,也就失去了一切,他觉得整个生活都没有了色彩,整个生命的意义都变得空空洞洞,因而,他必然地远离尘世出家做和尚了。
    林黛玉的爱的至圣性比贾宝玉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曹雪芹让这样一个美丽绝伦的少女,和贾宝玉这样一个情魔相遇,并且是有着“木石前盟”的:从林黛玉见到神瑛侍者的凡尘幻象贾宝玉开始,就把她纯洁的“血泪”凝成的眼泪还他。贾宝玉成了林黛玉尘世生命的主宰,他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左右着黛玉的喜怒哀乐,“象忧亦忧,象喜亦喜”,从此之后,黛玉的“心中目中、意中念中、谈笑中、哭泣中、幽思梦魂中、生生死死中”[5]只有一个唯一的宝玉。林黛玉看到了自己的真爱,她的灵魂找到了知己,她的爱的神圣性被激发了出来。从此,她对贾宝玉之外的任何男性都不屑一顾,她对爱情之外的任何感情都不闻不问,她的全部灵魂和神经都被一个爱把持着支配着控制着驱使着。正像她的美是因爱而存在一样,她的在今天看来的性格缺欠也是因爱而生成的。她的过于超凡脱俗,她的尖酸刻薄、猜忌狐疑、反复无常、好使小性子、哭哭啼啼,等等,都是她寄居在并非自己家里的孤立无援(不像宝钗那样有母亲做主)、在封建意识下爱的不能直接表白、在一个贾宝玉被众多女性竞争中爱的危机感的表现。爱的难以实现或根本不能实现的感受,使她深深地感到了生命的没有意义。“葬花吟”是林黛玉爱的神圣性不能实现的生命意义正在失去之感受的真实写照,“杯弓蛇影颦卿绝粒”是林黛玉爱的神圣性不能实现的提前预演。林黛玉越是把爱情看得神圣,爱的危机感就越严重;危机感越是严重,爱情就越是变得更为神圣。爱的神圣性和这种神圣性的不能实现使黛玉产生了严重的危机感,这种爱的危机感又使林黛玉患了严重的精神焦虑症。贾宝玉和薛宝钗婚礼的喜乐敲响了林黛玉生命的丧钟。林黛玉为爱而来,最后为爱而死,“还泪”的一生表现出了她爱的至圣性。
    把自己的爱情视为最为神圣的高于一切的价值,把自己的整个灵魂和生命的意义都托付给爱情,为了爱情放弃一切世俗的价值,最后放弃了整个生活,也放弃了生命,这样一对把爱情看得最为神圣的典型在中国文学中,《红楼梦》是第一个。“木石前盟”中写到的神瑛侍者以甘露灌溉绛珠仙草,绛珠仙草一生的“还泪”毫无疑问是宝黛这对爱人爱情至圣性的象征。
    爱情原型神话的意义
    “木石前盟”和“金玉良缘”作为《红楼梦》中对立冲突的结构性神话,其神话的意义在哪里?这就首先应该理解神话是什么。伟大的原型批评家弗莱说:“我们就从神话世界开始我们的原型研究吧。这是一个充满着情节虚构和主题构想的非实在的或纯粹的文学世界,它不受应该真实地符合日常经验这条规则的制约。就叙述方面而言,神话乃是对以欲望为限度或近乎这个限度的动作的模仿。”[6]神话是集体无意识愿望的象征,这愿望是一种心理原型,它不能直接呈现出来,而必须用一种象征的方式表现出来,因而象征变成了原型的表现方式。“木石前盟”是人的爱情原型的象征,曹雪芹把对理想爱情的体味和理解转换成了一个神话性故事。“木石前盟”既不是宝黛爱情的“前世之约”,也不是对宝黛爱情的一种暗喻,而是一种爱情原型,是以一种神话性故事对原型的象征。“木石前盟”是对这种原型的神话性象征,宝黛爱情是对这种原型的实在性描写。
    而“金玉良缘”也是原型的神话性象征。它象征的是人对毁灭爱情力量的集体无意识的理解。《红楼梦》的神话构设不仅表现了人的愿望比如爱情的集体无意识理解,同时也可以象征人们对愿望比如爱情毁灭力量的集体无意识体验。“金玉良缘”的玉和锁没有任何缘由地配成一对,象征了社会势力对人们爱情的强行规定——“都道是金玉良缘”。宝玉和宝钗的婚姻与其说是被“掉包计”强行捆绑在一起的,不如说是被那毁灭人自由爱情的社会势力所限定的。
    曹雪芹以象征的方式表现出了人类最为普遍的两个原型:人类至真至纯至圣的爱情原型,毁灭至真至纯至圣爱情力量的原型。这两种原型并非是两个孤立的虚构与想象,而是在一个更大的整体象征模式统摄下的创造。这个更大的整体象征模式就是由“木石前盟”和“金玉良缘”两种神话象征的原型构成的二元对立结构。曹雪芹是在“金玉良缘”原型作用下充分表现“木石前盟”神话原型的;也是在“木石前盟”的作用下,充分表现“金玉良缘”象征意蕴的。正是对两种原型的理解与表现,才极为充分地表现出了人对美好爱情的向往和憧憬,也极为充分地表现出了社会力量对美好爱情的毁灭,以及爱情毁灭造成的绝大悲剧。
    [1]本文所引小说原文均出自曹雪芹:《红楼梦》,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
    [2]胡经之、王岳川:《文艺学美学方法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22页。
    [3]荣格:《荣格文集》第15卷,冯川、苏克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年,第90-91页。
    [4]荣格:《荣格文集》第17卷,冯川、苏克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年,第54页。
    [5]涂瀛:《红楼梦论赞》,载一粟编《古典文学研究资料汇编·红楼梦资料汇编》,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127页。
    [6]叶舒宪选编:《神话—原型批评》,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大出版社,1987年,第174页。
    
    原载:《社会科学战线》2011年第12期
    
    原载:《社会科学战线》2011年第12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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