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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论《红楼梦》眉𥂝藏本 ——再答季稚跃先生质疑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刘世德于鹏 参加讨论

    季稚跃先生曾发表《眉盦题记十回<红楼梦>抄本不是“上元刘氏”藏书》(下文简称《不是》)[1],对拙文《<红楼梦>眉盦藏本续论———眉盦究竟是谁?》(下文简称《续论》)[2]的结论提出质疑。对此,拙文《三论<红楼梦>眉盦藏本———答季稚跃先生质疑》(下文简称《三论》)[3],已作出回应。季稚跃先生嗣后又继续发表《眉盦题记十回<红楼梦>抄本续考(一)》(下文简称《续考》)[4],再度对拙文《续论》提出质疑。现谨对季稚跃先生的《续考》提出再商榷,向季稚跃先生求教。
    一、  眉盦题记有何“不合”之可言?
    季稚跃先生的《续考》,主要针对《红楼梦》眉本中眉盦题记的文字而发。
    为此,我们不得不先将眉盦题记原文援引于下,以供读者参阅、思考和判断:
    残抄本《红楼梦》,余于民廿五年得自沪市地摊。书仅存十回,原订二册。置之行箧,忽忽十余载矣。今夏整理书籍,以其残破太甚,触手即裂,爰亲自衬补,订成四册。因细检一过,觉与他本相异之处甚多,即与戚本、脂本亦有出入之处,他日有暇,当细为详校也。
    

民卅七年初夏,眉盦识于沪寓。
    季稚跃先生指出,他“细读”这篇题记后,发现“至少还有五处不合”(60页)[5]。
    哪五处呢?
    “第一个是题记中民廿五年,民卅七年不合民国时期纪年表示法。”(60页)
    “第二个是‘沪市’不合。”(61页)
    “第三个是时序不合。”(61页)
    “第四个是题记中有错字不合”。(61页)
    “第五个是‘文介私印’不合。”(61页)
    在我们看来,平心而论,不是眉盦题记“不合”,而是季稚跃先生的指责“不合”。请让我们在下文一一指出和分析季稚跃先生的指责是如何的“不合”。
    二、“文介私印”“是不可以的”吗?
    先谈季稚跃先生一再提出的“文介私印”问题。
    季稚跃先生曾在《不是》一文中说:“按照篆刻名章规矩,只有单名才能刻成‘姓、名私印’,双名是不可以的。”[6]拙文《三论》曾就此问道:“这个‘规矩’不知从何而来?是明文制定的,还是约定俗成的?”[7]季稚跃先生终于在《续考》一文中亮出了他的底牌。
    他援引了邓散木《篆刻学》[8]中关于“私印”的论述:
    有印上加私字作私印者,文曰姓某私印,系用于私书封记,所以示有别于官印也。双名无作私印者,私印亦不得作回文。(61页)
    如何理解邓氏所说的“文曰姓某私印”、“双名无作私印者”两句?
    何谓“文曰姓某私印”?依照我们的理解,是指印文作“姓+单名+‘私印’”者。“某”代表单名。例如《红楼梦》杨本扉页钤有“于原私印”名章,即符合于邓氏所说的“姓某私印”——“姓”是“于”,“某”即“原”(“源”)字之代称。如果是指双名,就不能只用一个“某”字,而是需要改用“某某”二字。
    如果我们的理解符合邓氏的原意,则邓氏此语并无不妥。反而是季稚跃先生的误读造成了偏颇的理解。
    何谓“双名无作私印者”?依照我们的理解,此句没有提到“姓”,但它显然并没有排斥“姓”,因为它在前面已明确地限定了自己所论述的范围:“文曰姓某私印”。因此,邓氏所谓“双名无作私印者”,若以刘文介的名章为例,就是说,它否定的对象仅仅是类似于“刘(姓)文介(双名)私印”(五个字)那样的印文;从这句话,得不出它含有否定“文介(双名)私印”(不带姓)四字印文的意思。
    但,季稚跃先生却把这句话解读为:“‘文介’(双名)私印”“是不可以的”。
    邓氏乃沪上篆刻、书法名家,他理应掌握这样两个事实:(一)在过去,不带“姓”的“双名私印”印章实际上是大量存在的。(二)带“姓”的“双名私印”也实际上是存在的。邓氏此语,如果按照季稚跃先生的理解,则违背了客观存在的事实。无视客观存在的事实,而断言“不可以”云云,那真的需要在邓氏《篆刻学》之外,对篆刻学再作一些了解了。
    拙文《三论》曾举出莫友芝的名章“友芝私印”,作为证据,反驳了季稚跃先生所说的“规矩”。也许有人会怀疑那可能只是个孤证。为了释疑,且让我们在这里再举出几个证据,以证季稚跃先生之非。
    首先,不妨转引和季稚跃先生的《续考》发表在同一刊物同一期的朱琪先生《关于<红楼梦>眉盦藏钞本所钤印章的几个问题》一文[9]所举出的两个证据:
    (1)“延闿私印”———这是谭延闿的名章。谭延闿(1880—1930),曾任两广督军、湖南督军、南京国民政府主席、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他是著名的书法家,南京中山陵“中国国民党葬总理孙先生于此”题写者。
    (2)“廷飏私印”———这是吴廷飏的名章。吴廷飏(1799—1870)是著名的书法家、画家、篆刻家。
    我们再继续补充三个证据:
    (3)“文治私印”———这是清代王文治的名章。王文治(1730—1802)是著名的书法家,乾隆十三年(1748)探花,官至云南临安知府。王文治的“集禊帖”行书八言联“林阴清和兰言曲觞,流水今日修竹古时”,款署“梦楼王文治”,并钤有“文治私印”、“文章太守”、“柿叶山房”等印章。
    (4)“文治私印”———这是当代宋文治的名章。宋文治(1919—1999)是著名的画家。他于1982年绘《春雨江南图》,引首题“万顷太湖入画图”,署“娄江文治”,钤有阴文印章“文治私印”、阳文印章“太仓人也”。
    (5)“吴廷飏私印”———这是吴廷飏的另外一个阴文名章[10]。印文的组合,呈“姓+双名+‘私印’”式。这难道不是破坏了季稚跃先生所说的“规矩”(“只有单名才能刻成‘姓、名私印’,双名是不可以的”)的另一例吗?吴廷飏是著名的篆刻家,难道他也不遵守这个“规矩”吗?这不能不令人起疑:到底有没有季稚跃先生刻意强调的这种“规矩”?
    拙文《三论》曾说:
    “文介”明明是双名,而季文却认为“文介”是单名。我们要向季先生讨教,请问:您把“文介私印”解释为“姓、名私印”,有什么根据吗?您是不是认为此人姓“文”名“介”?他究竟是谁?[11]
    而季稚跃先生果然在《续考》中直率地承认说:“按‘文介私印’章来看,文介就是文家,则这十回《红楼梦》抄本属文氏家的。”(61页至62页)
    王文治、宋文治都有印文相同的名章“文治私印”,不知它们是否会被划入“文氏家”?
    我们不禁向季稚跃先生提问:您既然执意认定眉本是属于“文氏家”的,那么,“文氏家”的人为什么要钤盖“刘氏家”的藏书章呢?
    错误的考据方法,必然会得出错误的结论!
    三、  这难道不是“民国时期纪年表示法”?
    季稚跃先生说,“题记中民廿五年,民卅七年不合民国时期纪年表示法”“不合”。
    笔者之一在中小学读书期间(上世纪三十年代末至五十年代初)一直生活在上海。根据记忆,在那个时期之内,我们可以经常看到,在报刊、书籍所登载的文章、通信中,有“民某某年”或“民某年”的表述。当时,这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不值得大惊小怪。有时,那个“年”字还会被省略掉。
    试举几个例子,以破季稚跃先生之疑。
    例一:林语堂有一篇散文,名曰《鲁迅之死》[12],其开篇第一句曰:“民廿五年十月十九日鲁迅死于上海。”结尾署有撰写的日期和地点:“廿六年十一月廿二于纽约。”
    例二:不久前,我们曾从“中国书网”上见到有这样的记载:
    《交大平院毕业纪念册:民廿五级》,“北平交通大学”编印,1936年。
    例三:任中敏于民国三十三年(1944)三月二十三日写《致白健生先生书》[13],白健生即白崇禧,其中有这样几句:
    民廿五以前,何以人人异口同声,皆指广西?
    此等事当然为民二十至民廿五年间,本省之所无也,昔在北平、南京等地,则常有之;当然为民三十三,赣南之所无也,顾民三十三之桂林乃竟有之!
    使用这种“民国时期纪年表示法”的记载,可以说多如牛毛。我们只选择了三个例子。这三个例子不前不后,恰恰都是“民廿五年”或“民廿五”的“民国时期纪年表示法”,这与眉盦题记的“民廿五年”毫无二致。
    例四:蒋介石《上星期反省录》(1941年4月5日)[14]中有这样一段话:
    对溥泉斥责事,愧悔不知所止。此为余每十年必发愤暴戾一次之恶习。回忆民十对季陶,民廿对汉民,而今民卅对溥泉之愤怒,其事实虽不同,而不自爱重之过恶则同也。
    这几个反证,表明季稚跃先生所说的第一个“不合”是完全不能成立的。反证还有很多很多,但已没有必要再一一胪列了。事实证明,在过去,使用类似“民廿五年”、“民卅七年”这种“民国时期纪年表示法”的,大有人在。
    我们做考据文章,不能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否则,必然会导致谬误的判断。
    四、  这“沪市”不是那“沪市”!
    季稚跃先生说,第二个“不合”,“是‘沪市’不合。‘沪’是上海市的简称,……只有上海股票市场出现后才有‘沪市’一词,它是上海股市的简称。”(61页)
    “沪市”当然可以是“上海股市的简称”,但,难道它不可以是“上海”或“上海市”的代称吗?季稚跃先生只承认“‘沪’是上海市的简称”。难道“沪市”就不可以是“上海市”的简称吗?我们需要补充和提醒季稚跃先生的是:在1949年之前,称“上海市”或“上海特别市”为“沪市”,是当时的上海人士的一种普遍的习惯性的用法。
    不举例不足以解季稚跃先生之惑。
    请看周越然《<琵琶记>之版本》[15]:
    余所藏者,有后列各本。近年刊本、铅字本及石印本不列入。
    (一) 影印元刊本二卷四十三出,题《新刊巾箱蔡伯喈琵琶记》,白口,单鱼尾,左右双栏,半叶十行,行大小十八字。前有图十叶,取自吴兴凌氏刻本(见第三种),非此书原有也。后有复翁,枚庵,松禅,云鸿等跋。原书于二十年冬在沪市见过。……
    这是出自著名的藏书家笔下的“沪市”二字,指的是当年(1931)的上海,自然不是如今的“上海股票市场”。
    再举一例。1935年上海世界书局出版了《清代七百名人传》一书,编者蔡冠洛在序言中说:
    余乙丙之交,蛰居沪市,遇艰处困,钝塞勿施……[16]
    为什么那二人(周越然、蔡冠洛)那时那地可以使用“沪市”一词,而对这一人(刘文介),就不允许他那时那地在笔下写出“沪市”二字?
    季稚跃先生说“只有上海股票市场出现后才有‘沪市’一词”(61页)。“只有”和“才有”四字说得太绝对化了,建议季稚跃先生收回。
    其实,“沪市”二字常用,乃久居沪上的人士所熟知,并非罕事、奇事。笔者之一当年自上海写家信向居住在北京的祖父拜年之时,在信封上就常写“寄自沪市”四字。
    请仔细琢磨眉盦所写的“得自沪市地摊”一语。不写“沪”,而写“沪市”,这和修辞有关。若以“沪”代替“沪市”,两个字变成了一个字,读起来自然拗口得多。
    “沪市”(沪市=上海市)一词,不仅1949年之前为人们习用,即在今日,当“上海股票市场”出现之后,仍然偶尔见于人们的文章中。
    试举一例:在网上读到“左耳”的“我的日记”,其2009年5月23日的日记中记载了读张爱玲短篇小说《色戒》之后的感受,有这样一段文字:
    沉缅《色·戒》里,她被阻隔在沪市的咖啡厅内的角落一隅,独饮,更独自对付民族的春秋战国;而故事与她对坐,不无聊寂至极,兴来,同这乱世参与了一场忠诚的嬉戏,乃至是情欲落败的战俘。
    其中就以“沪市”代指“上海”,而与股市无涉。
    故知此语之用,不仅昔日如此,今日亦复如此。季稚跃先生身居上海,居然不知“沪市”乃昔日沪上人士对“上海市”或“上海特别市”的一种习惯性的称呼,奇哉怪也!偏执地以为“沪市”非是“上海股票市场”的简称不可,这无疑会受到老上海们的奚落。
    五、时序未“倒流”
    季稚跃先生所说的第三个“不合”,“是时序不合。‘以其残破太甚,触手即裂’,于‘今夏’‘亲自衬补订成四册’,而题记写成时反为‘初夏’,属时序倒流。”(61页)
    和季稚跃先生一样,我们也再三“细读”眉盦题记,但并没有发现其中有“时序倒流”的疵病。
    “今夏”,是“今年夏天”。从夏初到夏末,都应该在它所涵盖的范围之内。眉盦所说的“今夏”,分明是指:他衬补装订这个残抄本的工作是安排在“今夏”进行的;眉盦所说的“初夏”,则是指他完成衬补装订工作的时间。其间实无龃龉。
    即使眉盦题记“时序倒流”,也只能批评其驾驭文字水平的优劣,而不能判断此题记的真伪,更何况时序并未倒流。
    六、  此非“错字”也
    季稚跃先生所说的第四个“不合”,“是题记中有错字不合”。所谓“错字”,指的是“以其残破太甚”中的那个“残”字。季稚跃先生断言,“这个‘残’字写法,是一个错字,他代表的真书该是‘马’字旁的一个错字,而不是‘歹’字旁的真正的‘残’字。按草书写法,此本此处错误的‘残’字偏旁草体,代表的真书是‘马、交’等偏旁;而真正‘残’字的草书偏旁‘歹’不是这样写法”(61页)。
    “真正‘残’字的偏旁‘歹’”的“写法”应该是怎样的?请季稚跃先生有以教我。
    我们认为,在“残”字的写法上,眉盦并没有写错,反倒是季稚跃先生说错了。
    像眉盦所写的“残”字,其偏旁“歹”字的写法,屡见于古代著名的书法家王羲之、王献之、颜真卿、孙过庭、苏轼等名人的笔下,也见于《草书韵会》一书。例如,王羲之草书《游目帖》(又名《蜀都帖》)唐人摹本中有云“杨雄《蜀都》、左太冲《三都》殊为不备”,其中那个“殊”字的偏旁“歹”的写法,不知季稚跃先生会不会认为是“马”或“交”?
    眉盦题记中的那个“残”字[17]的偏旁“歹”的写法是基本上和王羲之的写法一样的。
    那个“残”字的偏旁根本不是季稚跃先生所指称的“马”或“交”。这属于草书的ABC,只要是学习过草书的写法,只要对草书的基本常识有所涉猎,只要抽暇去查一查一些普通的工具书,例如《草书大字典》的“歹部”[18],即可一目了然,无须我辈再作多余的饶舌。
    少见多怪,将正确的说成错误的,值得我辈三思!
    总之,季稚跃先生所说的五个“不合”,在我们看来,不是眉盦题记的文字“不合”,而是季稚跃先生自己的质疑“不合”。
    七、  虚而不实
    季稚跃先生在《不是》一文中摘录了“悼红轩”[19]、“蠹读”、“中正”三位“网论者”的文字。并把这些文字置于自己的文章之首。这表明,季稚跃先生对这三位的意见和观点,持重视的,也是赞同的态度。
    因此,请让我们在这里也对这三位的意见和观点作出必要的回应。
    先谈“中正”的“网论”。
    “中正”的“网论”是虚的,不是实的。请看:
    现在的作伪手段,已经到了无孔不入的地步。据我所知:清中期的纸张、墨在古玩市场完全能够淘到(而且现在还有人收购)纸张的老化程度更加不在话下。
    要知道两册书拍了十九万,重赏之下必有勇夫。(57页)
    在当今的拍卖会上,“十九万”就称得上“重赏”吗?比这个价格贵几十倍、几百倍、几千倍的拍品,比比皆是。它们难道不是更值得怀疑吗?
    断定某书是伪书,必须要有证据,信口一说,没有任何的说服力。
    何况“中正”本人对《红楼梦》眉本的意见后来有了转变,不知季稚跃先生是否有所闻:
    目前真假难辩,主流红学家都说是真的,谁的本事再大也伪造不出来那些异文。业余爱好者有很多坚持认为伪造的……我希望它是真的,所以对这不太关心,说不好……。
    因此,对于季稚跃先生所引用的这种虚而不实的议论,在讨论《红楼梦》眉本的真伪问题时,可以不必予以理会。
    八、  戴着有色的眼镜
    再谈“蠹读”的“网论”。
    平心而论,眉盦题记文通字顺,显然出于一位文字水平较高、文化修养较高的文人的笔下。无奈“蠹读”戴的是有色眼镜,他竟然斥之为“蹩脚的题记”。我们只能喟然而叹: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蠹读”的“网论”用的是按语、批注的形式。这一共有五点(56页至57页):
    第一点,   在“抄本《红楼梦》”五字之后,“蠹读”加按语说:“按:给自己的藏书这么命名,不合常规。”
    “抄本《红楼梦》”的命名根据的是“名从主人”的原则。它是抄本,不是印本;它叫《红楼梦》,因为它的第一回首页就开宗明义地以“红楼梦”三字作为正式的书名。难道还要给它另起一个书名,才算“合常规”吗?此可谓在鸡蛋里面挑骨头。
    第二点,   在“今夏”二字之后,“蠹读”加批语说:“夏字不当有”。
    “夏”字为什么不当有?有了“夏”字又有何等的干碍?说“夏”,是表明不是“春”,也不是“秋”和“冬”。
    第三点,在“脂本”二字之后,“蠹读”加了三个“?”。
    “脂本”固然是今天红学界习用的名词。但是不要忘记,在六七十年前,“脂本”一词早已屡屡出现在红学家(例如胡适等)的笔下。那时,“脂本”的概念和今天红学家所使用的概念有区别:当时是单指甲戌本,今天则是指脂系诸本。这,我们在下文第九节还要举例细说。
    第四点,   在“今夏”二字之后,“蠹读”加批语说:“夏字不当有”;在“初夏”二字之后,加批语说:“又一夏字,且限定初夏,而上文‘今夏’是整个夏天。”
    我们的意见,在上文第五节已表达清楚,此处毋须赘述。
    第五点,在“沪寓”二字之后,“蠹读”加批语说:“沪市、沪寓重复,且交待过于清楚。”
    “沪寓”是指写题记的地点,“沪市”是指购买《红楼梦》残抄本的地点,前者是在自己家内,后者是在自己家外,何重复之有?
    眉盦写的是题记,不是“朦胧诗”。“交待过于清楚”为何也变成被指责的缺点,这就不是我们所能理解的了。
    九、  他本·戚本·脂本·徐本
    “悼红轩”的“网论”位列季稚跃先生引用的“网论”的首位。看来,它受到了季稚跃先生的特别的重视。季稚跃先生强调说,“网论者的切入点是题记中的‘它本’、‘戚本、脂本’”(55页)。我们就先来看看“悼红轩”的“网论”是怎样说的(55页至56页):
    1、“它本”[20]的范围是什么?它是否指程本?从正常的词句理解,“他本”就是这个本子以外的其他本子。如果是这个意思,下面的那句“即与戚本、脂本亦有出入之处”,岂不是太画蛇添足了吗?从《题记》中看,“他本”是排除在“戚本”、“脂本”之外的。那时候大众能看到的红楼梦几乎只有程本,那么“他本”似乎就是指程本。但是这种分类观念太接近现代人的观点了吧?
    2、“戚本”在那时候是否就叫“戚本”?要知道,无论大字本还是小字本,都题作《国初抄本原本红楼梦》。建国后影印的有正书局大字本才叫《戚蓼生序本石头记》。民国三十七年就称“戚本”,这个概念也太超前了吧?
    3、“脂本”指哪个本子?《题记》中既然与“戚本”并列,指的应该不包括戚序本。一九四八年夏之前,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本已知有三种:甲戌、庚辰、己卯。甲戌本胡适向来密不示人,极少数有人看到。其他本子在一九四八年前也没有石印或影印过,到俞平伯先生辑录脂批之前,看过脂本的人是可以数出来的,不知藏主如何得见,还“细检”过?
    季稚跃先生自己也在《续考》的正文中专门详细地谈到了“脂本”、“戚本”和“徐本”的问题(58页至60页)。
    对他们二位的意见,我们也一一予以回应。
    第一,“他本”一词含义明确,即眉本之外的其他的《红楼梦》版本。眉所说的“他本”,从上下文看,实包括两层意思。一层意思即特指题记下文所说的“戚本”和“脂本”,另一层意思即指“程本”以及“那时候大众能看到的”出版界所出的形形色色的《红楼梦》版本(后者恰恰被这位“网论者”忽略了)。我们认为,在这一点上,题记原文并不存在“画蛇添足”的问题。需要提醒的是,题记既没有提到“程本”这个名词,更没有在“他本”和“程本”之间划等号。
    第二,季稚跃先生引用了周汝昌1948年7月25日致胡适信,指出:“那时连周先生都未见过徐本和戚大字本,而胡适也不知徐本的下落。”(58页)季稚跃先生用了将近三页的篇幅详谈“脂本”、“徐本”的下落以及“戚本”的问题,目的何在呢?画龙点睛,他说:“要之,不管眉是谁都不可能见过或拥有甲戌本和徐本,怎能‘有暇时’‘细为详校’呢?”(60页)在文末,他还说:“综上所述,不管眉是谁都不可能在民国卅七年夏天看过或拥有脂本(甲戌、庚辰);题记显系伪托。”(62页)当时,眉不拥有甲戌本、庚辰本,这一点,我们相信。但,他没有看到甲戌本原书,不等于他没有看到甲戌本的引文。因为在胡适有关甲戌本的论文中引用了大量的甲戌本的原文,尤其是对那些特殊的、引人注意的文字作了十分详细的介绍。而这应是眉能够看到的。他所说的“他日有暇,当细为详校”,“详校”的对象显非胡适所拥有的甲戌本原书,其义自明。
    周汝昌没有见过“戚大字本”,是不是等于眉也没有见过戚本呢?不是的。这不成其为理由。
    这有两点可说。石印戚本的有正书局开设在上海,眉的寓所也在同一座城市,而周汝昌却远处北京,当时还是个青年学生,他不拥有戚本,甚至没有机会见到戚本大字本,是可以想见的。此其一也。笔者之一在1948年曾在沪市地摊上购到戚本小字本一部。当时目睹摊上待售的戚本小字本远远不止一部,售价低廉。以此例彼,眉是有条件知道和见到戚本(小字本或大字本)的。此其二也。
    第三,“悼红轩”的“网论”问:“‘戚本’在那时候是否就叫‘戚本’?……民国三十七年就称‘戚本’,这个概念也太超前了吧?”我们的回答是:“‘戚本’在那个时候”的的确确“就叫‘戚本’”。在我们看来,不是那位题记者使用的概念“太超前”,而是这位“网论者”的认识太落后了。
    “程本”与“戚本”二词,早在上世纪二十年代,胡适就已开始使用。当时,胡适、鲁迅、俞平伯等人早已在“脂本”(甲戌本)、“戚本”和“程本”(俞平伯那时称“程本”为“高本”)之间划上了清晰的分界线。这位“网论者”问道:“这种分类观念太接近现代人的观点了吧?”我们不知道这位“网论者”所说的“现代人”是什么概念,它是指眉之前的人士,还是指眉之后的人士?包括不包括上世纪二十年代的胡适、鲁迅、俞平伯等人士?这里恐怕存在着逻辑混乱的问题。我们只想指出一点:眉在四十年代接受和继续使用胡适、鲁迅、俞平伯等人在二十年代使用过的“脂本”、“戚本”概念,是很自然的,后人根本不必发出惊讶之声。其实,这在红学史上是个基本的常识。
    请看,1921年胡适在《红楼梦考证(改定稿)》一文[21]中说:
    上海有正书局石印的一部八十回本的《红楼梦》,前面有一篇德清戚蓼生的序,我们可叫他做“戚本”。……戚本大概是乾隆时无数辗转传抄本之中幸而保存的一种,可以用来参校程本,故自有他的相当价值,正不必假托“国初钞本”。
    1933年,胡适在《跋乾隆庚辰本脂砚斋重评本石头记钞本》一文[22]中又说:
    此本与戚本最相近,但戚本已有补足的部分,故知此本的底本出于戚本之前,除甲戌本外,此本在今日可算是最古本了。
    可知他早在九十年前就已经把上海有正书局石印戚蓼生序本定名为“戚本”了。
    在胡适之后,俞平伯也继续使用了“戚本”这个简称。他的专著《红楼梦辨》[23]的上卷第五篇的标题就叫做《高本戚本大体的比较》。
    此外,在1924年出版的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中,凡引用《红楼梦》原文,均注明“戚本第……回,括弧中句据程本补”。
    所以,在胡适、俞平伯、鲁迅之后,在二十余年之后的四十年代,眉题记沿用“戚本”一词,绝非使某些人感到新奇的创举。
    第四,眉在当时知道“脂本”的概念吗?他有可能见过“脂本”吗?
    1948年7月11日,周汝昌致胡适信[24]说:
    ……我已准备要写一篇专文,叙论脂本的价值,从此本所能窥见的奥秘,和个人对他的意见。
    信中所说“脂本”,即甲戌本。观下文所说“此本”一词,即可明白。
    胡适在1928年即已屡称甲戌本为“脂本”。他的《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一文的第五节、第六节、第七节的标题就分别叫做“脂本与戚本”、“脂本的文字胜于各本”、“从脂本里推论曹雪芹未完之书”[25]。
    在写眉题记的那个年代,人们所说的“脂本”是指甲戌本,而不是指庚辰本,也不把庚辰本包括在内。眉题记通篇只提及“戚本”和“脂本”,而与所谓的“徐本”或“庚辰本”无涉。所以季稚跃先生大谈“徐本”问题,可谓无的放矢。
    真理越辩越明。
    我们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肯定《红楼梦》眉本的真实性!
    十、  再提供三项新证据
    现在我们再提供三项新证据。
    新证据之一:李榕《李申夫先生全集》上的三枚印章“上元刘氏图书之印”、“文介私印”和“孟晋斋”。
    拙文《四论<红楼梦>眉盦藏本———提供一项新证据》介绍了《莫愁湖志》书上所钤盖的藏书章“上元刘氏图书之印”、名章“文介”,以及“眉道人”的署名。
    那篇拙文回避了一点:《莫愁湖志》书上另有三处钤有“孟晋斋主人”的印章。当时,对于此印章与刘文介有无关系这一点没有太大的把握。
    网友曹震先生2011年7月30日在自己的“博客”“网海云天”上发表《卞藏本和上元刘氏藏印谈屑》一文[26],其中说:
    现在,我再来公布一种曾经上元刘氏收藏的古籍,上面同时出现有“上元刘氏图书之印”、“文介私印”和“孟晋斋”三个印章。这部书是《十三峰书屋全集》,扉页题“十三峰书屋李申夫先生全集”,光绪己亥(25年)袖海山房石印本。
    根据曹震先生的提示,我们在互联网上查到:“雅昌艺术网”曾于2008年4月6日发表网友“沪鲁王”的《名家所藏———光绪<李申夫先生全集>》。该文介绍了《李申夫先生全集》,并发表了该书的三帧图片。从图片上可以看到:(1)在扉页,钤有一枚印章,阴文“上元刘氏图书之印”。(2)在目录页,钤有一枚印章,阳文“孟晋斋”。(3)在序文之末,钤有两枚印章,在上者为阳文“文介私印”,在下者为阴文“上元刘氏图书之印”。
    李榕(1819—1889),原名甲先,字申夫,四川广元人。《李申夫先生全集》九卷,蒋德钧辑,龙安书院光绪十六年至十八年(1890—1892)刊行。
    曹震先生认为:
    这样看来,“上元刘氏图书之印”、“文介私印”、“文介”、“孟晋斋主人”和“孟晋斋”这些印,应该都属于一个人或一个家族所有。
    我们基本上同意这个判断。
    这个证据表明,在一部书上同时钤有“上元刘氏图书之印”“文介私印”两枚印章,除了《红楼梦》眉本之外,还有这部《李申夫先生全集》。此外,还证明了“孟晋斋”和“孟晋斋主人”也是刘文介的别署。
    感谢曹震先生提供了新的信息(尽管在《红楼梦》眉盦藏本真伪问题上,他和我们有不同的判断),这无疑又增加了“上元刘氏图书之印”和“文介私印”非伪造的可信性。
    新证据之二:李洪进造像拓片上的印章“上元刘氏金石文字印”。
    “中国书法超市”网站2010年6月16日曾公布一份李洪进造像拓片。李洪进,东魏人。此像造于东魏孝静帝武定二年(544)。原藏河南获嘉县南法云寺,现藏英国维多利亚与阿尔伯特博物馆。拓片上钤有阳文印章“上元刘氏金石文字印”。
    此印章极可能为刘文介或刘文俨所钤。这使我们了解到,除了“图书之印”以外,“上元刘氏”还有“金石文字印”。
    新证据之三:《苏慈墓志》拓片上的两枚印章“眉尗”、“上元刘氏金石文字印”。
    《苏慈墓志》立于隋文帝仁寿三年(603),清光绪十三年(1887)[27]出土于陕西蒲城县,现藏蒲城博物馆。此墓志有拓片传世。拓片上钤有印章两方,一为阳文“上元刘氏金石文字之印”,另一为阴文“眉尗”。
    按:“尗”即“叔”字。《汉语大字典》说,“尗”字有两个义项:(1)同“菽”;(2)同“叔”,《字汇·小部》:“尗,与叔同。季父也。”[28]可知“眉尗”实即“眉叔”,也就是刘文介的表字。
    《上元刘氏家谱》所附的《望之哀启》[29]文末的署名为刘文俨的嗣子刘珩章及亲生女刘琅章、刘琳章。文中有“不孝本生父眉叔”之语。此“叔”字曾被“作伪说”者怀疑为“伯、叔”之“叔”,进而对《望之哀启》投出了不信任票。现在《苏慈墓志》拓片上的“眉叔”印章发现后,刘文介的表字为“眉叔”,确证无疑。
    总之,《红楼梦》眉本上的“上元刘氏图书之印”、“文介私印”、“眉盦”———《上元刘氏家谱》中的“刘文介”、“眉叔”———《莫愁湖志》上的“上元刘氏图书之印”、“文介”、“眉道人”、“孟晋斋主人”———《李申夫先生全集》上的“上元刘氏图书之印”、“文介私印”、“孟晋斋”———李洪进造像拓片上的“上元刘氏金石文字之印”———《苏慈墓志》拓片上的“上元刘氏金石文字之印”、“眉&”:这又构成了新的完整的证据链,在在证明了《红楼梦》眉本非伪书。
    此外,网友“爱磕瓜子”的《<莫愁湖志>“上元刘氏”钤印考》,先发表于“新华网”的“发展论坛”,后又署名“王鹏”,再发表于2011年7月18日《辽宁日报》。二文略有歧异。网文说:
    今年六月,本人于沪上一老者处购得《莫愁湖志》上下两册。……据卖书老者述,此书是其上世纪八十年代于上海图书馆工作时从馆内精选购得,当时此书定价二元五角。查之,今日书上亦留有当年价格标签可证。
    报文则说:
    今年6月12日,笔者于沪上一老者处以600元购得《莫愁湖志》上、下两册。……据卖书老者述,此书是其上世纪80年代于上海古籍书店精选购得,当时此书定价2.5元。查之,今日书上亦留有当年价格标签可证。
    据友人见告,王鹏先生系辽宁鞍山人,对上海话不熟悉,故将“上海古籍书店”误听为“上海图书馆”。录此备考。
    注释
    [1]《红楼梦研究辑刊》第一辑,香港文汇出版社,2010年11月。
    [2]《红楼梦学刊》2008年第一辑。
    [3]《红楼梦学刊》2011年第三辑。
    [4]《红楼梦研究辑刊》第二辑,2011年7月。
    [5]“60页”,即“《红楼梦研究辑刊》第二辑,60页”。下同,仅注页码,不另注刊名刊期。
    [6]《红楼梦研究辑刊》第一辑,178页。
    [7]《红楼梦学刊》2011年第三辑,13页。
    [8]邓散木:《篆刻学》,人民美术出版社,1979年,按:此据季稚跃《续考》转引。
    [9]朱琪:《关于<红楼梦>眉盦藏钞本所钤印章的几个问题———兼与季稚跃、刘世德、于鹏三先生商榷》,《红楼梦研究辑刊》第二辑,290页。
    [10]上海博物馆书画组编纂:《中国书画家印鉴款识》,文物出版社,1987年。
    [11]《红楼梦学刊》2011年第三辑13页至14页。
    [12]林语堂:《林语堂文选》,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0年。
    [13]据“桂林人论坛”网站“漓江文坛”转引。
    [14]《蒋介石日记》,现藏于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院。
    [15]周越然:《言言斋古籍丛谈》,辽宁教育出版社,2001年。
    [16]《清代七百名人传》,中国书店影印本,1984年。
    [17]眉盦题记中有两个“残”字,一见于首句“残抄本红楼梦”,二见于“以其残破太甚”。这里所说的是第二个“残”字。
    [18]《草书大字典》,中国世界语出版社,2001年,700页至703页。按:“残”字见于该书703页。
    [19]从季稚跃先生的引文中,看不出“悼红轩”是“网论者”的网名,还是某个网站的名称。因为季稚跃先生是以此作为“网论者”的“网名”引用的,姑依之。
    [20]按:眉盦题记原文是“他本”,不是“它本”。
    [21]胡适:《红楼梦考证(改定稿)》,作于1921年11月12日,收入《胡适文存一集》卷三,亚东图书馆,1921年。
    [22]胡适:《跋乾隆庚辰本脂砚斋重评本石头记钞本》,作于1933年1月22日,收入《胡适论学近著》一集卷三,商务印书馆,1935年。
    [23]俞平伯:《红楼梦辨》,亚东图书馆,1923年。
    [24]《胡适遗稿及密藏书信》,黄山书社,1994年,第29册。
    [25]胡适:《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新月》第一卷第一期,1928年3月。
    [26]此文同时也在“中国古代小说网”上发表。
    [27]一说光绪十四年(1888)。
    [28]《汉语大字典》,四川辞书出版社/湖北辞书出版社,1995年,上册,562页。
    [29]按:“望之”,即刘文俨;《望之哀启》全文已引录于拙文《<红楼梦>眉盦藏本续论———眉盦究竟是谁?》。
    (本文作者:中国社科院文学研究所;邮编:100732)
    原载:《红楼梦学刊》二〇一二年第一辑
    
    原载:《红楼梦学刊》二〇一二年第一辑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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