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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红楼梦》中对“窥听”书写的特点与意义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傅翀 参加讨论

    尽管中国文学批评传统中不乏对“视角”的关注[1],但是不容否认的是,当前在讨论中被广泛使用的有关叙述视角的概念和理论都是从西方文学批评引进的[2]。很多研究者以这套理论来分析《红楼梦》,题曰叙事之风格、方式、艺术或特色,名目虽有不同,实质近似,往往都避免不了涉及“视角/视点”的问题。但是在讨论时,研究者不是忙于给各种叙述者和视角进行分类,就是惯性以几个著名的段落(比如黛玉、刘姥姥进府)进行举例分析[3]。虽然也不乏颇有见地的文章,但其中不少论点往往有以概念套文本的倾向,具体论述上也常有重复之感。
    笔者在本文中特别关注《红楼梦》中出现的有关“窥听”(偷窥与窃听)的行为。以叙述学的术语来划分,应算是“内视角”,但又是特殊情况下的内视角———窥听者都是在对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其进行观察的。本文试图表明曹雪芹不仅对人物实际的“窥听”行为作了细致独到的书写,而且更把“窥听”方式发展为叙述故事的一种策略灵活地运用到写作中。笔者也希望指出对“窥听”的表现和运用除了体现《红楼梦》对私人经验的关注外,也在文本章法上产生了特殊的效果,尤其是贾宝玉的“窥听”视点甚至呼应了整部著作所流露出的反讽性质。
    本文讨论中所举之例文多聚焦在《红楼梦》前八十回内几段较少被人关注的文字,一来避免拾人牙慧,二来便于对以往研究作为补充。在进行讨论前,有必要对使用的词语进行说明。“偷窥”和“窃听”,缘于语言本身所无法消除的问题,都带有负面含义。但是在本文中,这两个词语只是表达其所代表的语义意,不含有任何贬损意味。另外,“偷窥”和“窃听”由于分别是视觉和听觉输入的形式,在实际情况中,往往同时发生,没有特殊情境,讨论中并不对此细分。从
    “送宫花”一段来“窥视”
    《红楼梦》中第七回写到周瑞家的送走刘姥姥之后,奉薛姨妈之命到各处送宫花。研究者对这节文字,大多是对“贾琏戏熙凤”这段风月情事隐讳描写的“春秋笔法”[4]和 “送宫花”在叙事功能上以“流动视角”的方式展示贾府年轻主子的生活情景的研究[5],对于文句本身,很少花费太多的笔墨来探讨。笔者在阅读中发现有这样一句话:
    (周瑞家的)穿夹道,从李纨后窗下过,越西花墙,出西角门,进入凤姐院中。[6]
    脂评双行小字道:“细极!李纨虽无花,岂可失而不写者?”这批语极明白,此处顺带点出李纨,只是要让读者醒眼而已。从行文上来看,这一句话是连接“三春”与凤姐的一个过场,又同时交待出了贾府的建筑格局。除此之外,似乎全无其他话题可谈。可是,在庚辰本里,这句话却出现了异文:
    (周瑞家的)穿夹道时,从李纨后窗下过,隔着玻璃窗户,见李纨在炕上歪着睡觉呢,遂越过西花墙,出西角门,进入凤姐院中。[7]
    关于这段异文,笔者不拟做版本考据研究,只是从这句话的两个不同版本,试对“窥视”行为进行分析。庚辰本多出的十馀字,对前后情节的连贯不存在任何影响。从叙事角度上看,甲戌本的那句完全是叙述者中立地表述周瑞家的行踪,而庚辰本在句子中间突然转变了视角,“见”字便是标志性词语,后面紧接着的内容是通过周瑞家的眼睛而呈现在读者面前的。
    尽管“送宫花”一节主要采用的叙事方式就是借周瑞家的视角来表现看似松散的人物生活情景,但是这一例却有值得玩味的地方:第一,它是周瑞家的在各位小姐奶奶处所发生的唯一一次窥视行为。第二,对这个在情节上不起任何推动作用的窥视行为的书写,在某些本子里是完全缺失的[8]。认识到这两点对于我们理解“窥视”行为本身以及其意义都是有帮助的。
    “窥视”这种行为,具有隐秘性和私人化的特点。对李纨而言,自然无法知道周瑞家的曾经“隔着玻璃窗户”看到这一幕。对周瑞家的来说,窥视到李纨在睡觉,是猛然间不经意中发生在“穿夹道时”的行为,并非有意去看,完全是出于无心,加上文本句末“呢”的使用,可以看出此行为带有很强的随意性和偶发性,除了她自己,故事中也不可能有第二个人物知道。
    谈到“窥视”情节时,评论者常常都注意到了窥视者的个人经验,而忽略了被窥视者的个人经验[9]。笔者这里只借这个简单的例子来表明,被窥视者被看到(或被听到)的行为和语言,通常也带有很强的私人化色彩,往往是不便也不应该被他人窥听的。“后窗”在这里增强了行为的私密感,从“后窗”所窥视到的往往都是区别于公共空间的比较个人化的一面;特别是“睡觉”本身就是一种十分私人化的行为,文本中不用“躺着”而用“歪着”,更可想见是随便的睡姿,不应当成为他人眼中所窥视到的影像。
    有人指出“个人经验在未有小说这一文学形式之前,大量被岁月的风尘埋没了”[10],而《红楼梦》中对生活中自然常见的“窥视”双方的表现,表面看来的确是闲笔,却反映出了作者对私人经验的关照。这样一个不能对情节产生推动作用的情节,却在成书过程中有过修改,在不同版本中留下异文。诚然,这个窥视动作,对于故事中的人物来说确实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但是对这个细节的改动,却可以窥视到作者或是修订者对待私人经验的态度。有学者在讨论《金瓶梅》的时候,指出小说着眼于从公共空间(如“战场”)向私人空间(如“卧房”)移动,而这个趋势在《红楼梦》中体现得更加明显[11]。这里,“李纨睡觉”这个细节无论是在字面上还是在象征意义上,都不妨看作是小说“私人化”倾向的一个最生动的表现或隐喻。从版本之间文字的相异,不难看出如此一个无关宏旨的“窥视”细节,作者还有过反复考量,文本中其他重要的有关“窥听”的书写,必然会带有深意,笔者在下面的几节中也就试图对此作一些讨论。
    从“讯家童”一段来“窃听”
    《红楼梦》文本中另有一处“窃听”的例子,更加凸现出私密的个人经验,那就是第六十七回当凤姐问平儿到底如何听说贾琏偷娶一事时,平儿回道:
    就是头里那个小丫头的话。他说他在二门里头听见外头两个小厮说:“这个新二奶奶比咱们旧二奶奶还俊呢,脾气儿也好。”不知是旺儿是谁,吆喝了两个一顿,说:“什么新奶奶旧奶奶的,还不快悄悄儿的呢,叫里头知道了,把你的舌头还割了呢。”
    这段文字完全是通过平儿之口来进行二度叙事,读者并没有亲见,因此不太显眼,很少被读者关注。这其实是一场“窃听”活动,发生在自然的生活场景中。由于“二门”划分出了两个区域———“里头”和“外头”,又没有完全隔断,所以造成“窃听”是完全在不由自主的情况下进行的。“里头”和“外头”同时发生的个人活动,都是十分私人的经验。根据平儿的话,“那个小丫头”应该是唯一的证人,她窃听小厮们说话的行为恐怕是出于无心,因此除她以外是没有人了解的。小厮们的闲谈被旺儿打断和训斥,很明显证明了他们的对话也是完全属于私人交谈性质的,因此很害怕被“里头”听见———需要注意的是,这个“里头”和前面的那个代指一个区域的“里头”已经有了不同的含义。
    小丫头行为上的“窃听”活动,到此基本结束。但是,又由于平儿的“听说”,“里头”的凤姐果然知道了,并且要进一步查清楚事实。贾琏必然是怕人发现,所以要“偷娶”。而凤姐听到此事,作者又偏偏安排在贾琏不在时发生。凤姐讯家童,是因为听到了“秘事”,审问时多个问题紧紧逼迫,十分详细地问出事情的来龙去脉,又叮嘱小厮不可以走漏风声。因此在六十五和六十七两回的描述上,就是要表现出双方行为的隐秘性,尤其不愿意让对方知道自己的举动。从这个角度看,凤姐讯家童一节,在整体情节上也算是一种有意的“窃听”行为。
    但是作者在结构这一节故事时,却并非由凤姐写起,而是先写袭人过来探望凤姐:
    一到院里,只听凤姐说道:“天理良心,我在这屋里熬的越发成了贼了。”袭人听见这话,知道有原故了,又不好回来,又不好进去,遂把脚步放重些,隔着窗子问道:“平姐姐在家里呢么?”平儿忙答应着迎出来。袭人便问:“二奶奶也在家里呢么,身上可大安了?”说着,已走进来。凤姐装着在床上歪着呢,见袭人进来,也笑着站起来,说:“好些了,叫你惦着。怎么这几日不过我们这边坐坐?”袭人道:“奶奶身上欠安,本该天天过来请安才是。但只怕奶奶身上不爽快,倒要静静儿的歇歇儿,我们来了,倒吵的奶奶烦。”凤姐笑道:“烦是没的话。倒是宝兄弟屋里虽然人多,也就靠着你一个照看他,也实在的离不开。我常听见平儿告诉我,说你背地里还惦着我,常常问我。这就是你尽心了。”一面说着,叫平儿挪了张杌子放在床旁边,让袭人坐下。丰儿端进茶来,袭人欠身道:“妹妹坐着罢。”一面说闲话儿。只见一个小丫头子在外间屋里悄悄的和平儿说:“旺儿来了。在二门上伺候着呢。”又听见平儿也悄悄的道:“知道了。叫他先去,回来再来,别在门口儿站着。”袭人知他们有事,又说了两句话,便起身要走。凤姐道:“闲来坐坐,说说话儿,我倒开心。”因命平儿:“送送你妹妹。”平儿答应着送出来。只见两三个小丫头子,都在那里屏声息气齐齐的伺候着。袭人不知何事,便自去了。
    待袭人走了,小说才进入到“讯家童”的正文内容。很显然,凤姐和平儿说的话是不希望也没想到会被人听到的,而袭人也是完全在无意中听到了凤姐说话,心中就已经猜到“有了原故”,只好“把脚步放重些”,故意喊平儿出来。接着,凤姐“装着在床上歪着”,乃是做戏之态,袭人又听到了平儿和别的丫头在外面的说话,便要告辞,显得十分不自在。袭人只是觉得“她们有事”,但具体什么事,却始终没有猜透。
    这段两次从袭人耳中来写凤姐平儿之语,是生活中十分自然会发生的“窃听”情况,但因为听者已经暴露在被听者眼前,不能算作是真正意义上的“窃听”。倘若跳出情节来看,袭人在这里的介入,使叙事上形成了一个“窥听”行为。袭人来访这段文字若舍去,直接由叙述者来表述凤姐与平儿的对话,然后接入正文,虽然在情节推动上并没有失去什么重要的信息,但是叙事上却缺乏了层次感,文章的韵味也就淡了。凤姐最先的话于袭人和读者听来,都有些摸不着头脑,是因为袭人是突然出现在这个情境中的一个人物,凤姐和平儿势必已经开始说了,倘若还从头写起,一来浪费笔墨,二来平白无味,三来也不真实。安插一个外来人物的视角,正好能够使读者随着袭人慢慢窥探出凤姐房里气氛不比往常,同时为后文设置了一个悬念。
    这半回文字,情节上由小丫头偷听小厮谈话作为引子,叙事上由袭人偷听凤姐平儿作为引子,二者分别构成人物行为和叙事策略上的“窃听”行为。凤姐讯家童的正文文字在情节设置上又颇具“窃听”的神韵。由此可以看出,作者不仅对“窃听”这种在生活中常常发生且关乎个人经验的现象作了自然表现,还把“窃听”发展成了情节叙事的一种手法,使整回文字相映成趣。
    “窥听”:行为书写与叙事策略的合一
    上面两节分别讨论了对人物“窥听”行为的书写,在表现私人经验的方面所体现的价值,以及把“窥听”行为化为一种叙事章法,在结构故事时的特点。在这一节中,笔者希望再通过两个例子,更好地来说明《红楼梦》中以“窥视”作为人物行为和叙事策略,二者达到了自然的融合和统一。
    第七十五回尤氏夜间回至宁国府,正逢贾珍等在饮酒取乐:
    于是尤氏一行人悄悄的来至窗下,只听里面称三赞四,耍笑之音虽多,又兼有恨五骂六,忿怨之声亦不少。
    尤氏自己就说,这次是要“偷着瞧瞧他们”,又有“悄悄的”一语,可见是人物一种有意的窥听行为。文句中有“只听”这样明显的标志性词语,后面寥寥数语描述了赢家和输家的情形。但小说接下来,用相当长的篇幅,详细描述了贾珍等一班纨绔子弟与娈童们喝酒调笑的下流场面,却完全没有以尤氏眼中的角度来表现。
    小说先补叙贾珍因居丧无聊而想出的“破闷之法”,并以白日习射为由,夜间渐渐饮酒开赌。然后又以明言“邢夫人之胞弟”的方式介绍出了邢德全,接着描绘房间内外的赌局情况,以及酒客们对娈童们的嬉笑怒骂,间中甚至有深入邢德全和贾珍内心活动的描写。这显然已经完全脱离了尤氏的窥听视点,转变成了全知叙述的叙述者角度。待表述完这帮纨绔子弟,又写道“外面尤氏听得十分真切”,仿佛前面那段都是从尤氏耳中听来,眼中看来。
    笔者以为,“尤氏潜听”这一大节文字恰恰证明了“窥听”既是文本所要表现的人物行为,又是小说作者借以展现情节的叙述策略。作者特意安排了尤氏通过一种隐秘的方式来看丈夫生活状态。虽然尤氏是有意为之,但是却通过她和媳妇丫头们的话强调了这次“窥听”的偶发性:
    成日家我要偷着瞧瞧他们,也没得便。今儿倒巧,就顺便打他们窗户跟前走过去。
    可见,这个“窥听”行为完全是随机发生的,是生活中自然出现的情景。有人认为尤氏的“偷窥”实际上是揭开了道德外衣,露出最下流的私人场景。[12]这种表述恐怕并不准确。贾珍等人饮酒作乐确实是隐秘的私人场景,但也并非是完全依靠尤氏“窥听”出来的。这样的结论只看到了情节上关联,却忽略了叙事上视点的转变。
    如上所述,贾珍等纨绔的不堪行径,是由叙述者直接表现给读者的,读者在这里被放置在了“偷窥者”的位置上。不过在前后行文上故意把这一节文字安排在貌似尤氏的视角中。这样,人物行为和叙述方式都采用了“窥听”的方式,融合地自然巧妙,令人难以察觉。甚至在某种角度来看,“尤氏偷窥”不过是作为向读者正面展现贾珍等丑陋嘴脸的一个借口,叙事的重点还是落在饮酒作乐的场面上,而并非是尤氏的窥听行为。
    第七十七回宝玉探晴雯,于最肮脏处写出一段纯美之文,后面紧接着是晴雯嫂子灯姑娘进来,和宝玉调笑说道:
    我早进来了(笔者按:指院子里)……我进来一会,在窗下细听,屋内只你二人,若有偷鸡盗狗的事,岂有不谈及于此,谁知你两个竟还是各不相扰……
    读者读到此处,方才明了,刚才宝玉与晴雯的对话被人“窃听”了。尽管灯姑娘声称“你两个的话,我已都听见了”,但她到底是否完全听到,究竟何时回家的,作者都并未写明。“窥听”活动的双方都进行着隐秘的私人活动,宝玉是“私自”跑来看晴雯的,而灯姑娘带有色情心理的“窃听”活动完全没有被当事人察觉(甚至没有被读者察觉)。表面上看来,灯姑娘的“窃听”行为是实际的人物行为,但是仔细审查文本,便不难发现,宝玉和晴雯一节文字都是以叙述者的角度写出的,并非存在于某个人物的视野中。因此,这里和“尤氏偷听”在叙事上有异曲同工之妙,叙述重点都不是某个人物的“窥听”行为本身,而是使用“窥听”的叙述方式来表现的“宝玉探晴雯”的感人场景。
    通过以上两个“窥听”情节的例子,我们看到《红楼梦》不仅对生活中自然发生的隐秘的个人经验(“窥视”和“偷听”)进行了表现和书写,而且在叙事上也借鉴了这种行为的特质,以“窥听”为结构文章的叙述策略,巧妙地把读者推到了窥听者的位置上。
    “窥听”:对旁观者的一种反讽
    “窥听”者无疑都是旁观者,或目睹或聆听一段他人的故事,自己大多不在那个故事之内。笔者上面举了四个例子,除了第四个基本都与宝玉毫无关系,但是探讨《红楼梦》,唯独不能舍弃的便是宝玉的“窥听”视角。
    首先,宝玉对很多少女都有过一种深情的“窥听”行为,比如“龄官画蔷”即完全从宝玉眼中写来:宝玉便悄悄的隔着篱笆洞儿一看,只见一个女孩子蹲在花下,手里拿着根绾头的簪子,在地下抠土,一面悄悄的流泪。
    又如第五十二回,平儿和麝月私下里说坠儿偷了虾须镯的事情,也是由宝玉的耳中写来。这两例都是十分具体的“窥听”行为,被窥听者的言行举止完全由宝玉的视角来展现。
    笔者发现,作者在表现宝玉对女儿的“窥听”行为时,并不存在上一节中所谈及的尤氏和灯姑娘窥听情景,把叙述重点由“窥视”行为转到“窥听”到的画面上的倾向,而是一方面注重表现女儿们的情态,另一方面也用重墨描绘宝玉的行为和感想,例如:
    外面的(宝玉)不觉也看痴了,两个眼珠儿只管随着簪子动,心里却想:“这女孩子一定有什么话说不出来的大心事,才这样个形景。外面既是这个形景,心里不知怎么熬煎。看他的模样儿这般单薄,心里那里还搁得住熬煎。可恨我不能替你分些过来。”
    宝玉听了,又喜,又气,又叹。喜的是平儿竟能体贴自己;气的是坠儿小窃,叹的是坠儿那样一个伶俐人,作出这丑事来。
    其次,我们不妨把宝玉的“窥听”行为推而广之。书中宝玉对女儿的“窥视”行为远远不止上述具体的窥听行为,正如有学者指出“借用电影术语来说,可以说一部《红楼梦》,主要是以贾宝玉角度拍摄的‘主观镜头’”瑏瑣,《红楼梦》中很多与女儿有关的重要情节和场面,都有宝玉的视点存在,大多数少女都与宝玉有关联,其容貌处境行为言语多从宝玉之眼之耳之心写出。正如脂评所言:“通部情案,皆必从玉兄挂号。”可见,宝玉作为《红楼梦》的主人公,他的“内视角”普遍存在于书中各处,为读者提供了一种“窥听”众女儿生活状态的人物视点。
    最后,宝玉在太虚幻境的经历恐怕也是广义上的一种“窥听”行为。警幻仙姑告诉宝玉那些簿册里写的是普天下所有女子之过去未来,又说宝玉“凡眼尘躯,未便先知”,可是宝玉却“复央之再四”,最终还是得以翻阅“金陵十二钗”簿册,后来又通过“红楼梦曲”,把十馀位少女的命运全都演绎出来。
    宝玉在这里成为了一个完全不参与情节的观察者,在一旁看着金陵十二钗的命运归宿,读者借助他的眼睛,看到了众女儿的未来。虽然这段纲领式的故事起到的是预叙和悬念的作用,但是我们也不妨把它看作是宝玉对诸多女儿未来的一种“窥视”。因此,这段文字也就成为了后文中宝玉对女儿各种实际的“窥听”行为和独特的“内视角”叙述的一个最初的隐喻象征。各个女儿的命运遭遇始终都是在宝玉眼中得到反映的。这一点,与笔者前面所谈到的《红楼梦》中把“窥听”同时作为具体的人物行为和特殊的叙事手法相结合的写作特点是暗合的。
    其实,从《红楼梦》整体上来看,“窥听”者可能需要包括更高一层的叙述者“石头”。第一回中石头听闻“红尘中荣华富贵”,便动了心,意欲恳求两位仙人携带他“入红尘,在那富贵场中,温柔乡里受享几年”,仙人们说红尘中也有“美中不足,好事多魔”,那石头却“复苦求再四”,最终得以如愿。将这段描述与宝玉求警幻仙姑一段对看,颇有些神似之味。后来,石头又和空空道人明言这石头上的故事都是“亲睹亲闻”的,这也算是石头在红尘之间历经数载的一段“窥视”奇缘了。
    “石头”与“宝玉”的“窥听”行为,构成了整部《红楼梦》最主要的叙事内容。两者虽然有关联,却又不等同。[14]最常见的例证便是馒头庵宝玉与秦钟算账一节文字,笔者无须赘言。笔者要指出的是,这两个“窥听”叙事视角的使用,其实也流露出某种反讽性质。
    第一,  石头是真正的“旁观”者,宝玉却是一个“在场”的旁观者。故事是写在石头上的,也即石头所经历过的一段往事,所有展现出来的内容都是在诉说一个发生过的事情。石头有时还会跳出情节,发表一段议论[15],直接和读者交流,这显然是旁观者的姿态。宝玉的情况就有所不同,虽然他也并非总是参与到他所看到听到的情节中,但是他始终是一个故事的经历者,他的窥听视角不同于石头的“过去时”,一直是以“进行时”来展现的。[16]宝玉既站在美好的梦幻之外观察它,又站在美好的梦幻逐渐走向破灭的现实之中体验它。女儿们于他,既是窥听的对象,又是生活的同伴,宝玉是很难跳脱出女儿世界来审视她们的。从这个角度看,他似乎根本算不上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窥视者”———因为他一直在处在与女儿们这样或那样的各种关系之中。
    第二,宝玉的作为窥听者旁观,却无法真正冷眼旁观。
    第二回回前诗后两句云:
    欲知目下兴衰兆,须问旁观冷眼人。
    “冷子兴”的名字便由这两句诗化出。有人指出“冷子兴演说荣国府”和“贾宝玉神游太虚境”两回文字,两人的旁观视点前后照应,前者表过去,后者伏将来。[17]笔者需要指出的是冷子兴是完全的旁观者,讲述的是别人家的事情,可是宝玉,偏偏是个“在场”的旁观者,且如前所述,每每窥听女儿之后,心里常常受到感染,必要发一番感慨,始终把自己置于其中。这不啻为我们常说的“冷眼旁观”的一种反讽。
    第三,  宝玉的窥视和旁观,难以达到醒悟明了。最能体现这一点的还是第五回。宝玉梦游太虚幻境,读判词时,自始至终的反应就是“不解”,听了《红楼梦曲》,也觉得“甚无趣味”。作者借宝玉的眼睛来写这一回,可是却使他处在朦胧恍惚之中,比读者知道的还要少,好似陷入“当局者迷”的状态之中[18],和通常意义上的“旁观者清”相悖。
    综上所述,宝玉的窥听从具体行为到广义上的“内视角”,再到第五回游太虚境,一直处在一个旁观者的位置上。可是与“石头”的“窥视”视角相比,他的旁观却又不那么纯粹。主人公既在女儿之中,又在女儿之外,难以看清,流露出一种对其旁观存在的反讽态度。
    通过上面四个小节的论述,笔者以一些不被人注意或常被人误读的例子,讨论了《红楼梦》中对“窥听”书写的特点和意义。整体上来看,在继承《金瓶梅》的基础上,《红楼梦》把焦点锁定在更加私密的私人空间,对私人经验如“窥听”之类的观照达到了十分细腻的地步。同时,《红楼梦》不仅对生活中常见的“窥听”行为进行书写,而且也把“窥听”化成了一种叙事策略,将两者自然地融合到故事的叙事中,人物和读者仿佛都成了“窥听者”。最后,宝玉的窥听视角从狭义到广义,基本在全书中普遍存在着,与叙述者“石头”的窥听行为相互作用,宝玉既在局外窥视,又好像在局内之中,流露出小说作者对“旁观”的一种反讽。这恐怕就是浦安迪所指出的“自传体的虚构作品”经常表现出的“作者内省自己往事的反讽意味”[19]吧?
    注释
    [1]杨义《中国叙事学》,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191—266页。
    [2]Rolston,David L.,“Point of View”in the Writings ofTraditional Chinese Fiction Critics,Chinese Literature:Essays,Articles,Reviews(CLEAR),1993年第15册,第115页。
    [3]例如:孙艳艳、王百涛《谈〈红楼梦〉中的视角艺术》,《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5期,第30页;刘荣林、梁俊仙《外视角内视角贾宝玉摔玉细观察暗思忖林黛玉伤情———“红楼艺鉴”之四》,《云梦学刊》,2008年第2期,第99-101页;佘向军《论中国古典小说对叙事视角的调度》,《船山学刊》,2001年第4期,第108页。
    [4]例如:郑铁生《〈红楼梦〉性描写的叙事根据、层次和特征———兼谈与〈金瓶梅〉的比较》,《红楼梦学刊》2004年第4期,第104页;陈才训《含蓄暗示与客观展示———论“春秋笔法”对〈红楼梦〉叙事艺术的影响》,《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第8页。
    [5]例如:吕福田《〈红楼梦〉多重视点运用技法初探》,《红楼梦学刊》1994年第4期,第61-62页;齐裕《〈红楼梦〉的叙事艺术》,《福州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1期,页9;李欧、周子瑜,《梦与醒的匠心———蠡测缕析〈红楼梦〉的写作技法》,巴蜀书社,2002年,第179页;屈小鹏《〈红楼梦〉的空间结构形式解析》,《安徽文学》2009年第10期,第106页。
    [6]此段文字引自《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石头记(甲戌本)》(1985),经过笔者比对,《戚蓼生序本石头记(戚序本)》(1975)和程甲本(笔者采用的是按照程甲本校对的北师大本,1987)均与此处文字相同。
    [7]此段文字引自《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庚辰校本》(2006),经过笔者比对,《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己卯本)》(1985)与此处文字相同。
    [8]因为在出现“隔着玻璃窗户,见李纨在炕上歪着睡觉呢”的本子中,“穿夹道”后多一“时”字,“越(过)西花墙”前多一“遂”字,所以,甲戌等本子的缺失,在笔者看来,不似抄录时的疏忽遗漏。
    [9]参见张燕《“窥视”的艺术情蕴———从〈金瓶梅〉到〈红楼梦〉的私人经验之文本呈现》,《红楼梦学刊》2007年第3期。
    [10]曹文轩《小说门》,作家出版社,2002年,第35页。
    [11]Huang,Martin W.,Desire and Fictional Narrative in LateImperia China,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AsiaCenter,2002年,第58-59页。
    [12]张燕《“窥视”的艺术情蕴———从〈金瓶梅〉到〈红楼梦〉的私人经验之文本呈现》。
    [13]这句话引自舒芜《说梦录》,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18页。此外,“视点”这个概念本身就经常被学者们用来在文学和电影两种形式之间比较,例如Leaska Mitchell A.在其文章The Concept of Point of View,Essentials of the theory of fiction,(Michael J.Hoffman and Patrick D.Murphy编纂,London Leicester University Press,1996年出版)曾经这样形容:A useful way of considering point of viewas a technical problem is to think of a novelist presenting hisstory as if he were a motion-picture director filming a script.(页159)
    [14]王平《论〈红楼梦〉的叙述者》,《红楼梦学刊》1998年第3期,第160页。
    [15]对于这一点,张洪波的文章《试析〈红楼梦〉叙述层面的多重复合特点》(《红楼梦学刊》2005年第2期)中“主叙述之‘故事’层面”做出了比较详细的分析,读者可以参考。
    [16]对于“过去”和“现实”这组相对的叙述关系的问题,王丽文的文章《〈红楼梦〉叙事视点与时空选择》(《红楼梦学刊》2008年第2期)也有谈及,作者认为曹雪芹不愿把自己摆进故事里去,并且根据石头在文章内部的屡次亮相,怀疑曹雪芹“曾试图用石兄回顾往事”(第259-260页)。
    [17]吕福田《〈红楼梦〉多重视点运用技法初探》,《红楼梦学刊》1994年第4期,第59页。
    [18]张洪波,《〈红楼梦〉中叙述距离的构设及其反讽意味》,《红楼梦学刊》2006年第5期,第170页。
    [19]浦安迪,《中国叙事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123页。
    (本文作者:新加坡国立大学)
    原载:《红楼梦学刊》二〇一一年第一辑
    
    原载:《红楼梦学刊》二〇一一年第一辑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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